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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是指由国家规定,国家负担相应费用,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教育制度。

自2006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了免费教育,这对于中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历史性的重大意义。

但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口密度的不同,导致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存在一定的不均衡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

从过去到现在,我国对于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出了不断完善和改进的尝试。

下面我将介绍几个主要的措施:一、中央与地方分担义务教育经费国家在义务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卫生、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体育、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存在着公共支出的问题。

为了实现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国家设立了特别的经费。

同时,各省市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义务教育投入相应的经费,确保义务教育的有力推进。

二、高密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在有些高密度、贫困的地区,由于资金和人力资源特别短缺,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都十分薄弱,提供公益教育经费就显得格外困难。

因此,中央财政不断地向这些地区倾斜,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展教育。

此外,为保证这些地区的教育质量,政府还有针对性的补贴。

三、校本经费制度的完善校本经费是指学校在教学、管理和共同开支等方面进行自主决定和自主管理的一种经费。

实行校本经费可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并且增加教育投资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学校能够及时地调整资金分配,满足各个方面的需求。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发挥在义务教育的维护和发展中,企业也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

他们可以为学校提供课外活动的场地和资源,还可以设立奖学金、资助某些学生等等。

通过企业的积极参与,社会责任的发挥,可以使义务教育工作更加顺畅。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设是多方面的。

除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外,我们还需要校本经费的完善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发挥。

通过持续的努力,我们可以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中国教育的长足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学校管理、
师生生活等方面的经费,包括设备采购、维护与修缮、校务支出、教师培训、学生补助等。

第三条公用经费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用,确保资源的合
理配置和科学使用。

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优先保障教学质量的原则,确保经
费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权限和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有关法规和规定。

第六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预算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
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

第七条学校公用经费的花费应合理经过计划安排,遵循“量力而行,
节约为本”的原则,杜绝浪费和虚报。

第八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符
合法规和规定。

第九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建立档案记录,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公正。

第十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对使用效果进
行评估,为经费使用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要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参与,形成参与共治的局面,共同监督经费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广泛征求意见,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三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定期对学校经费使用进行审计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应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论文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论文

试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摘要:笔者利用文献检索法、档案查阅法等途径,广泛搜集、整理获得大量祥实的资料,回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对“十一五”新机制改革进行分析;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行探索。

在此愿和教育界、经济界的工作者们共同探讨。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继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贯彻对农村和农民“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维护和发展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为农村义务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得民心,顺民意,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亮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有力地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乃至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我们要不断加深对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1.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三以上,农村义务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我国有80%以上的小学和64%以上的初中设置在农村,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分析建国以来至改革前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的特征,不仅十分必要,也是历史的必然。

长期以来,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是政府,财政拨款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其历史沿革经历了三个阶段:1.1 20世纪80年代以前施行“集中统一的农村基础教育资金管理体制”。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我国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农村基础教育资金管理体制。

由于当时中央政府的财力不足,从1957年以后,中央将基础教育的管理权下放到地方,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基础教育投资体制。

地方政府同样经费有限,结果只能争取群众支持。

1962年,提出“全党全民办教育”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采取“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办学并举,免费教育与不免费教育并举”。

云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云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云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正文:---------------------------------------------------------------------------------------------------------------------------------------------------- 云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安排和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落实到位,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2号)。

现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一、切实落实各级政府之间和部门之间的经费分担责任和管理责任(一)建立健全上下级之间经费投入的约束反馈机制对保障机制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执行实行“下管一级”,即上一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下一级财政部门加以监督,下一级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反馈。

完善执行报表体系,及时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反映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投入公示制度,年初公示预算,年终公示执行结果,便于社会监督。

(二)划分并落实部门、学校之间的经费管理责任1.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的职责(1)省级财政部门的职责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经费,统筹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商教育部门按照《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我国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相关财政改革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内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绩效评价办法;指导预算编制工作;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及时到位,按时足额安排配套资金;会同教育部门审核农村中小学预算;定期检查各州(市)、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商教育部门进行研究,并责令整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封面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封面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1综合卷B1综合卷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1综合卷B2自查报告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2办学条件卷(2-1)B3办学规模、班额统计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2办学条件卷(2-2)B4占地、建筑面积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2办学条件卷B5图书、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室专用教室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3入学机会卷(2-1)B6青少年帮扶花名册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3入学机会卷(2-2)B7青少年帮扶工作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4保障机制(10-1)B8教职工花名册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4保障机制(10-2)B9财政补助明细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4保障机制(10-3)B10一补资金花名册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4保障机制(10-5)B12绩效工资发放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4保障机制(10-7)B14专任教师学历及职称统计表汲水乡汲水二中B14专任教师学历及职称统计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4保障机制(10-4)B11绩效工作文件制度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4保障机制(10-8)B15教职工花名册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4保障机制(10-6)B13专任教师花名册汲水乡汲水二中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4保障机制(10-10)B17师德考核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4保障机制(10-9)B16骨干教师统计表及有关资料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5教师队伍()B19有关教师配备文件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5教师队伍一(6—5)B20教职工配备师生比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5教师队伍一(6—3)B18支教、教师交流有关资料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5教师队伍(7-1)B18专任教师证书复印件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5教师队伍(7-2)B19教师培训制度、计划、方案一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5教师队伍(7-3)B20-B23教师培训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5教师队伍(7-6)B26校本研修—网上论坛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5教师队伍(7-4)B24校本研修制度计划方案一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5教师队伍(7-5)B25校本研修—学科沙龙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5教师队伍(7-7)B27校本研修—校本课题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与管理(30-1)B28课程表及作息时间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一(30-2)B29招生花名册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3)B30学籍花名册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4)B31学生花名册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5)B32毕生生花名册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6)B33毕业生成绩巩固率统计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7)B34辍学学生统计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8)B35学生成绩及格率统计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9)B3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10)B37田径运动会及大课间活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11)B38规范化管理上级文件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12)B39规范化管理—学科组制度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13)B40规范化管理—七A单元管理制度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14)B41规范化管理—八A单元管理制度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15)B42规范化管理—九A单元管理制度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16)B43教职工出勤考核表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17)B44值班领导检查记录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18)B45文明班级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19)B46实践活动校外活动文体活动资料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20)B47三项工程开展情况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21)B48汉字工程、高效课堂、高效阅读成果荟萃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22)B49校园文化建设及法制环保建设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23)B50毕业典礼材料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24)B51名师名生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观感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25)B52元旦艺术节及经典诵读比赛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26)B5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27)B54感恩教育征文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28)B55心理咨询资料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29)B56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汲水乡汲水二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A6质量管理(30-30)B57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资料汲水乡汲水二中。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25•【字号】晋政办发[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制订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建立起“责任明确、经费共担、保障有力、管理有序”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二、主要内容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在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含县城所在地学生,下同),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6:4分担,地方分担部分由省、市、县按5:2:3分担,其中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由省、市、县按7:2:1分担。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8•【字号】陕政发[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6〕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开始,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

现制定如下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一、领导及工作机构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陈德铭省长任组长,赵正永常务副省长、朱静芝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人事厅、省物价局、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薛汉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同志、省财政厅总会计师丁云祥同志担任。

教育、财政部门抽调力量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市、县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实行市长、县长“一把手”负责制。

2024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确保农村地区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受教育的权利。

以下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教育为发展基础,以改革为动力,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共享。

2.坚持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农村学校发展并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教育公平。

3.坚持市场机制和公共资源相结合,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筹措能力和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高效、透明。

二、改革目标1.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补充和保障,确保教育资源的均衡供给。

2.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融通发展机制,推动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3.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和数量,加强教育管理和服务能力。

4.加大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三、改革措施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1)建立全面覆盖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体系,确保每个农村学校都能获得公用经费的补助,重点保障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向农村地区倾斜。

(2)建立财政、政策、市场等多元化投入方式,通过中央、地方、社会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的配套。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监管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审核和评估,确保经费的运营效益和防止滥用。

2.优化农村学校资源配置(1)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大对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投入,促进学校设施和师资的改善。

(2)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薪酬待遇,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是保障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举措。

为此,应从政府责任强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政策支持提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首先,政府责任应进一步强化。

政府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主体,必须负起责任,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基础教育权益。

政府应加大投入,提高财政补助比例,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同时,建立政府主导的教育优先发展的长效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确保资源的稳定配置和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教育资源的供给效率。

其次,资金保障机制应进一步健全。

一方面,要完善财政拨款机制,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担教育经费。

中央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确保这些地区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使用效果。

同时,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和使用管理机制,充分挖掘社会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第三,监督机制应进一步完善。

要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评估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加强对教育经费的跟踪审计,加大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投入不足、浪费和滥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同时,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示制度,让社会公众和家长了解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

最后,政策支持应进一步提升。

要针对农村地区的特殊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增加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

优化师资配置,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培训水平,激发他们的教学热情,提高教育质量。

同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关注,提供全方位的教育保障,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孩子平等的教育权益。

综上所述,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需要在政府责任强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和政策支持提升等方面加大力度。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3•【字号】苏政发[2007]27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苏政发〔2007〕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在经费保障方面,不少地方政府投入责任不够落实、经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迫切需要从完善机制入手认真加以解决。

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和有利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原则,从增强县级财政平衡能力出发,调整完善省对县、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从体制上与乡镇脱钩。

通过省级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补助结合、县级财政依法统筹安排,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建立规范合理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二、抓好免收学杂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67号)精神,确保免收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位学生。

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保证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接受义务教育。

2-1.毕节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监督制度

2-1.毕节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监督制度

毕节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监督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贵政发[2006]6号)精神和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运行的监督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

要精心组织、靠前组织、认真实施监督检查机制。

第三条中央和省财政保障机制资金全额拨付到财政部门特设专户,市、县(区)不得在拨付过程中擅自脱离专户,不能让资金长期滞留专户,更不能截留和挪用。

做到拨付及时、高效快捷、收支规范、监督到位。

第四条县(区)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在编制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时,首先要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其次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地分配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改善其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第五条要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预算编制。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支出、实物领用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实行政府采购。

学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纳入中小学经费预算,由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进行政府采购。

第七条各中小学校要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收支备查账,每月与核算中心进行账务数据核对;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材料消耗登记台帐,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防止学校资产流失、材料损失以及浪费,做到优化资源配置和合理使用资金。

第八条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要把经费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粤府〔2016〕68号)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下同)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所需资金由市、区(新区)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执行,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二)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政策。

统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对寄宿制公办学校增加安排公用经费补助。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以及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10倍拨付。

提高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

(三)巩固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5〕37号),加强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安排和管理。

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补助标准按小学每生每年8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元、高中每生每年100元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用于加强校舍安全巡查、排查、鉴定和日常监测,资金依据学校管理权限,由市、区财政解决。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2023版)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2023版)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保障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经费筹措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学生家长的资助以及其他社会扶贫资金筹措。

第二条财政拨款的原则和程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办法。

第三条学生家长的资助主要包括学杂费、教材费、代课费等,由学校按照指导价、实际收费情况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具体数额。

第四条其他社会扶贫资金筹措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募集。

具体筹措办法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五条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和改造。

2.教育教学设备的购置和更新。

3.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学生的奖励和补助。

5.学校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第六条经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公正、透明。

2.突出教育质量优先。

3.合理优化资源配置。

4.严禁挪用、私分、浪费。

5.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七条经费使用程序:1.学校根据教育经费的需求编制预算。

2.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批。

3.经费拨付到学校指定账户。

4.学校按照预算计划使用经费。

5.学校应定期报送经费使用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

第四章监督评估第八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关注经费使用情况、教育质量提升和资源优化。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审计。

第十条学校经费使用的评估应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保障教育公平为目标,定期对学校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指南。

附件指南:1.义务教育经费使用预算表格。

2.经费报告表格。

3.经费使用评估表格。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财政拨款:指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向教育机构提供经费。

2.学杂费:指学校按指导价收取的学生费用。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盒盒内封面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盒盒内封面

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一盒、学校基本情况一.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简介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一盒、学校基本情况一.学校基本情况2.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汇报材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一盒、学校基本情况一.学校基本情况3.《检查学校工作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一盒、学校基本情况一.学校基本情况4.《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一览表》、《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一盒、学校基本情况一.学校基本情况5.《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一盒、学校基本情况一.学校基本情况6.《2018-2019学年初基层统计报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一盒、学校基本情况一.学校基本情况7.《评估当年学生人数统计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一.随迁子女1.学校外来工子女就读情况统计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一.随迁子女1.择校生情况统计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一.随迁子女2.学校外来工子女就读情况统计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一.随迁子女3.学校外来工子女就读名册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一.随迁子女4.学校关心外来工子女方面的资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一.随迁子女5.学校开展的学校联系活动资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一.随迁子女6.学校外来工子女就读工作领导机构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一.随迁子女7.有关文件(制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二.留守儿童关爱体系1.学校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二.留守儿童关爱体系2.留守学生档案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二.留守儿童关爱体系3.学校关心留守生方面的资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二.留守儿童关爱体系4.学校开展的学校联系活动资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二.留守儿童关爱体系5.学校对留守儿童关爱、结对帮扶制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二.留守儿童关爱体系6.有关文件(制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1.学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统计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2.学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名册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3.残疾儿童少年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4.学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照片、开展教学活动照片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5.关爱残疾儿童少年材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6.送教上门有关材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7.设施设备登记册、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批文等资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7.残疾儿童少年确认、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领导机构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8.有关文件(制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四.学校招生1.各年级各班人数统计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四.学校招生2.各班学生花名册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四.学校招生3.一年级新生编班资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四.学校招生4.招生计划文件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五.提高巩固率1.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五.提高巩固率2.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在外就读花名册及佐证材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五.提高巩固率3.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及佐证材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五.提高巩固率4.缀学学生名册及缀学原因分析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五.提高巩固率5.控缀保学制度、方案、责任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五.提高巩固率6.缀学学生劝返责任一览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二盒、学生情况五.提高巩固率7.反映巩固率达标资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三盒、体质健康一.体质健康1.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统计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三盒、体质健康一.体质健康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统计表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三盒、体质健康一.体质健康3.学生健康体检报告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三盒、体质健康一.体质健康4.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质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三盒、体质健康一.体质健康5.学校锻标领导机构、锻标工作方案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三盒、体质健康一.体质健康6.大课间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图片资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三盒、体质健康一.体质健康7.体艺“2+1”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图片资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三盒、体质健康一.体质健康8.校运会有关材料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材料第三盒、体质健康一.体质健康8.各种活动图片等平南县平山镇四灵小学。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平等化发展,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市县政府应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承担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主体责任,并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

2. 保障资金应当更加稳定、有效,直接用于保障义务教育经费需求,并在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下使用。

3. 切实加强财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公开、透明,杜绝教育资金和教师工资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二、保障资金的稳定性
1. 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标准,确保建设和改善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

2. 市县政府应当确定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保障分配比例,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

3. 国家、省、市级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保留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三、保障资金的有效性。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12•【字号】甬政发[2007]56号•【施行日期】2007.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甬政发〔2007〕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设。

现就我市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加对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二、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按照“明确各级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全市城乡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政府职责明确、负担合理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

所需资金市与县(市)、区分担如下:1.16个欠发达乡(镇)及3个片(宁海县:茶院乡、胡陈乡、深田川镇、桑洲镇、前童镇、岔路镇、跃龙街道水车片、黄坛镇双峰片;余姚市:大岚镇、鹿亭乡、梁弄镇、四明山镇、梨洲街道茭湖片;奉化市:大堰镇、溪口镇;象山县:高塘乡、鹤浦镇、新桥镇、泗洲头镇),市与有关县(市)分担比例为50%:5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精神,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调整完善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国家规定课程和省级地方课程所需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

(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统一确定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的补助水平。

所需资金部分由中央财政补助剔除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因素承担,余下部分由省与各市县财政按现行比例分担(两类六档:20%、40%、60%、80%、90%、100%)。

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三)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以市县为主,各地要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人数和校舍建筑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在预算中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省财政按因素法给予适当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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