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计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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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计算管理办法

1、目的

对公司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使用的能源进行管理和控制,及时的分析能耗状况,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能源管理体系内所有的部门和车间。

3、管理职责

3.1综合管理科能源组每天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能源数据进行汇总,填写能源消耗报表,为各生产线和车间提供准确的能源消耗数据;

3.2各部门要指定相应人员每天在上午7点30分至8点30分定期抄报前一天本部门电、燃料、气、蒸汽、水等能源的耗用数据,数据必须做到真实、准确。

4、实施程序

4.1能耗数据采集方式

4.1.1计量数据的采集采取属地管理的方式,确保能源数据的准确可靠。

4.1.2电能的一级计量数据由综合管理科能源组采集,二级、三级电能计量数据由各生产线和车间当班电工采集。每天采集人员将采集的电量形成台帐报送到综合管理科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办公室以此编制《能源消耗报表》,并将《能源消耗报表》报送生产管理科,用于每日电量的消耗计算。

4.1.3燃料计量数据由合成氨分厂、热电制盐分厂负责采集,每天报送生产的

燃料消耗量至综合管理科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办公室以此编制《能源消耗报表》,并将《能源消耗报表》报送生产管理科,用于每日燃料的消耗计算。

4.1.4氢气一级计量数据由盐油化工的综合管理科办公室、经营科物流组和生产管理科负责采集,二级计量数据由各分厂负责采集。每天采集人员将采集的用量形成台帐报送到综合管理科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办公室以此编制《能源消耗报表》,并将《能源消耗报表》报送生产管理科,用于每日能源消耗计算。4.1.5压缩空气一级计量数据由综合管理科办公室、经营科物流组和生产管理科负责采集,二级、三级计量数据由合成氨分厂负责采集。每天采集人员将采集的用量形成台帐报送到综合管理科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办公室以此编制《能源消耗报表》,并将《能源消耗报表》报送生产管理科,用于每日能源消耗计算。

4.1.6蒸汽、循环水一级计量数据由综合管理科办公室负责采集;二级计量数据由使用部门进行采集,每天采集人员将采集的用量形成台帐报送到综合管理科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办公室以此编制《能源消耗日报表》,并将《能源消耗报表》报送生产管理科,用于每日能源消耗计算。

4.1.7自来水一级计量数据由综合管理科办公室负责采集,二级、三级计量数据由使用部门负责采集。每天采集人员将采集的用量形成台帐报送到综合管理科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办公室以此编制《能源消耗报表》,并将《能源消耗报表》报送生产管理科,用于能源的消耗计算,每月月底对外结算由综合管理科质监组进行抄表。

4.1.8水、电、汽每月月底对外结算由综合管理科质监组、综合管理科行政组、经营科物流组和生产管理科组织抄表。

4.1.9项目工程用电由项目实施部门同综合管理科质监组每月抄表或在项目工

程前后进行抄表。

4.2能耗数据统计范围

4.2.1合成氨综合能耗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一次能源量、二次能源量和损失量,不包括建议和改造过程用能和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

4.2.2合成氨输出能量是指合成氨系统向外输出的供其他产品或装置使用的能量。合成氨生产系统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中未回收使用的、无计量的、没有实测热值以及不作为能源利用的(如直接用于修路盖房等),均不得计入输出能量。

4.2.3合成氨生产回收利用的能量,用于本系统时不得作为输入能量再计入。向外系统输出时应计入合成氨向外输出能量。如合成氨造气炉的返碳和锅炉的炉渣、造气吹风气、合成放空气、氨储槽驰放气、副产蒸汽等向外系统输出时,不得折为标准煤从输入原料煤和燃料煤中扣除,而计入输出能量中。

4.2.4合成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环保措施消耗的能量(如硫磺回收、油回收、污水处理等的能耗),应计入合成氨能耗。

4.2.5合成氨联醇、联碱、联电等多用户共享的原料,公用工程(蒸汽、含能工质等)能耗,应按有关规定合理分摊。

4.2.6大修、库损等消耗的能量,应按月分摊。

4.3能耗数据计算方法

4.3.1合成氨综合能耗计算公式

合成氨综合能耗等于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所输入的各种能量减去向外输出的各种能量,按式计算:

n m

E=∑(E i×k i)- ∑(E j×k j)

i=1 j=1

式中:

E——合成氨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 i——合成氨生产过程中输入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或立方米(m3);

k i——输入的第i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千瓦时【tce/(kw·h)】或吨标准煤每吨(tce/t)或吨标准煤每立方米(tce /m3);n——输入的能源种类数量;

m——输出的能源种类数量;

E j——合成氨生产过程中输出的第j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或立方米(m³);

k j——输出的第j种能源的折标煤系数,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千瓦时[tce/(kw·h)]或吨标准煤每吨(tce/t)或吨标准煤每立方米(tce /m³)。

4.3.2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公式

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于报告期内合成氨综合能耗除以报告期内合成氨产量:

E

e =

M

式中:

e——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tce /t);

E——报告期内合成氨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M——报告期内合成氨产量,单位为吨(t);

4.3.3各种能源(煤、电、蒸汽)的热值应按规定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折算为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准煤),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计算为准。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按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4.4单位产品原材料、能源消耗量

是指在生产区内,以轻质纯碱单位产量所表示的耗用原材料、能源数量,包

括盐、氨、二氧化碳、电、蒸汽、和水。

G

g =

m q +ⅹ•m z

式中:

g ——某项原材料、能源消耗,kg/t;Nm3/t;kw•h/t;m3/t;

G——该项原材料、能源的消耗量,t;KNm3;MW•h; km3;

m q ——轻质纯碱合格品产量,t;

ⅹ——重质纯碱耗轻质纯碱定额系数,大于1;

m z ——重质纯碱合格品产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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