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西芹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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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目的及意义
我县的西芹产业是继马铃薯之后的第二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年种植面积3万亩。2010年,随着现代农业标准化的建设步伐,西吉县西芹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体系逐步完善,西芹的专业化生产逐步提高,基本形成了“西吉西芹”的优势品牌,其产品的附加值较高,市场前景广阔,在国内市场上有一定的容量和很好的定位,2005年,“西吉西芹”被农业部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并颁发了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但在标准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规范化不高、规模效益尚未体现、产业链尚未形成、基础配套不够完善等因素,不利于该产业的提质增效。通过申请“西吉县西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项目建设,有效的解决西芹产业发展的“瓶颈”,对提升我县西芹产业水平,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示范目标任务
(包括:标准覆盖面、质量目标、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
项目计划于2013年完成,西芹标准化种植示范面积达到1.5万亩,标准覆盖西吉县葫芦河川道区新营乡、吉强镇、硝河乡、将台乡、马莲乡、兴隆镇及什字乡共7乡镇50多个行政村涉。西芹平均亩产10000㎏,总产量达1.5亿吨,使项目村种植户每户均掌握西芹种薯标准化生产技术。同时辐射带动全县西芹进行了标准化生产,达到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水平。
三、示范区建设的基本条件
(从现有规模、基础设施、技术力量、工作基础等几方面简要介绍示范区建设已经具备的条件)
我县的西芹产业是继马铃薯之后的第二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年种植面积达3万亩。2010年,西芹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主要是以吉强镇为主,重点布局在沙村洼、袁河村、水泉村、团结村、何洼村等村组,年种植面积达5000亩以上,年产西芹约40万吨。示范基地通过最近几年的建设发展,西芹的专业化生产逐步提高,基本形成了“西吉西芹”的优势品牌,其产品的附加值较高,市场前景广阔,在国内市场上有一定的容量和很好的定位。
2、承担单位是指承担示范区项目的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也可为县级人民政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保证单位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行业管理有关部门;参加单位是指参与项目实施的单位。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的项目填写任务书中第一至第八项;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报的项目填ຫໍສະໝຸດ Baidu第一至第九项。
2009年-2010年,县委、政府通过交通、农村电力、农村信息化建设、农业综合治理等富民工程项目的实施,示范区的综合环境建设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和改善。示范区的农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农田的电力系统、排灌系统有保障,建立了面积约20亩的县级蔬菜批发市场,项目区有10多个行政村安装了信息高速公路,保证了信息量的交换。
2.社会效益
示范基地的建设,不仅能充分展示现代农业的魅力,而且在积累农业人才、积累技术、发挥农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方面都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通过该示范基地的综合开发,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采取多元化种植技术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更好的解决剩余劳动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改造传统农业、发展避灾农业、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带来巨大动力。
1.经济效益
通过示范基地项目的实施,西吉县的经济社会面貌会发生很大变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预计2013年底,项目区的西芹总产值由原来的15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增长33.3%。劳动生产率由原来的2000元/人增加到2300元/人,增长15%,土地产出率由原来的2500元/亩增加到2800元/亩,增长12%,(以农业GDP值计算依据,2010年与2009年比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元增加到2400元,增长20%。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西芹任务书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示范区项目名称:国家西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承担单位: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保证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止年月: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年 月
填 写 说 明
1、示范区项目名称用:“×××标准化示范区”表达。
3.生态效益
经过示范基地的建设,各种资源包括光温水气、土地及劳动力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示范区内的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业示范基地不断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面实施,农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土壤肥力增加一个等级,高毒高残留农药得到有效禁止,化肥使用量逐年下降,农产品质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2009年,西吉西芹被自区人民政府定格为“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县委、政府结合产业的发展方向,制定了《西吉县西芹产业的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的制定为该产业提供了发展蓝图。特别在设施农业的发展建设中,将西芹特色优势产业与设施农业有机结合起来,利用设施拱棚春提早、秋延后、日光温室反季节生产的设施技术应用,有效提升西芹产业的发展,使该产业成为西吉县重要的特色产业,富有市场活力的区域优势产业。
示范区的技术力量十分雄厚,有农技推广研究员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10名,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技术方面还依托自治区农技推广总站,聘请了首席专家吕鸿均和专家服务团,在专家团的指导下,共同完成了有关的技术实施和评估,对新技术引进与示范推广,发挥了很的效益。
四、示范区建设的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设西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迫切性、重要性,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和技术小组,,确保技术到位、人员到位,强化实施效果,按时按期完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工作,把工作抓实抓好。
4、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字迹要工整清晰。
一、申请示范项目的内容、目的和意义
㈠示范区建设内容
在西吉县葫河咱道区的新营乡、吉强镇、硝河乡、将台乡、马莲乡、兴隆镇及什字乡7乡镇50多个行政村建立西芹标准化示范基地1.5万亩;引进西芹质量检测设备10台(套);在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质量检测点1个;年引进西芹新品种5个,培训农民3000人(次);制定完善适宜西吉县西芹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并加以认真贯彻执行。
我县的西芹产业是继马铃薯之后的第二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年种植面积3万亩。2010年,随着现代农业标准化的建设步伐,西吉县西芹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体系逐步完善,西芹的专业化生产逐步提高,基本形成了“西吉西芹”的优势品牌,其产品的附加值较高,市场前景广阔,在国内市场上有一定的容量和很好的定位,2005年,“西吉西芹”被农业部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并颁发了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但在标准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规范化不高、规模效益尚未体现、产业链尚未形成、基础配套不够完善等因素,不利于该产业的提质增效。通过申请“西吉县西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项目建设,有效的解决西芹产业发展的“瓶颈”,对提升我县西芹产业水平,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示范目标任务
(包括:标准覆盖面、质量目标、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
项目计划于2013年完成,西芹标准化种植示范面积达到1.5万亩,标准覆盖西吉县葫芦河川道区新营乡、吉强镇、硝河乡、将台乡、马莲乡、兴隆镇及什字乡共7乡镇50多个行政村涉。西芹平均亩产10000㎏,总产量达1.5亿吨,使项目村种植户每户均掌握西芹种薯标准化生产技术。同时辐射带动全县西芹进行了标准化生产,达到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水平。
三、示范区建设的基本条件
(从现有规模、基础设施、技术力量、工作基础等几方面简要介绍示范区建设已经具备的条件)
我县的西芹产业是继马铃薯之后的第二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年种植面积达3万亩。2010年,西芹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主要是以吉强镇为主,重点布局在沙村洼、袁河村、水泉村、团结村、何洼村等村组,年种植面积达5000亩以上,年产西芹约40万吨。示范基地通过最近几年的建设发展,西芹的专业化生产逐步提高,基本形成了“西吉西芹”的优势品牌,其产品的附加值较高,市场前景广阔,在国内市场上有一定的容量和很好的定位。
2、承担单位是指承担示范区项目的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也可为县级人民政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保证单位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行业管理有关部门;参加单位是指参与项目实施的单位。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的项目填写任务书中第一至第八项;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报的项目填ຫໍສະໝຸດ Baidu第一至第九项。
2009年-2010年,县委、政府通过交通、农村电力、农村信息化建设、农业综合治理等富民工程项目的实施,示范区的综合环境建设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和改善。示范区的农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农田的电力系统、排灌系统有保障,建立了面积约20亩的县级蔬菜批发市场,项目区有10多个行政村安装了信息高速公路,保证了信息量的交换。
2.社会效益
示范基地的建设,不仅能充分展示现代农业的魅力,而且在积累农业人才、积累技术、发挥农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方面都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通过该示范基地的综合开发,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采取多元化种植技术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更好的解决剩余劳动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改造传统农业、发展避灾农业、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带来巨大动力。
1.经济效益
通过示范基地项目的实施,西吉县的经济社会面貌会发生很大变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预计2013年底,项目区的西芹总产值由原来的15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增长33.3%。劳动生产率由原来的2000元/人增加到2300元/人,增长15%,土地产出率由原来的2500元/亩增加到2800元/亩,增长12%,(以农业GDP值计算依据,2010年与2009年比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元增加到2400元,增长20%。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西芹任务书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示范区项目名称:国家西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承担单位: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保证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止年月: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年 月
填 写 说 明
1、示范区项目名称用:“×××标准化示范区”表达。
3.生态效益
经过示范基地的建设,各种资源包括光温水气、土地及劳动力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示范区内的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业示范基地不断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面实施,农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土壤肥力增加一个等级,高毒高残留农药得到有效禁止,化肥使用量逐年下降,农产品质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2009年,西吉西芹被自区人民政府定格为“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县委、政府结合产业的发展方向,制定了《西吉县西芹产业的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的制定为该产业提供了发展蓝图。特别在设施农业的发展建设中,将西芹特色优势产业与设施农业有机结合起来,利用设施拱棚春提早、秋延后、日光温室反季节生产的设施技术应用,有效提升西芹产业的发展,使该产业成为西吉县重要的特色产业,富有市场活力的区域优势产业。
示范区的技术力量十分雄厚,有农技推广研究员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10名,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技术方面还依托自治区农技推广总站,聘请了首席专家吕鸿均和专家服务团,在专家团的指导下,共同完成了有关的技术实施和评估,对新技术引进与示范推广,发挥了很的效益。
四、示范区建设的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设西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迫切性、重要性,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和技术小组,,确保技术到位、人员到位,强化实施效果,按时按期完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工作,把工作抓实抓好。
4、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字迹要工整清晰。
一、申请示范项目的内容、目的和意义
㈠示范区建设内容
在西吉县葫河咱道区的新营乡、吉强镇、硝河乡、将台乡、马莲乡、兴隆镇及什字乡7乡镇50多个行政村建立西芹标准化示范基地1.5万亩;引进西芹质量检测设备10台(套);在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质量检测点1个;年引进西芹新品种5个,培训农民3000人(次);制定完善适宜西吉县西芹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并加以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