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共青团工作制度1
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度(4篇)

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共青团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青年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探讨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度,为团员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促进青年员工的成长和进步。
二、工作范围和目标企业共青团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团员招募、团日活动、思想教育、志愿服务和团组织建设等方面。
团组织将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团员发展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青年员工提供一个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三、团员招募企业共青团工作的第一步是团员招募,团组织应积极宣传团组织的优势和重要性,组织团员开展入团宣誓活动。
团员招募的标准应该是年龄在18至28岁之间,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以及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意愿。
四、团日活动团日活动是企业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增强团员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团组织应制定团日活动计划,包括各类主题讲座、座谈会、读书交流会等。
团日活动应注重实效性和趣味性,以激发团员的学习和工作热情。
五、思想教育企业共青团工作不仅仅是组织活动,更重要的是提供思想教育的平台。
团组织应加强对团员的思想引导和教育,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此外,团组织还应加强对团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志愿服务作为青年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是他们应尽的社会责任。
团组织应发挥引导作用,组织团员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文化进社区、环境保护、扶贫助困等。
志愿服务活动不仅有助于提升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同时也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七、团组织建设团组织建设是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基础。
团组织应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团员权责,规范团内运行机制。
此外,团组织还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为团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指导。
共青团工作规则

附件共青团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公司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维护团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团员素质,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团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公司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共青团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委员会(简称“公司团委”),是公司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领导机构,经公司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团委的双重领导下,依据团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公司团委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为指南,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青年为本、以服务为主、以教育为先、以创新为重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结合公司青年特点,大力加强青年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团结、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为促进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公司安全、高效、诚信、和谐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第四条公司全体团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本工作规则,不断加强团的组织观念,在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要按照本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支部的工作水平。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五条公司团委是共青团在公司的基层组织,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其职责是: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建设学习型团组织。
2.贯彻执行党政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决策,紧紧围绕公司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在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各项服务建设工作中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共青团各项规章制度

共青团各项规章制度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青年群团组织,为广大青年人提供了一个团结互助、共同成长的平台。
为了规范团员行为,加强团组织建设,共青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共青团各项规章制度,并分析其在团组织工作中的作用。
一、团员义务1.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团员应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团员大会、小组会议、志愿服务等,通过互动交流和实践活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团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团员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
团组织应提供学习资源和平台,如组织团课、开展读书分享会等,帮助团员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3.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团员应该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
在日常生活中,团员要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重他人,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青年。
二、团干部管理1.选拔和培养优秀团干部共青团注重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通过评优比选等方式,选出具有良好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的优秀团干部。
同时,组织开展培训班和实践锻炼,提高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加强对团干部的监督管理团干部作为团组织的重要骨干,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干部的日常工作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同时,要注重对团干部的思想引导和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团组织建设1.加强团组织的组织力量共青团要加强团组织的基层建设,注重团支部的发展和建设。
要深入推进团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团干部会议和团支部会议,加强团组织内部的交流与合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组织活动共青团要注重开展各类团组织活动,满足团员的实际需求。
可以组织举办学习讲座、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营造积极向上的团组织氛围,增强团员归属感和自豪感。
3.建立健全的团组织网络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共青团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手段,建立健全的团组织网络。
单位团工作制度

单位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团组织建设,规范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团组织是团的工作的基本单位,应当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团员青年喜爱、有益于单位发展的活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青年。
第三条单位团组织应当坚持以团员为本,注重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团员青年的成长发展,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单位团组织一般设立团支部、团委两级组织。
团员人数较多或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团总支。
第五条团支部是团组织的基层单位,负责团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第六条团委是团支部的上级组织,负责对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团委应当设立团委委员会,由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三、工作职责第七条团支部工作职责:(一)组织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组织开展团员青年的学习、劳动、工作、文化和公益活动,促进团员青年全面发展;(三)负责团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团员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工作;(四)协助单位党组织做好青年工作,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绩;(五)及时向团委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团委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青年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单位团工作;(二)指导、监督团支部开展工作,对团支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三)负责团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培训工作;(四)协助单位党组织做好青年工作,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绩;(五)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程序第九条团支部工作程序:(一)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二)组织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三)根据单位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团员青年的学习、劳动、工作、文化和公益活动;(四)做好团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五)定期向团委报告工作,接受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共青团规章制度

共青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规范团的工作,提高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共青团组织及其成员,包括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及团员、团干部等。
第三条共青团组织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第四条共青团组织要坚持以青年为本,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关心青年成长成才,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设置与职责第五条共青团组织按照地域、单位、学校等原则设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第六条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团的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七条团干部要忠诚于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团员要履行团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努力完成团的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团的活动与工作第九条共青团组织要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生活、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各类活动,增强团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十条共青团组织要关注青年成长成才,开展青年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文化交流等活动,为青年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
第十一条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发挥青年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章团员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团员管理要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团员的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第十三条团员考核要全面、客观、公正,注重实际表现和成绩,对表现优秀的团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团员进行帮助和教育。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共青团组织所有。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共青团组织全体会议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管理体系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文件编号SHZH-T3.06.03.002.2009 版本/修改A/0 第1页共8 页1 目的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提高公司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2 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团员发展、团员教育评议、组织关系转接、超龄离团、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推优入党、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创先争优”等活动。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团组织。
3职责3.1团委负责制、修订《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2团委负责指导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开展团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3.3各级团组织负责按要求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团组织建设工作。
4 工作程序4.1 团员发展工作4.1.1 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4.1.1.1团组织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他们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4.1.1.2团组织要指定一至二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4.1.1.3 团组织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引导,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掌握团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
4.1.1.4团组织要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团的工作。
动员和带领入团积极分子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4.1.1.5团支部要及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一般经过三个月到半年时间的培养教育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和团内外群众的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本职岗位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考察,并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
共青团工作制度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是1950年5月4日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颁发。
团旗颜色为红色,左上角缀一黄色五角星,黄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形圈。
红色的旗面象征革命的胜利,旗面左上角的黄色五角星以及黄色圆形圈,象征着中国青年一代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
团旗为长方形。
长与高之比为3:2,通用尺寸有以下3种:(1)长280厘米,高192厘米;(2)长192厘米,高128厘米;(3)长96厘米,高64厘米。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团徽涂色为金红二色。
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五个字为金色。
红为正红(徽章则用珐琅烧制成靠地红色),金为大赤金。
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徽徽章的直径为2厘米。
【共青团工作制度】基层团委工作制度(一)基层团委班子分工负责制。
基层团委班子要根据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分工负责制度。
(二)团委例会制度。
基层团委班子应定期召开团委会,布置总结团委工作,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基层团委要明确支部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定期对支部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惩。
(四)团员证管理制度。
根据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单位团员证管理细则,明确团委、支部在团员管理工作中各自应负的责任,搞好本单位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五)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规定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时间、步骤和方法,对团支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提出要求。
(六)团课制度。
制定团课计划,明确团课的内容、时间、形式及授课人员,对团员参加团课学习提出要求,保证团课质量。
(七)团干部培训制度。
根据基础级培训的要求,规定不同单位或行业团支部的干部培训内容、时间、方法和目标。
(八)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根据党委要求,规定推优工作程序,制定推优工作计划,明确团委和团支部在推优工作中的职责,保证推优工作质量。
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
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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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任务第一条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二条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和后备军,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第三条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第四条加强团的自身建设(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2)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3)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第五条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六条在青年员工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七条岗位责任制。
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分工负责制。
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第九条实行制度管理,《工程建设公司共青团工作制度》是团内管理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章团员发展制度第十条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第十一条团员发展一般每年5月份进行一次。
第十二条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1)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了入团申请书的有志青年。
(3)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了解团的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谦虚,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综合素质较好,生产和工作中有朝气、有活力。
第十三条接收团员的组织程序(1)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可由团支部指派或本人约请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的两名团员做其入团培养人和介绍人。
(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向团支部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团支部委员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团内外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并在参考工作技能和激情、平常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4)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材料及团支部讨论意见报公司团委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入团申请、思想汇报、工作表现、评优情况等,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向团支部反馈。
(5)经过团委审核同意的发展对象,由入团介绍人指导其填写《入团志愿书》,汇同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公司团委审查批准。
(6)经过团委审查批准的新团员,由团委组织部备案。
所在团支部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同新团员谈话。
(7)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8)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第四章汇报制度第十四条团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公司团委每年至少向公司党委全面汇报工作二次,各团支部每月向团委和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
团内举办重要活动前后、决定重大奖惩之前,必须向相应党组织汇报,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各级汇报可采取口头汇报、会议交流、书面汇报、检查会议记录和工作手册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团员每年至少向团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可以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也可以个别谈心或书面汇报。
思想汇报内容包括自己对党、团、国家大事的看法和认识,以及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碰到的思想认识问题。
第十七条团委要认真听取各团支部和团员的汇报,及时进行分析、归纳,以便有效地制定工作计划,调整工作安排。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八条各级团组织必须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开一次会,总结前段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后段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完毕后必须有书面记录,备案存档。
第十九条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公司团员代表大会.第二十条坚持开短会、开好会,尽量少开会的原则,能个别解决的不开会,能用电话、书面、口头通知等形式解决的不开会。
第二十一条任何会议,主持人必须严肃会议制度,充分发扬民主。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第二十二条团内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不定期给予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通报表扬。
通报表扬要写简要材料.授予荣誉称号要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团委批准,还必须经团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审查同意。
授予荣誉称号要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存入团员档案或人事档案。
第二十三条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
(1)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总支审核,送公司团委审批;留团查看、开除团籍由支部大会讨论并报院团委审批。
(2)团员处分上报材料应有团支部大会通过意见,(会议时间、地点、到会情况、讨论结果)犯错误人简况(姓名、年龄、入团时间、现任职务)和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及犯错误人书面检讨一份,连同处分材料装入档案。
(3)处分决定做出以后,如本人不服,可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诉,并享有要求有关组织答复的权利。
若受处分人无理取闹,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的,经批评教育仍无效,则应及时把处分决定和本人意见一起报公司团委,经调查核实后,加重处分。
(4)处分时间,从上一级团组织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留团查看处分,在查看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与一般团员相同,查看期间可根据本人表现来决定延长查看日期或提前恢复团员权利。
第二十五条改变或撤消对团员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做出书面决定公司团委批准。
第七章团委岗位职责第二十六条团委书记职责(1)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及时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年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经团委会充分讨论后,制定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
(2)定期召开团委办公会议和团支部书记会议,讨论团的工作。
(3)加强团委班子的团结,搞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团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与生活,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进行经验交流,努力提高团干队伍素质。
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独创性,努力提高他们的各方面的素质,为他们的成长铺路搭桥。
(5)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经常督促和帮助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6)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团的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7)开展调查工作,熟悉团情,掌握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8)负责团内经费的审批。
第二十七条团委干事职责(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和日常事务,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深入到青年员工当中,及时收集和反映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团委书记汇报。
(3)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大型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4)负责团费的收缴,团员关系的接转和团员证注册工作。
(5)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进行有意义的活动。
第八章团支部工作第二十八条团支部在公司团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团支部要领会、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经常向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第二十九条团支部工作范围(1)配合部门负责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2)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
(4)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5)鼓励团员积极要求入党,不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员积极分子的要求和情况,协助团委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第三十条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1)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式任务教育。
(2)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
(3)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团的工作任务情况。
(4)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5)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第三十一条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可采取上团课、报告会、民主生活会、演讲、讲座、参观访问、联谊活动、竞赛等形式。
第三十二条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召开一次。
团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对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考核。
第九章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第三十三条月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
其中特色工作占30分,重点工作占25分,宣传工作占20分,青工工作、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占15分,团干部考核占10分。
第三十四条季度工作考核调研,采用百分制。
每季度公司团委参与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到基层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
第三十五条年终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
内容包括公司党群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体系中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分值计算为:月考核平均分值(60%)+季度考核平均分值(10%)+年终考核分值(30%)。
第三十七条全年考核结果为评选(出席)集团公司“优秀青工小组”的直接依据。
第十章团组织活动经费审批使用第三十八条经费数额:每年年初由公司财务部和公司团委按各单位在册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核定个单位的团组织活动经费,各单位的青工数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数字为准。
第三十九条经费使用及管理:(1)核定的经费只能用于各单位团委在组织各类自行开展的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用于各类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对各类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费用仍按金集财发[2003]18号文件执行。
(2)团委活动经费支出由集团公司团委、财务部共同管理控制,各单位在开展各类活动时,必须先填报《集团公司共青团系统开展活动费用支出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公司团委、集团公司团委、财务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由公司财务科进行支出。
各单位全年累计支出的活动费用总额不得突破公司按青工人数核定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