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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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度实施计划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等要求,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2014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以上,重污染天数较2013年有所减少。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2014年,各县(市、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与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一致。

二、重点任务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全社会高度关注,各级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

要抓住重点地区,主要对成都等盆地区域污染突出的城市采取有力的控制和治理手段;抓住关键领域,针对燃煤、扬尘、机动车尾气、工业等造成灰霾污染的主要原因,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注意长短结合,在看到防治工作紧迫性、重要性的同时,认识到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防治措施既要立足当前、重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综合施策。

(一)认真编制实施计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今年出台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基础上,编制2014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全面落实配套的淘汰落后产能、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燃煤锅炉整治、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治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城市扬尘整治、油品供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治理项目,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任务落地实施。

(二)积极整治燃煤锅炉。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8•【字号】川办发〔2022〕50号•【施行日期】202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川办发〔2022〕5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全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帮助指导地方和企业纾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痛点、难点、堵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协作和重点城市结对帮扶。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协作,由成都、自贡、南充、攀枝花市分别牵头组织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会议。

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省林草局持续对重点城市开展结对帮扶指导(见附件)。

二、落实重点区域常态化精准管控。

各地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继续强化2021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有效措施,优化精准管控方案。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工业企业能耗管控,对能耗变化异常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公安部门对重点道路疏堵分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高排放燃油机动车区域限行,优化柴油货车管控区域,强化柴油货车违规入城管控;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加大柴油货车联合检查力度,开展尾气抽测;生态环境部门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走航监测等“人防+技防”措施,精准掌握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情况,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不准、六必须”,应急响应期间按规定停止土方作业、渣土运输作业;交通运输部门强化运输源头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等部门严控渣土车沿途抛洒。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7.20•【字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7号•【施行日期】2002.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已由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7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7月20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02年7月2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使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农机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的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加强灰霾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灰霾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今年以来,我省先后三次出现大范围、长时间、高浓度的严重灰霾污染,涉及17个市。

产生严重灰霾污染的原因,除盆地地形和气象因素外,主要源自五个方面:一是燃煤和油烟污染,二是机动车排放,三是工业排放,四是城市建设和道路扬尘,五是秸秆焚烧。

灰霾污染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下定决心,加强领导,出台有力措施,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应对,坚决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灰霾污染防治工作。

二、突出抓好灰霾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灰霾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的艰巨工作,空间上需要联防联控,时间上需要长短结合。

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强力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快划定秸秆禁烧区,建立完善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

环境保护厅、农业厅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建立区域秸秆禁烧联动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秸秆收割季节组织公安、环境保护、农业、气象等部门加强现场执法;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处置投入机制,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秸秆收集、处置工作,按规定落实用电、运输、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川省重点流域区划(定稿)

四川省重点流域区划(定稿)

四川省重点流域区划(2006~2010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二○○七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概况 (2)1.1自然环境概况 (2)1.2主要流域概况 (4)1.3社会经济概况 (9)1.4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 (11)1.5相关规划主要内容 (11)1.6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14)第二章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5)2.1指导思想 (15)2.2区划原则 (15)2.3区划范围 (16)2.4区划依据 (16)第三章重点流域区划 (17)3.1重点流域区划 (17)3.2重点流域区划结果 (19)3.3全省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20)第四章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22)4.1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22)4.2严格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22)4.3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 (23)4.4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23)4.5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24)附表:附表1 2005年全省各市(州)国内生产总值附表2 已投运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附表3 在建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附表4 三峡库区影响区及上游区分布情况附表5 2006年四川省五大水系干流水质评价结果附表6 2006年四川省五大水系主要支流水质评价结果附图:附图1 四川省水系图附图2 四川省三峡库区影响区域上游区分布图附图3 四川省水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分布图前言四川是千河之省,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河流有1049条,属长江流域的国土面积占了96.7%,三峡库区80%的水量来自四川境内。

全省43个市辖区、14个县级市、120个县、4个自治县均属于《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确定的影响区及上游区,其中涉及影响区的县(市、区)共26个、上游区的县(市、区)共155个,四川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对三峡库区水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006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第21号公告——《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的公告》“4.1.2.2修改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或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GB18918-2002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25•【字号】川办函〔2017〕102号•【施行日期】2017.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7〕10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5日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川委发〔2016〕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精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7年度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基准年下降10%以上,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8%以上,达标天数率达81.9%,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

各市(州)PM10年度目标分解详见附件,PM2.5和达标天数率年度目标任务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川办发〔2017〕18号)执行。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各市(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削减比例与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一致。

四川省 大气 排放标准

四川省 大气 排放标准

四川省大气排放标准在当前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大气污染治理成为各地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省份,四川省也在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其中大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首先,四川省大气排放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要求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在这一过程中,四川省政府充分考虑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业结构以及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大气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不仅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还要求企业在更新改造设施时符合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以此来逐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其次,四川省大气排放标准的执行是保障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排放标准,不得擅自超标排放污染物。

同时,还要加强对企业的监测和数据公开工作,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企业的排放情况,推动企业自觉加强污染治理,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再者,四川省大气排放标准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企业和居民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同时,还要鼓励企业加大环保设施的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企业向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转型,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总之,四川省大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只有通过严格执行大气排放标准,才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四川省的大气环境质量能够不断提升,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好的生活。

全国大气重点控制区、总氮、总磷控制区、重金属特排限值实施区域

全国大气重点控制区、总氮、总磷控制区、重金属特排限值实施区域

全国大气重点控制区、总氮、总磷控制区、重金属特排限值实施区域全国大气重点控制区是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而设立的区域。

其中,大气重点控制区、总氮、总磷控制区、重金属特排限值实施区域等不同类型的控制区域都有着不同的范围和执行标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明确了大气重点控制区的范围,其中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城市群、武汉及其周边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山西中北部城市群、陕西关中城市群、甘宁城市群、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地区。

此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针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发布了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这项限制的执行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等2+26个城市,包含河北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等地。

针对新建项目,执行行业与时间的限制也在公告中明确规定。

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持。

钢铁烧结和球团工业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控制这些工业的排放,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包括炼铁工业、炼钢工业、轧钢工业、铁合金工业、炼焦化学工业、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和合成树脂工业等。

这些标准的编号分别为GB---------2015.除了钢铁工业,其他工业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针对烧碱、聚氯乙烯、硝酸和硫酸工业,中国也制定了排放标准,分别为GB----2010.此外,无机化学工业、铝工业、铅锌工业、镁钛工业、稀土工业和钒工业也都有相应的排放标准和修改单。

再生铜、铝、铅和锌工业的排放标准也是必要的。

水泥工业和锅炉排放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对于这些行业,中国也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分别为GB--4915--2014.以上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控制大气污染,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主要指标。

其中,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提高和空气细颗粒物浓度的降低。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截止20180116)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截止20180116)

说明:1.共66市,未注明均指全部市域范围。 2.“北京市”表示第一批名单(2013)共47市,“沧州”表示第二批新增名单(2018)共19市。 3.文件出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批复20120927;《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13年 2018年 第9 号》;《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问题的复函》-环保部2016年; 4.颁布了相关地方标准的省、市,应依限额较严的标准执行。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
重点控制区
北京市 天津市 石家庄市(含辛集市)、唐山市、保定市(含雄安新区、定州市)、 廊坊市、沧州、衡水、邢台、邯郸 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日照市、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郑州(含郑州航空港区、巩义市)、开封(含兰考县)、 安阳(含滑县)、鹤壁、新乡(含长垣县)、焦作、濮阳市 上海市 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扬州市、镇江市、台州市 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 沈阳市 武汉市 长沙市 重庆市主城区 成都市 福州市、三明市 西安市、咸阳市 兰州市 银川市 乌鲁木齐市
围。 13)共47市,“沧州”表示第二批新增名单(2018)共19市。 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批复20120927;《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13年 第14号》;《环境保护部 公告
别排放限值有关问题的复函》-环保部2016年; 应依限额较严的标准执行。
20180601漫漫驴子制作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
区域名称
京津冀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 道 山东城市群 山西中北部城市群
省份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厅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厅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厅内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4.22•【字号】川环办发[2014]84号•【施行日期】201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厅内分工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发〔2014〕84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认真落实国务院与省政府签订的《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3〕118号)精神,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厅内分工方案》,并已经第67次厅务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牵头处(室)、直属单位要根据《<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厅内分工方案》的要求,依据职能职责分工,将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提出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及时汇总进展情况,确保工作如期、按时完成。

二、落实工作制度,密切配合协作。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拿出措施和方法,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果。

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单位的,要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协调,共同完成任务。

附件:《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厅内分工方案联系人: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叶扬陈晓涛联系电话:************(传真) 80589057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4年4月22日附件《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厅内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国务院与省政府签订的《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3〕118号)和《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的通知》(环办函〔2013〕133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DB51-186-93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1

DB51-186-93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1

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 DB51/186-93四川省技术‎监督局19‎93-10-28发布 1994-04-01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有效地控‎制四川省区‎域环境的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防止生态破‎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1.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辖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简称“排污”,下同)的一切单位‎。

2标准分类、分级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将本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为三类,分别执行四‎级标准。

2.1 特别保护区‎域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和现有排‎污单位,执行一级标‎准。

2.2 重点保护区‎域2.2.1 城市规划区‎内非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非工业区内‎,新建排污单‎位,执行一级标‎准,现有排污单‎位执行二级‎标准;工业区内,新建排污单‎位执行二级‎标准,现有排污单‎位执行三级‎标准。

2.2.2 城市规划区‎内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的城市::非工业区内‎,新建排污单‎位,执行二级标‎准,现有排污单‎位执行三级‎标准;工业区内,新建排污单‎位执行三级‎标准,现有排污单‎位执行四级‎标准。

2.3 一般保护区‎域2.1、2.2以外的地‎区:新建排污单‎位执行三级‎标准,现有排污单‎位执行四级‎标准。

2.4 本标准所称‎“新建”排污单位,系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立项的建设‎项目;“现有”排污单位,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立‎项,建设及建成‎的排污单位‎。

3标准值3.1 以排气筒(烟囱等构筑‎物)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其热电厂出‎口处的排放‎量或排放浓‎度不得超过‎表1、表2的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四川政报》
【年(卷),期】2017(000)011
【摘要】<正>川办函[2017]10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25日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总页数】7页(P34-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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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气污染物考核标准

四川省大气污染物考核标准
附件
考核指标
序号
指标类别
分值
单项指标名称
单项0
细颗粒物(PM2.5)
浓度目标
40
2
空气质量优良率目标
10
3
NOx减排目标
5
4
SO2减排目标
5
5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40
产业结构调整
4
6
能源结构调整
3
7
工业污染治理
4
8
“散乱污”清理整治
4
9
燃煤锅炉治理
3
10
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5
11
机动车污染防治
5
12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4
13
重污染天气应急
5
14
工作保障措施
3
注: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完成考核目标的,计40分;PM2.5年均浓度未完成考核目标,但有所下降的,按照PM2.5年均浓度实际下降比例占考核要求的比重乘以40计分;PM2.5年均浓度未完成考核目标,且不降反升的,计0分。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持续达标且符合在一定范围内波动要求的,计40分;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持续达标但超过波动范围的,计30分;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退出达标的,计0分。

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三级区特征一览表

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三级区特征一览表
Ⅰ1-2平原中部城市与都江堰灌区农业生态功能区
在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市辖区内。面积0.59万km2
城市、农田和河流生态系统
人口密度大,耕地资源馈缺,垦殖过度;农村面源污染,地表径流水质污染较为严重。森林覆盖率低。
土壤侵蚀轻度敏感,生境轻度敏感,环境污染极敏感,酸雨轻度敏感。
城市及灌溉农业发展,水源涵养及水文调蓄,环境污染控制。
Ⅰ3-2大巴山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
在四川东北部边缘,跨巴中、达州市的3个县级行政区。面积0.65万km2
森林和农田生态系统
森林分布不均,水源涵养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
土壤侵蚀极敏感,野生动物生境高度敏感。
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农林业发展。
保护森林植被和水土保持,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发展生态产业,培育替代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等。
封山育林,保护天然林资源、动植物资源;建立中药材原料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规范和严格管理水电业及耗能产业。
Ⅰ6-3邛崃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在四川盆周西部,跨雅安、成都市的10个县级行政区。面积0.92万km2
森林和农田生态系统
森林砍伐过度,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资源减少,水源涵养能力减弱,多暴雨、滑坡、泥石流、地震频繁发生区
Ⅰ2-5沱江中下游城镇-农业及水污染控制生态功能区
在四川盆地中部偏西南,跨成都、德阳、资阳、眉山、内江、自贡、泸州、宜宾市的22个县级行政区。面积1.85万km2
农田、城市和水生态系统
森林覆盖率低,人口密度较大,耕地垦殖过度,农村面源污染,地表径流水质污染严重。
土壤侵蚀中度敏感,水环境污染极敏感,酸雨轻度敏感。
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三级区特征一览表2004年8月

3.2022年1—7月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入库项目清单(电子档)

3.2022年1—7月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入库项目清单(电子档)

2022年1-7月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入库项目清单合计其中:在建项目已投入资金额(万元)申请中央资金(万元)地方政府投资(万元)企业(或项目单位)自筹(万元)其他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进展项目批复文件(文号)是否采用PPP模式备注总投资(万元)资金需求(万元)实施周期序号项目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子类型省份地市区县承担单位72021510504Q1-20001工业污染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烟气治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在原有烟气治理系统基础上,新购置设备(设施)50台(套),新增1套二合一NDS半干法烟气脱硫除尘装置及辅助设施,升级改造两套SCR脱硝系统。

项目建成投用后,排放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分别达到200mg/m3、50 mg/m3和10 mg/m3以下的超低水平,大幅降低企业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3500.000.001700.000.001800.000.002022-012023-06可研川投资备【2111-510504-07-02-150148】JXQB-0210号否82022510603Q1-20001工业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配套监控设备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四川金彭车业有限公司四川金彭车业有限公司喷涂车间工艺改善及VOCs深度治理改造项目原喷涂车间水帘吸附+活性炭棉吸附处理工艺改为一套沸石转轮+1.4T-RTO废气处理装置。

500.000.00150.000.00350.000.002022-012022-12在建川投资备〔2201-510603-07-02-202254〕JXQB-0009号否92021510682Q1-20001工业污染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二线(5000TPO)SCR脱销工程项目对4500t/d熟料窑尾烟气新建一套SCR脱硝装置,NOx达到50mg/m3,氨逃逸达到5mg/m3以下的排放指标。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分表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分表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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