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大学生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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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以下是yjbys小编搜集整理的“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奉献社会报效祖国把自己的青春梦想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结合起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在前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的基础上今年开始“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评选由我校著名校友马云捐资设立旨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秀典型传递青春正能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奉献社会报效祖国把自己的青春梦想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结合起来一、评选对象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二、组织机构“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工作由校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和团委共同组织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工部三、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学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3.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具有良好的学风大学期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5.大学期间在道德风尚、自立自强、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社会工作、艺体展演、志愿服务、文学创作等某一方面获得荣誉称号、竞赛奖项或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四、评审程序1.申报采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推荐和本人自荐两种形式被推荐人和自荐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申请表》连同个人参评成果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部)被推荐的需填写推荐意见2.初评各学院(部)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评选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在公示无异后推荐“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3.复评学校对推荐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复评产生正式候选人20人4.终评通过师生投票和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评审在正式候选人中产生“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10人、提名奖10人5.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对拟推荐的“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及提名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后报学校批准五、表彰奖励1.“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及提名奖获得者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2.“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获得者每人奖励10000元3.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并通过宣讲会、学习沙龙传递青春正能量六、附则1.“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每年评选一次一般每年3月启动评选工作5月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2.已获得杭州师范大学“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者不得重复参加评选七、注意事项各学院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于3月31日前按每学院2人的限额(超过1000名学生的学院可以申报3人)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院内部公示三天后报送校学学生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详细事迹材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文稿事迹材料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仿宋字数不超过3000字;所有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固定格式见附件)并装订成册;同时上交两寸免冠照片和五寸生活、学习照片电子版各一张(像素要求2兆以上)成为“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后还需要提供1分钟的VCR视频材料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xx;邮箱:xx学科建设与研究生部团委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第十届十佳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关于第十届十佳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关于评选第十届十佳大学生的通知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进一步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作用,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2. 政治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有较高的政治觉悟;3.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平均学分绩年级专业排名在前30%,无挂科。

5.积极参加思想教育、创新教育、实践教育、人文艺术教育活动。

6.获得过校级综合奖励,同时,至少获得过一项省级奖励。

二、推荐名额及评选办法各院(系)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选,确定2名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到校团委。

校团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终评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在广泛征求广大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终评,终评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进行评选,最后确定十佳大学生人选。

三、相关要求1.申报材料要求(1)候选人推荐表;(2)个人事迹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自传形式,内容详实;(3)主要证书(含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及各种技能认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按照级别和时间进行排序整理;(4)由教务处出具的学习成绩单;(5)所报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2.各院系要认真落实,层层选拔,将推荐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后于4月13日前统一报送校团委组宣部。

电子版发至lngdxtw@。

附件:第十届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第十届“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评选表彰“十佳大学生”

评选表彰“十佳大学生”

“十佳大学生”的条件:评选表彰“十佳大学生”要坚持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曾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达到校三好学生标准。

4.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助人为乐,无任何违纪记录,在学生中有广泛影响。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二)分项条件候选人除应具有基本条件外,还须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高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所在集体和本人均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刻苦认真,成绩优秀,始终能在班级名列前茅,并至少获得过一次校(或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荣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的社会影响较大,为学校赢得荣誉,本人在活动中起主要作用,并取得突出成绩。

4.长期或经常性地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为社会或他人奉献爱心,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5.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各类比赛尤其是在科技、文化等竞赛中出类拔萃。

6.身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不向贫穷低头,自强不息,并能做到品学兼优。

能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寻找勤工助学的办法,靠聪明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解决自身的困难,为家庭分忧。

7.作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能时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起示范和表率作用。

关心同学,为同学排忧解难,并有自我牺牲精神。

能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为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做出了自己不懈的努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山东农业大学“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山东农业大学“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更好地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特开展2015年“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校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一)德育好。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追求进步。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

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尊师重教,团结同学,勤学善思,能够发挥榜样作用。

(二)智育好。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学习成绩优异,并具备以下条件:1、曾获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2、十佳大学生入学以来须连续获得一等奖学金;百优大学生入学以来须连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三)文体好。

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竞赛活动,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在文化科技、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

(四)具有以下情况者,可放宽智育成绩要求并优先推荐:1、科技创新能力强,在科技论文、发明专利、学术著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2、具有较强的创业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取得突出成绩,产生重大影响者;3、参加国内外重大竞赛活动及先优评比,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三、评选流程(一)各学院结合实际,参照学校“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标准,进行学院内“十佳百优大学生”的层级推选,并最终确立“十佳百优大学生”学院推荐评选对象。

(二)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建立网上投票系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十佳大学生公开网上投票。

网上投票所占比重为5%。

(三)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在北校区、南校区、东校区三校区分别进行为期三天的宣传展示,并组织学生进行现场投票,现场投票所占比例为25%。

(四)举行全校范围内的十佳大学生评选大会,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

十佳学生评比办法

十佳学生评比办法

十佳学生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学习的学生均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评选类型、条件:
“十佳学生”类型:全面发展佳、思想品德佳、学习优秀佳、体育运动佳、自我管理佳、文艺科技佳、学生干部佳、助人为乐佳、见义勇为佳、社会实践佳等。

“十佳学生”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和某一项特别条件,并对学校有突出贡献或对学校声誉有较大积极影响的。

基本条件:行为品德考评在良好及以上,学习总成绩在良好以上,达标合格(特殊情况例外)。

特别条件:
全面发展佳:当年被评三好学生,且在艺术科技等方面有一定才能,并为学校作出较大的贡献。

思想品德佳:当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关心集体、关心同学,事迹特别感人。

或在学校(班级)小岗位中,起模范作用,在学校中起主人翁作用,表现特别突出的。

或拾金不昧,数额较大。

学习优秀佳: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荣誉或至少一次获得本校一等奖学金。

体育运动佳:在市级及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第一名及团体一等奖的主力队员。

自我管理佳:战胜生活、身体等各种困难,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并取得优异成绩。

或在住校生中,自理能力极强,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住校生中有较高威信。

文艺科技佳:在市级及以上科技艺术类比赛中获一等奖。

学生干部佳:有出色的组织才能,当年被评为优。

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十佳大学生代表了我校人才培养的方向,是广大学生竞相学习的榜样,而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已成为我校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重要举措和途径,在广大学生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对激发学生奋发成才具有深远的意义。

为了使评选出的十佳大学生更加符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基本方向,符合“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符合时代发展和未来竞争与挑战的客观要求,能够引领广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道德、追求开阔视野、提升社会责任、专注学业研究、投身创新实践,本着突出核心素质、增强代表性和体现时代特征的原则,在原评选办法(校党发〔2003〕6号)的基础上修订如下: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普通统招学籍的三、四年级本科生二、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理想远大,视野开阔,社会责任感强。

(二)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成果突出。

(三)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团结协作,同学信任。

(四)身心健康,朝气蓬勃,意志坚强。

三、评选时间及人数每年评选一次,时间为三到五月份。

候选人按照各院(系)三、四年级总人数确定:300人以下1名,300-600人2名,600人以上3名。

评选产生“十佳大学生”10名,“十佳大学生”提名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评选分为申报、院(系)初评、学校评选三个阶段。

(一)申报申报采取自愿报名和院(系)推荐相结合。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院(系)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院(系)初评院(系)应制定本单位评选细则并组织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按评选细则规定程序公开评选,将产生的候选人资料送交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查。

各院(系)可设置本单位相应荣誉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评选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院(系)提交的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评选条件或没有拟定评选细则和没有进行公开评选的院(系)推荐上来的候选人不予以受理。

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查合格的候选人按年级分成两个组,评选成绩分组计算。

学院“十佳优秀大学生”评选办法

学院“十佳优秀大学生”评选办法

学院“十佳优秀大学生”评选办法为了加强新世纪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营造蓬勃向上的校风与学风,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十佳优秀大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第一条评选范围具有XX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评选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领导和改开放政策,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3.学习勤奋刻苦,历年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学生前33%;每学期均获得优秀奖学金;4.每学年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5.通过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相应等级考试或达到学校要求的相应分数线。

第三条评选的具体条件以下条件参评者必须具备其中两项或以上方可参评:1.在校级或以上各类比赛中(如知识竞赛、艺术类竞赛、体育比赛等)获奖学生;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者;3.校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或社团主要负责人满一年,并取得优秀成绩者;5.获得或省级技术、劳动证书者;6.自强励志、志愿服务、社会工作、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出色,事迹感人者。

第四条评选办法及程序1.“十佳优秀大学生”每两年评选一次(参评者必须在校就读两年或以上)。

2.各院(系)按照本办法,成立“十佳优秀大学生”评选小组,专人负责。

3.参评者依照参评条件提交申请,各院(系)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面向所在单位学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名单及相关材料(包括表、个人事迹介绍、个人照片及电子版材料等)上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对候选人集体评议后,将相关情况上报学校审批。

5.学生工作部将学校审批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备案。

第五条“十佳优秀大学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自XXXX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学生工作部(处)。

商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商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商学院“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办法为进一步宣传和树立我院青年学生的良好形象,展示我院学子风采,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在学院院风、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和榜样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张扬个性,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院决定自2012年开始评选“十佳百优大学生”,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有正式学籍并在读的商学院全日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二、评选时间:“十佳百优大学生”每年4月份评选三、“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奖项设置(一)商学院“十佳大学生”10名(二)商学院单项十佳标兵110名(三)商学院单项标兵330名(包含110名十佳标兵):学习标兵、考研标兵、科研科创活动标兵、卫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体育标兵、文艺标兵、社会实践标兵、宣传报道标兵、青年志愿者标兵、社团活动标兵各30名四、评选条件所有参评学生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本学年内无纪律处分。

(一)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十佳大学生是学院授予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要求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都位于班级前20%。

参照学生手册《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四章第十条。

(二)单项十佳标兵评选条件:评选的学习标兵、考研标兵、科研科创活动标兵、卫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体育标兵、文艺标兵、社会实践标兵、宣传报道标兵、青年志愿者标兵、社团活动标兵各自前十名为单项十佳标兵。

(二)单项学生标兵评选条件:1、学习标兵评选条件: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异,列本专业年级第一名,无不及格,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

对参加全国、全省各种学习、学科知识竞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我校、我院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习成绩名次可适当放宽。

2、考研标兵评选条件:在当年研究生考试中成绩优异,被较好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并在各自专业组织的考研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上与低年级同学进行经验交流,为同学考研提供经验及帮助的学生。

十佳大学生评比标准

十佳大学生评比标准

“十佳大学生”评比标准1、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2、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在师生中有很大影响,享有很高的威信;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期综合测评全班前五名者;上4、在本校曾被评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获奖;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活动成果;7、必须参加至少一个学生社团的活动,并在其中勇挑重担,成绩突出;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显著成绩;9、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者优先考虑;10、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11、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奉献爱心,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十佳大学生是学校授予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

要求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考评位于班级前20%,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与校十佳大学生的评选。

(一)学习成绩优异,且在学校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学习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省以上各种学习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贡献的学生;(二)科研能力突出,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在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获学校学生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为学校学生科研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三)具有文艺特长,多次组织校内大型文艺活动,或两次在校级文艺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文艺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为学校的文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具有体育特长,在校运动会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或连年在校各类球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主力队员,或在省以上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较好名次,为学校体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四)具有写作特长,作品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且两次在校级各类征文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为学校宣传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五)具有组织特长,担任学校、院(部)主要学生干部,且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所在班级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或连续三次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六)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和院(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单位表彰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的学生。

学院“十佳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学院“十佳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学院“十佳学习标兵”评选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广大学生发扬勤奋好学、积极进取的精神,培养广大学生自主学习、勇于创新的能力,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在学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推动我校学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大一学生除外)。

二、评选名额“十佳学习标兵”10名。

三、评选原则1.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并重原则;2.在创业创新方面成绩突出;3.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选条件1.评选学年度内获得、省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所学科目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0名;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现象,无迟到、旷课、抄袭作业等现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学年度内未受过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在学生中应有很高的公信度,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在学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4.通过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英语四级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校各项集体活动;6.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在“挑战杯”等、学科竞赛及学术科研等省市级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2)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就,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3)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4)在社会实践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5)获得校级“十佳优秀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及在校级技能大赛中获奖者。

五、评选程序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系)审核讨论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原则上学生数1500人以下的院(系)候选人1名,1500人以上的院(系)候选人2名);2.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初评并确定初步人选;3.公开征求意见:将初步人选名单和事迹材料在校园网上公布,接受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4.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评审,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产生本年度“十佳学习标兵”。

“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青春是一段充满梦想与奋斗的时光,大学生是这段时光中最耀眼的群体。

为了充分展示大学生的青春风采,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们特举办“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

二、活动目的1.传播正能量,树立优秀典型,展现大学生的青春风采。

2.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3.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活动主题“最美青春,砥砺前行”四、评选对象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研究生)五、评选标准1.学术科研: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

2.社会实践: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3.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正能量。

4.艺术体育:在艺术、体育等领域有特长,取得优异成绩。

六、活动流程1.启动阶段:召开活动启动会,宣传本次活动,公布评选标准。

2.推荐阶段:各高校组织推荐,每个高校推荐不超过5名学生。

3.评审阶段: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

4.公示阶段: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颁奖阶段: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七、活动奖励1.荣获“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称号的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奖品及奖学金。

2.优秀组织奖:对组织推荐工作出色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宣传推广1.制作活动海报、宣传册,通过网络、校园广播、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

2.邀请知名人士、优秀校友担任评委,提高活动影响力。

3.在颁奖典礼上,对获奖学生进行事迹宣传,展示他们的青春风采。

九、注意事项1.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各高校要加强对推荐学生的审核,确保推荐对象的准确性。

3.活动期间,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注意事项:确保推荐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解决办法: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推荐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记录可查,公开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

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向上,树立追求卓越、勤奋创新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展示学院学生的精神面貌和风采,本次活动旨在评选出我院十佳大学生,表彰其在学习、思想、文体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推动学院文明校园建设,不断提高学院的整体形象。

二、活动目的1.激励学生积极向上,树立追求卓越、勤奋创新的精神风貌。

2.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塑造能力全面、知识丰富、具备领袖才能的高素质人才。

3.展示学院学生的精神面貌和风采,树立学生的社会形象和信心,以提高学院的整体形象。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时间:每学年第二周。

地点:学院宣传栏、校内网络平台。

四、活动形式1.开展投票:学院全体师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次评选活动,进行为期一周的网上投票,投票方式包括电脑网页、手机APP等,在规定时间内,时间结束后关闭投票通道。

2.召开颁奖仪式:在学期结束前召开颁奖仪式,表彰本次评选出的十佳大学生,并邀请学院领导、学院师生代表、获奖选手亲友等参加,营造热烈的氛围,推动学生的发展。

五、评选标准1.思想品德:表现出积极向上的品格,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热爱社会、敬业奉献。

2.学习成绩:具有优异的学习成绩,并在校内外能够有一定的辅导、科技竞赛、课外活动等各方面积极参与。

3.文艺体育:在文艺、体育方面表现优秀,具有卓越的表现力和领导才能,能够带领团队实现优异的成绩。

4.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并在社会实践中得到了肯定和表现。

六、评选流程1.报名:评选活动开始前,各班级择优推选出一名候选学生,由导师审核后提交到学生会进行统一审核,并在网上宣传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2.投票:所有学生可以在网上宣传平台内进行投票,每名学生只可以投一票,投票之后将不能更改。

3.计票: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统计投票数据并审核,确保评选过程公正。

4.公示: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为三天。

5.颁奖:根据评选结果,组织颁奖仪式,对以上进入前十名的同学,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奖励。

学校园十佳评选方案

学校园十佳评选方案

学校园十佳评选方案一、背景学校园十佳评选是一项旨在发掘和奖励在校师生中出类拔萃的人才,展示校园优秀风貌的活动。

本方案旨在规范学校园十佳评选的流程和标准,确保评选公正、透明、权威。

二、评选对象1.学生类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2.教师类别:优秀课堂教学、优秀辅导员、优秀导师等。

三、评选条件1.学生类别:品德优良,文化素质过硬,有一定的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经验,并在该领域获得突出成绩;2.教师类别:课堂教学水平突出,师德高尚,深得学生爱戴,并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选流程1.评选组织成员的确定:由学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组成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应由学校领导、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组成;2.评选条件公示:学校官方网站、学生会、教师会等媒体公布评选条件,鼓励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3.自主申报和推荐:有意参与评选的师生可自主申报或由学校和部门推荐;4.初步筛选和审核:评选小组初步筛选和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入围候选人;5.公示和投票:评选小组将入围候选人的材料公示,并组织全校师生投票选出候选人;6.复核和评审:评选小组将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复核候选人材料,最终评选出校园十佳。

五、评选标准1.学生类别:品德、文化素质、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经验;2.教师类别: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德表现和社会服务等。

六、评选结果的奖励和公布1.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应在官方媒体和学校网站等途径公布,对获奖师生进行表彰;2.奖励措施:对获评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荣誉证书、奖金、奖杯等;3.防止评选结果泄露:评选结果应尽量保密,防止泄漏。

七、总结与展望学校园十佳评选是发扬优秀校风、营造师生学习氛围、推进学校品牌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

未来我们还将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断完善评选标准和流程,深化评选体制改革,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十佳百星”评选范围与条件

”十佳百星”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学生“十佳百星”及“十佳杰出青年”评选范围与条件学生“十佳百星”及“十佳杰出青年”评选为一年一届。

(一)“十佳百星”从以下十个类别评选,每个类别各评选出十名共一百名学生明星。

1.思想道德之星:思想进步,品德高尚,助人为乐,甘于奉献,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

2.读书学习之星:刻苦努力,勤学善思,坚持读书,知识面广,有读书方面的文章发表,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

3.专业技能之星:专业技能突出,拥有相关专业证书,专业课成绩优秀,在省、市、学校有一定影响或获得较高的奖励。

4.就业创业之星:积极创业,出色就业,在就业创业上取得突出成绩。

或积极转变就业观念,愿意扎根边疆,服务基层。

5.科技创新之星:科研能力强,曾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大赛等国家、省、市、学校赛事中表现突出,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科研奖励或在CN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章。

6.社会实践之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好的社会影响,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为地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

7.服务管理之星:服务意识强,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有创新,所在校、院(系)、班级组织工作有特色,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8.自立自强之星:能主动通过勤工俭学、社会兼职等方式解决自己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或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不断进取。

9.志愿奉献之星: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关心公益事业,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奉献精神,志愿服务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

10.文艺体育之星:在大学生课外文化、艺术、体育方面成绩突出,在大学生艺术节、运动会及其它重要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

(二)评选范围洛阳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立场坚定;2、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成绩优良,并在以上评选类别中有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3、道德品质良好,遵守社会公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十佳大学生评选细则

十佳大学生评选细则

十佳大学生评选细则十佳大学生评选细则包括基础素质评价、公众投票、深层素质评价三部分。

一、基础素质评价(满分80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荣誉得分四部分成绩组成。

1.专业学习成绩(满分60分)2.科技创新(满分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1)科技竞赛科技竞赛只计算学校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级别大学生科技竞赛,2013年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项目如下: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别提示:其中美国数学建模竞赛的原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原提名特等奖按二等奖加分、原一等奖按三等奖加分、取消原二等奖加分)、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亚太(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机器人锦标赛及仿人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十佳创新作品、十佳创新论文——按国家一等奖加分;入围十佳候选资格——按国家二等奖加分)、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比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亚洲区“飞向未来—太空探索创新竞赛”、“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中国汽车造型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

十佳大学生评选通知

十佳大学生评选通知

沈阳大学关于做好“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进一步宣传和树立我校大学生的良好形象,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和榜样作用,根据《沈阳大学学生奖励条例》有关条款,学校决定评选“十佳大学生”,评选方案如下:一、评选范围在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

(大一学生除外)二、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四爱”教育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具有执着的共产主义信念、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热心公益;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礼貌待人,乐于助人,团结友爱。

3.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精神,有遵守学习纪律,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无处分纪录。

4.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专业思想,勤奋学习,作风严谨,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08年两学期和09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

5.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紧密的将自己的前途与学校、国家的前途联系在一起,关心学校建设、爱护学校名誉,积极为学校发展作贡献,协助老师完成各项工作,是老师的得力助手。

6.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在本年度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中产生。

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动员组织(11月16日至11月20日)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班级、年级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院“十佳大学生”并择优推荐其中2人为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推荐阶段(11月23日至11月26日)推荐学院要认真组织填写《沈阳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撰写典型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于11月26日下班前报送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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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大学生评选细则
十佳大学生评选细则包括基础素质评价、公众投票、深层素质评价三部分。

一、基础素质评价(满分80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荣誉得分四部分成绩组成。

1.专业学习成绩(满分60分)
2.科技创新(满分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1)科技竞赛
科技竞赛只计算学校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级别大学生科技竞赛,2013年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项目如下: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别提示:其中美国数学建模竞赛的原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原提名特等奖按二等奖加分、原一等奖按三等奖加分、取消原二等奖加分)、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预赛按省级比赛对待)、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全国大学生先
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亚太(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机器人锦标赛及仿人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十佳创新作品、十佳创新论文——按国家一等奖加分;入围十佳候选资格——按国家二等奖加分)、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比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亚洲区“飞向未来—太空探索创新竞赛”、“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中国汽车造型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

其中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分为三类:(1)城市规划专业:全国高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设计作业评优(“城市设计”、“城市综合实践调查报告”、“城市交通出行创新实践”)竞赛;(2)艺术设计专业:“全国青年学生室内设计竞赛”、“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和“中国环境艺术设计学年奖”;(3)建筑学专业:“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观摩与评选大赛”和“全国高等学校Revit杯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科技竞赛。

分数计算明细表
注:对于集体竞赛项目,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如数学建模的全国竞赛),其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

当项目组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予前5人加分。

(2)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省级以上刊物。

学术论文分数计算明细表
注:当论文总人数超过3人时,仅给排在前3名的学生加分。

EI 检索的会议论文按EI 期刊加分,未被检索的按一般学术会议论文集加分。

(3)学生主持完成科研课题
科研课题分数计算明细表
注:当课题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排在前5名的学生加分。


4)学生参与老师科研课题
学生参与老师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加1分,以课题申报书为准。

3.社会实践(满分5分,超过5分按照5分计算) (1)学生主持完成寒暑假实践课题
注:当课题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排在前5名的学生加分。

(2)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超过3分按照3分计算)
省级以上奖励加3分;市级以上奖励加2分;校级奖励加1分。

4.其它荣誉加分(满分5分,超过5分按照5分计算)
省优秀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十佳大学生加4分;哈工大三好学生标兵、威海校区优秀党支部书记、威海校区优秀共产党员,哈工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哈工大优秀团员标兵、哈工大优秀团干部标兵加2分;哈工大三好学生、哈工大优秀学生干部、哈工大优秀团干部、哈工大优秀团员加1分。

5.附加分
对社会、学校做出较大贡献者,可享受此项加分。

如捐献造血干细胞、舍己救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5000元以上)、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奖(奖牌)可得到附加分10分。

附加分的事由和拟加分值由当事人所在院系报校评选委员会审核处理。

6.相关要求:
(1)所有奖项以文件和证书为准,各院系必须严格审查。

(2)学习成绩:四年级候选人按照保研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计算;三年级候选人按照过去五学期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计算方法也采用保研学习成绩的方法。

(3)科技创新: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不累计加分,取其最高奖项加分;学生参与老师科研课题,以申请表中备案为准。

(4)社会实践:同一调研项目获不同奖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加分。

(5)其他荣誉加分:个人荣誉同一年度获奖取最高一项加分。

(6)表彰奖励等取得时间、发表/接收时间、获奖时间均截止到评选前一年12月31日;详细加分情况必须在各院系内公示。

二、公众投票(满分5分)
根据网上投票结果,票数最高者得5分,并以得票最高者的得分为基准,乘其余候选人得票数与最高票数的比值,得到其余候选人的公众投票分。

例:张三得票最高,为3000票,则张三的公众投票分为5分。

李四得2700票,则李四的公众投票分为:2700/3000*5=4.5分。

三、深层素质评价
第一环节:理想阐述(满分5分)时间3分钟
测评点:通过候选人对基于现状的理想抱负的阐述,考察参评者的自我现状分析是否到位、理想目标设定是否合理、实现理想目标的途径是否可行、理想和理想实现的途径是否一致。

第一环节测评方式:最低起评分为0.0分,最高分为5.0分,评委评分取整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从第一环节进入第二环节采用差额晋级的方式。

第一环节得分与公众推选(网络投票分)和基础素质评价两个阶段的得分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得分高者晋级。

每组晋级人数视该组候选人数确定,如候选人为双数则取候选人数的一半加1,如为单数则取候选人数加1的一半。

另,如果某个学院没有候选人进入第二环节,则让该学院“基础素质分+公众投票分+理想阐述分”之和高者复活(不区分大三组和大四组),进入第二环节,保证每个学院都有候选人进入最终的十佳争夺(新增加部分)。

晋级的候选人统一进入第二环节,不再分组。

第二环节:国际国内问题评论与思维能力考核
1.国际国内问题评论时间2分钟
测评点:对涉及的国际国内问题的了解程度;问题分析是否切中要害;有无独到见解和洞察力。

2.思维能力考核时间2分钟
测评点:从《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中抽出一段话、一个典故,考察候选人的中华传统文化知识掌握情况及在面对突发状况时的心理承受力、情绪稳定性、思维反应的敏捷性、思考问题的周密性、解决问题所用方法的适宜性及对问题处理的决断力等,从而考察出候选人的预见力、判断力以及责任感。

第二环节结束后,该环节评委将根据候选人第二环节的整体表现打分,每个问题满分五分,本环节满分十分。

评委评分取整,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本环节的得分的前10名学生即当选为“十佳大学生”。

若在第十名处出现票数并列,则“基础素质分+公众投票分+理想阐述分”之和高者为“十
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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