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台账、申报承诺书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25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25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0.21•【字号】内银保监函〔2020〕341号•【施行日期】202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25号提案的答复纪桂莉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有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优先安排信贷规模,保障物资生产、运输、销售、储备企业和开复工企业的资金需求,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帮扶”的建议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内蒙古银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多项举措督促引领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
一是在疫情发生初始,我局与多家单位协同沟通,组织83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与银行机构对接,督促银行机构及时、精准保障疫情防控企业金融需求。
二是向银行保险机构转发银保监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支持稳产保供、加大受困企业帮扶、延期还本付息、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有效应对疫情冲击”等多个政策文件,指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对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三是用足用好配套政策,全力纾困帮扶小微企业。
要求辖内银行机构压实责任,落实执行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灵活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实现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供给的高效转化,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即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工作目标。
四是开展督查督导,确保政策落地。
疫情防控金融业安全承诺书
疫情防控金融业安全承诺书我们,作为金融机构,深知当前全球面临的新冠疫情对社会、经济和金融行业带来的巨大挑战。
我们承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全力以赴保障金融业的安全运行和客户利益的保护。
一、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我们将积极响应政府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全力配合并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健康检测、隔离要求、消毒措施等。
我们将确保疫情防控措施的贯彻执行,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二、保障金融业务的持续运营我们将持续关注疫情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金融业务的正常运营。
我们将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以防止疫情期间出现金融网络安全事件,确保客户资金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三、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我们将严格落实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的风险防控措施。
我们会密切关注疫情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及时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金融风险的扩散和恶化。
四、保护客户利益我们将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尽力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积极创新,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线上金融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同时,我们将加强客户隐私信息的保护,不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五、关爱员工健康安全我们深知员工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因此我们将更加关注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我们将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做好防护用品的供应和消毒工作,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我们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员工对疫情防控的认知和意识。
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我们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社会支持,尽己所能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
我们坚信只有通过团结一心、共同合作,才能战胜疫情,重振经济。
我们郑重承诺,以上内容为本公司自愿作出的疫情防控金融业安全承诺书。
我们将始终以企业社会责任为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金融业的安全运行和客户利益的保护。
日期:(在此处填写签署日期)(公司名称)(公司地址)。
贷款贴息政策的承诺书
贷款贴息政策的承诺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公司贷款贴息政策的关注和信赖。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我公
司的贷款贴息政策,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贷款贴息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
业务,不会因任何原因盲目扩大贷款规模,避免贷款风险和信用风险。
2.我公司将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和情况,提供具体的贴息政策咨询服务,
合理配置贷款用途,并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经营和生产活动,杜绝任何形式的贷款滥用行为。
3.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不会泄露、
买卖或非法转让客户信息,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隐私。
4.我公司将尊重客户的选择和意见,充分听取客户建议和意见,不采取
过度催收、贷款条件变更等不利于客户的行为,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5.我公司将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规范贷款业务流程,提
高贷款审核和放款效率,优化贷款客户体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我公司将定期对贴息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优
化政策和服务模式,提高贴息政策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更好地为客户提供贴心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公司贷款贴息政策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贴息服务。
此致
敬礼
XXX贷款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疫情防控背景下金融支持推动企业获得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以云南省嵩明县为例
疫情防控背景下金融支持推动企业获得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以云南省嵩明县为例一、金融支持企业获得信贷情况(一)政府主导出“硬招”,服务发展强后盾。
一是梳理相关政策文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关政策,帮助小微企业了解金融政策、金融产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嵩明县汇总编写了《嵩明县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汇编》汇总了2020年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以及支持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31个文件,转发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文件8个。
二是落实再贷款政策。
2020年,嵩明县共向金融机构发放8笔再贷款,金额为12710万元,采用“先贷后借”的模式,极大降低了县域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是逐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释放流动资金3亿元,为金融惠及实体创造政策条件。
截止12月末,嵩明县法人金融机构延期还本金额为10139万元,支持普惠小微企业106家;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7250万元,支持普惠小微企业717家。
延期率为56.22%,信用贷款占比为13.79%。
四是推进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落地。
2020年,嵩明县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金额7743.5万元,支持普惠小微企业85家;信用贷款余额46930万元,支持普惠小微企业652家。
(二)金融供给亮“新招”,精准施策解企忧一是积极推广全国“信易贷”平台,引导建设银行嵩明县支行开展“信易贷”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嵩明建行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38笔,金额1580万。
二是开展税银互通业务。
依托“银税互动”,依法合规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通,截止2020年,嵩明建行发放短期小微企业快e贷20笔,贷款余额94.13万元;农业银行嵩明支行开展纳税e贷业务推广,签约纳税授权客户71户,当前有贷客户42户,累计发放贷款134笔金额5493.8万元。
三是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
富滇银行制定“扫码贷-供应链”产品方案,目前扫码贷现在有13户授信,金额100万。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拨付贴息资金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拨付贴息资金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02•【文号】财办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关于加快拨付贴息资金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补充通知财办金〔202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更好落实《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和全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各地要按照战时标准和要求,迅速行动起来,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各地财政部门要从快拨付贴息资金”的要求,现补充通知如下:一、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精准认定,避免将未承担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生产和调配任务、贷款资金未用于扩能增产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效益。
要防止层层加码叠加贴息支持,避免出现贷款利率过低甚至负利率带来企业套利、行业攀比、管理混乱等问题。
二、为加快贴息资金拨付进度,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与本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贷款银行加强沟通,实时掌握优惠贷款发放进度,主动上门对接服务,宣传贴息政策,可采取“先拨后结”方式,先行安排贴息资金,及时拨付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全力支持相关企业扩大产能。
三、省级财政部门应每月汇总辖区内贴息资金拨付和支持企业的有关情况,通过官网等渠道予以公示,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宣传政策实施效果。
四、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汇总一并向财政部申请贴息资金结算。
五、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周五中午前汇总贴息资金拨付数额、支持优惠贷款规模、支持企业总数等情况反馈我部金融司。
财政部办公厅2020年3月2日。
金融为民践初心 助力抗“疫”担使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
取含计金融为民践初心助力抗“疫”担使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金融支持战“疫”纪实文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淹 没了庚子鼠年新春佳节的喜悦与温馨。
自疫情防 控工作启动以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以下简称“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坚决落实 党中央和总分行决策精神,始终坚持“守土有 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部党委靠前指挥,各部门迅速响应,全力保障防疫资金汇划高速畅 通、财政拨付调度准确及时、金融服务群众优质 高效,切实抓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 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未雨绸缪——研判部署保应急未雨绸缪做研判,提前部署奠基础。
面对严 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党委提前 研判、周密部署,各部门强化担当、迅速落实。
自2020年1月起,就积极采取多项应急准备,做好各 项工作安排,为防疫期间金融业务顺利开展奠定坚 实基础。
(一)秉持以人为本,积极做好自身防疫 工作2020年1月初,在疫情还未明了之时,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党委就安排为全行干部职工(含离 退休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配发了口罩,并要求对 外窗口部门切实做好一线员工的个人防护。
疫情发 生后,迅速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抗疫情 保服务”工作群,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方 面,严格落实上级行及地方政府要求,第一时间 组织开展员工返乡行程及健康状况统计,坚持每 曰报告制度,对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身体状况全 面排查跟踪并及时上报。
另一方面,加强机关大 楼管理,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定期对卫生 间、电梯、大厅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杀,为坚 持在岗的员工提供安全的办公环境。
同时,给不 幸感染新冠肺炎的员工和家属送去党组织的关怀 慰问;对病情危重者,时时跟踪身体状况及治疗 情况,竭尽全力协调做好紧急救助工作。
在各方 共同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数名染病员工及家属都 得以及时入院接受治疗,身体状况逐渐好转。
再贷款台账管理承诺书
再贷款台账管理承诺书
本人(单位)郑重承诺: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合规地进行再贷
款业务。
2. 保证提供的再贷款台账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隐瞒、不伪造、
不篡改任何相关数据。
3. 按照规定定期更新再贷款台账,确保台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
反映再贷款的动态变化。
4. 建立健全再贷款台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规范操作流程,确保
台账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5. 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对再贷款台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再贷款台账及相关材料,接受
监管指导和建议。
7.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接受监管
部门的处罚和处理。
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
(注:本承诺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调整。
)。
关于开展自治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自治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15•【字号】南财金〔2020〕62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自治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城区、开发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局)、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企业:为加快自治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拨付进度,保障财政贴息资金安全、合规和有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号)精神,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金〔2020〕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国及自治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自治区“复工贷”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20〕4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自治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贴息内容(一)贴息对象。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确定的自治区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中已上报国家但未能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以下简称自治区名单企业,详见附件1)。
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口径为准。
(二)贴息标准。
对上述符合条件的企业,其2020年1月1日—2020年5月31日新增由广西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用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贷款,自治区财政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疫情救助承诺书模板
疫情救助承诺书模板尊敬的救助机构: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因近期疫情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受到严重影响,特向贵机构申请疫情救助。
为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本人郑重承诺如下:一、真实性承诺1.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身份信息、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等所有申请救助的信息均真实、准确,无虚假陈述或隐瞒。
2. 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无条件退还救助资金。
二、资金用途承诺1. 本人承诺所获得的救助资金将全部用于缓解因疫情导致的经济困难,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用、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
2. 本人保证不将救助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个人挥霍。
三、资金管理承诺1. 本人承诺将建立救助资金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救助资金的来源、用途和去向。
2. 救助资金的使用将接受贵机构的监督和检查,本人将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财务凭证和说明。
四、信息反馈承诺1. 本人承诺在救助期间,定期向贵机构报告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
2. 如救助资金使用完毕或家庭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本人将及时告知贵机构,并停止救助申请。
五、诚信承诺1. 本人承诺在救助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 如违反诚信承诺,本人愿意接受贵机构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其他承诺1. 本人承诺在获得救助后,如有能力,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2. 本人承诺在疫情结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归还救助资金,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本人对以上承诺内容已充分理解,并愿意遵守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本人将及时与贵机构联系。
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字:(签字)日期:(申请日期)(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救助机构的要求进行调整。
)。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政策措施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政策措施一、稳就业(保居民就业)1.加大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力度。
全面落实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
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可由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100%。
为重点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协调解决企业劳动用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青年见习计划,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带头开发见习岗位,全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x万个以上。
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高校毕业班配备职业指导师,完善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方式,大力开展校园招聘。
健全实名制数据库,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等困难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3.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开展跨省劳务对接,深化皖江皖北劳务信息化对接合作。
支持各地建设青年创业园、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
依托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就业扶贫车间,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教育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招聘活动。
4.加强困难居民托底安置。
开发x万个以上公益性岗位,对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按规定延长公益性岗位政策享受期限。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对无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
5.优化公共就业服务。
以外贸企业集中、高校数量多、返乡农民工多的县(市、区)为重点,实施重点地区就业援助计划。
推广“共享员工”模式,探索建立新业态企业就业蓄水池,强化应对居民就业风险的岗位储备。
组织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促进就业“四进一促”活动。
“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文字实录
“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文字实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21.01.25•【分类】问答正文“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文字实录2021年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罗延枫主持发布会,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征信中心主任张子红、西安分行行长魏革军、营业管理部主任杨伟中、重庆营业管理部主任马天禄出席,介绍“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新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发展”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罗延枫: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参加“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第五场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聚焦的主题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新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的发展”。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现场参会的嘉宾,在主会场参会的是条法司副司长谢丹女士、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先生、征信中心主任张子红先生、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杨伟中先生。
受疫情影响,今天的发布会采取了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在西安和重庆还有两个分会场,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魏革军先生和重庆营业管理部主任马天禄先生将在分会场作情况介绍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发布会正式开始,首先请条法司副司长谢丹女士介绍情况。
谢丹: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标志着我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建立。
下面我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优质服务营造更好环境。
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推动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作为便利企业融资、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约60%以上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和存货,但金融机构担保贷款中,约60%要求提供不动产担保,动产担保融资不足40%。
北京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工作流程
北京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工作流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0.02.11•【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北京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工作流程按照《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要求,为方便企业申请,及时兑现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流程:一、纳入全国性名单和地方性名单的本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注册地所在区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区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金融处),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编制本市贴息资金申请表,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按财政部要求,2020年5月31日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申请书(包括贷款企业名称、注册所在地、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贴息期限、贴息金额、贷款银行出具的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贷款用途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相关信息(开户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等)等。
附件:北京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联系表北京市财政局2020年2月11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鄂政办发〔2020〕20•【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30日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纾解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造成的资金困难,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用好用足政策性信贷资金1.相关银行业机构要用足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经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负担利率不高于1.6%。
2.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要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低成本、普惠性资金支持,贷款利率不高于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
3.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二级资本债以及永续债等资本补充工具,拓宽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资金来源。
(以上工作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二、加大信贷资金投放4.各银行业机构要持续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首贷率和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占比。
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去年水平。
国有大型银行省分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力争不低于30%,全年增速不低于20%。
5.各银行业机构要建立评审“绿色通道”,加大与长江大保护、先进制造业、交通基础设施、新基建等重大项目的融资对接力度;聚焦脱贫攻坚、春耕备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投入力度。
XX县疫情期间财政金融支持重点保障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信贷的实施方案
XX县疫情期间财政金融支持重点保障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信贷的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促进在疫情期间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平稳发展,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财政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建立由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人行XX支行、县XX担保公司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乡镇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
县财政局牵头负责本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信贷支持工作;县发改委负责确认和提供本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县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确认和提供受本次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名单;人行XX支行负责做好经办商业银行的业务协调,落实疫情期间各项信贷发放工作;县XX担保公司负责为本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
二、企业名单管理(一)关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县发改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息收集、上报和经公示确认后的企业名单统计,并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最终确认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二)关于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名单。
县经济开发区、XX经济开发区及有关乡镇,按照企业受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后的实际困难情况,如实收集、审核企业名单信息,并及时报县经信局和县财政局审核确定。
三、扶持政策(一)业务对象。
经确认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涉法涉诉案件等。
(二)经办银行。
县域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参与财政金融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信贷业务;要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压缩办贷流程,简化办贷手续,提高办贷效率,为相关企业做好信贷服务。
(三)贷款额度。
根据经公示确认后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融资需求,结合银行信贷规模额度审核确定。
重庆市财政局等3部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等3部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4.14•【字号】渝财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等3部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有关金融机构、企业:为加快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拨付进度,保障财政贴息资金安全、合规和有效,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审核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20〕30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及材料企业应于4月20日前向所在地区县财政局申请贴息资金,并提交如下材料:1.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2.营业执照;3.贷款合同、贷款凭证;4.专项优惠贷款使用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对账单、购销合同、发票、税票、银行账、现金账、明细账、入库单、采购单、领用单等);5.若有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国家统一调度的资料和文件等,也一并提供。
已向区县财政局提交贴息申请的企业,请及时按上述资料清单补充相关材料。
此次贴息申报资料可灵活采用线上报送方式,各区县财政局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企业申请材料(电子版)和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4月2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纸质版邮寄、电子版发送至内网邮箱)。
4月20前未完成申报以及4月20日-4月30日获得优惠贷款的企业,应于4月30日前提交申报资料,各区县财政局按上述要求汇总后及时报送市财政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2.12•【字号】粤财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0〕11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附件1),为做好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为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请各地财政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向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宣传介绍政策,确保企业了解内容、知晓流程,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
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9家全国性银行和3家地方性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南海农商银行)沟通协调,实时动态掌握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支持工作。
三、及时申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各地财政部门要与金融机构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效率,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贴息申请。
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请材料,包括: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附件2)、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以及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省财政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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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XX市(州)、县(市)符合贴息要求的企业台账审核单位(盖章):市(州)、县(市)财政局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栏次1-5按照人民银行提供贷款明细材料及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填写。
2.栏次9=3-6-7-8。
3.栏次10“贴息期限(政策规定上限为1年)”应按照贷款期限和政策期限(1年)孰低原则填写。
4.栏次11“需中央财政安排贴息金额(万元)”根据栏次5、9、10测算。
附件2
XX市(州)、县(市)不符合贴息要求的企业台账
审核单位(盖章):市(州)、县(市)财政局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栏次1、2按照人民银行提供贷款明细材料及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填写。
附件3
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贴息资金申报承诺书
XX市(州)、县(市)财政局:
我公司承诺:此次申报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贷款用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