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国企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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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国企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工作
作者:李泽仁计莹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6年第16期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8-000-02
摘要在新常态下,为全面贯彻落实第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一支合格的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以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为例,从责任落实、制度引导、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系统阐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推动廉政建设的有效方略,以便为国企今后的持续、高效、稳健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队伍责任落实国企中纪委全会精神
在国企,纪检监察队伍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职责,在关乎党心、民心所向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扮演着十分关键的角色。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是国企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贯彻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
所以,必须始终不渝地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特别要努力强化纪检监察队伍的责任担当,以逐步打造一支学习型、正规型和研究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以《问责条例》为依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一)深入贯彻中纪委全会精神
2016年1月12日,在中纪委十八届第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保持强劲的政治定力,坚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行为;强化党内纪律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任何时候都要把纪律摆在首位,坚决遏制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态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卓有成效地推向前进。
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指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热情投身于新一轮廉政建设中,敢于直面问题,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和不正之风,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并把廉政建设推向一个新高度。
中石化西南石油局(以下简称“中化石油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和中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全面部署新任务、新目标,理顺工作思路,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提高应对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进而为廉政建设提供坚定的组织保障和可靠的思想保障。
(二)落实党委领导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纪委监督职责
2016年7月18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新时期加强党的问责工作的具体方案,细化了各级党组织和党的机构管党治党责任,同时也规定了失责或责任不清所要承担的相应后果。
《条例》的颁布和施行体现了中纪委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合格纪检干部队伍的政治勇气。
中化石油局要把学习和贯彻《条例》精神作为当前一个时间段的首要学习任务;企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密切围绕落实党委主体领导责任和纪委监督执纪责任,严格按照转方式、提效能、抓作风的要求约束自身的工作行为;国企行政部门的负责人要加强对纪检监察的指导,积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所做的总结与汇报,审时度势,明确责任,坚持秉公办案,特别是对于重特大案件要亲自引导和调度。
其次,国企要细化纪检监察的责任,明确目标和任务,责任细化到个人,并主动向本级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进展动态,进而把纪检监察统一置于党委集中领导之下,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党委集中指挥、党政协同共建、纪委监督协调、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群众积极响应并踊跃参与”的生动局面,进而带动国企“两个责任”的全方位落实。
二、完善和创新纪检监察监督约束机制,形成廉政建设的制度合力
纪检监察队伍的壮大,离不开监督机制的日臻完善。
为此,首先要推动企业集团和子公司之间纪检监察部门的相互联系和有序协调,努力拓宽对话渠道,结合各公司纪检工作的实际,审慎编制各自的纪检监察监督方案,切忌彼此扯皮、推诿,而是要依据事先部署好的任务坚决落实,进而形成国企上下齐抓监督的强大合力;国企的纪检监察部门同业务部门要深入沟通,保证信息顺畅,进而形成一套强有力的沟通机制。
其次,要创新监督方式,着眼于从企业内部出发思考问题,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多一些内部告诫,使监督的价值得以充分发挥。
国有企业纪委要向党委多学习,特别要不断地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所累积的宝贵经验,在实践中摸索和创新纪检监察监督机制。
同时,还要调动各职能部门的智慧和创新活力,例如,要让纪委负责人、监事会、审计、工会等各部门协同参与,通过群策群力,探索出一套符合纪检监察精神的工作方案,使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创新更有实效。
除此以外,纪检监察机构还要耐心听取下属有关机构的工作汇报,从中汲取教训,并有意识地对下属机构的工作展开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要形成一套完整的纪检监察监督机制,还需要纪检监察组织的配备齐全。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为片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往往会盲目地设立纪检监察的组织架构,导致工作开展起来并不轻松,甚至还有拖延的现象。
鉴于此,国企纪检部门要立足于自身纪律检查工作的现状,遵循一切从实际需求出发的核心理念,科学配备纪检监察员工。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评估监察组织架构内的组成部门、人员考核和教育培训等情况,促使内部工作不因任务交替而发生断层,使工作不会由于老员工离开岗位而发生新老交替不衔接的情况,使纪检监察组织始终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能力建设
(一)把好队伍入口关,抬高准入门槛
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能力建设是建设合格纪检监察队伍的重中之重,也是推动纪检监察队伍勇敢奋进、开创廉政建设新格局的必然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大小、水平高低又直接关乎整个纪检监察队伍的质量。
所以,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培训、业务素质培养、组织选拔和岗位使用应成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应有之义和首要任务。
首先,要立足于纪检监察岗位的独特性,选拔和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专业优势突出、文化程度较高、相对年轻的纪检监察人才作为候选干部,严格把控“入口关”。
同时,要遵循德才兼备、德行优先的用人理念,选拔那些作风正派、为人公道、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服从党纪党规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之中,以加快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正规化、年轻化、专业化、高质素进程。
当然,国企还要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委工作的新要求,规定好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的任免程序和任职资格;还可适时引入特邀监督员的新机制,对监督员的选聘条件、权责和聘用程度等加以细致规定。
(二)强化轮岗交流,推动出口渠道畅通
要继续拓宽纪检监察队伍的出口渠道,对纪检监察人员在系统内予以提拔任用,系统外则对轮岗交流做出详细说明。
为充分汲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有益的人事管理经验,国企可选派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前赴上级机构挂职,以便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跨部门、跨岗位交流锻炼的机会。
(三)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履职水准
针对国企新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对其实施岗前培训和保密培训,遵循分类分级和全员培训相统一的工作理念,明确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和培训任务。
同时,对于在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则要坚持日常教育和继续培训同时进行的工作思路,全面搭建纪检监察人员研究平台,通过举行专题培训班,将纪检监察干部及本组织内的重要人员选派到培训班进行深入学习,还可以实地调研、课题研讨等方式,分层次、分计划地实施培训,使每位纪检监察人员至少一年培训一次。
培训的具体内容可围绕党和国家的最新大政方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最新会议精神、“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党性原则等内容,尤其要特别注重培养学习人员的监督执纪能力、履行职责能力等,以提升业务素养为中心任务。
四、把作风建设摆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位置
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作风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为此,必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运动作为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把纠风气、凝人心、聚才智作为作风建设的焦点。
通过监督约束和综合考评机制的构建,为作风建设注入更多的正能量。
其次,在业务检查中深入落实廉政监督制度,针对纪检监察系统内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表现和廉政纪律执行状况实施动态追踪,以提高纪检监察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守纪意识。
此外,要坚决落实纪检监察队伍“八小时以外”监督机制,设立国企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汇报制度,通过国企内部的纪检监察网站面向集团和全社会公布监督热线,使国企纪检监察始终置于
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中,并把“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状况统一纳入到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综合考评指标中。
五、结语
综上所述,国企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道路固然曲折,但前途无限光明。
国企党组织和纪委要提高思想认识,以中央新出台的党内《问责条例》为廉政建设的重要指导依据,落实党委领导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能力建设,同时把作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从而建成一支经得起组织和历史检验的忠诚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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