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对比解读住建部新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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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全面解读(19个专业资质取消)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全面解读(19个专业资质取消)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全⾯解读(19个专业资质取消)导语:近⽇,住建部发布了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并

于2015年1⽉1⽇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同时废⽌。⼩编尽最⼤努⼒整理了该新标准的“变化”,并对新旧两版标准进⾏了逐条对⽐,供⼤家分享。⼀、基本框架没有变化

“新版标准”评价标准依然是资信状况(注册资⾦等)、专业技术⼈员(企业主要⼈员)、⼯程业绩和技术装备,序列上依然是施⼯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核⼼是在类别和等级上下⼤⼒⽓做了减法,同时也做了其他微调。

⼆、总承包序列变化

(⼀)名称变化

(⼆)等级变化

三、专业承包序列变化

(⼀)名称、类别和范围变化

主要变化有:合并了若⼲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部分类别名称发⽣变化;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

新版标准

旧版标准变化类型13 地基基础⼯程专业承包

1 地基与基础⼯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15 预拌混凝⼟专业承包

5 预拌商品混凝⼟专业承包名称变化1

6 电⼦与智能化⼯程专业承包20 建筑智能化⼯程专业承包22 电信⼯程专业承包

23 电⼦⼯程专业承包

类别合并18 防⽔防腐保温⼯程专业承包12 建筑防⽔⼯程专业承包

13 防腐保温⼯程专业承包

类别合并22 模板脚⼿架专业承包14 附着升降脚⼿架专业承包

范围扩⼤24 建筑机电安装⼯程专业承包18 机电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

名称变化39 通航建筑物⼯程专业承包38 通航建筑⼯程专业承包

名称变化40 港航设备安装及⽔上交管⼯程专业承包36 港⼝装卸设备安装⼯程专业

住建部建筑企业资质改革:6月30日起企业资质停止换证

住建部建筑企业资质改革:6月30日起企业资质停止换证

住建部建筑企业资质改革:6月30日起企业资质

停止换证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已于2015年3月

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建筑行业市场监管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10月9日,住建部再出招,连发《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及《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筑

企业资质管理将由此更加完善,并真正落到细处。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内容如下: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3.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

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4.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5.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确定

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变化2014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变化2014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化情况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这里,为大家对2015年最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进行解读。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由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施工现场持有岗位证书人员”、

“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5年1月22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

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

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

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目录

目录

一、总则 (1)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一级资质标准 (6)

1.2二级资质标准 (7)

1.3三级资质标准 (9)

1.4承包工程范围 (9)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2.1一级资质标准 (12)

2.2二级资质标准 (13)

2.3三级资质标准 (15)

2.4承包工程范围 (17)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8)

3.1一级资质标准 (18)

3.2二级资质标准 (19)

3.3三级资质标准 (20)

3.4承包工程范围 (21)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4.1一级资质标准 (23)

4.2二级资质标准 (25)

4.3三级资质标准 (26)

4.4承包工程范围 (27)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0)

5.1一级资质标准 (30)

5.2二级资质标准 (31)

5.3三级资质标准 (33)

5.4承包工程范围 (34)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6.1一级资质标准 (36)

6.2二级资质标准 (37)

6.3三级资质标准 (38)

6.4承包工程范围 (38)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0)

7.1一级资质标准 (40)

7.2二级资质标准 (41)

7.3三级资质标准 (42)

7.4承包工程范围 (43)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6)

8.1一级资质标准 (46)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荏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为 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施工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二)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承包时,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依法承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当自行组织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当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4、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

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

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对建筑业企业

的资质标准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完善。这一新的资质标准的出台,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就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进行深入解读,以便广大建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适应新的政策要求。

首先,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对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业绩要求进行了调整。根

据新标准,建筑业企业的注册资本将根据企业资质等级进行分类,并且将对企业的实际业绩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核。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具备更加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才能获得相应的资质认定,这对于提升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其次,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对建筑企业的管理体系和技术人员要求进行了明确

规定。新标准要求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且要求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和专业水平的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这将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

此外,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还对建筑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诚信记录进行了严格要求。新标准规定,建筑企业在获得资质认定之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诚信经营的良好信誉。这将有效杜绝一些不良企业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资质认定,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

最后,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还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进行

了进一步完善。新标准要求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企业自身的规范管理和自律约束。同时,住建部将加大对建筑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将进行严厉处罚,并且公布其不良行为,以示警示。

全方位解读住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

全方位解读住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

全方位解读住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基本维持了原有的资质分类总体框架,仍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具体而言,与《旧标准》相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至少有如下“十大变化”值得重点关注。

关于施工总承包资质

变化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数量保持不变,但部分名称改变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类别数量未变,仍为12个,但部分类别的名称发生变化,具体见下表:

表1: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新、旧标准差异表

如上表所示,首先,所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中去掉了“企业”二字;其次,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见标红部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变为“建筑工程”,“冶炼工程”变为“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变为“机电工程”.

变化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增减,但标准适当提高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这三大方面,与《旧标准》相比,要求明显提高。下面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为例,列表说明如下:

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考核指标新、旧标准差异一览表

如上表所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新、旧标准在具体考核指标上至少有如下八点变化:

一、取消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考虑到注册资本并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力,同时适应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规定,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再迎新调整!为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日前,住建部发布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决定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相应地发生变化,下面证才通建筑招聘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最新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最新建筑资质标准2019年修订版

最新建筑资质标准2019年修订版

最新建筑资质标准2019年修订版

本文根据住建部建市[2016]226号文、建办市〔2018〕53号文整理出调整后的资质标准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编者说明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建筑业新版标准解读省宣贯会用ppt课件

建筑业新版标准解读省宣贯会用ppt课件
与其相同要求的,总承包资质:公路、铁路、电 力、通信; 专业承包资质:预拌混凝土、公路路面、 公路路基、公路交通、铁路方面专业等。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4、现场管理人员
现场管理人员以《省监管平台企业主要人员管理子 系统》进行考核。
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主要考核其个人从事业务管理的 经历和能力。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1、企业工程业绩注意要点: (1)项目必须在有效期内,以工程竣工日期计算, 超期限的不算。一般建筑、电力、机电安装、通信等为 5年,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市政等为10年。如2015 年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近5年完成 的业绩,则201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项目都在有效期内; (2)工程必须是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3)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范围的业绩不予认可(境 外工程除外); (4)要考核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资格,建造师未 在本企业注册、超越其执业范围或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 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都不认可,这点要求比以前不 同。申报一级资质基本上都是大型项目,必须由一级建 造师承担,临时建造师承担的业绩可以认可;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159号-建筑施工总承包及钢结构企业资质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159号-建筑施工总承包及钢结构企业资质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

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

目录

目录

一、总则 (1)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 一级资质标准.............. .. 6

1.2 二级资质标准.............. . (7)

1.3 三级资质标准.............. .. (9)

1.4 承包工程范围.............. .. (9)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2.1 一级资质标准.............. (12)

2.2 二级资质标准.............. .. 13

2.3 三级资质标准.............. (15)

2.4 承包工程范围.............. .. 17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8)

3.1 一级资质标准.............. (18)

3.2 二级资质标准19

3.3 三级资质标准 (20)

3.4 承包工程范围 (21)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4.1 一级资质标准 (23)

4.2 二级资质标准 (25)

4.3 三级资质标准 (26)

4.4 承包工程范围 (27)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0)

5.1 一级资质标准 (30)

5.2 二级资质标准 (31)

5.3 三级资质标准 (33)

5.4 承包工程范围 (34)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6.1 一级资质标准 (36)

6.2 二级资质标准 (37)

6.3 三级资质标准 (38)

6.4 承包工程范围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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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对比解读住建部新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下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是对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响应,基本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总体利好表现

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

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大家可安心备考,早日通过考试。

各专业细化分析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

1、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公路

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2、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机电、市政

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

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3、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多的:水利

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

4、需求数量可能减少的专业:建筑

原标准除了公路、水利资质,其他的资质都不要求本专业一建,好多企业资质本专业一建也就占三分之一,因建筑一建人数众多,价格适中,都用建筑专业一建来补充数量。现在要求本专业一建了,不能用其他专业替换了,人数众多的建筑一建需求数量会减少,至少不会增加,虽然房建企业众多,但经不住建筑一建人多。

5、其他小众专业:需求量变化不大

铁路、港航、民航、矿业、通信,这些专业不管是有资质的企业,还有一建持证人员,都是小众的,需求数量可能略有增加,但本身有资质的企业少,需求量变化波动不会很大。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标准数量vs旧标准数量专业需求数量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基本维持了原有的资质分类总体框架,仍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具体而言,与《旧标准》相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至少有如下“十大变化”值得重点关注。

关于施工总承包资质

变化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数量保持不变,但部分名称改变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类别数量未变,仍为12个,但部分类别的名称发生变化,具体见下表:

表1: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新、旧标准差异表

如上表所示,首先,所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中去掉了“企业”二字;其次,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见标红部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变为“建筑工程”,“冶炼工程”变为“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变为“机电工程”。

变化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增减,但标准适当提高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这三大方面,与《旧标准》相比,要求明显提高。下面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为例,列表说明如下:

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考核指标新、旧标准差异一览表

如上表所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新、旧标准在具体考核指标上至少有如下八点变化:

一、取消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考虑到注册资本并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力,同时适应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规定,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

二、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这是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物价上涨的因素,以及对企业与其承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的体现。

三、明确了对注册建造师等级、数量及专业的要求。我国于2002年取消了对项目经理资质的核准,项目经理行政审批制度逐步由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代替,并于2008年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为适应这一变化,新标准将旧标准对项目经理人数的要求改为了对注册建造师人数的要求,并明确规定需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数不少于15人。虽然人员总数由20人变为15人,看似减少了,但由于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强调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因此实际上提高了资质标准对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关于注册建造师数量及专业要求,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各类别的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此外,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前段时间舆论对于取消注册建造师制度的疑虑。

四、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五、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专业性的要求。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要求从100人减少为60人,但强调上述人员所取得的职称必须是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六、增加了对持证上岗人员的要求。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强调持有岗位证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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