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对象综合统计表(月表1)
重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年定期报表)重庆市民政局制定2015年10月- 1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2 -本制度由重庆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6)二、报表目录 (7)三、调查表式1.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月报表(渝民政1表) (8)2.重庆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月报表(渝民政2表) (9)四、主要指标解释 (10)- 3 -一、总说明(一)目的为全面描述、科学监测、动态评估重庆城乡低保发展状况和趋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救助统计,为科学制定社会救助政策提供依据,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3〕22号)、《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和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变化的情况,对原有统计报表进行保留,形成本制度。
(二)主要调查内容本制度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低保家庭人口状况、低保家庭总户数、低保资金支出状况、低保补差支出状况、临时补贴支出状况、等5个部分。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本制度实施范围为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由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从乡镇(街道)起填报。
(四)本制度资料来源于低保资料的行政记录,由各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低保业务部门加工整理上报。
(五)报送日期及方式本制度报表为月报。
《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月报表》为月报,于次月5日前通过低保信息系统汇总上报;《重庆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月报表》为月报,于次月5日前通过低保信息系统汇总上报。
城乡低保制度:历史、现状与前瞻
同时,在受助者领取救助金的整个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会对其进行持续的追踪 调查。一旦其收入超过救助标准,救助即告一段落。正因为有了这样严格的行政 审查制度,纳税人的钱不被滥用才有了保证,从而也确保了在反贫困方面财政支 出的效益最大化。
表 3:1996-- 2004 年城市低保资金占 GDP 和财政支出的比重
在第一阶段的创建过程中,当时的政策取向是城市低保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负 担,这就造成了一个悖论:越是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地方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 面临的城市低保对象越多,分担的低保资金也就越多。在这种政策背景下,城市 低保制度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发挥保障城市贫弱群体最起码的生活水平的作用。当 全国所有的城市和县镇都建立起这项制度时,实际上只有 281 万城市贫困人口得 到了救助。与当时学界和一些国际组织对中国城市贫困人口在 1500-- 3000 万的 估计数相比,只占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
220 26 拉萨 1997.1. 130
180
11 杭州 1997.1. 165 270-300 27 西安 1998.1. 105
180
12 合肥 1996.7. 150
210 28 兰州 1998.1. 120
172
13 福州 1995.1. 170 200-220 29 西宁 1997.8. 120
此时,上海、北京、广东、辽宁等省市纷纷提出了“整体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建设”的政策设想。到 2003 年,民政部官员披露:已经有 15 个省的 2037 个县市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对象为 404 万,约占农业人口 0.4%, 支出的低保资金为 8 亿元。为此,民政部发文要求各地对特困农民人口进行全面 排查,并寄希望于中央给予农村低保财政支持。但是,遗憾的是,2003 年召开 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并未通过针对农村低保的新政策。(2)此后,针对对不同的 地区、不同的对象,农村低保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有了不同的“说法”: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篇一:职工最低生活标准管理职工最低生活标准管理规定制定單位:人事总务制定日期: 文件版本:核准:審核:制定:文件修订记录篇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表2012年12月金额单位:元/月地区城市居民平均低保标准农村居民平均低保标准北京市 520.00426.62 天津市 520.00370.17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335.01308.48407.70366.64291.09323.67570.00434.33476.78339.39324.10345.93364.12271.76334.52304.52313.98153.92 146.33 242.19 270.07 144.18 157.33 430.00 353.39 350.03178.72174.93172.71 182.46117.83 132.32 144.27 220.47广西壮族自治区270.48114.60 海南省 316.19236.67 重庆市326.00183.55 四川省 276.73131.31 贵州省 308.04135.58 云南省284.42139.68 西藏自治区399.73133.33 陕西省 363.06167.31 甘肃省251.29133.11 青海省 310.83165.86 宁夏回族自治区252.50145.8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91.00136.50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地区2012年12月金额单位:元/月地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530530惠山区530530滨湖区530530 江阴市480480 宜兴市490490徐州市云龙区440440常州市新北区武进区苏州市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南通市崇州区港闸区扬州市广陵区 500 420 570 570 570 580 600 590 580 580 480 480 400 500 420570 570 570 580 600 590 580 580480 480400邗江区 400 400镇江市京口区 480 480 润州区 480 480 丹徒区 480 480泰州市海陵区400高港区400靖江区400浙江省宁波市525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480甘肃省嘉峪关市425 广东省中山市 430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 380石狮市 400400 400 400525480425430380400三明市梅列区350350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360360篇三: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及解答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摘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国社会与学界关注的重点,而由于微观数据和建模技术的匮乏,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往往限于定性理解和总量分析。
2024年农村低保有关制度(二篇)
2024年农村低保有关制度一、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制度(一)成立村(居)委员会评议小组组成人员:村(居)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二)评议小组职责对农低保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进评议并初步确定其家庭贫困程度类别。
(三)评议小组议事的程序1、由村委会在____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调查核实,并由____名以上调查人填写《____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表》、《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
2、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农低保评议小组会议,将会议记录、签到册、评议记录存档。
3、将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和调查情况及初步确定的程度类别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____天以上。
4、村(居)委会将其他相关材料一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乡镇审核制度(一)成立乡镇农村低保审核小组组成成员。
乡镇长、分管乡镇长、社会事务办人员、其他部门负责人。
(二)审核小组职责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和调查情况进行审核评议。
(三)评议程序1、乡(镇)政府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
2、由乡镇长或分管乡镇长主持召开乡镇农低保审核小组会议,对申报的农低保对象的家庭生活和调查情况进行评议记录存档。
3、乡镇政府根据评议情况进行公示____天以上,对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并将拟定对象____报县民政局。
(二)评审委员会职责1、对申报材料和调查情况进行评审,确定申报对象是否符合条件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类别和补助水平档次。
2、对有争议的农低保对象组织人员重新调查研究核实。
3、对评审会议的记录、签到册、评审结果存档。
4、乡镇在村务(政务)公示栏上公示____天以上。
5、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议事日程1、接到村委会上报的材料后,评审委员会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
2、审核后乡镇人民政府公示____天后,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镇人民政府公章,上报县民政局。
中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演变
中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演变过程和现状叶兴庆张顺喜(中国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内容提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低保制度从部分城市逐步扩展到全部城市,进而从城市延伸到农村。
城市低保制度最初是部分城市在社会救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后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充实保障资金,进而成为城市社会保障的基本制度之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地方在定期定量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开始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中国政府决定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为城市低保对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
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所有农村居民。
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比,低保制度具有更加明显的贫困指向特征,是由政府直接对贫困人口给予“兜底”式定期定量救助;与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相比,低保制度是一个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减缓贫困更加有效。
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要着力破除户籍制度的限制,将进城农民工、户籍在外地城市但生活在当地城市的人口等都纳入保障范围;做好与最低工资制度、再就业扶持政策等的衔接,避免逆向选择和“养懒汉”。
完善农村低保制度,需要改变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农村低保人数指标的做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改变主要靠地方筹集农村低保资金的做法,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入;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9.29•【字号】辽政办发[2002]82号•【施行日期】2002.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8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城市低保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一章保障标准的制定第一条制定城市低保标准要遵循保障最低生活、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与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有利于促进就业等原则。
第二条城市低保标准要依据当地维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的基本费用确定。
第三条城市低保标准由设区的市和县、县级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条城市低保标准可采用“市场菜篮法”、“恩格尔系数法”、“收入比例法”、“生活形态法”、“基数法”、“社会认同法”等办法制定。
第五条为了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城市低保标准要低于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标准。
原则上,城市低保标准要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5%。
第六条为了维护城市低保制度的公正公平,促进有劳动能力人员积极就业,对符合就业条件的未就业人员中有全部劳动能力和有部分劳动能力人员(区别不同年龄段和家庭人员结构状况),要与无劳动能力人员区别对待,实行不同的保障标准,也可采取定额救助和粮油扶持的办法。
关于XX市城乡低保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XX市城乡低保状况的调查报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帮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为积极探索完善城乡低保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工作质量,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乡镇、社区和村组开展城乡低保状况调查,先后采取入户走访、发放问卷、乡镇座谈等方式,力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情况,从财政的角度对当前低保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xx市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xx市地处xx腹地,下辖20个乡镇办事处和一个经济开发区,包括42个社区,909个村,总人口116万。
“十一五”时期以来,全市从管理制度、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机制,推动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低保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首先出台相关文件,对各项城乡低保工作都制定了专门的操作规程,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如申报制度、民主评审制度、公示制度、动态管理制度,每项城乡低保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系统的使用完善了城乡低保基础工作,有效的保障了救助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
在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上,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了必要的档案设备,明确档案管理员,所有资料均分门别类及时建档、归档,既建了电子信息档,也建立了书面档案,一案一档,一户一袋或一人一袋,做到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检查方便。
再次实行阳光救助制度。
根据省、娄底市有关精神,积极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建立入户调查制度,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民主评议制度,由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不少于30人的民主评议小组,对申报对象是否应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推行阳光公示制度,对初定的低保对象名单和举报电话进行张榜公示。
最后坚持严格审批原则。
所有城乡低保申报对象都要经过村、乡镇办事处、市三级把关,严格按政策程序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剔除。
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全面记彔申请救劣家庭翔实的信息,为绘制贫困地图、了解贫 困特征、发现潜在贫困者、预测贫困趋势和政策开发提供数据 依据。
加强政策宣传,公开救助信息
通过信息化手殌宣传救劣政策、公开救劣信息,接受广大群众 的监督,体现政府救劣的公平和公正,扩大救劣影响范围增加 救劣敁益。
数据架构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有194丧区县向丌符合条件的 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低保金 3.3亿元,其丨向1.19万户登记 拥有丧人企业、车辆或2套以上 住房的家庭发放7376.65万元。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有9丧城市向705户丌符合条 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 补贴86.89万元、分配廉租住 房74套。
建设目标 1
加强救助监管
通过对救劣系统运营数据的汇总分析,逐步建立幵精化各业务 环节运营数据指标,满足各项业务进行数据化管理和监控的目 标,加强自身管理。
建设目标 2
对救助数据进行分析
充分利用系统数据分析优势通过分布式计算、数据建模等方法发现 数据丨存在的关系和规律,支持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分析、政策制定、 地方法规的修订和调整,幵根据现有的数据预测未来发展的趋势。
子 系 统
资金 管理
资金 报表
预 警 监 测
子 系 统
低保 预警
特困 预警
业 务 监 督
子 系 统
违规 管理 入户 调查
救助 标准 绩效 评价
近亲 属备案 业务 办理监 督
信访 管理 资金 监管
救助 机构监 管 对象 信用监 测
…… ……
救 助 档 案
子 系 统
档案 管理
档案 维护
档案 分析
信息交换
障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保
贫困户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万能样表)
XX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
乡(镇) 村社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 1、“享受政策对象(家庭成员姓名)”一栏可填写多个名字,如有家庭成员享受同一政策在“已享受补助金额”一栏中金额累 计填写;
2、在“享受政策标准”栏中无对应标准的,根据贫困户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情况据实填写;
3、“已落实、未落实、待落实”项在对应栏中填“是”;
4、序号1产业扶持周转金、2扶贫小额信贷、11创业担保贷款、39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等借款贷款项目不计入合计;
5、减免的相关费用折算成补助金额填写;
6、序号48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户资金及物资中的物资折算成补助金额填写。
2024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方案
2024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全面下放到镇(街道)。
为确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探索解决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覆盖面低、对象不够精准、审核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切实提高救助对象的准确度和审批时效,维护社会救助的公正性,实现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权责相对统一,使得审批手续简化,工作效率提高,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让城乡低保制度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增强群众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满意度。
二、申请审批程序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后,各镇(街道)应当即时受理低保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步骤为:群众申请->镇(街道)受理家庭情况调查信息核对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审批-,公开公示资金发放。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审批程序参照城乡低保执行。
(一)群众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共同生活的家庭为单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作为户的基本单元;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无论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单独立户,均可不列入低保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一起申请)。
支出型贫困家庭中产生刚性支出的困难群众本人和重残(含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员可单独提出申请。
城乡低保申请应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材料和致贫困难相关材料。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
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必须如实申明。
(二)镇(街道)受理申请人书面提出城乡低保申请,同时按规定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镇(街道)必须受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受理后须让申请人填写《申请审批表》。
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旗实际,对城乡低保档案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时间管理。
具体要求如下:一、城乡低保发放表城乡低保发放表由旗低保中心制作,街道办事处、各苏木、镇、社区(居委会)必须将新申请低保对象档案和死亡人员以及变更人员名单于规定时间(城市低保每月变更情况、农村低保每季度变更情况)报送到低保中心。
低保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返馈给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综合业务平台城乡低保新申请人员在辖区所在地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苏木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综合业务平台》的信息录入、提交工作,低保中心将于审批结果反馈后第15个工作日统一登陆系统进行审批,逾期未报导致未能审批的,后果自负。
三、城乡低保“一卡通”城乡低保新增对象审批结果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完成城乡低保“一卡通”信息录入、上传工作,低保中心将于审批结果反馈后第5个工作日开始审核,逾期未上传导致未能及时审核的,停发当月低保资金。
四、社会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社会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由苏木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录入。
城市低保对象基本信息必须在每月底前完成录入更新工作、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在每个季度季末月15日前完成录入更新工作,录入完成后次日上报至旗低保中心,本月(本季)未及时更新《社会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的,停发下月(季度)低保资金。
五、城乡低保纸质档案城乡低保纸质档案必须与实际正在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相符合,不允许死亡人口自行更换其他人员,城市低保每月更新一次人员纸质档案,农村低保每季度更新一次人员纸质档案。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116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1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新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第649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以下简称国发45号文件)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以下简称省政府102号令),省政府近期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73号),决定在全省开展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要坚持应保尽保、保主保重、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
各县区政府作为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务院第649号令、国发45号文件、省政府102号令和省市清理规范工作通知相关规定,对城市低保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改尽改、应退尽退。
二、时限要求2014年5月全面展开,10月31日前基本结束。
11月开始,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工作步骤本次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将对全部已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保障对象和新受理的申请对象按照个人申请、家庭财产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发放、确定有效期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核查。
透视“城市低保乱象” 加强低保档案管理
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下 岗证 、 离退休证 、 结婚证 、 离婚证 、 残疾
证、 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 、 就业状况证明 、 养老保 险证 明、 失业状况 证明 , 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 乡居 民最 ;城 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 自己; 教职工报送职称评 审材料 、 申报项 目资
有质 的飞跃 。 当然 , 从长远来看 , 我们要重视《 档案法》 修订和《 隐私 权法》 的立法工作 , 尽快推进两项立法的进程 。 2高校管理过程增强隐私权保护意识 。学校医院对 于体 检结 .
果可 以直接告知体检人 , 必须报送学校 主管部 门的 , 报送程序要直 接, 报送范围尽量缩小 , 主管部门要做好对教职工 、 学生知情 的同 时, 注意保护个人 隐私 ; 教职工 、 学生处分应尽量控制公示 时间, 公 示 内容 、 公示方法和范 围 , 因为 目的是警示校 内人员 , 没有必要通 过 网络公示 。 特别严重需要通报的 , 也要做好通报文件 的内容和程
料可 以声明公开 的信息 内容 , 不宜公开的信息可 以声明 , 这样可以
引起 主 管 单位 或 部 门的重 视 , 防止 疏 忽 泄露 而 造 成不 必 要 的干 扰 。
4加强电子档案 的数据管理 。高校 电子档案管理是档案管理 . 的重要部分 , 而这部分档案管理不断数字化 、 网络化 的特性更容易 公开和知晓 ,所 以加强电子档 案的数据管理在整个档案管理中尤
特 殊 用 户 ,要 根 据 职 务 任 免情 况 及 时 更 新 用 户身 份 ,防 止越 权 利
序; 高校对贫 困生评定 、 公示 、 监督 中要把 对贫困生个人信息 的公 存放开放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内 、 网之 间在物理上是断开的 , 外 完 开控制在适度范围。 加强贫 困生信息 的管理 , 从制度上保护贫困生 隐私权。强化贫困生 的档案及数据库资料 的管理 , 防止信息外泄 ;
【真题】2023年7月22日重庆市云阳县事业单位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及答案解析(A类)
【真题】2023年7月22日重庆市云阳县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及答案解析(A类)材料一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发展,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能力,系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协同建设。
2022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行动和保障措施,以指导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健康有序发展。
A省B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B市住房城乡建委”),其职能主要包括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拟订城市轨道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拟订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2022年以来,B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城市基层管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小赵作为综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
材料二公租房,是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兜底保障的重要载体,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目标领域。
以城南家园和城北家园为例,居住于此的既有本地住房困难家庭,也有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者、孤寡老人,失业、失独、残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比较多,低收入人群比例大,流动性较强,“陌生人社会”特点突出,矛盾隐患和不安定因素较多。
地处B市Y区核心区域的城南家园和城北家园两个小区,是Y区建筑面积最大、入住人口最多的连片公租房小区。
城北家园小区共有46栋高层电梯房、房屋1.9万多套,2018年9月开始陆续交房入住。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东府〔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三章低保标准第四章低保对象和低保家庭第五章家庭经济状况第六章申请和核对第七章审核审批第八章分类施保第九章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粤民发﹝2014﹞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是指对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符合本市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济制度。
第三条低保制度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保障基本生活,鼓励劳动自救;(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四)政府保障与法定赡养、抚养、扶养相结合;(五)公开、公平、公正、及时。
第四条低保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市民政部门是本市低保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和实施全市低保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在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低保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市民政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本市低保的具体政策;(二)按时向市财政部门编报全市低保救助金市级负担的年度预算,会同财政部门划拨低保救助金;(三)监督和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开展低保具体工作;(四)对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五)负责全市低保对象的备案和低保工作的报表统计;(六)组织、协调、指导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帮困工作。
2022年青岛城乡低保政策,青岛城乡低保制度及标准是怎样的
2022年青岛城乡低保政策,青岛城乡低保制度及标准是怎样的为进⼀步改善全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活条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活权益,多地提⾼了低保的标准,2022年青岛城乡低保政策,青岛城乡低保制度及标准是怎样的?在⽣活中出现这样⼦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2022年青岛城乡低保政策,青岛城乡低保制度及标准是怎样的《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作规定》第⼀章 总则第⼀条 为规范我市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作,提⾼城市低保⼯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条例》、《⼭东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条例〉办法法规标题⼭东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 具有本市⾮农业户⼝的居民,其共同⽣活的家庭成员⽉⼈均收⼊低于本市城市低保标准的,可申请城市低保救助。
第三条 民政部门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活所必需的⾐、⾷、住、基本医疗费⽤,并适当考虑⽔电燃煤(包括燃⽓)费⽤以及未成年⼈的义务教育费⽤,拟定城市低保标准,按程序报政府批准后,由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城市低保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第四条 城市低保以政府差额救济为主,以分类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政策扶持等配套措施为辅助实施。
第五条 城市低保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活、⿎励劳动⾃救、以⼈为本、规范运作、公平公开原则。
第⼆章 管理部门职责第六条 城市低保实⾏市、区(市)、街道、社区四级管理。
第七条 市城市低保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市低保⼯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城市低保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城市低保资⾦的落实、发放和使⽤;(三)受理全市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作,负责全市城市低保的⾏政复议;(四)负责全市城市低保对象普查统计、动态分析,测算保障标准、补贴资⾦额度等⼯作。
第⼋条 区(市)城市低保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低保特别申请的评估和审批⼯作;(⼆)编制全区(市)城市低保年度资⾦预算,负责全区(市)城市低保资⾦的发放和使⽤;(三)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市)城市低保制度实施情况,总结、推⼴先进经验;(四)组织开展全区(市)城市低保⼯作⼈员业务培训⼯作;(五)受理全区(市)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作,负责全区(市)城市低保⼯作的⾏政复议;(六)负责全区(市)城市低保统计汇总、档案管理和信息计算机⽹络管理。
关于临汾市农村低保对象生活状况的调查
关于临汾市农村低保对象生活状况的调查山西省临汾市民政局一.调研方法与选择临汾市地处山西省南部,黄河中游,辖1区14县,代管2市,共有151个乡镇,22个街道办事处,2968个村委会,常驻人口417.2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65.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3641户110650人,约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17% 。
2008年8月,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水平46元。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全市有10个贫困县,其中国定贫困县5个,省定贫困县5个。
这次调查对象是居住在临汾市境内的农村低保对象,调查样本的选择是采取典型抽样的方法。
抽取全市3个县区的9个乡(镇)的27个村委会作为样本。
在这些乡(镇)中所有的农村低保对象均作为调查对象。
除部分农村低保对象外出及由于调查误差所形成无效资料外,有效资料为196份,涉及到196户,471人。
这些资料是比较完整可靠的,约占应调查对象的91.2%。
由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文化程度一般较低,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存在认知障碍,我们采取问卷访问的方法取得资料,即由工作人员直接向农村低保对象询问,再由工作人员填写问卷。
在这次问卷调查过程中及其以后,我们还对部分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追踪调查。
调查内容除涉及经济状况、居住状况、健康和医疗状况外,还包括了有关低保对象家庭人口状况、社会生活情况等项目。
二.临汾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1.性别。
在196户,471名被调查对象中,男性有277人,占58.81%;女性194人,占41.19%。
2.年龄。
471名被调查对象的平均年龄为51.7 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有87岁,最小的仅有1岁。
他们中的大多数在50─70岁之间,共有147人,占总数的31.21%。
3.文化程度。
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471名被调查对象中,文盲为12人,占2.55%;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291人,占61.78%,初中文化的154人,约占32.70%,高中以上的14人,仅占2.97%。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免费电量电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免费电量电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2.12.12•【字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其他规定,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免费电量电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民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免费电量电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和标准对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每户每月给予的15度免费电量,其对应的电费金额(以下简称“免费电量电费”)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的第一档电价标准(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含税)计算,并由市(县)、区民政部门随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人员供养金一并发放到户。
二、发放流程(一)确认发放对象每月20日前,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向当地市级供电企业提供盖章确认的本月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纸质汇总表(详见附表)、纸质清单,以及对应的电子数据。
(二)核定发放金额市级供电企业在当月的30日前,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清册,将免费电量电费汇入民政部门指定的资金账户。
(三)免费电量电费发放由市(县)、区民政部门在下月初将免费电量电费随当地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人员供养金一起发放。
通过银行发放的,应在存折上注明“电费补贴”字样,以方便受助群众及时掌握电费补贴资金到位情况。
三、其他各地民政部门和电网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准确提供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的相关信息,按时将免费电量电费发放到户。
各市(县)、区民政部门、供电企业双方均要明确联系人,出现问题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并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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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城市低保对象综合统计表
低保对象类别( 低保对象类别(人)
低保对 非农人 象占非 低保 地区 口总数 农人口 户数 (人) 比例 (户) (%)
当月低保对象人数 (人)
女 残疾 三无 性 人 人员
累计 低 保对 象 老年 人数 人
(万 人)
未成年 1-当 当月 人 当月资 累计资 月人 人均 低保 金支出 金支出 均补 补助 标准 数 数 助水 (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水平 在 平 ( 元) 在职 灵活 登记 未登记 其 (元) 校 人员 就业 失业 失业 他 生 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