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娥冤》的文本缝隙及文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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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冤》的文本缝隙及文学意义
关汉卿的《窦娥冤》杂剧是中国古典戏曲的奠基之作。
不过,这部杂剧在情节设置、人物塑造等方面也存在明显疏漏。
元代戏曲初创,杂剧“关目之拙,固不待言。
此由当日未尝重视此事,故往往互相蹈袭,或草草为之”[1]。
作品中“遗漏的或者错误的地方”[2],新批评称之为“文本缝隙”。
“一部好的文学作品,背后一定有一个完整的世界――但是作家没有能力把这个模型全部写出来”[3],就形成了所谓的文本缝隙。
文本缝隙里“隐藏了大量的密码”,帮助我们“完善这个故事”[4]。
《窦娥冤》的文本缝隙有哪些,它们的意义、功能何在?文本缝隙对《窦娥冤》的流传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它们的存在是否影响剧本的艺术表现?如何对文本缝隙进行有效解读,是否该重新定义《窦娥冤》在中国文学史的意义和价值?本文拟围绕以上问题,进行再思考。
一、疏漏与瑕疵:《窦娥冤》杂剧的文本缝隙
1 情节设置的疏漏
《窦娥冤》的文本缝隙首先表现为情节设置的疏漏。
为霸占窦娥,张驴儿在羊肚汤中下毒,不料张父误食羊汤,毒发身亡;张驴儿欲与窦娥私了,窦娥不从,遂诬陷窦娥药死公公,与窦娥对簿公堂;公堂之上,太守桃杌严刑拷打,为
救婆婆,窦娥含冤认罪,被问斩刑;刑场上,窦娥发下三桩誓愿,尔后,三桩誓愿一一应验。
这是《窦娥冤》的核心情节。
一般认为,窦娥蒙冤的原因是桃杌受贿。
这种看法有一定的依据。
第一,桃杌出场即自称“我做官人胜别人,告状来的要金银”;见有人来打官司,他竟然跪拜,宣称“但来告状的就是我衣食父母”(第二折),活脱脱一个贪官的形象。
因此,推测桃杌收受张驴儿贿赂,有意冤杀窦娥,与他的出场形象相契合。
第二,窦娥冤情昭雪后,曾控诉官府“这的是衙门从古向南开,就中无个不冤哉”,她还叮嘱父亲“从今后把金牌势剑从头摆,将滥官污吏都杀坏,与天子分忧,万民除害”(第四折),这些唱词都暗示桃杌等贪官污吏是致使她蒙冤的罪魁。
第三,窦娥临刑前指天骂地:“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
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
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第三折)由于桃杌这样的贪官颠倒黑白,致使恶人横行,好人命舛,因而窦娥责备天地“怕硬欺软”,“顺水推船”。
这样理解在情感上更有冲击力和爆发力。
不过,剧本并没有桃杌受贿的细节,剧中还有些情节与以上推测相矛盾。
比如,窦天章为窦娥平反冤狱时,称桃杌
为“糊突的官”,桃杌最后的罪名是“刑名违错”(第四折),并非贪污受贿、徇私枉法。
再如,根据剧情,蔡婆婆家中“广有钱物”(第一折),张驴儿父子似为无业游民,如果行贿,窦娥一方在财力上应该更占优势。
桃杌是否收受了张驴儿的贿赂,他为什么会偏帮张驴儿、枉法裁判,窦娥冤案究竟是如何形成的,这个问题剧本一直没有交代清楚,这是《窦娥冤》情节设置的一个主要疏漏。
2 人物形象的瑕疵
与情节设置的疏漏相关联,《窦娥冤》的人物形象塑造也出现了瑕疵。
先来看桃杌。
桃杌是造成窦娥冤狱的元凶之一。
不过,桃杌在剧中的形象一直模糊不清。
作者为桃杌贴上了贪官的标签,桃杌一出场就进行了解嘲式的自白与表演。
不过,由于剧本并未交代桃杌受贿的细节,因此剧中的桃杌只能算是个昏官。
“关剧点出县官贪财,但在审案中却只写昏庸。
”[5]这样,桃杌形象的实际意义与作者的创作意图发生分裂。
再来看窦天章。
窦天章在剧中具有双重身份:父亲加清官。
不过,作为父亲,窦天章显得不近人情。
十六年前,为了进京赶考,他将七岁的女儿窦娥出卖;十六年后,与窦娥重逢,得知罪人即为女儿端云,他首先想到的竟然是窦娥“辱没祖宗世德”,“连累我的清名”。
作为清官,窦天章也有些名不副实。
他身任“两淮提刑肃政廉访使”,自称“廉能清
正、节操坚刚”,“随处审囚刷卷,体察滥官污吏”。
但他似乎并不比其他官员高明,在他眼中,窦娥的冤案也只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问结了的”案件,“不看他罢”(第四折)。
若不是窦娥鬼魂显灵,这一案件很可能冤沉海底。
因此,不少学者认为“窦天章就是个苍白无力、概念化的形象,思想意义与艺术技巧两无可取”[6]。
二、补足与完形:《窦娥冤》杂剧的现代解读
1 《窦娥冤》改编本的解读与创作
现代以来,关剧的疏漏与瑕疵已成为人们共识。
《窦娥冤》改编本众多,剧作家一直试图在剧本的再创作中对关剧的文本缝隙予以弥补。
关于桃杌枉法的原因,不少剧本明确交代是桃杌受贿。
马健翎的秦腔《窦娥冤》专写了一场《受贿》,在审案前张驴儿向太守的心腹行贿三个元宝,明确写出窦娥遭冤斩并不是太守糊涂,而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造成的。
"’李约祉和张茂亭的秦腔《窦娥冤》也写了县官审案前接受张驴儿十两银子。
[8]此外,周奇之的豫剧《窦娥冤》、晋南蒲剧院的蒲州梆子《窦娥冤》也都用不同的方式写出县官受张贿赂。
[9] 为了增强桃杌受贿的合理性,有些剧本还改写了蔡婆婆与张驴儿的境遇。
比如周奇之的豫剧本子将蔡婆婆改为小康之家,靠纺织劳动为生,张驴儿父子则是因吃喝嫖赌而倾家荡产的破落地主。
[10]陈牧的改编本则改成张驴儿从蔡婆婆
处讹诈了三百两银子行贿,蔡婆婆将三问房屋变卖,后来只能在前街关帝庙内寄住。
[11]此外,还有剧本将张驴儿诬告而胜诉的原因写成他和衙役头子有勾搭,县官也认为这个街面上的混混儿可能对他有用处,故而枉法裁判。
[12] 通过改编本的再创作,剧作家对《窦娥冤》做出了各自的解读。
一方面,认识到关剧的杰出成就,大多数改编本保持了原作基本面貌。
另一方面,不少改编本也试图对关剧做丰富和提高的工作。
经过改编的处理,《窦娥冤》的文本缝隙在不同程度上得以弥补,故事情节在逻辑上更加顺畅,人物形象也更加完善。
2 文本缝隙与《窦娥冤》的深层意蕴
与剧作家不同,《窦娥冤》的研究者并不致力于弥补《窦娥冤》的疏漏和瑕疵,他们尝试通过作品的文本缝隙解读这部元代杂剧的深层意蕴。
近年来,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如下两种。
一种是苏力的法学解读。
北京大学苏力教授认为,“窦娥之冤与官吏的‘贪污’无关”,“也很难归结为官吏昏庸无能的产物”。
[13]他指出,在窦娥的案件中,张驴儿占有“优势证据”。
第一,死者为张驴儿之父,儿子杀父亲的可能性小于窦娥毒杀张父的可能性。
第二,公堂上,张驴儿称蔡婆婆是自己的后母,“大人详情:他自姓蔡,我自姓张,他婆婆不招俺父亲接脚,他养我父子两个在家做甚么”(第三折),由于张驴儿的陈述有事实支持,因而更加可信。
第三,毒死张父的汤是窦娥做的,张驴儿下毒的机会小于窦娥。
第四,窦娥为救助蔡婆婆做了认罪陈述,窦娥的自认转变为她的不利证据。
据此,苏力得出这样的结论:窦娥的悲剧是元代司法制度的产物,《窦娥冤》的意义在于,“该剧表明,在传统社会条件下,司法很难处理像窦娥这样的案件,这种悲剧实际上不可避免”[14]。
另一种是李新灿的社会学解读。
湛江师范学院的李新灿教授对《窦娥冤》做了进一步解读,分析了《窦娥冤》的“深层意义”。
一方面反映了元代社会的司法问题。
“即使执法者公正,因为法律自身不可能十全十美,所以法律并不能在任何条件下百分之百地伸张正义,窦娥之类的冤案仍有可能继续上演,这种并非人为的法律悲剧更具有普遍意义。
”[15]
另一方面反映了元代女性的悲剧根源。
窦娥的悲剧和元代女性的弱势地位及集体潜意识相关:“蔡婆婆的反常言行凸显了男权文化压抑下守寡妇女的精神生活状态以及她们对于
守寡与改嫁的微妙心理,窦娥的突然屈招则出自于她为修来世一次性赎清前世罪孽的潜意识”。
[16]
研究者把《窦娥冤》作为元代社会的“完形”,试图透过文本缝隙解读元代社会的司法面貌以及弱势民众的生存
状态。
不过,这些解读并非作品的文学解读,文本缝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知识考古学”的对象。
三、虚构与真实:文本缝隙与《窦娥冤》杂剧的文学解
读
1 虚实关系与《窦娥冤》的文学解读
纳博科夫说:“没有一件艺术品不是独创一个新天地的……我们要把它当作一件与我们所理解的世界没有任何
明显联系的崭新的东西来对待。
”[17]《窦娥冤》创造了一个独立的艺术空间,这个空间不同于现实空间,它展现的是作者关汉卿的心灵世界。
不过,由于创作主体需要以现实世界为素材,将生活中的人物与事件提纯、组合、夸张、变形,因此,作品的艺术空间与现实空间又总是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虚实关系成为解读《窦娥冤》杂剧的关键。
第一,人物形象的虚实。
窦娥是关汉卿创造的元代女性形象。
他将元代弱势女性的所有悲剧因素都集中在窦娥一个人身上:父母离丧、丈夫早亡、孀居无子、遭遇流氓欺凌、官吏枉法,最后含冤而死。
由于这种创造不是无中生有的捏造,而是对现实的高度浓缩,因而窦娥的形象显得异常真实,她的苦闷、无助、怨恨、反抗都能引起人们强烈的共鸣,窦娥成为中国文学史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
关汉卿在剧中对桃杌进行了漫画式的描绘,他将元代贪官的特点加以夸张、变形,对贪官群体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批判。
元代法制昏聩、贪官污吏横行,桃杌形象有丰厚的生活
基础。
不过,由于作者忽略了人物行动细节的刻画,桃杌成为一个脸谱化的形象。
窦天章由父亲和清官两个形象组合而成。
父亲窦天章取材于底层知识分子,清官窦天章则是虚构而成。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窦娥的冤情昭雪几无可能,关汉卿创造一个清官父亲将案件查明。
由于清官窦天章完全出于作者的良好愿望,因而这一形象显得极不真实。
此外,两种身份合二为一,窦天章的父亲形象与清官形象还产生了直接冲突:一个贫寒的父亲迫不得已离弃女儿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个金榜题名的父亲,十六年不履父亲职责则是难以原谅的。
第二,情节的虚实。
《窦娥冤》第一折、第二折讲述了一个不幸女子窦娥的故事。
她三岁丧母,七岁被父亲抛弃,婚后两年丈夫去世,与婆婆相依为命。
流氓张驴儿要霸占她为妻,诬陷她药死公公。
她求助于官府,但贪官桃杌徇私枉法,为救婆婆,她含冤认罪,被判极刑。
窦娥的遭遇是元代弱势百姓都可能经历的事件,这两折基本采用写实的手法。
第三折写窦娥赴刑。
法场之上,窦娥面对湛湛青天发下誓愿: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
随着三桩誓愿一一应验,窦娥的冤情以震撼人心的方式彰显在世人面前。
由于窦娥没有任何有效的私立救济资源,寻求国家救济又以失败告终,关汉卿为窦娥创造了一种奇妙的救济方式――天理救
济。
《窦娥冤》第三折是全剧的高潮,这一折采用了浪漫主义的写作手法,虚构的痕迹最为明显。
第四折写窦天章衣锦还乡,为窦娥平反冤狱。
“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没有人能相信窦娥是无辜的,哪怕是包拯这样的清官也无法凭空洗雪冤屈;或者是,哪怕包拯对此案有怀疑,他也未必有很大的动力和意愿来重新审理这样一件已经终结、无法挽回生命的普通小民的冤案。
……只有让窦天章出场,这场申诉才可能启动,这场冤案才有可能洗雪。
因为只有父亲才会更关心自己女儿的生前死后的命运,哪怕是死后的名誉;也只有父亲才有那种不计成本为女儿昭雪平反的强大冲动和激励(即复仇本能);同样,也是只有父亲才更可能相信自己亲生女儿的诉说。
”[18]因此,作者虚构了一个清官父亲为窦娥平反冤狱。
除了鬼神显灵等情节之外,第四折基本采用写实的手法,这一折的虚构特征,尤其是窦天章形象的虚构性常常为人们所忽视。
2 文本缝隙与《窦娥冤》的文学价值
《窦娥冤》的文学价值在于它创造了一个独立的艺术空间。
在这个艺术空间中,作者不仅讲述了一个弱女子窦娥的故事,透过具体而微的情节揭示了窦娥悲剧命运的成因,更重要的是,通过窦娥故事的讲述,作者抒写了有元一代弱势民众的生存状态以及他们内心深处的苦闷、彷徨、不平和希望。
借助窦娥临刑前的指天骂地,郁结于人们胸中的愤懑得
以宣泄;借助三桩誓愿的应验,官吏的贪腐、百姓的冤情昭告天下;借助窦娥冤情得雪,善恶有报,正义的理想得以伸张。
由于这个空间遵循的是文学逻辑而不是生活逻辑,由于艺术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巨大张力,作品中出现了一些疏漏和瑕疵。
不过,如果不是这些文本缝隙,或许我们会忽视《窦娥冤》早已抵达的创作峰顶。
桃杌,古代四凶之一。
作者之所以用桃杌给官员命名,就是为了指出像桃杌这样的贪官污吏是造成窦娥悲剧命运的元凶。
不过,作者在创作时出现了一些疏漏。
窦天章的形象瑕疵则揭示出另一组“创作密码”,关汉卿之所以虚构一个清官父亲的形象,“一方面是出于对正义的呼求和渴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观众企盼团圆的心理需求”[19],这个看似苍白无力的窦天章形象正是作者创作意识的集中体现。
宗白华说:“戏曲的目的不是单纯地描写情绪,如抒情文学,也不是单纯描写事实,如叙事文学,他的目的是:‘表写那能发生行为的情绪和那些能激成行为的事实。
’戏曲的中心就是‘行为’的艺术表现……戏曲的艺术是融合抒情文学和叙事文学而加之新组织的,他是文艺中最高的制作,也是最难的制作。
”[20]。
在杂剧草创时期,关汉卿就能够有意识地表写人生,将戏曲创作引向艺术巅峰,这是《窦娥冤》杂剧成为中国戏曲艺术杰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参考文献
[1]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121
[2][3][4]陈思和,文本细读在当代的意义及其方法[J],河北学刊,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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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0]王卫民,《窦娥冤》与历代改编本之比较[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3)
[11]陈牧,窦娥冤(改编)[J],大舞台,1999(6)
[13][14][18]苏力,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5(2)
[15][16]李新灿,深层意义恰在于“情节疏漏”处――以陈牧改编本《窦娥冤》为参照[J],江汉论坛,2006(5)
[17]纳博科夫,文学讲稿[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19
[19]田欣欣,文本细读与中国文学史教学――以元杂剧为例[J],中国大学教学,2014(3)
[20]宗白华,艺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