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质【2009】1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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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质…2009‟1035号
关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
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国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9]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号)和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建管函[2009]204号)、《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筑安函[2009]279号)精神,并结合今年7月3日召开的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委于2009年7月16日至8月7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我委组织四个督查组共督查在建工程项目32项,其中住宅工程21项,公共建筑工程7项,市政工程4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4份。
(一)工程质量方面。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份工程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基本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质量行为基本规范;原材料和试块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能够得到落实;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较规范; 现场的大多数工程监理人员能够遵守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但现场实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抽检的合格率较去年的抽检结果有所下降,特别是从化、越秀、白云等地区个别工程合格率偏低,混凝土质量控制应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二)安全生产方面。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份工程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较重视安全生产,现场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有安全管理架构,施工总承包单位基本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基本领取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但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程监理机构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把关不严,没有安全监理内容等情况。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建设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
1.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个别工程存在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先行施工,如白云新城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图审查手续不规范,特别是有重大设计修改后未重新送审;部分施工现场实际使用的图纸与通过审查的图纸不相符,大部份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图纸都未加盖审图专用章。
2.勘察单位质量行为。个别单位存在钻孔数量不够、地质资料不完整、勘察报告不独立等问题。
3.设计单位质量行为。设计单位驻场人员对项目工程设计熟悉不够,不能全面掌握工程设计情况,对工程施工指导不力;个别设计单位对图纸管理不严,存在施工图
纸无盖章和设计人员签名情况。
4.监理单位质量行为
(1)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现象仍很突出,大部分监理部由于注册监理工程师偏少、专业不配套,存在无证人员或监理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情况。
(2)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编制深度不够,无针对性,可操作性差,甚至出现与工程无关的内容,不能有效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
(3)监理日记、旁站记录较为简单,对重要部位、重要工序旁站监理记录不全面,不能全面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
(4)施工过程验收、材料进场检验把关不严,存在着未报审或未检验已使用的情况。个别工程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工作不认真,如承担萝岗中心医院建设程监理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钢筋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不真实的情况未提出疑义并见证送检。
(5)监理单位签发的质量问题通知单较少,基本上以安全为主,而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存在较多质量问题却未能发现并督促整改。
(6)未及时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5.施工单位质量行为
(1)项目经理部实际组织架构与施工组织设计不相符,并且部分人员资格不符合相关要求。
(2)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配臵及实施不全面。
(3)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资料与施工进度不同步,隐蔽验收记录无结论意见,部分检验批验收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实际。如部分工程混凝土观感和尺寸偏差存在的严重质量缺陷,但在相应混凝土分项检验批验收记录中无任何反映。
(4)混凝土试块留臵不规范,施工现场未留臵同条件试块或不放在结构实体相应部位;等效龄期温度控制不严格。
(5)个别施工单位未有效履行质量责任,不服从监理、建设等单位监管,如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建的增城市新塘镇群星新邨12#~16#楼工程,监理单位于7月22日签发对14#~16#楼工程暂停令,但施工现场仍继续施工并浇筑混凝土。
6.审图机构质量行为。个别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对涉及公共利益条文把关不严、对建筑节能方面的审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二)工程实体质量
工程实体质量分两方面检查:第一,实物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在建工程作业层和已完结构的楼层;第二,结构实体质量抽检,包括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现场钻芯或回弹测定,对混凝土梁板钢筋定位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等。
1.实物外观质量主要存在问题
在建工程存在质量通病的情况仍比较突出,具体以下几方面:
(1)混凝土工程。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未能有效控制,剪力墙、柱根部普遍存在蜂窝、麻面、漏浆甚至孔洞等现象,个别楼梯板底部存在严重夹渣;个别工程擅自在剪力墙、柱上打凿留设线槽,甚至造成露筋现象;为了施工方便在混凝土楼面上预留管线沟槽的现场较为普遍,个别工程沟槽深度达40~60mm,严重减少了楼板设计计算的有效高度值,导致承载力降低。
(2)钢筋工程。钢筋定位不准确,特别是剪力墙、柱子纵向受力钢筋偏位现象较多;端部钢筋弯勾制作不规范、加密区箍筋数量及间距不符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无有效保证,特别是后浇带部位的钢筋保护层普遍严重超厚;个别工程锈蚀严重的钢筋未经处理已使用结构中。
(3)模板工程。工程中模板周转次数过多而没有及时更新的现象较普遍,模板及支撑体系用料陈旧,规格达不到规定要求;个别工程模板体系固定不牢固,造成梁侧、剪力墙跑模现象;模板安装时的拼缝没采取有效的防漏浆措施,造成混凝土浇筑时漏浆;大部分工程的剪力墙、柱子底部未设臵生口模板,造成局部夹渣现象。
(4)砌体工程。部分工程砌体施工质量较差,普遍存在砌体留槎、灰缝饱满度、顶砖和拉结钢筋的数量、长度、间距等不符规范要求未;未按设计要求留设构造柱,或柱上部纵向钢筋未与混凝土结构连接;个别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与节能备案表不一致。
2.结构实体质量抽测
(1)本次对混凝土梁、柱(墙)的强度采用钻芯法检测了123个构件,其中18
个构件强度值未达设计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构件数量占总抽检数量的85.37%。
(2)本次检测梁、板等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共210个构件,其中有36个构件检测值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符合标准要求的构件占总抽检数量的82.86%。
(三)建筑节能方面。从检查情况表明,自国家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规范等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有关节能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逐步完善和落实,成效逐步显现。但是,在施工阶段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未能得到很好落实,存在不少问题,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