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66(35)kV互感器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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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1.1 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1.1.1 加强变压器选型、订货、验收及投运的全过程管理。

应选择具有良好运行业绩和成熟制造经验生产厂家的产品。

240MVA及以下容量变压器应选用通过突发短路试验验证的产品;500kV变压器和240MVA以上容量变压器,制造厂应提供同类产品突发短路试验报告或抗短路能力计算报告,计算报告应有相关理论和模型试验的技术支持。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都应进行抗震计算。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应赴厂监造和验收,按变压器赴厂监造关键控制点的要求进行监造,监造验收工作结束后,赴厂人员应提交监造报告,并作为设备原始资料存档。

1.1.2 全电缆线路不应采用重合闸,对于含电缆的混合线路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变压器连续遭受短路冲击。

1.1.3 变压器在遭受近区突发短路后,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绕组变形试验,并与原始记录比较,判断变压器无故障后,方可投运。

1.2 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1.2.1 工厂试验时应将供货的套管安装在变压器上进行试验;所有附件在出厂时均应按实际使用方式经过整体预装。

1.2.2 出厂局部放电试验测量电压为1.5Um/√3时,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高、中压端的局部放电量不大于100pC。

110kV(66kV)电压等级变压器高压侧的局部放电量不大于100pC。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强迫油循环变压器应在油泵全部开启时(除备用油泵)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1.2.3 生产厂家首次设计、新型号或有运行特殊要求的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首批次生产系列中应进行例行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承受短路能力的试验视实际情况而定)。

1.2.4 500kV及以上并联电抗器的中性点电抗器出厂试验应进行短时感应耐压试验。

1.2.5 新安装和大修后的变压器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或厂家规定进行抽真空、真空注油和热油循环,真空度、抽真空时间、注油速度及热油循环时间、温度均应达到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 (1)2规划、设计与配置 (1)3线路保护 (2)4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2)5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3)6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5)7运行与检修 (7)8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7)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4《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1.5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35千伏变电站设备事故处理预案

35千伏变电站设备事故处理预案

35千伏变电站设备事故处理预案
1. 确保安全:立即通知所有在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并确保他们的安全。

关闭变电站的各种电源和开关,并切断与变电站的外部电源连接。

2. 报警和通知:立即拨打紧急电话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如供电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等。

3. 现场控制:在事故现场设立安全警戒区,限制非关键人员的进入。

确保只有受过专业培训和有必要权限的人员才能进入事故现场。

防止火势蔓延和进一步事故发生。

4. 救援工作:立即启动救援工作,确保伤者能够得到及时医疗救治。

同时,需要将受伤人员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

5. 环境保护: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环境保护措施,如封闭泄漏物、防止毒气扩散等。

6. 事故调查: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7. 修复和恢复:在事故得到控制后,进行设备的修复和恢复工作。

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查,以确保变电站的正常运行。

8. 事故报告:根据相关规定,按时向相关部门提交事故报告。

同时,将事故处理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分享,以提高变电站的安全性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变电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体系,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变压器、互感器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3

变压器、互感器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3

变压器反事故技术措施—、预防变压器绝缘击穿事故1.防止水分及空气进入变压器1.1变压器在运输和存放时必须密封。

对于充氮或干燥空气运输的变压器、现场存放期按基建验收规范,在安装前应测定密封气体的压力及露点(压力>0.1kg ,,露点一40℃),以判断固体绝缘中的含水情况,当已知受潮时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必须严格防止变压器在安装以及运行中进水,要特别注意高于储油柜油面的部件,如套管顶部、安全气道、储油柜顶部和呼吸管道等处的密封,对这些部位应进行检漏试验。

1.2变压器本体及冷却系统各连接部位的密封性,是防止渗油、进潮的关键。

这些部位的金属部件尺寸应正确,密封面平整光洁,密封垫应采用优质耐油橡胶或其他材料,要特别注意潜油泵、油阀门等部件。

禁止使用过期失效或性能不明的胶垫。

1.3水冷却器和潜油泵在安装前应按照制造厂的安装使用说明书逐台进行检漏试验,必要时解体检查。

并列运行的冷却器,应在每台潜油泵出口加装逆止阀。

运行中的冷却器必须保证油压大于水压。

潜油泵进油阀应全部打开,出油阀调节油的流量避免形成负压。

运行中应定期监视压差继电器和压力表的指示以及出水中有无油花(每台冷却器应装有监测水中有无油花的放水阀门)。

在冬季应防止停用及备用冷却器钢管冻裂。

对冷却路的油管结合大、小修应进行检漏。

1.4安全气道应与储油柜连通或经呼吸器与大气连通,定期排放储油柜内部积水。

闲压力释放阀取代安全气道有利于提高变压器的密封性能,应逐步更换。

1.5呼吸器的油封应注意加油和维修,切实保证畅通、干燥剂应保持干燥。

1.6对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变压器应按厂家说明书规定进行真空处理和注油。

真空度、抽空时间、注油、真空范围均应达到要求。

时装有有载调压开关的油箱要同时抽真空,避免造成开关油箱渗油。

1.7变压器投入运行前要特别注意排除内部空气,如套管升高座、油管道中的死区、冷却器顶部等处都应多次排除残存气体。

强加循环变压器在安装(或检修)完毕投运前,应启动全部冷却设备将汕循环,使残留气体逸出。

互感器事故措施

互感器事故措施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预防110~500kV互感器事故措施1 加强对互感器类设备从选型、定货、验收到投运的全过程管理,重要互感器应选择具有较长、良好运行经验的互感器类型和有成熟制造经验的制造厂。

2 预防油浸式互感器事故措施2.1 选型原则2.1.1 油浸式互感器应选用带金属膨胀器微正压结构型式。

2.1.2 所选用电流互感器的动热稳定性能应满足安装地点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特别要注意一次绕组串或并联时的不同性能。

2.1.3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变压器高压侧不应装设MOA 。

2.1.4 互感器瓷套爬电距离及伞裙结构应满足安装地点污秽等级及防雨闪要求。

2.2 出厂试验要求2.2.1 110kV-500kV 互感器在出厂试验时,应按照各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逐台进行全部出厂试验,不得以抽检方式代替。

出厂试验包括高电压下的介损试验、局部放电试验、耐压试验。

2.2.1.1 对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流互感器,应要求制造厂在出厂时进行10kV 和额定电压下的介损和电容量测量。

220-500kV 电流互感器除应进行上述测量外,还应测取()U f tg =δ的关系曲线(上升和下降),同时注意相应电容量的变化。

2.2.1.2 油浸式互感器出厂时的局部放电试验的程序及标准,应严格按《电压互感器》(GB1207-1997)、《电流互感器》(GB1208-1997)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2.2 对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应要求制造厂在出厂时进行0.8U1n 、1.0U1n 、1.2U1n 及1.5U1n 的铁磁谐振试验(注:U1n 指额定一次相电压,下同)。

2.3 新安装和大修后互感器的投运2.3.1 互感器投运前应做好检查和试验,其试验结果应与出厂一致,差别较大时应分析并查明原因。

不合格的互感器不得投入运行。

2.3.1.1 对于用于计量的互感器,在交接试验时应进行误差试验。

2.3.1.2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在交接试验和投运前,应进行1.5Um/3(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或1.9Um/3(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电压下的空载电流测量,其增量不应大于出厂试验值的5%,并且工频空载电流(折算到高压侧)不大于10mA。

变压器互感器反事故措施安全措施

变压器互感器反事故措施安全措施

为提高电站变压器、互感器设备(以下简称开关设备)的运行可靠性,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变压器、互感器设备管理规定》和《变压器、互感器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条款以及事故分析和各地区、各部门的经验,提出以下反事故技术措施,电站各有关设计、基建、安装、运行、检修和试验人员均应认真执行。

公司根据运行具体情况和经验,制订适合本厂变压器、互感器设备的补充反事故技术措施。

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开关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或者试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使之熟悉和掌握所辖范围内开关设备结构性能及安装、运行、检修和试验的技术要求。

(1)变压器在运行中应防止进水受潮,套管顶部将军帽,储油柜顶部,套管升高坐及其连管等处必须良好密封。

必要时应进行检漏实验,如已发现绝缘受潮,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对大修后的变压器应按制定说明书进行真空处理和注油,其真空度抽真空时间,进油速度等均应达到要求。

(3)从储油柜补油或者带电滤油时,应先将储油柜的积水放尽,不得从变压器下部进油,防止水分。

空气或者油箱底部杂质进入变压器器身。

(4)当气体继电器发出轻瓦斯动作信号时,应即将检查气体继电器,及时取气样检验,以判明气体成份,同时取油样进行色谱分析及时查明原因并排除。

(5) 应定期检查呼吸器的硅胶是否正常,切实保证畅通。

(6) 变压器停运时间超过 6 个月,在重新投入运行前,应按预试规程要求进行有关试验。

(1)变压器更换冷却器时,必须用合格绝缘油反复冲洗油管道,冷却器,直至冲洗后的油试验合格并无异物为止。

如发现异物较多,应进一步检查处理。

(2)要防止净油器装置内的硅胶进入变压器。

应定期检查滤网和更换吸附剂。

(3)加强定期检查油流继电器指示是否正常。

检查油流继电器挡板是否损坏脱落。

(1) 检修需要更换绝缘件时,应采用符合创造厂要求,检验合格的材料和部件,并经干燥处理。

(2) 变压器运行检修时严禁蹬踩引线和绝缘支架(3) 变压器应定期检测其绝缘。

(1) 变压器过负荷运行应按照 GB/T15164-94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和DL/T572-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执行。

规范电流互感器补油操作至关重要

规范电流互感器补油操作至关重要

做好电流互感器补油操作至关重要充油电流互感器在运行维护中,由于漏油和天气冷等各种原因,需要对设备进行补油,补油操作是否规范,直接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互感器一般为电容型油纸绝缘结构,即由电容屏组成的电容芯构成,电容屏由铝箔或半导体纸制成,电缆纸连续缠绕组成屏间绝缘,电容屏主屏端部附有副屏以改善端部电场,电容芯经真空干燥处理后组装在瓷套内。

电流互感器在运行中承受着高电压,如果补油过程不规范导致杂质、水分沉积在绝缘表面或气泡积存在电容屏间等,设备内部将出现局部放电,严重时会引起绝缘击穿导致互感器爆炸事故。

如2008年4月我省某单位一台110kV互感器运行中出现金属膨胀器鼓胀变形,色谱分析发现油中氢气含量达2.4×104μL/L,总烃含量达1.3×103μL/L,内部存在低能量局部放电现象,经查该设备在基建期间由于末屏被叉车碰坏导致大量漏油,油位降到总油量的1/3左右,该缺陷经过10天后才得到处理,如果设备继续运行下去,很可能会导致爆炸事故。

再如2004年我省一台爆炸的互感器在基建过程中也存在补油操作。

因此,电力检修人员特别是基建安装人员应充分认识正确补油的重要性,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补充油必须清洁无杂质且理化试验指标(如击穿电压、微水、介损等)应符合GB/T7595-2000《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中投运前质量标准,盛装补充油的容器也必须清洁无杂质附着。

补充油的牌号、油基和添加剂类型应与设备中所充油相同。

如果补加油的补加份额大于5%,在补充油前应预先按额定的补加份额进行油泥析出试验,确认无沉淀物产生,介质损耗因数不大于已充油数值,方可进行补充油过程。

关于补充油和混油的具体规定可详细见GB/T7595-2000《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或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Q/FJG10029.2-2004《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相关条款。

(2)对于互感器生产厂家有特殊规定,应按厂家规定执行。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征求意见稿)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征求意见稿)

附件11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为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应认真贯彻《预防110(66)kV~500kV互感器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110(66)kV~500kV互感器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号)、《预防倒立式SF6电流互感器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技[2009]80号)、《预防油浸式电流互感器、套管设备故障补充措施》(国家电网生技[2009]819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防止变电站全停十六项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运检[2015]376号)、《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Q/GDW1168-2013)、《电网设备技术标准差异条款统一意见》、《国家电网公司三十项变电反事故措施》、《提升GIS运行可靠性100项措施》等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1 防止各类油浸式互感器事故11.1.1 设计阶段应注意的问题11.1.1.1 油浸式互感器应选用带金属膨胀器微正压结构。

11.1.1.2 油浸式互感器制造商应根据设备运行环境最高和最低温度核算膨胀器的容量,并应留有一定裕度。

11.1.1.3 油浸式互感器的膨胀器外罩应标注清晰耐久的最高(MAX)、最低(MIN)油位线及20℃的标准油位线,油位观察窗应选用具有耐老化、高透明度的材料。

油位指示器应采用荧光材料。

11.1.1.4 制造商应明确倒立式电流互感器的允许最大取油量。

11.1.1.5 所选用电流互感器的动热稳定性能应满足安装地点系统短路容量的远期要求,一次绕组串联时也应满足安装地点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

11.1.1.6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流互感器必须满足卧倒运输的要求。

11.1.1.7 互感器的二次接线端子应有防转动措施。

11.1.1.8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中间变压器高压侧对地不应装设氧化锌避雷器。

11.1.1.9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应选用速饱和电抗器型阻尼器,并应在出厂时进行铁磁谐振试验。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反措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反措

(三)未加装防舞装置的线路,舞动易发季 节到来时,运行部门应加强观测,并制定应 急预案。
(四)加装防舞装置的同时应考虑防微风振 动的要求,并进行必要的防振试验或现场测 试,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6.1.3 线路应避开矿场采空区等可能 引起杆塔倾斜、沉陷的地区。
6.1.3.1 设计阶段,在考虑矿区当前状况 的同时,应适当考虑矿区的发展趋势, 以避开矿场采空区。 6.1.3.2 对于可能出现倾斜、沉陷等故障 的杆塔,应采用大板基础或其它有效措 施。 6.1.3.3 对已发生倾斜的杆塔应加强监测 和改造工作。
基建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6.2.1 线路器材应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 不允许使用不合格产品。
6.2.2 塔材、金具、绝缘子、导线等材 料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妥 善加以保管,严防硌压产生宏观压痕。
6.2.3 复合绝缘子相对易于破损,在施 工中应避免损坏复合绝缘子的伞裙、 护套及端部密封,严禁人员沿复合绝 缘子上下导线。
6.3.5.2.6 严禁在距线路周围500米范围内(指 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 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线路安全, 并征得线路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 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另外在 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也必须确保线 路的安全
6.2.4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隐 蔽工程应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运 行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掩埋,否 则严禁立杆塔、放线
6.2.5 砼杆应有埋入深度标识。新建线 路在选用砼杆时,应采用在根部标有 明显埋入深度标识的、符合设计要求 的砼杆,为施工及验收工程质量提供 直观可靠的检测依据,并为提高运行 维护质量提供有效手段
6.1.2 充分考虑特殊地形、气象条件 的影响,尽量避开重冰区及易发生 导线舞动的地区,并合理选取杆塔 型式及强度。对易覆冰、风口、高 差大的地段,宜缩短耐张段长度, 同时杆塔设计应留有裕度。

电力行业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重点要求

电力行业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重点要求

电力行业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重点要求1 规划设计阶段的重点要求1.1 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发、输、变、配及重要用电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纳入电网统一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

在一次系统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避免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成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难度的增加。

1.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配置和选型,必须满足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并经相关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同意。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选型应采用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质量优良、经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3 稳控系统应在合理的电网结构和电源结构基础上规划、设计和运行,控制策略和措施应安全可靠、简单实用。

对无法采取稳定控制措施保持系统稳定的情况,应通过完善网架方案、优化运行方式、完善第三道防线方案等综合措施,共同降低并控制系统运行风险。

1.4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网络安全防护规定,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十四号令)》及《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GBT 36572)要求。

1.5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变压器、母线、高压电抗器、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等交流输变电设备的保护及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应按双重化配置。

1.6 依照双重化原则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每套保护均应含有完整的主、后备保护功能,能反应被保护设备的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并能作用于跳闸或给出信号。

1.7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含电铁牵引站及引入线路)两端均应配置双重化线路纵联保护,两套保护的通道应相互独立,优先采用纵联电流差动保护,双侧均应具备远方跳闸功能;具备条件的110(66)kV输电线路(含电铁牵引站及引入线路)宜配置纵联电流差动保护。

1.8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通讯通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传输方式,线路纵联保护应优先采用光纤通道。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纵联保护的通道(含光纤、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和供电电源等)、远方跳闸及就地判别装置(或功能)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电力安全生产法规文件与工作标准汇编部分内容

电力安全生产法规文件与工作标准汇编部分内容

《电力安全生产法规文件与工作标准汇编》部分内容注:《电力安全生产法规文件与工作标准汇编》汇集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安监局、国网、南网等部门近期颁发的、涵盖电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作业规范、设备管理、隐患排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60余个法规文件与工作标准,210页。

《电力安全生产及风险管理权威解读、专家评论与案例分析汇编》内容包括政府官员、权威安全管理专家关于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风险辨识控制与评估、设备管理、安全改进、作业规范、应急管理等热点问题的权威解读、评论及丰富的案例介绍,共百余篇,320页。

全套资料共680元,咨询电话:、。

国务院法制办《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法规审查工作的质量,现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现就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或者影响社会正常供电的安全事故,具有网络性、系统性等特点,影响面、波及面比较大,不同于一般的工矿商贸企业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同时,电力安全事故在应急处置、救援以及调查处理方面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安全,有必要专门制定电力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

电监会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

收到送审稿后,我们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分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研究机构和电力企业的意见,会同电监会对送审稿作了研究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事故影响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和社会正常供电的严重程度、造成人员伤亡的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等,征求意见稿将电力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并对每一等级事故的标准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电网十八项反措电气二次部分

电网十八项反措电气二次部分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2.1.1.5 户外汇控箱或机构箱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45W,箱 体应设置可使箱内空气流通的迷宫式通风口,并具有防腐、 防雨、防风、防潮、防尘和防小动物进入的性能。带有智能 终端、合并单元的智能控制柜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非一 体化的汇控箱与机构箱应分别设置温度、湿度控制装置。 根据2012 年版《十八项反措》12.1.1.10 修改。细化了机构 箱、汇控箱防护性能的要求。
15.1.20变电站内的故障录波器应能对站用直流系统的各母线 段(控制、保护)对地电压进行录波。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5.2.2.2 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不同蓄电池组连接的直流母线段。每套保护装置与其 相关设备(电子式互感器、合并单元、智能终端、网络设备、操作箱、跳闸线圈等)的直流电 源均应取自与同一蓄电池组相连的直流母线,避免因一组站用直流电源异常对两套保护功能同 时产生影响而导致的保护拒动。 15.2.2.3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断路器的压力闭锁继电器应双重化配置,防止其中一组操作电 源失去时,另一套保护和操作箱或智能终端无法跳闸出口。对已投入运行,只有单套压力闭锁 继电器的断路器,应结合设备运行评估情况,逐步技术改造。 为2012 年版《十八项反措》15.2.1.2。补充“每套保护装置与其相关设备(电子式互感器、合 并单元、智能终端、网络设备、操作箱、跳闸线圈等)的直流电源均 应取自与同一蓄电池组相连的直流母线,避免因一组站用直流电源异常对两套保护功能同时产 生影响而导致的保护拒动。”若两套保护装置与电子式互感器、合并单元、智能终 端、网络设备、操作箱、跳闸线圈等相关设备的直流电源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当站内一套蓄 电池直流电源异常,则两套保护均不能正常工作,违背两套保护完全独立的原则。 为新增条款。根据2015 年4 月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防止变电站全停十六项措施》6.1.4 补充 该条文。若220kV 及以上开关配置1 个压力闭锁继电器,通常此压力闭锁继电器提供1 副触点 经重动继电器为两个跳闸回路提供两副压力触点,当其中一组操作电源失去时,重动继电器失 电,串接于两个跳闸回路中的两副压力触点同时打开,两组跳闸回路被迫断开,断路器存在拒 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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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66(35)kV互感器事故措施1总则1.1为预防互感器事故发生,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1.2本措施是依据国家、行业和国际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设备现场运行和检修经验制定。

1.3本措施针对互感器在运行中容易发生的频繁性故障,提出了具体预防措施。

主要包括防渗漏、防受潮、防污闪、防震和防外力破坏等内容。

1.4本措施适用于辽宁省农电系统的66(35)kV电压等级互感器的预防事故措施。

3预防电压互感器事故措施3.1新安装和大修后电压互感器的投运3.1.1电压互感器投运前应做好检查和试验,其试验结果应与出厂值一致,差别较大时应分析并查明原因。

不合格的电压互感器不得投入运行。

3.1.2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压互感器,投运前应仔细检查密封状况。

油浸式电压互感器不应有渗漏油现象,并调整油面在相应位置,使之在最低环境温度时仍有指示。

有渗漏油问题的电压互感器不得投运。

来源:3.1.3电压互感器在投运前应注意检查各部位接地是否牢固可靠,电磁式电压互感器高压绕组的接地端(X或N)接地、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电容分压器部分的低压端子(δ或N)的接地及互感器底座的接地等,严防出现内部悬空的假接地现象。

电压互感器安装用构架则应有两处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3.1.4交接试验和投运前,针对有疑问的油浸式电压互感器应进行90℃油介质损耗因数测量、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微水含量分析;电磁式电压互感器要分别测量整体和绝缘支架的介质损耗因数。

3(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电压下的空载电流测量,其增量不应大于出厂试验值的10%。

Ö3(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或1.9Um/Ö3.1.5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在交接试验时和更换绕组后,应进行1.5Um/3.1.6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在投运前,其中间变压器应进行各绕组绝缘试验和空载试验(由于产品结构原因现场无法拆开时除外)。

3.1.7已安装好的电压互感器,若未带电运行,在投运前应按预试规程规定周期进行预试和检查,测试数据与上次试验对比应无明显差别。

3.2电压互感器检修与改造3.2.1油浸式电压互感器检修时应注意器身暴露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复装时必须真空注油。

绝缘油应经真空脱气处理。

注油工艺、真空度、抽真空时间、注油速度等应按“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规定进行。

应从电压互感器上部注油(带有专用取注油阀的除外),避免底部注油带入气泡。

3.2.3老型带隔膜式及气垫式储油柜的电压互感器,宜加装金属膨胀器进行密封改造。

密封改造前应对电压互感器进行试验,属绝缘性能有问题的老旧互感器,则退出运行不再进行改造。

现场密封改造应在晴好天气进行。

对尚未改造的电压互感器应在每年预防性试验或停电检修时,检查顶部密封状况,对老化的胶垫与隔膜应予以更换。

对隔膜上有积水的电压互感器,应对其本体和绝缘油进行有关试验,试验不合格的电压互感器应退出运行。

3.3对硅橡胶套管和加装硅橡胶伞裙的瓷套,要经常检查硅橡胶表面有无放电现象,如有应及时处理。

3.4对运行中渗漏油的电压互感器,应根据情况限期处理。

油浸式电压互感器严重漏油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容单元渗漏油的应立即停止运行。

根据电压互感器具体结构,必要时进行油样分析。

对油中含水量增大或异常升高的电压互感器要加强监视或进行油处理。

3.5应及时处理或更换已确认存在严重缺陷的电压互感器;对介质损耗因数上升或怀疑存在缺陷的电压互感器,应缩短试验周期,进行跟踪检查和分析,以查明原因。

全密封型电压互感器,当油中气体色谱分析仅H2单项超过注意值时,应跟踪分析,注意其产气速率,并综合诊断:如产气速率增长较快,应加强监视;如监测数据稳定,则属非故障性氢超标,可安排脱气处理。

当发现油中乙炔大于1µL/L时,应引起注意,必要时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分析。

来源:3.6运行中电压互感器的膨胀器异常伸长顶起上盖,表明内部故障,应立即退出运行。

当电压互感器二次电压异常变化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如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可能发生自身铁磁谐振,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可能发生内部绝缘故障等),并及时处理。

3.7为防止铁磁谐振过电压烧毁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在系统运行方式和倒闸操作中应避免用带断口电容的断路器投切带有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空母线。

当运行方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做好事故预想再进行操作。

当在操作过程中,发生电压互感器谐振时,可投入一台主变压器或一条线路于互感器所在母线,破坏谐振条件达到消除谐振。

3.8为防止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故障,应注意对电磁单元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阻尼器未接入时,互感器不得投入运行。

当互感器出现异常响声时应退出运行。

当测试电磁单元对地绝缘电阻时,应注意内接避雷器对绝缘电阻的影响。

当采用电磁单元作为电源来测量电容分压器C1和C2的电容量和介质损耗因数时,应按制造厂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控制中压端子对地电压不超过2.5kV,以保证安全。

测量C2时应防止补偿电抗器两端的限压元件损坏,对C2电容量大的产品应适当降低试验电压。

3.9积极开展电压互感器红外测温等带电监测工作,及时发现运行中互感器的缺陷,以减少事故发生。

型号规格相同的电压致热型设备,可根据其对应点温升值的差异来判断设备是否正常。

电压致热型设备的缺陷宜用允许温升或同类允许温差的判断依据确定。

一般情况下,当同类温差明显时,应考虑互感器存在内部缺陷。

4预防电流互感器事故措施4.1新安装和大修后电流互感器的投运4.1.1电流互感器投运前,应做好检查和试验,其结果应与出厂值一致,差别较大时应分析原因。

不合格的电流互感器不得投入运行。

4.1.2新安装和大修的电流互感器,投运前应仔细检查密封状况,油浸式电流互感器不应有渗漏现象,并使油面在相应位置,使之在最低环境温度下仍有油位指示。

有渗漏油问题的电流互感器不得投运。

4.1.3电流互感器在投运前应注意检查各部门接地是否牢固可靠,如电流互感器末屏应可靠接地,严防出现内部悬空的假接地现象。

4.1.4交接试验和投运前,针对有疑问的油浸式电流互感器进行90℃时油的介质损耗因数测量和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微水分析;要测查电流互感器主屏-对地;末屏-对地的介质损耗因数和电容量。

4.1.5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端子所受的机械力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的允许值。

其电气联结应接触良好,防止过热性故障。

检查膨胀器外罩等电位联结是否可靠,防止出现电位悬浮。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引线端子和末屏引出小套管应有防转动措施,以防内部引线扭断。

来源:tede4.1.6安装好的电流互感器若未带电运行,超过6个月以上时间,在投运时应按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重新试验,测试数据与上次试验对比应无明显差别。

4.2电流互感器检修与改造4.2.1 110(66)kV电流互感器,如有条件应按“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或制造厂规定进行。

4.2.2注入电流互感器中的油应经真空脱气处理,真空度及抽真空时间,注油速度等应按制造厂规定进行。

应从电流互感器上部进油,避免底部注油带入空气。

4.3对硅橡胶套管和加装硅橡胶伞裙的瓷套,要经常检查硅橡胶表面,如发现有放电现象应及时处理和更换。

4.4对运行中渗漏的电流互感器,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油浸式电流互感器有严重漏油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膨胀器渗漏及时更换膨胀器,本体渗漏应及时更换。

对于油中含水量大于10μL/L的电流互感器要加强监视或进行油处理。

4.5确认有严重缺陷的电流互感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对油中有乙炔或介质损耗因数上升和电容变化或怀疑绝缘有缺陷的电流互感器,应缩短试验周期进行跟踪分析并进行油的介质损耗因数测试,必要时进行高电压下的本体介质损耗因数和局部放电测量,查明原因。

必要时可提高局部放电测量电压。

4.6全密封电流互感器,当油中气体仅出现H2气单值超过注意值时,应跟踪分析,注意其产气速率,如产气速率增长较快,应加强监视;如监测数据稳定,则属非故障超标,可考虑将油脱气处理。

当油中乙炔超过1µL/L时应引起注意,进行全面检测和分析。

4.7运行中电流互感器的膨胀器异常,可能存在内部故障,应立即退出运行。

4.8根据电网发展情况,应在实际运行的电流比条件下,验算电流互感器动热稳定电流和额定连续热电流是否满足要求,若所在变电站短路电流超过电流互感器铭牌规定值应及时变换电流比或更换电流互感器。

对额定连续热电流有怀疑时应将二次绕组短路进行温升试验,不合要求时应更换电流互感器。

5预防SF6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事故措施5.1 SF6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的安装5.1.1安装时密封检查合格后方可对电流互感器充SF6气体至额定压力(0.39MPa~0.4MPa),放置1h后进行SF6气体微水测量和老练试验。

5.1.2老练试验程序加1.1倍设备额定相对地电流10min,然后下降至0。

施加1.0倍设备额定相对地电流5min,接着升至1.73倍额定相对地电流3min,然后下降至0。

5.1.3老练试验后应进行工频耐压,所加试验电压值为出厂试验值的90%。

5.1.4进行老练试验和工频耐压试验后必要时应进行局部放电测量。

5.1.5投运前应进行SF6气体泄漏试验和含水量测定。

5.2运行维护要求5.2.1运行中应巡视检查气体密度,互感器年漏气率应小于1%。

5.2.2若压力表偏出绿色正常压力区(表压小于0.35MPa)时,应引起注意,并及时按制造厂规定停电补充合格SF6新气(补气速度为0.1MPa/h)。

5.2.3要特别注意充气管路的除潮、干燥,以防止充气24h后检测到的气体含水量超标。

5.2.4当气压接近闭锁压力,应停止运行,检查防爆片有否微量泄漏,并通知制造厂及时处理。

5.2.5补气较多时(在小于0.2MPa补气),应进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出厂值80-90%)。

5.2.6运行中,SF6气体含水量异常增大,应尽快查明原因。

6预防互感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措施6.1互感器应卧置装车,其轴线与运输方向一致,注意防震,可垫放橡胶之类缓冲物。

6.2对SF6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在运输过程中要检查SF6气体压力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6.3运输应均速平稳,按制造厂规定限速行驶。

7预防互感器事故的故障检查程序7.1 SF6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故障跳闸后,先使用SF6分解气体快速测试装置,对互感器内气体进行检测,以确定内部有无放电。

避免带故障强送再次放电,扩大互感器损坏程度,给解体分析查找故障原因造成困难。

7.2参与解体操作的人员应注意SF6气体分解物对人身和环境的危害。

应备有防护措施。

7.3油浸式互感器故障跳闸后,应及时对互感器进行检查试验,并详细收集故障前后的运行数据,以便故障分析。

7.4对爆炸损坏的油浸式电流互感器应及时通知制造厂进行故障分析,必要时应对互感器本体解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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