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代理保险业务评级实施细则
4S店汽车保险业务规范标准
4S店新车保险 关键业绩指标
• 新车商业险投保率(尤其是车损险投保率): 投保辆数(尤其是车损险购买辆数)/ 交车辆数
• 新车保险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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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车保险业务管理
Ⅱ.新车保险业务的特点1:说难也不难
每月新车承保辆数加上战败登记本上的战败辆数,应等 于每月交车辆数;
关注战败保险的记录日期,了解是否存在事后汇报现象; 对于未遵守战败管理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提醒、批评甚
至处罚。
战败管理 的意义
战败原因记录翔实,败给哪个保险公司,甚至价格差距 都较清楚;
通过对战败原因的汇总分析,可及时了解市场的变化、 员工沟通技巧存在的问题、商谈时机的把握情况等;
的安全性、质量、保修等都非常关注,只要承保专员准确 宣传本店在保险服务方面的优势,往往很容易让客户动心, 可以降低客户对于价格的敏感度。
结论1:做好新车保险并不困难! (实际上,新车保险业务管理到位的4S店,店内新保率基本都能达到5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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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车保险业务管理
Ⅱ.新车保险业务的特点2:说不难也难
若承保专员首轮战败, 对于商谈战败的客户, 必须100%现场邀请 必须100%登记,并 保险经理出面与客户 在登记本上记录战败 进行二轮商谈(切忌: 原因并签名 订车后,尤其是交车 时才汇报新保战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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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车保险业务管理
Ⅲ.新保业务管理要点2:管理形成“防火墙”
如何实现 战败管理 三个100%
异同之处(尤其是本店合作保险公司的条款优势) 了解基本的保险原则(如最大诚信、经济补偿等)
保险理赔基础知识 (需要不断更新)
车险考核方案
车险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车险考核是保险公司对车险产品进行评估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车险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本文将介绍一种符合人类视角的车险考核方案。
二、考核指标1. 保单处理时效:保险公司应在保单提交后的48小时内完成处理,确保客户能够及时获得保险保障。
2. 理赔时效:保险公司应在客户提出理赔申请后的72小时内完成理赔处理,以保证客户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获得赔付。
3. 客户满意度:通过调查客户对保险公司服务的满意程度,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以便保险公司改进服务质量。
4. 索赔率:保险公司应根据车险产品的风险评估和历史数据,合理控制索赔率,确保经营可持续性。
5. 保费收入增长率:保险公司应通过有效的市场推广和客户维护,提高车险保费收入,实现业务增长。
三、考核流程1. 数据收集:保险公司需定期收集保单处理时效、理赔时效、客户满意度、索赔率和保费收入等相关数据。
2. 数据分析:保险公司应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制定改进措施。
3. 考核评估:根据考核指标,对保险公司的车险服务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和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4. 改进措施:保险公司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车险服务流程、培训员工和加强市场推广等,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四、考核结果应用1. 保险公司应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车险产品定价,确保保费收入的合理增长。
2. 考核结果可作为保险公司与合作伙伴进行业务合作的参考依据,以提高合作伙伴的服务质量。
3. 考核结果也可作为保险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的依据,激励员工提供更优质的车险服务。
五、总结车险考核方案是保险公司提供高质量车险服务的重要手段,通过考核指标的设定和评估流程的完善,能够促使保险公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保险公司应以人类视角出发,注重客户体验和情感需求,使车险考核方案更加贴近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汽车4S店管理之汽车销售人员业绩及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汽车4S店管理之汽车销售人员业绩及工资考核管理办法目的:鼓舞先进,鞭策后进,公司与个人双赢原那么: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一、汽车销售人员薪资实施方法工资=〔N1+ N2 +N 3…….+N n〕×系数a+精品提成+保险提成1、车辆提成Nn——某种车型提成之和系数a——销售过程中综合指数,a1×a2×a3……ana1:A卡生成率系数a1= 销售员A 卡生成率〔公司确定月平均每人一辈子成A卡率+当月实际平均每人一辈子成A卡率〕/2a2:试乘试驾比例系数a2= 销售员试乘试驾率〔公司确定月平均每人试乘试驾率+当月实际平均每人试乘试驾率〕/2a3:成交率系数a3=销售员成交率〔公司确定月平均成交率+当月实际平均成交率〕/2an:修成系数——遇资源配给、国家政策及丰田商务政策的调整而修定2、精品提成以每台车销售的精品额为考核标准——3000元/台〔2〕4500元/台——以上提精品销售额4.5% 〔3〕4000元/台—4500元/台提精品销售额4% 〔4〕3500元/台—4000元/台提精品销售额3.5% 〔5〕3000元/台—3500元/台提精品销售额3% 〔6〕2000元/台—3000元/台提精品销售额2% 〔7〕2000元/台以下提精品销售额1%3、保险提成A.新车保险商业险计入保险提成依据,交强险与第三者险不计入提成依据,只计入保险比例。
〔市内四区、旅顺、开发区〕〔1〕投保率90%以上提保费总额4%〔2〕投保率80%—90% 提保费总额3%〔3〕投保率70%—80% 提保费总额2%〔4〕投保率60%—70% 提保费总额1.5%〔5〕投保率60%以下提保费总额1%B.续保续保每台提保费4%二、综合人数工资考核方法1、信息职员资信息职员资=差不多工资+奖励工资×β奖励工资——每月1500元β系数β1——实际销售数月打算销售数β2——实际销售数全年销售打算/122、接待人职员资接待人职员资=差不多工资+奖励工资×aA×a试×β×γ奖励工资——每月500元aγ系数γ——实际接待数〔月打算接待数+销售人员实际接待数〕/2 aA——公司实际A卡完成率公司月初设定A 卡生成率a试——公司实际试乘试驾完成率公司月初设定试乘试驾率3、上牌职员资上牌职员资=差不多工资+月上牌台数×15元/台4、库管工资库管工资=差不多工资+月交车台数×5元/台5、展厅经理工资展厅经理工资=差不多工资+展厅销售台数×40元/台×аA×а试×а成aA: A卡完成比率a试:试乘试驾比率a成:成交比率a成——公司成交实际完成比率公司设定完成比备注:CS中意度1、显现一样问题 100元2、顾客投诉取消该台车提成第十章汽车销售人员的培训1.培训不是消耗而是投资2.不重视汽车销售员培训的结果3.汽车销售员培训的时机4.汽车销售员培训的流程5.新汽车销售员培训方案第十一章汽车销售人员的考核1.绩效考核流程2.如何考核汽车销售人员3.各岗位考核项目细分4.考核系统图5.试用期职员考核试用期职员考核表6.工作态度考核工作态度考核表7.岗位职责考核1〕岗位职责考核表2〕汽车销售员职责考核表3〕内勤人员职责考核表4〕前台接待职责考核表8.出勤与纪律奖惩考核出勤与纪律奖惩考核表9.业绩提成考核业绩提成考核表10.综合能力考核1〕汽车销售主管综合能力考核表2〕汽车销售人员综合能力考核表11.综合考评综合考评表12.考核调查与面谈1〕汽车销售人员考核调查表2〕绩效考核面谈表13.考核总结1〕考核汇总表2〕考评总结表第十二章汽车销售人员的评估1.汽车销售人员评估体系2.汽车销售人员能力评估3.汽车销售人员行为意识分析4.汽车销售人员职责评估5.汽车销售人员品行分析6.汽车销售人员〝态度-能力〞评估模型7.汽车销售人员相互评判8.汽车销售人员自我评估9.汽车销售人职员作中意度评估10.汽车销售人员绩效改进打算第十三章汽车销售人员的薪资设计1.薪资设计的差不多原那么2.薪资的设计步骤3.薪资制度的类别4.各薪资制度有用范畴5.薪资运算方法举例第十四章汽车销售人员的鼓舞1.鼓舞三要素2.鼓舞的作用3.鼓舞的10大阻碍因素4.利用汽车销售员的需要进行鼓舞5.针对不同类型的汽车销售员采取不同的鼓舞方式6.依据〝态度-能力模型〞进行鼓舞7.通用的15种鼓舞方法第十五章汽车销售经理的修炼1.自我分析与规划2.周期性自我考察3.训练职业风度4.建立阻碍力必备的六项技能5.建立阻碍力必备的特质和态度6.施展阻碍力的三个步骤7.阻碍力形成的5个时期8.汽车销售经理能力的表现、测试方法及培养的途径9.要幸免的不良适应10.提高工作中意度第十六章汽车销售治理制度1.前台接待治理规定2.职员打卡治理规定3. 治理规定4.职员姓名牌治理方法5.职员着装治理规定6.办公行为规范7.信息治理制度8.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9.出差治理规定10.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11.经济合同治理方法12.展现厅工作规范13.年度销售打算治理制度14.推销员的行动准那么15.销售经理的行动准那么16.销售会议治理制度17.职员在职培训制度18.人事考核规程总那么1.1 为全面了解职员的能力、适应性和工作业绩,从而公平合理地对职员进行奖励、晋级、晋升和调动,特制订本方法。
汽车4s店续保业务的方案和措施
汽车4s店续保业务的方案和措施汽车4S店续保业务的方案和措施。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续保业务也成为了汽车4S店的重要业务之一。
为了提高续保业务的效率和质量,汽车4S店需要制定合理的方案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本文将就汽车4S店续保业务的方案和措施进行探讨。
一、方案。
1. 完善续保流程。
汽车4S店应当建立完善的续保流程,包括客户信息采集、保险产品介绍、报价和签约等环节。
通过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可以提高续保业务的效率和质量。
2. 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
汽车4S店应当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供客户选择。
不同客户有不同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3. 强化售后服务。
汽车4S店可以通过建立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续保咨询和服务。
售后服务团队应当具备专业的保险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以提高客户满意度。
4. 制定激励政策。
汽车4S店可以制定激励政策,对续保业务进行奖励。
例如,对续保业务的员工进行奖金或者其他激励措施,激励员工积极开展续保业务。
二、措施。
1. 建立客户档案。
汽车4S店应当建立客户档案,包括客户的车辆信息、保险情况、联系方式等。
通过客户档案,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的需求,提高续保的精准度。
2. 加强培训。
汽车4S店应当加强对续保业务人员的培训,包括保险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培训。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续保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续保业务的质量。
3. 定期推广活动。
汽车4S店可以定期开展续保业务的推广活动,例如举办保险产品知识讲座、举办续保优惠活动等。
通过推广活动,可以吸引更多客户进行续保,提高续保业务的销量。
4. 强化客户关系管理。
汽车4S店可以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续保服务。
通过客户关系管理,可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5. 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汽车4S店应当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汽车4S店代理保险业务评分细则
80万<车险保费≤280万,每增加20万,加1.5分。
280<车险保费≤400万,每增加20万,加1分。
超过400万,每增加20万,加1分,最高加5分。
非车险保费规模
10万≤年度非车险保费<50万,一次性加5分。
50万≤年度非车险保费,一次性加10分。
3
超过1000万,每增加50万,加1分,最高加5分。
二线城市
车险保费=30万,1分。
30<车险保费≤120万,每增加30万,加1分。
120万<车险保费≤420万,每增加30万,加1.5分。
420<车险保费≤600万,每增加30万,加1分。
超过600万,每增加30万,加1分,最高加5分。
三四线城市
车险保费=20万,1分。
2.一线城市车险保费=180万时,得分=3分;二线城市车险保费=180万时,得分=4+1.5×2=7分;三线城市车险保费=300万时,得分=4+1.5×10+1=20分,。
3.一线城市新增渠道保费规模=180万时,得分=7+2×1=9分;二线城市新增渠道保费规模=180万时,得分=7+5×1=12分;三线城市新增渠道保费规模=180万时,得分=7+8×1=15分。
6
车型来源
5分
鼓励车型
5分。
1、要求各分公司在符合核保政策的前提下,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划分车型类别。
2、车型类别在经分公司各部门审核同意并确定后,报备车商/渠道部。
一般车型
3分。
限制车型
0分。
7
合作年限
5分
6个月≤合作年限<1年
0.5分。
1、合作年限要求连续合作,不能间断。
新开4S店不得代理保险业务(共5篇)
新开4S店不得代理保险业务(共5篇)第一篇:新开4S店不得代理保险业务新开4S店将不得从事代理保险业务日前,保监会发布《关于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时指出,暂停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这意味着新开4S店将不得从事代理保险业务。
在4S店买车险将被叫停一家车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辽宁省对4S店兼业代理保险的要求一直很严格,省内4S店可以兼业代理保险的比较少。
”但该人员介绍,在4S店买车险可能会比较贵一些,因为4S店也要赚取一部分利润,所以价格会高一些,但大概不高于10个点。
虽然贵一些,但由于4S店在维修、理赔上的天然优势,因此大部分车主还是会选择在4S店购买保险。
事实上,除兼业机构外,一些受保险公司委托的专业代理销售机构也饱受诟病,由于他们是靠为保险公司提供保费而获得收入,因此这些机构经常发生违规销售、虚开发票、违规套利等现象。
据保监会的相关人员介绍,目前保险代理销售市场的“小、散、乱、差”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保险市场的效率并破坏了行业形象,清理整顿工作刻不容缓。
保监会数据显示,目前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已超过19万家,除13万多家银行、邮政兼业代理机构外,其他近5万家机构大多只代理机动车辆保险,4S店占比较大。
《通知》一出,现有4S店是否将被取消保险销售资格也受到市场关注。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引导、推动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等兼业代理机构逐步转型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
执行上或遇阻碍根据《通知》内容,对于新建立的车站、机场售票大厅、汽车4S店将无法再从监管部门处获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也就无法再开展车险销售业务了。
换言之,现在通行的汽车4S店代售汽车保险模式可能会逐渐退出市场。
有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保监会的定调为暂停,但是以后类似于4S 店做兼业代理的许可权应该不会再予以批设。
至于现行已经获得许可的4S店,根据《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显示,《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保险兼业代理人应在有效期满前两个月申请换证。
4s店保险业务提升分享(共32张)
第19页,共32页。
四.保险业务的提升(TÍSHĒNG)
4.3 搞好跟保险公司的关系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搞好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有利于保险业务人员 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顾客满意度。
第20页,共32页。
五.保险业务中的关键(GUĀNJIÀN)话术提升
口才,即说话的才能。常言道“一言知其贤愚”。就是说一个人的思想、知识、
第12页,共32页。
三.如何(RÚHÉ)开展保险业务
3.4 业务流程
车祸事故发生
通知保险公 司
车体损失
人员受伤
核实承保内容 事故发生原因
调查 损坏勘查估价
责任确定
赔偿额确认
索赔手续确认 结案携带手续
领取理赔
第13页,共32页。
报警处理
三.如何(RÚHÉ)开展保险业务
3.4 业务流程
3.4.1 保险业务员接到顾客出险电话或者保险公司通知后到现场协助顾客报案、事故责 任确认、理赔手续办理、车辆修复以及后续资料的收集; 3.4.2 整个保险处理过程中客户只须配合出示相关资料,无须在繁琐的手续上浪费时间;
第28页,共32页。
五.保险业务中的关键(GUĀNJIÀN)话术提升
问题8:恩,恩知道了,就这样吧・・・(只听无回应)
客户分类:「沉默的杀手型」可能在其它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购买了
应答要点: ★不明确表露自己的想法。属于最难应付的类型。可以推测经销店平时 与顾客接触不多,或者经销店的服务有落差而导致顾客心凉。这样的顾 客一旦放弃就会永远失去。 ★有必要的话,找到当时卖车的销售人员或上司,进行第二次联络。
服务是王道 价格很关键
服务做好了,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高了, 就算你不去找顾客,顾客都会主动找你。
汽车4S店保险理赔业务规范操作
汽车4S店保险理赔业务规范操作
1.建立标准化的理赔流程
2.加强资料审核
3.严格执行保险合同约定
汽车4S店在理赔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事故处理方式等。
不得超出保险合同约定范围进行理赔,也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理赔。
同时,汽车4S店也应向车主详细解释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4.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
5.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汽车4S店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保险理赔业务的操作流程。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确保他们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保险理赔档案管理制度,保存保险理赔相关资料,便于查询和核查。
6.整合资源优势
汽车4S店作为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的提供者,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为车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理赔服务。
例如,与保险公司合作,提供快速认定和定损的能力,以及提前准备常见理赔零部件等,可以加快理赔进程,提高车主的满意度。
总之,汽车4S店在保险理赔业务方面应加强规范操作,确保理赔流程的标准化和高效性。
这样不仅可以保护车主的合法权益,也能够提升
4S店的服务水平和声誉。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与汽车4S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保险理赔业务的规范化和提升。
保险销售分级管理制度
保险销售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促进保险销售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保险销售分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险销售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等,以及保险销售人员。
第三条保险销售分级管理是指根据保险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从业经验、专业知识等因素,对其进行分级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便提高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保险销售市场的竞争力和规范性。
第四条保险销售分级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保险销售人员的个人性质,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保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险销售分级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提升整个保险销售市场的风险防范和监管水平。
第二章保险销售人员分级标准第六条保险销售人员应当根据其从业经验、专业技能、销售业绩等因素,进行分级管理。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一)初级保险销售人员:指进入保险销售行业不满一年的人员,尚未获得相关专业资格认证,业务水平较低,需要持续培训和指导。
(二)中级保险销售人员:指从事保险销售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认证,拥有一定销售经验和业绩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一般保险产品的销售。
(三)高级保险销售人员:指从事保险销售工作三年以上,拥有高级专业资格认证,拥有丰富的销售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能够独立完成复杂保险产品的销售,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第三章保险销售分级管理措施第七条对初级保险销售人员应当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一)加强培训:加强初级保险销售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销售能力。
(二)定期考核:对初级保险销售人员定期进行业务能力和销售技巧的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
(三)设立导师制度:为初级保险销售人员设立导师制度,由经验丰富的中级或高级销售人员担任,进行指导和辅导。
第八条对中级保险销售人员应当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一)设立业绩目标:为中级保险销售人员设立具体的业绩目标,鼓励其提高销售业绩。
车险资质管理制度规定
车险资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险资质管理,维护正常秩序,保护客户权益,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外经营的车险业务,包括车险代理业务、车险经纪业务等。
第三条车险资质管理应当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客观公正、信息真实、保持独立性。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险资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保障车险资质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车险资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车险资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完善制度,保证其适应市场的需要。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险资质管理档案,依法保管相关资料。
第二章资质准入第八条凡欲从事车险业务的合作机构,应当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团队,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财务状况。
第九条合作机构应当依法获得保险代理资格或保险经纪资格,且其人员均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
第十条合作机构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业务的合规运行。
第十一条合作机构应当具备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健全的风控体系,确保所服务的客户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资质监管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车险资质监管机制,对合作机构的资质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其资质信息的真实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质监管档案,依法保管相关资料,确保资质监管工作的合规运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监管力度,对有关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车险业务的正常秩序。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合作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四章资质退出第十六条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经营不善,未能纠正的合作机构,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资质资格,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第十七条对于自愿退出车险业务的合作机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客户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质退出机制,确保资质退出工作的合法合规。
2023年度青岛市车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2023年度青岛市车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引言车险服务质量是指车险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征和属性。
车险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也关乎车险公司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因此,建立科学的车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于车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青岛市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之一,享有发达的汽车保有量和车险市场。
为了提高车险服务质量,青岛市车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应该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和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一、背景分析青岛市车险市场发展迅猛,车险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
当前,青岛市车险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部分车险公司服务质量较低,客户投诉率高,影响市场形象和口碑;2. 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目前车险服务质量评价缺乏统一标准和客观评估,存在主观性和片面性;3. 司机消费意识不强:部分车主对车险服务质量要求不高,容易出现被动接受或者选择性服务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需要建立科学的车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客观评估和监督,提高车险公司的服务质量水平,促进市场规范和健康发展。
二、建立车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意义1. 促进市场竞争:建立车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可以促进车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增强市场活力和竞争力;2. 保障客户权益:科学的评价体系可以客观评估车险服务质量,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3. 提升行业形象:建立车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增强社会公信力。
三、青岛市车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内容1.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车险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等多个方面,每个指标都需量化明确,以便进行综合评估;2. 评价方法与技术:采用先进的评价方法和技术,包括网络调查、电话访谈、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3. 评价标准与体系:建立完善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结果具有公正性和可比性,为车险公司提供改进建议和指导;4. 监督与反馈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评价结果和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车险公司进行及时整改和改进。
车险资质管理制度最新
车险资质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为了规范车险资质管理工作,提升车险资质管理水平,提升车险服务质量,保障车险服务安全,现就车险资质管理制度进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二、车险资质管理基本要求1. 车险资质管理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国籍、地域、社会身份等因素歧视车主及其车辆。
2. 车险资质管理应依法依规开展,不得违法违规变换车险资质,不得违法违规存储、泄露车主及其车辆信息。
3. 车险资质管理应提供全面、权威、及时的服务,为车主及其车辆提供保险、理赔、维修等服务。
4. 车险资质管理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车险资质管理水平。
三、车险资质管理组织机构1. 车险资质管理应设立专职的车险资质管理部门,负责车险资质管理相关工作。
2. 车险资质管理部门应配备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具备丰富的案例处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3. 车险资质管理部门应和车险公司、维修厂、保险公司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车险资质管理的效率。
四、车险资质管理流程1. 车险资质管理应按照“认证、维护、更新、监督”的流程进行。
2. 认证:针对车主及其车辆进行认证,核实车主身份、车辆信息、保险等情况,确保车主及其车辆符合相关规定。
3. 维护:及时更新车主及其车辆的资质信息,保持其资质信息的准确性。
4. 更新:针对车主及其车辆的资质信息进行更新,确保车主及其车辆的资质信息处于最新状态。
5. 监督:对车主及其车辆的资质信息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车险资质管理监督机制1. 车险资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确保监督工作的开展。
2. 车险资质管理监督应注重对车主及其车辆的实地检查,确保车主及其车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车险资质管理监督应定期进行抽查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六、车险资质管理信息化建设1. 车险资质管理应依托信息化技术进行建设,建立健全的车险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汽车4S店代理保险业务评级实施细则
汽车4S店代理保险业务评级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公司车商渠道拓展力度,实现车商渠道的精细化管理、稳步提升汽车4S店的店均产能、促进车商渠道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建立汽车4S店代理保险业务的评级体系,是对车商代理渠道实施精细化管理、专业化经营的前提,是借鉴行业先进做法实现对市场准确把握、灵活应对的有效措施,是稳步夯实车商业务合作平台的基础。
第二条汽车4S店,是指以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等“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其核心含义是“汽车终身服务解决方案”。
由于4S店是一种个性突出的有形市场,具有渠道一致性和统一的文化理念,其在提升汽车品牌、汽车生产企业形象上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和广阔发展前景。
汽车4S店代理保险业务,是车辆保险业务渠道发展的趋势。
第三条评级对象是指与公司签定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且业务合作达到六个月及以上的汽车4S店。
新签约合作的汽车4S店,原则上给予六个月的业务拓展期,在此期间,可以参照给予评级分类。
尚未签约建立合作关系的,不进行评级分类,由渠道管理相关部门进行维护或促成业务合作。
第四条分公司是汽车4S店评级实施主体。
各分公司依据细则和评级表对4S店进行评级计分,并综合汇总得分和日常合作情况,提出授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商/*星级店”的方案,报总公司审核认定。
评定星级暂设五级,即一星级店、二星级店、三星级店、四星级店和五星级店,最高为五星级店。
分公司星级店授予方案经总公司审核认定后,由总公司将统一的星级牌匾制作规格式样模板下发给分公司,分公司联系制作并授牌。
其中,一星、二星级店,不予授牌;三星、四星、五星级店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上门授牌。
第五条总公司制定汽车4S店评级结果运用。
主要有:(一)审核以分公司为单位制定的各级次“星级店”授予标准,或者授予比例:达到90分的,即可参评五星级店,取前60名,授予五星级店牌匾;达到75分的,即可参评四星级店,取前150名,授予四星级店牌匾;达到60分的,即可参评三星级店,取前350名,授予三星级店牌匾。
安徽地区机动车辆保险销售规范行为实施细则暂行
安徽地区机动车辆保险销售规范行为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地区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销售行为,加强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切实提升车险服务质量水平,根据《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洗钱法》、《合同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所称投保人实名缴费,是指保险公司在收取车险保费时应当核对投保人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车主信息一致。
第三条本细则中所称客户信息真实性,是指客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错误和无效的信息。
第四条在安徽地区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所有财产保险公司(包括互联网保险公司)在销售车险时都应遵守本细则。
第五条本细则基于现有的相关文件进行整理,若相关的规定及要求有更新,则以新下发的各项规定为准。
第二章投保人实名缴费验证规则第六条保险公司收取车险保费时应当核对投保人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车主信息一致。
第七条投保人为自然人的,须使用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费,原则上不允许人工收费形式确认现金保费,但由于银行系统问题或 POS 机故障导致的特殊应急情况除外。
第八条投保人为企业、机关等非自然人的,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其相关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
1.投保人为非自然人时,须转账方式支付车险保费;2.政府机关、单位车辆,由财政拨款统一支付保险费的,视为满足实名缴费要求;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任何以退保或赔款直接冲抵保费及其它减免保费行为。
第九条投保人与车主不一致时,应提供材料证明投保人与车主有关联关系。
1.投保人代为投保的,应提供投保人与车主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2.对车辆享有使用权但不享有车辆所有权的,应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如租赁协议、购车协议等;3.企业名称变更但账户未变更,可以凭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由原账户支付保险费;4.投保人单位账户被查封,需提供查封文书,使用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银行卡支付保险费,同时将银行卡影印件留存。
4S店业务分类标准及管理办法
4S店业务分类评级标准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4S店业务渠道的专业化管理,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目标,结合分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4S店包括西安市及本省其他地市所有集汽车整车销售(Sale)、售后维修及服务(Service)、零配件(Spare Part)和信息反馈及服务(Survey)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汽车销售服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分类标准及评定办法、承保条件、理赔服务和增值客服等内容仅适用于4S店业务渠道销售的业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4S店业务的基本管理思路与流程。
分公司制订标准与合作规则,并授权中支依据标准与合作规则对4S店业务进行协议签署、日常运营和管理维护,同时分公司定期对其经营结果和管理效果进行评估与审核,并保留最终否决权。
第五条分公司成立“4S店业务审核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分公司总经理室(1人)领导,车险部(1人)、销售管理部(1人)、承保中心(1人)、理赔中心(2人)、精算小组(1人)等职能部门成员构成。
第六条4S店业务统一由评定小组代表分公司授权中支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经营运营;评定小组只保留4S店业务执行标准审核权与否决权,不参与日常运营管理。
第七条评定小组业务审核会议制度。
每半年,由中支就4S店市场竞争环境、经营业绩情况、管理建议向评定小组做以汇报,评定小组就经营结果、分类标准、承保理赔建议予以审核,并作出会议决议。
(会议组织安排部门暂定为分公司车险部)。
第八条中支公司业务管理部为4S店业务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与销售机构及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日常维护与具体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1、出单权限管理、有价单证管理、出单内勤管理和电脑及打印机设备管理四部分。
由各中心支公司业务管理部根据4S店业务渠道类别及规模情况统筹调配管理。
2、根据资源规划、区域划分、片区业务规模等,优先在具备远程出单条件的4S店业务渠道设立出单点。
4S店服务和备件业务评估标准
是:服务顾问询问了维修情况;否:服务顾问未询问
2
30
服务顾问认真准备结算资料
现场检查一辆待结算的车辆资料检查各项单据是否齐全(检查单、结算单、备件出库单、领料单)
是:服务顾问了解相关情况;否:服务顾问不了解相关情况
1
31
服务顾问交付给客户的车辆外观清洁
完全符合:有明确摆放位置、划线有标识且按照要求摆放;不符合:无明确摆放位置、划线、标识等;
2
25
车间内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标识明显
现场检查,是否有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栓附近无障碍物,灭火器在有效期内,标识清晰容易识别
完全符合:有消防设备且有效;不符合:无消防设备或有但已经失效;
2
26
车间内主要设备有操作规程并张贴在设备附近
现场检查,入场检查单上的记录
是:引导客户描述故障并记录;否:未了解客户需求
2
11
服务顾问主动引导客户一起进行环车检查和车辆入厂检查,并在《入厂检查单》上进行记录
现场观察,检查《入场检查单》上是否进行了记录
是:执行检查并记录;否:不执行检查
4
12
车辆入场前,服务顾问当着客户的面主动为客户车辆放置保护装置(四件套);
完全符合:有目标且员工知道;不符合:没有目标;
2
8
每个季度的满意度调查结果向员工通报
抽查3名不同岗位售后员工询问
完全符合:全部知道调查结果;不符合:2人以上不知道;
2
9
服务经理对每季度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三个月内的满意度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
完全符合:定期分析并有报告;不符合:无分析或无整改措施;
车险资质管理制度
车险资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险资质的管理,保障车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车险业务的稳步发展,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第三条车险资质管理分为开发和采购两个环节,分别由保险公司总部和各地分支机构负责具体管理。
第二章车险资质开发管理第四条车险资质开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开发新的车险产品,二是开发新的销售渠道。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评估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合理确定车险产品的开发方向,确保车险产品符合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开发流程,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定位、设计方案、产品测试等,确保产品开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与销售渠道的合作,开发新的销售渠道,拓展车险业务的销售范围,提高车险产品的覆盖面和接触率。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质开发的管理制度,明确资质开发的责任部门和具体管理办法。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资质开发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资质开发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资质开发成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资质开发工作,确保车险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防范资质开发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提高资质开发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资质开发相关的信息,确保资质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质开发的绩效考核机制,对资质开发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其为促进车险业务的稳步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车险资质采购管理第十四条车险资质采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采购车险产品,二是采购销售渠道。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和采购车险产品,确保车险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险产品的采购流程,包括产品评估、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等,确保车险产品的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4s店车辆续保考核方案
4s店车辆续保考核方案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车辆续保在车主们的生活中逐渐变得越来越重要。
而4s店作为汽车服务的重要一环,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车辆续保考核方案,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促进经营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4s店车辆续保考核方案。
1.考核指标1.1 续保率续保率是指4s店车辆的保险续保率,主要反映出4s店车辆的服务质量和客户忠诚度。
续保率越高,说明4s店车辆的服务更加优质,客户满意度越高。
1.2 续保渠道来源续保渠道来源是指4s店车辆续保的渠道,包括来自电话、短信、APP、微信等多种渠道。
通过考核续保渠道来源,可以了解客户的使用习惯,并且为促进渠道的优化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1.3 续保周期续保周期是指4s店车辆保险的续保周期,反映出车主的保险购买意愿和保险续保的便捷性。
续保周期越短,说明车主对4s店的信任和忠诚度越高。
2.考核流程2.1 数据收集4s店需要从各个续保渠道收集续保数据,包括客户姓名、联系方式、续保方式、续保周期等多个方面。
同时,4s店也需要对客户的意见进行收集和分析,以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
2.2 数据分析4s店需要根据收集的续保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对比。
可以通过续保门店车辆和其他门店相比较,以了解不同门店之间的优势和不足,进而优化服务。
2.3 制订方案4s店需要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制订相应的续保方案。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可以根据不同门店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优化,以提高车辆的续保率和客户满意度。
2.4 实施考核4s店需要对各门店的续保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车间经理,以便车间经理及时针对问题做出调整。
3.考核结果的应用通过对4s店车辆续保的考核,可以更好地促进4s店的经营发展和提升客户满意度。
具体应用方面如下:3.1 优化服务通过考核结果可以了解一个门店的服务优点和缺点,以便进行针对性的服务优化。
4s店可针对客户的反馈和意见,针对性的推出一些服务措施,比如丰富保险险种、提供更便捷的续保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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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代理保险业务评级实施细则
(试行)
为加强公司车商渠道拓展力度,实现车商渠道的精细化管理、稳步提升汽车4S店的店均产能、促进车商渠道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建立汽车4S店代理保险业务的评级体系,是对车商代理渠道实施精细化管理、专业化经营的前提,是借鉴行业先进做法实现对市场准确把握、灵活应对的有效措施,是稳步夯实车商业务合作平台的基础。
第二条汽车4S店,是指以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等“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其核心含义是“汽车终身服务解决方案”。
由于4S店是一种个性突出的有形市场,具有渠道一致性和统一的文化理念,其在提升汽车品牌、汽车生产企业形象上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和广阔发展前景。
汽车4S店代理保险业务,是车辆保险业务渠道发展的趋势。
第三条评级对象是指与公司签定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且业务合作达到六个月及以上的汽车4S店。
新签约合作的汽车4S店,原则上给予六个月的业务拓展期,在此
期间,可以参照给予评级分类。
尚未签约建立合作关系的,不进行评级分类,由渠道管理相关部门进行维护或促成业务合作。
第四条分公司是汽车4S店评级实施主体。
各分公司依据细则和评级表对4S店进行评级计分,并综合汇总得分和日常合作情况,提出授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商/*星级店”的方案,报总公司审核认定。
评定星级暂设五级,即一星级店、二星级店、三星级店、四星级店和五星级店,最高为五星级店。
分公司星级店授予方案经总公司审核认定后,由总公司将统一的星级牌匾制作规格式样模板下发给分公司,分公司联系制作并授牌。
其中,一星、二星级店,不予授牌;三星、四星、五星级店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上门授牌。
第五条总公司制定汽车4S店评级结果运用。
主要有:(一)审核以分公司为单位制定的各级次“星级店”授予标准,或者授予比例:
达到90分的,即可参评五星级店,取前60名,授予五星级店牌匾;达到75分的,即可参评四星级店,取前150名,授予四星级店牌匾;达到60分的,即可参评三星级店,取前350名,授予三星级店牌匾。
(二)完善星级4S店的管理办法。
包括:
1、制定并完善各星级店对应的固定出单/理赔点建设标
准,含设备投入、产品宣传、人员配置等;
2、制定并实施各星级店对应的承保理赔政策、赔付率与费用率联动政策,实现差异化经营;
3、每年组织开展“五星级4S店”合作年会(或者年会性质的论坛等活动),积极推动合作的4S店参与公司客户服务节、成为客户服务顾问单位等活动,加强交流,深化合作;
4、研究指定公司公务车、查勘车和员工用车采购定点4S店,给予合作的五星级店优先供应权等各种互惠措施。
(三)建立星级4S店备案、业务统计、跟踪考核和升降级管理机制。
第六条汽车4S店评级分级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分公司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将上年度评级结果和“星级店”授予方案报告总公司车商/渠道部;总公司在1月底前将核定结果通知给分公司。
第七条汽车4S店评级指标及操作细则主要内容:
(一)评级指标包括经营效益、保费规模、车险保费年度增长率、合规管理、服务举措、车型来源和合作年限七部分内容。
各项指标以业务系统提取为准。
(二)经营效益指标。
当赔付率介于50%至55%之间时,评级得分为满分;当赔付率低于50%时,则加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当赔付率高于55%时,则扣
分。
扣分时,按赔付率所属级别进行逐级递增扣除,最低得分为0分。
(三)保费规模指标。
分为车险保费规模和非车险保费规模两部分内容。
评级得分为两部分内容得分之和。
一、二、三线城市车险保费规模必须分别达到50万、30万、20万的最低要求,才可参加评分。
一、二、三线城市车险保费规模分别以50万、30万、20万为1档,每增加1档,分别增加相应分数;分别达到1000万,600万、400万时,则可得满分25分;超过满分规模时,每增加1档加1分,最高加5分。
如果有非车险保费,则按评分细则增加相应分数。
(四)车险保费年度增长率指标。
以当年总公司下达给分公司的车险业务增长率指标为评级基准。
达到计划目标为满分;超过计划目标,则加分,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未达到计划目标,则扣分。
最低得分0分。
新增渠道评分方法:连续合作达到6个月,且满足一二三线城市保费规模最低要求的,即可进行评分。
分别达到最低要求时,即可得7分;一、二、三线城市车险保费规模分别以50万、30万、20万为1档,每增加1档,加1分,最高可得20分。
(五)合规管理指标。
受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检查,被处分的,发生一次,即扣10分;受到总、分公司检查,
被处分的,发生一次,即扣5分。
最低得分为0分。
(六)服务举措指标。
服务举措、特色服务的内容必须在合作协议中体现才能计入得分。
特色服务需要分公司在评级中列明并得到分公司承保、客服部门等业务管理部门认可。
(七)车型来源指标。
以各4S店主销车型为评级依据。
分为鼓励类、一般类和限制类车型。
各分公司在符合核保政策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划分车型类别。
车型类别在经分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车商/渠道部备案。
(八)合作年限指标。
与4S店合作满六个月,即开始进入评级体系。
合作年限要求连续合作,不能间断。
同时设立年度车险保费最低要求:一线城市年度车险保费最低要求为50万;二线城市年度车险保费最低要求为30万;三线城市及以下地区年度车险保费最低要求为20万;一、二、三线城市年度车险保费分别达到最低要求时,才能给予合作年限得分。
合作协议的续签或者代理资质的续办期间,视同连续合作。
第八条汽车4S店之外的,与公司签定合作协议的汽车制造商、专业汽车服务机构/协会、大型综合汽车修理厂及其分支机构,参照执行。
第九条本细则自2012年11月起开始试行。
本细则由总公司车商/渠道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