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S G 4051-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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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不适用于以拉伸矫直机矫直后供应的钢板。 2、上表适用于任意长度40OOmm,长度小于400Omm时,适用于全长. 3、平直度值,为由应变的最大值减去钢板的公称厚度,适用于钢板上表面。 4、不适用于不切边的热轧态钢板. 5、平直度的测定,原则上在平台上进行。 6 试验 6.1 分析试验的一般事项和桶样分析试样的采取法按JIS G0303(检查钢材的一般规则)之3.的规定。 6.2 成品分析试样的采取法按JIS G0321〈钢材成品分析方法及其允许变动值〉之3.的规定。 7 检验 7.1 检验一般事项按JIS G 0303(检查钢材的一般规则)的规定。 7.2 化学成分、外观、形状及尺寸的结果必须符合于4.及5.的规定。 7.3 除7.2所规定的检验以外,订货者可以指定下列检验。 此时,关于检验项目、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及合格与否的判定标准,订货者和制造者必须事前协议。磁粉探伤检验①,超声波探伤检验②,脱碳检验③,非金属夹杂物检验④,晶粒度检验⑤,机械性能检验⑥,淬透性检验⑦,宏观组织检验⑧,发纹检验⑨,显微镜组织检验。 注:⑴按JIS G 0565(钢铁材料的磁粉探伤检验方法及缺陷磁粉花纹的等级分类) ⑵按JIS G 2344(金属材料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⑶:按JIS G 0558(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方法) ⑷:按JIS G 0555(钢的非金属夹杂物的显微镜检验方法) ⑸:按JIS G 0551(钢的奥氏体晶粒度试验方法) ⑹按JIS Z 2201(金属材料抗拉试验方法) JIS Z 2241〈金属材料抗拉试验方法〉 JIS Z 2202(金属材料冲击试验试样) JIS Z 2242(金属材料冲击试验方法)及JIS Z 2243(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⑺:按JIS G 0561〔钢的瘁透性试验方法(末端淬火方法)〕 ⑻:按JIS G 0553(钢的宏观组织试验方法)。但此检验主要适用于棒钢。 ⑼:按JIS G0556(钢的发纹的肉眼试验方法)。但此检验主要适用于棒钢。 8 标志 8.2 钢板及带钢 钢板及带钢的标志,每件钢材或每1捆必须以适当的方法标明下列项目。如得到订货者的承认时,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 〈1〉种类的钢号 〈2〉炉号或其他制造号码 〈3〉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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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工业标准:机械结构用碳素钢材(JIS G4051-1979)
(4)制造者名称或其略号 9 报告 按JIS G 0303〈检查钢材的一般规则〉之8.的规定。但,据7.3规定提出的结果,按订货者和制造者之间协议决定。 备注:下页参考表中机械性能数值为经正火或淬火回火加工后的各钢种标准试样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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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S09CK、S15CK及S20CK其杂质均不得超过Cu0.25%,Ni0.20%,cr0.20%,〈Ni+Cr〉0.30%,其他钢号均不得超 过Cu0.30%,Ni0.20%,Cr0. 20%,(Ni+Cr〉0.35%。 2、如按订货者要求进行钢材的成品分析时,其允许变动值,须按Leabharlann BaiduIS G0321〈钢材的成品分析方法和其允许变动值〉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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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工业标准:机械结构用碳素钢材(JIS G4051-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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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工业标准:机械结构用碳素钢材(JIS G4051-1979)
日本工业标准:机械结构用碳素钢材(JIS G4051-1979)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经热轧或热锻造等热加工制造,通常再施以锻造,切削等加工及热处理后使用的机械结构用碳素钢材(以下称为钢材)。但不包括JIS G3201〈碳钢钢锻件〉及JISG3251(碳钢锻钢品用钢坯)。 2 种类及钢号 钢材分为23种类,其钢号如表1所示。但S09CK、S15CK及S20CK三种类是用于表面渗碳用的。 3 制造方法 3.l 钢材用镇静钢锭制造。 3.2 钢材必须由钢锭经过相当于锻造成形比不小于4的轧制或锻造。但如为锻造用或轧制用钢坯,其锻造成形比小于4时,必须由订货者和制造者事先协议。 3.3 钢材,如无特别指定时,则为原轧制或锻造状态。 4 化学成分 钢材的化学成分根据熔炼分析,其数值如表1所示。 5 外观及形状、尺寸以及其允许差 5.2 热轧钢板及带钢 5.2.1 外观 热轧钢板及带钢的外观,按JIS G3193(热轧钢板及带钢的形状、尺寸、重量及其允许差)的7。 5.2.2 清除缺陷标准 热轧钢板的清除缺陷标准按JIS G3193的7。但关于适用于焊接补修及残留缺陷的允容极限,按订货者、制造者之间的协议。 5.2.3 标准尺寸 热轧钢板及带钢的标准尺寸按如下(1)及(2)。 (1)热轧钢板及带钢的标准厚度按JIS G3193的4.1。 (2)热轧钢板及带钢的标准宽度及标准长度按JIS G3193的4.2及4.3. 5.2.4 形状、尺寸允许差 热轧钢板及带钢的形状、尺寸允许差按如下(1)及〈2〉。 (1)热轧钢板及带钢的形板、尺寸允许差按JIS G3193的5。此时,厚度允许差适用于厚度小于160mm,而厚度不小于160mm时按订货者和制造者之间的协议。 (2)热轧钢板平直度的最大值按如下〈a〉~(c)所示。 (a)厚度小于160mm的S10C~S25C的钢板按JIS G3193的5.5. (b)厚度小于160mm的S28C~S55C的钢板按表8所示。 (c)厚度不小于160mm的钢板,须按订货者和制造者之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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