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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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室设置配备达标

幼儿园卫生保健室设置配备达标

幼儿园卫生保健室设置配备达标
(一)保健观察隔离室条件
保健室面积不少于6—8平方米,观察室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保健、隔离室内各设流动水池一只;保健、观察、隔离室不设在紧靠活动室或食堂的房内;室内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保持整洁,专室专用,各项保健制度上墙。

(二)保健观察隔离室设备及药品
保健观察隔离室设备及药品配备齐全
一般设备:桌椅、药品柜、保健资料柜;
体检设备: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器、对数视力表及灯箱;
消毒设备:紫外线灯、常用消毒剂、测试纸、量杯
常用医疗器械:剪刀、镊子、弯盘、听诊器、体温表、手电筒、压舌板、软皮尺、牙模等;敷料:护创膏、纱布、棉球、橡皮膏;
常用外用药:红药水、紫药水、75%酒精、双氧水、金霉素眼膏。

其他:开塞露。

药品柜
保健资料柜
体检设备齐全
保健室内设流动水池一只
隔离室内设流动水池一只和独立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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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提高学校卫生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健康第一理念,深化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卫生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机制、人员配备、投入保障、考核评价,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规范科学、注重实效的学校卫生工作发展新格局,使我市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底,全市托幼机构必须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2022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置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23年底,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按照要求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24年底,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全部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

二、主要任务(-)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学校校医配备到位1.配备标准。

托幼机构按照《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市(州)级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必须设立卫生室,并与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曰托每150名儿童设置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日托150名儿童以下,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招收全托儿童的托幼机构按照50名儿童设置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全托50名儿童以下可设兼职卫生保健人员1名。

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必须由托幼机构在职人员兼任,任职资格同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中小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校、普通中学和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必须配备校医。

最新中小学医务室设置要求

最新中小学医务室设置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GE行业吸引力矩阵一、模型简介1GE矩阵(GE Matrix/Mckinsey Matrix)GE矩阵法又称通用电器公司法、麦肯锡矩阵、九盒矩阵法、行业吸引力矩阵。

针对波士顿矩阵所存在的很多问题,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于70年代引用波士顿咨询集团法原理,扩大其考核内容而形成的一种规划企业产品组合评价企业发展方向的战略分析方法,开发了新的投资组合分析方法——GE矩阵,其目的是分析各细分市场之间的投资风险。

这种方法认为,除市场增长率和相对市场占有率之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影响因素,这些因素可分为市场吸引力和企业相对竞争实力两大类。

根据各因素对市场加以定量分析、评价,划分出九种类型,针对每一种类型列出相应的发展、维持及淘汰等对策,可以调整产品结构,确定企业发展方向。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GE多元化的故事了,如果非“数一数二”的SBUs都要脱离GE的航母,GE就是用这个矩阵的。

GE矩阵相比BCG矩阵,GE矩阵也提供了产业吸引力和业务实力之间的类似比较,但不象BCG矩阵用市场增长率来衡量吸引力,用相对市场份额来衡量实力,只是单一指标;而GE 矩阵使用数量更多的因素来衡量这两个变量,纵轴用多个指标反应产业吸引力,横轴用多个指标反应企业竞争地位,同时增加了中间等级。

也由于GE矩阵使用多个因素,可以通过增减某些因素或改变它们的重点所在,很容易地使GE矩阵适应经理的具体意向或某产业特殊性的要求。

GE行业吸引力矩阵模型是通用公司和麦肯锡公司所使用的三三矩阵。

这个矩阵的两个轴分别表示市场吸引力和业务单位的实力或竞争地位。

一个特定的业务单位处于矩阵中何处是通过对这个特定的业务单位和行业分析加以确定的。

通过对这两个变量进行打分,确定业务单位位于矩阵中的位置,并由此来确定对该业务单位所采取的策略。

2。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要求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要求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要求为了确保小学卫生保健室的良好管理和保障学生的健康,在卫生保健室管理上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设立与配置:- 卫生保健室应设立在小学校园内,位置便捷,方便学生就医。

- 卫生保健室应装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保持其良好运作。

- 设立卫生保健室的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保持适当的通风和照明。

2. 卫生保健人员:- 卫生保健室应有专职的卫生保健人员,例如医生或护士,他们应具备相关的健康知识和专业技能。

- 卫生保健人员应有能力独立处理常见的学生疾病和伤害,并具备紧急救护能力。

- 卫生保健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研究,保持专业水平。

3. 医疗记录和隐私保护:- 卫生保健室应保持详细的学生医疗记录,并定期更新。

- 学生的医疗记录应保密,只有授权的人员可访问。

- 卫生保健室应设置适当的隐私保护措施,确保学生在就医时的隐私权利。

4. 健康宣教和预防保健:- 卫生保健室应定期组织健康宣教活动,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

- 卫生保健人员应提供预防保健方面的咨询和建议,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5. 应急处理和危机管理:- 卫生保健室应掌握应急处理和危机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 卫生保健人员应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对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的能力。

- 卫生保健室应备有紧急医疗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紧急情况。

以上是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的基本要求,通过有效的管理和规范的运作,能够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Note:* *This response is a sample document written in response to the user's request for a document about the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an elementary school health clinic. The content provided is for reference only and should be tailored to specific needs and regulations.*。

卫生(保健)室管理要求

卫生(保健)室管理要求

卫生(保健)室管理要求
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设备: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管理:
1、各项管理制度、卫生条例等上墙张贴。

各种设施摆放整齐合理,干净整洁。

2、建立卫生器材登记账册,做到账物相符,并根据器材和药品消耗情况及时添置补充。

3、使用的药品应在有效期内。

过期药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不得继续使用。

4、做好卫生(保健)室内清洁卫生工作和器材的消毒
工作。

5、爱护卫生(保健)室内一切公共设施。

25.0卫生室(保健室)设施配备规定

25.0卫生室(保健室)设施配备规定

小学保健室配备标准1.门牌:卫生室门牌一个。

2.面积:卫生室23平方米以上。

3.水源:安装水槽一个,水龙头一个,进排水管道一套。

4.视力表:配备灯光视力表一个。

5.视力表:配备远视力表一份,近视力表一份。

6.床配备:体验床一张。

7.体重计:配备体重计一个。

(附身高计一个)8.药品橱:配备药品橱一个。

9.器械柜:配备器械柜一个。

10.肺活量计:配备肺活量计一个。

11.胸围计:配备胸围计一个。

12.血压计:配备血压计一个。

13.听诊器:配备听诊器一个。

14.卫生箱:配备卫生箱一个。

15.药品:配备部分常用药品。

16.医疗器械:配备部分常用医疗器械。

17.室内文化:人体解剖图、针炙穴位图。

18.隔离衣:配备隔离衣一套。

19.软件部分:学生的身体检测记录。

(按年级装订成册)20.软件部分要有药品、总帐、分类帐各一套。

21.照明:按一般教室布设照明设施。

22.地面:水泥地面或瓷砖铺设地面,地面平整无坑洼。

23.墙壁:墙壁平整,刮瓷或粉刷,无多余张贴物或悬挂物,无污染,无脱落现象。

24.门窗:铝合金门窗或木门窗,玻璃无污染、无破损,门窗缝隙严密。

25.卫生:地面、墙壁、房顶、灯架、吊扇卫生,无污染,无乱电线布设。

26.制度:《卫生室管理规则》、《校医岗位职责》各一个上墙。

27.管理人员:卫生室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有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有关杂志等凭证复印件。

28.将软件资料放入档案橱。

最新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最新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9
外伤处理器械

1
1
1
10
压舌板
医用(一次性)

2
2
2

11
诊察床

1
1
1
12
诊察桌

1
1
1
13
诊察凳

1
1
1
14
注射器
1ml

2
2
2

15
注射器
5ml

10
10
10

16
注射器
10ml

10
10
10

17
注射器
50ml

2
2
2

18
敷料缸
医用

2
2
1
19
方盘
医用

3
3
2
20
镊子
医用

5
5
5
21
止血带
医用

1
1
1
22
药品柜

1
1
1
23
污物桶

1
1
1
24
紫外线灯
医用

1
1
1
25
高压灭菌锅
医用

1
1
1
26
担架

1
1
1
注:标注“★”的器材为低值易耗器材设备,应及时补充。
保 健室 室基本 设备 :
编号
名称
单位
寄宿制
配备数量 600 人以上 600 人以下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中小学医务室设置要求

中小学医务室设置要求
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口罩、白大褂、医用帽子、一次性手套、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断桌、诊断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证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口罩、白大褂、医用帽子、一次性手套。镊子、夹子、听诊器、血压计、止血钳、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断床、诊断桌、诊断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
设置要求
机构类别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用房
设施设备
1、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
2、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卫生室(医务室)
设有卫生室(医务室),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必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
设有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不得提供医疗服务
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设置要求机构类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用房设施设备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卫生室(医务室)设有卫生室(医务室),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保健室设有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不得提供医疗服务。

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任务是:(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学校医务室标准

学校医务室标准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保健室
设有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不得提供医疗服务。
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任务是:(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本合同为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的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由以下各方达成一致:甲方:(学校名称)乙方:(卫生保健所名称)为了保障幼儿园和学校的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双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对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进行要求与设置。

一、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基本要求1.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的面积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根据学校或幼儿园的规模适当调整。

2.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具备充足的自然光照和通风条件,保持空气流通。

3.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内应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保持设备和药品的有效性。

4.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设置舒适的床位或休息区域,以供需要休息的师生员工使用。

5.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保持整洁并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特别是在高发疾病季节或疫情期间。

6.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内应设有一名具备相关医疗资质的医务人员,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服务要求1.医务人员应定期检查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情况,并记录相应的医疗档案。

2.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并提供相应的救护措施。

3.医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常见的突发疾病和伤害。

4.医务人员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5.医务人员应与学校或幼儿园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健康信息和疫情动态,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疗。

三、保密要求1.双方应对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医疗档案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以任何方式非法使用。

2.双方共同负责保护医务人员和学生、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四、合作期限与终止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责任或未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五、争议解决1.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健康,学校都会设立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

这些场所在保障学生健康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在设置上需要遵守一定的要求。

首先,这些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的设置位置应当方便学生就医。

它们应该设立在学校的中心位置,以便学生可以迅速到达。

同时,它们也需要与学校的其他部门相连,以便在需要时能够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协作。

其次,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的面积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

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学生人数,面积应当足够容纳一定数量的医疗设备、药品和就医人员。

此外,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还应该配备充足的储物空间,以便存放相关医疗物品和档案。

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的装修和环境要求也非常重要。

它们应该保持整洁、明亮,并且空气流通。

墙壁和地面建议使用防滑材质,以防止学生在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

此外,必须要有一个专门的洗手间和手部消毒设施,以确保医务人员和学生在接触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医疗设备和药品是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这些设备和药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且要经过定期维修和更新。

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当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学生年龄段来确定,保证能为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提供服务。

此外,医务人员应该合理规划药品储备并进行分类管理,以确保学生在急需药品时能够及时获得。

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的医务人员也是其正常运作的关键。

学校应当聘请足够数量的合格医务人员,他们应具备必要的医疗知识和技能。

这些医务人员应具备处理常见病症和急救状况的能力,并能够提供健康教育和预防疾病的相关知识。

此外,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以提升自身水平。

最后,学校应加强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与家庭和社区的联系。

学校可以与当地的医疗机构合作,定期邀请医生进行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提供家长和社区居民相关的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

总之,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的设置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xx]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xx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卫生室建设基本要求

卫生室建设基本要求

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要求一、学校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二、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标准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三、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四、卫生(保健)室管理的基本要求1、制度上墙(5个制度附后)、宣传材料齐备。

2、学生身体形态和机能生长发育统计图表(身高、体重、胸围、视力、肺活量)。

视力不良为裸眼视力低于 5.0者,视力不良率:农村小学7.5%、城市小学15%以下。

农村中学32%、城市中学42%以下(学生每天做两次眼保健操,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视力进行两次检测)。

中小学医务室设置要求

中小学医务室设置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 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 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 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 校卫生工作需要的 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 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 口罩、白大褂、医用帽子、一次性手套、 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急救箱、压舌 板、观察床、诊断桌、诊断凳、止血带、 污物桶等。
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设置要求
机构类别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用房设施设备ຫໍສະໝຸດ 1、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
2、非寄宿制学校可 视学校规模设立卫
生室或保健室
卫生室(医务室)
设有卫生室(医务室),取得卫生行 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 定表》,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 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 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
设有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 表》),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 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 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 常检查,不得提供医疗服务
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6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卫 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 格的教师担任。
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 卫生专业执业证书),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 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 相 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 校卫生工作需要的 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 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 口罩、白大褂、医用帽子、一次性手套。 镊子、夹子、听诊器、血压计、止血钳、 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断床、诊断 桌、诊断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止 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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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
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卫生室、医务室)
NO:
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在校学生人数:性质:公办□民办□
地址:区卫生保健负责人:联系电话:是否寄宿制学校: 是□否□
检查日期:2009年月日陪同检查人:监督员:
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二(保健室、其它)
NO:
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在校学生人数:性质:公办□民办□
地址:区卫生保健负责人:联系电话:是否寄宿制学校: 是□否□
检查日期:2009年月日陪同检查人:监督员:
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三(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服务学生人数:性质:公办□民办□地址:区卫生保健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2009年月日陪同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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