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GDW_380.6-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采集终端运行管理规范》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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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建设标准

安徽省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建设标准

Q/AHDL安徽电力公司企业标准安徽省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建设标准2011-××-××发布2011-××-××实施安徽电力公司发布目录1总则 (4)1.1编制目的 (4)1.2 编制依据 (4)1.3 适用范围 (4)2设计 (5)2.1 设计原则 (5)2.2 发电厂、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设置原则 (5)2.2.1 统调、非统调发电厂及自备电厂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设置原则 (5)2.2.2 110kV及以上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设置原则 (5)2.2.3 35kV及以下高供高计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设置原则 (5)2.2.4 400V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设置原则 (5)2.2.5 220V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及设置原则 (6)2.3 典型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配置方案 (6)2.3.1 采集终端 (9)2.3.2 智能表 (10)2.3.3 电压互感器 (10)2.3.4 电流互感器 (10)2.3.5 组合互感器 (10)2.3.6 计量屏、柜、箱 (11)2.4 典型设计方案 (13)3施工前准备 (15)3.1 专变终端 (15)3.1.1 现场勘查 (15)3.1.2 设备、材料准备 (15)3.1.3 人员准备 (15)3.1.4 安全措施准备 (15)3.1.5 施工前期资料准备 (15)3.2 集中器/采集器 (16)3.2.1 施工前准备 (16)3.2.2 准备辅材及工具 (16)4安装施工 (16)4.1 用电信息采集屏(箱)安装要求 (16)4.1.1 通用要求 (16)4.1.2 箱内接线要求 (16)4.1.3 用电信息采集箱的安装要求 (17)4.1.4 用电信息采集屏的安装要求 (17)4.2 专变终端施工安装 (17)4.2.1 施工安装内容及步骤 (17)4.2.2 设备安装工艺要求 (18)4.2.3 施工安装安全要求 (19)4.2.4 施工安装资料要求 (19)4.2.5 典型安装范例 (19)4.3 集中器/采集器安装施工 (22)4.3.1 安装内容及步骤 (22)4.3.2 设备安装工艺要求及安装注意事项 (22)4.3.3 施工安装安全要求 (28)4.3.4 施工安装资料填写、归档 (28)5调试 (28)5.1 专变终端调试 (28)5.1.1 调试准备 (28)5.1.2 调试步骤 (28)5.1.3 调试工作要求 (29)5.1.4 调试指标要求 (29)5.1.5 调试记录、资料 (30)5.2 集中器/采集器设备调试 (30)5.2.1 调试步骤 (30)5.2.2 调试工作要求 (31)5.2.3 调试指标要求 (31)5.2.4 调试记录、资料 (31)6竣工验收 (32)6.1 专变终端竣工验收 (32)6.1.1 施工质量验收 (32)6.1.2 功能验收 (32)6.1.3 指标验收 (33)6.2 集中器/采集器竣工验收 (33)7资料归档 (33)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安徽省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电能信息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促进建设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采集器检测装置技术协议样本

采集器检测装置技术协议样本

采集器检测装置技术协议1.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电力用户电用信息采集系统采集器的研发和生产。

本技术规范未提及的技术条件采集器检测装置(FKC-101)符合《Q/GDW 373-2009》至《Q/GDW 380.6-2009》相关规程和标准规定。

2.引用标准●Q/GDW 37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Q/GDW 374-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Q/GDW 375-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Q/GDW 376-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Q/GDW 377-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Q/GDW378-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设计导则●Q/GDW 379-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DL/T 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Q/GDW 129-2005 电力负荷治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Q/GDW 130-2005 电力负荷治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JJG597-2005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JJG307-2006 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3 技术指标3.1 表位数:48表位。

3.2 工作电源:ﻩa、市电供电220V,同意偏差±10%。

b、谐波含量小于5%(电压总畸变率);c、频率50Hz,同意偏差-6%~+2%。

3.3 每表位负荷容量》10VA。

3.4 每表位通信接口:两路RS485、一路RS232。

3.5模拟电能表支持《DL/T645-1997》和《DL/T645-2007》及其备案文件。

3.6 运行环境工作温度:15℃ ~ +30℃。

ﻩ参比湿度:40% ~60%。

海拔高度:≤1000m3.7 工频耐压、电磁兼容等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8 装置平均无故障工作时刻(MTBF)≥2´103h;3.技术条件3.1 装置结构ﻩ3.1.1采集器校验装置分为一架挂表架,无程控电源柜,每架3.1.2挂表架采纳背靠背模式摆放。

(技术规范标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江苏省电力公司2010年8月目录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终端分类和类型标识代码 (3)4.1分类 (3)4.2 选用类型 (4)5 技术要求 (4)5.1 环境条件 (4)5.1.1 参比温度及参比湿度 (4)5.1.2 温湿度范围 (4)5.1.3 大气压力 (4)5.2 机械影响 (4)5.3 工作电源 (5)5.3.1 工作电源 (5)5.3.2 功率消耗 (5)5.3.3 失电告警 (5)5.3.4 时钟和数据失电保持 (5)5.3.5 抗接地故障能力 (5)5.4 可靠性指标 (5)5.5 数据传输信道 (5)5.5.1 通信信道 (5)5.5.2 通信信道接口 (5)5.5.3 通信协议 (5)5.5.4 天线 (5)5.6 外壳及其防护性能 (5)5.6.1 外形结构 (5)5.6.2 机械强度 (6)5.6.3 阻燃性能 (6)5.6.4 外壳防护性能 (6)5.6.5 接线端子 (6)5.6.6 加封印 (6)5.6.7 金属部分的防腐蚀 (6)5.6.8 接地端子 (6)5.6.9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5.7 绝缘性能要求 (6)5.7.1绝缘电阻 (6)5.7.2绝缘强度 (7)5.7.3 冲击电压 (7)5.8 电磁兼容性要求 (7)5.9 功能要求 (8)5.9.1 功能配置 (8)5.9.2数据采集 (8)5.9.3 数据管理和存储 (9)5.9.4 参数设置和查询功能 (10)5.9.5 事件记录 (11)5.9.6 本地功能 (11)5.9.7 终端维护 (11)6 材料及工艺要求 (12)6.1 线路板及元器件 (12)6.2 终端底座 (12)6.3 终端上盖 (12)6.4 端子座及接线端子 (12)6.5 封印、表壳螺丝及封印螺丝 (13)6.6 端子盖 (13)6.7 翻盖 (13)7 包装要求 (13)7.1 产品标志 (13)7.2 通信模块标识 (13)7.3 包装标志和标识 (13)8 检验规则 (14)8.1 检验分类 (14)8.2 验收检验 (14)8.2.1 项目和建议顺序 (14)8.2.2 不合格判定 (14)8.3 型式检验 (14)8.3.1 周期 (14)8.3.2 抽样 (14)8.3.3 不合格分类 (14)8.3.4 合格或不合格判定 (14)8.4 项目和顺序 (14)9 运行管理要求 (15)9.1 监督抽检 (15)9.2 周期检测 (15)9.3 故障统计分析 (15)1附录 A (16)A.1 集抄终端外观尺寸示意图 (16)A.2 端子定义 (16)A.3 状态指示 (17)A.4 通信模块要求 (17)A.4.1 无线通信模块 (17)A.4.2通讯模块指示灯 (17)A.4.3 通信模块弱电接口管脚定义 (18)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低压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江苏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低压用户用电信息集中采集的抄表终端的技术条件,是在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基础上,根据系统建设的需要,对标准的引用和进一步的补充规定及细化说明,本规定中未提及到的内容以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为准。

专变采集终端使用说明书模板

专变采集终端使用说明书模板

国网专变采集终端技术与使用说明书目录1、概述 (3)2、执行标准 (3)3、GK200技术参数 (4)3.1 型号命名 (4)3.2 供电方式 (4)3.3电源要求 (4)3.4性能指标 (4)3.5输入回路 (5)3.6输出回路 (5)3.7通道接口 (5)3.8停电运行 (6)3.9外壳与结构 (6)3.10使用环境 (6)3.11端钮盒 (6)4、GK200主要功能 (7)4.1、数据采集功能 (9)4.2数据处理功能 (9)4.3 参数设置和查询 (13)5、GK200人机交互功能 (17)5.1显示界面风格...............................................................5.2液晶使用附加说明...........................................................6、安装及接线 (18)6.1 安装准备 (18)6.2 终端安装一般要求 (18)6.3 终端接线和铺设一般要求 (18)6.4 终端安装方法 (18)1、概述GK200专变采集终端采用高性能32位的ARM微处理器、实时操作系统,具有功能强大,处理速度快,运行稳定可靠等优点。

广泛应用于大用电户、配变对用电量进行采集计算,控制和管理。

该终端设备设计制造符合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和国家电力、电子、通讯的相关标准。

具有电度量采集、远程抄表、电量计算、功率计算、需量计算、历史数据查询、远程或本地定值设置、功控、电控,购电控、遥测、遥信、负荷越限报警、通讯等功能,可以通过GPRS 网络等方式进行远程数据传输。

2、执行标准终端产品的设计符合下列国家相关标准规定: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7215.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第11部分:测量设备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DL/T 533-2007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DL/T 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98.1-2009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1部分:总则DL/T 721-2000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Q/GDW 129-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Q/GDW 130-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Q/GDW 37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Q/GDW 374.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三部分:通信单元技术规范Q/GDW 375.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Q/GDW 376.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一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Q/GDW 379.2-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第二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检验技术规范GB/T 5169.11-200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实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实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B/T 16935.1-200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GB/T 17441-1998 交流电度表符号GB/Z21192-2007 电能表外形和安装尺寸Q/GDW 205-2008 电能计量器具条码JB/T 6214-1992 仪器仪表可靠性验证试验及测定试验(指数分布)导则DL/T 597-1996 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790.31-2001 采用配电线载波的配电自动化第3 部分:配电线载波信号传输要求第1 篇:频带和输出电平DL/T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国家电力公司(2005 年)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国家电力公司(2005 年)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YD/T 1214-2002 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规范:移动台IEC 6100-6-1(1997)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通用抗扰性标准3、GK200技术参数3.1 型号命名3.2 供电方式使用三相供电,在系统故障(三相三线供电断一相电压,三相四线供电断二相电压)的条件下,终端能正常工作。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P2
目录
1 、引言
主要内容
2、前期工作 3、系统组成
4、本地信道
5、致谢
P4
5、致谢
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电力计量研究检测中 心
四川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 张嘉岷
电子邮箱:zjmuestc@
欢迎探讨,欢迎指导!
P4
谢 谢!
5、致谢
P4
5、致谢
P1
3、系统组 成
P1
3、模 系式 统探 组 讨 成
主站系统
远程信道 采集装置(数据集中器) 本地信道(采集终端或采集模块) 计量设备(电能表)
P1
3、模 系式 统探 组 讨 成
数据集中器通过本地信道接收采 集模块采集的电能表数据,并通 过远程信道将数据传输回主站。
采集模块通过RS-485总线读取 电能表数据,并通过本地信道将 数据传输到数据集中器。
2、前期工作
Q/GDW 375.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
规范:专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
Q/GDW 375.2-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
规范:集中器型式规范》
Q/GDW 375.3-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
规范:采集器型式规范》
Q/GDW 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
• 《四川省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 维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关口、非统 调电厂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强智能电表推广和用户用电信息 采集系统建设的通知》,明确了采集系统 的建设目标,建设组织模式和各单位职责 、分工界面。
目录
1 、引言
2、前期工作
主要内容
3、系统组成
4、本地信道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

用电 信息
规范 标准 通知 20 年 1 7日印发 09 2月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一 4一
I CS .2 2 00 9
Q寿 D 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 DG W 3 3一 2 0 7 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众 匕 月 匕


p w r r cr e eg d t a q i ss m o e u e e ti n ry a ur yt s l c e a c e e F n t n l c i t n u ci a seic i o p fa o
式规范:采集器型式规范》及编制说明
Q D 36120 《 / W .-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 G 7
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及编制说明
Q D 36220 《 / W .-09 电力用户用电 G 7 信息采集系统通
信协议: 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及编制说明
Q 3 -09《 W 720 电力用户用电 /D 7 G 信息采集系统安
全防护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Q W .-09《 力用户用电 /D 381 0 电 G 7 2 信息采集系统
设计导则:主站软件设计导则》及编制说明
一 2一
1. GW 8220 电力用户用电 2 Q 3 .-09《 /D 7 信息采集系统
设计导则:终端应用软件设计导则》及编制说明
1 Q W .-09《 3 / D 38320 电力用户用电 . G 7 信息采集系统
管理规范:采集终端建设管理规范》及编制说明
2. GW 0420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1 Q 3 .-09《 /D 8
管理规范:主站运行管理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及编制80421

Q/GDW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及编制80421

Q/GDW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及编制80421部门: xxx时间: xxx制作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修改ICS 29.240Q/GDW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 / GDW×××—200×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systemcommunicationprotocol b5E2RGbCAPof master station communication with data acquire terminalp1EanqFDPw200×-××-××发布200×-××-××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 术语和定义························3.2 符号和缩略语·······················4 帧结构····························4.1 参考模型·························4.2 字节格式·························4.3 帧格式··························4.4 链路传输·························4.5 物理层接口························5 报文应用及数据结构······················5.1 确认∕否认<AFN=00H)···················5.2 复位命令<AFN=01H)····················5.3 链路接口检测<AFN=02H)··················5.4 中继站命令<AFN=03H)···················5.5 设置参数<AFN=04H)····················5.6 控制命令<AFN=05H)····················5.7 身份认证及密钥协商<AFN=06H)···············5.8 请求被级联终端主动上报<AFN=08H)·············5.9 请求终端配置及信息<AFN=09H)···············5.10 查询参数<AFN=0AH)···················5.11 请求任务数据<AFN=0BH)·················5.12 请求1类数据<AFN=0CH)·················5.13 请求2类数据<AFN=0DH)·················5.14 请求3类数据<AFN=0EH)·················5.15 文件传输<AFN=0FH)···················5.16 数据转发<AFN=10H)···················附录A <规范性附录)数据格式说明················附录B <规范性附录)事件代码ERC ·················附录C <规范性附录)数据冻结密度················附录D <规范性附录)出错否认代码ERR ···············附录E <规范性附录)短信<SMS)传输接口分拆···········编制说明····························前言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

省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范文

省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范文

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运行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依据以下标准制度:Q/GDW 37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Q/GDW 378.1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设计导则:主站软件设计导则Q/GDW 380。

1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主站建设规范Q/GDW 380。

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采集设备建设管理规范Q/GDW 380。

4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主站运行管理规范Q/GDW 380。

6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采集终端运行管理规范闽电营销规〔2010〕62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质量管理办法国家电网营销〔2010〕894号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术语与定义(一)采集终端设备采集终端设备是对各信息采集点用电信息采集的设备,简称采集设备.主要包括专变终端、公变终端、集中器和采集器。

(二)主站包含用电信息采集主站及其认证系统、与主站相关的接口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省公司营销部1.全省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维护的监督与管理。

2.依据国家电网营销〔2010〕894号要求制定并实施全省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办法、技术标准与规范,并组织宣贯和实施。

3.制定和下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改造计划。

4.组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故障的调查,督促制定改进措施和实施计划.5.组织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培训工作。

- 4 -第七条省公司科技信通部负责采集系统与其它系统共用数据网络和通信信道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等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计量中心1.负责全省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的技术监督与指导工作.2.采集设备的抽检、检测及配送.3.协助省公司营销部制定采集设备改造升级,负责升级的技术方案.4.参与采集设备故障的调查和分析。

浅谈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问题

浅谈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问题

浅谈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问题作者:冯磊王涛安金鹏来源:《中国新通信》2015年第22期【摘要】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对电力营销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故其运维工作也变得日益重要。

运维工作中通常遇到三种问题:垃圾数据、参数下发和抄表数据。

此三者是用电信息采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三个方面,要取得正确完整的用电信息,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关键词】系统运维垃圾数据参数抄表一、引言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简称采集系统)是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实时监控的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计量异常监测、电能质量监测、用电分析和管理、用电信息发布、分布式能源监控、智能用电设备的信息交互等功能,与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关口电能量采集系统等相结合,共同为电力用户的用电提供服务,使得用电更加方便快捷。

本文主要讨论采集系统与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相结合,其采集流程及用电信息采集的相关的三个方面:垃圾数据、参数下发和抄表数据。

二、采集系统垃圾数据由于营销系统的数据通过相关接口没有能同步到采集系统中,造成了采集系统中的数据与营销系统中的不一致,这时我们把与营销系统中不一致的数据或是多余的数据称之为垃圾数据。

常见常见的垃圾数据的出现形式有以下有几种1.垃圾电表信息。

2.垃圾的用户信息。

3.垃圾的终端信息。

4.垃圾挂接信息。

5.一个终端多个台区。

三、参数下发在营销系统中采集流程通常会有采集终端同步调试这一步,这是为了将营销系统走流程所作出的修改同步到采集系统中,保持两个系统的档案一致。

而采集终端同步调试有时不会很顺利,有时结果会有“调试失败,参数下发失败”的情况,因此导致流程无法正常推进,参数下发的原因有很多种,如下所示:1.流程调试时,若当终端不在线,将导致参数下发失败,这需要请相关人员去现场查看终端状况,并及时处理。

2.如果终端在线,参数仍然无法下发成功的话,在“终端参数设置”中根据终端地址码查询终端信息,根据终端电能表配置参数,选中需要下发参数的用户,手动下发参数,等待其任务成功,查看任务结果,如果成功,则参数下发成功,用户在营销系统中重新同步调试即可通过调试,调试结果返回“是”;如果失败,若提示“否认报文”,这就表示终端有问题,需要去现场查看终端情况,并对终端进行维修;若提示“终端不响应”,这就表示终端无法接受主站数据,应查看“原始报文”,报文中如果出现只有“上行”或“下行”的话,说明终端有问题,应对终端进行故障排查并维修。

集中器检测装置技术协议-正式

集中器检测装置技术协议-正式

集中器检测装置技术协议1.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器检测装置(FKC-303)的订货,能够校验集中器和三相电能表。

本技术规范未提及的技术条件需符合《Q/GDW 373-2009》至《Q/GDW 380.6-2009》和《DL/T698-2010》相关规程和标准规定。

2.引用标准●Q/GDW 37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Q/GDW 374-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Q/GDW 375-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Q/GDW 376-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Q/GDW 377-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Q/GDW 378-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设计导则●Q/GDW 379-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DL/T 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Q/GDW 129-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Q/GDW 130-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DL/T698-2010.3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DL/T698-2010.4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JJG597-2005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JJG307-2006 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注:上述几个标准中的所有引用标准中的所有条款均作为本技术条件的引用,不再逐一列出。

3.技术条件集中器检验装置的生产完全符合上面引用文献中的各项国家标准和规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

装置的表位数为:16个表位(集中器)3.1性能要求3.1.1、装置精度装置精度:0.1级。

标准表精度:0.05级。

3.1.2、电压、电流档位电压档位:57.7V、100V、220V、380V。

电流档位:0.001A、0.005A、0.01A、0.05A、0.1A、0.5A、1A、2.5A、5A、10A和25A。

(技术规范标准)采集器测试装置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采集器测试装置技术规范

采集器检测装置技术协议1.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电力用户电用信息采集系统采集器的研发和生产。

本技术规范未提及的技术条件采集器检测装置(FKC-101)符合《Q/GDW 373-2009》至《Q/GDW 380.6-2009》相关规程和标准规定。

2.引用标准●Q/GDW 37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Q/GDW 374-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Q/GDW 375-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Q/GDW 376-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Q/GDW 377-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Q/GDW 378-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设计导则●Q/GDW 379-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DL/T 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Q/GDW 129-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Q/GDW 130-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JJG597-2005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JJG307-2006 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3 技术指标3.1 表位数:48表位。

3.2 工作电源:a、市电供电220V,允许偏差±10%。

b、谐波含量小于5%(电压总畸变率);c、频率50Hz,允许偏差-6%~+2%。

3.3 每表位负荷容量》10VA。

3.4 每表位通信接口:两路RS485、一路RS232。

3.5 模拟电能表支持《DL/T645-1997》和《DL/T645-2007》及其备案文件。

3.6 运行环境工作温度:15℃~ +30℃。

参比湿度:40% ~60%。

海拔高度:≤1000m3.7 工频耐压、电磁兼容等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8 装置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 103h;3.技术条件3.1 装置结构3.1.1采集器校验装置分为一架挂表架,无程控电源柜,每架48表位。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运行管理规范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运行管理规范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采集终端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电网公司二零零九年*月目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2. 职责分工 (1)2.1. 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 (1)2.2. 运行监控部门的职责 (2)2.2.1. 终端技术管理 (2)2.2.2. 终端运行管理 (2)2.3. 终端运行维护班组的职责 (2)2.3.1. 岗位职责 (2)2.3.2. 人员要求 (2)3. 运行管理内容 (2)3.1. 业务流程 (3)3.1.1. 终端巡视 (3)3.1.2. 终端检修 (3)3.1.3. 终端安装 (4)3.1.4. 终端拆除 (5)3.2. 终端运行监控 (6)3.3. 专变采集终端现场作业 (7)3.3.1. 现场巡视 (7)3.3.2. 终端安装 (7)3.3.3. 现场调试 (7)3.3.4. 终端检修 (8)3.3.5. 终端拆除 (8)3.4. 集中抄表终端现场作业 (8)3.4.1. 现场巡视 (8)3.4.2. 终端安装 (9)3.4.3. 现场调试 (9)3.4.4. 终端检修 (9)4. 文档管理 (10)4.1. 技术资料 (10)4.2. 作业手册 (10)4.3. 工作记录 (10)5. 规章制度 (10)6. 考核管理 (10)6.1. 检查与考核 (10)6.2. 考核指标 (11)6.2.1. 指标设置 (11)6.2.2. 指标说明 (11)7. 附录 (11)1. 总则1.1. 目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是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计量异常和电能质量监测、用电分析和管理等功能。

采集系统是保证电力市场运营的基础设施,是提高电网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

为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用户电能信息采集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定本规范。

QGDW 376.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补充协议)

QGDW 376.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补充协议)

E.3 事件代码要求 远程通信协议应支持的事件代码 ERC 见表 E. 4: 表 E. 4 应用层功能要求
事件代码 ERC ERC1 ERC2 ERC3 ERC14 ERC20 ERC21 ERC32 数据初始化和版本变更 参数丢失 参数变更 终端停/上电 消息认证错误 终端故障 终端与主站通信流量超门限 事件项目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新增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F38 F39 F1 09H F10 F1 F3 F4 F5 F6 F7 0AH F8 F9 F16 F36 F57 F84 F2 F3 F4 0CH F7 F8 F10 F1 0EH F2 0FH 10H F1 F1
激活终端连接主站 命令终端断开连接 终端版本信息 终端支持的通信端口配置 终端上行通信口通信参数设置 主站 IP 地址和端口 主站电话号码和短信中心号码 终端上行通信消息认证参数设置 组地址设置 终端 IP 地址和端口 终端上行通信工作方式(以太专网或虚拟专网) 终端事件记录配置设置 虚拟专网用户名、密码 终端上行通信流量门限设置 终端声音告警允许∕禁止设置 终端通信端口配置参数 终端日历时钟 终端参数状态 终端上行通信状态 终端事件计数器当前值 终端事件标志状态 终端与主站当日、月通信流量 请求重要事件 请求一般事件 文件传输方式 1 透明转发
——通信端口数量 n: 数值范围 0~31, 为 0 表示本终端仅有与系统主站通信的通信端口。 ——通信端口的端口号及信息字: � D15~D8:备用。

Q/GDW 380.3-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采集终端建设管理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 380.3-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采集终端建设管理规范》及编制说明
3 建设管理 ···················································································································· 2 3.1 建设内容 ················································································································· 2 3.2 设计 ······················································································································ 2 3.3 检验 ······················································································································ 2 3.4 施工 ······················································································································ 2
施工图包括:配网线路条形图、采集终端施工图。
3.3 检验 (1)采集终端应依据统一的检验技术规范,由计量中心进行检验。 (2)参与检验的采集终端,应具备国网公司计量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并提供
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证明材料和合格证。 (3)采集终端在到货后由网省公司计量中心进行批量抽检,地市计量中心进行全数检验。 (4)采集终端检验内容应包括结构、功能、电气性能、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特性等 (5)采集终端检验应依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与设备检测公告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与设备检测公告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与设备检测公告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设备检测公告为保证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可靠、安全运行,确保采集设备产品质量与技术性能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国家电网计量中心(下列简称“计量中心”)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设备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收样时间自2010年4月1日起,每周一接收送检样品,法定节假日休息。

收样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送样前请按照检测流程办理好有关手续。

二、样品接收单位、地点及联系人接收单位:国家电网计量中心接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中国电科院仿真大楼81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岩,************。

三、检测产品及根据标准检测产品及相应根据标准见表1。

表1 检测产品及根据标准四、检测流程1.填写检测申请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传真至************。

2.根据所填写申请表,计量中心将做好的检测合同邮寄或者E-mail给委托方,委托方将四份检测合同签字盖章后与检测申请表原件及其它证明材料一同邮寄给计量中心。

3.委托方按照检测合同将检测费汇入检测合同中所指定帐号,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

4.交纳检测费后,在指定的收样时间将样品送至计量中心,办理样品交接手续。

5.样品检测时,先进行终端与主站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协议测试通过后,再进行终端功能及性能测试。

6.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对样品的各项检测项目进行测试,并进行合格判定。

7.计量中心自收到送检样品3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试验项目,统一出具检测报告,并通知委托方领取检测报告并办理样品退还手续。

8.如检测不合格,委托方再次送检同类型样品的时间,至少为上次送样3个月以后,以保证制造单位能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产品设计优化与改进。

9.具体检测流程见下图。

五、送检样品及辅助设备要求1.送样数量:每种类型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样品送检5只;通信单元(含使用无线公网通信、光通信、以太网通信、230MHz无线专网通信、窄带电力线载波通信、宽带电力线载波通信、无线微功率通信等方式的设备、部件及模块)样品送检8只,并提供相应的辅助设备,样品数量及辅助设备要求见表2。

Q/GDW 380.1-2009《主站建设规范》

Q/GDW 380.1-2009《主站建设规范》

ICS××.××备案号:CEC ××−×××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 / GDW××8.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主站建设规范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system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master station construction2009-××-××发布2009-××-××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Q / GDW××8.1 —2009目次1 总则 ·······························································································································································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2 职责分工························································································································································2.1 国网公司 ················································································································································2.2 网省公司 ················································································································································2.3 地市公司 ················································································································································3 建设管理························································································································································3.1 建设内容 ················································································································································3.2 主站设计 ················································································································································3.3 设备管理 ················································································································································3.4 建设实施 ················································································································································4 验收 ·······························································································································································IQ / GDW××8.1 —2009II前言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4.6.2功能要求
4.6.2.1数据采集
4.6
终端能按设定的终端抄表日或定时采集时间间隔对电能表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并在主站召测时发送给主站,终端记录的电能表数据,应与所连接的电能表显示的相应数据一致。
4.
终端实时采集位置状态和其它状态信息,发生变位时应记入内存并在最近一次主站查询时向其发送该变位信号或终端主动上报。
21
总加组有功电能量曲线
终端
22
总加组无功电能量曲线
终端
23
有功功率曲线
终端
24
无功功率曲线
终端
25
总功率因数曲线
终端
26
电压曲线
终端
27
电流曲线
终端
28
正向有功总电能量曲线
终端
29
正向无功总电能量曲线
终端
30
反向有功总电能量曲线
终端
31
反向无功总电能量曲线
终端
32
正向有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电能表
33
正向无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4.6
终端能接收电能表输出的脉冲,并根据电能表脉冲常数Kp(imp/kWh或imp/kvarh)、TV变比KTV、TA变比KTA计算1min平均功率,并记录当日、当月功率最大值和出现时间。
脉冲输入累计误差应不大于1个脉冲。
功率显示至少3位有效位,功率的转换误差在±1%范围内。
4.6
终端可按使用要求选配电压、电流等模拟量采集功能,测量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等。交流模拟量采集要求应符合DL/T 698.33-200的4.5.1.4条要求。
4.4.4外形尺寸
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智能采集终端型式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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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020Q/GDW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 / GDW380.6—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第六部分:采集终端运行管理规范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Part 6:date acquire terminal operation2009-12-07发布2009-12-07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Q / GDW380.6—2009目次1总则 (1)1.1目的 (1)1.2依据 (1)1.3适用范围 (1)2职责分工 (1)2.1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 (1)2.2运行监控部门的职责 (2)2.3终端运行维护班组的职责 (2)3运行管理内容 (2)3.1业务流程 (2)3.2终端运行监控 (2)3.3专变采集终端现场作业 (3)3.4集中抄表终端现场作业 (3)4文档管理 (3)4.1技术资料 (3)4.2作业手册 (3)4.3工作记录 (3)5规章制度 (3)6考核管理 (4)6.1检查与考核 (4)6.2考核指标 (4)7附录 (4)编制说明 (11)IQ / GDW380.6—2009II前言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

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国内外采集系统建设应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充分结合通信技术、微处理器技术、制造工艺等技术的发展,全面梳理国内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

本部分是《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之一,本部分规定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运行管理相关职责及内容。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新家、周宗发、宋煜、杜新纲、葛得辉、幕福林、李显忠、李怀远、李建荣Q / GDW380.6—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第六部分:采集终端运行管理规范1总则1.1目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是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计量异常和电能质量监测、用电分析和管理等功能。

采集系统是保证电力市场运营的基础设施,是提高电网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

为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用户电能信息采集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定本部分。

1.2依据编制本部分的依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建设管理规范》《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验收管理规范》《电业安全操作规程》1.3适用范围(1)本部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系统各单位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含本地信道,以下简称采集终端)的运行管理及现场维护工作。

(2)本部分内容适用下列设备:专变采集终端、集中抄表终端(含集中器、采集器)等现场设备、本地通道(采集终端到计量装置采集通信接口)的运行维护工作内容。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设备中涉及计量装置的维护工作规范依据计量管理有关规范进行。

2职责分工2.1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1)负责制定采集终端运行管理的细则。

(2)负责审核采集系统的巡视、检修计划。

(3)负责审批采集终端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计划。

(4)负责组织采集终端的技术改造、升级工作。

(5)负责组织采集终端的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采集终端运行维护的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工作。

(7)负责对采集终端的运行情况和质量等进行监督、考核。

(8)负责组织采集终端故障的调查与分析,督促制定改进措施和实施计划。

(9)负责本区域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采集终端运行维护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安全工作情况。

2.2运行监控部门的职责2.2.1终端技术管理(1)负责制定采集终端的运行管理细则。

(2)负责编写采集终端现场作业指导书。

(3)参加采集终端故障的调查、分析、统计工作等。

(4)负责采集终端升级和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

(5)负责采集终端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工作。

2.2.2终端运行管理(1)负责采集终端的日常运行监视,分析终端设备故障信息,对各类异常情况进行协调处理。

1Q / GDW380.6—20092 (2)负责采集终端的采集质量监控、协调工作。

(3)配合现场采集终端安装、检修的调试工作。

2.3终端运行维护班组的职责(1)负责实施采集终端的巡视、故障检修、调试等日常工作,确保采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用户电能信息采集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

(2)负责实施新增用户采集终端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3)按巡视规定认真检查、巡视有关设备,发现缺陷及时处理或安排现场检修。

(4)配合主站运行人员做好运行工作。

(5)负责管理工作中使用的技术资料、设备、材料、工具及仪器仪表。

3运行管理内容根据业务要求和故障情况进行采集终端的现场巡视、检修、安装和拆除。

3.1业务流程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主要涉及现场巡视、检修、安装和拆除流程。

3.1.1终端巡视系统采集终端现场巡视分定时巡视和特殊巡视二种,定时巡视指按既定计划安排以固定周期开展的常规性现场巡检,特殊巡视指因特殊需要临时增加对采集终端进行的现场巡检。

(见附录1)(1)定期巡视定期巡视计划由地市采集系统运行维护部门按年度、月编制,内容包括:巡视日期、人员安排、巡视内容,安全措施等,经本级采集终端运行维护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2)特殊巡视在气候剧烈变化(如雷雨、大风、暴雪后)、自然灾害(地震、山洪、火灾)或其他需要时对全部或部分采集终端安排巡视。

3.1.2终端检修(1)采集终端的故障包括通信异常、采集数据异常及其它故障等,通信异常指主站系统与采集终端无法进行有效通信,即通信失败或成功率低,表现为运行主站不能有效收集采集终端采集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全部或部分数据;采集数据异常指主站系统收集回来的采集终端数据出现异常,表现为主站收集采集终端采集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采集数据的正确性不能满足要求,或者采集数据不完整存在缺漏项。

(2)采集终端检修指现场维护人员接收主站运行或其他方面传递的采集点故障信息,派工进行现场故障处理。

(见附录1)3.1.3终端安装(1)采集终端的安装指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因业扩、移址、新装及轮换等业务需求引发的安装工作。

(2)现场维护人员接收主站运行或业务传递的采集终端安装需求,制定安装工作任务单,准备安装材料,派工进行现场安装。

(见附录1)3.1.4终端拆除采集终端拆除工作指在运行维护过程中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如销户等)而进行的拆除作业,现场维护人员接收主站运行传递的采集终端拆除传票,根据拆除任务制定拆除工作任务单,派工进行现场拆除作业,并记录现场拆除信息,将拆回的采集终端入库。

(见附录1)3.2终端运行监控(1)对采集终端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类异常情况进行协调处理,汇总所辖范Q / GDW380.6—2009围各类异常信息。

(2)按照采集终端的运行情况核对采集终端的状态(如检修、故障、运行等)并及时修订。

(3)档案维护:根据流程传票,进行所辖范围内用户、采集装置档案信息的建立和维护。

配合现场调试人员进行系统信息与现场信息的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进行维护更新。

(4)参数设置:配合现场安装维护人员,进行用户采集装置参数设置和下发。

设置过程中应进行系统参数与现场参数的核对,本系统参数与其他相关业务系统参数的核对,按照一致性原则进行修改或发起传票。

(5)采集调试:配合现场安装维护人员,对用户所有接入的采集对象(抄表信息,遥信、遥控信息和其它采集对象)进行功能调试和试采集,核对采回信息与现场信息,确保完全一致。

调试的同时建立相关的调试记录。

(6)故障处理:经过对系统各异常事件的分析判断,发现各类采集故障,并做好记录和分类处理。

对于采集装置参数异常等非现场故障,应通过参数核对,参数维护等手段进行故障处理。

对于现场类故障,应利用系统功能发起维护工作任务流程,通知并配合维护人员进行现场维护。

4文档管理采集终端运行维护技术资料、作业手册、作业记录、规章制度等应由专人管理。

4.1技术资料(1)制造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的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设备合格证明、质量检测证明、使用许可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

(2)工程负责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合同中的技术规范书、现场施工调试资料等)。

(3)设备的专用检验规程。

(4)符合实际情况的现场安装接线图、现场调试和测试记录。

4.2作业手册采集终端运行维护需建立的作业手册有:(1)《采集终端现场安装、拆除、更换作业指导书》;(2)《采集终端检修作业指导书》;(3)《采集终端现场巡视作业指导书》。

4.3工作记录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需建立的作业记录有:(1)《采集终端现场工作任务单》;(2)《采集终端现场巡视记录》;(3)《采集终端故障检修记录》;(4)《采集终端的新装、更换、拆除记录》。

5规章制度采集终端运行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1)《采集终端运行维护安全工作规定》(2)《采集终端巡视工作制度》;(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备品备件管理制度》;(5)《出入库管理制度》;(6)《技术培训制度》;3Q / GDW 380.6—20094(7)《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考核管理6.1检查与考核各网省公司依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制定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对本区采集终端运行维护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地市供电公司营销部应对本区采集终端运行维护工作质量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采集终端运行维护工作质量的考核指标设置分年度、季、月三种。

6.2考核指标6.2.1指标设置序号指标性质考核对象指标名称考核目标值考核周期1 终端运行维护地市/县月平均采集终端投运率>97% 月2终端运行维护地市/县采集终端巡检完成率100%半年/年6.2.2指标说明6.2.2.1采集终端投运率1.目的:通过统计采集终端设备启用时间所占的比例考核采集终端运行维护工作质量。

2.统计公式:100%=×∑日采集终端投运率月平均采集终端投运率当月天数其中:100%=×实际投运终端总数日采集终端投运率应装终端总数月平均采集终端投运率计算公式为:当月每天的采集终端投运率累加除以当月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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