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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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河南省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环保领域体制改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污染防控区域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环保监管,提升环境保护优化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1. 合理分区,优化产业布局。

以我省主体功能区中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不同功能定位为基础,结合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将全省划分为工业准入优先区、城市人居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殊环境敏感区等5个区域,分别实行不同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优化项目准入,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控制,保障人居环境和粮食生产安全,构筑良好生态屏障。

2. 宽严相济,实行分类准入。

针对我省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和环境承载力,实行分类环境准入,探索建立基于不同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对于环境容量相对宽裕地区,在确保主体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在环境准入上予以倾斜,引导项目集聚发展, 实现环境容量高效利用;对于水、大气和重金属等环境问题相对突出区域,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3. 简政放权,优化环评管理。

优化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改进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取消、合并部分环评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前置条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优化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核定与环评审批并行进行,提高审核效率;对污染排放强度低、环境影响程度小的建设项目分别采取豁免审批、备案登记、下放权限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改革事项落实到位,环评权限放得下、管得住。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36号建议的答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36号建议的答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3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5.26•【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36号建议的答复董倩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改善我省大气环境治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一是各项颗粒物均完成国家和省定的目标任务。

2020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下达的目标值(55微克/立方米)3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目标值(95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定目标任务。

二是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得到大幅改善。

2020年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同比实现了“八降一增”,其中,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1.9%,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52微克/立方米、83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1.9%、13.5%;SO2、NO2、O3年均浓度分别为10、30、16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9.1%、11.8%、10.8%,CO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

2020年,冬季重度污染天数显著下降。

2020年,全省重污染天数为12天,较去年减少11天。

优良天数245天(不含济源),同比增加52天,尤其是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达到了38天、同比增加了18天。

三是全省优良天数增幅位居全国第一。

2020年全省PM2.5、O3、CO、优良天四项指标改善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省份中均为最大,特别是优良天数增幅在全国最多,比全国均值(17天)多35天。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得监督管理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燃煤与其她能源污染防治第二节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第三节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第五节农业与其她污染防治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与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倒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得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损害担责得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得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得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煤炭消耗,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得排放量,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得指导下,根据本辖区得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目标责任制与考核评价制度。

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省辖市大气环境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得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与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得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布局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工业与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与升级、落后产能淘汰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得监督管理。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7.30•【字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施行日期】2021.07.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二节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第三节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第五节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煤炭消耗,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2023年版)》

《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2023年版)》

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2023 年版)
(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 年 1 月
内容说明
河南省“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约束,建立了“1+3+4+18+N”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为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3”为我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26 城市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三大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4” 为省辖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长江流域四大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适用于全省及重点区域、流域。

“18+N”由各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发布实施。

本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更新调整则同步遵照执行,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适时更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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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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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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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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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题库

《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知识试卷一、判断题(20题)1、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3、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必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只要符合排放浓度标准就行,不需要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

×5、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备。

√6、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7、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不必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8、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9、国家强制燃煤单位采用先进的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等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技术和装置,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10、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11、工业生产企业应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12、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

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

×13、在任何情况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1.12•【字号】豫环攻坚办〔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结表彰暨环境治理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确保打赢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拟以省环保厅为主,抽调有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环境攻坚办工作机构,下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部,两部共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应急管控组等3个工作组,分设信息材料组、分析研判组、重点工作推进组等3个工作组。

具体工作由环境攻坚办主任、环保厅厅长李和平总负责。

现将环境攻坚办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工作部及其职责(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负责人:省环保厅副厅长焦飞统筹负责,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陶冶协助负责。

主要职责:全面谋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具体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分析研判、重点工作推进、应急管控、调度通报、宣传报道、督导检查、考核评定等工作, 定期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部负责人:省环保厅巡视员马新春统筹负责,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调研员李莉协助负责。

主要职责:全面谋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全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具体负责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分析研判、重点工作推进、应急管控、调度通报、宣传报道、督导检查、考核评定等工作, 定期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报告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二、工作组及其职责(一)共同工作组1. 综合协调组组长:刘宏东副组长:刘玉华成员:王小飞、杨峰、张绍轻、孙志华、崔勇、杜岸峰主要职责:统筹协调、计划安排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承办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类会议会务;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各地各相关部门攻坚工作进行考核、通报、警示、约谈等事宜;负责发文管理、人员管理、行政管理、车辆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0•【字号】豫政办[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1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1〕96号)精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出成效。

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加强协调,及时跟踪进展情况。

省环保厅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把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落实地方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抓好工作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2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一、总量减排(一)持续工程减排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重点推进省辖市、县(市)、重点乡镇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

增加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430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至85%以上;所有产业集聚区配套完善污水管网,实现废水的全收集、全处理。

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执行二级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通过升级改造将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B以上;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位于国家重点流域对水环境质量达标影响较突出的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全国大气重点控制区、总氮、总磷控制区、重金属特排限值实施区域

全国大气重点控制区、总氮、总磷控制区、重金属特排限值实施区域

全国大气重点控制区、总氮、总磷控制区、重金属特排限值实施区域全国大气重点控制区是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而设立的区域。

其中,大气重点控制区、总氮、总磷控制区、重金属特排限值实施区域等不同类型的控制区域都有着不同的范围和执行标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明确了大气重点控制区的范围,其中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城市群、武汉及其周边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山西中北部城市群、陕西关中城市群、甘宁城市群、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地区。

此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针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发布了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这项限制的执行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等2+26个城市,包含河北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等地。

针对新建项目,执行行业与时间的限制也在公告中明确规定。

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持。

钢铁烧结和球团工业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控制这些工业的排放,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包括炼铁工业、炼钢工业、轧钢工业、铁合金工业、炼焦化学工业、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和合成树脂工业等。

这些标准的编号分别为GB---------2015.除了钢铁工业,其他工业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针对烧碱、聚氯乙烯、硝酸和硫酸工业,中国也制定了排放标准,分别为GB----2010.此外,无机化学工业、铝工业、铅锌工业、镁钛工业、稀土工业和钒工业也都有相应的排放标准和修改单。

再生铜、铝、铅和锌工业的排放标准也是必要的。

水泥工业和锅炉排放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对于这些行业,中国也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分别为GB--4915--2014.以上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控制大气污染,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主要指标。

其中,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提高和空气细颗粒物浓度的降低。

河南环保整改措施

河南环保整改措施

河南环保整改措施河南环保整改措施导语:河南是我国的中部省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但由于长期以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不够,导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河南省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整改措施,本文将对这些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一、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是河南省面临的一大环境问题,尤其是在工业发展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导致空气质量下降。

为了改善大气污染情况,河南省采取了以下措施:1.强化污染源监管。

对于工业企业、发电厂、焚烧厂等排放废气较多的单位,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和检测,确保其达标排放。

2.推进煤改气工程。

煤燃烧是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减少煤烟排放,河南省加大了煤改气的力度,推进煤改气工程。

通过引导居民和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煤烟的排放量。

3.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

机动车尾气是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河南省加大了对机动车尾气的监管力度,加强排放标准的执行,更新老旧车辆,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

二、加强水污染治理水污染是河南省面临的另一个重要环境问题,长期以来,河南省的水源质量遭到了严重破坏,为了改善水质,河南省采取了以下措施:1.加强农村环境整治。

农村环境整治是水污染治理的重要环节,河南省对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

鼓励农民采用环保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避免农村面源污染。

2.推进河道清淤工程。

随着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道淤积严重,导致水流受阻,水质恶化。

为了改善河道水质,河南省投入资金进行河道清淤工程,保持水道畅通,提高水质。

3.加强工业废水治理。

工业废水是水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了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河南省对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整改,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三、加强固体废物治理固体废物处理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为了提高固体废物的处理效率,采取了以下措施:1.加强垃圾分类处理。

河南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河南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河南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作者:周纪昌来源:《决策探索·下旬刊》 2017年第5期如今,大气污染问题是河南省主要的环境问题之一,排放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扬尘、汽车尾气和生物燃料燃烧排放大量污染物等。

近年来,雾霾天气频发,大气污染已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河南地处我国中心地带、黄河中下游,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是国内面积较大、覆盖人口最多的省份,是促进中部崛起的重点发展地区,也是中国首个国家级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所在地,为更好地促进保障河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治理大气污染已经迫在眉睫。

一、河南治理大气污染的有效性措施分析(一)大气污染治理的法制措施2016年上半年,河南省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7个实施方案,为河南省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这7个方案包括《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南省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南省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南省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及治理机动车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南省秸秆禁烧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7年上半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在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中,为进一步解决本省的大气污染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针对污染源的治理措施1.针对供暖供热工作治理情况。

河南省的供暖供热主要分布在北部地区。

近几年,郑州、焦作、安阳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了80%以上,新乡、濮阳的集中供热普及率也达到了70%以上,开封、鹤壁达到60%以上。

以上7市的供暖供热技术有了提高,采取了加大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利用、新建燃气锅炉或技术改造等方式,极大地提高了解决热源问题的能力。

同时,采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配套管网和换热基站建设。

2.针对企业“小散乱污”治理情况。

针对企业“小散乱污”情况,采取了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取缔台账,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人、责任单位,抓紧落实整治取缔工作。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12.08•【字号】豫环〔2014〕149号•【施行日期】2014.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2014〕14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为认真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环保领域体制改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污染防控区域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环保监管,提升环境保护优化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1. 合理分区,优化产业布局。

以我省主体功能区中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不同功能定位为基础,结合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将全省划分为工业准入优先区、城市人居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殊环境敏感区等5个区域,分别实行不同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优化项目准入,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控制,保障人居环境和粮食生产安全,构筑良好生态屏障。

2. 宽严相济,实行分类准入。

针对我省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和环境承载力,实行分类环境准入,探索建立基于不同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对于环境容量相对宽裕地区,在确保主体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在环境准入上予以倾斜,引导项目集聚发展, 实现环境容量高效利用;对于水、大气和重金属等环境问题相对突出区域,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名单

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名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2]164号/gkml/zj/wj/200910/t20091022_172141.htm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重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按期达到目标要求。

附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二○○二年十二月三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dq/gzjz/200302/t20030213_84369.ht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国务院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规定,现提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

一、重点城市在对2000年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划定一批“十五”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共计113个(名单附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应当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规定,将43个城市划定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二)通过对全国有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338个城市综合经济能力及环境污染现状的分析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同意2005年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承诺,重点选择经济特区城市、《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要求2005年达标的地级城市、目前大气环境质量超标但有望在2005年达标的城市和一些急需加强保护的文化、旅游城市,合计70个城市划定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二、防治目标在拟划定的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目前有39个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已经达到国家环境大气质量标准,有74个城市尚未达到标准。

到2005年,已达标的39个城市其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应稳定保持在相应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以内;未达标的74个城市应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污染治理方案河南

大气污染治理方案河南

大气污染治理方案河南概述大气污染是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河南省制定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本文将介绍河南省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案以及相关措施。

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目标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具体目标包括:1.PM2.5浓度平均年均浓度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2.PM10浓度平均年均浓度降低到70微克/立方米以下;3.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实现削减10%以上;4.城市大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

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措施1. 能源结构调整河南省将加大清洁能源发展力度,减少对煤炭的依赖。

具体措施包括:•推广利用天然气和清洁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优化能源使用结构,降低煤炭消耗。

2. 工业污染治理河南省将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推进产业升级。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工业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和技术水平;•推进工业企业绿色生产和资源节约利用。

3. 交通污染治理河南省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尾气污染。

具体措施包括:•推广和引导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提升公共交通系统的覆盖率和服务质量。

4. 农村污染治理河南省将加强农村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推广清洁农药、化肥的使用。

5. 科技支撑河南省将加强科技支撑,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的技术水平。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科技研发和创新,推动环境治理技术的突破;•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预期效果和挑战河南省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方案的预期效果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居民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恢复和保护效果明显。

然而,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方案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技术水平和经济投入不均衡;•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社会问题;•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不足。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670号提案的答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670号提案的答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670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5.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670号提案的答复朱彤晖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要求,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圆满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高位推进攻坚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把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省委书记、省长多次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

常务副省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担任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多次采用“四不两直”方法实地督察、暗访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筹划,由分管领导带队成立各项专班,推进攻坚任务落实。

二、逐步规范攻坚机制。

建立排名考核机制,制定印发《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每月对各省辖市及所辖区、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通报,对空气质量排名连续靠后的市、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联合约谈,每年对各地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空气质量改善。

建立调度推进机制,制定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任务调度推进实施办法》,建立清单台帐、细化目标管理,定期调度通报各地和各职能部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采取月例会、季度会、专题会、现场会等形势,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河南省环境保护政策

河南省环境保护政策

河南省环境保护政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越来越高。

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大省,河南省一直致力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力度,出台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本文将重点介绍河南省环境保护政策在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河南省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重点污染物的减排目标,加强了大气监测和治理工作,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减少机动车排放等措施,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健康。

水资源保护是环境保护的另一个重要领域。

河南省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了对饮用水源地和水环境的保护力度,推动建设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对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场的排污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保障水资源供应。

土壤污染防治也备受关注。

河南省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了对土壤污染源头的治理,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农药化肥的管理,清理整治工业废弃地等污染土壤,保障土壤质量,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此外,河南省还通过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加强环境监测监管等措施,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在全社会形成了重视环境保护、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为构建美丽河南、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总的来说,河南省环境保护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环境质量的改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

河南省将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梦。

愿我们共同努力,为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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