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仪海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2.26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87号
•【施行日期】2021.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87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丁海洋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21〕61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丁海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2月26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03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401号
•【施行日期】2019.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401号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赵海涛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富保寿豫〔2019〕8号)收悉。

经审查,赵海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2019年4月3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03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401号
•【施行日期】2019.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401号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赵海涛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富保寿豫〔2019〕8号)收悉。

经审查,赵海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2019年4月3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焦祖敏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856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焦祖敏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856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焦祖敏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焦祖敏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856号
中原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焦祖敏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原银发﹝2019﹞12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焦祖敏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焦祖敏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述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19年8月30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锋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锋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锋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5.27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613号
•【施行日期】2019.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锋伦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613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刘锋伦任职资格的请示》(信银发〔2019〕26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锋伦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刘锋伦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
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19年5月27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锋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锋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锋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5.27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613号
•【施行日期】2019.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锋伦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613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刘锋伦任职资格的请示》(信银发〔2019〕26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锋伦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刘锋伦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
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19年5月27日。

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秦保营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秦保营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秦保营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5.15
•【字号】豫银监复[2012]192号
•【施行日期】2012.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秦保营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2]192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
你营业部《关于核准秦保营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豫营发〔2012〕3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秦保营符合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你营业部应要求秦保营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将任职文件报送我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任职的,我局将注销本许可。

三、秦保营到任后,你营业部应督促其加强金融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和管理水平,始终坚持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确保各项业务持续稳健运行。

此复。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顾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顾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顾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3.0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102号
•【施行日期】2021.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顾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102号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顾新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招商仁和寿〔2021〕65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顾新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8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蒋海胜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蒋海胜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蒋海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2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517号
•【施行日期】2019.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蒋海胜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517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蒋海胜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夏豫保发〔2019〕022号)收悉。

经审查,蒋海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4月29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水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水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水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04.04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4.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
李水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李水清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交银豫〔2018〕12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水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李水清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19年4月4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焦春青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焦春青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焦春青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0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63号
•【施行日期】2019.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焦春青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63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焦春青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寿豫分发〔2018〕322号)收悉。

经审查,焦春青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3月1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永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永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永强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2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369号
•【施行日期】2019.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永强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69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赵永强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豫发〔2019〕40号)收悉。

经审查,赵永强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2019年3月29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永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永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永强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2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369号
•【施行日期】2019.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永强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69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赵永强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豫发〔2019〕40号)收悉。

经审查,赵永强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2019年3月29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鸿飞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鸿飞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鸿飞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7.2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364号
•【施行日期】2021.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鸿飞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364号
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赵鸿飞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新密农商〔2021〕7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赵鸿飞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

二、赵鸿飞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
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1年7月28日。

焦作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胡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焦银保监复〔2019〕21号

焦作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胡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焦银保监复〔2019〕21号

焦作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胡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焦作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胡海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焦银保监复〔2019〕21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胡海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豫农发银发﹝2019﹞6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胡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胡海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原焦作银监分局代章)
2019年4月3日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袁祥海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袁祥海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袁祥海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2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313号
•【施行日期】2019.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袁祥海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13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袁祥海任职资格的请示》(信泰发〔2018〕637号)收悉。

经审查,袁祥海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3月20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1〕87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1〕87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87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丁海洋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21〕61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丁海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2月26日
——结束——。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