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电子相片采集的通知
关于做好毕业生图象采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毕业生图象采集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由新华社各省分社进行,为使高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象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拍照对象:2010级成教专科及专升本各专业学员;历年未拍需要补拍照的学员。
2、时间、地点:见《温州大学成教201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安排表》3、请严格按照《安排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拍摄现场,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队等待拍摄。
若错班拍摄时间的学员可以在最后补拍。
4、不参加拍摄将会影响到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请学员引起高度重视。
若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拍摄的学员,尽快与新华社杭州分社联系补拍。
(见新华网浙江频道:/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个人散拍(温州大学学校代码:10351 个人散拍的照片请寄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 温大成教院行政楼307 邮编325027 电话:88368162)5.请于拍照二个月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电子政务平台-学历电子注像校对系统模块核对图象信息,若有错误,及时报告成教院学籍室。
若不校对确认,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将不会片。
温州大学成教201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日期:2011年5月20日下午 拍照地点:乐清英台里仁学校(柳日期:2011年5月21日上午 拍照地点:院本部行政楼410(学院日期:2011年5月21日下午 拍照地点:院本部行政楼410(学院日期:2011年5月22日上午 拍照地点:院本部行政楼410(学院日期:2011年5月22日下午 拍照地点:院本部行政楼410(学院的通知子注册图像采集由新华社各省分社进行,为使高等教育知如下:要补拍照的学员。
》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队等待拍摄。
若错过本重视。
若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拍摄的学员,必须/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个人散拍通知)路276号 温大成教院行政楼307 邮编325027 联系/),进入电子政务平台-学历电子注册图室。
毕业生信息采集照片核对流程
毕业生信息采集照片核对流程
毕业生请登录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开链接“学历图像校对”
2、点击“学历图像校对”按钮
3、点击“注册学信网帐号”进行实名注册:
1)先用一邮箱注册一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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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录邮箱激活账号:其中带“*”的项必须为学生真实信息,否则无法与学籍信息链接;
每个学生的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账号要牢记,一旦账号错误或者丢失,学生将永远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核对、查询自己的学籍信息
4、点击“登录学信档案”,在“个人用户登录”下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点击“登录”;
5、点击“学籍信息”,对照显示的信息认真核对:
毕业照片核对:如果学号,姓名(无错别字),身份证号三项都正确,且照片是本人。
则点击“毕业照片核对”后面的“正确”按钮,整个核对图像工作即全部完成。
但是,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学号,姓名(无错别字),身份证号三项中,任何一项有错误。
2.照片不是本人,而是跟其他同学互换了。
3.使用正确的学号、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进去,不能看到您的照片(前提是您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信息采集)则点击“有误”按钮,选择相应原因。
2018年拟毕业免师教育硕士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西南大学文学院
2018年拟毕业免师教育硕士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2018年拟毕业免师教育硕士:根据《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免师教育硕士培养的有关规定,为确保2018年拟毕业免师教育硕士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 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是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所有高校毕业生都必须完成图像信息采集才能保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电子注册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免去在职免师教育硕士返校参加新华图片社统一现场采集的不便,本次工作采取学生自主进行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并向培养单位提供纸质照片的方式完成。
2. 采集范围:预计于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毕业的免师教育硕士。
3. 时间安排:2018年3月30日前,学生将新华社中国图片社提供的照片纸质文档邮寄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4. 采集方式:学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方式一:个人网上提交照片。
学生登录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unistu.php?m=Index&a=index),点击“个人网上提交照片”,按要求完成照片提交等相关工作。
学生在“邮寄地址”处直接填写学院教学秘书邮寄地址,即可由新华图片社将纸质照片邮寄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各学院教学秘书邮寄地址查询见附件1《西南大学免师教育硕士培养单位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方式二:现场完成电子图像信息采集。
学生可就近在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分社(地址及联系方式可在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unistu.php?m=Index&a=grbp查询)现场完成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
收到由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分社提供的的纸质照片后,通过EMS将纸质照片邮寄给学院教学秘书。
各学院教学秘书邮寄地址查询见附件1《西南大学免师教育硕士培养单位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5. 照片拍摄注意事项:(1)着装要求。
必须穿有领上衣,拍摄时不要穿与背景颜色接近的蓝色上衣,不要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不戴首饰,不化浓妆,不佩戴有色眼镜,佩戴眼镜以拍照时不反光而且能清晰见到眼睛的各部位为准;(2)照片格式要求:照片应为蓝色背景,正面免冠近照,图像分辨率最低为640×480,图片大小在30KB-150KB之间,图片格式为JPG。
摄像安排
2008土木工程② 2009建筑工程技术(专) 2009工程监理(专) 2008体育教育①(师范类) 2008体育教育②(师范类) 2009体育教育(专) 2008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 2008电子信息工程(仪器仪表) 2008旅游管理(酒店) 2008市场营销(产品) 2008电子信息工程(应电) 2008化学工程与工艺(精化) 2009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方向) 2009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方向) 2009应用电子技术(高职) 2009会计电算化(高职) 2009电子商务(高职) 2009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 2008化工工艺① 2008化工工艺② 2008化学教育(师范类) 2008环境科学 2009化学工程与工艺(精化) 2009应用化工技术(专) 顶岗实习学生 成教生 水电校学生
59 40 53 80 79 28 49 32 47 47 28 31 23 30 27 53 22 21 49 49 35 53 42 22 36 60 100
钟雨含
13896210310
伍丽华15923184616
(本)侯圣苍15084463400
(专)彭乐13667669730
肖明 15084460569
2012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安排
院系 时间安排 27日上午8:20-8:40 27日上午8:40-9:00 27日上午9:00-9:20 27日上午9:20-9:35 27日上午9:35-9:50 27日上午9:50-10:05 27日上午10:20-10:30 27日上午10:30-10:50 27日上午10:50-11:10 27日上午11:10-11:30 27日上午11:30-11:50 27日下午14:00-14:10 27日下午14:10-14:20 27日下午14:20-14:40 27日下午14:40-15:00 27日下午15:00-15:20 27日下午15:20-15:40 27日下午15:40-16:00 27日下午16:10-16:30 27日下午16:30-16:50 27日下午16:50-17:10 27日下午17:10-17:30 28日上午8:30-8:40 28日上午8:40-8:50 28日上午8:50-9:00 28日上午9:00-9:10 28日上午9:10-9:20 28日上午9:20-9:30 28日上午9:30-9:40 28日上午9:40-10:00 28日上午10:20-10:45 28日上午10:45-11:10 28日下午14:20-14:30 28日下午14:30-14:40 28日下午14:40-14:55 28日下午14:55-15:00 28日下午15:00-15:20 28日下午15:20-15:40 28日下午15:40-16:00 28日下午16:20-16:30 28日下午16:40-17:00 28日下午17:00-17:10 28日下午17:10-17:20 29日上午8:20-8:40 29日上午8:40-9:00 29日上午9:00-9:30 29日上午9:30-9:50 29日上午9:50-10:10 29日上午10:30-10:50 29日上午10:50-11:10 29日上午11:10-11:30 29日上午11:30-11:40 29日上午11:40-11:50 29日下午14:00-14:20 29日下午14:20-14:40 29日下午14:40-15:00 班级 2008旅游管理① 2008旅游管理② 2008国际经济与贸易 2008经济学① 2008经济学② 2008市场营销① 2008市场营销② 2008会计学① 2008会计学② 2008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08工商管理 2009经济管理 2009级市场营销 2008汉语言文学(师范类)① 2008汉语言文学(师范类)② 2008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 2008广播电视新闻学① 2008广播电视新闻学② 2009语文教育(专) 2010语文教育(专) 2008法学 2008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2008英语① 2008英语② 2008英语③ 2008英语④ 2008英语(师范类)① 2008英语(师范类)② 2008英语(师范类)③ 2009英语教育(专) 2008民族学 2008劳动与社会保障 2008生物科学(师范类) 2008生物技术 2008食品科学与工程 2009生物化工工艺(专) 2008艺术设计① 2008艺术设计② 2008艺术设计③ 2008美术学(师范类) 2008动画 2009美术教育(专) 2009电脑艺术设计(专) 2008信息与计算科学 2008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200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08软件工程① 2008软件工程② 2008电子信息工程① 2008电子信息工程② 2008电子信息工程③ 2008物理学(师范类) 2009应用电子技术(专) 2008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① 2008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② 2008土木工程① 人数 50 51 61 39 36 36 34 49 48 35 49 30 25 54 50 46 42 42 54 38 44 48 25 28 25 21 26 28 26 42 62 55 21 29 46 14 56 55 53 30 48 31 30 43 57 59 45 48 42 42 47 25 21 56 52 61 联系人 高珊13212579316 代小菊13594712116 尼安木13594720661 伍礼霞15123532022 王蜀见13896235357 袁淑清13594710501 汪霞13628432296 伍礼霞15123532022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应用文理学院 师范学院 师范学院 师范学院 师范学院 师范学院 商务学院 商务学院 商务学院 商务学院 商务学院 商务学院 商务学院 商务学院 商务学院 商务学院 商务学院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旅游学院 旅游学院 旅游学院 旅游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姓名 李文萱 安美玲 柯思华 符江 马向楠 张建坤 张明龙 李欣雅 余果 郭昱 朱忠朋 杨阳 张贺阳 周婧雅 张雅宁 张莹璐 赵立伟 蒋怡然 刘雅慧 李玲 郑芯 李欣 张子驰 郭珊珊 叶梓 王超茜 乔巧 孙济洲 徐茜 殷丽然 赵利 颜骏 周俊 岳琳 施洁 黄凯 程凯龙 权靖 朱凤莉 安迪 肖东 洪明萱 李婷乔 王天骥 王汕汕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机电学院 机电学院 机电学院 机电学院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 广告学院 广告学院 广告学院 广告学院 广告学院 应用科技学院 应用科技学院 应用科技学院 应用科技学院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毕业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安排,我校2011届本科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即将开始。
现将图像采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各学院各班级严格按此安排进行。
照相要求:
一、交费:
1.图像采集费用由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按(教育厅[2002]5号)文件15元/人收取。
2.缴费方式及时间,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于2010年10月28日前将图像采集费用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费用及缴费名单在10月29日交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
二、拍照过程:
各行政班要严格按着时间要求到达拍摄地点进行拍摄。
学生凭学生证到现场拍照,拍摄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场,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为拍摄现场责任人,负责清点本班拍照人数,维护本班级拍摄秩序,预防他班人员插队。
三、图像采集时间、地点:
拍摄时间:2010年10月31至11月6日。
拍摄地点:东四教学楼103室
补拍时间:11月6日上午9:30-11:30
注意事项:
一、各班级同学应在本班拍摄前五分钟到达拍摄地点排队准备拍照。
二、图像采集时不要穿接近肤色(黄、浅黄、土色等)及拍摄背景(蓝色)的服装,不戴毛围巾,不穿长毛领子外衣,免冠,不戴变色眼镜和墨镜。
特此通知
注:请同学们互相告知,此次拍摄照片应用于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电子学历,务必准时到场拍照。
因个人原因没能拍照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附:各毕业班拍照时间安排表
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上报毕业生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的通知
关于上报毕业生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的通知各学院:接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做好 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请于10月30日前组织毕业生上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系统()填写毕业生信息。
具体上报方法见附件。
附:《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学院管理员及帐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2011年10月9日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1.由就业服务网向各学校提供一个校级管理员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首页http://)。
2.点击首页右上方:“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图标,输入校级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各学校管理页面。
3.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管理页面上,录入学校院系名称,创建院系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后保存。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完成)4.各院系管理员点击院系名称后,输入院系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进入院系管理页面,录入院系、班级,创建院系、班级用户名和密码后保存。
(院系管理员工作完成)5.班级管理员点击班级名称后,输入班级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班级管理页面,创建学生用户名,把用户名交给学生,由学生来录入推荐表、基本情况和深入了解的信息,信息填写完之后保存并上报,班主任审核学生推荐表内容是否完整,信息完整后班主任审核(打勾)并上报到院系。
(班级管理员工作完成)6.填报完成并经班主任审核(打勾)后报到院系审核页面。
院系审核(打勾)后把数据传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可点击院系、班级页面,查看院系及班级上报审核情况,审核(打勾)后上报就业服务网。
7.各级使用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到自己的管理页面后对各自内容进行修改。
8.学生使用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后,能修改自己的资料及密码。
(学生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均为学生本人的学号)咨询电话:王超许玥5121759附件2 班级管理员及帐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请登陆后立即修改)。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第一篇: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1.毕业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时一律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或钢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楚。
2.毕业生登记表计入学生档案,请仔细填写,填表过程中严禁涂改,如使用涂改液则表格作废。
3.毕业生登记表内所列项目,要求全部填写,不留空白。
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4.表格封面的“学校名称”、“系科”、“专业”必须填写全称。
5.封面填表日期统一填写“2015年6月10日”。
6.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户籍卡以及学籍卡一致。
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
7.“现在家庭详细住址”应填写父母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写自己的家庭住址,不应填写或者学校的宿舍地址。
8.“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填写“健康”、“良好”等,如有疾病应如实填写。
9.“何时何地经和人介绍加入共产党或共青团”一栏,党员需要分别填写入党和入团的情况,团员需要填写入团的情况,群众填写“无”。
必须将时间、地点、介绍人等项内容全部填写清楚。
注意:入党介绍人须填写两名,入团介绍人填写一人即可。
10.“婚否?对方姓名、政治面貌、现在何处、任何职”一栏,未婚者填写“否”,已婚者需将配偶的姓名、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和职务等项内容全部填写清楚。
11.“家庭经济情况及主要经济来源”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12.“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一栏,若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则填“没有受过任何处分”;若在校期间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但由于表现突出而撤消处分者,则填“无处分”;若在校期间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而未撤消处分者,则应如实填写所受处分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处分等级。
奖励应填写清楚获奖时间、地点、原因和奖项。
优秀(良)毕业生称号在“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到奖励或处分”栏中要填写。
此栏填写容易不全或不确切,请各系在填表前向毕业生讲清要求,并认真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2.09.19•【文号】教学厅[2002]5号•【施行日期】2002.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2]5号)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自2001年开始,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将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上网供社会查询。
2002年教育部决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像片须与注册学历证书一同上网,并委托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采集、制作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
2002届高等教育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已在6月底结束。
尽管今年第一次开展此项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但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教育机构的精心组织实施下,在中国图片社与新华通讯社国内各分社的积极努力及整体资源优势的保障下,顺利完成了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工作,各有关方面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和相互配合,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为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03届高等教育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在本学年上学期进行,寒假前基本完成拍摄任务。
今后,每届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均在此段时间内安排。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教育机构要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和技术标准部署实施。
三、新华通讯社国内各分社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和统一标准进行图像信息的采集,何时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
四、为避免拍摄过程中有关学生信息的错误,由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毕业年级学生数据库信息,供拍摄使用。
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
电子摄像时间: 电子摄像时间: 2011年10月22日 2011年10月22日
电子摄像序号及班级 序号为1 55号 道桥工程09级 序号为1—55号(道桥工程09级1班) 09 序号为56—105(工程测量09级 序号为56—105(工程测量09级1班) 56 09 序号为106—163(建筑工程09级 序号为106—163(建筑工程09级3班) 106 09 序号为164—206(发电系统09级1班) 序号为164—206(发电系统09级 164 09 序号为207—247(发电系统09级 序号为207—247(发电系统09级2班) 207 09 序号为248—259号 应用电子09 09级 序号为248—259号(应用电子09级1班) 248 序号为260—316(供电技术09级 序号为260—316(供电技术09级1班) 260 09 序号为317—325(机电设备09级 序号为317—325(机电设备09级1班) 317 09 序号为326—345(机械制造09级 序号为326—345(机械制造09级1班) 326 09 序号为346—388(继电保护09级1班) 序号为346—388(继电保护09级 346 09 序号为389—429(继电保护09级 序号为389—429(继电保护09级2班) 389 09 序号为430—453号 小水电09 09级 序号为430—453号(小水电09级1班) 430 序号为454—477号 输配电09级 序号为454—477号(输配电09级1班) 454 09 序号为478—494(钢结构09级 序号为478—494(钢结构09级1班) 478 09
关于评选二○一二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含优秀毕业生风采模板)
关于评选二○一二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院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表彰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激励在校学生发奋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与比例1.参评对象:2012届本、专科毕业学生。
2.各院系按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附件1)。
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规范;2.学习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异;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就业素质和较强的就业能力;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或在校级以上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5.在就业过程中,遵守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的各项规定,能维护好学校的声誉。
(二)必备条件: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2次校级(含以上)荣誉或表彰;2.担任过至少一项学生干部、社团职务或勤工俭学职务一学期以上;3.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补考或重修现象;4.就业过程中无故意违约行为;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6.本科毕业生必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补充:对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对参加三支一扶项目、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毕业生,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1、2、3条的限制参评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1.请各院系认真学习评选文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
评选结果要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2.请各院系在公示期结束后组织获评学生认真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院系党总支需签署意见并盖章。
3.所有获评“2012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同学需参照《优秀毕业生风采模板》(附件4)编辑个人风采档案,学校将集结印制成展现201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的纪念画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10.09•【字号】闽教办学[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08〕21号)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对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2009年秋季毕业的省内所有专科(高职)以上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以及2009年春季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二、采集时间1、2009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2009年4月底正式结束。
图像采集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并按“先报先安排”原则进行。
2、各高校在核准本校当年毕业生人数后,将采集工作计划(含毕业生人数、联系电话、拍摄具体地址及拟定的拍摄时间等)加盖学校公章,快递或传真报至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图像采集中心(以下简称福建图象采集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16号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图像采集中心;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黄瑞平;联系电话:*************;日常事务联系人:李罡;电话:*************;传真号码:*************;E-mail:****************),并与其商定具体拍摄时间。
3、在外地区设有函授站的学校,需在商定的拍摄时间前1个月将各地区函授站的采集工作计划报至福建图像采集中心,由该中心集中协调具体拍摄日期。
三、采集工作要求1、各高校应在本校图像采集前到福建图像采集中心领取《机读卡》,及时指导并督促毕业生填写,并于拍摄前收集和整理完毕。
2、使用数据库拍摄的高校应在拍摄前按图像采集要求将数据库信息打印出来。
中 央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文 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件电校教[2002] 41 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图片社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新华通讯社国内各分社采集项目部门:为了贯彻《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2]5号,见附件1)精神,做好2003年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专科、本科及专升本、注册视听生毕业生(以下统称“中央电大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由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统一采集,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统称“省级电大”)和新华通讯社国内各分社采集项目部门,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省级电大根据2003年春、秋两季的预计毕业生数,通过中央电大向中国图片社报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中央电大)卡》。
报领时以省校为单位,需要寄至分校的省级电大,需详细填写《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中央电大)卡>领用单》(见附见2),由中国图片社按报表数的110%,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中央电大)卡》和《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寄至省校或分校,由学生填写《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中央电大)卡》、由分校填写《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填写要求见附件3、4)后,由省级电大与当地新华通讯社分社采集项目部门联系、安排图像采集。
三、学生须统一缴纳采集费、照片成本费15元/人,由中国图片社负责提供4张2寸、8张1寸照片一套。
四、2003年春、秋两季的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统一安排在本学期进行,2002年寒假前基本完成拍摄任务。
中国图片社于2003年4月底之前完成图像制作和信息处理。
中国图片社将图像返回各分校后,由分校对图像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再由中国图片社将图像信息光盘统一返回中央电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7.25•【文号】人社厅发[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
目前,2012届高校毕业生已陆续离校,其中尚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仍在寻找工作。
各地要将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开展实名登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认真做好登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摸清底数。
各地可以通过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提供、与教育部门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和基本情况。
(二)信息登记。
各地在摸清情况的同时,要认真填写《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
《登记表》中的信息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不漏项、不缺项。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线上采集注意事项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线上采集注意事项
各位毕业生:
根据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安排,为贯彻落实政府防控新冠病毒疫情的有关指示,减少学生聚集,减轻学校工作负担,保障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特殊时期经与采集单位沟通现采用微信端小程序(下附二维码)自行通过手机进行预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片采集对象
2020届各专业还没有进行毕业生图像采集的预毕业生。
二、相片采集时间及收费
从2020年4月24日至5月15日在线进行集中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每位学单价(疫情期间):45元/每人(含图像标准处理并上传学信网费用、数据光盘费、快递费用),自行在线缴纳。
三、相片采集工作的具体要求
1.请务必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逾期没有进行图像采集的同学请与采集单位联系进行单独采集,因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相片采集而影响毕(结)业证书的制作和发放的,责任自负。
2.为了统一规范,请务必着装整齐进行拍摄(服装颜色尽量避免蓝色)。
3.网上采集流程:
a、学生本人微信登录公众号(大学生图像采集服务中心)后点击图像采集
b、手机拍摄身份证正面进行绑定学籍信息
c、用手机按照拍摄教程要求进行拍摄照片并在线支付费用后提交。
采集15个工作日后,新华社以快递形式寄回学校。
为了保证采集效果,请同学们认真对待,注意妆容,严格按照采集要求拍照。
使用中有问题,可在线与客服或采集单位联系。
附:预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二维码
教务处
2020年4月24
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教务字[2012]102号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2012年12月13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3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此项工作安排如下:1、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所拍摄的相片及其信息均统一用于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也是学历查询的重要标识,具有高度严肃性、规范性。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图像采集工作正常有序地完成。
毕业生本人要本着对自己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规范。
2、我校定于2013年1月7日—9日对2013届毕业生进行图像采集,其中初教、高职的毕业生在青山湖校区老图书馆前一楼4101教室进行,其他学院毕业生在瑶湖校区名达楼圆厅M301、M401教室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学院在拍摄时一定要将毕业生组织好,力争一次性全部拍摄完成。
3、毕业生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照的,应事先向学院请假,经批准后由学院将名单于12月25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先骕楼5235),联系电话88120269。
4、新华社江西分社负责我校毕业生的图像采集工作,拍摄制作费标准为每人15元,由我处代新华社江西分社收取。
请各学院将拍摄制作费以学院为单位存入建设银行(户名:彭闻蓓,账号:5240 9420 2020 8965),将存款回单于12月25日前交我处教学信息科。
不参加此次图像采集的同学不用交费。
5、现将各学院待采集图像毕业生名单下发,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2月14日前到教学信息科领取并组织学生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一致,身份证填写错误将导致学历证书不能正确链接。
请对名单中的缴费情况予以打“√”注明,并将确认后的名单于12月25日前与缴费存款回单一起交我处教学信息科。
6、因本次图像采集新华社要求提交学生的手机号码,请学生登陆“教务在线学生之家”,进入“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校对”页面进行校对,并提交自己的手机号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8.27•【字号】新教基办[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新教基办〔2012〕1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兵团各师教育局:为做好全区普通高中毕业生信息网上发布工作,根据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核、电子注册工作的需要,参照自治区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信息采集有关办法,现就2014届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日程安排2012年我区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照片信息采集工作定于9月3日开始,至12月19日结束,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二、照片采集范围毕业生综合信息采集的范围是2014届(2011年入学)普通高中毕业生。
学校设总联系人1名,各年级设联系人1名,每小时每组安排150名学生。
三、照片采集费用毕业生拍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由该校负责人交给拍摄人员,拍摄人员负责为学校开据收费收据,为每名毕业学生拍摄免冠2寸相片4张、1寸相片8张,按照以学校为单位,提供给学校用于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档案等其他与毕业生相关材料的填报。
四、有关要求(一)各学校提前录入普通高中毕业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EXCEL格式,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详见附件1),供照片采集使用。
毕业生在拍摄时应着装整洁、严肃,统一着校服,发型以露出眉眼及耳朵为准,确保毕业证的严肃性及照片的验证效果。
因故不能按时来学校拍摄的学生,可向采集组交一张天蓝色背景免冠彩照的光盘,并按照附件1表格要求,提供学生信息电子文档。
(二)学校提供的拍摄场要求,应提供30平方米的房间1间,有220V电源、登记桌、五把椅子并悬挂窗帘,避免自然光照入房间。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2012年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的通知
青岛市委组织部文件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青人社字…2012‟48号─────────────────────────────关于实施2012年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的通知各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更好的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支撑作用,加快我市产业转型步伐,促进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就业创业,吸引更多高学历毕业生留青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实施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高层次人才储备行动。
(一)驻青普通高校应届未就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毕业生年度内可按照《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青人社字…2010‟122号)规定的程序,在我市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毕业生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我市公布的所在区(市)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由见习基地负担50%,见习地区(市)财政补助25%,市财政补助25%,财政补助资金从各级促进就业资金列支。
有条件的见习基地也可适当提高自负部分的补贴标准。
(二)2012年7月1日后,驻青高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外地来青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青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住房补贴资金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分别负担,其中,在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由市财政负担,所需资金从我市设立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余由区(市)财政负担。
住房补贴适用范围的认定、资金的申请拨付等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二、延长毕业生派遣期,为高校毕业生留青提供便利(三)将毕业生派遣期由现在的两年调整为三年。
驻青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在三年内办理派遣和改派手续,改派次数由现在的一次调整为两次。
三、提供精细化服务,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质量(四)增加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的举办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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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1]28号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电子相片采集的通知
各系、国际学院、2012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省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片由新华社广东分社统一采集,采集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关系到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能否按时上报教育部,涉及到毕业生的学历证书能否按时发放,因此,望我院各系及2012届毕业生对相片采集工作引起高度重视。
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日期
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各班具体拍摄时间见《拍照安排表》(附件一)。
二、拍摄地点
学院体育馆2号门旁的接待室和3号门旁的嘉宾室。
三、拍摄费用
拍摄费每生15元。
各班班长在拍摄前收齐本班参加拍摄同学的费用并妥善保管,于本班集体拍摄结束后,根据实际参加集体拍摄的人数把费用交给拍摄工作人员。
没有按学号顺序参加班级集体拍摄的同学,在补拍时自行交费给拍摄工作人员。
四、拍摄具体要求
1、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集中,按学号顺序
.....
排队拍摄
....。
2、拍摄时要求着装整齐,不要穿浅蓝色
......、.黄色、绿色上衣
.......。
3、为确保拍摄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系指定一名专人负责
本系的组织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于10月14日前报教务处。
届时请各系辅导员、教学秘书、毕业班班主任、班长到现场维持秩序。
4、错过在校集中拍摄的同学,自行到新华社广东分社(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室)进行补拍,一切费用自理。
五、毕业生个人信息确认
为保证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的准确上报,请毕业生务必带身份证
........,如有误,请照完相后....核对本人各项信息
......于照相前
到教务处李老师处(第二教学楼507室)更改。
如未确认或信息有误未更改者,一切后果自负。
请各系、国际学院于11月8日上午将《2012届毕业生未回校拍照名单》(附件二)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
附件一:拍照安排表
附件二:2012届毕业生未回校拍照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2012届毕业生未回校拍照名单系别(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