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悉召天下文学方术士”至“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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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卷 中国古代史上卷(史前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解析版)

第05卷  中国古代史上卷(史前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解析版)

【安徽专版】2023年中考历史总复习一轮同步测试卷第05卷中国古代史上卷(测试范围:史前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测试形式:开卷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70分)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共30分)1.纪录片《跟着书本去旅行》以中小学课本或经典名著为线索,让同学们在“读万卷书”的同时“行万里路”,走近文化古迹,实地实景讲故事。

如图探秘的古人类化石属于()A.元谋人B.北京人C.山顶洞人D.丁村人【答案】B【详解】根据题干内容结合所学可以判断题干图片的古人类化石属于北京人。

北京人的头骨,前额低平,眉骨粗大,颧骨突出,鼻骨扁平,嘴部前伸,脑容量比现代人小,B项正确;元谋人、山顶洞人、丁村人均不符合图片古人类化石的特征,排除ACD项。

故选B项。

2.距今7000多年、生活在长江下游的居民,建造房屋,用船、筏载人荷物、浮水采集,使用刀、匕、锤、铲、矛、碗、筒、小棍、器柄、纺轮、蝶形器等木器,栽培人工水稻,家养羊、鹿、猴子等牲畜。

材料中的“居民”是指()A.元谋人B.北京人C.半坡人D.河姆渡人【答案】D【详解】据材料可知,材料反映的是河姆渡居民,河姆渡居民是距今7000多年、生活在长江下游的居民,建造房屋,栽培人工水稻,家养羊、鹿、猴子等牲畜,D项正确;元谋人生活在云南,排除A项;北京人生活在北京周口山,排除B项;半坡人生活在黄河流域,排除C项。

故选D项。

3.据《礼记·礼运》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是谓大同。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是谓小康。

”从“天下为公”到“天下为家”指的是()A.世袭制取代禅让制B.土地私有制取代井田制C.郡县制取代分封制D.精耕细作取代刀耕火种【答案】A【详解】根据所学可知,“天下为公”指的是实行“选贤与能”的禅让制,“天下为家”指的是实行以血缘传承为基础的世袭制,A项正确;土地私有制取代井田制是商鞅变法的措施之一,也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革的一部分,排除B项;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秦始皇创立中央集权制度后对地方制度的安排,排除C项;精耕细作取代刀耕火种的原因是技术的进步,与题意无关,排除D项。

历史故事:焚书坑儒

历史故事:焚书坑儒

历史故事:焚书坑儒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某些人认为秦始皇坑杀的乃是“术士”并不是儒生,但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人“皆诵法孔子”。

而且“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一语出自《史记·卷121·儒林列传》,术音述,术士,即述士;述士即儒士)的事件。

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

这个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秦始皇统一中原以后,为了维护他的统治,统一思想,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

秦始皇焚书使得中国的文化事业遭受了一次浩劫。

丞相拿斯认为天下已经安定,法令已经统一,读书人理应努力学习现行的法令制度,不能老是根据过去古书上的记载来攻击当前的政治制度。

他建议史官所收藏的图书,凡不是秦国的历史,全都拿来烧了;不是政府任命的博士官所收藏的《诗经》、《尚书》,而是私家收藏的这个类书籍,一律焚烧掉,以杜绝混乱思想的根源。

历史背景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

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的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这种措施引起很多读书人的不满。

第二年,“诸生”言语攻击秦始皇。

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人挖大坑活埋。

历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某些人认为秦始皇仅仅活埋一些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但占主导的观点还是赞同传统的说法,即秦始皇坑的是儒,而非仅仅是方士。

因为事情发生后,始皇长子扶苏进谏道:“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焚书坑儒”新说》_历史论文

《“焚书坑儒”新说》_历史论文

秦始皇“焚书坑儒”,早就定格为文化摧残的象征符号。

天下举凡读书人皆好称引,鲁迅用它来和希特勒焚书相比,博尔赫斯用它和造长城来对始皇帝大发议论。

独立的史家偏生有其独特的癖好,他不敢就在假设的基石上扑扇想象的翅膀,更不屑于人云亦云,总是费尽心机试图描绘一个更详细的过程或者寻找一个更合适的理由,而孜孜以求的结果常常竟真与所谓的“常识”大相径庭。

一就人类文明史而言,对书籍和读书人的迫害时时都在发生从未中止。

类似“焚书坑儒”这样的举动在中国历史上既非第一次,更远远算不上最大的一次。

史上大“革”文化之“命”的惨烈事历历可数,固不待言;而“焚书”更早在秦始皇之前一个半世纪即已发生:在商君教引下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

(《韩非子·和氏》)如果我们重新查账的话,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直接后果其实真算不得十分严重。

所谓的“焚书坑儒”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事件。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34年),在秦始皇的咸阳宫酒会上,70博士为这位始皇帝祝寿。

仆射周青臣大拍马屁,说什么“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被书呆子型的博士淳于越直斥为面腴;淳于越大唱“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儒家老调,却惹得身为丞相的法家李斯大为不满,认为“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因此倡言:“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自商鞅变法后,依靠法家的严刑峻法大大提高了它的军事实力和行政效率,并最终得以并吞六国、统一宇内,因此秦始皇自然批准了李斯的建议。

比较可惜的是各国的史书,烧了个精光,大大增加了司马迁写《史记》的难度,《史记·六国年表序》:“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

”也使得西晋挖出的魏国史书《竹书纪年》身价倍增。

国家史志尽记些个颁历告朔、战争祭祀的大事,事关王统,秦始皇此举完全可以理解。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焚书坑儒是秦始皇从公元前213年开始的焚毁五经、活埋儒生的事件。

焚书前221年,秦国灭亡六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专制帝国。

根据司马迁《史记》的记载,前213年,秦统一第八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封建制(中国大陆叫分封制):「无辅拂,何以相救哉?」秦丞相李斯反对,认为时代变化,制度应该随之变化,不应该以古非今。

李斯建议:史书只保留秦国的史书,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焚毁;《诗》、《书》及诸子百家之书只有博士官可以保留,民间的都限期交出烧毁;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民间可以保留;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秦始皇下旨同意。

此一事件,史称「焚书」[1]。

隋代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西汉末赤眉入关,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魏师入郢。

不过以今日研究者观点而言,焚书对于中国图书的破坏仅仅是第一步,当时只是限制民间藏书,官方藏书仍然保存完好;真正造成彻底破坏的是项羽入关之后,火烧咸阳城,大火三月不止,国家图书馆原本仅存的孤本遂全部毁灭。

坑儒在焚书开始之后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老之药的术士侯生、卢生寻药未果而出逃,秦始皇大怒,下令拷问咸阳术士。

事后,将相关460名术士在咸阳坑杀[2]。

需要注意的是,《史记》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乃是方士,并不是儒生。

据唐颜师古《汉书注》转引东汉卫宏在〈诏定古文尚书序〉中之记载,秦始皇曾在骊山温谷挖坑用以种瓜,以出现冬季瓜熟的奇异现象为由,诱惑博士诸生集于骊山一起观看,正当儒生当众争论不休,各抒己见时,秦始皇趁机秘杀填土而埋之,七百多名儒生全部被活埋在山谷里,此为「坑儒」。

评价王充: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圣人之全经犹存。

郑樵:秦时未尝废儒学,秦时未尝不用儒学与经学。

「萧何入咸阳,收秦律令图书,则秦亦未尝无书籍也。

其所焚者,一时间事耳」。

「不过坑一时议论不合者,非实儒也」,「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亡。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

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此即为“焚书”。

第二年,两个术士,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

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

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

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益发谪徙边。

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

唯上察之。

”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

“坑儒”是因为方士“诽谤”皇帝引起的,有学者因此认为,秦始皇是“坑术士”而非“坑儒”(《史记·卷121·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秦始皇起初比较看重儒生们的作用,让他们职博士、掌典籍、制礼乐、备咨询,还能参加朝议,实行“尊赐之甚厚”的优待政策。

据《史记》的记载,侯生、卢生,与徐福、韩众等人都是一伙方士,如唐代韩愈、宋代司马光,不说“坑儒”而说“坑杀学士”或谓“屠术士”。

但是,儒生也可能兼事方术,方士更可能兼事儒术。

以侯生、卢生而言,他们为秦始皇求仙药,当然是方士,但他们“诽谤”秦始皇的那段话,却是十足的儒生口吻。

这只能这样解释:本色的方士只有骗人的方术,没有动人的理论,如果不兼习儒术,不打儒家的招牌,就不足以扩大影响,号召徒众;从儒生一面说,单纯的儒术明摆着吃不开,既然秦始皇迷信方术,儒生兼习方术或弃儒专事方术也是必然的。

焚书坑儒事件的历史真相

焚书坑儒事件的历史真相
在焚书的第二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书的直接继续,而是由于一些方士、儒生诽谤秦始皇引起的。秦始皇在攫取到巨大权力和享受到荣华富贵之后,十分怕死。在统一中国之后,他异想天开地要寻求长生不死药。方士侯生、卢生等人迎合其需要,答应为秦始皇找到这种药。按照秦律谎言不能兑现,或者所献之药无效验者,要处以死刑。侯生、卢生自知弄不到长生不死药,不但逃之夭夭,而且诽谤秦始皇天性刚戾自用,专任狱吏 ,事情无论大小,都由他一人决断,贪于权势 等等。秦始皇听后,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乱黔首 的罪名,下令进行追查,并亲自圈定460余人活埋于咸阳。这即是所谓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认为立封国 ,就是树敌兵。于是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事隔八年之后,到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在秦始皇于咸阳宫举行的宫廷大宴上,又发生了一场师古 还是师今 的争论。焚书之举正是由此引发的。在宴会上,仆射周青臣,面腴秦始皇,吹捧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淳于越针对周青臣的腴词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他说: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辅枝。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腴,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秦始皇听后不动声色,把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讨论。丞相李斯明确表示不同意淳于越的观点。他反驳说:三代之争,何可法也.儒生 不师今而学古, 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则 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①,统一可能遭到破坏。为了别黑白而定一尊,树立君权的绝对权威,他向秦始皇提出焚毁古书的三条建议:
焚书事件
前221年,秦国灭亡六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专制帝国。
根据司马迁《史记》的记载,前213年,秦统一第八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封建制(中国大陆叫分封制):“无辅拂,何以相救哉?”秦丞相李斯反对,认为时代变化,制度应该随之变化,不应该以古非今。李斯建议:史书只保留秦国的史书,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焚毁;《诗》、《书》及诸子百家之书只有博士官可以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秦始皇下旨同意。此一事件,史称“焚书”。

从焚书坑儒的真相入手,探析秦始皇暴君论的正误

从焚书坑儒的真相入手,探析秦始皇暴君论的正误

从焚书坑儒的真相入手,探析秦始皇暴君论的正误展开全文引言说到秦始皇,我们许多人的对他的印象就是千古一帝,想到的都是秦始皇横扫六国那些惊心动魄的大场面。

中学的历史书上对于秦始皇的评价也是泾渭分明。

秦始皇统一了六国,给中国的统一留下了种子,这是秦始皇的功劳,可是秦始皇缺点也是非常明显,他非常的暴虐,横征暴敛,焚书坑儒。

可是历史上真实的秦始皇真的是这个样子吗?他真的是非常暴虐吗,他真的因为崇尚法家而去迫害儒家吗?其实这些都是非常片面的,秦始皇对儒家知识分子根本就没有什么偏见,他虽然烧了许多儒家的经典,但是他也重用了许多儒家的知识分子,比如有一个叫叔孙通的人,他是一个著名儒家知识分子,但是在秦朝当官一直当的很大,他甚至还活到了汉朝。

在刘邦手下还当了一阵子的官。

大秦帝国那这就非常有意思了,一个做的事情怎么和说的不一样呢,是秦始皇这个人就是表里不一,还是说历史对秦始皇的记载有所错漏呢?我们过去常说秦始皇迫害儒家的事情,主要都是通过司马迁的《史记》所了解的。

司马迁他在《史记》中重点提到了两本书被秦始皇所烧掉,一本是《诗经》,还有一本是儒家的经典《尚书》。

这两本书都是儒家经典中的代表。

那为什么史书上都说秦始皇是崇尚法家,非常讨厌儒家的那套规矩,甚至他的儿子扶苏去劝阻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时候,还被秦始皇一怒之下派到边境去守边疆了。

这之间的错位是为什么呢?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从这里面我们也能看到一个观点是怎么被歪曲的。

秦始皇到底烧的是什么书今天我们说起儒家经典都知道代表是四书五经,其中的经指的就是《诗经》,《尚书》,《礼记》,《周易》还有春秋。

你看《诗经》和《尚书》都是儒家的重要典籍。

司马迁在描述焚书坑儒这个大事件的时候,也重点提到了这两本书被秦始皇烧掉了,这说明秦始皇发动焚书坑儒这个事件,明摆着就是针对的就是儒家知识分子。

秦始皇画像盖今儒者,本因古之六学,斯则王教之典籍,先圣所以明天道,正人伦,致治之成法也。

秦始皇焚书坑儒,六学自此缺矣。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焚书坑儒的原因及背景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焚书坑儒的原因及背景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焚书坑儒的原因及背景导读:公元前221年,秦王政如贾谊所说,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海内,以气吞山河的气概,用不到十年时间,相继兼并韩、魏、楚、赵、燕、齐等国,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统一王朝,开创了中国社会发展新格局。

这确实是了不起的历史成就。

秦王朝的统一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事业,但统一后怎样治理确实是一个大问题。

丞相王绾建议在前人经验基础上构建常态体制,而廷尉李斯却别出心裁希望创建一个前无古人的新体制,荒唐迎合统治者私心,希望“天下无异议”,以为只有大家都听最高领袖一人指挥,才能有效率,不争执,这才是统一国家的“安宁之术”。

从历史后果看,正是李斯的这些建议将秦王朝送上“二世而亡”不归路。

与“天下无异议”相配合的是焚书坑儒。

焚书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大宴群臣,仆射周青臣等七十余人前为寿,对秦始皇歌功颂德,说了一些过头的颂扬话,诸如“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等。

周青臣等人这些话作为“颂辞”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因为祝寿宴会上毕竟不能说话太扫兴,臣子总在设法使寿星龙颜大悦。

然而过于“较真”的博士淳于越似乎根本不顾及这个特殊场合特殊语言,他很不以为然,而且非常严肃公开声明周青臣等人谀词是不对的: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拂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淳于越说的虽然难听,也确实带有一种复古主义倾向,但稍经揣摩,其主观目的似乎并不是要否定秦王朝统一事业,恰恰相反,而是出于对秦王朝能否持续发展的深沉忧虑而向统治者提出的忠告。

作为最高领袖应该有接受批评的基本雅量,面对这种忠告更应该抱有冷静态度,择善而从。

秦始皇做到了这一点,他对淳于越的意见并没有否定,更没有训斥,而是宽容地建议“众爱卿”从容讨论,发表看法。

“焚书坑儒”新说历史论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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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新说‎历史论文论文“‎焚书坑儒”新说历‎史论文论文秦‎始皇“焚书坑儒”‎,早就定格为文化‎摧残的象征符号。

‎天下举凡读书人皆‎好称引,鲁迅用它‎来和希特勒焚书相‎比,博尔赫斯用它‎和造长城来对始皇‎帝大发议论。

独立‎的史家偏生有其独‎特的癖好,他不敢‎就在假设的基石上‎扑扇想象的翅膀,‎更不屑于人云亦云‎,总是费尽心机试‎图描绘一个更详细‎的过程或者寻找一‎个更合适的理由,‎而孜孜以求的结果‎常常竟真与所谓的‎“常识”大相径庭‎。

一就人类文‎明史而言,对书籍‎和读书人的迫害时‎时都在发生从未中‎止。

类似“焚书坑‎儒”这样的举动在‎中国历史上既非第‎一次,更远远算不‎上最大的一次。

史‎上大“革”文化之‎“命”的惨烈事历‎历可数,固不待言‎;而“焚书”更早‎在秦始皇之前一个‎半世纪即已发生:‎在商君教‎引下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

(《韩非‎子·和氏》)如果‎我们重新查账的话‎,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直接后果其‎实真算不得十分严‎重。

所谓的“焚‎书坑儒”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事件。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34年)‎,在秦始皇的咸阳‎宫酒会上,70博‎士为这位始皇帝祝‎寿。

仆射周青臣大‎拍马屁,说什么“‎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被书呆子型‎的博士淳于越直斥‎为面腴;淳于越大‎唱“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儒家老调,却‎惹得身为丞相的法‎家李斯大为不满,‎认为“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因此倡言:‎“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自商鞅变法‎后,依靠法家的严‎刑峻法大大提高了‎它的军事实力和行‎政效率,并最终得‎以并吞六国、统一‎宇内,因此秦始皇‎自然批准了李斯的‎建议。

比较可惜‎的是各国的史书,‎烧了个精光,大大‎增加了司马迁写《‎史记》的难度,《‎史记·六国年表序‎》:“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

《史记·李斯谏秦始皇焚书坑儒》全文、翻译和鉴赏

《史记·李斯谏秦始皇焚书坑儒》全文、翻译和鉴赏

《史记·李斯谏秦始皇焚书坑儒》全文、翻译和鉴赏(节自《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①。

仆射周青臣进颂曰②:“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③,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 始皇悦。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④: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⑤事不师古而长久者,非所闻也。

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始皇下其议。

丞相李斯曰: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

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

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

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

今天下已定,法令一出,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

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建立。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

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

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⑥; 以古非今者族⑦; 吏见之不举者,与同罪⑧;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⑨。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 制曰: “可。

”【译文】(三十四年),秦始皇在咸阳宫设置酒宴,有七十二位博士前来敬酒。

有位仆射名叫周青臣的走上前赞颂道: “从前秦国的地盘不过千里之阔,而今仰仗陛下的神威,平定了天下,驱逐出蛮夷,日月所照耀的地方,没有不归附、服从的。

还将分封诸侯改为设置郡县,人人都安居乐业,又无战乱之灾难,这样可万代相传不变。

焚书坑儒(一)

焚书坑儒(一)

焚书坑儒(一)焚书坑儒,可以说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历史事件,因为该重大历史事件被认为是第一个统一中国的秦始皇所为,同时该事件也被认为是秦始皇的最大败笔和劣迹之一。

那么,秦始皇到底有没有焚书坑儒,或者说秦始皇焚书坑儒一说究竟是怎么来的呢?我们不妨先查看一下历史资料和其说法的真正来源。

焚书坑儒一词据查最早出现于司马迁的《史记》。

《史记-儒林列传》中说“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秦始皇长子扶苏说“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扶苏的这句话常被人们引用作为秦始皇坑儒的证据。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

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

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

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西汉末年孔子第10世孙孔安国在《尚书》序言中说: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西汉刘向《战国策》序言中说: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

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

司马迁,西汉,公元前145年-公元前90年,主要著作《史记》。

刘向,西汉,公元前77年-公元前6年,主要著作编订《战国策》。

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前后二百一十年。

《战国策》非一人所著,西汉的刘向只是该书的校订者和编订者,但《战国策》之名为刘向本人所起,历史上的战国之称即由此而来。

其他研究看法:清代散文家刘大魁在其所著的《焚书辩》一书中说:火烧秦宫室,三月不灭。

表明书是项羽焚烧的,但汉朝无人就此指责项羽焚书,尽管项羽是刘邦的敌人。

焚书坑儒,秦始皇嬴政真的“坑”了460个儒生?

焚书坑儒,秦始皇嬴政真的“坑”了460个儒生?

焚书坑儒,秦始皇嬴政真的“坑”了460个儒生?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真正有意义的皇帝,也是一个最有争议的皇帝。

贬之者认为他“为人蜂准、长目、鵞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长着马蜂鼻子、长眼睛,像鵞鸟一样的胸,说起话来和豺狼差不多,对人少恩惠,而有虎狼一样的心肠。

也有人说他是吕不韦与其母赵氏的私生子。

赞之者则认为他“振长策以御宇内”,统一了天下,统一了文字、车轨、度量衡等等。

无论是贬之者、还是赞之者,大家似乎都在一件事上取得了共识,那件事是“焚书坑儒”。

有相当一部分人根据字面上的意思,望文生义、以讹传讹,认为这位始皇帝统一中国之后大开杀戒,一次就活埋了四百多位儒生。

其实,这是一种偏见、一种误解,误解和偏见往往比无知更可怕。

公元前213年是秦始皇在位的第三十四年。

这一年为了庆贺秦王朝筑长城及得南越地,嬴政“置酒咸阳宫”——在咸阳皇宫里摆下酒宴,大宴群臣。

有一个名叫周青臣的仆射借着给皇帝敬酒的机会称颂始皇说:“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意思无非是说,以往的时候,秦国很小,亏得陛下您(始皇)大展神威,平定天下,改诸侯分封为郡县制,使人民得以久享太平。

周青臣的话虽然不无阿谀奉承的成分,但基本上也都是事实。

不料,却引起了一个名叫淳于越的人不满。

这位官拜博士(此“博士”系指学官名。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说“博士,秦官,掌通古今”。

秦及汉初,博士所掌为古今史事待问及书籍典守,与我们今天所说的作为学位之一的“博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之职的淳于越是个厚古薄今的专家,他与周青臣原本没有什么矛盾,但当他听周青臣赞美郡县制,贬低分封制,不知触动了哪根神经,愤然而起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成语焚书坑儒的意思及故事] 焚书坑儒成语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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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焚书坑儒的意思及故事] 焚书坑儒成语意思》摘要:秦始皇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语者悉诣守、尉杂烧,有敢谈论《诗》、《》处死以古非今灭族【成语】焚坑儒【发音】ū kēg r【释义】焚烧;坑把人活埋;儒指术士焚毁籍坑杀术士比喻对化摧残【义词】燔坑儒【记】焚《史记;秦始皇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语者悉诣守、尉杂烧有敢偶语诗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城旦所不者医药卜筮种树若欲有学法令以吏师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3年)博士齐人淳越反对当实行郡县制要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诋毁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列国史记对民医药卜筮种树以及不属博士馆私藏《诗》、《》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处死以古非今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人要以官吏师即焚坑儒《史记;秦始皇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怒曰吾前收天下不用者尽悉召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奇药今闻韩众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甚厚今乃诋毁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除犯禁者四六十馀人皆阬咸阳使天下知以惩後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季世焚诗坑术士六艺从缺焉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仙失败私下谈论秦始皇人、执政以及仙等各方面携带仙用巨出逃秦始皇知道怒故而迁怒方士下令京城审讯抓获60人并全部活埋。

历史故事:焚书坑儒

历史故事:焚书坑儒

历史故事:焚书坑儒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某些人认为秦始皇坑杀的乃是“术士”并不是儒生,但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人“皆诵法孔子”。

而且“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一语出自《史记·卷121·儒林列传》,术音述,术士,即述士;述士即儒士)的事件。

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

这个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秦始皇统一中原以后,为了维护他的统治,统一思想,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

秦始皇焚书使得中国的文化事业遭受了一次浩劫。

丞相拿斯认为天下已经安定,法令已经统一,读书人理应努力学习现行的法令制度,不能老是根据过去古书上的记载来攻击当前的政治制度。

他建议史官所收藏的图书,凡不是秦国的历史,全都拿来烧了;不是政府任命的博士官所收藏的《诗经》、《尚书》,而是私家收藏的这个类书籍,一律焚烧掉,以杜绝混乱思想的根源。

历史背景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

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的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这种措施引起很多读书人的不满。

第二年,“诸生”言语攻击秦始皇。

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人挖大坑活埋。

历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某些人认为秦始皇仅仅活埋一些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但占主导的观点还是赞同传统的说法,即秦始皇坑的是儒,而非仅仅是方士。

因为事情发生后,始皇长子扶苏进谏道:“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焚书坑儒的解释

焚书坑儒的解释

焚书坑儒的解释世人都说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对文学进步的阻止,出于个人自私而坑害了儒家学子,毁灭了大量文集。

对于秦始皇的为人,无论是褒还是贬,大家似乎都有一个共识,即这位始皇帝统一中国之后“焚书坑儒”,大开杀戒,一次就活埋了四百多位儒生。

然而,对于秦始皇臭名昭著的“焚书坑儒”事件,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秦始皇并未坑儒,他坑的是一些江湖术士。

那么,秦始皇坑的到底是些什么人呢?【发音】fen shū kēng ru【释义】焚:烧;坑:把人活埋;儒:指术士。

焚毁典籍,坑杀术士。

比喻对文化的摧残。

【同义词】燔书坑儒【记载】焚书《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

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诋毁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民间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及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此即为焚书。

坑儒《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

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

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

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诋毁我,以重吾不德也。

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

益发谪徙边。

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

秦始皇“焚书坑儒”究竟是怎么回事?焚了什么书,又坑了什么人?

秦始皇“焚书坑儒”究竟是怎么回事?焚了什么书,又坑了什么人?

秦始皇“焚书坑儒”究竟是怎么回事?焚了什么书,又坑了什么人?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焚书'事件起于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咸阳宫的一次宴会。

在那次宴会上,博士70人上前为始皇敬酒祝寿。

仆射周青臣乘机贡谀,说了ー通歌功颂德的话,盛赞郡县制。

博土淳于越对周青臣的'面谀'十分反感,发言主张效法商周,实行分封制,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始皇把淳于越的意见交诸臣评议。

丞相李斯驳斥了淳于越的观点,进而对当时的学风士习提出严厉批评云:'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他认为如果不制止这种行为,'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建议颁令禁缔,并预拟具体条款如下: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当即照准,下制曰:'可。

'也就是说,把以上建议作为正式法令颁行全国。

这就是焚书等禁令的由来。

也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焚书'是指秦始皇下令焚烧除《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与不属于博士馆内的《诗》、《书》等百家书籍。

另外在'焚书'期间他还严禁人们私自谈论《诗》、《书》并大力根除私学。

若有人私谈将予以死刑乃至灭族;若有人想学法令必须拜官吏为师。

秦始皇并没有焚烧所有的民间文籍,也没有禁止一切学习途径。

譬如医药、卜筮、种树等书籍便不在焚烧之列。

当然有些焚书内容早已印进人们的脑海,避过了'秦火'。

像后来出现的不少古籍,就是凭借这些人的记忆复原的。

秦始皇焚书在学术史上的最大影响,是导致'汉学'即章句训诂之学兴起。

焚书续文言文翻译原文

焚书续文言文翻译原文

秦始皇帝,雄才大略,一统天下,功绩显赫。

然而,始皇帝好法术,厌儒术,认为儒者所言非圣人之道,不足以治国安民。

于是,下令焚书坑儒,以期铲除异端,巩固统治。

原文如下:始皇帝即位,欲行法术,厌儒术。

儒者所言非圣人之道,不足以治国安民。

始皇帝曰:“吾欲焚书坑儒,以绝其根,使天下归一。

”于是,天下学士,皆束书归家,不敢再言儒术。

焚书之令,始于咸阳。

始皇帝下令,收天下之书,非秦纪者,皆烧之。

史官非秦纪者,亦尽焚之。

又令有敢偶语诗书者,族;以古非今者,族;以诗歌书者,族。

不敬诸候,非所宜言,族。

令下,天下学士,皆束书归家,不敢再言儒术。

坑儒之令,始于咸阳。

始皇帝下令,有敢偶语诗书者,族;以古非今者,族;以诗歌书者,族。

不敬诸候,非所宜言,族。

令下,天下学士,皆束书归家,不敢再言儒术。

焚书坑儒,天下震动。

然而,始皇帝之意,在于铲除异端,巩固统治。

于是,天下学士,虽不敢再言儒术,然心中仍存古风,隐忍不言。

及至始皇帝崩,二世继位。

二世好法术,厌儒术,与始皇帝无异。

然而,二世之暴,远胜始皇帝。

二世崩,胡亥继位,胡亥亦好法术,厌儒术。

天下学士,皆束书归家,不敢再言儒术。

及至胡亥崩,子婴继位。

子婴好法术,厌儒术,与胡亥无异。

然而,子婴之暴,更甚于胡亥。

子婴崩,秦朝灭亡,天下学士,虽不敢再言儒术,然心中仍存古风,隐忍不言。

自秦始皇帝焚书坑儒以来,天下学士,虽不敢再言儒术,然心中仍存古风。

至汉武帝,始皇帝之子孙,好法术,厌儒术,与始皇帝无异。

然而,汉武帝知天下学士之心,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天下学士,始敢言儒术,然心中仍存古风。

自此,儒术盛行于天下,学士纷纷兴起,研究儒术,弘扬古风。

虽历经千年,儒术仍盛行于世,学士仍弘扬古风。

然天下学士,心中仍存古风,隐忍不言,以传之后世。

焚书坑儒,虽一时削弱了儒术,然儒术之根,仍深植于人心。

后世学士,虽不敢再言儒术,然心中仍存古风,隐忍不言。

此乃焚书坑儒之续,儒术之传承也。

译文如下:秦始皇登基之后,立志实行法术,厌恶儒术。

【史学纵横】焚书坑儒

【史学纵横】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材料(三十四年)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

仆射周青臣进颂曰……始皇悦。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①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②,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始皇下其议。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

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

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

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

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制曰:“可。

”(三十五年)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白用……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

……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

”于是乃亡去。

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

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

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

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诺生在成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沃言以乱黔首。

”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

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成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益发谪徙边。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注释】①卒:急迫匆促。

焚书坑儒,半桩伪造的历史

焚书坑儒,半桩伪造的历史

焚书坑儒,半桩伪造的历史焚书坑儒,半桩伪造的历史——儒生们“坑儒”疑点1——受害者称谓的奇怪变化晚年的秦始皇惧怕死亡,他的主要心思,都放在追求长生不老上,这是坑儒事件的起源。

在古代中国,修炼长生不老之术,提炼仙丹仙药的人,被称为方士。

方士是古代的气功师,也是古代的化学家,在思想流派上与道家息息相关。

为了迎合秦始皇的喜好,大量的方士被召集到秦始皇身边,进进出出,数量有三百人以上。

其中,最有名的有徐福、侯生、卢生和韩众等人,他们受到秦始皇的礼遇厚赏,四处为秦始皇寻找不老的仙药。

仙药哪里找得到?卢生和侯生等一帮方士们,实在是有些玩不转了,于是串通起来,一起大逃亡。

这是坑儒事件的导火线。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由此引爆的坑儒事件说: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

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

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

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

”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

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这段记事说,秦始皇听说方士卢生和侯生逃亡以后,大怒说道:“我没收天下的书籍,将其中没有用的通通清除。

广泛召集了很多文学、方术之士,希望由此振兴太平,让方士们寻求仙药。

现在了解到韩众逃亡不归,徐福等人的耗费数以亿计,末了还是得不到仙药,传来的都是相互告发谋利图私的消息。

对待卢生等人,我不但尊重,而且赏赐甚厚,现在反而诽谤我,以此加重我的不德。

对于在咸阳的诸生,我派人查问,其中有人制造妖言,惑乱百姓。

”于是派遣御史一一审问诸生,诸生们相互告发以解脱自己。

犯禁违法的有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在咸阳活埋,让天下都知道,以惩戒后人。

上面的记事,就是所谓坑儒事件的第一文本,千百年来有关坑儒的种种故事议论,都是从这段记事生发出来的。

下面,我请大家仔细阅读这段文本,在阅读的时候,请注意下面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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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悉召天下文学方术士”至“焚书坑儒”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在对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帝国———秦朝“短命而亡”的批判中,其作为西戎之国的严刑峻法、文化专制往往是首要,而典型的例证则是“焚书坑儒”。

其实,在秦帝国构筑大一统政权过程中所择取的文化政策,并非一开始即欲将士人置于政权的对立面。

两者之间实则经历了一个从怀柔与期待至冲突、对抗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既有帝国维护威权政治的考量,也有士人在社会已然转型过程中却对自身价值期待恒一不变的原由所致。

本文拟从此角度管窥秦政权与士人关系的演变。

一、秦初“悉召天下文学方术士”的文化怀柔政策成就帝国统一大业之前的秦作为关西一隅之诸侯国,在文化序列上往往被关东六国“比于戎、翟”而耻与之。

这一方面源于“内诸夏外夷狄”的认知,另一方面则是因秦重军功、尚耕战的文化传承与法家文化取向所致。

随着秦政治、军事上统一步伐日益彰显,其当政者也开始重新思考帝国文化意识上的方略,尤其是应如何将以齐、鲁为代表的关东六国悠久深厚的文化传承延揽入帝国政权。

具体言之,则是落实为如何对待作为承载诸子百家之学的士人问题。

在诸侯纷争的战国,“士人”对于诸侯而言,可谓是制胜的重要法宝。

“六国之时,贤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①,故战国时期七国虎争天下,莫不以招四方游士为要。

其时秦国虽还是地处西隅的诸侯国之一,但“自穆公至于始皇,皆能留心待贤,远求异士”②。

相较于关东六国,秦国举贤纳士的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六国所用相,皆其宗族及国人……独秦不然,其始与之谋国以开霸业者,魏人公孙鞅也。

其他若楼缓赵人,张仪、魏冉、范雎皆魏人,蔡泽燕人,吕不韦韩人,李斯楚人。

皆委国而听之不疑,卒之所以兼天下者,诸人之力也。

”③秦重用四方宾客士人最终获得了丰厚回报: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

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①最终,因着“听众人之策”,秦实现了“乘六世之烈而吞食六国,兼诸侯并有天下”。

所谓的“众人之策”,即来自四方宾客士人的谋略建议。

我们可以看见,在成就帝业的过程中,秦国对于各方士人是倚重、礼遇的,即便在因怀疑“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而意欲“请一切逐客”时,最终考量到如若“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而“乃除逐客之令”②。

作为秦帝国的开创者,始皇还在其幼年之际,亦开始招纳士人,“年十三岁,庄襄王死,政代立秦王……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

”③其时士人在建功立业为帝王师的理想憧憬下,亦是欣然向秦的。

李斯,楚国人,却驰骛为秦王“舍人”: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

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

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

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

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④作为楚人,李斯却毅然前往西戎之秦,缘由在于秦强王贤,可以成就天下一统的帝业,“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

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

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扫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

”⑤成就天下一统的万世之伟业,不仅是统治者的政治憧憬,亦是渴望为帝王师的士人们的政治理想。

对于此时秦统治者与士人之间惺惺相惜的关系,有学者以为,“历史的嘲弄常常是双向的。

一方面,它固执地将秦的统治者铸于士的对立面,从而与东方那些温良谦逊、恭敬文雅的士的保护人、赞助者明显区别开来。

另一方面,在中国历史上自由度相对最大的战国末年,士人们几乎是完全自主地选择了秦王,向他献计献策,帮助他完成统一大业,甚至帮助他灭亡了自己的国家。

”⑥这说明,在相当一段时间,秦政权虽然奉行商鞅重军功、尚耕战的法家思想,但对于士人是倚重、礼遇的,而士人对被视为西戎的秦国亦是心向的。

公元前221年,当秦最终扫定六国,建立起庞大的武功帝国后,为了弥补自身作为西戎之国在文化历史、文化内涵上的先天不足,秦在文化上实行了对关东六国尤其是齐、鲁之士开放、容纳及礼遇的政策。

这种文化怀柔政策主要表现在博士员的设置上。

博士,“秦官,掌通古今。

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

”⑦王国维先生在《汉魏博士考》中指出,秦博士员七十人,“其中盖不尽经术之士……殆诸子诗赋术数方伎皆立博士,非徒六艺而已。

”⑧即是说,秦帝国置博士,有儒学之士、亦有方术、道家等其他诸子之士。

博士员的设置,是帝国统治者拟图将春秋战国的私家养士制度一变为王朝养士,将以儒生为代表的士人延纳进入大一统的体制之内,从而与帝国政权一统相适应的文化政策上的举措。

除了“广置博士员”外,秦帝国的文化怀柔还表现在最高统治者的不断向东巡游。

秦始皇在位十多年,很重要一事项是巡游四方,尤其是向东巡游。

在帝国建立后的五次巡游中,有四次是在东南方之濒海地区。

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

……于是乃并渤海以东,过黄、腄,穷成山,登之罘,立石颂秦德焉而去,南登琅邪。

二十九年,始皇东游……登之罘……刻石。

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刻碣石门。

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至钱塘。

临浙江……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①。

在舟车极其不便的古代,这么频繁的出巡,政治目的十分昭显。

始皇的这一行为,一方面是彰显了其“对东方宗教文化的一种礼尚之意”,但更“应当是始皇试图文治天下,兴太平,拉拢关东六国士人的政治宣传与举措”②。

或许正是秦帝国之初的这种文化怀柔,加之其成就的“自上古以来未尝有”的统一伟业,故士人们对这一新的帝国是充满期待与认可的。

“天下之士”“斐然向风”“罔不宾服”③。

“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

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

”④此翻称诵者,不仅有法家者李斯,亦有儒学之王绾,“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皆曰”⑤。

一定程度上言之,在帝国之初,政权与士人之间这种双向期待与认知应该算是较为同步的。

二、士人“异说”挑战帝国威权历经“周秦之变”,国家—社会从二元一体变为二元对立。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⑥。

这是绝对服从、秩序与专制的政体形式,是一种与“处士横议”的春秋战国迥乎不同的高度集权的专制社会。

表现在政治领域是血缘政治的淡化,思想领域的表现则是承担意识形态功能的礼乐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脱节,出现意识形态危机⑦。

意识形态是社会对自身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表述,是受到权力支持的占支配地位的信仰系统,其功能是为既存的或构想中的政治秩序的合法性作解释和论证,并为之实现提供策略,它是政治统治的重要工具。

为此,代周而立的秦帝国需要一套能够论证、支持自己统治的信仰系统,这个系统不强调统治的有效性(实然)而是它的合法性(应然),这就需要从道义层面来解释、论证秦帝国的合法性。

然则,其时帝国采纳的用来论证新帝国合法性的阴阳家的五德始终论不仅忽略了对于权力道德来源的论证,且其“五行相胜”的结果是对法家思想的坚持。

之所以要强调权力的道德来源,是因为历史地看,经过周秦之变,西周的宗法制在表层政治结构上被郡县制所取代,但在社会的深层结构中依然具有宗法势力继续存在的土壤,宗法制社会形成的民众心理对王道政治伦理还保持着相当的认同感⑧。

正是这种认同感,造成了秦帝国中的以儒生、方士为代表的士人“异说”。

首先,随着秦帝国的建立,郡县制取代分封制,作为儒生们安身立命的礼乐文化也遭遇为新生帝国立论的五德终始论和法家文化的排斥。

在面对“自上古以来未尝有”的秦帝国政权的如何建构上,儒生作为西周宗法礼乐文化的承载者,对于滋养礼乐文化的分封制自然青睐有加。

为此,儒生们一再向帝国统治者禀呈分封制的合法性。

帝国之初,作为儒生的丞相王绾就进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

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儒生们希望新生帝国与故周一样,分封天下。

与之相反,作为法家代表的廷尉李斯则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

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

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置诸侯不便。

”①两种体制的择取分歧,实则是各自所代表的文化取向(礼乐文化与法家文化)在政治体制上的显现。

而始皇帝最终“廷尉议是”的首肯则明确表明了统治者的择取意向。

只是,这并没有让儒生士人就此止步,依旧固执的呈己所见。

乃至其后当仆射周青臣进颂“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时,博士淳于越驳斥其为“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②。

此处,分封与郡县的政见分歧已经演化为政治道德评判。

郡县制并非秦帝国的产物。

早在战国诸侯纷争的时候,作为关西一隅的秦国就已经实行之。

“年十三岁,庄襄王死,政代立为秦王。

当是之时,秦地已并巴、蜀、汉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东,有河东、太原、上党郡;东至荥阳,灭二周,置三川郡。

”③相对于分封制而言,郡县制更能有效的保障最高统治者意志的贯彻与执行,因为在郡县制下,各级官吏不再单纯从血缘亲属中产生,而由皇帝直接任命,对皇帝负责。

官吏与皇帝之间首先和主要的是君臣关系。

故对于专制集权的秦帝国而言,这是历史的自然的逻辑的选择。

然则,固守西周礼乐文化的儒生士人却依旧沉湎于分封制所带给他们的“处士横议”的价值存在感,在天下已然一统的政治土壤上依旧喋喋不休的宣讲着分封制,这自然成其为“异说”。

儒生们不仅在体制上屡出“异说”,而且还对象征帝国威权合法性的“封禅”讥议之。

“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

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

”④招揽儒生议决封禅祭祀之事,一定程度上显现了帝国统治者对于儒生以及儒生所承载的礼乐文化的重视。

然而,儒生关于封禅却是人言人殊,不仅“繁琐”,且“各乖异”“难施用”,因而受“绌”,“不得专用于封事之礼”。

对此,儒生则以舆论话语的“讥之”回应“既绌”,“闻始皇遇风雨,则讥之”⑤。

儒生讥议封禅这一行为,不仅是对始皇帝所开创的“自上古以来所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伟业的否认,更是对于秦帝国一统太平合法性的质疑,因为“自古受命帝王,曷尝不封禅”,“易姓二王,致太平,必封泰山,禅梁父,天命以为王,使理群生,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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