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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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必要时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和编制;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3、专项施工方案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要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说明其来源和依据。

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合。

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

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4、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资料目录)(1)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资料目录)(1)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资料目录
一、自行施工应提供的资料
1、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2、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内审及报审表,对于符合【建质【2009】87号】附件二规定的,应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及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总包单位提供)
3、专项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方案及审批表,(监理单位提供)
二、总包单位自行分包应提供的资料
1、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2、分包施工合同(必须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权关系)和总包之间安全协议,(分包单位提供)
3、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任命书(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执行,湘建建函【2010】373号)及相应人员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及学历证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分包单位提供)
4、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内审及报审表,对于符合【建质【2009】87号】附件二规定的,应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及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内审及报审表(分包单位提供)
5、专项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方案及审批表,(监理单位提供)
6、分包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及审批表(分包单位提供)
三、程序
1、以上资料齐全,项目部及监理人员到位
2、建设单位提交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到我站进行初审
3、审查资料基本符合后五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对人证相符及现场进行核查
四、存档资料
1、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原件)
2、省管项目基本情况表
3、分包单位项目部组织机构人员任命书及相应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施工单位分包合同
5、专家论证相关资料复印件。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危险性较大专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生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

危险性较大专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生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
到位
分包专项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按规定编审,编审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落实情况如何
符合要求,已落实
是否按规定编审分包专项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如何
已编制审查,落实到位
分包专项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审,编审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已编审,合格
分包专项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是否得到辨识和标示
已有标示
分包专项工程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以及相应资料归档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取得的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情况
合格
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专项工程方案进行审查
已审查
分包专项工程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编审和落实,编审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危险性较大专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生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工程项目:分包专项工程:
(表二)
被审查单位
审查事项
审查结论
总包施
工单位
是否按规定向分包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是否按规定向分包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施工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明确安全生产条款
是否对分包施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交底
是否制定对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控和管理措施
监理单位
是否按规定编审实施旁站监理的方案,编审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审查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分包施
工单位
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是否建立了分包专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能否满足要求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B-6-06)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工程项目名称:
专项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总包施工单位(申请单位):
申报日期:年月日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B-6-06-01)
工程项目:专项工程:(表一)
注:表一至表二如填写不下,可列续表或另附件说明。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B-6-06-02)
工程项目:专项工程:(表二)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B-6-07)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工程项目名称:
专项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分包施工单位:
总包施工单位(申请单位):
申报日期:年月日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B-6-07-01)
注:表一至表二如填写不下,可列续表或另附件说明。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B-6-07-02)。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
审表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工程项目名称:
专项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分包施工单位:
总包施工单位(申请单位):
申报日期:年月日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布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工程项目:分包专项工程:施工升降机安装
注:表一至表二如填写不下,可列续表或不附件讲明。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布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表一续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
(总包单位自行分包)
工程项目:分包专项工程:施工升降机安装(表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8.25•【字号】湘建建〔2016〕195号•【施行日期】2016.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6〕195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现将《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8月25日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建筑工程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拆除工程。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依法对全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省直管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本地区工程报建管理权限范围内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和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以下简称分包工程,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分包工程)的施工许可手续前,必须通过项目监管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人工挖孔桩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知识交流

人工挖孔桩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知识交流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工程项目名称:麓山丰联
专项工程名称:人工挖孔桩
建设单位:湖南丰联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大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包施工单位(申请单位):湖南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报日期:
目录
1、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
查送审表(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2、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
查评审表(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工程:
①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②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关键岗位人员委派书和上岗资格证书;
④分包工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⑤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投入及保证措施资料,进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资料;
⑥分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和分包专项工程应急救援预案;
⑦分包工程消防措施;
⑧分包专项工程旁站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细则;
⑨分包工程专项施工可能造成损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安全防护措施相关资料;
⑩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还需提供设备安装前告知表、基础验收记录、设备产权备案登记、租赁合同和租赁单位营业执照、设备出厂资料、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等资料;边坡和基坑支护工程需提供第三方监测合同、方案,支护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备案表、设计图纸等资料;
2、施工单位自行施工的分项工程:
①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②对专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及保证措施资料;
③专项工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交底资料;
④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审查意见);
⑤专项工程旁站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细则。

临时用电 危险性较大专工程(自行施工)

临时用电  危险性较大专工程(自行施工)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工程项目名称:板桥公租房小区工程
专项工程名称:临时用电专项
建设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包施工单位(申请单位):湖南广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日期:年月日
目录
1、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2、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工程项目:板桥公租房小区工程专项工程:临时用电(表一)
注:表一至表二如填写不下,可列续表或另附件说明。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工程项目: 板桥公租房小区工程专项工程:临时用电(表二)。

[建造师]2007二级建造师《法规相关知识》练习(17)

[建造师]2007二级建造师《法规相关知识》练习(17)

2007二级建造师《法规相关知识》练习(17)一、单选题:1、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制度是( )。

A.培训制度B.检查制度C.群防群治制度D.教育制度标准答案:C解析: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

2、在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 )。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B.安全生产检查制度C.安全生产教育制度D.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标准答案:A解析: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情节严重的处理为( )。

A.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B.依法追究刑事责任C.降低资质等级D.吊销资质证书标准答案:A解析: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特种作业的安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该规定属于( )范畴。

A.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B.项目经理责任制C.安全生产培训制度D.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负责人的责任制标准答案:A解析: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岗位人员必须对安全负责。

从事特种作业的安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7B.14C.15D.28标准答案:C解析: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对于拆除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施工前( )日内,将相应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2015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2015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2015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交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交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交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大题(共10题)一、某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分别选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在某段土方开挖工作完成后不久,边坡出现了局部塌方,令地基土受到扰动,承载能力降低。

事件2:在基础工程施工结束后,因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外出未归,未进行自检,为了能够提前进行基础的填埋工作,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检查验收,被监理工程师拒绝。

事件3:在某段危险性较大的高边坡处理工程,施工单位没有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该高边坡处理工程施工时没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施工时发生了安全事故。

事件4:某段石方爆破作业比较危险,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本单位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决定从劳务市场雇用三名无爆破作业上岗证人员去实施爆破作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立即予以制止。

事件5:某段土方路基完工后,施工单位申请中间交工验收,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自检资料不完整,最终拒绝对该土方路基进行中间交工验收。

事件6:该公路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提交了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经审查后认为竣工资料不完善,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因而拒绝了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

【问题】6.土方路基质量检验评定时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哪四个部分?土方路基质量检验实测项目有哪些?【答案】6.土方路基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

土方路基质量检验实测项目主要有:①压实度;②弯沉;③纵断高程;④中线偏位;⑤宽度;⑥平整度;⑦横坡;③边坡。

二、某干道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的4月1日和9月30日。

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三个标段。

其中,第三标段造价为4150万元,第三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构件厂生产)。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危险性较大工程认定标准

危险性较大工程认定标准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3)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开挖深度达5m的基坑(槽)支护工程
2)基坑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基坑虽未达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支护工程,如杂土达3m以上、有流砂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基坑边界外3m以内有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3)隧道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4)桥梁(高架道路)工程。
5)预应力工程
5)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6)网架和索膜结构工程。
8)水下(上)施工作业。
10)土体冻结法施工工艺。
2)支撑高度达4m的模板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如转换层模板、网架支撑体系等。
4.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起重量达30吨,或起重高度达10m的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达30m的落地式脚双排手架。

10344-20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版

10344-20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和要求,规范专家论证程序,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2.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其他涉及工程参照执行。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以下简称超危大工程)。

3.编制依据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法规、标准、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4.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4.1 编制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4.1.1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4.1.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4.1.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1.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验收等。

4.1.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4.1.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4.1.7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4.1.8应急处置措施4.1.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4.2专项方案编制及审批职责4.2.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批准、加盖公司公章。

4.2.2直属单位总工程师负责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批准、加盖公司公章。

4.2.3公司、直属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审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始施行。

根据此规定: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3.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1)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

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3)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

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4.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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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工程项目名称:长沙金科中心
专项工程名称:满堂红操作架工程
建设单位:长沙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环宇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包施工单位(申请单位):湖南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报日期:2014年 3 月日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注:表一至表二如填写不下,可列续表或另附件说明。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
项目名称:长沙金科中心专项工程:满堂红操作架工程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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