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的比较与评价——内地某高校与澳门大学关于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的个案分析
大学章程体例比较——以我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部分高校章程为样本
源
承袭《 北京师范大学暂行规程 》 的基 本 体 例 , 我 国大部分 高 校 现 行 章 程 ( 或暂行 、 试行章程) 基 本 上沿 袭 了这种 结构 。比如 , 2 0 0 6年 1月 1 1日上 海 交 通 大学 第五 届 教 职工代 表 大会 第 二 次会 议通 过 的《 上海 交 通大 学 章程 》 共八章 6 O条 , 依 次 为 总 则( 7条) 、 管理体 制 ( 9 条) 、 学术机 构 ( 1 1 条) 、 学生 ( 8条 ) 、 教 职员 ( 8条 ) 、 资产 、 经 与财务管理 ( 8
方式 ” | 】 ] 。本 文 以我 国大 陆 与港 澳 台地 区 部 分 高
内容 占较大 篇 幅 。其 中 , “ 教 学组织” 一 章 具 体 规 定 了学 科课 程设 置 、 学 习年 限 、 教 师聘任与职称 、 教 学方 式 、 教学基层组织 ( “ 教学研究组” ) 及 其 职 责、 学 生 学 习 小组 、 教学时间、 学生成绩等 ; 而“ 行 政组 织 ” 一 章 则 主 要 规 定 了学 校 的领 导 体 制 及 校 长 职责 、 副校 长 、 校长办公室 、 教务长 、 行政 处、 行 政处 内部 科 室设 置 、 教学行政组织 ( 系科 ) 及 系 科 主任 职 责 、 校务 委 员会 、 图书 馆 、 大 学 附属 学 校 ( 包
括 附属 中学 、 师 范 学校 及小 学 ) 、 各 类 行 政会 议 ( 教 务会议 、 科 务会 议 、 行 政处 处务 会议 ) 。 ( 二) 大 陆地 区部分 高 校 大 学章 程 现 行体 例 结
构
校章 程文 本 为样 本 , 比较 分析 大学章 程的体 例结构 及对 我国大 陆地 区大学章程实质性完善的启示意义 。
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研究_中英比较的视角
*本文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项目号:200307)“受教育权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得到教育部“211工程”三期子项目“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学科平台建设”的资助深表忧虑。
实际上,目前我国高校对于大学生的个人信息管理的失范,不仅仅是因为保护意识的缺失,最重要的是我国尚无规制个人信息的法律正式出台。
值得高兴的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于2008年8月呈交至国务院,2008年12月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增设的拟将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刑事责任的建议。
另外,2008年12月公布的民法典草案中侵权责任法(二审)也明确了隐私权保护。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高等学校收集、利用、公开、保留大学生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将逐步法治化、制度化和有序化。
(李晓秋,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重庆400030;多伦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多伦多M5S 2C5)参考文献[1]齐爱民.个人信息开发利用与人格权保护之衡平———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宗旨[J ].社会科学家,2007(02).[2]William Lighthall .Current U of T Policies and FIPPA:Ensure Privacy of Student Academic Records [EB/OL ].(2009-01-08)多伦多大学FIPPA 办公室.http://www.news.utoronto.ca/bin6/070109-2855.asp.[3]University of Toronto.Access and Privacy Practices:Generaland Administrative [EB/OL ].(2009-01-02)多伦多大学副校长与教务长.http://www.provost.utoronto.ca/Assets/fippa.pdf.[4]Criminal Code in Canada [Z ]Part IV:Protection of Privacy.[5]McIsaac,Shields,Klein.The Law of Privacy in Canada [Z/Looseleaf ].Toronto:Thomson Carswell,2000:2.2.1.[6][1998]3S.C.R.393.[7]Rebecca N Cordero.No Expectation of Privacy:ShouldSchool Officials Be Able to Search Students ’Lockers Without Any Suspicion of Wrong Doing?A Study of in Re Patrick Y.and Its Effect on Maryland Public School Students [J ].31Baltimore Law Review,2002:305.[8]Daniel J Solove.The Future of Reputation:Gossip,Rumor,and Privacy on the Internet [M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7:182.[9]Q and A for Instructors under FIPPA :Advice on AcademicMatters in light of 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nd Protection of Privacy Act (FIPPA)[EB/OL ].[2008-12-28]多伦多大学教务处.http://www.provost.utoronto.ca/policy/fippa.htm.[10][1995]4.S.C.R.411.[11]杨超,韦晓敏.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冒用学生信息办上万张信用卡[EB/OL ].[2008-12-26]中国广播网.http://www./china/jryw/200812/t20081218_505180185.html.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研究———中英比较的视角申素平摘要:学生纪律处分是高等教育法制的重要问题,与学生权利保护及学校管理都具有密切的关系。
浅析大陆0809与澳门不作为犯之比较0806
浅析大陆与澳门不作为犯之比较【内容摘要】本文以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为基础和出发点,通过对澳门与大陆的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的现有研究的探讨及相关规定的对比,以求达到两地在相关方面相互借鉴,笔者也通过提出一些制度完善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希望鉴此能进一步填补大陆相关方面的法律空白,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关键字:不作为义务来源先行行为一.澳门不作为犯的相关问题(一)不作为在不作为的问题上,学者们的认识远不如对作为认识的久远。
“19世纪初期的刑法,系以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为中心,其时所谓犯罪,乃指侵害法益或侵害权利而言,故重于作为犯,所有刑法上之问题,皆与作为犯发生关系而被展开者,原则上并未有作为可构成犯罪之想法……” 所以不作为一般并不被认为是刑法上的作为。
现代刑法学中的不作为,“乃指负有‘应为一定之积极的动作义务,且可能为此积极的动作,但未发动为此一定积极的动作之消极的意思态度之情形言;故不作为亦称为消极的行为。
” 由此得出不作为有两特点:其一,应为一定之积极的动作义务。
在这个问题中就涉及到了关于“应为义务”的来源问题,后面将详细予以讨论。
其二,行为人可能为某一种积极的动作,即行为人有为一定行为的实际能力。
在澳门刑法学中,不作为还被区分为纯正不作为与不纯正不作为。
如澳门《刑法典》第237条(检举之不作为)。
较之大陆其他地区,澳门刑法对于不作为犯的规定的较为详细这是值得借鉴的一个方面。
(二)澳门不作为犯的立法体现《澳门刑法典》于1995年11月14日由澳门政府公布、并于199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澳门地区第一部本地化法典,在澳门法制史上具有开创性最要意义。
该法典总则的第二编“事实”的第九条对不作为犯作了概括规定。
第九条:一、如一法定罪状包含一定结果在内,则事实不仅包括可适当产生该结果之作为,亦包括可适当防止该结果发生之不作为,但法律另有意图者,不在此限。
二、以不作为实现一结果,仅于不作为者在法律上负有必须亲身防止该结果发生之义务时,方予处罚。
中国内地与澳门私营贿赂犯罪的惩治与预防之比较——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参照
2 1年第4 01 期
中 国 .l 与 澳 门 私 营 贿 赂 犯 罪 的 r 地 x
惩 治 与 预 防 之 比 较
— —
以 《 合 国反 腐 败 公 约》 为参 照 联
谭 兆 强
( 中共珠海 市委政法委 , 广东 珠海 590 ) 100
一
赂 犯罪 的惩 治与预 防方面 的立法规定 ,主要 区别
《 约》 中所谓 “ 公 私营贿赂 ”,其根 本特征 表 现在 以下 四个方面 。
、
关于犯罪主体
经 济下 的正 当竞争机 制 。 ” 中国 内地和 澳 门为
与 《 约》接轨 ,都修 改或者 制定 了相应法 律, 公 通过 了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刑 法修 正案 ( )》, 六
亲身或透过另一人而经该人同意或追认为自己或第三人要求或答应接受其不应收的财产利益或非财产利益又或要求或答应接受他人给予该利益的承诺作为违背职务上的义务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回报行贿行为方式是为达致任何私营部门实体的人违背职务上的义务的作为或不作为的目的亲身或透过另一人而经本人同意或追认给予或承诺给予任何私营部门实体的人其不应收的财产利益或非财产利益又或在该人知悉下给予或承诺给予第三人该利益
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 当负刑事责任的 自 然人和单位。由单位作为行为主体 罪。比较两地刑法关于私营贿赂犯罪主体的规定,其
在 中国内地 ,全 国人 大 常委会于2 0 年6 9日 所实施的犯罪称为法人犯罪,在 中国内地称为单位犯 0 6 月2
修订了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刑法》第 13 、第14 明显区别在于法人犯罪和私营部门人员范围的不同。 6条 6
二是两地刑 法对私营部 门人 员范围的规定不
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程序问题探究及建议
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程序问题探究及建议[摘要]大学生状告高校案件日益频繁,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侵害,同时高校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名誉方面的损害。
文章在深入探究普通高校处分条例的程序性规定及程序在运行方面后提出相关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行政法学、国内外高等院校中较为完善的程序性规定,并根据江苏省高校发展的状况,给出程序完善方面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纪律处分;程序;权利保障一、处分程序研究背景高校纪律处分,在维系高等学校的教学、校园管理等方面的秩序稳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纪律处分则由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构成,实体性规定,一般包括了处分的种类,不同违纪行为所受到的处分等;程序性规定一般包括处分时的原则,取证、送达、备案、听证、申诉等制度和其他程序性相关规定。
在高校还未成为被告(或第三人)进入法庭前,社会上一直认为,根据纪律处分的规定,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为内部管理关系。
而自《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1]起,学生状告高校这一行政诉讼便有了可能。
大学生状告高校,一方面反映了大学生维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却反映了高校对大学生处分上出现了问题。
因此,为构建更加合法、合理的高校规章制度,并努力转变普通高校处分条例中较为普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问题,构筑规范化、程序化的处分程序,我们通过结合典型性案例的分析以及实地采访受处分的大学生,来探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并相应提出相关建议。
在探究诸多案件中学校败诉的原因时发现,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1.处分过重,即高校对学生的处分虽有实体法作依据,却往往“罪刑不相适应”,导致学生在无奈之下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2.程序不当,即高校对学生的处分在程序上过于简单化,片面追求行政效率,导致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受到侵害。
本文则将侧重点放在对处分程序的探析上。
因为:1.从理论意义上讲,处分程序作为程序的一个子集,保障处分程序的正义是为从一个具体的角度体现程序正义,由此,它正保护了大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并且体现其作为程序自身的独立价值。
内地与澳门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的比较与评价
内地与澳门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的比较与评价作者:陈忻华王清莲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08年第06期【摘要】通过对内地S大学与澳门大学关于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的制定依据、执行机构、处分种类、处分程序及学生申诉等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可以看出,内地高校的学生纪律处分制度较为规范,但仍有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而澳门大学的学生纪律处分制度有许多值得S大学借鉴之处。
【关键词】纪律处分;制度;个案分析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权是高等学校自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给予的惩戒与制裁。
高校要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就要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与限制。
校纪校规对于保证学校教学及管理任务的顺利完成是必要的。
本文对内地S大学与澳门大学关于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的制定依据、执行机构、处分种类、处分程序及学生申诉等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为进一步完善S大学关于学生纪律处分制度提供参考。
一、制定纪律处分制度的依据S大学制定学校的纪律处分依据是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是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享有独立的办学权利,学生一经入学,学校便有权对学生进行管理,而学生有“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义务(《教育法》第43条第4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要求“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
学校据此制定了《S大学管理规定》及其附则《S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根据《澳门大学法律制度》(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2006号法律)第七条规定:“澳门大学享有纪律自主权,得依据相关规范对学生等所实施的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
澳门大学教务委员会根据第14/2006号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门大学章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制定了《澳门大学学生纪律规章》。
澳门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澳門城市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建設優良的學習、生活環境,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為社會培養有用人才,根據《澳門高等教育法》和大學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具有我校學籍的各類學生。
第三條學校在對違紀學生的處理過程中,應當(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堅持教育與處分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保障學生申訴權的原則。
(二)做到程式正當、證據充分、依據明確、定性準確、處分適當。
第二章處分種類第四條學生違反校規校紀,根據情節輕重、認錯態度、悔改表現等,給予下列處分:(一) 書面警告(二) 嚴重警告(三) 留校察看(四) 強制休學(五) 勒令停學(六) 開除學籍第五條凡留校察看以上的處分決定書,要在學生學籍檔案內存檔。
被處分學生若為獎助學金獲得者,取消其獲獎資格。
對於被處以留校察看以上處分的學生,學校保留公告對其處分的權利。
第三章違法、違紀行為和處分第六條學生違反大學有關規則或條例,或犯有下列任何事項者,均視情況之性質及輕重予以懲處:(一) 對本校人員及其他學生有誹謗、威脅或毆打等行為;(二) 故意損毀大學的財物或其他公物;(三) 盜竊或騙取本校或他人財物、侵佔或貪污行為;(四) 抄襲作業或於考試、測驗時作弊;(五) 考試時行為不當,或違犯大學所訂之考試規則;(六) 偽造、篡改或冒用本校之文件、成績或紀錄;(七) 違犯大學規章或違背大學命令,足以妨害本校教、學、科研或其他行政活動;(八) 未經許可在校內進行有可能擾亂校內秩序或紀律之集體活動;(九) 各種間接或直接投注賭博活動、酗酒、濫用藥物等或行為有損校譽或本校利益;(十) 經法庭判定犯有不道德或可鄙之行為;(十一) 在提交本校之申請書或文件中作不實或虛假之聲明;(十二) 妨礙教職員工執行職務;(十三) 在校內儲存危險物品或持有違禁物品者;(十四) 具有其他相當於上列各款事實者。
第七條考試違規或作弊✧第一次作弊::該科以零分計算,發出嚴重警告;✧第二次作弊:該科以零分計算,給予作弊學生留校察看處分(存入學生檔案) ;✧第三次作弊:給予作弊學生開除學籍處分。
内地高校港澳大学生国家认同影响机制研究
推进内地高校与港澳地区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文化融合。
关注港澳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鼓励港澳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其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会层面的策略与建议
加强媒体宣传,引导港澳大学生正确认识国家发展成就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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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内地高校港澳大学生国家认同的策略与建议
家庭层面的策略与建议
加强家庭教育,培养港澳大学生的国家认同感。
鼓励港澳大学生与内地学生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认同。
家庭参与高校活动,促进港澳大学生融入内地校园文化。
家长应关注港澳大学生的心理需求,提供情感支持和引导。
学校层面的策略与建议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内地高校港澳大学生国家认同影响机制分析
家庭因素对国家认同的影响
家庭背景:港澳学生的家庭背景对国家认同有显著影响,家庭经济条件、父母职业等因素会影响学生对国家的认同感。
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影响学生国家认同的重要因素,家长的教育方式和态度会影响学生对国家的认知和态度。
家庭关系:家庭关系也是影响学生国家认同的重要因素,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氛围等都会影响学生对国家的认同感。
社会环境对国家认同的影响
政治环境:内地高校港澳大学生在政治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国家认同的影响。
经济环境:内地经济的发展对港澳大学生的就业机会和生活质量的影响,进而影响其国家认同。
文化环境:内地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对港澳大学生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影响。
教育环境:内地高校的教育方式和内容,对港澳大学生国家认同的塑造和影响。
汇报人:
内地高校港澳大学生国家认同影响机制研究
内地与港澳高校学生工作内容的比较研究
主体是教授 与专职的管理人 员。书院和学校层 面的学 生 事 务 处 竞 争 互 补 ,各 显 特 色 ,有 效 地
促 进 了学生 的全人 发展 。
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咨询 与辅导 、素质拓展 与社会实践指导 、校园文化 活动指 导、创新创
第三 ,就业策划及发展 中心 :是 以全校 学
21 年第 4期 ( 01 总第 4 期 ) 7
2 1 年 8月 01
广州广播 电视大学学报
J R LO U N Z O P N U IE S OU NA FG A G H U O E NV R n
V 11 . 0. 1 No 4 Au . 0 1 g2 1
内地 与港 澳 高校 学 生工作 内容 的 比较研 究 木
生 为 对 象 进 行 的 就 业 辅 导 培训 和 指 引 的部 门 ,
业活动指导等 ;三是 以学生 事务管理为基础工 作 ,寓管理于服务之 中,其主要工作包括班集 体建设与管理 、“ 奖、贷、助、补 、减 ”等 日常
负责就业信息发布 、拓宽就业渠道 、职前辅导、 就业培训 、提供就业升学资料等职能。
资缺乏 ,满足不了本校学生心理辅导的需求。 ( 三)在高校学生工作 内容上 ,港澳地区的 大 学更 重 视 心 理 、法 律 咨 询 和 监 督 ,而 我 国 内
事务管理、宿舍文化建设与管理等。
二 、港澳 高校 学生工 作 的主 要 内容
港澳高校 的学生事务处下设若 干个组 ( 或 叫部、中心) ,各校大同小异 ,一般包括学生活
动辅导 、心 理 辅 导 、职 业 规 划 辅 导 、学 生 福 利
家和地区的学生工作 管理经验 ,我 国高校学生
工作 的 内涵 不 断 丰 富 和 发 展 ,越 来 越 开 始 强 调
澳门学生适应内地高等教育的质性研究
澳门学生适应内地高等教育的质性研究作者:吴伟东谭志宇来源:《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7年第13期[摘要]澳门学生对内地高等教育的适应问题,是推进“一国两制”实践、促进澳门与内地社会文化融合的一项重要议题。
本文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对10名在内地高校就读的澳门学生进行了深度访谈。
研究结果表明:澳门学生对内地高等教育的适应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最为显著的是未能进行有效的行为调整,去适应内地的教学方式和课程设置。
内地高校必须尽快推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方案,协助澳门学生更好地适应内地的高等教育。
[关键词]澳门学生;适应;内地高等教育随着我国高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澳门与内地经贸关系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澳门学生选择前往内地高校继续深造。
依据澳门青年暨教育局的统计数据,2010年共有847名澳门学生前往内地高校继续学业,占当年所有前往外地大学求学的澳门学生总数的53.6%,占当年毕业的5490名中学学生的15.4%。
大约每6名澳门学生当中,就会有一名前往内地高校升读大学。
澳门已经顺利回归超过12年,但长逾百年的葡萄牙殖民地历程,使澳门在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教育等方面与内地仍然存在差异。
澳门学生前往内地高校继续学业,首要的问题是适应内地高校在教育方式、课程设置、考核形式等方面与澳门教育机构的区别。
对内地高等教育的适应情况,会影响澳门学生的学习效果,最终将影响澳门学生前往内地高校就读的求学目标的实现。
这种行为结果会成为一种个体经验,不断形塑澳门社会对内地高等教育的集体印象。
良好的集体印象,无疑将有助于促进澳门与内地的文化与社会融合。
因此,澳门学生对内地高等教育的适应问题,是推进“一国两制”实践、促进澳门与内地社会文化融合的一项重要议题。
本文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对10名在内地高校就读的澳门学生进行了深度访谈,务求探讨澳门大学生内地求学的适应状况,明确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
一、研究设计现实状况的把握,主要依赖于经验研究的开展,在方法上可以在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两条路径上推进。
浅谈澳门保安处分制度以及内地比较研究
*保安处分制度的定义与特点
*保安处分制度的种类与适用范围
*保安处分制度主要包括拘留、罚款、社会服务令和禁止令等。其中,拘留分为短期拘留和长期拘留;罚款分为定额罚款和比例罚款;社会服务令是指被判处社会服务的违法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量的社区服务;禁止令是指被判处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的违法者,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从事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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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处分制度的监督特点
的保安处分制度在监督方面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首先,
内地保安处分制度的监督特点
内地保安处分制度的监督体系逐渐完善。首先,内地保安处分制度在监督上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作用。其次,内地保安处分制度在监督中强调对程序公正的保障,避免滥用权力。最后,内地保安处分制度的监督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需要加强规范和监督力度。
内地保安处分制度的立法特点
保安处分制度的立法比较
*保安处分制度的实施特点
在实施方面,*的保安处分制度注重保护人权和程序公正。首先,*的保安处分制度实施程序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原则。其次,在实施过程中重视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如律师辩护、申请上诉等权利。最后,*的保安处分制度在实施中强调公正和透明,避免滥用权力。
02
在中国内地和*,保安处分制度都得到了广泛应用,但两者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一定差异。
03
对内地和*的保安处分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两地的治安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通过对内地和*保安处分制度的比较研究,分析两地在保安处分方面的异同点,探讨其背后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因素,以期为两地保安处分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内地保安处分制度的实施特点
内地保安处分制度的实施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首先,内地的保安处分制度实施程序较为简单明了,便于操作。其次,内地保安处分制度在实施中注重惩罚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但有时忽视人权保障。最后,内地保安处分制度的实施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容易受到行政干预。
制度、参与和权力:内地与澳门高校内部治理的比较研究
7 6・
・
区域 研究 ・
制度、 参与和权力 :内地与澳门高校 内部治理 的比较研究
素 ,在形 式 和 内涵 上 却 大有 不 同。1 9 8 1年 澳 门 的第
一
都 能带来 同样 的理解 吗 ?况且 ,在 解决 问题 上 ,“ 行
政 化 ” 的产 生 起 源 于 “ 行政 ” ,而 “ 行 政 ” 本 身 是
失衡” 、“ 高校行政 化”等 问题 ,固然可 以身临其 境 ,有 的放 矢 ,但 正 如 布迪 厄 的场 域 理 论所 指 出 的 那 样 ,场域 形 塑 着社 会 行 动者 的 惯 习 ( h a b i t u s ) [ 2 3 。
在现 实情境 中 ,每 当惯 习 遭遇 的客 观 条 件就 是 产 生 它 的那 些 客 观 条 件 ,或 者 类 似 于 那 些 客 观 条 件 时 , 惯 习 总能很 好地 “ 适 应 ” 那 个 场 域 而无 需 什 么 自觉
问题 之 源 近十年来 , “ 治理”一词成为我 国内地高等教 育研究中的热 门词汇 ,与治理相关 的论题也 比比皆
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地追求 目标明确的调适。 3 内地高校所形成的场域有 着大体一致的历史和结构 ,研究者和行动者亦存在 于相对固定的结构中 ,所理解 的教育现象都 自然而 然地 成为 经验 积 累 的 产物 ,从 而构 成 相对 封 闭 的感 知倾 向系统。以 “ 行政化” 为例 ,研究容易将行政 化 的含义 理解成 两极 ,即现实极 和抽 象极 。一方 面 ,
有研 究直 接指 出 ,“ 担任行 政 职务 的教授利 用手 中分 配学 术 资源 的权 力 在 项 目、课 题 申报 评 审 等 方 面 向 自己倾 斜 ” _ 4 J ,以此 在 现 实 情 境 中 说 明 “ 行政化 ” 的现 象 ,可谓 言之 凿 凿 ,掷 地 有 声 。另一 方 面 ,则 将有 关 “ 行 政 化 ” 的 含 义 抽 象 化 ,提 炼 出 本 质 , “ 行政 权力 以及行 政 管理部 门不适 当的膨胀 ,以致 影 响组织 的正常运 转 ,大致 相 当 于 ‘ 科 层 化 ’或 ‘ 过 度科层 化 ’ ……包 含 了行 政 权 力 化 、行政 级 别 化 以 及行 政 文 化 主 导 三 层 含 义 ” _ 5 j 。应 该 说 ,在 特 定 的 历史 和结 构 中 ,以上所 述无 论在 现实还 是 抽象 层 面 , 对于 “ 行政 化 ” 的 理解 都 较为 合 理 ,因 为身 临其 境 的行 动者 实实 在在 地 感受 到 这 种 “ 官僚 气 息 ” 的存 在 ,并 就 现 实 和抽 象 的感 知 予 以 “ 盖棺论定” 。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内地有关学校和单位与澳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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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内地有关学校和单位
与澳门科技大学违规办学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国税办函[2003]281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3.06.30
【实施日期】2003.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内地有关学校
和单位与澳门科技大学违规办学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办函[2003]281号 2003
年6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教育部在2003年4月22日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内地有关学校和单位与澳门科技大学违规办学处理意见的通知》(教外港[2003]24号),就内地有关学校和单位。
内地高校港澳大学生国家认同影响机制研究
国家认同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对自身归属国家的认知以及对其政治、文化、族群等要素的评价和情感,是实现国家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价值。
目前,内地和港澳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交流融合愈趋紧密,港澳地区的国家认同感有所提升,但随着各方面的深入交流,港澳地区的本土文化面临着巨大冲击,同时,由于部分内地游客在港澳地区的不文明行为,导致港澳地区对内地的不满情绪也开始发酵,促使香港社会特别是年轻族群孕育出一股“反国民教育”甚至是“去中国化”的危机。
鉴于此,本文以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港澳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国家认同感进行调查、统计与分析,提出应对潜在的“去中国化”危机和提升国家认同感的对策。
一、国家认同影响机制理论基础分析(一)研究综述关于认同问题的研究,学者们从民族、文化、国民等多个角度进行探讨,试图构建出一个“认同网络”。
心理学意义上的认同,关注的是个体的认同问题,最早由弗洛伊德提出,他把认同看作一种心理防御机制,认为认同是一个心理过程,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或团体的价值、规范与面貌去模仿、内化并形成自己的行为模式的过程,认同是个体与他人有情感联系的原初形式,国家认同作为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其总结归纳为以下三个层面:一是从理论上看,主要围绕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钱雪梅从认同的基本特质去解释,认为,无论是国家认同还是族群认同,归根结底都是个人的集体认同。
郑晓云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形成及整合的内外部因素来说明,民族认同的稳定性大于国家认同,且早于国家认同的产生。
陈茂荣从辩证的角度解析,认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一对矛盾体。
强化民族认同,则弱化国家认同;反之,弱化民族认同,则强化国家认同,但在某种意义上,民族认同的向心力可以增强国家认同的凝聚力。
陆海发、胡玉荣认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存在两方面的关系:一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共存于现代多民族国家之中;二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相互依赖,共同构成民族国家的认同基础。
浅论澳门保安处分制度及内地比较探研
浅论澳门保安处分制度及内地比较探研一、我国内地保安措施述评(一)我国内地保安措施分类和特征的《中华民国刑法典》中系统规定了保安处分制度。
1949由于法律规定的系统性不足、散乱性现象大量存在,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哪几种保安措施,尚无统一的说法。
学界比较流行将保安措施划分为:第一,剥夺人身自由的保安措施包括:(1)劳动教养。
(2)收容教养。
(3)收容教育。
(4)强制治疗。
(5)强制禁戒。
第二,限制人身自由的保安措施有:(1)收容遣送。
(2)留场就业。
第三,其他保安措施:(1)禁止驾驶。
(2)禁止从业。
(3)没收财物。
,特色鲜明。
总体而言,内地保安措施的特色可概括为三性:(1)行政性。
正如前文所述,虽然内地保安措施大多数在刑法典或单行刑事法律上有通则性的规定,但除了没收财物外,其他措施都带有行政制度的属性。
有关保安措施的立法,行政法规也占了多数。
不但如此,在具体适用方面,除了没收财物可以由人民法院在判决时直接适用外,其他措施都由行政机关适用。
(2)政策性。
内地保安措施的立法往往因某些政策需要执行而出现。
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和社会政策不仅对保安措施的立法和实践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并且在众多方面直接有效弥补了保安措施尚未完善的空缺。
内地保安措施大多从政策中脱胎而出,立法化以后,都离不开政策的补充和限制。
正因如此,内地保安措施能够适应社会形势的需要而发挥作用,表现出极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也正因如此,这些措施往往表现出系统性与稳定性不足的弊端。
(3)实践性。
内地保安措施不同国外保安处分具有缜密科学的社会防卫理论作为根基,而是以实践需要做为参照标准,适应现实情况而加以处理。
内地保安措施的立法也确是如此,往往就某一社会问题或某一阶段的政策任务而提出来的,之后再根据情势变化而不断修改、完善。
这样也确然可行,灵活性较强;并且能够保证这些措施,从实践中来,到实践去,最大限度地发挥功效。
然而,这种方式隐含着极大的滞后性,隐患不言而喻。
澳门、内地及香港高校大比拼
澳门、内地及香港高校大比拼澳门、内地及香港高校大比拼澳门高校的发展因为葡国政府的殖民而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快.澳门大学就偏葡国化的教学.澳门科技大学是美国化偏多,其他大学在西方化程度上没明显的偏向,不过澳门理工大学很特殊,因为你在大学的前3年算是专科学习,到了弟4年,你需要参加一个考试才能有资格获得本科学历.而且这个考试据说不简单.香港总体来说有几所大学很优秀的,比如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澳门的高校跟它们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但是其余几所香港的高校却没实力把澳门高校远远丢在身后。
内地高校,大规模盲目扩招,教学质量下滑是不争的事实.虽然还是有很多优秀的高校,但是内地应试教育的模式还是磨灭了学生的许多个性与实践能力综合能力的发展。
港澳的学校优势:国际化程度较高,受到国外先进教育制度影响,善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创新的能力,不会压抑人的个性港澳的学校劣势:它们办学历史总体没有内地高校久,由于受到地理的影响,校园面积都比较小。
需要注意的问题:虽然澳门不想香港那样突出的要求英语成绩,但是良好的英语水平还是必须的,很大程度上英文决定了你的成绩.而且英文水平不光是指你会做试卷,而是表现在你能听会说敢说.另外,良好的合作精神是必须的,这点和香港高校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很多作业,调查等等是需要几个人一组一起合作完成的...还有就是要有自觉性,澳门的高校会尽力给你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但是没有任何人督促你学习看书.全靠你自己.最后我个人的意见就是来这边读书最好性格开朗点,不要太内向,太内向的不合适来.在澳门读书的优势:学费和生活费相对香港较低一点;澳门竞争压力也比香港小;由于经济发展很快,就业前景是很好的,而且工资高。
很多国际性体育比赛,大型活动你都有机会参加;有的学校在你高年级可以安排去许多著名企业实习;你可以体会各种不同的文化,增长见识;作为出国的适应什么生活的跳板,同时在澳门出国不是很难的事情。
内地高校港澳台学生教育管理的探究
内地高校港澳台学生教育管理的探究摘要: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高校统战工作的需要,国家鼓励港澳台学生到内地高校就读,港澳台学生到内地高校求学深造规模日益增大,如何提高港澳台学生教育管理质量是内地高校可能会面临的难题。
本文通过分析港澳台学生群体特征,以S大学为例分析内地高校港澳台教育管理的普遍现状,针对教育管理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思考。
关键词:高校;港澳台学生;教育管理1 港澳台学生的群体特征分析1.1港澳台学生学习基础相对薄弱目前,港澳台学生前来内地高校求学的主要途径是在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参加联考选拔录取。
根据入学条件,不难发现,各高校联考录取分数线明显低于内地普通高考录取线,对比之下,考试内容与难度也存在一定差别,由此可以得出港澳台学生进入内地高校的门槛与内地学生相比相对较低,这种现状直接导致大部分港澳台学生的学习基础相对薄弱。
同时由于两岸三地的教育体制存在差异性,港澳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需要一定的适应周期,在此期间承担的压力也远大于内地学生。
1.2教育环境和思想观念存在一定差异由于港澳台地区的生活文化环境和教育体制不同,这些地区的学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价值观的影响,相对于内地学生,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个体意识较强,不注重集体观念,对国家政治缺乏关注,国家意识较为淡薄;注重个性的发展,习惯于突破常规意识,敢于反对与批评;思维活跃,具备创新意识,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突出。
港澳台学生在其区别于内地学生的教育环境中形成的思想观念特质,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出发点。
1.3 港澳台学生内部也存在群体差异性香港、澳门学生与台湾学生由于历史问题和政治环境不同,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内地高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能忽视这种群体内部的差异,一概而论往往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
通过对S大学30位港澳台学生的访谈调查,发现这种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对大陆政治制度认同度不同,港澳学生比较认同大陆的政治制度,而台湾学生在在政治问题上表现的较为谨慎,一般不会表现出自己的政治倾向;在家庭经济条件和个人学习态度上有一定差异,首先港澳台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普遍都是相对优越的,但其中部分的台湾同学在经济条件上相对差一些,而这部分同学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往往较强,成绩也较为理想;此外,台湾学生一般都是服过兵役,或者在校读书期间利用假期或者休学回台服兵役,他们的社会阅历较为丰富,思想相对成熟,独立性较高。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概念之比较研究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概念之比较研究田宏杰
【期刊名称】《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1(000)003
【总页数】5页(P21-25)
【作者】田宏杰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69.5
【相关文献】
1.探四地家事法之殊途促民族大家庭之同归——评《当代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 [J], 杜志红
2.我国内地无人承受遗产制度之重构——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立法比较为视角 [J], 陈苇;高伟
3.港、澳、台三地高中体育课程标准比较研究 [J], 王伟;黄弘
4.香港卓新集团取得AKG Pro产品在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的独家经销权 [J],
5.Audiopr of和Sennheiser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宣布成立战略合作洪系[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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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 通过对 内地 S大学与澳 门大学关于学生纪律 处分制度 的制 定依 据、 执行机 构、 分种 类、 处 处分程 序及 学生申诉等方 面进行 比 较和分析 , 可以看 出, 内地高校 的学生纪律 处分制度 较为规 范 , 仍有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 , 但 而澳 门大学的学 生纪律 处分制度 有许 多值得 S大
学借鉴之处。
【 关键词 】 纪律处分 ; 制度 ; 个案分析 高等学校对学 生的 纪律处 分权 是 高等 学校 自主权 的重 要 组成 部 分, 是高等学校依据学生管理 规章制 度对违反 校纪校 规 的学生 给予 的
三 、 生 纪 律 处 分 的 形 式 及 依 据 学
IS 、 大学学生纪律 处分的 具体形 式 : 大学 根据《 通高等学校 学 s 普 制定的《 大学 学生管理 规定》 确了学校 学生 纪律 处分 s 明 惩戒与制裁 。高校要建立和维护 良好的教育 、 教学秩序 , 就要对学 生的 生管理规定》 I警 () () () () 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与限制 。校纪校规对于保 证学校 教学及管理任务 包括( ) 告、 2 严重 警告 、 3 记过 、4 留校 察看 、 5 开除学 籍等 S 还非常详细 地规 定了 的顺利完成是必要的。本文对内地 s 大学与 澳门大学关 于学生纪律处 五种具体形式。《 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 分制度的制定依据 、 执行机构 、 处分种 类、 处分 程序 及学 生申诉等 方面 各种具体的违纪行为应该给予何种处分。 2 澳门大 学学生纪律 处分的具体 形式 : 澳 门大学学 生纪律规 章》 、 《 进行 比较和分 析 , 进一 步 完善 s大学 关 于学 生 纪律 处 分制 度 提供 为 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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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 门高校学 生纪律处分制度 的比较与评 价
他 山之 石
内地 与 澳 门 高校 学 生 纪 律 处 分 制 度 的 比较 与 评 价
内地 某 高校 与 澳 门大学关 于学生 纪律 处分规 定的个案分析
陈忻华 ( 州大学 苏 王 清 莲 250 ) 1 0 6 江苏苏州
一
、
制 定 纪 律 处 分 制 度 的 依 据
s 大学制定学校的纪律处分依据 是我 国《 教育法 》 《 、 高等 教育法》 ()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 号 颁布 的《 1 普通 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 在规定 的期 限内暂行停学 、 7 开除学籍 等七种 具体处分 形式。此外 , 澳 第七 条还规 定 了附加 处分 , 有关 单位可 即 规定》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 和《 规定高等学校是 具有独立 主体 资格 《 门大学学生纪律规章 》
第五条规定 了澳门大学学生纪律 处分包括 ( ) 1 口头或书面警 告、 2 谴 () 责、 3 在适用情况下 , () 归还或赔偿 、 4 在规定 的期限 内暂停 任何学 术 () 及其他 学生权 利、 福利 、 先权或 使用大 学设施 的权 利、 5 记过 、 6 优 () ()
可 以看出 s 大学和澳门大学在制定纪律处分 的制度时都 是依据政 《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s 第七十七条规定 : 学校在对 学生作出处分 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 澳门大 学是依 据特别 行政区的 《 门大学 但 澳 决定之前 , 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 申辩 。第 七十九条至 法律制度》 定的 , 制 该法律 制度中明确 了大 学享有纪律 自主权 , 国家 而 第八十三条对学生纪律处分及申诉程序作出 了一些规定 : 校对学生 学 教育部在《 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 中表 述的 却很模 糊, 使得各 高 作出处分 , 须出具处分决定 书 并送达 学生 , 处分 决定书 包括处 分和 校在制定处 分制度 时不易 把握。 处分事实 、 理由及依据 , 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学 。 二 、 行机 构 执 校对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 的 , 在接 到学校处 分决 定书之 日起 5 工 个 I《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s 第七十七条规定 : 学生违 纪处分由学 生 作日内 , 可以向受理学生听证 要求和 申诉工作 委员会 提出书面 申诉 。 处主管 , 跨院 系的学生违 纪事件 由学生处协 调处理。 留校 察看、 开除 学 学校制定了《 大学 受理学生 听证要 求和申诉 工作 细则》 对 申诉及 听 s , 籍的处 分, 由院( 、 ) 系 所 根据保 卫处 或主 管部门 查处结 果提 出处 理意 证 进行 了非常具体 的规 定。其 受理 学生 申诉的 机构 是 大 学申诉 受 s 见, 学生处审核 。其中 , 留校察 看处分报 分管校 领导 批准 , 开除学 籍处 理委员会 S 。《 大学受理学 生听证 要求和 申诉工 作细则》 十七条还 第 分报校务会议批准。 规定了一些不予受理的情形 , 申诉申请书未署名 、 如 学号、 班级或所在 2 澳门大学由教务 委员会按照学生行 为之情节 , 、 授权 以下单 位 : 学 单位的 ; 申诉申请书未就不服 学校处 理决定 的事实 或依据 提出 具体理 院院长、 独立学术单位主管、 生事务处处 长或学生 纪律委员会 。其 中 由的等 学 。对 复查结果有 异议的 , 学生可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纪律 委员会的组成 为 : 由教务委员会委 任 , 成员包括 : 教务长 、 关 有 《 澳门大学学 生纪律规 章》 规定 了学生 纪律 处分 程序 及上 诉程 亦 学院的院长或独立学术 单位主任 、 由校长建议 之正教授一 名、 由校长建 序 。其纪律处分程序可归纳为 : 违纪处分单位调查 完成报告 、 挂号信通 议之资深教授 或行政部 门主管一名 、 大学学生会代表一名 。 知学生、 学生自辩 或昕证 、 作出决定及书面挂号信 通知。对有关 学院院 从 以上的条款中 , 我们可以发现 , 澳门大学在对 学生行 为进行处理 长 、 独立 学术 单位主 管及学生事务 处处长 作出 的调查 结果 或作 出 的处 时, 执行机构 非常明确具体 , 在纪律委 员会 的人数上 也做 了具体 规定 , 分不 同意 的, 可在十个 工作 日内向学生 纪律委 员会 提出上 诉。对学 生 兼顾了老师与学生代表 。s 大学调查 、 审核 、 报批过程中 , 没有学生及教 纪律委员会所作 出的调 查结果 或作出 的处分不 同意 的 , 可在十 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