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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1〕1822号)文件中明确的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1〕1822号)文件中明确的

,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严格控制、合理安排、有效利用”的原则。

具体而言,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组织从事重大工作任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发[2018]2号)中有关要求。

此外,在使用过程中还要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必须依法依章使用; 二是必须真实准确
地核对并披露保存好相关凭证; 三是必须合规合诚地开展决策、执行、监测和考核; 四是
必须妥善处理好时间上的差异性;五是必须尽量促进成效显著。

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京财教育〔2016〕3001号附件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改革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方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高等学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高校主管部门立项、下达,经费主要来源于北京市财政拨款,用于支持高校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等项目。

第三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原则-—坚持需求导向。

以充分激发和调动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和创造性为出发点,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结合国家及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要求,紧扣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确定财政经费重点支持方向。

-—坚持突出绩效。

以促进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将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与应用相结合,将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相结合,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坚持遵循规律。

根据科学技术活动特点,把握好科学研究的探索发现规律,实行专项管理,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

——坚持规范管理.财政科研经费纳入高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公开透明.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财政科研经费信息全公开,建立既符合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又契合预算绩效管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会同高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总体投向,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整体要求,负责批复年度科研经费预决算,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021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科院)财政学考研真题、参考书目、初试复试经验、专业目录、录取名单、分数线

2021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科院)财政学考研真题、参考书目、初试复试经验、专业目录、录取名单、分数线

一、研究方向(一)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财政理论和财政政策问题,具体包括: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财政基础理论,现代财政制度,政府间财政体制,财政管理,财政政策等。

(二)税收理论与政策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问题,具体包括:国家税收基础理论,税收制度,税收体制,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税收政策等。

(三)政府预算与会计研究政府预算和政府会计相关问题,具体包括:政府公共预算理论,政府预算制度,政府预算管理,政府会计等。

(四)政府与社会基本合作(PPP)研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问题,与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具体包括:PPP基本理论、PPP 政策、PPP 立法、PPP 财政管理、PPP 税收管理、PPP预算绩效管理、PPP 财务分析、PPP 资产负债管理、PPP 投融资等。

(五)数字财政(2020届新增设的研究方向)研究如何开发利用政府政务数据,提高政府财政收入,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注:(一)面试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1、学费、住宿费:8000 元/生•年;住宿费1600 元/生·年。

2、奖学金:四、初复试参考书目及指导初试:高鸿业的《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宋涛的《政治经济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经济类报刊杂志有关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问题的文章也要参考复习参考书复习说明:第一,财科所801经济学综合历年的考题中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占的比重都比较大,这就要求在复习的时候政经和西经重视度要提高。

第二,教材复习顺序:先看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再看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

《政治经济学》的书可以从7月份开始看,在学习的过程中可以参考逄锦聚的《政治经济学》的书一起看,因为宋涛的书很多知识比较陈旧。

第三,801经济学综合一般在论述题都会涉及到热点知识的分析,要注重平时财经信息的积累,多看相关的文章,构思答题思路。

科技大学生田永北大学生刘燕文把母校告上了行政法庭

科技大学生田永北大学生刘燕文把母校告上了行政法庭

科技大学生田永北大学生刘燕文把母校告上了行政法庭原告田永是北科大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

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

田永中途去厕所,纸条掉出,被监考老师发现。

监考老师虽末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

北科大以田永违反该校制定的(94)第068号文件——《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为由,决定对田永作出勒令退学的处理。

但是该退学处理决定并未得到实际执行,即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末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

在此后约二年中,原告田永继续在该校以一名正常学生的身份参加学校的学期注册,交纳学费。

继续享受学校补助金和使用学校各项设施,包括校医院、图书馆、教室。

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各科的考试,修完了所有学分并参加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先后领取了英语、计算机毕业设计等成绩的合格证书。

1998年6月临近毕业,北京科技大学以原告田永已作退学处理,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和派遣证等,也没有将田永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于是田永把母校告上了行政法庭,要求母校为他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要求母校向他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等,最终田永胜诉。

该案曾引起法学界乃至全社会的关注。

北大学生刘燕文为学位状告母校为行政诉讼被告案。

2000年,几百名北大学生在海淀区法院鼓掌欢呼,庆祝刘燕文为学位状告母校一审胜诉,两位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在北大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

1996年初,北大无线电电子学系刘燕文的博士论文通过答辩和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批后,报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学位评定委员会共有委员21人,表决时到会16人,表决结果是7票反对,6票赞成,3票弃权。

北大认为赞成票未过半数,决定不授予刘燕文博士学位,只发给其博士结业证书。

刘燕文得知后,曾经向北京大学多次询问,北京大学给予的答复是无可奉告。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校园生活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校园生活

校园生活一、党组织介绍财科院研究生院学生党支部由院内研究生中的全体正式党员及预备党员组成。

近几年,财科院学生党员数量逐渐壮大,为更好地开展党组织活动并更有针对性地发展党员和培养积极分子,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按相关规定成立各学生党支部,选举支部委员并落实分工。

随后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财科院学生党支部在院党委和研究生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一方面,学生党支部通过支部大会及丰富的支部活动,不断提高党员思想觉悟。

另一方面,通过发展新党员为党组织不断输送新鲜血液。

坚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把觉悟较高、信念坚定、动机纯正、德才兼备的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需要办理党员转正手续和准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入学后成立党支部再统一办理。

二、学生证件学生证:是研究生身份的重要证明,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财科院规定的时间缴费,并办理注册手续。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逾期两周不注册者,可给予退学处理。

非定向家在外地的同学,在假期购买往返火车学生票时须出示学生证内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磁条),方可享受优惠票价,磁条需要充磁才可使用,每充一次磁可以使用四次优惠票价。

注意:磁条有效部分为印刷集成电路,很容易折断,也不能接近水火,且防辐射防磁能力极其有限,因此不应靠近有磁、有辐射的物体,如银行卡、手机、电脑、电视机等,以避免消磁。

三、住宿生活住宿管理: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宿舍整洁卫生,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生活用品可到附近华光商厦购买,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点,注意用电安全,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热毯、电水壶、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在窗台外和楼道内堆放杂物。

洗浴、生活用水:开水间位于走廊的一侧。

带卫生间的宿舍,每周二、五下。

财政科学研究所就业情况统计

财政科学研究所就业情况统计

财政科学研究所就业情况统计最近一段时间很多考财科所的学生问就业情况,但是论坛上不去,就业情况统计了也没有发上来,现在论坛恢复,我就把今年就业情况贴出来,方便广大考研人更好了解财科所真实情况:财政学:财政部(2人),长城资产(2人),求是杂志社,新华社安徽分社,中行深圳分行,工行北分,国开行总行,国开北分,摩根大通银行,五矿信托,五矿证券,中再资管,国网财务,泰康资管,中航工业租赁,成都财政局,福彩发行中心,交通部事业单位,中国高新技术投资公司,国金证券,海通证券,农科院,人大重阳研究院,浙江省直公务员,丰台区公务员,新华人寿,北大读博会计学:进出口银行总行,工总产品中心,三峡集团,银行间交易商协会(2人),中债登,中国出口信保,北京证监局,工银瑞信,中国兵装,科技部,邮储总行,兴业证券,中纪委监察学院,国网能源研究院,信达证券,贵州银行,招商证券,广西投资,中信总行营业部,北京市人社局,海淀国税,建行山西分行,京能MPACC:中邮政总部,国开行总行,安信证券,广发证券,民生证券,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航天研究院,德勤,安永,毕马威,法院出版社,辽宁建行,湖南建行,保密局出版社,大学老师(长沙),中航工业,新华保险,工行北分(2人),北京农商行,中国房地产公司,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月坛医院,安贞医院,深圳国电,悉尼大学硕士,徽商银行,外交部事业单位,东兴证券审计硕士:中信银行总行,中国邮政总部(3人),德勤(2人),天津人行,华能物资,兵装财务,国网物资,安永,外交部,上市公司协会,东城区工商局,审计署黑龙江特派办,东北大学老师,中行北分,天津市发改委,江苏广电,安徽高速,民航空管局2015年更多【财科所】考研相关问题【学费】【考试科目】【参考书】【复试笔试】【历年分数线】【就业情况】【少干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专业简介】【会计硕士考研经验】凯程2015年会计硕士平均成绩229,源自凯程集训营高强度辅导、名师授课、内部资料、严格督导和全方面测试,欢迎播放李天yu、田miao等同学的经验分享视频,其中大多数都是跨专业的学生,还有一部分是本科二本的同学。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8.06.25•【字号】京财法[2008]1218号•【施行日期】2008.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京财法〔2008〕1218号)市属各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为了加强北京市财政局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照《关于2007年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财法[2007]2226号)的要求,我局在前十次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1982年至2006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十一次清理。

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524件。

现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目录一、政府采购类二、法制类三、预算国库类四、收费(综合类)五、基建土地类六、行政事业农业类七、税政类八、企业财务、会计类九、卫生社保类十、金融外事类十一、经济建设资金类十二、监督监察类一、政府采购类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2001 年9 月17 日京财采购(2001)1740 号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管理规定》的通知2001 年7 月12 日京财采购(2001)1264 号2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汽车编制进行核定的通知2003 年2 月19 日京财采购(2003)311 号3北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规定2001 年7 月10 日京财采购(2001)1241 号4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围资格规定2000 年8 月23 日京财采购(2000)1407 号5关于完善北京市2006 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05 年10 月19 日京财采购〔2005〕1720 号6关于市本级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引入公证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 年4 月27 日京财采购〔2005〕561 号7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试行)2004 年11 月1 日京财采购〔2004〕1679 号8北京市人民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事项的通知2000 年5 月31 日京财控〔2000〕796 号9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工商局关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 年8 月18 日京财控〔1999〕1125 号10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移动电话审批管理的通知1997 年6 月25 日京财控〔1997〕854 号1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03 年北京市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2002 年7 月2 日京财采购(2002)1279 号12二、法制类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部门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条例>试行办法》的通知1991 年6 月19 日京财法(1991)884 号1314 转发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1 年4 月7 日京财法(1991)334 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1998 年6 月21 日京财法(1998)608 号15北京市财政部门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条例》试行办法1991 年7 月19 日京财法(1991)884 号16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区县财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1990 年7 月9 日京财法(1990)1081 号17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法』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1985 年5 月15 日(1985)财工制字第298 号18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1996 年8 月26 日京财法(1996)1203 号19三、预算国库类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支付车船使用税协查费用的函1995 年8 月1 日京财预(1995)1422 号20北京市财政局印发进一步鼓励区县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关收入返还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1997 年7 月2 日京财预(1997)875 号2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农村教育费附加入库管理的通知1997 年4 月28 日京财预(1997)473 号22转发财政部“关于颁发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85 年5 月14 日(1985)财预字第273 号2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重申不得将国家资金转存银行储蓄的通知》的通知1990 年9 月15 日京财预(1990)1733 号2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报北京市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 年2 月17 日京财综(1997)90 号25北京市财政性资金管理分局统筹运用有偿分配财政性资金暂行办法1987 年11 月27 日(1987)财综计字1077 号26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行政事业单位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适用的“目”级科目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2 年4 月2 日京财预(1992)422 号27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追回赃款赃物的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1982 年8 月14 日(1982)财预字683 号28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罚款收入和支出财务处理规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1982 年10 月22 日(1982)财预字第874 号29关于鉴证费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1983 年11 月4 日(1983)财预字第1034 号30关于水资源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1983 年5 月5 日(1983)财预字第41331关于水资源费纳入预算管理后改变拨款手续的通知1983 年7 月20 日(1983)财预字第728 号32转发财政部《关于查处林业违法案件罚没财物处理问题的复函》的通知1984 年1 月13 日(1984)财预字第15 号33关于国营企业在职职工脱产(工作)学习期间有关待遇的暂行规定1984 年4 月6 日(1984)财工制字第315 号34转发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有关工资和津贴适用的预算科目的通知》的通知1985 年10 月5 日(1985)财预字第717 号35转发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自费工资改革会计帐务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85 年10 月25 日(1985)财预字第766 号36关于重点检查出摊违纪问题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1985 年12 月7 日(1985)财预字第857 号37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1988 年国家预算收入科目中增设、修改十四种地方税收入税目的通知》的通知1988 年3 月17 日京财预(1988)194 号38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有关人员补贴的补充通知1992 年3 月19 日京财预(1992)315 号39关于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进行清理的通知2004 年5 月26 日京财预(2004)766 号4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央补助北京市基建有偿使用资金问题的通知1994 年12 月19 日京财预(1994)2531 号4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商业、粮食企业财政周转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 年11 月11 日京财商(1993)2138 号42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所需经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2 年11 月13 日京财预(1992)2143 号4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卫生监督员执行严禁乱吐、乱扔乱倒废弃物规定的罚款上交街道财政的通知1990 年9 月27 日京财预(1990)1810 号44关于给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电大职大学生发放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的通知1988 年7 月27 日京财预(1988)1039 号45关于给领取生活费的市、区、县政协常委、委员发放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的通知1988 年7 月14 日京财预(1988)986 号46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几项具体规定1986 年8 月20 日(1986)财综计字622 号47关于修订预算外宾馆、饭店、招待所退库具体办法的通知1986 年12 月8 日(1986)财综计字943 号48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预算科目的通知1996 年3 月6 日京财社(1996)189 号49关于贯彻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执行部分受“非典”影响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2004 年1 月6 日京财预(2004)11 号50关于印发《北京市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 年11 月16 日京财预〔2005〕1899 号51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 年11 月8 日京财预〔2005〕1829 号52关于增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维修定点单位的通知2005 年10 月11 日京财预〔2005〕1694 号53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 年6 月24 日京财预〔2005〕974 号5455 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 年6 月24 日京财预〔2005〕975 号关于统一办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报废、注销工作的补充通知2005 年5 月20 日京财预〔2005〕726 号56关于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统一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 年4 月30 日京财预〔2005〕617 号57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预算支出“节”级科目表》的通知2004 年7 月6 日京财预〔2004〕1038 号58关于落实市政府防治非典期间政策措施资金来源的通知2003 年5 月21 京财预〔2003〕946 号59关于落实《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03 年5 月21 日京财预〔2003〕945 号60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03 年3 月3 日京财预〔2003〕371 号61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2003 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通知2002 年11 月4 日京财预〔2002〕2167 号62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预算支出“节”级科目表》的通知2002 年8 月26 日京财预〔2002〕1739 号63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2 年8 月21 日京财预〔2002〕1830 号64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2 年8 月21 日京财预〔2002〕1831 号65关于增设“岗位工资”节级科目的通知2002 年1 月11 日京财预〔2002〕73 号66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预算支出“节”级科目表》的通知2001 年11 月27 日京财预〔2001〕2255 号67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增设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2001 年6 月25 日京财预〔2001〕1134 号6869 关于增设部分预算科目的通知2001 年4 月30 日京财预字〔2001〕518 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无固定收入退离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2000 年7 月31 日京财预〔2000〕1212 号70北京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部分预算科目的通知2000 年4 月30 日京财预字〔2001〕518 号7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部转发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1999 年10 月18 日京财预〔1999〕1414 号72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市属中小型工业企业划转区县管理税收入库级次问题的通知1999 年6 月16 日京财预〔1999〕705 号73关于我市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的通知1999 年4 月12 日京人发〔1999〕9 号、京财预〔1999〕496 号7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鼓励区县举办外商独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1998 年12 月18 日京财预〔1998〕1620 号75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对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税收实行市与区县共享的通知1998 年10 月7 日京财预〔1998〕1248 号76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1998 年9 月8 日京财预〔1998〕1132 号77关于增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预算科目的通知1998 年7 月10 日京财预〔1998〕703 号78转发财政部关于制发1998 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补充通知1998 年2 月11 日京财预〔1998〕076 号79转发财政部关于股份制联营企业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97 年12 月10 日京财预〔1997〕2403 号80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等问题的补充通知1997 年4 月9 日京财预〔1997〕341 号8182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对街道治安保卫委员会成员实行岗位补助经费问题的通知1997 年3 月14 日京财预〔1997〕366 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确认工作的通知1996 年12 月26 日京财预〔1996〕2474 号83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及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 年12 月17 日京财预〔1996〕2400 号84北京市财政局、财政部驻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征收电力建设基金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1996 年7 月22 日京财预〔1996〕1055 号85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制发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 年5 月27 日京财资〔1996〕572 号86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1995 年国家工作人员晋升工资后有关帐务处理的通知》1996 年1 月24 日京财预〔1996〕65 号87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取消1994 年财政收入整理期业务的通知1994 年12 月17 日京财预〔1994〕2323 号88关于布置1994 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编制工作的通知1994 年11 月23 日京财综〔1994〕2168 号89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做好1994 年财政收入对帐工作的通知1994 年11 月10 日京财预〔1994〕2083 号90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规定1994 年10 月7 日京财预〔1994〕1762 号91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增设“外资银行所得税”、“集体金融企业所得税”“项”级科目和恢复“筵席税”“款”级科目的通知》的通知1994 年4 月15 日京财预〔1993〕470 号9293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在“国家预算支出目级科目”中如何反映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1994 年3 月9 日京财预〔1994〕275 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报1994年预算收支旬报、月报和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1994 年1 月11 日京财预〔1994〕17 号9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报送1993年地方财政决算补充资料的通知》的通知1994 年1 月6 日京财预〔1994〕5 号95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制发〈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93 年12 月31 日京财预〔1993〕2692 号96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转发财政部《关于制发〈中央预算收入对帐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93 年12 月31 日京财预〔1993〕2668 号97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增设“收购粮棉价外补贴”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的通知1993 年5 月29 日京财预〔1993〕778 号98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的“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3 年5 月20 日京财预〔1993〕729 号99关于转发《关于提高事业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起点的通知》的通知1993 年3 月9 日京财预〔1993〕229 号100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从事人防工作人员地下作业保健补贴标准的通知1992 年12 月29 日〔1992〕京防办字第25 号、京财预〔1992〕2824 号10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缴纳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1992 年11 月25 日京财预〔1992〕2266 号102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财政局转发建设银行《转发〈关于认真清理和处理预算内国营工交企业潜亏的通知〉的通知》1992 年9 月15 日建京经字〔1992〕42 号、京财预〔1992〕1712 号103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增设“税后上缴利润”预算收入科目的通知》的通知1992 年8 月28 日京财预〔1992〕1527 号、京银发〔1992〕217 号10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粮价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92 年5 月21 日京财预〔1992〕651 号105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行政事业单位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适用的“目”级科目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2 年4 月2 日京财预〔1992〕422 号106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的通知1992 年3 月18 日京财预〔1992〕206 号107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颁发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1992 年2 月10 日京财预〔1992〕111 号108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后适当增加职工工资若干问题的通知1991 年4 月30 日京财预〔1991〕471 号109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区、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1990 年5 月6 日京财预〔1990〕633 号110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人防工程建设有偿投资和间歇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1989 年10 月1 日京财预〔1989〕1884 号、〔1989〕市防办字第37 号11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回京入户的知青子女领取副食补贴办法的通知1989 年3 月2 日京财预〔1989〕154 号112关于转发财政部、商业部《关于印发『市场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88 年11 月1 日京财商〔1988〕1892 号、〔1988〕京商字第93 号113关于放开和提高卷烟、酒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和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1988 年10 月12 日京财预〔1988〕1652 号114关于通县糖业烟酒公司改变隶属关系后有关财政管理问题请示的批复1988 年9 月21 日京财预〔1988〕1491 号115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的地方国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财务处理的通知1988 年9 月7 日京财预〔1988〕1445 号116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收入退库的规定》的通知1988 年8 月24 日京财预〔1988〕1303 号117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增设“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目”级科目的通知》的通知1988 年7 月13 日京财预〔1988〕952 号118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发放办法的补充通知1988 年5 月25 日京财预〔1988〕609 号119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管理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88 年5 月20 日京财预〔1988〕589 号120关于研究生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标准的通知1988 年5 月15 日京财预〔1988〕569 号121关于转发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中央单位上缴中央财政收入给予地方财政分成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87 年12 月31 日〔1987〕财工管字第1261 号122关于修订城镇居民副食补贴资金负担办法的通知1987 年12 月28 日〔1987〕财预字1225 号123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87 年8 月28 日〔1987〕财预字792 号、〔1987〕京银发字169 号、〔1987〕京工商银发字302 号、〔1987〕京农银发字222 号124转发财政部《关于地方批准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87 年7 月27 日〔1987〕财预字681 号125关于使用第三产业贴息贷款的通知1987 年7 月1 日〔1987〕京政三产字21 号、〔1987〕财预字730 号、〔1987〕京工商银发字289 号126关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中有关粮食亏损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7 年5 月27 日〔1987〕京粮财字264 号、〔1987〕财预字438 号127关于对军队非编职工副食补贴继续实行包干办法的通知1987 年3 月19 日〔1987〕财综计字150 号128关于银行现存“文革”查抄财物移交市财政局具体做法的通知1987 年2 月26 日〔1987〕京工商银发字31 号、〔1987〕京银发字12 号、〔1987〕财预字107 号129130 关于市财政不再用退库的办法替主管部门集中企业留利的通知1987 年2 月23 日〔1987〕财工管字101 号关于对单位和个人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后规定入库级次的通知1987 年2 月13 日〔1987〕财预字81 号、〔1987〕市税计字136 号131关于北京市各区、县银行现存“文化大革命”中的查抄款移交财政部门继续落实政策的通知1986 年12 月18 日京落查字〔1986〕3 号、〔1986〕京银发字第182 号、〔1986〕京工商银发字第439 号、〔1986〕财预字第955 号132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等单位关于一九八六年商业体制改革几个问题报告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86 年9 月22 日〔1986〕市税二字784 号、〔83〕财商管字第695 号133关于国家对蔬菜生产补贴问题的通知1986 年6 月18 日〔1986〕市税二字461 号、〔1986〕财预字406 号134关于增设市财政局中外合资企业财务管理处及有关国库工作的通知1986 年3 月29 日〔1986〕京银发字88 号、〔1986〕京工商银发字79 号、〔1986〕京中会19 号、〔1986〕财预字170 号135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预算外企业和经营单位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的入库科目和税收会计、统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86 年3 月10 日〔1986〕市税计字173 号、〔1986〕财预外字128 号136转发财政部《关于税收、财务大检查补交入库的收入年度划分问题的通知》1985 年12 月27 日(1985)财预字第924 号137转发财政部“关于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征免契税问题的函”的通知1985 年7 月29 日〔1985〕财预字第524 号138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的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在“离休退休人员费用”“目”中列支的通知》的通知1985 年6 月6 日〔1985〕财政预字第330 号139关于违反《商检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处罚办法1985 年5 月29 日〔1985〕财预字第280 号、〔1985〕市审外字第78 号、〔1985〕京工商银发字第136 号、〔1985〕京农银发字第130 号、〔1985〕京检办字第021 号140转发财政部“关于颁发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85 年5 月14 日〔1985〕财预字第273 号141142 关于国营企业调节税缴款使用凭证的通知1985 年1 月15 日〔1985〕财预字第23 号、〔1985〕市税字第33 号、〔1985〕京人银发字第6 号、〔1985〕京工商银发字第12 号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收入退付和错误更正财政、税务互相提供资料的通知1984 年10 月20 日〔1984〕财预字第764 号、〔1984〕市税计字第533 号143转发财政部《关于各级各类(含全日制和业务的)学校免征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有关征税问题的通知》1984 年9 月3 日〔1984〕市财预外字第661 号、〔1984〕市税征字第444 号144关于城近郊区征收集体所有制企业城市服务事业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84 年8 月25 日〔1984〕财预外字第637 号145转发财政部《关于免征档案馆库房和工作用房自筹资金建筑税的通知》的通知1984 年8 月15 日〔1984〕财预外字第583 号146转发财政部《关于动用地方机动财力安排自筹基建等应缴“建筑税”列支问题的复函》的通知1984 年8 月2 日〔1984〕财预字第578 号147转发财政部《关于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和企业管理费开支的通知》的通知1984 年5 月5 日〔1984〕财行字第286 号148关于违反《食品卫生法》罚款和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收费的管理办法1984 年5 月3 日〔1984〕财予字第278 号、〔1984〕京卫财字第260 号149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州、县出差类区的通知》的通知1984 年4 月30 日〔1984〕财行字第253 号150关于改变生产资料“非法提价没收收入”分成办法及缴库手续的通知1984 年3 月31 日〔1984〕财预字第181 号、〔1984〕京银发字第101 号、〔1984〕京价〔重〕字第074 号151关于制发行政管理费类各款支出统一“节”级科目的通知1983 年12 月2 日〔1983〕财行字第1112 号152关于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工程有关预算、会计手续处理的通知1983 年9 月23 日〔1983〕财预字第929 号153关于非法提价没收有关财政预算和金库报解处理办法的通知1983 年7 月25 日(1983)京银发字第222 号、(1983)财预字第751 号154关于非法提价没收收入有关财务和会计具体处理问题的通知1983 年7 月25 日〔1983〕财预字第753 号155关于非法提价没收收入上缴财政缴库办法的通知1983 年7 月13 日〔1983〕财预字第711 号156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有关财政预算、金库报解等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1983 年5 月23 日〔1983〕财预字第508157关于调整城近郊区一九八三年预算收入留解比例的通知1983 年3 月26 日〔1983〕财预字第533 号、〔1983〕京银发字第156 号158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增设『其他农林水事业费』支出预算科目的通知》的通知1983 年3 月14 日〔1983〕财予字第220 号159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违法买卖外汇非法收入的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1982 年10 月13 日〔1982〕财预字第845 号160关于在我市2006 年财政总决算报表上加盖市政府印章的请示2007 年4 月6 日京财国库〔2007〕681 号161关于报送北京市2006 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的报告2007 年4 月5 日京财国库〔2007〕730 号。

北京市科技项目(课题)科技经费预算

北京市科技项目(课题)科技经费预算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2011版)一、直接费用(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含进口仪器设备的进口税、海关仓储费、运输费、安装费、专用配套软件和专用配套零配件等)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当年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仪器、设备、材料等费用原则上要求项目单位出具三家以上厂商的报价单,如遇特殊情况或保密行业不能提供三家报价单的,由市科委专家确认并签属意见。

试制仪器设备需提供研发方案,研发人员数量及工时及费用测算依据。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行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计算、试验等费用,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经费的50%。

因科技项目在评审时尚未签订任务书,无法提供协议或合同,因此无协议或合同的项目原则上可以用意向书替代.租赁费的支出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意向书、协议、合同书至少包含:外协合作的内容、方式、方案、日期、付费标准、付费方式、双方签字盖章等基本内容。

无意向书或协议或合同书的,原则按照无法确认处理。

评审时除提供意向书、协议或合同书,另附测试化验加工费的概算。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评审时如承担单位无法单独计量燃料动力费用,需提供上年的缴费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按比例分摊在此科目中。

北京程聚三财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北京程聚三财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北京程聚三财科技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北京程聚三财科技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北京程聚三财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术转让、技术服务;施工总承包;销售音响设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发布日期: 2017—01—04【颁布时间】:2016—12-21【实施时间】:2017-01—01【文号】:京财科文〔2016〕2861号【颁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法规类别】: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项目(课题)”)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北京市市级支出预算要求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课题)指为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依据北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研究确定并组织安排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任务。

市财政科技经费来源于市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执行和科技事业的发展。

事业单位履行本职工作的经费不在该范围之内.第三条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需求,确定项目(课题)经费重点支持方向。

(二)遵循规律,分类支持。

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实行分类管理,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项目(课题)经费分配、绩效评价机制,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四)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项目(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珠心算培训师暨珠算传承人培训班(中级)在厦门召开

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珠心算培训师暨珠算传承人培训班(中级)在厦门召开

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珠心算培训师曁
珠算传承人培训班(中義)在廈门召开
2020年12月23日至27日,由中国珠算心
算协会(以下简称中珠协)主办、厦门国家会计
学院和北京财科珠峰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2020
年第二期珠心算培训师暨珠算传承人培训班(中
级)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成功举办。

来自全国
125名珠心算教师及珠算珠心算工作者参加了此
次培训。

12月23日上午,培训班举行简短的开班仪
式。

中珠协副会长王卫达、郭世荣,厦门国家会
计学院(以下简称厦国会)教务一处处长王一平,
中珠协秘书长赵相翼,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珠心
算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财科珠峰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黄文坤,中珠协副秘书长米惠珍等领导和
嘉宾出席开班式。

本次培训特邀中珠协副会长、全国珠心算高
级教练师王卫达、陆萍,中珠协副会长、内蒙古
师范大学二级教授郭世荣,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
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周新林等四位
专家组成授课团队,专家们对培训课程进行了精
心编排,认真备课,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本期培训增设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环节,
共有71名学员报名参加了 4、5、6级等级鉴定
考试,其中有45名学员通过鉴定,考试通过率
达 63. 4%。

2023年国庆节庆祝活动精彩致辞5篇

2023年国庆节庆祝活动精彩致辞5篇

国庆节庆祝活动精彩致辞5篇篇一:国庆节庆祝活动精彩致辞各位来宾、同志们:值此党的__大即将召开之际,我们迎来了共和国的第__个生日。

在这里,我代表厂党委、厂行政向各位来宾、全体演员、全厂和存续公司的全体员工及家属表示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回首___厂今年走过的9个月,经过全厂上下一心、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不仅实现了原油稳产和天然气的持续增长,而且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地位都得到了全面提升,今年上半年我厂业绩考核指标名列油田公司第三名,员工收入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归根结底是我们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有效,狠抓落实的结果;是我厂各级管理干部和广大员工顽强拼搏、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的结果;是我们与存续公司两家携手共进、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地方政府、兄弟单位鼎力支持的结果。

在这里,我再次代表厂行政、厂党委向地方政府、兄弟单位、全厂和服务公司的全体员工及一直默默支持我们工作的家属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展望今后的工作,我们要以创新为动力,以维护稳定为前提,以减少亏损、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员工收入为目标,同存续公司携手共进,再铸前大采油厂新的历史篇章,为__召开献上一份厚礼。

同时,也真心祝愿我们的友邻地方政府的经济更加繁荣,人们生活更加富裕。

最后,预祝晚会圆满成功,祝大家渡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国庆节!篇二:国庆节庆祝活动精彩致辞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父老乡亲们:晚上好!中秋刚过,又临国庆。

在这普天同庆的日子里,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同庆祝伟大祖国__周年华诞。

在此,我代表镇委、镇政府,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全镇人民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我镇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美好的祝愿!弹指挥间、沧桑巨变。

__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开启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亿万人民艰苦创业,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实现着强国富民、民族复兴的百年梦想。

建行计财科业务岗位职责

建行计财科业务岗位职责

建行计财科业务岗位职责职位概述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成立于1954年,总部位于北京。

作为中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行承担着与中国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任务。

建行计财科是建行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理财和境内外投资咨询服务。

计财科业务岗位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负责处理日常业务操作和顾客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行计财科业务岗位的职责。

主要职责1. 理财产品销售作为计财科业务岗位的主要职责之一,员工需要通过了解客户需求,推荐和销售合适的金融产品。

这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债券等多种金融工具。

员工需要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产品特点,以帮助客户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2. 业务办理和操作为了顺利完成以上理财产品销售的过程,员工需要负责相关业务的办理和操作。

这包括填写和审核相关表格和文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保证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此外,员工还需要处理资金的划转、收益结算等相关工作。

3. 客户服务和关系维护作为与客户直接接触的窗口,该职位的员工需要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并维护客户关系。

员工需要耐心地解答客户的问题、处理客户的投诉,并及时提供专业的建议。

员工还需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4. 市场调研和分析为了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员工需要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工作。

员工需要收集和整理市场信息,分析和评估客户投资需求和趋势,并提供相应的策略和建议。

5. 团队协作和培训为了更好地完成上述职责,员工需要积极参与团队协作和培训活动。

员工需要与团队成员进行协商和合作,共同完成团队目标。

此外,员工还需要参加公司提供的培训课程,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财务等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不同类型的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能够快速掌握金融产品知识和市场动态;- 具备风险意识和风控能力,能识别和评估投资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愿意与团队成员共同努力,达成共同目标。

2023年“中珠杯”全国珠心算网络答题活动成功举办

2023年“中珠杯”全国珠心算网络答题活动成功举办

2023年“中珠杯”全国珠心算网络答题活动成功举办
佚名
【期刊名称】《珠算与珠心算》
【年(卷),期】2024()1
【摘要】2023年12月16日-17日,由中国珠算心算协会(以下简称中珠协)、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珠心算研究院指导、北京财科珠峰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2023年“中珠杯”全国珠心算网络答题活动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传承珠算文化,融合科技创新”。

【总页数】1页(PI0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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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益性科研院所行业定额实施指导意见》的函-京财科文[2014]1218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益性科研院所行业定额实施指导意见》的函-京财科文[2014]1218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益性科研院所行业定额实施指导意见》的函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益性科研院所行业定额实施指导意见》的函(京财科文〔2014〕1218号)市属各科研院所: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大对公益类科研机构稳定支持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2007〕765号)有关精神,加强对市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支持,根据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行业定额的功能定位,规范各单位的经费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公益性科研院所行业定额实施指导意见》,作为市属科研院所行业定额经费预算和使用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公益性科研院所行业定额实施指导意见北京市财政局2014年7月3日北京市公益性科研院所行业定额实施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大对公益类科研机构稳定支持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2007〕765号)有关精神,对公益类科研机构承担公益科研任务给予重点支持,培养造就高水平的公益科研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大科研装备和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公益性科研院所行业定额(以下简称“行业定额”)是指用于支持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长期稳定发展,开展符合行业科技需求和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的科研工作的支出,主要包括优秀人才培养、创新团队建设、开展自主选题研究、科研条件建设经费等。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亳州市第二人民医院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机构: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机构:北京财科智合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七年十月目录第一章致委托方函 (5)第二章声明及承诺 (5)第三章假设和限制条件 (6)一、假设条件 (6)二、本报告使用的限制条件 (7)三、特殊说明 (7)第四章术语解释 (9)第五章项目基本信息 (10)一、项目名称 (10)二、项目类型 (10)三、所属行业 (11)四、建设地点 (11)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11)(一)项目内容 (11)(二)项目投资规模 (11)六、项目产出说明 (12)七、运作模式 (12)八、项目投融资结构 (13)(一)项目投资结构 (13)(二)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13)九、项目回报机制 (14)(一)使用者付费 (14)(二)可行性缺口补贴 (14)第六章项目风险识别与风险分配 (16)一、项目风险分配机制 (16)二、项目风险分配框架 (16)三、项目风险分担方案 (16)第八章论证依据与基础 (20)一、论证依据 (20)(一)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20)(二)项目资料依据 (20)二、论证基本框架和步骤 (21)第八章责任识别 (22)一、政府支出责任 (22)二、股权投资支出责任 (22)三、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22)四、风险承担支出责任 (22)五、配套投入支出责任 (23)第九章支出测算及能力评估 (24)一、支出测算 (24)(一)政府股权支出测算 (24)(二)运营补贴支出测算 (24)(三)风险承担支出测算 (25)(四)配套投入支出测算 (26)(五)项目支出责任 (26)二、支出能力评估 (26)(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 (26)(二)单个项目支出能力评估 (29)(三)PPP项目总体支出能力评估 (30)(四)行业领域均衡性评估 (32)第十章结论与提示 (33)一、报告结论 (33)二、提示与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

对媒体的感谢信

对媒体的感谢信

对媒体的感谢信您们好!首先谨以北京财科注册会计师学校学员及财科注册会计师学校的名誉向您们近日来对我校和我校学员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您们的辛勤工作和敬业精神表示由衷的敬意!由于6月4日凌晨2点北京诚邦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气味事件,我校有多名学员被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冶疗,京华时报记者易靖,新京报记者葛江涛,北京青年报记者倪家宁三人始终与我校老师一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三0七医院为入院进行检查治疗的学员挂号,拿药,取化验单,缴费、买水,忙前忙后、楼上楼下,连早饭都顾不上吃,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校全体师生,在全社会都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潮中,您们不但在执行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更从您们身上看到新闻工作者最崇高的人格品德,在“无冤之王”光环下闪耀着最真诚、最亮丽的爱心彩虹,北京财科注册会计师学校全体师生对您们这种崇高的精神发自内心的敬佩和感激,当场许多师生流下感动的泪水。

也使我们对新闻媒体有了强大的信任和坚定的信心,您们是真正关心和爱护社会群体的舆-论卫士,为许多人群伸张正义,表达心声,传递爱心,实现理想。

是所有需要帮助和关爱人群的坚强后盾,是所有破坏和-谐安定,损人利已势力的终结者,正因为有了您们,我们社会的心灵才会更加纯洁,首都北京的空气将会更加清新,天空将会更加蔚蓝。

北京财科学校真诚感谢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对于您们拥有这样出色,敬业的员工表示衷心的祝贺,对您们给我校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同时也非常感谢信报、晨报、北京晚报、竞报等新闻媒体,您们对我们无私的帮助犹如春雨般润人心田,您们高尚的职业道德,敬业的精神,无私奉献的品德,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只要有了您们社会将不会再有失意和孤莫,人们将更加坚定信念和执着。

我们相信您们将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我校,财科注册会计师学校全体师生将永远记住和感怀您们的无私关怀、关爱。

有了您们的支持,北京财科注册会计师学校将会培养更多优秀的注会、审计、经济高端人才,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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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科学校简介
简介
北京财科学校(全称:北京市大兴区财科培训学校)是由北京市大兴区教委批准成立,是一所专门从事注册会计师培训,以培养高级审计、会计人才为宗旨的专业教育机构。

北京财科学校实行名师与专职老师相结合“全日制、封闭式、超长线” 的特色教学模式,学校开办以来历年注考通过率位居国内榜首平均达60%以上,不断攀升的通过率验证了财科教学模式的独特和成功。

聘请全国著名专家、名师加盟财科,他们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和雄厚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得到了全体学员的高度赞赏和认可。

在区教委、民政局、财政局、中注协、北注协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经过十年的不断发展,无论是硬件设施、管理内涵还是教学质量都得到了质的飞跃,学校已成为国内首家拥有可同时容纳1000人学习和生活,自建现代化校舍的注册会计师教育机构。

为社会输送数千名财经高端人才,是注册会计师学习者的首选学校。

认识财科(Fiscal Science)
财科一词的由来
财科即财政科学(Fiscal Science)。

1956年6月,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财政部要加强财政经济问题研究的指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财科”一词也由此诞生。

主要任务是:紧密结合我国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围绕国家财政中心工作,从事财经理论和政策研究,探讨客观经济规律,为国家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为制定正确的财政方针政策和提高财政工作管理水平服务。

研究方向和重点包括: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财政基础理论;收入分配;财政体制;政府预算;国家税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资本
市场;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政府会计;会计电算化;企业财务;审计理论与实务;投资;财政风险;社会保障;国债;国库管理;农村财政;城市财政;地方财政;区域财政;外国财经;财政史等。

“财科”的定义、涉及的领域、所具有的权威性都非常符合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理念,故学校在正式成立时采用了“财科”一词。

北京财科学校发展历程
◇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CPA)全国统一考试第一次施行。

◇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CPA)法》颁布实施。

◇1997年:
财科培训项目计划开始酝酿。

◇2001年:
财科培训项目筹备委员会在经过长期的市场调研,掌握了第一手宝贵资料,正式宣告成立。

◇2002年:
财科培训总部与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星光集团,北京聚仲仁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财科会计有限公司共同推出国内第一个“注册会计师(CPA)长线业余辅导班”。

学校取名为“财科教育园”。

◇2003年:
注册会计师(CPA)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人数历史上最多的一年,财科总结了其他培训模式的不利之处,结合国内考试特点,正式推出国内第一家“长线脱产封闭”培训模式的注册会计师(CPA)辅导班。

地址选在了北京军区——八大处。

在开学典礼上,中国注册会计师
(CPA)协会崔建民会长、国防科工委审计局杨德君局长,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分会主席陈建根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萧国亮教授,以及国内多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领导亲自到场祝贺。

◇2004年:
财科培训总部入驻清华大学培训基地。

◇2005年:
财科培训总部四喜临门:
1.财科决策者根据市场需求,将学校正式更名为“北京市大兴区财科培训学校”;
2.财科教学基地在北京大兴全面竣工,财科整体正式迁址;新校址地处素称“京畿古镇”的西红门,毗邻有“亚洲第一”美誉的京南明珠。

距北京天安门20分钟车程,西接京开高速公路,东靠北京南苑机场,交通十分便利。

3.迎来了参与注册会计师(CPA)培训以来辉煌的一年,平均通过率59.8%,五倍于全国通过率,单科成绩名列全国过前三甲。

4.被评为“大兴区先进民间组织”。

◇2006年:
财科培训总部受训人数比05年增长80%,学校注册会计师考试平均通过率再创新高,高达63.03%,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对财科培训给予了高度关注,在多次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之后,同财科在多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合作。

财科学校携手大兴教委和民政局,在总部阶梯教室成功举办《社会团体高级企业财务管理公益讲座》。

◇2007年:
财科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显著成绩,我校学员一人一次性通过5科,8人一次性通过4科,多人一行通过3科。

同时获得“中国最具影响力教育培训机构”,“北京市诚信自律先进单位”,民政部“援建新农村荣誉单位”等称号。

◇2008年:
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我校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平均通过率67.27%,一次性通过全科3人,一次性通过四科8人,财管、税法考出92、91高分。

2008年我校获得“中
国教育培训行业十大品牌”、“中国十佳特色教育示范校”、“优秀诚信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财会信报》对我校在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做了“打造CPA第一品牌”的专访;校长周海仙分别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韩启德、铁木耳•达瓦买提、蒋正华、王光英,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文元等领导同志亲切接见和表彰。

◇2009年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我校平均通过率75.36%,一次性通过全科3名学员,一次性通过四科42名学员。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的学员有88名,通过率再创奇迹。

学校学员已经拿到全科合格证的达60%以上。

不断攀升的通过率验证了我校教学模式的独特与成功,事实证明了财科教学模式的正确性和前瞻性。

学校获得北京教育行业“最强师资力量品牌机构”、“中华爱国先进单位”;周海仙校长获得北京教育培训行业“十大贡献人物”、全国“十大杰出人物”、“中华爱国功德人物”、“中华教育杰出人物”。

◇2010年
北京财科携手大兴民政局开展注册会计师全国高校巡讲关于财务管理,下岗职工再就业公益活动,受益人群达数十万,在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平均通过率73.2%,一次通过五科三人,一次通过四科12人。

取得注会专业阶段合格证书68名,取得注会综合阶段证书26名,作为北京大兴区全区培训机构参加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推介展示暨资源配置大会”受到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曲淑辉的表彰。

◇2011年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我校平均通过率 76.52%,一次性通过五科5名学员,一次性通过四科15名学员,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的学员有81名,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综合阶段合格证书的学员有28名。

我校学员取得财管94分、会计87分单科全国第一的优异成绩,学校被大兴区民政局评为“3A社会组织”,被大兴区教委评为
“2009-2011年度民办教育先进单位”。

从新概念到新模式直至新规范
注册会计师(CPA)考试从1991年施行以来已经举办了20次。

但是高难度,低通过率似乎成为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的必然。

财科培训总部正式成立于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考试报考人数最火爆的一年。

这也预示了财科自诞生之日起就将接受巨大的挑战和考验。

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财科培训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是:探索注册会计师(CPA)面授培训知识体系和教育架构,为注册会计师(CPA)培训行业的发展树立一根新标杆。

为此,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CPA)行业面授培训专家,吸取其他培训方式的教训,整合其他培训方式的优势。

全方位挖掘、培养、服务、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及相关行业高级人才。

在此过程中,财科率先在中国提出“长线脱产培训”概念。

很多人认为注册会计师(CPA)从它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停留在较高的“观念”或“思想”层面上。

不是把它作为一种工具而是作为一种独特身份的象征来看待,属于所谓的“精英文化”。

为了突破这种思想局限,以及满足国内对注册会计师(CPA)的需求,注册会计师(CPA)必须“大众化”,其主要历史使命是为中国经济发展服务。

所以通过注册会计师(CPA)考试也并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就是这些思想上的误区以及学习上的不规范,使得很多有抱负的人倒在起跑线上,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

财科培训的宗旨是全面挖掘、培养、服务、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人才,全方位推动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CPA)法》是注册会计师(CPA)的业务方针,也是我国企业注册会计师(CPA)人才行使职权的有效法律依据和保障。

同时也为有针对性地挖掘、培养、发展这些专业人才奠定了基础,也为我校创新思维、批量复制注册会计师(CPA)及相关高级人才的培训体系提供了最基本的素材。

注册会计师(CPA)是一种职业,是很多人可以从事的一种职业;注册会计师(CPA)考试是一门独特的考试,但其知识体系完全可以通过科学的培训方式来掌握,并通过良好的训练而走向熟练;注册会计师(CPA)人才通过科学的面授培训是可以广泛复制的。

这些新观念、新做法无疑为国内单一的注册会计师(CPA)培训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勃勃的生机。

秉持上述理念,财科培训总部在推出全新培训模式之后仍不断探索,不久这种全新培训模式便开花结果,集全新培训模式精华于一身的“魔鬼集训班”诞生,其通过率之高,令任何培训方式俯首。

正是在财科培训总部这一系列先进理念和超前行为的导引下,加之业内胆识之士和权威人士的积极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考试培训已经迎来一个全新的时代。

财科并不满足于现有的成绩,财科希望能打破人们的固有思维,认识自己,认识考试,认识注册会计师(CPA)。

财科正在努力积累经验,并愿意同有识之士分享自己的成果,使注册会计师(CPA)长线脱产培训这一全新的培训方式走向规范化,成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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