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职认定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根据鄂职改办﹝2011﹞8号、﹝2011﹞12号和市职改办《关于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1﹞18号)精神,经省、市职改办同意,现将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中小学教师,符合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相应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教师职务。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一)师德条件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2006-2010年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1、师德不良,影响较坏的(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公开或变相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的;乱办补习班或向学生推销资料、压销物品的;抹牌赌博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有涉黄行为的;不执行收费政策,向学生乱收费的等);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1年的;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考核不合格的;4、未参加“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
(二)学历、资历条件1、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②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现学历为大学本科;④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且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现学历为大学本科。
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部门:根据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精神,我公司定于近期进行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一)凡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为直接从事工程项目技术或其他相关专业的人员。
(二)外单位调入本公司的员工,在试用期满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未设试用期或试用期不足6个月的,于我公司入职满6个月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由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审核,报国机集团评审。
(四)外聘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具体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1.具有专科学历,见习期满转正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的;2.具有本科学历,见习期满转正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的;3.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 经考核合格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1.硕士学位,并从事初级(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二年(含)以上;2.双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初级(助理)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含)以上;3.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取得初级(助理)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含)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含)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含)以上。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一)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除外)的人员,应参加黑龙江省人事厅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
根据国机集团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
高级工程师需A类理工类,高级政工师、高级会计师需B类综合类。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外语: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获得者;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勘察设计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获得者;3.非外语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4.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称的;5.出版过外文专著、翻译著作的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6.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能力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
九职办〔2011〕48号2011年职称申报评审
九职办…2011‟48 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转发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区属有关单位,驻区各企业:现将《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贯彻执行。
现对我区 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二、申报时间要求全区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至9月,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按照《2011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事业单位组织申报的要求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渝人发…2008‟2号)和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文件有关规定,对符合下列情况的组织推荐申报:(一)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各单位按岗位空缺情况推荐申报(申报时单位按照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填写《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认定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各1份用于核查岗位空缺情况);(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3次以上“优秀”者(申报时提供年度考核优秀的文件、证书);(三)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且年龄在3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副高级资格者或年龄在4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正高级资格者(申报时提供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证明及身份证);(四)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申报时提供人才引进的相关证明);(五)由组织选派,参加了援外、援藏工作者(申报时提供援外、援藏审批表);(六)参加“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行动”,服务期满,考核鉴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申报条件者。
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
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职改办[2011]8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改革、创新、规范、服务”的要求,拓展职称评价领域,加大人才评价力度,积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诚信建设。
坚持条件、突出业绩、科学评价、医.学全在线提供服务人才,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一)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的人员;(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
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一)今年全省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
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按年度计算不得突破2009年申报数,医学全在线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
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省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
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此原则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执行。
各专业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
水平能力测试要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专业特点一般采用面试或笔试形式,同时鼓励和倡导各评委会探索新的方式。
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不要求组织统一测试,各校可将评教评学的情况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原则上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5.30•【字号】晋人社厅发[2011]85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5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技工学校: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规定,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全省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组织举办的技工学校中,从事技工教学、教育研究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
实行评聘分开的全民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层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1年7月15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3)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总的指导原则是以适应履行岗位职责需要为基础,突出专业水平和能力。
1、品德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专心致志于技工教学和教育研究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承担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关于起点(确认)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通知
关于起点(确认)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2011年上半年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1.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①2010年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工程技术类);②2008年毕业的大专生 (必须是统招生、工程技术类)。
③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只针对初始学历,后续学历不再进行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的确认。
2.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对象:参加全国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经济、会计、注册工程师类)。
二、提供材料要求:1、起点职务确认材料要求:①《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
审批表打印排版说明见附件二。
审批表上所在部门(单位)由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并签名、盖章;专家意见由所在项目部总工等专业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并签名。
②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四张,两张粘贴在审批表的照片粘贴处,另两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五公司”和本人姓名,轻贴于审批表第一页。
③《职工转正定级表》一份(见附件四)。
④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主要对参加工作一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忌流水账或抄书本理论。
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现工作岗位)、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施工、参与工程投标、接受培训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
⑤大专生申报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审核。
⑥评审费用50元。
2、专业技术职务确认材料要求:①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一份(见附件三),双面打印,16k纸张。
在第八项“各类材料粘贴处”,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复印件,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由主要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并签名、盖章。
②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张,粘贴在确认表的照片粘贴处。
③提交资格证书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双面)、毕业证、登记照扫描件。
④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主要对取得现资格后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忌流水账或抄书本理论。
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重庆建工集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现把《重庆建工集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申报评审工作。
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或对申报资格条件不清楚的员工,公司机关员工请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各基层单位员工请与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员联系。
由于本次申报时间紧,请大家抓紧时间准备资料按时申报,各级别申报交资料时间为: 正高、副高:2011年8月22日---25日中级、初级:2010年9月19日---23日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8月10日附: 重庆建工集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重庆建工集团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渝职改办 [2011]128号)的文件精神,为坚持评审标准,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确保2011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201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原则认真执行集团2010-2014年人才战略规划和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以用为本”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以诚信、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严格规范申报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由本人对岗申报,单位在考核基础上进行推荐。
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注意符合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的技术人员进行申报;但同时也要注重工作实绩,要积极为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对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专业技术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符合市职改办破格申报评审要求的可按照关于破格申报评审的相关文件精神,破格申报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职改办〔2011〕1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8号)精神,为了做好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二、工作任务及对象范围(一)2011年职称评审的工作任务为2010年度、2011年度两个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任务。
(二)对象范围:1、国有事企业单位、非国有单位中2010年度和2011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3、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才;4、已退休,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中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退休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对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评价标致,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三、申报条件(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基本条件1、外语(1)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外语可免试:②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⑩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1)申报职称的人员,须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培训考试,申报高级的,参加中级计算机水平培训考试,申报中、初级的,参加初级计算机水平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县以下农村基层和部分艰苦、特殊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并合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计算机: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的;同级别转评的;3、水平能力测试:凡晋升(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要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
2011年职称评审文件—陕人社发[2011]86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8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实现人才强省战略。
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职称分管管理的原则,制定了《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陕西省教育厅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国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情况下,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教师职务评审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在坚持政治标准的条件下,把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确保评审质量。
第四条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所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可划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关于开展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天工职改字[2011]2号《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评聘规定,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申报。
要具备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业绩、职称英语考试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模块数量等基本条件,不得擅自降低申报标准。
三、为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加大职称资格的审查力度,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时,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申报要求:1、各单位报送《中冶天工职称评审上报花名册》、《中冶天工初聘人员上报花名册》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申报人员个人材料:见评审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上报时审查原件。
五、时间要求:1、申报教授级高工、经济系列高级、政工系列高级、会计系列高级等参加中冶集团评审的人员材料,上报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前。
2、工程系列高、中、初级,政工系列中、初级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前。
3、各单位初聘人员的材料,上报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前。
六、其他要求:1、凡申报材料不规范、或材料不齐、或申报程序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者,公司将不予接收其材料。
2、2011年职称评审参评要求有所变动,请重新下载附件(职称表格)。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1、评审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5、综合材料;6、推荐书;7、论文评语;8、中冶天工职称评审上报花名册;9。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53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53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市直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57号)要求,现就我市2011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2011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2.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的教师资格。
3.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1号)、《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教职改字[1987]9号)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4.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5.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办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3.01•【字号】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3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根据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和2011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2011年度评审工作安排计划,切实加强宏观管理1、各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按照评审时间安排有序进行。
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按《山西省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计划》(附件一)确定的评审时间,抓紧拟订具体的年度评审安排意见,做好评审材料收受、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如遇特殊原因需调整评审时间的,须提前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
对召开评审会议条件暂不成熟的系列(专业)可视情况推迟评审,但对相关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
为确保评审结果公示、审批工作能在年内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会议须在 11 月 15 日前结束。
2、进一步加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管理。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要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授权,切实加强对所主管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管理。
对所主管各中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制订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明确申报评审的时间、条件、程序和纪律,并在评审工作开始前至少三个月下发有关用人单位,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邮编:030072,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1号楼626房间,联系电话:************、7676050)。
鹤煤组干(2011)18号-关于董正亮时奇巍杨敏等898名同志具备相应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2]
2010年度河南煤化鹤煤集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68人)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人)董正亮杜良荣二.教授级高级政工师(1人)吴智明三.高级工程师(21人)周磊陈玉明崔运生付合生贾爱书李杰陆宏喜罗友德孟全生尚建峰韦四清高勇李周荣谭桂华王永法靳力李荣旭孙清华吴振林张永玲胡法忠四.高级经济师(2人)石明合郅振宇五.高级会计师(7人)胡秀玲李江平林炽平王海燕王卫兵王旭明张金昊六.高级审计师(1人)李吉波七.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6人)主任医师(2人)闫荣香贾继珍副主任医师(7人)邢震张征乾王在恒段保亮盖素娴朱东晓苗建光主任护师(1人)冯银平副主任护师(12人)宋静杨素红张辉李俊英刘鹤红刘金凤孟翠萍吴爱萍赵静程艳青宋海凤王瑞霞主任中医师(2人)郝现军李国臣副主任药师(2人)杨劲松林丽娟八.高级讲师(3人)李鹤莲刘国勇王作伦九.高级政工师(5人)张文阁魏峰董学群张惠民李友扬附件22010年度河南煤化鹤煤集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129人)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9人)(一)经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0年12月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鹤煤公司时奇巍等9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时奇巍佟伟姬炳霞李立军李建中侯刚李晓涛程斌张少坤(二)经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鹤煤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0年12月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李春华等38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李春华潘庆臣王坤冯书杰付青霞刘东慧苏现民万学锋武钢生张志军徐新根郭庆发贾永建刘安祥姚六周于相增赵相林廖清升润自林游治宏李金洲李小武聂海军石志强贾士庆毛学景王章利周铁垒牛保柱常斌刘峰庞玉玺彭少锋徐志宗顾凤丽李元喜原志坤付少华(三)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王玉玲等2名同志具备工程系列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王玉玲张向沛二、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人)经鹤壁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0年12月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张巍同志具备记者任职资格。
关于做好2011年度乌鲁木齐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1)
关于做好2011年度乌鲁木齐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8-19 11:38:51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人事部门:根据乌鲁木齐市职改办《关于印发二○一一年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乌职改[2011]60号)文件精神,我市2011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一)职称材料申报、审核工作自2011年8月29日开始,至9月22日结束(各专业报送材料时间安排参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二)职称申报材料的整理分类和计算机录入工作由市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于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三)2011年10月24日至11月25日期间召开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四)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市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将各系列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在乌鲁木齐市人事局网站(http//)进行公示;(五)2011年12月底,完成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及评审材料清退工作(各专业评审材料清退时间安排参见附件2)。
二、推荐职称评审的材料(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级职称备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二份);(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年度)定性定量考核表》(参见附件3)。
(2008年至2010年度);(三)任现职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不少于3000字;(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业务考试成绩单原件;(五)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或新培网《培训电子证书》、(《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或经市职改办批准的《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原件;(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八)《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九)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十)任现职以来能充分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的论文、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篇数及发表情况根据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确定,原件审核后退回);(十一)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某学期听课记录本一册,教案、说课、评课(双向评课)原始材料一课时,需由学校(幼儿园)教务部门盖章确认;民族教师取得国家规定的汉语水平测试合格证;汉语语文学科教师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测试证;(十二)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的其他材料。
红头文件 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1
根据冀职改办字[2011]51 号《关于印发<2011 年度全省职 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和 xxxxxxxx 人资字[2011]7 号《关于做 好集团 2011 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1 年 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8 月 15 日之前,各二级单位完成申报高、中、初(评审) 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组卷材料准备、公 示工作。 2、8 月 20 日之前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3、8 月 22 日前报送集团审核。 4、申报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 经济师资格人员的组卷材料也严格按以上时间上报。 二、申报条件 1、2011 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严格按照省职改办 2003 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进行。 2、政工人员的申报按修订后的评审条件执行,依据为冀职 改办字[2011]27 号《关于印发<xxxx 省企业政工专业高、中、 初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文件。 3、从今年起,对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由单一的 评价办法改为考评结合。按照冀职改办字[2011]42 号《关于高 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文件规 定执行。
分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见附件 1,申报材料纸张设计
均为 A4 纸。 2、申报材料每人限一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单》,格式见
附件 2,原件另附一袋。 3、申报人须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 4、各单位需填写《2011 年申报推荐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执行,保证申报推荐结果的 公平、公正,保证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确保申报质量。 以上相关文件见公司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栏。
关于做好深圳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1〕10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2011年我市教师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10月15日;其他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9月30日。
报省属评委会参评的,除省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资格另文通知外,其余系列(专业)受理材料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9月15日。
上述受理时间不含节假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一)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rsj/szsrzhsbj/bsdt/dwbs/zyjszg/zjzhb/)。
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别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的规定。
下列人员和专业资格评审申报政策调整如下:1、为探索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今年在南山区试点设置我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南山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评审。
2、为进一步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今年在我市具有评审权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继续试行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特殊评审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创新型人才申报评审:(1)享受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近三年内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人;(3)近三年内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主要发明人;(4)深圳市科技创新奖中市长奖获得者、创新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或发明专利奖的主要获奖者;(5)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称号或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主要参与人(前3名);创新型人才可按本人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定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只须满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即可(由单位出具证明),论文可不要求公开发表,但须提交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两篇以上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含施工方案、设计方案、技改方案等)。
关于2011年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厅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建设社团:经研究,2011年建筑工程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将于10月开展,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凡以下人员可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属下列范围的人员按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申报评审。
1、凡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交流中心,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等省属人才中介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凡在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省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符合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对象在建设行业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给排水、燃气、城市路桥、工程测量)、白蚁防治、园林工程、设备安装、建筑机械、暖通、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弱电、综合布线、安防设备)、建筑材料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也可以按规定程序申报。
离、退休专业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按“多师制”原则,允许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省工作的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建设类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省高一级建设类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
若本人自愿,也可向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建设类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建设类专业技术资格。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淮教师…2011‟6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事业局、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市有关单位:根据省、市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为做好今年淮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条件1.申报范围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范围是幼儿园、小学、中学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已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2.申报评审条件(1)时间界限。
今年申报评审人员的任职年限,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表彰奖励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获奖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2)继续教育。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40学时/年;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72学时/年。
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凡在任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继续教育证书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职称部门验证的,不得申报。
(3)职称计算机。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除已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外,其他人员均需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书长期有效。
(4)学历、资历。
申报职称的人员,必须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才能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5)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在评审推荐工作中,要加强师德考核,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全面考核。
关于2011年初级(助理)工程师评审的通知1
关于2011年初级〔助理〕工程师评审的通知各单位:2011年助理工程师评审工作已于近期展开,评审条件如下: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2、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6年以上;3、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4、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请各单位把符合条件需要进行评审的人员名单以及以下资料于本月31日前上报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2、学历证书〔中专以上需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新版正反面复印〕4、照片〔一寸彩照4张,两寸彩照2张〕附:《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舜元建设〔集团〕人力资源部2011年10月20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拟定专业技术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浙江省人事厅翻印填表说明〔一〕本表供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见习期满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人事〔干部〕部门填写。
填写内容应经人事〔干部〕部门审核认可。
〔二〕一般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也可打印,但涉及签名、签意见和日期部分须用笔填写。
〔三〕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四〕“最高学历”的“毕〔肆、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到达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五〕填表一式二份,分存本人单位和本人业务考绩档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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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卫生局
关于初级职称认定的通知
各医疗防保单位:
现将2011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系统从事财会、工程、微机专业人员,不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认定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现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学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一致,经本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全国或河北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可认定“员
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中级”资格;
4、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资格。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迅速摸清符合条件人员情况,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初职认定情况登记表》,携带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务于11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人事科,待审核合格后领取相关表格,每人缴纳初级职称认定费100元。
四、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其中大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必须从本人正式参加工作以后的有效时间算起。
卫生局人事科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