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2 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 24 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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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18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二、
三级查房制度;三、会
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
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
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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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该当作好医疗记实,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该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身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 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2 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 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引言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严格遵守的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从而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
本文将介绍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共计十八项。
1.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是将医疗流程规范化,确保每个环节合理、高效地进行。
主要通过制定临床路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以提高临床诊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2.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是指临床或服务中发生的对患者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的规范程序。
通过及时报告、追踪和分析不良事件原因,可及时纠正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3. 医疗错误处理制度医疗错误处理制度是通过建立规范的错误处理程序,对医疗行为中的错误进行调查、诊断、纠正和预防。
通过公正、透明的错误处理,可有效减少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安全。
4.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和废弃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医疗器械,可防范医疗器械使用不当可能带来的风险。
5.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和管理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制度。
通过建立护理规范、提供培训、确保护理操作的安全性和质量,可保障患者在护理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6. 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内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
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药品,可减少药品误用和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7. 感染预防控制制度感染预防控制制度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感染控制措施,防止医疗机构内的感染发生和传播。
包括严格执行手卫生、环境清洁消毒、医疗废物管理等措施,提高医疗机构的卫生质量和患者的安全性。
8.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输血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对输血相关操作的规范和管理。
通过确保血液安全、严格的输血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减少输血相关的风险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5.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服务的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核心制度来规范医疗工作。
下面是医疗质量安全的十八项核心制度。
1. 医疗质量体系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提升。
2.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和医疗过程的安全管理。
3. 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机构的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4.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5.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避免潜在危险。
6. 医疗错误管理制度:建立医疗错误管理制度,对医疗错误进行分析和处理,避免再次发生。
7.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和解决。
8.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9. 医疗知识管理制度:建立医疗知识管理制度,促进医疗知识的共享和传播。
10. 医疗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医疗人员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11. 医疗队伍管理制度:建立医疗队伍管理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服务流程。
12.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13. 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保证医疗用品的质量和安全。
14. 医疗场所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场所管理制度,保持医疗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15. 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16. 医疗诊疗规范制度:建立医疗诊疗规范制度,保证医疗行为的规范和合理性。
17. 医疗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医疗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医疗人员对安全意识的认识和培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8. 医疗质量结果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结果管理制度,通过评估和反馈,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规定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兖州九一医院医务部汇编二0一七年元月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治理方法»规定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负责制度··第1页2.三级查房制度··第2页3.会诊制度··第4页4.分级护理制度··第5页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第9页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10页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第12页8.术前讨论制度··第13页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第13页10.查对制度··第14页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第17页12.手术分级治理制度··第18页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第20页14.危险值报告制度··第21页15.病历治理制度··第23页16.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制度··第32页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34页18.信息安全治理制度··第35页1.首诊负责制1.患者第一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假设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患者,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最新)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1.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包括医院管理制度、医生管理制度、护士管理制度等,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医疗流程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流程,确保患者从就诊到治疗的全过程都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3.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定期评估医疗质量的机制,对医疗机构和医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4.医疗技术支持制度:加强医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医疗技术的水平和质量。
5.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防止设备故障对患者造成安全隐患。
6.医疗质量管理指标制度: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的指标和标准,用于评估医疗质量,指导医疗行为。
7.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权益。
8.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9.医疗质量监测制度:建立监测医疗质量的机构和方法,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格的医疗行为。
10.医疗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医疗机构的质量情况,让患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医疗机构的质量水平。
11.医疗质量培训制度:加强医疗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12.医疗质量考核制度:采取定期考核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方式,对他们的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奖惩。
13.医疗质量监督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监督,保证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14.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医疗事故,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
15.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患者投诉,解决患者的问题和困扰。
16.医疗质量保证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17.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管理,防止医疗事故和意外发生。
18.医疗质量监督执法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监督和执法,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达到的标准和要求。
为了保障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稳定提高,我国提出了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
下面将对这些核心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1.医疗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明确医疗质量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并建立制度对其进行管理和评估。
这有助于医疗机构了解目标实现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过程中潜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
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加强对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及时化解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的矛盾。
5.医疗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医疗机构必须主动公开医疗质量信息,包括医院排名、医生评价、医疗事故处理情况等,方便患者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
6.医疗质量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医疗质量不良事件进行合理的收集和报告,及时整改和改进。
7.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确保医疗行为规范和质量可控。
8.医疗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疗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通过定期的质量评价和监测,发现并解决医疗质量问题,提高医疗质量。
9.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完善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设备故障对病人造成伤害。
10.医疗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疗药品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贮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使用。
11.医疗质量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疗质量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潜在风险的预警和控制,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12.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增加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18项)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18项)目录: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度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
XXXXX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 项)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 .................... (3)三、会诊制度......................... .................... .... .. ............... ..... (4)四、分级护理制度................... .................... ........................ . (6)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 .... .................. .. (8)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 ................... .. (9)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 .................. (10)八、术前讨论制度................. .................... .... .................. . (11)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 .... .................. .. (12)十、查对制度........... .................... .... .................... (12)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 ................... (15)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 .... ................. . (17)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 .... ............... . (19)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 .... ................. . (21)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 .... .................. .. (23)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 .... ................ (25)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 .... ................. (27)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 ................. (28)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18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18 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医院就诊的病员,首诊的科室和医师对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2.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病员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做好病历记录,根据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
经检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治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如不属本科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应及时请求会诊,除参加会诊的专科同意转科外,首诊医师应负责对病员继续进行处理。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头交班,共同检诊病员,并做好记录后方能下班。
4.首诊医师对急、危、重病员,应根据抢救制度立即实施抢救,如不属本科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请他科医师会诊。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
5.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绝收治。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部或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6.凡决定收入院或转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以及转院相关规定,指定医护人员护送入病房,或转送他院。
二、三级查房制度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