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2010附录6-中药饮片
版GMP附录中药饮片(最新GMP附录完整版)
版GMP附录中药饮片(最新GMP附录完整版)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
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三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四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药饮片附录
附件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药饮片附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的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发放和运输。
第二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的质量和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的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微生物进行控制.第四条中药材的基原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第五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标准炮制;企业自行制定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第三章人员第六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五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医药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第七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第八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九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一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三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第十四条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应进行更衣、洗手;进入洁净区的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符合通则的要求;从事对人体有毒、有害操作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防护,其专用工作服与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分别洗涤、整理,并避免交叉污染。
2010年版GMP文件总目录(中药饮片)(1)
2010年版GMP文件总目录(中药饮片)(1)GMP文件目录00 文件管理管理标准1文件管理程序2状态标志管理程序3批记录管理程序操作标准1管理程序编制sop2工艺通则和工艺技术卡编制sop3质量标准编制sop4操作程序编制sop5记录编制sop6设备及计量器具编码sop7职能职责编制sop过程记录1文件发放回收记录2文件变更审批单3额外副本申请单4文件会稿单5复审文件清单6文件借查(阅)登记表7过程记录、台帐、凭证的编制、审核、批准记录8文件销毁单台帐记录1文件索引卡2文件变更台帐01 机构人员与安全管理标准公司组织机构图各本门组织机构图培训教育管理程序人员健康管理程序安全与急救管理程序安全管理程序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操作标准各部及人员职能职责……过程记录培训计划表员工培训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价表员工健康异常申报处理单台帐记录员工体检登记员工体检台帐员工培训台帐凭证上岗证员工培训卡动火证02 质量控制与保障技术标准原料质量标准……辅料质量标准……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内包装质量标准标签质量标准中间品质量标准……成品质量标准呢……饮用水质量标准饮用水质量标准管理标准质量统计报告管理程序实验室偏差处理程序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程序留样观察管理程序物料取样管理程序紧急情况处理管理程序中药材标本管理程序物料有效期与复验管理程序检验与复核管理程序检品委托检验管理程序变更管理程序饮片不良反应监察报告管理程序技术质量分析会管理程序产品质量档案管理程序印刷性包装材料管理程序供应商批准管理程序物料监控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质量事故管理程序生产过程监控管理程序偏差处理程序审核放行管理程序质量责任制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标准溶液与滴定液管理程序一般试剂试药与玻璃器皿管理程序实验室剧毒物品管理程序操作标准原辅包材、中间品、成品检验操作sop 按品种……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其它检验操作标准物料取样sop饮用水取样sop实验室样品分发sop滴定液与标准液配制规程石蜡制作sop试液、指示液、缓冲液、储备液配制sop 薄层色谱法操作sop切片制作sopPH值测定法sop水分测定法sop灰分测定法sop炽灼残渣检查法sop装量差异检查sop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药材显微鉴别sop数值修约sop杂质检验sop高相液相色谱法sop浸出物测定法sop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sop挥发油测定法sop酸败度测定法sop委托检验操作sop过程记录成品放行审核单偏差处理单饮用水检验记录供应商质量评审记录标准缓冲液配制记录标准液、对照液配制记录滴定液配制及标化记录留样观察数据汇总表销毁记录成品检验原始记录中间产品检验原始记录原辅包材检验原始记录试液、储备液配制记录对外质量信息反馈单库房物料监控记录车间物料监控记录不合格品处理单印刷性包材设计会稿单添加变更审批表自检报告整改措施表技术质量分析会记录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退货处理单删除试验调查报告饮片不良反应报告表供应商质量体系调查表毒剧药品领用记录成品装量差异检查记录标准品、对照品使用记录内包装检查记录风险级别评价表风险待处理优先级别评价表风险评估表台帐记录成品检验台帐原辅料检验台帐中间产品检验台帐包装材料检验台帐不合格品检验台帐用户访问登记表取样记录标准品、对照品台帐滴定液发放记录留样记录留样样品观察工作计划表化学试剂台帐原辅包装材料质量月报表中间产品质量月报表成品质量月报表逐年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不合格品处理台帐药检所抽检质量情况统计表偏差处理台帐历年产品质量情况统计表报告单发放记录销毁台帐质量事故统计台帐合格供应商清单剧毒药品使用记录留样观察药品使用记录用户来函统计表不合格品汇总表凭证原辅包装材料检验报告书中间产品检验报告书成品检验报告书饮用水检验报告书清场合格证限期整改通知单留样样签试剂试药标签取样证滴定液标签请验单标准液标签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报告加大留样通知单03 生产管理技术标准炮制工艺通则分炮制方法……工艺技术卡分品种……管理标准批号管理程序物料平衡管理程序生产过程管理程序生产计划管理程序周转容器管理程序车间中间站、暂存间管理程序交接班管理程序生产现场试验管理程序新产品投产管理程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药材生产管理程序批生产记录管理程序紧急情况处理程序操作标准净制sop淘洗sop润药sop……(根据许可证炮制范围)包装sop工艺用水sop混合sop车间领料与发料sop炼蜜制备sop剩余物料处理sop姜汁制备sop过程记录生产计划表批生产指令、包装指令净选生产记录……(各工序生产记录)记录封面炼蜜加工记录河沙加工记录油砂加工记录姜汁加工记录黑豆汁加工记录印刷性包材使用销毁记录物料标志卡浸泡生产记录零头物料处理记录中间站物料进出记录包材领用记录车间交接班记录贵细药材投料记录包装合箱台帐凭证装箱单04 卫生管理管理标准清场管理程序人员卫生管理程序生产区工艺卫生管理程序环境卫生管理程序三废管理程序清洁剂管理程序防鼠防虫管理程序绿化带绿化树管理程序操作标准厂区室外道路、设施清洁sop 厕所清洁sop房间清洁sop生产区换气扇与纱窗清洁sop物料进出生产区sop人员进出生产区sop洗手池、水池清洁sop工作台面、货架清洁sop生产区公用器具清洁sop工作服清洁sop车间设备、容器清洁sop……实验室仪器设备清洁sop……过程记录一般生产区非操作间清洁记录清洁剂配制记录生产区房间清洁记录非生产区人员进出生产区登记表台帐记录工作服清洁记录05确认与验证管理标准验证管理程序操作标准设备验证sop工艺验证sop检验方法验证sop清洁验证sop技术标准一、公用工程系统验证方案厂房设施验证方案二、设备验证方案……三、工艺验证方案……四、清洁验证方案过程记录验证报告各验证报告……台帐记录验证台帐验证计划06设备管理管理标准设备前期管理程序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管理程序设备事故管理程序设备档案管理程序设备润滑管理程序设备备件管理程序设备巡检管理程序设备变动管理程序筛网、刀片、链条管理程序操作标准生产设备使用维护保养sop ……检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sop ……过程记录设备、计量器具选型论证报告设备、计量器具供户审计报告设备计量器具开箱检查验收记录设备、计量器具安装调试验收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设备巡检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设备变动申请表设备资料借阅登记卡设备档案目录年度设备检修申请单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表筛网、刀片、链条检查记录台账记录设备台账凭证设备履历卡07计量管理管理标准计量管理程序计量检定程序过程记录检验设备、仪器运行记录计量器具降级使用(报废)申请表台账记录计量器具台账计量器具效验台账计量器具年度效验计划凭证效验检定表08 厂房与设施管理标准厂区供用电管理程序厂区供水管理程序工程项目施工验收管理程序厂房检修、保养管理程序生产厂房管理程序操作标准配电房使用sop过程记录厂房设施巡检记录厂房建筑检查、维修记录厂房建筑大修计划表厂房、设施竣工验收报告09 物料管理管理标准物料编码管理程序物资采购管理程序库房物料管理程序车间物资管理程序物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管理程序化学试剂、玻璃仪器、零配件、后勤物资管理程序供户档案管理程序贵细药材及其饮片管理程序中药饮片管理程序操作标准盘存sop转运sop更换包装sop物料接受sop物料发放sop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sop中药材熏蒸sop过程记录物料初检记录拒收记录称量原始记录退货记录库房巡检记录温湿度记录复验记录更换包装记录效期药品催销表办公类物资申购计划表生产类物资申购计划表包装材料购销合同原辅料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审批表印版保密保险责任书成品入库验收记录成品发货记录成品寄库记录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记录台账记录物料进厂总账物料分类账成品总账车间成品入库台账车间物料进出台账待处理物料台账库房不合格品台账物资盘点表物资明细账特殊中药材中药饮片专用台账复验台账凭证订货单货位卡收货单入库单寄库通知单桶签车间物料领料单物料标志卡标签特殊管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用货卡车间物料退料单中药材标签10 产品发运及召回管理管理标准销售管理程序用户访问程序用户投诉处理程序产品退货管理程序产品收回管理程序过程记录用户访问调查表用户投诉记录台账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产品收回记录凭证退货申请单产品收回通知单11 自检管理管理标准自检管理程序过程记录年自检计划自检记录表自检报告整改措施表。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药饮片附录
附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药饮片附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范围第一条 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的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发放和运输。
第二条 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 原则第三条 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的质量和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的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四条 中药材的基原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五条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标准炮制;企业自行制定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 人员第六条 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五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医药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七条 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八条 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九条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条 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一条 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 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三条 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相关法规知识等。
GMP附录中药饮片条款解读
符合预期标准的过程。
03
中药饮片生产管理要求
制定统一的生产工艺标准和操作规范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 保生产工艺的稳定性和重现性。同时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 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 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质量控 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方面。加 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检查,确 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同时, 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质 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质量风险评估与控制
质量风险评估
企业应当对中药饮片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 控制措施,以保证产品质量。
关键控制点管理
企业应当建立中药饮片生产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制度,对关键控制点 进行监控。
偏差处理
企业应当建立偏差处理的操作规程,规定偏差的报告、记录、调查、 处理以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并有相应的记录。
07
总结与展望
对gmp附录中药饮片条款的总结
强调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
gmp附录中药饮片条款明确了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 系,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
规范中药饮片生产工艺
gmp附录中药饮片条款对中药饮片的生产工艺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原料采购、炮制加工、包装标识等各个环节, 确保生产工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提高中药饮片质量
通过实施GMP管理,提升中药饮片的生产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 公众用药安全。
(完整word版)中药饮片2010版GMP文件目录
GMP 文件目录苏州通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系统图机构和人员(RY)文件(WJ)管理制度质量管理(ZL)(AS)投拆与不良反应(TS)自检(ZJ)工艺规程(GY)标准技术标准中药材、中间产品、饮片标准(Y) (TS)质量标准(ZL)辅料标准(F)包装材料标准(B)设备管理(SB)物料管理(WL)卫生管理(WS)管理标准文件管理(WJ)(MS)生产管理(SC)质量管理(ZL)销售管理(XS)厂房设施(CF)验证管理(YZ)设备(B)文卫生(W) 通则(0)件工作标准标准操作规程(BZ) 生产(S)原药材(1)系(WS) 质量(Z)辅料包材(2)系验证(Y)中间控制(3)成品(4)DGTH设备验证(1)设备清洗验证(2)工艺验证(3)设备验证报告(4)记录凭证TS)工艺验证报告(5)(RD风险评估报告(6)GMP 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标准一、管理制度(AS)1、机构和人员(RY)AS-RY-101-01 GMP***公司组织结构AS-RY-102-01 岗位责任制AS-RY-103-01 人员培训管理规程AS-RY-104-01 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管理制度AS-RY-105-01 药品生产质量授权书AS-RY-106-01 药品生产质量转授权书AS-RY-107-01 人员档案管理规程2、文件(WJ)AS-WJ-101-01 文件分类管理办法AS-WJ-102-01 文件编码管理办法AS-WJ-103-01 文件编制管理规程AS-WJ-104-01 档案管理制度AS-WJ-105-01 保密管理制度AS-WJ-106-01 文件的印刷、发放、保管、收回及销毁制度3、质量管理(ZL)AS-ZL-101-01 GMP自检管理制度AS-ZL-102-01 检验分析对照药材、对照品管理制度AS-ZL-103-01 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AS-ZL-104-01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AS-ZL-105-01 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AS-ZL-106-01 产品质量检验台帐管理制度AS-ZL-107-01 分析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AS-ZL-108-01 化学试剂贮存管理制度AS-ZL-109-01 检验管理制度AS-ZL-110-01 留样管理制度AS-ZL-111-01 容量玻璃器具的校验和管理制度AS-ZL-113-01 质量否决权管理制度AS-ZL-114-01 质量例会及月报制度AS-ZL-115-01 质量事故管理制度AS-ZL-116-01 取样管理制度AS-ZL-117-01 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管理制度AS-ZL-118-01 供应商质量审计管理制度AS-ZL-119-01 质量管理责任制度AS-ZL-120-01 公司废弃物管理制度4、投诉与不良反应(TS)AS-TS-101-01 用户访问及药品质量投诉处理制度AS-TS-102-0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规程二、技术标准(TS)1、工艺规程(GY)TS-GY-0001-01 白扁豆生产工艺规程TS-GY-0002-01 北沙参生产工艺规程TS-GY-0003-01 鳖甲生产工艺规程TS-GY-0004-01 草果生产工艺规程TS-GY-0005-01 草果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006-01 侧柏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007-01 侧柏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008-01 赤石脂生产工艺规程TS-GY-0009-01 煅赤石脂生产工艺规程TS-GY-0010-01 赤小豆生产工艺规程TS-GY-0011-01 大腹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012-01 淡竹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013-01 稻芽生产工艺规程TS-GY-0014-01 炒稻芽生产工艺规程TS-GY-0015-01 地骨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016-01 冬瓜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017-01 蜂房生产工艺规程TS-GY-0018-01 覆盆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021-01 海藻生产工艺规程TS-GY-0022-01 鸡内金生产工艺规程TS-GY-0023-01 炒鸡内金生产工艺规程TS-GY-0024-01 韭菜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025-01 橘核生产工艺规程TS-GY-0028-01 莲房生产工艺规程TS-GY-0030-01 鹿角霜生产工艺规程TS-GY-0031-01 桑白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032-01 桑寄生生产工艺规程TS-GY-0033-01 桑螵蛸生产工艺规程TS-GY-0034-01 桑椹生产工艺规程TS-GY-0035-01 桑枝生产工艺规程TS-GY-0036-01 蛇蜕生产工艺规程TS-GY-0037-01 石决明生产工艺规程TS-GY-0038-01 煅石决明生产工艺规程TS-GY-0039-01 丝瓜络生产工艺规程TS-GY-0040-01 天冬生产工艺规程TS-GY-0041-01 小通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042-01 瓦楞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043-01 煅瓦楞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044-01 银柴胡生产工艺规程TS-GY-0045-01 竹茹生产工艺规程TS-GY-0046-01 姜竹茹生产工艺规程TS-GY-0047-01 紫河车生产工艺规程TS-GY-0048-01 莲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049-01 白莲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050-01 白术生产工艺规程TS-GY-0051-01 土炒白术生产工艺规程TS-GY-0052-01 麸炒白术生产工艺规程TS-GY-0053-01 茯苓生产工艺规程TS-GY-0056-01 百合生产工艺规程TS-GY-0057-01 牡丹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058-01 白茅根生产工艺规程TS-GY-0059-01 荜拔生产工艺规程TS-GY-0060-01 肉桂(丝)生产工艺规程TS-GY-0061-01 肉桂(块)生产工艺规程TS-GY-0062-01 槐花(槐米)生产工艺规程TS-GY-0063-01 山茱萸(山萸肉)生产工艺规程TS-GY-0064-01 酒山茱萸(酒萸肉)生产工艺规程TS-GY-0065-01 青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066-01 醋青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067-01 赤芍生产工艺规程TS-GY-0068-01 巴戟天(肉生)产工艺规程TS-GY-0069-01 巴戟天生产工艺规程TS-GY-0070-01 菝葜生产工艺规程TS-GY-0071-01 白背叶根生产工艺规程TS-GY-0072-01 白参片生产工艺规程TS-GY-0073-01 白果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074-01 白花茶生产工艺规程TS-GY-0076-01 白蔹生产工艺规程TS-GY-0077-01 白前生产工艺规程TS-GY-0078-01 白芍生产工艺规程TS-GY-0079-01 白头翁生产工艺规程TS-GY-0080-01 白薇生产工艺规程TS-GY-0081-01 白鲜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082-01 白芷生产工艺规程TS-GY-0083-01 百部生产工艺规程TS-GY-0084-01 柏子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085-01 板蓝根生产工艺规程TS-GY-0086-01 半边莲生产工艺规程TS-GY-0090-01 萹蓄生产工艺规程TS-GY-0091-01 槟榔生产工艺规程TS-GY-0092-01 薄荷生产工艺规程TS-GY-0093-01 补骨脂生产工艺规程TS-GY-0094-01 布渣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095-01 苍耳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096-01 苍术生产工艺规程TS-GY-0097-01 柴胡生产工艺规程TS-GY-0098-01 蝉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099-01 焯(光)苦杏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100-01 焯(光)桃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101-01 炒白扁豆生产工艺规程TS-GY-0102-01 炒白果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103-01 炒白芍生产工艺规程TS-GY-0104-01 炒槟榔生产工艺规程TS-GY-0105-01 炒苍耳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06-01 炒茺蔚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07-01 炒川楝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08-01 炒黑芝麻生产工艺规程TS-GY-0109-01 炒花椒生产工艺规程TS-GY-0110-01 炒火麻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111-01 炒蒺藜生产工艺规程TS-GY-0112-01 炒僵蚕生产工艺规程TS-GY-0113-01 炒芥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14-01 炒九香虫生产工艺规程TS-GY-0115-01 炒决明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17-01 炒莱菔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18-01 炒麦芽生产工艺规程TS-GY-0119-01 炒蔓荆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20-01 炒牛蒡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24-01 炒酸枣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125-01 炒桃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126-01 炒葶苈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27-01 炒王不留行生产工艺规程TS-GY-0128-01 炒栀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29-01 炒紫苏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30-01 车前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131-01 车前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32-01 沉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133-01 陈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134-01 八角茴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136-01 楮实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37-01 川贝母生产工艺规程TS-GY-0138-01 川楝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39-01 川木通生产工艺规程TS-GY-0140-01 川牛膝生产工艺规程TS-GY-0141-01 川芎生产工艺规程TS-GY-0142-01 穿破石生产工艺规程TS-GY-0143-01 穿心莲生产工艺规程TS-GY-0146-01 磁石生产工艺规程TS-GY-0147-01 刺五加生产工艺规程TS-GY-0148-01 醋艾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149-01 醋鳖甲生产工艺规程TS-GY-0150-01 醋柴胡生产工艺规程TS-GY-0151-01 醋莪术生产工艺规程TS-GY-0152-01 醋没药生产工艺规程TS-GY-0153-01 醋南五味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54-01 艾叶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155-01 醋乳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156-01 醋三棱生产工艺规程TS-GY-0159-01 醋香附生产工艺规程TS-GY-0160-01 大豆黄卷生产工艺规程TS-GY-0161-01 大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162-01 大黄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163-01 大蓟生产工艺规程TS-GY-0164-01 大蓟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165-01 大青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166-01 大血藤生产工艺规程TS-GY-0167-01 大枣(黑枣)生产工艺规程TS-GY-0168-01 丹参生产工艺规程TS-GY-0169-01 淡豆豉生产工艺规程TS-GY-0170-01 当归生产工艺规程TS-GY-0171-01 党参生产工艺规程TS-GY-0172-01 灯心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173-01 地肤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174-01 地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175-01 地黄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176-01 地龙生产工艺规程TS-GY-0177-01 地榆生产工艺规程TS-GY-0178-01 地榆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179-01 丁公藤生产工艺规程TS-GY-0180-01 丁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181-01 冬凌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182-01 豆蔻生产工艺规程TS-GY-0183-01 独活生产工艺规程TS-GY-0184-01 杜仲生产工艺规程TS-GY-0185-01 杜仲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186-01 煅磁石生产工艺规程TS-GY-0187-01 煅荷叶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188-01 煅花蕊石生产工艺规程TS-GY-0191-01 煅石膏生产工艺规程TS-GY-0193-01 煅赭石生产工艺规程TS-GY-0194-01 煅珍珠母生产工艺规程TS-GY-0195-01 煅紫石英生产工艺规程TS-GY-0196-01 煅自然铜生产工艺规程TS-GY-0197-01 莪术生产工艺规程TS-GY-0198-01 鹅不食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199-01 儿茶生产工艺规程TS-GY-0200-01 番泻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201-01 防风生产工艺规程TS-GY-0202-01 防己生产工艺规程TS-GY-0203-01 飞扬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204-01 粉萆薢生产工艺规程TS-GY-0205-01 佛手生产工艺规程TS-GY-0206-01 麸炒苍术生产工艺规程TS-GY-0207-01 酒地龙生产工艺规程TS-GY-0208-01 麸炒芡实生产工艺规程TS-GY-0209-01 麸炒山药生产工艺规程TS-GY-0210-01 麸炒薏苡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211-01 麸炒枳壳生产工艺规程TS-GY-0212-01 麸炒枳实生产工艺规程TS-GY-0213-01 茯苓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214-01 伏神生产工艺规程TS-GY-0215-01 浮萍生产工艺规程TS-GY-0216-01 干姜生产工艺规程TS-GY-0217-01 甘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219-01 岗梅根生产工艺规程TS-GY-0220-01 高良姜生产工艺规程TS-GY-0221-01 藁本生产工艺规程TS-GY-0222-01 粉葛生产工艺规程TS-GY-0226-01 狗脊生产工艺规程TS-GY-0227-01 枸杞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228-01 谷精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229-01 骨碎补生产工艺规程TS-GY-0230-01 瓜蒌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231-01 瓜蒌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232-01 贯众生产工艺规程TS-GY-0233-01 广藿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234-01 广金钱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235-01 桂枝生产工艺规程TS-GY-0236-01 海金沙生产工艺规程TS-GY-0237-01 海龙生产工艺规程TS-GY-0238-01 海马生产工艺规程TS-GY-0239-01 诃子肉生产工艺规程TS-GY-0240-01 诃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243-01 何首乌生产工艺规程TS-GY-0245-01 荷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249-01 红参(片)生产工艺规程TS-GY-0250-01 红参(条)生产工艺规程TS-GY-0251-01 红参(须)生产工艺规程TS-GY-0253-01 红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254-01 红景天生产工艺规程TS-GY-0255-01 厚朴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256-01 厚朴生产工艺规程TS-GY-0258-01 胡椒根生产工艺规程TS-GY-0259-01 胡椒生产工艺规程TS-GY-0261-01 槲寄生生产工艺规程TS-GY-0262-01 虎杖生产工艺规程TS-GY-0263-01 花椒生产工艺规程TS-GY-0264-01 花蕊石生产工艺规程TS-GY-0267-01 黄柏生产工艺规程TS-GY-0268-01 黄柏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269-01 黄精生产工艺规程TS-GY-0270-01 黄连生产工艺规程TS-GY-0271-01 黄芪生产工艺规程TS-GY-0272-01 黄芩生产工艺规程TS-GY-0273-01 火麻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274-01 鸡蛋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275-01 毛鸡骨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277-01 鸡冠花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278-01 鸡血藤生产工艺规程TS-GY-0279-01 蒺藜生产工艺规程TS-GY-0280-01 姜草果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281-01 姜厚朴生产工艺规程TS-GY-0282-01 姜黄连生产工艺规程TS-GY-0283-01 姜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284-01 姜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285-01 姜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286-01 僵蚕生产工艺规程TS-GY-0287-01 降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288-01 焦稻芽生产工艺规程TS-GY-0289-01 焦麦芽生产工艺规程TS-GY-0290-01 焦山楂生产工艺规程TS-GY-0291-01 焦栀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292-01 芥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293-01 金果榄生产工艺规程TS-GY-0294-01 金礞石生产工艺规程TS-GY-0295-01 金钱白花蛇生产工艺规程TS-GY-0296-01 金荞麦生产工艺规程TS-GY-0297-01 金银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300-01 荆芥穗生产工艺规程TS-GY-0301-01 荆芥穗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302-01 荆芥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303-01 九里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304-01 九香虫生产工艺规程TS-GY-0305-01 酒白芍生产工艺规程TS-GY-0306-01 酒川芎生产工艺规程TS-GY-0307-01 酒大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308-01 酒当参生产工艺规程TS-GY-0309-01 酒当归生产工艺规程TS-GY-0310-01 酒怀牛膝生产工艺规程TS-GY-0311-01 酒黄精生产工艺规程TS-GY-0312-01 酒黄连生产工艺规程TS-GY-0313-01 酒黄芩生产工艺规程TS-GY-0314-01 酒蕲蛇生产工艺规程TS-GY-0315-01 矮地茶生产工艺规程TS-GY-0316-01 酒蛇蜕生产工艺规程TS-GY-0317-01 酒锁阳生产工艺规程TS-GY-0319-01 酒续断生产工艺规程TS-GY-0320-01 盐女贞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321-01 救必应生产工艺规程TS-GY-0322-01 桔梗生产工艺规程TS-GY-0323-01 菊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324-01 橘络生产工艺规程TS-GY-0325-01 瞿麦生产工艺规程TS-GY-0326-01 卷柏生产工艺规程TS-GY-0327-01 卷柏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328-01 决明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329-01 枯矾生产工艺规程TS-GY-0330-01 苦丁茶生产工艺规程TS-GY-0334-01 款冬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335-01 昆布生产工艺规程TS-GY-0336-01 腊梅生产工艺规程TS-GY-0337-01 莱菔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338-01 连翘生产工艺规程TS-GY-0339-01 莲子心生产工艺规程TS-GY-0340-01 两面针生产工艺规程TS-GY-0342-01 灵芝(片)生产工艺规程TS-GY-0343-01 灵芝生产工艺规程TS-GY-0344-01 龙脷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345-01 龙眼肉生产工艺规程TS-GY-0347-01 芦根生产工艺规程TS-GY-0348-01 芦荟生产工艺规程TS-GY-0349-01 鹿衔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350-01 罗布麻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351-01 罗汉果生产工艺规程TS-GY-0352-01 络石藤生产工艺规程TS-GY-0353-01 麻黄根生产工艺规程TS-GY-0354-01 麻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356-01 马勃生产工艺规程TS-GY-0357-01 马齿苋生产工艺规程TS-GY-0359-01 麦冬生产工艺规程TS-GY-0360-01 麦芽生产工艺规程TS-GY-0361-01 蔓荆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363-01 猫爪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364-01 毛冬青生产工艺规程TS-GY-0365-01 茅根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366-01 没药生产工艺规程TS-GY-0367-01 玫瑰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368-01 米炒党参生产工艺规程TS-GY-0371-01 蜜麻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372-01 蜜马兜铃生产工艺规程TS-GY-0373-01 蜜枇杷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374-01 蜜前胡生产工艺规程TS-GY-0375-01 蜜桑白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376-01 蜜炙白前生产工艺规程TS-GY-0377-01 蜜炙百部生产工艺规程TS-GY-0378-01 蜜炙百合生产工艺规程TS-GY-0379-01 蜜炙款冬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380-01 蜜炙旋覆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381-01 蜜紫菀生产工艺规程TS-GY-0382-01 明党参生产工艺规程TS-GY-0383-01 明矾生产工艺规程TS-GY-0384-01 墨旱莲生产工艺规程TS-GY-0385-01 母丁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386-01 牡蛎生产工艺规程TS-GY-0387-01 木鳖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388-01 木瓜生产工艺规程TS-GY-0389-01 木蝴蝶生产工艺规程TS-GY-0390-01 木棉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391-01 木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392-01 木贼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393-01 南板蓝根生产工艺规程TS-GY-0394-01 南沙参生产工艺规程TS-GY-0395-01 南五味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396-01 牛蒡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397-01 牛大力生产工艺规程TS-GY-0398-01 牛膝生产工艺规程TS-GY-0399-01 女贞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400-01 糯稻根生产工艺规程TS-GY-0403-01 胖大海生产工艺规程TS-GY-0404-01 炮姜生产工艺规程TS-GY-0405-01 佩兰生产工艺规程TS-GY-0406-01 枇杷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407-01 平贝母生产工艺规程TS-GY-0408-01 蒲公英生产工艺规程TS-GY-0409-01 蒲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410-01 蒲黄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411-01 蕲蛇生产工艺规程TS-GY-0412-01 千斤拔生产工艺规程TS-GY-0414-01 千年健生产工艺规程TS-GY-0415-01 前胡生产工艺规程TS-GY-0416-01 芡实生产工艺规程TS-GY-0417-01 茜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418-01 茜草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419-01 羌活生产工艺规程TS-GY-0420-01 秦艽生产工艺规程TS-GY-0421-01 秦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422-01 青风藤生产工艺规程TS-GY-0423-01 青蒿生产工艺规程TS-GY-0424-01 安息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425-01 青葙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426-01 苘麻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428-01 全蝎生产工艺规程TS-GY-0429-01 人参生产工艺规程TS-GY-0430-01 人参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431-01 忍冬藤生产工艺规程TS-GY-0432-01 肉豆蔻生产工艺规程TS-GY-0433-01 乳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434-01 蕤仁肉生产工艺规程TS-GY-0437-01 三七(个)生产工艺规程TS-GY-0438-01 三七(片)生产工艺规程TS-GY-0439-01 三七粉生产工艺规程TS-GY-0440-01 桑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441-01 沙苑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442-01 砂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446-01 山药生产工艺规程TS-GY-0447-01 山银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448-01 山楂生产工艺规程TS-GY-0450-01 艾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451-01 蛇床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452-01 射干生产工艺规程TS-GY-0453-01 伸筋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454-01 升麻生产工艺规程TS-GY-0455-01 石菖蒲生产工艺规程TS-GY-0456-01 石膏生产工艺规程TS-GY-0457-01 石斛生产工艺规程TS-GY-0458-01 石榴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459-01 石韦生产工艺规程TS-GY-0462-01 柿蒂生产工艺规程TS-GY-0463-01 首乌藤生产工艺规程TS-GY-0464-01 熟大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465-01 熟地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466-01 熟芡实生产工艺规程TS-GY-0467-01 水牛角生产工艺规程TS-GY-0468-01 水翁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470-01 苏木生产工艺规程TS-GY-0471-01 素馨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472-01 酸枣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473-01 锁阳生产工艺规程TS-GY-0476-01 烫狗脊生产工艺规程TS-GY-0477-01 烫骨碎补生产工艺规程TS-GY-0478-01 烫水蛭生产工艺规程TS-GY-0479-01 桃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480-01 天花粉生产工艺规程TS-GY-0481-01 天葵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482-01 天竺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483-01 葶苈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484-01 土鳖虫生产工艺规程TS-GY-0485-01 土茯苓生产工艺规程TS-GY-0486-01 菟丝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487-01 王不留行生产工艺规程TS-GY-0488-01 威灵仙生产工艺规程TS-GY-0489-01 煨葛根生产工艺规程TS-GY-0490-01 煨木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491-01 煨肉豆蔻生产工艺规程TS-GY-0492-01 乌梅肉生产工艺规程TS-GY-0493-01 乌梅生产工艺规程TS-GY-0494-01 乌梅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495-01 乌药生产工艺规程TS-GY-0496-01 无花果生产工艺规程TS-GY-0497-01 吴茱萸生产工艺规程TS-GY-0498-01 五倍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499-01 五味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501-01 西红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502-01 西青果生产工艺规程TS-GY-0503-01 西洋参(粒)生产工艺规程TS-GY-0504-01 西洋参(片)生产工艺规程TS-GY-0505-01 豨签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506-01 细辛生产工艺规程TS-GY-0510-01 仙茅生产工艺规程TS-GY-0511-01 香附生产工艺规程TS-GY-0514-01 小蓟生产工艺规程TS-GY-0515-01 小蓟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516-01 薤白生产工艺规程TS-GY-0517-01 辛夷生产工艺规程TS-GY-0518-01 徐长卿生产工艺规程TS-GY-0519-01 续断生产工艺规程TS-GY-0520-01 玄参生产工艺规程TS-GY-0521-01 玄明粉生产工艺规程TS-GY-0522-01 旋覆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523-01 亚麻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524-01 延胡索生产工艺规程TS-GY-0525-01 盐巴戟天生产工艺规程TS-GY-0526-01 盐补骨脂生产工艺规程TS-GY-0527-01 盐车前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528-01 盐杜仲生产工艺规程TS-GY-0529-01 盐胡芦巴生产工艺规程TS-GY-0530-01 盐黄柏生产工艺规程TS-GY-0531-01 盐韭菜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532-01 盐橘核生产工艺规程TS-GY-0533-01 盐牛膝生产工艺规程TS-GY-0534-01 盐沙苑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535-01 盐菟丝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536-01 盐泽泻生产工艺规程TS-GY-0537-01 盐知母生产工艺规程TS-GY-0538-01 野菊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539-01 益母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540-01 薏苡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541-01 淫羊藿生产工艺规程TS-GY-0544-01 禹余粮生产工艺规程TS-GY-0545-01 玉米须生产工艺规程TS-GY-0546-01 玉竹生产工艺规程TS-GY-0547-01 郁金生产工艺规程TS-GY-0548-01 郁李仁生产工艺规程TS-GY-0549-01 预知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550-01 远志生产工艺规程TS-GY-0551-01 月季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552-01 云芝生产工艺规程TS-GY-0553-01 皂角刺生产工艺规程TS-GY-0554-01 泽泻生产工艺规程TS-GY-0555-01 赭石生产工艺规程TS-GY-0556-01 浙贝母生产工艺规程TS-GY-0557-01 珍珠母生产工艺规程TS-GY-0558-01 知母生产工艺规程TS-GY-0559-01 栀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560-01 枳椇子生产工艺规程TS-GY-0561-01 枳壳生产工艺规程TS-GY-0562-01 枳实生产工艺规程TS-GY-0563-01 制何首乌生产工艺规程TS-GY-0564-01 制吴茱萸生产工艺规程TS-GY-0565-01 制远志生产工艺规程TS-GY-0566-01 炙甘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567-01 炙淫羊藿生产工艺规程TS-GY-0568-01 猪苓生产工艺规程TS-GY-0569-01 猪牙皂生产工艺规程TS-GY-0570-01 紫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571-01 紫花地丁生产工艺规程TS-GY-0572-01 紫石英生产工艺规程TS-GY-0573-01 紫苏梗生产工艺规程TS-GY-0576-01 自然铜生产工艺规程TS-GY-0577-01 棕榈生产工艺规程TS-GY-0578-01 棕榈炭生产工艺规程TS-GY-0579-01 阿魏生产工艺规程TS-GY-0580-01 小茴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581-01 泽兰生产工艺规程TS-GY-0582-01 硫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583-01 苦参生产工艺规程TS-GY-0584-01 火炭母生产工艺规程TS-GY-0585-01 人参(须)生产工艺规程TS-GY-0586-01 广东王不留行生产工艺规程TS-GY-0587-01 龙骨生产工艺规程TS-GY-0588-01 浮小麦生产工艺规程TS-GY-0589-01 煅龙骨生产工艺规程TS-GY-0590-01 败酱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593-01 龙胆生产工艺规程TS-GY-0594-01 广东土牛膝生产工艺规程TS-GY-0595-01 鸡骨香生产工艺规程TS-GY-0596-01 广升麻生产工艺规程TS-GY-0597-01 白花蛇舌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598-01 芒硝生产工艺规程TS-GY-0599-01 扁豆花生产工艺规程TS-GY-0600-01 薄荷叶生产工艺规程TS-GY-0601-01 天麻(个)生产工艺规程TS-GY-0602-01 天麻(片)生产工艺规程TS-GY-0603-01 硼砂生产工艺规程TS-GY-0604-01 广东白头翁(委陵菜)生产工艺规程TS-GY-0606-01 益智生产工艺规程TS-GY-0607-01 广东海风藤生产工艺规程TS-GY-0608-01 椒目生产工艺规程TS-GY-0614-01 段龙齿生产工艺规程TS-GY-0615-01 龙齿生产工艺规程TS-GY-0616-01 田基黄生产工艺规程TS-GY-0617-01 五指毛桃生产工艺规程TS-GY-0618-01 宽筋藤生产工艺规程TS-GY-0620-01 溪黄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621-01 黑豆衣生产工艺规程TS-GY-0622-01 醋龟甲(龟板)生产工艺规程TS-GY-0623-01 醋五灵脂生产工艺规程TS-GY-0624-01 玉竹头(海玉竹)生产工艺规程TS-GY-0625-01 煅蛤壳生产工艺规程TS-GY-0626-01 光皮木瓜生产工艺规程TS-GY-0627-01 银耳生产工艺规程TS-GY-0628-01 广地丁生产工艺规程TS-GY-0629-01 有瓜石斛生产工艺规程TS-GY-0630-01 当归尾生产工艺规程TS-GY-0631-01 蜈蚣生产工艺规程TS-GY-0633-01 倒扣草生产工艺规程TS-GY-0634-01 肉苁蓉生产工艺规程TS-GY-0635-01 酒肉苁蓉生产工艺规程TS-GY-0637-01 广东海桐皮生产工艺规程TS-GY-0638-01 刘寄奴生产工艺规程TS-GY-0639-01 龟甲(龟板)生产工艺规程TS-GY-0640-01 广山药生产工艺规程TS-GY-0641-01 蛤壳生产工艺规程TS-GY-0642-01 五灵脂生产工艺规程TS-GY-0643-01 过岗龙生产工艺规程TS-GY-0644-01 露兜簕生产工艺规程TS-GY-0645-01 陈皮炭生产工艺规程2、质量标准(ZL)TS-ZL-Y0002-01 北沙参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03-01 鳖甲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04-01 草果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05-01 侧柏叶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06-01 蝉蜕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08-02 赤小豆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09-01 大腹皮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10-01 淡竹叶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11-01 稻芽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12-01 地骨皮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13-01 冬瓜皮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14-01 蜂房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15-01 覆盆子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16-01 广藿香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17-01 海螵蛸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18-01 海藻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19-01 鸡内金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20-01 韭菜子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21-01 橘核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24-01 莲房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25-01 莲须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26-01 鹿角霜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27-01 桑白皮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28-01 桑寄生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29-01 桑螵蛸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30-01 桑椹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31-01 桑枝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32-01 蛇蜕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33-01 石决明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34-03 天冬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37-01 银柴胡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38-01 竹茹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40-01 莲子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41-03 白术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42-01 茯苓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43-01 茵陈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44-01 紫菀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45-01 百合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46-01 牡丹皮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47-01 白茅根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48-01 荜茇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49-01 肉桂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50-01 山茱萸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51-02 青皮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52-01 赤芍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53-01 槐花(槐米)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57-01 人参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62-01 三七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63-01 三棱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64-03 干姜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65-01 土茯苓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66-01 土鳖虫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67-01 大血藤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68-01 大豆黄卷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70-01 大枣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71-02 大黄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74-03 山药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75-01 山柰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76-02 山银花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77-01 山楂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82-02 川贝母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84-01 川芎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84-02 川楝子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86-01 广金钱草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87-01 女贞子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88-01 小蓟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88-02 飞扬草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90-01 马齿苋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91-01 马勃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91-02 马兜铃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94-01 王不留行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94-03 天花粉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96-01 天竺黄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98-01 云芝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099-01 木瓜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00-01 木香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00-02 木贼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02-01 木棉花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02-02 木蝴蝶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03-02 木鳖子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05-01 五味子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06-01 五倍子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06-02 太子参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08-01 车前子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09-01 车前草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10-01 牛蒡子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11-02 牛膝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12-01 升麻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13-01 化橘红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TS-ZL-Y0113-02 月季花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
GMP附录中药饮片与取样
G M P附录中药饮片与取样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附件1中药饮片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
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三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药饮片附录
附件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药饮片附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的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发放和运输。
第二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的质量和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的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四条中药材的基原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五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标准炮制;企业自行制定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人员第六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五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医药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七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八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九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一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三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药饮片附录
附件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药饮片附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的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发放和运输。
第二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第二章原则第三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的质量和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的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四条中药材的基原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五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标准炮制;企业自行制定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第三章人员第六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五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医药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七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第八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九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一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第十三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GMP附录6之中药饮片
GMP附录6之中药饮片第一篇:GMP附录6之中药饮片中药饮片【解读】附录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CFDA的委托起草的,具体工作由广东认证中心完成,2014年6月27日发布。
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解读】原则上不同意产地进行药材初加工,并定义为“在产地用鲜活中药材进行切制等加工中药饮片”。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解读】民族药:藏药、维药、蒙药、苗药。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解读】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微生物进行控制。
参照含药材原粉的制剂,细菌总数每1g不得过10000cfu,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不得过100cfu,大肠埃希菌每1g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每1g应小于100cfu。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解读】1.国家标准:中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
2.省级标准:地方中药炮制规范。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解读】1.饮片炮制方法:净制、切制、炮炙。
2.按《中国药典》规定,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
【解读】没有国家、省级标准的中药饮片标准,企业自行制定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属于省级标准)。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
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新版GMP附录(中药饮片、医用氧、取样)
附件1中药饮片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第二章原则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第十三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四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2010版gmp3个新加附录
附件1中药饮片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
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三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四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2010年版GMP修订附录6-11
GMP(2010年修订)- 附录6-11附录6:放射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章范围和原则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含放射性核素的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制剂及其标记药物,包括医用放射性核素发生器及其配套药盒、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放射性体内植入制品、即时标记放射性药品、放射免疫分析药盒、其他反应堆和加速器放射性药品。
第二条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储存、运输、安全、防护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其中涉及放射性药品特殊要求的,以本附录为准。
第三条产品有效期或所含核素半衰期小于30天的放射性药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对生产过程和影响质量的关键参数进行风险评估后,可边检验边放行。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企业设置的机构应与放射性药品特性和辐射安全相适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五条企业应当配备具有放射性药品相应专业知识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中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及质量受权人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相关人员资质要求,并具有核医(药)学或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
第六条企业各岗位人员应当进行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辐射防护知识培训。
第三章厂房设施与设备第七条厂房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及辐射安全等各方面的要求,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第八条厂房应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符合国家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明文件。
第九条放射性工作区与非放射性工作区应有效隔离。
不同放射性核素生产操作区应严格分开,防止混淆。
第十条无菌放射性药品生产应当在专门区域内进行,并符合洁净度级别要求。
操作放射性核素应在相对负压、具备辐射防护措施的封闭环境下进行。
操作挥发性放射性核素还应具有专用设施,排风口具备有效的去污处理措施。
即时标记生产中使用的单向流工作台可在正压的情况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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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6中药饮片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
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三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四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第十六条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应进行更衣、洗手;进入洁净区的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符合通则的要求;从事对人体有毒、有害操作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防护,其专用工作服与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分别洗涤、整理,并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十七条生产区应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得设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十八条厂房与设施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设置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净制、切制、炮炙等操作间。
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之间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九条直接口服饮片的粉碎、过筛、内包装等生产区域应按照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应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
第二十条毒性中药材加工、炮制应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并与其他饮片生产区严格分开,生产的废弃物应经过处理并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厂房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洁,不易产生脱落物,不易滋生霉菌;应有防止昆虫或其他动物等进入的设施,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不得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第二十二条中药材净选应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应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
第二十三条中药饮片炮制过程中产热产汽的工序,应设置必要的通风、除烟、排湿、降温等设施;拣选、筛选、切制、粉碎等易产尘的工序,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控制粉尘扩散,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如安装捕尘设备、排风设施等。
第二十四条仓库应有足够空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应分库存放;毒性中药材和饮片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设置专库存放,并有相应的防盗及监控设施。
第二十五条仓库内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温、湿度进行监控,保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照规定条件贮存;贮存易串味、鲜活中药材应当有适当的设施(如专库、冷藏设施)。
第五章设备第二十六条应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不同特性及炮制工艺的需要,选用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第二十七条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应易清洁消毒,不易产生脱落物,不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第二十八条中药饮片生产用水至少应为饮用水,企业定期监测生产用水的质量,饮用水每年至少一次送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第六章物料和产品第二十九条生产所用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分别编制批号并管理;所用物料不得对中药饮片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并建立质量档案;直接从农户购入中药材应收集农户的身份证明材料,评估所购入中药材质量,并建立质量档案。
第三十一条对每次接收的中药材均应当按产地、供应商、采收时间、药材规格等进行分类,分别编制批号并管理。
第三十二条购入的中药材,每件包装上应有明显标签,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采收(初加工)时间等信息,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材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三条中药饮片应选用能保证其贮存和运输期间质量的包装材料或容器。
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第三十四条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包装材料应至少符合食品包装材料标准。
第三十五条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质量要求贮存、养护,贮存期间各种养护操作应当建立养护记录;养护方法应当安全有效,以免造成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三十六条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制定复验期,并按期复验,遇影响质量的异常情况须及时复验。
第三十七条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运输应不影响其质量,并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防止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发生变质。
第三十八条进口药材应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以及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七章确认与验证第三十九条净制、切制可按制法进行工艺验证,炮炙应按品种进行工艺验证,关键工艺参数应在工艺验证中体现。
第四十条关键生产设备和仪器应进行确认,关键设备应进行清洁验证。
直接口服饮片生产车间的空气净化系统应进行确认。
第四十一条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
第四十二条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总计划、验证方案、验证报告以及记录,确保验证的真实性。
第八章文件管理第四十三条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制定物料的购进、验收、贮存、养护制度,并分类制定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养护操作规程;(二)制定每种中药饮片的生产工艺规程,各关键工艺参数必须明确,如:中药材投料量、辅料用量、浸润时间、片型、炒制温度和时间(火候)、蒸煮压力和时间等要求;(三)根据中药材的质量、投料量、生产工艺等因素,制定每种中药饮片的收率限度范围, 关键工序应制定物料平衡参数。
(四)制定每种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检验操作规程,制定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质量控制指标。
第四十四条应当对从中药饮片生产和包装的全过程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记录,批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批生产和包装指令;(二)中药材以及辅料的名称、批号、投料量及投料记录;(三)净制、切制、炮炙工艺的设备编号;(四)生产前的检查和核对的记录;(五)各工序的生产操作记录,包括各关键工序的技术参数;(六)清场记录;(七)关键控制点及工艺执行情况检查审核记录;(八)产品标签的实样;(九)不同工序的产量,必要环节物料平衡的计算;(十)对特殊问题和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偏离生产工艺规程等偏差情况的说明和调查,并经签字批准;(十一)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中药饮片的检验记录和审核放行记录。
第九章生产管理第四十五条净制后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中药材、中药饮片晾晒应有有效的防虫、防雨等防污染措施。
第四十六条应当使用流动的饮用水清洗中药材,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清洗其他中药材。
不同的中药材不得同时在同一容器中清洗、浸润。
第四十七条毒性中药材和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操作应当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并对中药材炮制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
第四十八条中药饮片以中药材投料日期作为生产日期。
第四十九条中药饮片应以同一批中药材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的一定数量相对均质的成品为一批。
第五十条在同一操作间内同时进行不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饮片生产操作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隔离措施。
第十章质量管理第五十一条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
如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中药饮片的质量评价,应经过评估,并制定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相适应的中药材、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引用的检验结果应在中药饮片检验报告中注明。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并有相应标准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检验仪器应能满足实际生产品种要求,除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特殊检验项目和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仪器外,原则上不允许委托检验。
第五十三条每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留样。
中药材留样量至少能满足鉴别的需要,中药饮片留样量至少应为两倍检验量,毒性药材及毒性饮片的留样应符合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
留样时间应当有规定,中药饮片留样时间至少为放行后一年。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设置中药标本室(柜),标本品种至少包括生产所用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
第五十五条企业可选取产量较大及质量不稳定的品种进行年度质量回顾分析,其他品种也应定期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回顾的品种应涵盖企业的所有炮制范围。
第十一章术语第五十六条下列术语含义是:(一)直接口服中药饮片指标准中明确使用过程无需经过煎煮,可直接口服或冲服的中药饮片。
(二)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指在产地用鲜活中药材进行切制等加工中药饮片。
不包括中药材的产地初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