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水安全生产投资额抵免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增值税进项税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增值税进项税1、用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购置固定资产(安全防护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是否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要看购入年限,2009年以后购入的进项税不进入固定资产成本。
2、企业取得劳保用品进项发票能抵扣进项税额吗劳保费支出可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意思是,企业只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才准许税前扣除,没有实际发生的,不能预提列支。
同时,必须是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所谓合理,是指必须确因工作需要,为职工配备或提供的支出,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
就是说,如果发放给其他没有劳动关系人员的劳保费或者不是出于工作需要,给其他与企业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的支出,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实际工作应注意以下两点:一、劳动保护支出坚持凭据报销,《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号)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支出不是生活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同时规定,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虽然企业出于合理经营管理目的发放的员工服装是合理的支出,但必须有相关资料证明(如内部管理制度等),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符合企业的工作性质和特点。
对工作中不需要的服装相关费用不能扣除,如某金融企业发放给员工工作时穿的西服、领带、等费用可以扣除,如果发放登山服,则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解析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解析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国先后制定了不少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引导和鼓励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按照国家经贸委1999年的定义,环保产业是以防治污染、改善环境为目的所进行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
环保产业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环保设备(产品)生产与经营,主要指水污染治理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噪音控制设备、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防护设备、环保监测分析仪器、环保药剂等的生产经营。
二是资源综合利用,指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废渣综合利用,废液(水)综合利用,废气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三是环境服务,指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管理与工程设计和施工等各种服务。
为了让广大的环保企业家了解、把握和利用好我国有关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笔者对我国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要求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展,200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二、有关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为了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的“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的任务。
2007年上半年,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10年第08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背景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享受优惠设备的投资额金额的确定就影响税额抵免的额度,因此如何确定设备的投资额就成了问题的关键。
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明确,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2009年1月1日,增值税改革,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购入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那么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是否可以作为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实务中存在不少争议。
6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函[2010]256号文对该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的核心内容通知明确了企业购入专用设备其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再作为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进项税额未抵扣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作为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消除了实务中的争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第二条规定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谈污水处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论文-财政税收论文
谈污水处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论文-财政税收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近几年,我国愈加重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在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污水处理行业有着较为突出的贡献,因此针对该行业,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负。
文章首先介绍了污水处理公司的现状,并对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分析,然后对税收政策在污水处理企业的影响做了探讨和研究,最后针对污水处理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污水处理;税收优惠;节能环保一、污水处理公司现状分析近几年,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战略,并且有效地进行了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污水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正面临着转型的重要阶段,而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也导致了污水的产生越来越严重,我国的污水产生量目前是排在世界第一位的。
污水处理行业在当前是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为了更好地巩固该行业的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许多行业标准,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加强监管,特别是污水的处理和排放问题,国家对污水水质和排放标准给予了重点关注,对于一些没有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要进行严格的惩罚。
与此同时,国家也对污水处理行业制定了很多的扶持制度。
二、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针对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增值税,另一方面是企业所得税。
这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一)关于污水处理行业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6月12日,国家税务局与财务部联合发布了财税〔2015〕78号文,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该目录中涉及污水处理行业的优惠政策有两条。
一条是关于再生水的优惠政策,如果再生水100%来自污水处理厂出水且符合《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法 测试题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一、单项选择题1. 企业购置并使实际使用于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A.20%B.10%C.70%D.90%2.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中所得来源的确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B.动产转让所得按照受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C.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D.股息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3. 某企业2011年将自行开发的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进行转让,当年取得转让收入800万元,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200万元,该项财产转让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A.8910元B.49500元C.125000元D.148500元4. 某企业2011年对通过政府向灾区捐赠自产货物一批,成本80万元,同类产品售价100万元,增值税率17%,企业当年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是5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率25%,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所得税款是()万元。
A.125B.134.25C.139.25D.1455. 某机械制造企业2011年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销售材料收入200万元,处置旧厂房取得收入50万元,转让某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3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A.21B.21.25C.30D.506. 下列项目中,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有()。
A.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B.向股东分配的利润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D.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7.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表述错误的是()。
A.境外分支机构的应税所得可以用于弥补境内亏损B.以建筑劳务为主的建筑企业取得的建筑劳务收入,在营业外收入核算C.企业因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致使少缴税款,在补缴税款的同时被加收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D.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8. 某企业2011年对通过政府向灾区捐赠自产货物一批,成本80万元,同类产品售价100万元,增值税率17%,企业当年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是5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25%,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所得税是()万元。
环保设备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申请登记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由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或季度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要求报送的资料,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备案申请后,对纳税人提交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已予登记备案或不予登记备案,经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纳税人可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纳税人发生购置专用设备税额抵免减免税项目,应填报《备案类减免税报备表》,并附送下列资料:(1)购置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情况表(2)加盖企业公章的所购置相关设备的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抵免所得税的注意事项税法规定,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不包括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综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的相关文件规定,专用设备的投资抵免除符合相关条件外,就专用设备投资额的确定而言,还应依据企业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及是否存在退税和其他相关情形进行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专属认定。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二)
问:为什么实施条例没有对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规定?
答:为了保持税收优惠政策的连续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对原依法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这些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内容较多,而且属于过渡性措施,为保证实施条例的稳定性,由国务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另行规定比较妥当,因此实施条例没有对此作具体规定。
(六)关于非居民企业的预提税所得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上述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据此明确,对上述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连载】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之二十二: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税额抵免优惠
【连载】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之二十二: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税额抵免优惠1.1优惠内容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政策一、五)上述目录,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政策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详见政策三。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详见政策四。
上述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政策五)上述当年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政策五)1.2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1.3限制条件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单选题(共50题)1、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A.10%;5B.10%;10C.5%;5D.5%;10【答案】 A2、财政支出的内容是由()确定的。
A.经济发展速度B.国内生产总值C.法律法规D.财政收入内容【答案】 C3、我国公债利率的确定,主要是以( )为基准的。
A.金融市场利率B.公司债券利率C.股票市场收益率D.银行利率【答案】 D4、下列关于彩票公益金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实行专项预算管理B.用于规定的社会公益事业C.可以用于平衡预算D.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答案】 C5、下列可以免交房产税的项目有()。
A.某市国有企业占用房产B.民政部批准的社团使用的房产C.公园内出租的餐饮部使用的房产D.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使用的房产【答案】 D6、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3B.4C.5D.6【答案】 C7、我国《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设置预备费的计算依据是()。
A.本级预算支出额B.本级预算收入额C.上级预算限制额D.下级预算上报额【答案】 A8、()是公债最基本的功能。
A.弥补财政赤字B.筹集建设资金C.调节国民收入的使用结构D.调节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答案】 A9、在发行公债时,债券利率高出市场利率较多的情况下,可采取的发行方式是()。
A.平价发行B.折价发行C.议价发行D.溢价发行【答案】 D10、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说法,错误的是()。
A.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税法规定加收的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B.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税法规定加收的滞纳金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C.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D.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答案】 B11、下列所得中应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优惠设备申报程序
为了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推动绿色生产、推广安全生产工作,鼓励企业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国家于2008年将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额的税收优惠纳入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本文分两个部分阐述该项所得税优惠的要旨,整理、分析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优惠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同时阐释如何将相关政策落实到具体的申请工作中去。
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优惠的相关立法和政策主要分为两个层次。
首先,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税[2008]115号、财税[2008]118号、财税[2008]48号、国税函[2009]255号、财税[2009]69号、国税函[2010]256号等。
以上文件规定了设备税额抵免优惠的实质性要件。
其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就山东省来说,主要包括鲁经贸循字[2009]88号、鲁经贸循函字[2009]11号、鲁经贸资字[2009]123号等,上述文件对设备抵免申请的程序性问题做出了细致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一、国家政策文件(一)企业所得税法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之一,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优惠首先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该条规定明确了以下三个问题:首先,可以抵免的设备是企业购置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其次,抵免税额的计算基础为购买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再次,按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此外,根据国税函[2009]255号的规定,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优惠属于事前备案的优惠项目,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完成备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例》第一百条对设备范围和抵免方式做了详细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深入贯彻实施和扩大实施范围,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其中对第三条涉及“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做出新的解释,能够较好地解决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的实际问题。
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范围和标准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高危行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不包括地热、温泉、矿泉水、卤盐开采矿山和河道采砂、采金船作业、小型砖瓦粘土矿等危险性较小的非煤矿山。
国家对煤炭开采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和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
建筑施工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等。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品,包括军工生产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
道路交通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根据财企〔2006〕478号文件规定:1、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2、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3、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标准逐月提取。
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管理规定沿革2004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财建[2004]119号文,要求煤矿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2006年3月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财建[2006]180号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按照年度销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2006年12月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又联合下发财企[2006]478号文,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煤炭开采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执行此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生产设备购置费的税务处理
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生产设备购置费的税务处理2009年11月27日 22:05当前,许多高危行业根据财政部和安监局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的标准计提了安全生产费用的同时,又购置了安全生产设备。
后来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
财会〔2009〕8号与财企〔2006〕478号就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处理规定完全不同。
针对不少高危行业的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不少企业购置的安全生产设备能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有不少企业和当地的税务主管部门存在一定的分歧,导致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笔者根据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生产设备购置费的税务处理进行了归纳如下。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和税务处理(一)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处理[①]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三条较好地解决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这一实际问题。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而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发布前,依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
即借记“制造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生产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上述规定重新作了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财税优惠总结(已改)
公共根底设施、环境庇护、节能节水、安然出产财税优惠政策总结一、企业所得税〔一〕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以下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二〕从事国家重点搀扶的公共根底设施工程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庇护、节能节水工程的所得;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操纵资源,出产符合国家财产政策规定的产物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庇护、节能节水、安然出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必然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搀扶的公共根底设施工程,是指公共根底设施工程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船埠、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工程。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搀扶的公共根底设施工程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工程取得第一笔出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工程,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庇护、节能节水工程,包罗公共污水措置、公共垃圾措置、沼气综合开发操纵、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工程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商国务院有关部分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庇护、节能节水工程的所得,自工程取得第一笔出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操纵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出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尺度的产物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出产产物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操纵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尺度。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题库综合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题库综合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A.10%;5B.10%;10C.5%;5D.5%;10【答案】 A2、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说法,错误的是()。
A.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四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分别为7%、5%、3%,1%B.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相同C.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均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D.外籍个人也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答案】 A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A.20%B.15%C.25%D.10%【答案】 B4、某运动员2012年受赠一栋房屋市场价值40万元,该省契税税率5%。
同年,外省某单位奖励其住宅一套,市场价值60万元,房产所在地契税税率为4%。
A.缴纳契税2万元B.不缴纳契税C.缴纳契税1.6万元D.缴纳契税1万元【答案】 A5、政策性银行资本金的主要来源渠道是()。
A.中央银行B.商业银行C.政府预算D.企业存款【答案】 C6、国内企业在境外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计算方法是()。
A.分国分项B.分国不分项C.不分国分项D.不分国不分项【答案】 B7、某国有集团2018年发生如下经济事项:8月,该集团将一价值80万元的房屋捐赠给本市孤儿院;将一批计算机捐赠给学校,上述两事项均签订书面捐赠协议。
9月,该集团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协议,金额500万元。
10月,该集团内部两个子公司之间发生了购销业务并签订了两份合同,金额均为50万元。
12月,向某私营企业销售其生产的钢板,签订销售合同,金额为100万元,2019年1月,该合同因故终止;订立产品加工意向合同1份,金额未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第三章应纳税额第七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第七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
第八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十一条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第四章税收优惠第八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江苏 2023年历年真题考试:税法历年真题汇编(共160题)
江苏 2023年历年真题考试:税法历年真题汇编(共160题)1、现行依法应当征收资源税的产品是【】(单选题)A. 洗煤B. 选煤C. 原煤D.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试题答案:C2、税收的形式特征是(单选题)A. 自愿性、无偿性.稳定性B. 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C. 广泛性、及时性、灵活性D. 广泛性、自愿性、无偿性试题答案:B3、目前我国适用复合关税的商品是【】(单选题)A. 数字照相机B. 胶卷C. 新闻纸D. 啤酒试题答案:A4、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非居民纳税人是【】(单选题)A.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同境内·所得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问满一个纳税年度C.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连续十年未居住D.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试题答案:A5、税收法足原则的内答包括(多选题)A. 课税要素法定原则B. 课税要素明确原则C. 程序合践原则D. 税收对等原则E. 税收优惠原则试题答案:A,B,C6、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为 ( )(单选题)A. 应税劳务发生地B. 应税劳务受领地C. 纳税人公司所在地D. 纳税人公司注册地试题答案:A7、依法应当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是【】(单选题)A. 交通驾驶证B. 专利证C. 教师资格证D. 导游证试题答案:B8、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其税务处理方法是【】(单选题)A. 免税B. 减按20%税率征税C. 减按15%税率征税D. 减按10%税率征税试题答案:A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多选题)A.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B. 从事非生产、经营的纳税人C. 扣缴义务人D. 纳税担保人E. 纳税代理人试题答案:A,C,D10、依据营业税立法规定,以单位收取的费用应征收营业税的是【】(单选题)A. 公安机关按规定收取的护照本费B. 法院按规定收取的诉讼费C. 家政服务公司收取的服务费D. 中华全国总工会收取的会员费试题答案:A11、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非居民纳税人是【】(单选题)A.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同境内·所得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问满一个纳税年度C.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连续十年未居住D.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试题答案:A12、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是 ( )(单选题)A. 赋税B. 债务C. 规费D. 国有企业利润试题答案:A13、根据营业税立法规定,适用幅度比例税率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是 ( )(单选题)A. 金融业B. 保险业C. 娱乐业D. 不动产业试题答案:C14、依据税法规定,应计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是 ( )(单选题)A. 国债利息收入B. 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C.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D. 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试题答案:B15、王某有一辆越野车,因到法国读博士,他在2008年1月1日与李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约定该车由李某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
一、业务描述
(一)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二)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
结转抵免。
(三)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四)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五)当年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按照上述第四款规定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七)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的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包括承租方企业以融
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上述专用设备。
凡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此项业务属事先备案事项。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00条;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048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
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及份数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年审)表》(一式三份);
2.企业2008年1月1日起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的发票复印件(一份);
3.企业购置专用设备的资金来源证明(一份);
4.以往年度专用设备投资额已抵免税款的记录复印件(一份);
5.专用设备的融资租入合同及所有权转移手续复印件
(一份)。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
五、国税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六、工作标准和重点要求
(一)受理
接收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印章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资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2.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
《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资料通知)。
3.申请的税收优惠项目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税收优惠资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申请,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并将资料传递至审核环节。
(二)审核
1.案头审核
接受受理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进行案头审核,主要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
2.实地审核
有权国税机关根据需要可进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时,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并就核查情况形成书面核查报告。
核查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核查的时间和地点、核查的内容及核查意见,核查人员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等。
(三)备案
通过审核,对符合条件准予备案的,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传递至综合服务窗口,由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备案通知),并传递给纳税人;对依法不予备案的,说明理由,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传递至综合服务窗口,由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备案通知),并传递给纳税人。
将相关资料归档。
(四)后续管理
税源管理部门每年应对纳税人税收优惠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并将调查了解情况记录在案,主要内容包括:
1.纳税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的资格条件,是否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税收优惠;
2.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报经国税机关重新审查后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若发现纳税人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从发现之日起,由县(区)国税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取消其税收优惠资格,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优惠资格取消通知),按照相关规定追征税款,并于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之日起30日内,报上一级国税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