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工信部北京邮电大学定稿篇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
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 挖掘的沟、洞、坑处; 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 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3.2.3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 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得使用胶木灯具。
4. 灯具的相线应经过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3.7.6用电设备的总功率不得超过供电负荷。
EXCE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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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交通
3.5.1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工程车辆、人身及财产安全。驾驶员驾驶 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钱,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强行超车、不超速行驶、不在劳 驾驶、不驾驶故障车辆,不得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 3.5.2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它障碍物,不得将肢 体露于车厢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3.5.3若需租用车辆,应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3.5.4施工人员使用自行车和三轮车时,应经常检查车辆的状况,特别是刹车装 臵的完好情况;骑车时,不得肩扛、手提物品或携带梯子及较长的杆棍等物。 3.5.5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车辆,确认安全后方能穿越。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 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査, 并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负责,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 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生 产安全事故。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1.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一、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1 项目管理责任1.2 项目管理组织1.3 项目管理流程1.4 项目管理标准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1 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分工2.2 施工现场人员资质要求2.3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2.4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三、施工作业安全规范3.1 施工作业准备3.2 施工作业操作要求3.3 施工作业风险评估3.4 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四、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范4.1 机械设备选用与检修4.2 机械设备操作规范4.3 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4.4 机械设备故障及紧急处理五、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范5.1 电气设备选用与档案管理5.2 电气设备安装与接线5.3 电气设备操作规范5.4 电气设备检修与维护六、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规范6.1 防火安全措施6.2 防爆安全要求6.3 防静电措施6.4 防火防爆教育与培训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范7.1 安全帽使用规范7.2 防护手套使用规范7.3 防护鞋使用规范7.4 防护眼镜使用规范八、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规范8.1 安全事故报告要求8.2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8.3 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8.4 安全事故防止与改进九、安全巡查与整改规范9.1 安全巡查要求9.2 安全巡查记录与整改9.3 安全巡查周期与频率9.4 安全巡查整改落实十、安全教育与培训规范10.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10.2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0.3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10.4 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估十一、个人劳动防护规范11.1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要求11.2 个人卫生保健规范11.3 个人劳动安全指导11.4 个人职业病防护措施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电子版)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北京·前言为提高通信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通信建设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减少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操作规范。
本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安全生产要求、工器具和仪表、器材储运、通信线路、管道施工和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综合布线及国际通信工程等。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规范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往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公司主要编写人员:冯璞孙玉东袁立云刘克白全发叶辉崔建桥金德祥目录1 总则 (6)2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 (6)2.1 施工安全管理 (6)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7)2.3施工现场安全 (8)2.4施工驻地安全 (8)2.5 施工交通安全 (9)2.6施工现场防火 (9)2.7 野外作业安全 (10)2.8 用电安全 (11)2.9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 (11)3工器具和仪表 (12)3.1 一般工具 (12)3.2 梯子和高凳 (13)3.3 安全带 (14)3.4 动力机械设备 (14)3.5 手动机具 (19)3.6 手持式电动工具 (20)3.7 仪表 (21)4 器材储运 (21)4.1 一般安全规定 (21)4.2 装运杆材 (22)4.3搬运光(电)缆 (22)4.4 搬运化学品和危险品 (23)5通信线路工程 (23)5.1 一般安全要求 (23)5.2 架空线路 (25)5.3 直埋线路 (29)5.4 敷设管道光(电)缆 (30)5.5 气吹敷设光缆 (31)5.7 高速公路线路 (33)5.8 墙壁光(电)缆 (33)5.9 线路终端设备安装 (34)6通信管道工程 (34)6.1 一般安全要求 (34)6.2 测量划线 (35)6.3 土方作业 (35)6.4 钢筋加工 (37)6.5模板、挡土板 (37)6.6 混凝土 (37)6.7 铺管和导向钻孔 (38)6.8 砖砌体 (39)6.9 管道试通 (39)7通信设备工程 (39)7.1 一般安全要求 (39)7.2铁件加工和安装 (40)7.3 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 (41)7.4 设备加电测试 (41)8 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 (42)8.1 卫星地球站的天馈线安装 (42)8.2 微波、移动通信的天馈线安装 (42)8.3 上塔作业 (43)8.4 网络规划优化 (44)9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 (45)9. 1 布线和汇流排安装 (45)9.2 发电机组的安装 (46)9.3 交、直流供电系统 (47)9.4 蓄电池和太阳电池 (47)9.5 接地装置和防雷 (48)9.6 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 (49)10 综合布线工程 (49)10.2 光缆中继站、微波中继站和移动通信基站的消防、防盗系统布线 (50)11 国际通信工程 (51)11.1 施工安全一般要求 (51)11.2 疾病防治 (51)11.3 交通安全防范 (52)11.4 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 (52)12 附则 (53)1 总则1.0.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造成通信阻断,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基本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恶劣环境
3.4.5在水田、泥沼中施工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靴,预防蚂蟥、血吸虫、毒蛇等叮咬, 应配备必要的防毒用品及解毒药品。在有毒的动、植物区内施工时,应采取佩戴防护 手套、眼镜、绑扎裹腿等防范措施。在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 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间出行应两人以上随同,并携带防护用具或请当地相关人员协 助,不得触碰猎人设臵的捕兽陷阱或器具。 3.4.6在滩涂、湿地及沼泽地带施工作业时,应注意有无陷入泥沙中的危险。在山岭上 不得攀爬有裂缝、易松动的地方。 3.4.11在高原缺氧地区作业时应注意: 1 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查,不宜进入高原缺氧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 2 应预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正确佩戴防紫外线辐射的防护用品。 3 出现比较严重的高原反应症状时,应立即撤离到海拔较低的地方或去医院治疗。
基本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3.7.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 配电箱经分配电箱到开关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 制。 3.7.3安装、巡检、维修、移动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 监护。
3.7.4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应切断电源,并在总配电箱 或者分配电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的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3.4.1野外作业前应事先调查工作地区地理、环境等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 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准备。
基本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2.1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等特殊地段和城镇交通繁忙、人 员密集处施工时必须设置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 3.2.2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 栏等安全设施,并设臵警戒人员;夜间应设臵警示灯,施工人员应穿反光衣。必要时 应架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架设的便桥应满足行人、车辆通行安全。在繁华地区,便桥左右应设臵围栏和明显标 志。 1 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 2 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3 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 4 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 5 挖掘的沟、洞、坑处; 6 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 7 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3.2.3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 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 种作业资格。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 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 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电子版)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北京·前言为提高通信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通信建设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减少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操作规范。
本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安全生产要求、工器具和仪表、器材储运、通信线路、管道施工和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综合布线及国际通信工程等。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规范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往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公司主要编写人员:冯璞孙玉东袁立云刘克白全发叶辉崔建桥金德祥目录1 总则 (8)2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 (8)2.1 施工安全管理 (8)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10)2.3施工现场安全 (11)2.4施工驻地安全 (12)2.5 施工交通安全 (13)2.6 施工现场防火 (14)2.7 野外作业安全 (14)2.8 用电安全 (16)2.9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 (17)3工器具和仪表 (18)3.1 一般工具 (18)3.2 梯子和高凳 (20)3.3 安全带 (21)3.4 动力机械设备 (21)3.5 手动机具 (28)3.6 手持式电动工具 (30)3.7 仪表 (32)4 器材储运 (33)4.1 一般安全规定 (33)4.2 装运杆材 (34)4.4 搬运化学品和危险品 (35)5通信线路工程 (35)5.1 一般安全要求 (36)5.2 架空线路 (38)5.3 直埋线路 (45)5.4 敷设管道光(电)缆 (46)5.5 气吹敷设光缆 (48)5.6 水底光(电)缆 (49)5.7 高速公路线路 (51)5.8 墙壁光(电)缆 (52)5.9 线路终端设备安装 (52)6通信管道工程 (53)6.1 一般安全要求 (53)6.2 测量划线 (54)6.3 土方作业 (55)6.4 钢筋加工 (57)6.5模板、挡土板 (58)6.6 混凝土 (58)6.7 铺管和导向钻孔 (59)6.8 砖砌体 (60)6.9 管道试通 (61)7通信设备工程 (61)7.2铁件加工和安装 (62)7.3 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 (64)7.4 设备加电测试 (64)8 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 (64)8.1 卫星地球站的天馈线安装 (65)8.2 微波、移动通信的天馈线安装 (65)8.3 上塔作业 (66)8.4 网络规划优化 (69)9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 (70)9. 1 布线和汇流排安装 (71)9.2 发电机组的安装 (71)9.3 交、直流供电系统 (73)9.4 蓄电池和太阳电池 (73)9.5 接地装置和防雷 (74)9.6 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 (76)10 综合布线工程 (77)10.1 槽道(桥架)安装和布线 (77)10.2 光缆中继站、微波中继站和移动通信基站的消防、防盗系统布线 (78)11 国际通信工程 (79)11.1 施工安全一般要求 (79)11.2 疾病防治 (79)11.3 交通安全防范 (80)12 附则 (82)1 总则1.0.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造成通信阻断,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强制性条文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北京·前言为提高通信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通信建设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减少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操作规范。
本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安全生产要求、工器具和仪表、器材储运、通信线路、管道施工和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综合布线及国际通信工程等。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规范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往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公司主要编写人员:冯璞孙玉东袁立云刘克白全发叶辉崔建桥金德祥目录1 总则 (6)2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 (6)2.1 施工安全管理 (6)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6)2.3施工现场安全 (6)2.4施工驻地安全 (7)2.5 施工交通安全 (7)2.6施工现场防火 (7)2.7 野外作业安全 (7)2.8 用电安全 (7)2.9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 (7)3工器具和仪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一般工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为确保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范进行操作。
一、工作前的准备1.1 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并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1.2 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
1.3 确认所需工具和设备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使用损坏或有缺陷的设备。
1.4 检查工作地点是否有安全隐患,如有需要进行整改。
二、设备操作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书。
2.2 在进行设备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2.3 禁止在设备运行中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2.4 禁止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参数和控制方式。
2.5 严禁超负荷操作设备,必须按照设备的额定工作范围进行操作。
三、电气安全3.1 确保设备接地是可靠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3.2 禁止在高温、高湿度和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气设备。
3.3 禁止随意接触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位,必须提前切断电源并进行安全操作。
3.4 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遵循相关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如使用防火阻燃电缆、防爆电气设备等。
四、高处作业安全4.1 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4.2 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安全绳和安全滑轮等设备。
4.3 不得在高处作业时站在不稳定的平台上。
4.4 确保作业区域内没有其他人员等障碍物,以保证安全操作。
五、防火防爆安全5.1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前必须穿戴防静电服和防爆鞋等防护用品。
5.2 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和产生火花。
5.3 确保使用的电器设备具有防爆等级,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4 严禁在可燃气体密集区域进行高温作业,如切割、焊接等。
六、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6.1 发生火灾、泄漏、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时,立即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2 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保持冷静,并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应 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 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对 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査, 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对建设工 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 措施, 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 5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2014年1月
EXCEE@2010
1
编写背景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08年工 信部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基础上,修改及补充通信 铁塔工程的安全操作要求及常见事故的应急放援措施等内容。
EXCEE@2010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列》有如下规定: 第二条 国家时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 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 准和规程的要求;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 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4 EXCEE@2010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八)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
1.施工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施 工现场进
行圈围,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承 包单位人
二、办公室及宿舍安全管理要求
(一)办公室安全管理
1.下班离开办事处前做好“三关”,即“关窗、关门、关电”。 2.做好各自使用电脑的保管,由于保管不当丢失电脑,导致资料丢 失的,将给以相应的处罚。
(5)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 切有关作
业活动,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 缆线或电力
线。应立即报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 前,不得擅
自恢复作业。
(6)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7.架设过河飞线:在通航河流上架设飞线时,应在施工前与航务管理 部门进行
2.电烙铁:电烙铁暂时停用时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得直接放在桌面 或易燃物
旁。 3.移动式排风扇、电风扇:严禁在人孔内使用排风扇、电风扇。
(六)仪表
四、器材储运
(一)搬运化学品和危险品
1.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注意防震,物体不可倒置。如有泄漏的烈 性化学药
品,严禁用手触摸。 2. 搬运易燃、易爆物时,应分装分运,避免暴晒。储存时应分开存放
三、工器具和仪表
(一)梯子和高凳: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附近,严禁使用金属
伸缩梯。
(二)安全带:配发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三)动力机械设备:所有仪器仪表必须具备校验报告及合格证书
1. 气泵 : (1)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洗刷空气压缩机曲轴箱、滤清器或空气通路 的零部件。 (2)储气罐严禁曝晒和烧烤。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为保障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标准制定了以下操作规范。
一、工作前的准备1. 工作人员需熟悉操作规范,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
2. 确保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3. 在工作地点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措施,确保工地的安全通行。
二、施工安全要求1. 进行地质勘察和环境评估,确保施工地点无法破坏周围的结构、地质等。
2. 在进行施工前,要对地下管线进行探测和标示,避免损坏管线导致事故发生。
3. 施工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耐刺破鞋、防护手套等。
4.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正确的施工方法进行工作,严禁违规操作和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三、设备操作要求1. 打桩机、挖掘机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2. 在使用大型设备进行施工时,必须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并建立有效的通信联系。
3. 所有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四、电气安全要求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
2.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地接地装置,并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3. 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
五、高处作业安全要求1. 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 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通过可靠的固定装置进行固定。
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隔离措施,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六、应急措施1. 工地必须设立应急预案,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应急流程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2. 在施工现场要设置灭火器和急救箱,以备发生事故时的紧急处理。
通过遵守以上操作规范,可以有效提高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工信部-北京邮电大学)定稿篇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前言为提高通信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通信建设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减少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操作规范。
本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安全生产要求、工器具和仪表、器材储运、通信线路、管道施工和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综合布线及国际通信工程等。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规范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往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公司主要编写人员:冯璞孙玉东袁立云刘克白全发叶辉崔建桥金德祥目录1 总则2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2.1 施工安全管理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2.3 施工现场安全2.4 施工驻地安全2.5 施工交通安全2.6 施工现场防火2.7 野外作业安全2.8 用电安全2.9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3 工器具和仪表3.1 一般工具3.2 梯子和高凳3.3 安全带3.4 动力机械设备3.5 手动机具3.6 手持式电动工具3.7 仪表4 器材储运4.1 一般安全规定4.2 装运杆材4.3 搬运光(电)缆4.4 搬运化学品和危险品5 通信线路工程5.1 一般安全要求5.2 架空线路5.3 直埋线路5.4 敷设管道光(电)缆5.5 气流敷设光缆5.6 水底光(电)缆5.7 高速公路线路5.8 墙壁光(电)缆5.9 线路终端设备安装6 通信管道工程6.1 一般安全要求6.2 测量划线6.3 土方作业6.4 钢筋加工6.5 模板、挡土板6.6 混凝土6.7 铺管和导向钻孔6.8 砖砌体6.9 管道试通7 通信设备工程7.1 一般安全要求7.2 铁件加工和安装7.3 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7.4 设备加电测试8 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8.1 卫星地球站天馈线安装8.2 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安装8.3 上塔作业8.4 网络规划优化9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9.1 布线和汇流排安装9.2 发电机组的安装9.3 交、直流供电系统9.4 蓄电池和太阳电池9.5 接地装置和防雷9.6 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10 综合布线工程10.1 槽道(桥架)安装和布线10.2 光缆中继站、微波中继站和移动通信基站的消防、防盗系统布线11 国际通信工程11.1 施工安全一般要求11.2 疾病防治11.3 交通安全防范11.4 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12 附则1、总则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造成通信阻断,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1. 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市区等特殊地段施工 时,
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 2.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机房内饮水
、吸烟。
(五)施工交通安全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 安全行车
7. 乙炔发生器瓶的使用 : (1)乙炔发生器瓶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2)瓶阀冻结时,严禁敲击和用火焰加热。可用热水和蒸汽加热瓶阀解 冻,不得加 热瓶体。
8. 挖掘机:严禁用挖掘机运输器材。 9. 推土机:推土机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严禁上下人。停车或坡道上熄火 时,必须 将刀铲落地。 10. 吊车(起重机):严禁用吊车拖拉物件或车辆。对起吊物重量不明时, 应先试 吊,可靠后再起吊。严禁吊拉凝结在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件。 11.汽车绞盘:
(四)手动机具
1. 射钉枪: (1)必须查看沿射击方向情况,射击方向的物体背后严禁有人。 (2)发射时枪管与护罩必须紧贴在被射物的平面上,严禁在凹凸不平 的物体上 发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卸下防护罩射击。当第一枪未射牢固。严禁 在原位射第 二枪。
(五)手持式电动工具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易燃、易爆场所,不得使用手持式电动工 具。
距离,不强行超车照人员驾驶。 2.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超载、超速。
(六)施工现场防火
1.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严禁使 用水和泡
沫灭火器。 2.在封闭和特殊要求的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3.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分类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操作规范
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
工信部规[2008]110号
某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五)气吹敷设光缆
1.吹缆机(含空压机及液压设备)的使用: (1)作业人员必须远离设备排出的热废气。 (2)严禁设备的排气口直对易燃物品。 (3)在液压动力机附近,严禁使用可燃性的液体、气体。
(六)墙壁光(电)缆
1. 在墙壁上及室内钻孔布放光(电)缆时,如遇与近距离电力线平行或穿越, 必须 先停电后作业。
氧气瓶。 (3)氧气瓶的气压表必须指示正常,否则严禁使用。 (4)氧气瓶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7. 乙炔发生器瓶的使用 : (1)乙炔发生器瓶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2)瓶阀冻结时,严禁敲击和用火焰加热。可用热水和蒸汽加热瓶阀解冻,
不得加 热瓶体。
8. 挖掘机:严禁用挖掘机运输器材。 9. 推土机:推土机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严禁上下人。停车或坡道上熄火时, 必须 将刀铲落地。 10. 吊车(起重机):严禁用吊车拖拉物件或车辆。对起吊物重量不明时,应 先试 吊,可靠后再起吊。严禁吊拉凝结在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件。 11.汽车绞盘: (1)绞盘转动时严禁用手扶摸走动的钢丝绳或校正绞盘滚筒上的钢丝绳圈 位。
(四)敷设管道光(电)缆
1.人孔、地下室内作业: (1)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 有毒、 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 尤其 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2)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 开关电 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 取暖。 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4)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工信部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2.1 施工安全管理
2 .1 .9 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 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 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后方可上岗。
版权所有
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现场员工和其他人员的行为规定。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组织人 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所有现场人员应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 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
版权所有
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2 .2 .3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 1 .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触电、火灾、落水、人员高处坠落等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应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和当地医 疗、消防、交通及相关部门报警。
2 .3 .5 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人。严禁非作业人员接 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版权所有
2 .3 施工现场安全
2 .3 .6 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一「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 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在 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 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
2 .1 .2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 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 教育培训情况应记人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人员,不得上岗。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 工信部规【2008】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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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前言为提高通信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通信建设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减少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操作规范。
本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安全生产要求、工器具和仪表、器材储运、通信线路、管道施工和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综合布线及国际通信工程等。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规范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往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公司主要编写人员:冯璞孙玉东袁立云刘克白全发叶辉崔建桥金德祥目录1 总则2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2.1 施工安全管理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2.3 施工现场安全2.4 施工驻地安全2.5 施工交通安全2.6 施工现场防火2.7 野外作业安全2.8 用电安全2.9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3 工器具和仪表3.1 一般工具3.2 梯子和高凳3.3 安全带3.4 动力机械设备3.5 手动机具3.6 手持式电动工具3.7 仪表4 器材储运4.1 一般安全规定4.2 装运杆材4.3 搬运光(电)缆4.4 搬运化学品和危险品5 通信线路工程5.1 一般安全要求5.2 架空线路5.3 直埋线路5.4 敷设管道光(电)缆5.5 气流敷设光缆5.6 水底光(电)缆5.7 高速公路线路5.8 墙壁光(电)缆5.9 线路终端设备安装6 通信管道工程6.1 一般安全要求6.2 测量划线6.3 土方作业6.4 钢筋加工6.5 模板、挡土板6.6 混凝土6.7 铺管和导向钻孔6.8 砖砌体6.9 管道试通7 通信设备工程7.1 一般安全要求7.2 铁件加工和安装7.3 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7.4 设备加电测试8 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8.1 卫星地球站天馈线安装8.2 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安装8.3 上塔作业8.4 网络规划优化9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9.1 布线和汇流排安装9.2 发电机组的安装9.3 交、直流供电系统9.4 蓄电池和太阳电池9.5 接地装置和防雷9.6 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10 综合布线工程10.1 槽道(桥架)安装和布线10.2 光缆中继站、微波中继站和移动通信基站的消防、防盗系统布线11 国际通信工程11.1 施工安全一般要求11.2 疾病防治11.3 交通安全防范11.4 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12 附则1、总则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造成通信阻断,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2、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当前通信行业大量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运用以及施工生产环境的变化和开展国际通信工程项目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编写的。
1.3、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督检查等。
2、一般安全生产要求2.1、施工安全管理2.1.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
应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不同的专业向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1.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1.3、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施工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
2.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2.1.5、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1.6、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2.1.7、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队长、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书面记录。
交底记录应按要求归档。
2.1.8、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2.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4.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2.1.9、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2、施工现场应急预案2.2.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应急预案。
编制的原则:1.现场应急预案是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而编制。
2.现场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
3.编制现场预案,应结合实际、针对性要强,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风险,必须编制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2.2.2、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内容:1.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危险性质进行预测和评估;2.确定现场应急组织的机构、职责、任务;3.现场预防性措施;4.明确报警、通信联络的电话、对象和步骤;5.应急响应时,现场员工和其他人员的行为规定。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所有现场人员应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
2.2.3、施工现场应急救援:1.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触电、火灾、落水、人员高处坠落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应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和当地医疗、消防、交通及相关部门报警。
2.施工现场发生电路阻断、电源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使在运行设备停机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建设单位(顾客)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报告,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
3.发生任何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的事故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报告人应适时作出书面记录。
4.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护、抢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
5.对重伤及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
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现场。
2.3、施工现场安全2.3.1、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和设置警戒人员。
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1.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2.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3.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4.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5.挖掘的坑、洞、沟处;6.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7.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2.3.2、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2.3.3、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2.3.4、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市区等特殊地段施工时,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
2.3.5、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
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2.3.6、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按照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
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
2.3.7、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2.3.8、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机房内饮水、吸烟。
应按照指定地点设置施工的材料区、工器具区、剩余料区。
钻膨胀螺栓孔、开凿墙洞应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机房设备扩容、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缆线、模块、电源接线端子等时,须经机房值班人员或随工人员许可,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本班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动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
2.4、施工驻地安全2.4.1、施工驻地设置的工器具、器材库房,应执行有关库房管理要求和有防潮、防雨、防火、防盗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入库的工器具、器材,应认真检测、检验,保证工器具、器材完好。
2.4.2、施工驻地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仓库必须安全、牢固、美观,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
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不得靠近电力设施,应保证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大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