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资产)公开招租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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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出租规定(通用6篇)

国有资产出租规定(通用6篇)

国有资产出租规定(通用6篇)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通用6篇)

第一篇: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行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国资发〔2013〕7号)的相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发生资产租赁行为适用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二、资产租赁的原则

(一)企业在进行资产出租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等要求。

(2)企业资产租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采用公开租赁的方式。公开租赁时,企业可以根据租赁资产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承租人的资格条件,包括主体资格和管理能力。但不得有导向明确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三)企业整体资产或者影响企业主业生产的资产租赁的,应当做好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

(四)已纳入拆迁安置、改制重组、清算破产计划的企业资产,或上级投资者有明确处置意见的资产,原则上不得出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临时租赁的,需与承租人就如何处理相关事宜作出特别约定。

(五)对专业市场、商场、写字楼等,企业可以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制定租赁管理办法,由市属国有企业审议同意后实施。

国有资产租赁办法

国有资产租赁办法

国有资产租赁办法

篇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招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等经营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招租行为。

第三条财政局代表人民政府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收益处臵,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包括:财政补助或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提出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方案;

二)监督、指导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工作;

三)负责选聘评估中介机构和招租代理机构;

四)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和资产处臵的管理。

第四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经营的出租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相关工作;

二)配合评估机构和招租代理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四)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五)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及时上缴财政;

六)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出租情况举行统计、汇总、分析,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评价中介机构是受委托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实物价值、市场租金水平等举行评价并具有专业评价资质的资产评价事件所,其主要职责是:

一)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评估,恪守职业操守,遵循相关的资产评估准则;

二)根据评估目的,恰当运用评估方法,形成合理的评估报告;(三)评估报告送交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并报区财政局备案。第六条招租代理机构是受委托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的中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国有资产招租流程

国有资产招租流程

国安门面(国有资产)出租流程

1.待公司参与国安固定资产拍卖完成,并成功成为中标人。

2.国有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手续完成,确保公司为实际产权人。

3.产权确定后,邀请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竞谈,选择报价最低的房地产评估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对所有门面进行市场询价,并出具调查评估报告。

4.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报告拟定招租公告(招租公告所定的底价不得低于评估报告中的询租价格)。

5.招租公告拟定后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挂网成功后打印公告留存)。

6.如有承租人竞标成功后,承租人在合同签订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将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分别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持银行有效回执到公司签订合同。

7.如无人参与竞标,则重新进行调查评估,拟定招租公告再进行挂网招租。

国有资产招租的流程

国有资产招租的流程

国有资产招租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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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6篇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6篇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6篇

【篇一】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

近年来,审计发现部分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存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未

履行审批程序、无偿出借资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部属各高等学校、有

关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应当用于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要严格控制资产出

租行为,原则上不得无偿出借资产。在满足教学科研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前

提下,确有闲置的资产,应优先通过调剂予以盘活,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确实不能调剂的,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后可对外出租。严禁出租出借办公

用房。

二、要明确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本单位所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避免多头管理、职责不清问题,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各单位资产

出租出借,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可行性论证,履行单位决策程序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或备案。出租出借资产

账面原值在500万元以下的,应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教育部、财政部

备案;账面原值在500万元(含500万元)至800万元的,应报教育部审批、财政部备案;账面原值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应报教育部审核、财政部审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不得出租出借。

三、资产出租原则上必须实行公开竞价招租,必要时可以采取评审或

者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确保出租过程公正透明。资产出租期限

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出租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出租资产到期后,不得

直接续租,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关管理程序。

四、资产出租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国有资产招租方案

国有资产招租方案

国有资产招租方案

根据《昆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监督管理办法》,将xxxxxxxx商铺及住宅建筑物进行公开竞争性招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房屋概况:xxxxxxx平方米,共3间铺面1个标的物,普通装修。

二、房屋位置:xxxxxxxxx。

三、交易方式:以租金底价为基准价,进入xxxxx交易中心公开竞价招租,举牌递增报价每次xxx元/月·平方米。

四、招租底价:商铺租金底价xxx元/月·平方米起。本次公开竞租以举牌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一年一付,金额为竞得价,递增率为上年租金的3%。

五、竞租标的物及保证金的缴纳:本次竞租标的物共计1个,有意承租者缴纳1000元竞租保证金。

六、竞租保证金的退还:竞租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xxxxxxxxxxx将未中标人保证金退回原缴纳账户,投标人无需上门办理;中标人持招标人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对账单原件到xxxxxxxxxxxxxxxxx退还保证金,退回账户为原缴纳账户。

七、公示期:2018年9月30日8:30时起至10月10日17:30时止。

八、报名:在公示期内携个人身份证到xxxxxxxxx报名。

九、竞租时间: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

十、竞租地点:xxxxxxxxxxxxx。

十一、竞租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领取招租方案时间:有意竞租者请于2018年9月30 日至2018年10月10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请提前联系)到xxxxxxxxx领取《xxxxxxxxxxxx商铺国有资产租赁方案》,在详细了解文件有关内容后再报名并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方可参加竞租活动。

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XXX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

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其保值增值,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代管企业、以及下属各级独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代管企业、以及下属各级独资、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益,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出租资产审批程序

第四条可行性研究及立项

拟对公司所属的资产进行出租的,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后,拟定立项请示。

资产原值300万元及以上或面积300㎡及以上的,由资产所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议定后,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批复。

资产原值30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所属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自行审议决定后,上报至所属的集团二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批复,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立项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立项请示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各级下属企业内部决策机构的书面决议文件

(四)其他相关书面材料

第五条出租底价的确定

拟出租资产的租赁底价,应当根据“三重一大”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出租挂牌参考价,租赁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评估值,评估结果报集团公

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经营性房产公

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经营性房产公

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经营性房产公

开招租规则

公开招租会时间:2010年9月14日上午9:30时

公开招租会地点: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二楼(建委楼下),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公开招租会主持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招租标的:永川区萱花路318号

一、意向承租人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

1、仔细阅读并接受本次招租会《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经营性房产公开招租公告》全部条款。

2、仔细阅读本次招租会《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经营性房产公开招租规则》,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条款。

3、仔细阅读本次招租会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接受该合同全部条款。

二、意向承租人有权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进入招租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对品质、数量等有任何异议。

三、本次招租会采用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各意向承租人持报名保证金回执单原件及有关报名资料(若委托代

理人参加竞租的,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租会场领取竞价号牌。不按时领取号牌或不按时到招租会场,视自行放弃。

四、本次现场报价会底价由出租方市场调查确定。只有一个单位或个人报名竞租的标的物,由该单位或个人以不低于标的物招租底价的租金额获得该标的物的租赁权;两个及以上报名竞租的标的物,以底价增价竞租方式,底价加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各意向承租人举牌应价(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经“中心”招租会主持人三声(次)报价,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应价,最高应价达不到底价不成交,最高应价达到底价时,报价会主持人宣布成交,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

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落实企业资产管理责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无锡市国资委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从资产出租的范围、审批程序、租金收取与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范。一是企业在资产出租前由所有人(产权人)或授权实际管理人制定出租方案。二是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必须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决定。三是实行“阳光租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采用公开招租、竞争性谈判等市场化方式在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四是资产租金收入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五是将资产出租作为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一项内容,列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六是强调追究责任,对发生违法、违规出租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一条为了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应属国家全部资产组织产权登记,取得全部权凭证和确认占有、使用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权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凡是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单位),都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四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企业单位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XXX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

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其保值增值,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代管企业、以及下属各级独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代管企业、以及下属各级独资、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益,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出租资产审批程序

第四条可行性研究及立项

拟对公司所属的资产进行出租的,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后,拟定立项请示。

资产原值300万元及以上或面积300㎡及以上的,由资产所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议定后,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批复。

资产原值30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所属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自行审议决定后,上报至所属的集团二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批复,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立项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立项请示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各级下属企业内部决策机构的书面决议文件

(四)其他相关书面材料

第五条出租底价的确定

拟出租资产的租赁底价,应当根据“三重一大”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出租挂牌参考价,租赁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评估值,评估结果报集团公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3篇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3篇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3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保障国家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的房屋、场地及其它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的租赁行为。对外租赁的资产应是资产出租单位占有的国有闲置资产。对外租赁的资产须具有合法的财产权或委托管理使用权,且无权属争议或抵押、保全、查封、查扣等其它权利瑕疵。

第三条资产租赁应当遵循“价高优先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全市国有资产租赁经营的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㈠负责受理和审批资产出租单位的租赁申请,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租赁底价;

㈡监督资产出租单位公开竞价租赁;

㈢按国家规定制定合同文本,并进行鉴证;

㈣负责管理国有资产收益专户资金。

第五条资产出租单位是国有资产租赁经营的出租人。其主要职责是:

㈠负责合同的签订;

㈡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㈢负责资产出租的综合管理及修缮工作;

㈣按照规定使用国有资产收益专户资金。

第六条资产出租单位闲置资产的租赁期限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其中,1年以内(含1年)为短期租赁;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为中期租赁;5年以上15年以下(含15年)为长期租赁。短期租赁适用于一般程序租赁或续租; 中期和长期租赁适用于公开竞价租赁。长期租赁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承租人应是企业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的自然人。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共3篇(最新)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共3篇(最新)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保障国家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的房屋、场地及其它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的租赁行为。对外租赁的资产应是资产出租单位占有的国有闲置资产。对外租赁的资产须具有合法的财产权或委托管理使用权,且无权属争议或抵押、保全、查封、查扣等其它权利瑕疵。

第三条资产租赁应当遵循“价高优先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全市国有资产租赁经营的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㈠负责受理和审批资产出租单位的租赁申请,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租赁底价;

㈡监督资产出租单位公开竞价租赁;

㈢按国家规定制定合同文本,并进行鉴证;

㈣负责管理国有资产收益专户资金。

第五条资产出租单位是国有资产租赁经营的出租人。其主要职责是:

㈠负责合同的签订;

㈡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㈢负责资产出租的综合管理及修缮工作;

㈣按照规定使用国有资产收益专户资金。

第六条资产出租单位闲置资产的租赁期限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其中,1年以内(含1年)为短期租赁;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为中期租赁;5年以上15年以下(含15年)为长期租赁。短期租赁适用于一般程序租赁或续租;中期和长期租赁适用于公开竞价租赁。长期租赁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承租人应是企业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的自然人。

第八条租赁程序分为一般程序、续租程序和公开竞价程序三种。

国有资产商铺公开招租交易规则

国有资产商铺公开招租交易规则

国有资产(商铺)公开招租交易规则

根据有关规定,我中心受广东新州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15年11月2日上午10:00、3日下午15:00。在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三楼交易大厅采用公开叫价、价高者得的竞投形式,公开处置下列国有资产,特制定本规则,并按以下顺序进行竞价交易: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1-13号标的物在11月2日上午10:00进行,14-26号标的物在11月3日下午15:00进行)

1、新城镇中山路57号之三(包含2楼202/203房),商铺权属为新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土地面积约23.08㎡,建筑面积约219㎡。租期三年,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12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

2、新兴县惠能中学校园内,商铺权属为新兴县惠能中学,土地面积约100㎡,建筑面积约100㎡。租期二年,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年租金的1.5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492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

3、共成圩镇开发区(原共成镇教办),商铺权属为新兴县太平镇中心小学,土地面积约293.00㎡,建筑面积约664.00㎡。租期三年,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13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

4、新城镇洞口三挺桥皇洞地皮,土地权属为新兴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站,土地面积约140㎡。租期三年,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2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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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不得放弃中标权利,否则竞投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六、竞投会规定
1、竞投会开始后谢绝进场。
2、每个投标人只能带1人进入竞投会场,并在指定的座位处进行竞投活动。在竞投时如随意走动或以其它方式扰乱竞投秩序的,视为本次竞投会的不良行为,将被取消其本次竞投会的竞投资格。
9、新城镇城北商住区东区C14小区2号新办公大楼1楼窗口(经营范围:1.工程咨询、评估类,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修详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安全评价、土地评估、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2.进行工程类项目报批全程代理服务等),资产使用单位为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土地面积约10㎡,建筑面积约10㎡。租期三年(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20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有意投标者请先查看合同,招租条件以合同标注为准)。
国有资产(资产)公开招租交易规则
根据有关规定,我中心受广东新州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16年2月1日下午15:00在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三楼交易大厅采用公开叫价、价高者得的竞投形式,公开处置下列国有资产,特制定本规则,并按以下顺序进行竞价交易:
1、标的物基本情况
1、新城镇东街100号,资产权属为新兴县房产管理局,土地面积约18.2㎡,建筑面积约43.6㎡。租期三年,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10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பைடு நூலகம்
4、新城镇解放路45号之一、二,资产权属为新兴县房产管理局,土地面积约167.8㎡,建筑面积约167.8㎡。租期三年,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66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
5、新城镇东街50号之一,资产权属为新兴县房产管理局,土地面积约21㎡,建筑面积约21㎡。租期三年,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26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
2、新城镇开泰街42号,资产权属为新兴县房产管理局,土地面积约53.68㎡,建筑面积约53.68㎡。租期三年,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38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
3、新城镇解放路51号,资产权属为新兴县房产管理局,土地面积约19.61㎡,建筑面积约19.61㎡。租期三年,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23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
11、新城镇城北商住区东区C14小区2号新办公大楼2楼窗口(经营范围:证件照相业务),资产使用单位为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土地面积约10㎡,建筑面积约10㎡。租期三年(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20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有意投标者请先查看合同,招租条件以合同标注为准)。
2、竞投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竞投方式
此次竞投的标的物采用公开叫价,价高者得的竞投形式。
四、竞投时间和地点
1、竞投时间:2016年2月1日下午15:00。
2、竞投地点: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政府招投标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五、竞投保证金
10、新城镇城北商住区东区C14小区2号新办公大楼1楼窗口(经营范围:1.企业或个体会计、审计事务;2.资产评估、资本验证事务;3.进行开办个体或企业各类证照全程代理服务等),资产使用单位为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土地面积约10㎡,建筑面积约10㎡。租期三年(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20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有意投标者请先查看合同,招租条件以合同标注为准)。
1、投标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实名制签到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投。
2、竞投保证金应在签到报名后以现金方式缴交,缴交竞投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投资格。
3、每宗保证金只可成功竞投成交一宗相对应保证金的标的物,如想中标多个标的,竞投保证金须累计交纳。
4、中标者,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不中标者,保证金即日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12、新城镇城北商住区东区C14小区2号新办公大楼2楼窗口(经营范围:刻章业务),资产使用单位为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土地面积约10㎡,建筑面积约10㎡。租期三年(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20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有意投标者请先查看合同,招租条件以合同标注为准)。
6、新城镇北门路32号北之四,资产权属为新兴县房产管理局,土地面积约53.88㎡,建筑面积约196.49㎡。租期三年,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18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
7、新城镇大南路15号体育中心附楼第3、4卡,资产权属为新兴县体育局,土地面积约56㎡,建筑面积约56㎡。租期三年,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1300元,竞投保证金20000元。
8、新城镇城北商住区东区C14小区2号新办公大楼前北侧地块,资产使用单位为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土地面积约216㎡。(经营范围:建设金融网点并开展有关业务)。租期20年(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履约保证金按竞投中标月租金的3倍缴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标的月租金竞投底价1000元(每三年递增3%),竞投保证金20000元。(有意投标者请先查看合同,招租条件以合同标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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