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2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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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锅炉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漏,阀门开关是否到位。
2、试验燃气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试验按钮风机能否启动。
3、检查锅炉、管道、除污器阀门开关是否正常。
4、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合GB/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二、开机及巡查工作
1、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关、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信号指示是否有。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2、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3、在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排污一次。
4、开启锅妒电源,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检查火焰状态,检查各部件运转声响有无异常。
5、巡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火转换控制状况是否正常。
6、巡视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稳定,天然气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以判断过滤是否堵塞。
7、巡视炉前泵压力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三、事故停炉
1、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生控制装置失灵,应断开锅炉电源开关控制柜开关按钮,停止锅炉运行。
2、锅炉给水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按钮,停止锅炉运行。
3、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并向上级汇报。
4、当有危害锅炉或者人身安安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四、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1、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
2、关闭锅炉连续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3、按正常锅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气、水阀门是番符合停炉要求。
4、停电时注意关闭窗户等锅炉能正常运行再打开。
五、燃气不足时注意事项
1、迅速与天然气公司或学校领导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2、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3、随时观察燃烧情况。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燃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定,和《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箱的使用和保管。
4、司炉工在岗期间应做到室内清洁。
5、对锅炉附件设备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安全、经济、文明运行。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
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7、对任何有害锅炉的行为应立即阻止。
8、燃气锅炉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
9、接班前应按规定巡检,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仪表是否正常。
三、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每天至少巡视2-5次。
2、检查是否有滴、漏,跑、冒现象。
3、检查每台锅炉是否正常燃烧,如有故障报警及时联系公司维修。
4、检查电、气、水是否正常,各类指示灯信号有无异常变化,如停电、停气要及时联系。
5、循环泵工作是否正常,泵出口压力为3.0—5.0公斤。
6、补水泵工作是否正常,泵出口压为1.5—2.5公斤。
7、为保证锅炉有充足的空气燃烧,窗户应打开1—2个保持通风。
8、软化水水箱有足够的软化水储存量,盐箱是否有正常的盐量(盐箱的1/3—1/2)。
9、锅炉房内不允许堆放杂物。
10、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扫除,包括锅炉房,仪表、管道、地面、窗户等。
四、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两只压力表数值不同时及时检修,确保反映锅炉运行实际压力。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楚时,及时更换。定期计量部门校验。
3、跑、冒、滴、漏的阀门应及时修理、更换。
4、检查维修补水泵、循环泵及水泵阀门开启是否灵活,是否在正常位置。
5、检查二次仪表是否正常。
6、清除设备及附件设备上的灰尘。
7、检查安全阀手动放水试验后关闭是否严密。自动放水、放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8、压力表运行正常时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月检修一次。
9、超温、超压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抽查一次进行保养。
五、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玫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等情况。
2、交班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节,确保锅炉正常运行方可交班。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及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接人员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
(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温度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锅炉本身附件无异常。
(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附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内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
(1)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身和附件出现异常时不交。
(3)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
(4)交接人员不到时,不交无证司炉工。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交接双方人员共同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方面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记录签字后发现设备缺陷,应由接班人员负责。
六、事故报告制度
1、一般事故:如实地提交填写事故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重大事故:
(1)发生重大事故及时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24小时日内上报当地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防止事故扩大和爆炸事故发生。
(2)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认真填写事故报告书,上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3、爆炸事故
(1)发生事故后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