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机指挥Q1》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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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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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含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样式见附件A)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发证机关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或者自行组织考试。

第六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求。

设区的市级监督管理部门或发证机关按照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在劝过范围内选择并推荐考试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

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考试机构备选库应当覆盖本省所有的发证项目。

第七条对于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等作业人员较少的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由设区的实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的,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确定考试机构。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正文

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正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样式见附件✌)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 发证机关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或者自行组织考试。

第六条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求。

设区的市级监督管理部门或发证机关按照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在劝过范围内选择并推荐考试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考试机构备选库应当覆盖本省所有的发证项目。

第七条 对于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等作业人员较少的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由设区的实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的,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确定考试机构。

第八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复审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组织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专业人员、设备设施、考试大纲、考试试题等。

第六条考核机构应当每四年进行一次评审,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七条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

第八条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

第九条实际操作考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内容包括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条考核试题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确保考核工作的准确性。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考生应当提前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参加考核。

第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十四条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

考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复审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

满前六个月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审。

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

后一个月内组织复审。

第十七条复审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安

TSG Z6001-20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20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20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

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的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提高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

本考核实施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锅炉操作人员等。

第三章考核内容

1. 专业知识:包括特种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的知识。

2. 操作技能:包括特种设备的启动、停止、卸载、装载等操作技能。

3. 安全意识: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中的风险识别、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考核方式

1. 笔试:考核人员需通过书面考试来检验其专业知识水平。

2. 实操:考核人员需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展示其操作技能。

3. 面试:考核人员需参加面试,展示其安全意识和职业素质。

第五章考核标准

1. 笔试:合格标准为及格分数以上。

2. 实操:合格标准为操作无误、顺利完成任务。

3. 面试:合格标准为安全意识强、态度端正。

第六章考核流程

1. 报名:考核人员需提前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 笔试:考核人员需参加笔试,达到及格分数方可进行实操考核。

3. 实操:考核人员需进行实操考核,通过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考核人员需接受面试,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第七章考核结果

1. 合格:考核人员在笔试、实操和面试环节均达到合格标准者,视为考核合格。

2. 不合格:考核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未达到合格标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3. 补考:未通过考核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考,通过方可得到考核合格证书。

2011年第95号质检总局令-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

2011年第95号质检总局令-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

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
车辆维修
场(厂)内专 叉车司机
10 用机动车辆 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
作业
内燃观光车司机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安全附件维 安全阀校验 11
修作业 安全阀维修
特种设备焊 金属焊接操作 12
接作业 非金属焊接操作
项目代 号
S4 Y1 Y2 Y3 Y4 N1 N2 N3 N4 N5 F1 F2
源自文库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04 气瓶作业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车用气瓶充装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压力管道作
05
带压封堵

带压密封
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06 电梯作业 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电梯司机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指挥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起重机械作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07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 日
附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序 种类

作业项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相 电梯安全管理 01
关管理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1. 考核范围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1 专业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掌握有关特种设备的知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知识。

1.2 安全技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掌握使用特种设备所需的安全技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启动、设备停止、设备故障排除、紧急情况处理等技能。

1.3 操作能力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具备操作特种设备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开、关、停、调整、维护、保养等操作能力。

2. 考核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理论考核

理论考核主要考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掌握的有关特种设备知识,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知识。

技能考核主要考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掌握的使用特种设备所需的安全技能,包括设备启动、设备停止、设备故障排除、紧急情况处理等技能。

2.3 操作考核

操作考核主要考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的操作特种设备的实际能力,包括设备的开、关、停、调整、维护、保养等操作能力。

3. 考核方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方式可以采用书面、口头、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方式应根据考核对象的情况进行选择。

3.1 书面考核

书面考核可以采用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等方式,主要考查考核对象掌握的理论知识。

3.2 口头考核

口头考核主要考查考核对象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技能的掌握情况,可以采用面试、问答等方式。

3.3 实际操作考核

实际操作考核主要考查考核对象在实际操作中的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可以在实际操作中进行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机指挥 Q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机指挥 Q1
该标准不仅是一份技术文件,更是一份法律文件。其规定的考核要求和考试内容,不仅是起重机 指挥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也是其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对于违反该标准的人员,将会受到相应 的法律制裁。
此外,该标准还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其规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不仅涉及到起重机作 业的基本知识,还涉及到安全、效率、维护等方面的知识。对于从事起重机作业的人员来说,掌 握该标准的要求,不仅能够提高自身素质,还能够更好地保障作业安全和效率。
谢谢观看
7.3 吊运作业前和作业后的检查 吊运作业前和作业后的检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作业环境条件的确认,包括对场地条件、起吊物的安全状态、安全距离判断等作业环境条件 的确认等; ——吊具和索具的检查与报废标准; ——作业现场的清洁要求,包括吊具和索具的收回及放置、吊物状态的处置、现场安全状态检查 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机 指挥(Q1)
行业标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机指挥(Q1)》是2020年05月19日实施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 准规定了起重机指挥人员的考核要求和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该标准适用于 涉及起重机作业的特种设备行业,对于保障起重机作业安全、提高作业效率、降低事故风险具有 重要意义。
技术内容
7 考核内容 7.1 现场作业识别与选择能力 现场作业识别与选择能力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吊具和索具的识别; ——作业现场安全标志的识别,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等。

TSGZ6001-20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Z6001-20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Z6001-20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

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

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根据考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A1、A2、A6、A7、G6、R3、D2、D3、S1、S2、S3、S4、

Y1、F1、F2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的作

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

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的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Q1----起重机指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作业指导书

Q1----起重机指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作业指导书

起重机指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作业指导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规范起重机械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工作,根据《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规定的操作考核内容,特制定本起重机械指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作业指导书。

一、操作技能考核依据

操作技能考核依据:《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二、操作技能考核要求

1、参加起重机指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2、考评员必须认真查验考生身份证与本人是否完全一致。

3、考评员按照《兴化市起重机指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中的考评内容对考生进行考核。

4、考试过程中,考评员将该考生考核的每一题的扣分、实得分,填写入《兴化市起重机指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之中,考试结束时,每一题得分相加得出总成绩后,由考评员、考生签字确认,并将该考生的“考核评分表”提交考试机构办公室汇总。

四、操作技能考核内容

根据《起重机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规定的考核内容:

1、部件识别占30%;即现场作业识别与选择能力。

2、基本操作能力占50%;即吊运作业基本操作能力。

3、应急处置能力占20%;即应急处置能力。

考评内容详见:《兴化市起重机指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评分表》

五、操作技能考核方法

1、现场作业识别与选择能力

①吊索具的识别:由考生对现场提供的吊索具进行检查与识别,指出并说出吊索具的名称及作用、报废标准等。

②作业现场安全标志的识别:由考生对提供的安全标志图片或现场的安全标志进行识别,指出并说出安全标志名称。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1. 引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本文档旨在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的实施细则。

2. 考核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以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

•起重机械检验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人员

•电梯工程师

•锅炉操作工

•温度检测人员

•其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3.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和职责进行划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理论知识考核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特种设备的基本原理和结构

•特种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

3.2 技能操作考核

•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

•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

•特种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特种设备的故障排查和处理

3.3 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考核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特种设备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防控措施

•特种设备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

4. 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个部分。

4.1 理论考核

理论考核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本细则规定的理论知识部分。考试形式可以是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等,考试时间根据考核内容确定。

4.2 实际操作考核

实际操作考核是以模拟、故障排查和处理等情景为基础,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的技能操作和应急处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时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考核过程安全可控。

5. 考核评定和结果处理

考核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结果。达到本细则规定的考核标准并通过考试

起重机作业人员考评指导书

起重机作业人员考评指导书

起重机作业人员考评指导书

一、总则

根据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按考核规则中起重机作业人员考核内容,对起重机作业人员考试考评工作进行规范,制定本考评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起重机指挥(Q1)和起重机司机(Q2)作业人员的考评。

二、考评方法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化”考试。起重机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起重机作业人员进行理论机考时,考生凭身份证经过身份识别系统进入考场,按号入座后进入贵州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作业人员考试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登陆后,自动生成考卷,答题结束后自动出成绩,考评员在记录考试结果后签字确认,提交综合管理员汇总。

起重机作业人员进行实操考试时,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进入工位后考官发给考生考题,考生按考题要求在实际设备上进行操作讲解,考评人员根据相应考题的评分标准将操作答题情况记录在实际操作考评表上,计算出最终得分并签名确认后提交综合管理员汇总。

三、考试内容

(一)起重机作业指挥人员考试内容

1理论知识

1.1基础知识

1.1.1起重机械的基本知识包括基本组成(结构、机构、控制系统等)、原理、用途、工作特点以及对工作环境的要求等的基本知识。

1.1.2起重机械的主要参数

1.1.3吊具和索具的性能、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检查以及报废标准

1.1.4各类物件(包括高、大、长、不规则结构件,癃憓金属,易燃、易爆

物品,危险品)的绑挂、吊运、就位、堆放方法和吊紫具的选择原则

1.1.5一般物件的重心、吊点的确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机指挥Q1》编制说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机指挥Q1》编制说明

附件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

机指挥(Q1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一一起重机指挥(Q1》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等文件,进行起草制定的。

该标准由江门市特种设备协会归口发布,由广东欧仕通电梯有限公司

负责牵头标准起草工作,定于2020年完成。

二、目的和意义制定本标准是为了规范起重机械作业指挥人员实际操作的考核工作,对考核的用具、考试内容和步骤、考核方法、考评标准等内容进行统一要求,保证起重机械作业指挥人员实际操作考核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确保经考核的作业人员能正确、安全的使用和运行起重机械,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三、标准编制原则

1、原则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及其《实施细则》、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 进行编写

2、精简性。在标准的编写过程中,我们遵循精炼、简明的原则,确保文字尽可能易于理解、表达清晰,且不产生歧义。

四、主要工作过程

1、2020年3月上旬,成立编制小组,开展调研活动,结合项目研究内容,对标准的框架、主要内容进行前期讨论。

2、2020年3月中旬,编制小组综合相关文献资料,撰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一一起重机指挥(Q1)》草案。

3、2020年3月下旬,召开项目专家研讨会,对标准草案内容进行讨论,根据专家的建议修改草案,形成征求意见稿。

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正文

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正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含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样式见附件A)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发证机关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或者自行组织考试。

第六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求。

设区的市级监督管理部门或发证机关按照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在劝过范围内选择并推荐考试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

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考试机构备选库应当覆盖本省所有的发证项目。

第七条对于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等作业人员较少的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由设区的实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的,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确定考试机构。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正文

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正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含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样式见附件A)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发证机关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或者自行组织考试。

第六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求。

设区的市级监督管理部门或发证机关按照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在劝过范围内选择并推荐考试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

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考试机构备选库应当覆盖本省所有的发证项目。

第七条对于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等作业人员较少的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由设区的实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的,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确定考试机构。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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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

机指挥(Q1)》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稿)编制说明

二〇二〇年三月

一、任务来源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机指挥(Q1)》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等文件,进行起草制定的。

该标准由江门市特种设备协会归口发布,由广东欧仕通电梯有限公司负责牵头标准起草工作,定于 2020年完成。

二、目的和意义

制定本标准是为了规范起重机械作业指挥人员实际操作的考核工作,对考核的用具、考试内容和步骤、考核方法、考评标准等内容进行统一要求,保证起重机械作业指挥人员实际操作考核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确保经考核的作业人员能正确、安全的使用和运行起重机械,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三、标准编制原则

1、原则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及其《实施细则》、《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进行编写。

2、精简性。在标准的编写过程中,我们遵循精炼、简明的原则,确保文

字尽可能易于理解、表达清晰,且不产生歧义。

四、主要工作过程

1、2020年3月上旬,成立编制小组,开展调研活动,结合项目研究内容,对标准的框架、主要内容进行前期讨论。

2、2020年3月中旬,编制小组综合相关文献资料,撰写《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机指挥(Q1)》草案。

3、2020年3月下旬,召开项目专家研讨会,对标准草案内容进行讨论,根据专家的建议修改草案,形成征求意见稿。

4、2020年4月~5月,对广东省江门市相关企业及单位征求对《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起重机指挥(Q1)》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根据

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5、2020年5月,拟召开审定会会议并报批发布标准。

五、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1、格式

本标准在格式上严格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起重机械

作业指挥人员的取证考试及复审考试。

3、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对起重机械作业指挥人员考核的用具、内容、步骤、考核方法、考核时间和考核评分的有关要求。

六、其他

1、本标准属性为团体推荐性标准。

2、本标准不涉及专利技术内容。

标准起草工作组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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