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人事考试计划通知
江苏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职位表
江苏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职位表江苏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职位表(公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职位表于11月3日发布,本次招录共提供了9470个录用计划。
其中,苏州的招录人数最多,其次是南京。
江苏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职位表11月3日,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职位表出炉。
本次招录网络报名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13日,想要报考的考生要抓紧时间筛选出自己心仪的职位了。
本次招录江苏共拿出了9470个录用计划,招录人数最多的是苏州,其次是南京。
梳理职位表发现,近九成的职位本科学历可报,并向应届生敞开大门。
苏州招录人数最多,南京、盐城位列前三了解到,2024年度江苏省共编制了9470个录用计划,比去年增加198人。
其中,省级机关90个,市级机关1514个,县级机关5770个,乡镇(街道)机关1738个,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直属机构358个。
具体到各个设区市来看,苏州招录人数最多,共招录1018人,也是唯一一个招录人数上千的城市。
南京招录969人,紧随其后;盐城招录864人,排在第三位。
记者注意到,与去年相比,各地涨跌不一。
连云港招录723人,以87人的涨幅列居榜首;常州招录416人,比去年减少了148人;总体来看江苏省考招录比较平稳。
本科生占主力,多数岗位不限工作经历从职位表上看,主力军依旧是“本科生”,2024江苏省考要求学历起点为本科(含本科)的职位有5896个,占总职位数的88.3%,略高于去年同期比例。
大专、高中学历的报考者也有机会。
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在报考条件中明确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此外,从职位表中的要求来看,不限工作经历的招录计划及职位数占多数,9385个招录计划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占到总数的99%左右,不限制工作经历也意味着向应届毕业生敞开大门,对正在求职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是利好消息。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9.29•【字号】苏人社发〔2013〕326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6号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09月29日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 号)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就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范围和对象1 、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上级任命人员和涉密岗位人员如何界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招聘办法》)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其中,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系指中央和我省文件明确需要安置的人员;上级任命人员,系指上级任命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人员;涉密岗位,系指事业单位中经设区市或省直管县(以下统称“设区市”)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经岗位设置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的岗位。
2 、《招聘办法》规定的“面向社会”如何理解?公开招聘的“面向社会”,主要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招聘公告必须向社会发布,使公众知晓招聘信息;二是应聘对象不受单位、部门、行业等限制,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公开招聘人员素质,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本省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单位。
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采取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在编制和招聘计划内,并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第五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第六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制定、核准备案、考试指导和监督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
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须在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事业单位可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临时机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此项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条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2.04.21•【字号】苏人社函〔2022〕139号•【施行日期】2022.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民政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
省民政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师考试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京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京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宁事招公告〔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南京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2020〕1号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市、区部分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公开招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党建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各区相关部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南京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南京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2020江苏省考盐城市市考职位表
533 区人民法院
县
090200
盐城市 亭湖区
533 区人民法院
县
090200
盐城市 亭湖区
533 区人民法院
县
090200
盐城市 亭湖区
533 区人民法院
县
090200
盐城市 亭湖区
010 区司法局
县
090200
盐城市 亭湖区
011 区财政局
县
090200
盐城市 亭湖区
014
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县
802 盐东镇机关
乡 镇
090200
盐城市 亭湖区
802 盐东镇机关
职位 代码
职位名称
01 司法警察
职位简介
法警工作
02 司法警察 03 工作人员 70 法官助理
法警工作
信息系统维护 管理工作
协助执行工作
71 法官助理 协助执行工作
01
基层司法所 工作人员
基层司法工作
01 工作人员 财务工作
01 工作人员
波传播与天
A
3
1
本科及以上
线、电磁场 与微波技术 、通信与信
野外工作环境需搬运仪器设 备,适合男性
息系统、信
号与信息处 理、电子与
通信工程
A 3 1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取得相应学位
A 3 1 本科及以上 经济类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大学英语 四级考试证书
第2页
隶属 地区 关系 代码
地区 单位 名称 代码
A 3 1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取得相应学位
B 3 1 本科及以上 公共卫生类 取得相应学位
C 3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C 3 1 本科及以上 经济类 C 3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度人事考试工作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度人事
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7]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7.01.03
【实施日期】2017.0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7〕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7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江苏省2017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3日附件
江苏省2017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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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30 5月20日-6月19日 5月17日-6月23日 5月20日-6月14日 6月1日-6月15日 日 6月25日-7月15 11月5日 5月20日-7月20日 6月14日-9月2日 6月20日-7月19日 日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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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网上报名时间
4月19日-5月5日 3月31日-5月9日 4月19日-5月5日
镇江
泰州
宿迁
4月20日至5月13 4月25日-5月18 4月24日-5月15日 日 日 4月20日至5月13 4月16日-5月16 4月24日-5月15日 4月1日-4月15日 日 日 4月25日-5月10 4月20日至5月13 4月28日-5月18 4月25日-5月29日 日 日 日 4月25日-5月10 4月20日至5月13 4月28日-5月18 4月25日-5月29日 日 日 日 4月25日-5月10 4月20日至5月13 4月25日-5月18 4月24日-5月15日 日 日 日 4月25日-5月10 4月20日至5月13 4月25日-5月10 4月24日-5月15日 日 日 日 4月27日至5月20 4月28日-5月27 5月3日-5月18日 4月25日-5月22日 日 日 5月18日-6月10 5月23日-6月7日 5月20日-6月15日 5月20日-6月10日 日 4月25日-5月10 4月20日至5月13 4月25日-5月10 4月24日-5月15日 日 日 日
5月17日-31日 5月17日-31日
无报名 无报名 无报名 无报名
5月20日-6月16日 5月20日-6月14日 6月1日-6月15日 4月11日-5月12日 4月19日-5月16日 4月29日-5月13 日
5月20日-6月20日 5月20日-6月13日 5月20日-6月7日 5月17日-6月23日 5月20日-6月14日 5月17日-5月31 日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0(000)021
【摘要】<正>苏发[2010]10号2010年8月26日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才规划纲要》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制定实施《人才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
【总页数】14页(P5-1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64.2
【相关文献】
1.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J], ;;
2.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J], ;;
3.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J], ;;
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J], ;
5.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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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0年5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20年5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现就2020年5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一、关于年龄、年限等报考资格条件时限及其计算问题(一)年龄计算以报名日期计算。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28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出生。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年限计算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如:岗位要求“具有二年及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二年。
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俭学等时间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其他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
除上述情形外,招聘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需在2020年6月1日及以前具备。
二、关于学历问题(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2020江苏苏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892人】
【导语】202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作即将拉开帷幕,为了让考⽣及时获悉相关事宜,今天为您精⼼整理了2020江苏苏州市考试录⽤公务员公告,供各位考⽣的查阅,更多公务员考试⽅⾯的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根据《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公务员⼯作实施⽅案》,2020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及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开考试录⽤公务员(参公⼈员)892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161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公)531名,乡镇(街道)机关194名,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机构6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考录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政、政协、监察、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
⼆、报考条件和招录对象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29⽇⾄2001年11⽉4⽇期间出⽣);全⽇制普通⾼校硕⼠及以上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在职)以其研究⽣学历(专业)报考的、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40周岁(1978年10⽉29⽇以后出⽣);报考⼈民警察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放宽⾄⼤专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6.具备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和⼼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作能⼒; 8.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0年考试录⽤公务员(⼈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公务员(⼈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员还须具备《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以相应研究⽣学历(专业)报考的全⽇制普通⾼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不受⽣源地限制;取得硕⼠及以上学位以研究⽣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员不受户籍限制; 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制普通⾼校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不受⽣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制普通⾼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限苏州⽣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员限苏州户籍; 以⼤专学历报考的⼈员限苏州户籍; 职位对户籍(⽣源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2.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员(如:夫妻分居两地、⽗母⾝边⽆⼦⼥、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母户籍(军⼈服役部队驻地)所在市(含各区)、县市的职位; 13.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8、2019年全⽇制普通⾼等院校苏州⽣源的毕业⽣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员⾝份报考; 14.从全⽇制普通⾼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伍,且于2019年从中国⼈民解放军、中国⼈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的⼠兵,可按全⽇制普通⾼校2020年应届毕业⽣⾝份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2019年1⽉1⽇⾄报名前取得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学历认证的⼈员,可按全⽇制普通⾼校2020年应届毕业⽣⾝份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15.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学历户籍(⽣源地)政策,按照《江苏省司法⾏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公务员(⼈民警察)简章》执⾏; 16.定向招录残疾⼈的职位(职位代码80~82),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代《中华⼈民共和国残疾⼈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员; 定向招录⼤学⽣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录对象为:我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我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社部门选聘⼤学⽣村官; 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录对象为:经我省项⽬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扶计划”志愿者;报名时已在村(社区)服务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我省及我市选聘⼤学⽣村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源⾼校毕业⽣退役⼠兵; 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作满5年、任现职2年以上且⼯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原为⼤学⽣村官的,须脱离村官⾝份2年以上); 17.经我省项⽬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职位; 我省选聘的省聘⼤学⽣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职位; 18.下列⼈员不得报考:2017年1⽉1⽇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作⼈员录⽤审批(备案)⼿续的⼈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员)、现役军⼈、在读的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作⼈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员、被开除公职的⼈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为的⼈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员; 报考⼈员不得报考录⽤后即构成《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江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10月考试日程表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10月考试日程表
说明:1.部分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了不考外语的换考课程,为避免外语课程和其换考课程重复报考,请应考者详细查看各专业考试计划后选择报考。
2.部分专业考试计划中安排了“实践”、“含实践”课程、专业综合技能考核或毕业论文(设计),请考生于每次报名期间到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核时间和办法,并按照要求报考。
3.“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全省不统一组织考试。
考生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两个部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07•【字号】苏人社函〔2020〕139号•【施行日期】2020.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39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76)和《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苏人社发〔2020〕6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通知如下:一、考评范围(一)高级技师: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
机电类: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
农业类:农艺、水产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
卫生健康类:药剂、卫生防疫。
地矿类:地质勘察。
测绘类:测绘员。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二)技师: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航闸技术、航标工、潜水员、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
农业类:农艺、动物养殖、水产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体育场地工。
卫生健康类:药剂、护理保健、卫生防疫。
民政类:殡葬服务。
地矿类:地质勘查。
测绘类:测绘员。
市场监管类: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公开招聘人员素质,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 6 号令)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 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本省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单位。
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采取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在编制和招聘计划,并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第五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第六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制定、核准备案、考试指导和监督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
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须在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事业单位可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临时机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此项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条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
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以及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省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测试目标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按照确定的招聘计划,针对各类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通过测试应试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二、考试科目和测试方式(一)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二)测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范围和测试内容(一)考试范围管理类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为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为综合知识、基本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二)测试内容1.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基本能力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3.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程度和实际应用能力。
①法律类岗位:法律的基本理论,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计算机类岗位:计算机软硬件、操作系统、程序设计、常用办公软件的相关知识,多媒体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的基本原理及关键技术,关系数据库的基本概念及应用,软件工程的基本概念、软件分析和设计的基本方法,计算机网络的概念、理论和相关应用等。
③英语类岗位:掌握一定量的通用词和短语,具备基本的语法知识和运用能力,具有综合应用英语语言知识和基本阅读技能来理解书面材料的能力,具备将难度适中的英语书面材料译成汉语、汉语书面材料译成英语的能力。
2020年江苏南通市拟录用公务员公示(三)
【导语】202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已进⼊公⽰阶段,为了让考⽣及时获悉相关事宜,今天⽆忧考为您精⼼整理了2020年江苏南通市拟录⽤公务员公⽰(三),供各位考⽣的查阅,更多公务员考试⽅⾯的资讯,请关注⽆忧考的更新。
根据《南通市2020年考试录⽤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体检、考察(政审)程序,确定了4名拟录⽤⼈员,现予以公⽰。
(具体录⽤⼈员详见/)
公⽰时间:2020年8⽉26⽇~9⽉2⽇
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公务员局;0513-********
南通市纪委监委;0513-********
【公⽰】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上报拟录⽤⼈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在省政府门户和省公务员局上进⾏公⽰,公⽰期7天。
【录⽤】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通知书》。
考⽣⼀经录⽤,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续并报到上班。
报到时,新录⽤公务员的⾝份证、准考证、录⽤通知书所载照⽚必须和本⼈⼀致。
新录⽤⼈员凭《录⽤通知书》办理⾏政、⼯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续。
⽆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
本次新录⽤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
江苏省考公务员时间2024公布
江苏省考公务员时间2024公布江苏省考公务员时间2024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5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6日16:00。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
2024江苏省考公务员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报名时,报考者通过报名网站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报考者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024江苏省考公务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2)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3)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4)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报考者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7.08•【字号】扬人社函〔2020〕76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扬州考区组织分工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具体考务、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扬州考区报名工作安排报考人员须按照省人社厅苏人社函〔2020〕137号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要纸质收费票据的,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凭准考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领取。
三、扬州考区考务联系电话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政策咨询)*************易宝支付(缴费咨询) 4001500800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7月8日。
2020江苏盐城阜宁县现代服务中等专业学校、阜宁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导语】2020江苏盐城⾩宁县现代服务中等专业学校、⾩宁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7⽉31⽇-8⽉4⽇,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就⾩宁县现代服务中等专业学校、⾩宁中等专业学校(全额拨款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宁县现代服务中等专业学校、⾩宁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化课教师3名,专业课教师6名,财会⼈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专业、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等详见《⾩宁县现代服务中等专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宁中等专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端正; 3.全⽇制普通⾼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1⽇以后出⽣); 4.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根据⼈⼒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以⾼校应届毕业⽣⾝份报考可实⾏“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对于⾼校毕业的往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如果有⾯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和普通话证书,视为符合报名条件; 5.财会⼈员必须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 6.取得祖国⼤陆全⽇制普通⾼校学历的台湾学⽣和取得祖国⼤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社发[2012]418号⽂件的有关规定执⾏; 7.⾝⼼健康;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普通⾼校在读⾮应届毕业⽣;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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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人事考试计划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8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江苏省2018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苏省2018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1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4、15日
2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4月21、22日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5、6、12、13日
二级
5月5、6日
4
护士执业资格
5月5-7日
5
会计(初级)
5月12-20日
6
监理工程师
5月19、20日
7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8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9
卫生(初级、中级)
5月26、27日、
6月2、3日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5月26、27日
11
省二级建造师
6月2、3日
12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6月2、3日
13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6月9、10日
14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15
注册计量师(一级)
6月23、24日
16
土地登记代理人
17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月8、9日
18
注册设备监理师
19
注册测绘师
20
会计(中级、高级)
21
建造师(一级)
9月15、16日
22
资产评估师
23
出版(初级、中级)
10月13日
24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14日
25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26
拍卖师(纸笔作答)
27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28
通信(初级、中级)
10月20日
29
注册城乡规划师
10月20、21日
30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31
勘察设计行业
注册土木
工程师
岩土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
工程师
一级
二级
10月21日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21日
33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34
造价工程师(中级)
10月27、28日
35
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渔业船舶)36
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
37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10月27、28日
38
经济(初级、中级)
11月3、4日
39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40
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
11月10、11日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42
税务师
43
拍卖师(实际操作)
11月17、18日
44
招标师(收尾考试)
45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考区自行确定考试时间,与职称评审不挂钩,考生自愿选择。
46
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
47
专业技术人员英语计算机化培训考核
48
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上半年
49
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调笔试
上半年
50
选拔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笔试
上半年
51
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
上半年
(下半年是否组织,根据单位需求情况再定)52
省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三支一扶”计划笔试上半年
53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下半年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