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励志、助学金、华润等通知
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各高等院校:2010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指标和预算,已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达(苏教财〔2010〕60号、苏财教〔2010〕164号),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要求,将我省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评审对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以下简称本专科学生)的学生。
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上述高校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上述高校一年级以上(含一年级)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各班级: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年级评议,确定以下同学作为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车辆1301:田萌萌褚林林车辆1302:齐丹麦岳帅车辆1303:王成龙董爱军车辆1304:杨孔华邢海茜车辆1305:刘蕊许媛能动1301:季言广张更伽能动1302:李祥瑞周福艳能动1303:白书宽程海能动1304:刘泽朱越交工1301:刘雪羊琰琰交工1302:李盛刘康彪交运1301:赵德赢郁晓红交运1302:徐路路黄玉琴车辆1401:牛兴成、潘广娟车辆1402:杨伟波车辆1403:许晓君车辆1404:尹逊哲车辆1405:周坤交工1401:丁阳交工1402:于祥阁交运1401:赵炳振交运1402:付尊友能动1401:米永刚能动1402:苏现强能动1403:郭永志车辆1501:宗可统王福章车辆1502:卜令坤韩治中车辆1503:杨德强刘文彬车辆1504:郑龙凯钟志伟车辆1505:张苗苗宋承钰交运1501:郭俊财徐晓琪交运1502:王庆庆史泽华交工1501:李皓黄景聖交工1502:张宁宁张辰雨能动1501:李金豹周炜昊能动1502:班杨杨马自强能动1503:杨本聪孔奇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车辆1401:杨露露车辆1402:张胜利车辆1403:卢增涛车辆1404:赵承辉、李腾车辆1405:王建松交工1401:丁传琛交运1401:王丽娜交运1402:刘佳能动1401:闫凯能动1402:王申申能动1403:王金峰国家助学金:三档车辆1301:田舒舒王文成车辆1302:李安平张萍车辆1303:李振刘新华车辆1304:陈顾少宋向宇车辆1305:黄龙生李耀民能动1301:王军威张丽丽能动1302:曲健坤刘凯能动1303:单体健王勇能动1304:古丽尼牙孜·麦麦提张恒超交工1301:唐亚丽于维宵交工1302:徐涛张金凤交运1301:张旭交运1302:廖政子车辆1401:丁成龙、曲海滨车辆1402:刘文忠、杨伟波车辆1403:王程龙、丁富康车辆1404:杨亮、张琳车辆1405:周坤、陈俊交工1401:尹昭惠、李壮壮交工1402:于祥阁、刘义交运1401:周雅倩、赵炳振交运1402:朱明月、任涛能动1401:米永刚、李伦能动1402:边顺、颜明能动1403:赵延乐、尼加提·玉山车辆1501:刘奇奇孙大亮车辆1502:汪圆圆黄敬辉车辆1503:彭涛马良车辆1504:孔庆峰刘进学车辆1505:黄正波马强交工1501:宿琛炜朱文斌交工1502:罗辉凡曹萍交运1501:邹永杰邹渊交运1502:王敏任双双能动1501:孙家辉那迪热木.巴热提江能动1502:李秀凤甘鹏飞能动 1503:董乙孝冯业鑫车辆1601:钱帅刘钟蒙车辆1602:火元鹏王生鑫车辆1603:马亚伟张广军车辆1604:葛高军车辆1605:李金宇郭风能动1601:延庆龙韩震能动1602:张进吴旭东能动1603:张全伟宋晓辉交工1601:薛颖交工1602:谢敬文张婷婷交运1601:胡化从王浩洁交运1602:马哲陶友洪二档车辆1301:孙凤志任继愈车辆1302:王恩龙于得海车辆1303:孟庆伟李煜车辆1304:杨海雨倪树秀车辆1305:蹇照骏马学超能动1301:王文瑶郭延昂能动1302:解传栋秦玉杰能动1303:张震魏雅琪能动1304:丁广志朱庆洋交工1301:杨招波周旭交工1302:黄甫家宁张群淑交运1301:马保童交运1302:宋文辉车辆1401:唐金宝、潘广娟车辆1402:王慧梅、朱吉聪车辆1403:魏兆栋、栾佳伦车辆1404:崔利君、尚臣车辆1405:闫彩彩、高杰交工1401:秦鹏、丁阳交工1402:王政、崔杨交运1401:张喜娣、袁绕红交运1402:张天淼、陈倩能动1401:李魏涛、张本诚能动1402:王荣旭、苏现强能动1403:王金峰、李宪宇车辆1501:张泽鹏黄保瑞车辆1502:张稳刚覃自炎车辆1503:周泽浩刘万星车辆1504:杨斯翔张瑞车辆1505:王晓阳王乐乐交工1501:李正忠刘吉祥交工1502:李慧慧李忠远交运1501:刘蕾蕾陈曼曼交运1502:张会明董静能动1501:徐常蒙侯奔能动1502:尹德政米建东能动1503:隋秋玉张禄车辆1601:刘同龑王建傲车辆1602:秦铁军赵云峰车辆1603:王在跃杨智辉车辆1604:张慧慧孟凡华车辆1605:庄达源曹志辉能动1601:吴成志能动1602:路毛毛田晓楠能动1603:贾振鲁交工1601:陈曦刘安霖交工1602:杜金梁杜英翠交运1601:尚云法赵艳茹交运1602:马超张晨阔一档车辆1301:王振张国钊车辆1302:杨曰凯颜春辉车辆1303:翟瑶瑶郭婧琳车辆1304:曹学自张鹏车辆1305:魏冲石桓仲能动1301:邱玉杰龙娜莉莎刘明东能动1302:徐亚天林代军能动1303:刘栋能动1304:尹利赵红梅交工1301:于瀛海李根交工1302:吴海星张梅交运1301:刘斌交运1302:孙志慧车辆1401:杨露露、高梦琳车辆1402:胡清、张胜利车辆1403:张凯、王传真车辆1404:尹逊哲、李腾车辆1405:潘雪琳、王厚荣交工1401:胡尚尚、丁传琛、管帅交运1401:陈令浩、黄志强交运1402:程鹏洲、刘佳能动1401:李雅琦、高尚欣罗圣杰能动1402:王申申、李强能动1403:郭永志、魏景涛车辆1501:程书帅朱梅贤车辆1502:王玉玖万星车辆1503:徐恒路英杰车辆1504:邓晓顾宗阳车辆1505:李国徽袁怡交工1501:任月玲杨昊强交工1502:仵庆磊赵伟征交运1501:吴煜朱晓丹交运1502:王毅李慢能动1501:张玉华成金东能动1502:神英凯崔新浩能动1503:蓝青华雨车辆1601:张楠纪煜车辆1602:王志琪车辆1603:李建王太洋车辆1604:朱时旺孙志东车辆1605:何如冰张媛烨能动1601:许展翔何松能动1602:潘雪瑞耿宗涛能动1603:张猛猛李祥成交工1601:李文新安晓楠交工1602:丁志龙董龙威交运1601:张寒冰交运1602:杨凤王家振。
2023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最新)
2023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最新)2023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发给学生。
各个大学的奖学金发放的时间并不是统一固定的,而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安排,你可以直接找辅导员咨询下,他们可能会给你个大致的时间的。
大学奖学金一般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等。
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一年发一次。
国家奖学金发放时间是每年的12月31日前发给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是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发给学生。
每年11月30日以前。
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一年发一次。
国家奖学金是一年的12月31日前发送给学员;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一年的11月30日以前发送给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
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什么迟迟不发可能是什么原因1、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没有通过会导致国家励志奖学金迟迟不到账,这种情况就需要咨询一下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未通过。
2、国家励志奖学金尚在审核、申报阶段,若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还处于审核阶段,未进入正式放款,那么国家励志奖学金没有到账也是很正常的。
3、国家励志奖学金正处于发放阶段,校方尚在整理名额。
4、银行节假日,导致国家励志奖学金到账时间有所延迟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地方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含金量还是非常高的,这个奖学金是国家评定的,所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会比学生所谓的一等奖学金更有说服了,学院自己设立的奖学金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是一个档次的。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是什么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是什么?每个大学的标准都不一样,因此这要看你读的是什么大学,但多数大学的评定标准是类似的,都是成绩前百分之多少和德育测评前百分之多少的学生或获得奖学金,但前提是各科考试成绩不能挂科,一旦挂科,奖学金应该是没有的。
国家奖学金公示模板
关于系2014-2015学年
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结合我系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系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结束。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查询、举报,逾期不予办理。
公示时间:20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年月日—日
举报电话:
(盖章)
2015年月日
学生奖助学金发放通知
学生奖助学金发放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励同学们在学业上积极进取,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圆满结束,现将奖助学金的发放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助学金的种类及金额本次发放的奖助学金包括以下几种: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____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____元。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____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____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____元。
此外,还有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金额和名称请查看相关文件。
二、发放对象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发放对象根据具体的评选办法确定。
三、发放时间奖助学金将于具体日期开始陆续发放,请同学们耐心等待。
四、发放方式奖助学金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同学们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请同学们务必确保自己在学校登记的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更,请及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1、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要合理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奢侈消费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2、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奖助学金等行为,学校将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同学们在收到奖助学金后,请及时核对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财务处或相关部门联系。
六、感恩与责任获得奖助学金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
希望同学们能够珍惜这份荣誉,心怀感恩,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关爱。
同时,也希望同学们能够发扬互助精神,关心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最后,再次向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们表示祝贺!祝愿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学校名称通知发布日期。
奖学金评选细则及通知
奖学金评选细则及通知作为一名大学生,获得奖学金是每个人的梦想。
奖学金不仅能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更是对学生学习和生活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然而,奖学金的评选细则往往令人摸不着头脑,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具体的评选流程和标准。
奖学金类型及申请条件我校设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此奖学金由国家出资,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可获得8000元奖励。
申请条件包括:学习成绩优异、品行端正,同时生活困难家庭学生可适当放宽标准。
校级奖学金:学校自设的奖学金,包括”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奖金额度从2000元至5000元不等。
申请条件包括: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校内外活动,且无违纪记录。
院系奖学金: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设置的奖学金,针对专业成绩卓越的学生。
奖金一般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
申请条件以专业成绩为主,同时也会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
除此之外,学校还设有”三助”奖学金(助教、助研、助管),面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生活补助。
奖学金申请流程奖学金的申请通常在每学年的9月份启动,具体流程如下: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奖学金类型进行申请。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官网或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获奖证书、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等。
学校或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获奖名单。
获奖名单在学校官网和各学院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异议申诉。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奖学金证书并发放奖金。
评选标准及注意事项各类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以往学期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是评选的首要条件。
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体现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品行。
家庭经济状况:对于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
在申请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按时、如实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或材料不完整者将影响评选结果。
严格遵守学校的学风和纪律,如有违纪记录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复核。
2011年第22号文件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文件[2011]第22号河北师范大学关于2010—2011学年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评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决定进行2010—2011学年度各项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一、评定范围在籍本、专科全日制学生。
二、评定方法(一)国家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冀教贷…2011‟10号、教财…2011‟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学院在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和《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2),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认真填报评审材料。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奖励名额依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附件1)。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10月13日(周四)上午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电子版仅限于初审名单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2、国家励志奖学金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3)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奖励名额依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附件1)。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并于10月13日(周四)上午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电子版仅限于初审名单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帮助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助学金的类别及评选条件(一)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5%,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10%,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15%,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单项奖学金(1)科技创新奖学金: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2)社会实践奖学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3)文体活动奖学金:在文体活动中表现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如在省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
(二)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学校助学金(1)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无违纪行为。
二、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3、学院审核学院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助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最新整理20xx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通知.docx
最新整理20xx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通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的预通知各学院: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的xxxx 预通知的名额分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xx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要求预通知如下:一、国家为了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申报条件看附件一)。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我校20xx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名额分别为606、25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二)。
申报者统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见三)。
五、以学院为单位填报《20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四),签发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请发送一份电子版至“学生处”xxxx)。
六、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下午5:00之前。
联系xxxx及联系人:另:国家奖助学金将通过银行账号发放,请同时收集学生银行账号(见附件五)(时间截止至11月底)。
学生处20xx年10月9日附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比条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获奖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xxxx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达到学校奖学金以上标准,高考成绩排在本专业前10%,获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5、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生活俭朴。
20xx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
20xx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2017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根据教育部国家高校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规定,奖学金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专科本科学生:1、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审定并公示;2、各高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并上报;3、各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发的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研究生:1 、学生提出申请,获得推荐的学生,须在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2、每年11月30日前,高等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发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规定,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国家奖学金通知公告模板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名称]发布日期:[发布日期]尊敬的全体同学:为激励我国高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原则;3. 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1.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4. 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5. 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评选条件1. 学业成绩: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2. 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表现突出;3. 科研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4. 社会实践: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突出;5. 体育、艺术特长: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评选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院系评审:各院系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推荐名单;3.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院系推荐的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4. 公示:学校将最终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5. 颁发奖学金:对最终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国家奖学金。
五、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六、其他事项1. 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将于[具体时间]开始,[具体时间]结束;2. 请各院系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组织、申报等工作;3. 获奖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奖学金的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奖学金;4. 对违反国家奖学金管理规定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敬请广大同学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深入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三个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与资助标准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一次性发放。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一次性发放。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第三章奖励与资助范围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章申请条件第八条申请国家奖学金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当学年基础性素质测评等级为“A”。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5.参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且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当学年修读的课程不低于30学分,专业学习测评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
第九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archivetemp通知正文——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各位班主任、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开始启动。
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情况发给各位老师,(见附件1,注:附件1仅发给各位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请各班负责人向咨询老师)。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标准见附件7,学生手册P.170)每人5000元,一次发放,评选范围:二年级及以上在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请各班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对你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在班级内公示至少1天,再向院里报。
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需填写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者附件3《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电子照片。
审批表填写要求,见附件5。
需提交材料:1、各班需提交一份纸质版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2014-2015年度)2、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要求:1)照片分辨率设定在300dpi2)照片尺寸126 X 1603)用学生的姓名作为该学生照片的名称;请各位获奖同学以自己的名字建一个文件夹,其中包含自己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3)和电子照片。
然后各班负责人将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信息收齐,存到以年级和班级命名的文件夹中,例如14本5。
所有材料需2015年10月27日上午11点前上交,电子版发送到jidiantuan@,纸质版送到理工楼2510于老师处。
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1档2000,2档3000元,3档4000元,分春、秋学期两发放,评选范围:本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生。
助学金只能分这三个档次,总分配金额固定,不可变更,各档次人数各班主任可根据本班情况进行调整,但是,各班主任所带班级最后汇总时,第1档和第3档的人数需要一致。
领取奖学金通知范文
领取奖学金通知范文
尊敬的XXX同学:
经过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的严格审核和综合考虑,我校决定将奖学金授予您,以表彰您在过去一年中在学业、社会活动以及其他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绩和突出表现。
在此,我向您表示最衷心的祝贺!
奖学金是学校对学生优秀表现的一种肯定和激励,也是学校对您努力学习的认可和鼓励。
您所获得的奖学金不仅是荣誉,更是对您在求学道路上坚持努力,克服困难,取得卓越成绩的肯定。
同时,奖学金也是一项重大的财务资助。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您获得的奖学金将直接转入您的个人学费账户。
您可以凭借此账户进行学费支付或申请提取,具体操作流程请咨询财务处相关负责人。
此外,学校将在年度颁奖典礼上对您进行表彰。
届时,我们将为您准备一份奖状和一份奖品作为您取得优异成绩的认可证书。
敬请您届时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典礼,以便平台会再次对您予以认可和表彰。
获得奖学金是对您过去取得成就的肯定,也是对您未来发展的鼓励和期待。
希望您能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再接再厉,为自己树立更高的目标和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超越自我,取得更大的成就。
最后,再次祝贺您获得奖学金!希望您能以此为契机,继续发扬优秀品质,树立良好形象,为学校争光,为社会做贡献。
祝您学习进步,事业有成!此致
敬礼!
XXX学校
日期。
华润助学金申请书
华润助学金申请书正文第一篇:国家奖学金、励志、助学金、华润等通知河北师范大学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评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激发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自立自强、立志成才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决定进行20XX—20XX学年度各项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一、评定范围在籍本、专科全日制学生。
二、评定方法(一)国家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
根据省教育部教育厅教财厅函【20XX】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和冀教贷【20XX】12号文件精神,我校根据文件精神相应调整了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要求各学院在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XX〕90号)和《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4),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认真填报评审材料。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奖励名额依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附件1)。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20XX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a4纸反正面打印填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上报学生工作部。
2、国家励志奖学金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奖励标准为(好)5000元/人/年。
奖励名额依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附件1)。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并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仅限于初审名单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国奖、励志评选通知
国奖、励志评选通知尊敬的同学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学校学习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为了推动学生个人成长和励志教育,我校决定举办国奖、励志评选活动。
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通过国奖、励志评选活动,旨在树立优秀学子典范,激励广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勇往直前、积极奋斗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和践行为人师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核心价值观。
二、评选内容1. 国奖评选该评选旨在表彰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学生。
评选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论文发表成绩;•科研项目成果;•竞赛获奖情况;•创新创业成就;•社会实践成果等。
2. 励志评选该评选旨在表彰勇于挑战、追求卓越、具有积极进取精神的学生。
评选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学习成绩突出;•社会服务与实践;•领导能力与组织能力;•志愿服务与社区建设;•体育、艺术等特长突出等。
三、评选条件1. 国奖评选条件•本科生:须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及以上;•研究生:须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I等国际主流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科研项目、竞赛项目或创新创业成果。
2. 励志评选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全年级前10%;•具有良好的社会服务与实践经验;•具备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个人成长和发展潜力突出。
四、参评方法1. 参评材料准备同学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人简历;•个人成绩单;•科研项目、竞赛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相关材料;•社会服务与实践相关证明材料;•推荐信等。
2. 参评流程•提交参评申请:请同学们于规定时间内将参评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指定地点;•材料审核:学院办公室将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面试:通过初步审核的同学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针对个人的项目经历、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综合评议:面试结束后,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综合考虑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励志奖学金申请通知
励志奖学金申请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我校特设立励志奖学金,以帮助和鼓励那些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更好地完成学业。
现将本年度励志奖学金的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学金设置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_____元。
二、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_____%(具体比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材料1、《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请在学校官网下载或向辅导员领取,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理由。
2、成绩单:提供上一学年的完整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4、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成绩、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方面的介绍,字数不少于 800 字。
四、申请流程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学院。
3、学院审核: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_个工作日。
4、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批,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五、申请时间申请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得用于奢侈消费或其他不当用途。
河北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河北农业大学
关于做好“华润助学基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华润助学基金管理协议》,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出资30万元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大学生100名。
现将我校“华润助学基金”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华润助学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校学字[2007]110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二、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实际,此次基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大二、大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若无特殊情况,上一年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华润助学金”。
三、资助名额根据各学院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人数按比例分配。
《华润助学基金资助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填写完内容后将,照片粘贴电子版后打印,本人签字部分需要打印后签字。
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编号:
华润助学基金资助学生申请表
注:此表A4纸双面印制。
附件三:
学院华润助学基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院(公章):报送日期:年月日
填表人:主管领导:
填表要求:1、“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填写格式均为“1989.01”,年份为四位数字,月份为两位数字。
2、“家庭所在地”统一填写为“XXX省XXX市XXX县(市、区)XXX镇(街道)XXX村(居委会)”。
学校奖助学金发放通知
学校奖助学金发放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帮助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经过认真评审和严格筛选,本年度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圆满结束。
现将奖助学金的发放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助学金的种类及金额1、奖学金一等奖学金:_____元二等奖学金:_____元三等奖学金:_____元2、助学金一等助学金:_____元二等助学金:_____元三等助学金:_____元二、发放对象1、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同学。
2、助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同学。
三、发放时间学校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发放奖助学金,预计在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工作。
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留意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
四、发放方式奖助学金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同学们在学校登记的银行账户中。
请同学们务必确保自己登记的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发放失败,学校将无法及时为您补发。
五、注意事项1、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应珍惜荣誉,合理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用于奢侈消费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学校有权对奖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如有同学发现自己的奖助学金发放有误,请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联系电话:_____),我们将进行核实和处理。
3、对于在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同学,学校将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奖助学金的意义奖助学金不仅仅是一笔经济上的支持,更是学校对同学们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的肯定和鼓励,也是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希望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们能够心怀感恩,将这份关爱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学校、回报社会。
同时,我们也希望没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不要气馁,要以获奖同学为榜样,找准自己的目标,努力学习,争取在今后的学习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奖学金发放通知范文
奖学金发放通知范文求告知,助学金都快发了,奖学金什么时候发关键词:高校应按月十五条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你们可以投诉到教育厅!...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要给家里发通知吗额、我是高中生,但我没有像你一样。
可能你在家时总有家人的帮助,什么事都不怕。
但在学校住宿就像感到自己的世界就变了,会觉得自己很无助、很孤独等。
如果你想解决这种现状,那你就要广交朋友了!在遇到困难时,你们的朋友就会让你感到很温暖的!你要习惯独立,这社会比你现在的残酷得更可怕!困难补助申请书范文困难补助申请书我叫xxx,xx年级xx班。
我来自xx省xx市,一家x口人。
父亲月收入xx元,母亲月收入xx元。
最近听说研究生处要发放一笔困难补助金,我本不愿给学校添麻烦,但觉得若能拿到困难补助,也可以减轻些家里的负担,所以特此提出申请,望能批准。
此致敬礼学生:****年*月*日高中生助学金申请书范文和申请表上的申请理由贫困生申请表格范例这是一篇关于贫困生申请表格,贫困申请表格,贫困生申请书表格的文章。
这是一份贫困生申请表格,其中包括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不过,这两份贫困生申请书表格仅供您参考,如果您需要申请认定贫困生,你可河北两成高中生可获国家助学金最高补3000元这是一篇关于河北联合大学贫困生助学金,河北单亲家庭大学生助学,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文章。
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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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关于2009—2010学年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评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激发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自立自强、立志成才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决定进行2009—2010学年度各项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一、评定范围在籍本、专科全日制学生。
二、评定方法(一)国家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
根据省教育部教育厅教财厅函【2010】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和冀教贷【2010】12号文件精神,我校根据文件精神相应调整了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要求各学院在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和《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4),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认真填报评审材料。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奖励名额依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附件1)。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A4纸反正面打印填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上报学生工作部。
2、国家励志奖学金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奖励名额依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附件1)。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并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仅限于初审名单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3、国家助学金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分为三档:一档为1000元/人/年,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二档为2000元/人/年,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三档为3000元/人/年,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
资助名额依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各档次人数由学院自行分配,但总人数、总金额(本次下发5个月助学金,实际发放金额为受助金额的一半)务必符合指标要求。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备案表》(附件3),并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仅限备案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二)华润助学金本次华润助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华润助学金评定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华润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具体评定指标见附件1。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华润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2)、《华润助学基金汇总表》(附件13),并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上报学生工作部。
(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本次专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学字【200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定指标见附件6。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河北师范大学奖学金汇总表》(附件8),并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仅限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本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按照《河北师范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条例》(校学字[200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定指标见附件6。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河北师范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附件9、10)、《河北师范大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11),并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仅限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五)陈忠堂奖学金本次陈忠堂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陈忠堂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陈忠堂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年,奖励名额为30名,具体评定指标见附件8。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河北师范大学奖学金汇总表》(附件8),并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上报学生工作部。
三、工作要求1、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
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做到上报认真、及时。
2、此次评奖的各项奖学金(单项奖除外),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华润助学金(属奖学性质)、陈忠堂奖学金、校专业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但可按综合测评的排序参加三好学生的评定,奖金额只取最高项。
3、上报的各项纸制奖、助学金名单或汇总表,凡标明有“建行卡号”一栏的表格,请务必由获奖学生本人经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
二O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5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的奖励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第四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类别的奖学金(单项奖除外),但可参评校、院三好学生的评选,奖学金只取最高额。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
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学校规定成绩。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学年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已发奖学金的予以收回:1、考试违纪、作弊者;2、考试、考查课中有不及格现象者;3、受党、团、行政处分者。
第七条申报和审批程序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交年级(班级)评定小组。
评定小组由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5-7人组成,其中普通学生代表不得少于小组成员中学生人数的1/2。
评定小组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结果按照评选标准进行严格审核后在学院公示3-5天,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3、学生工作部将推荐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主管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2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四条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类别的奖学金(单项奖除外),但可参评校、院三好学生的评选,奖学金只取最高额。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年级排名在前30%以内;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为我校贫困生库中的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