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本市防雷装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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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检测管理规定

防雷装置检测管理规定

防雷装置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基层场站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GBT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NBT36490-2018风力发电机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32512-2016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要求》、《QX ∕T309-2017防雷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主要规定各基层场站建筑物、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防雷装置检测要求和周期。

第三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一)防雷装置:用于减少闪击击中建(构)筑物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伤和人员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二)防雷装置检测:按照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标准确定防雷装置满足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检查、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理全过程。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各基层场站防雷装置检测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职责(一)负责监督各基层场站防雷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对各基层场站防雷检测结果有审核和鉴定权。

第六条基层场站职责(一)各基层场站负责防雷检测的现场执行。

(二)加强基层场站防雷装置的维护、保养。

(三)负责防雷检测不合格项整改工作。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七条防雷装置检测应委托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雷电装置应经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应对其结构、布置、形状、材料规格、尺寸、连接方法和电气性能进行分阶段检测。

第十条防雷装置检测宜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

第十一条风电机组首次检测时,应先通过查阅机组防雷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了解并记录受检风电机组防雷装置的基本情况,再与受检单位制定检测方案后进行现场检测。

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2018)

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2018)

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2018)第一条为规范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行为,加强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在本省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单位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是指经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

第三条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省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全省统一的防雷检测信息化监管平台,并组织全省专项检查督查。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配合开展全省专项检查督查。

第四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并按照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开展检测。

禁止无资质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装置检测,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保持具有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等条件,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从业。

第五条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甲级或乙级检测资质需递交的材料。

资质证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单位,其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

省气象主管机构对检测单位的资质延续申请,根据申请单位的检测质量考核情况、信用记录情况,采取直接核定、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认定。

第六条防雷检测质量考核符合要求,近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直接给予延续认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一)检测单位不符合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条件要求的;(二)近五年被气象主管机构列入黑名单的;不符合不予延续和直接给予延续认定情形的,气象主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技能认证防雷知识竞赛(习题卷1)

技能认证防雷知识竞赛(习题卷1)

技能认证防雷知识竞赛(习题卷1)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43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LPZ0 和 LPZ1 界面处每条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 Iimp,当无法计算确定时应取 Iimp( )。

A)大于或等于12.5kAB)小于或等于12.5kAC)大于或等于20kAD)小于或等于20kA答案:A解析:2.[单选题]致命电流又称之为心室颤动最小电流,对于工频电流为__。

( )A)20mAB)30mAC)36mAD)50mA答案:B解析:3.[单选题]电子系统电涌保护器的保护部件连接在线与地之间称为( )A)差模保护B)共模保护C)单模保护D)多模保护答案:B解析:4.[单选题]传输系统中插入一个浪涌保护器所引起的损耗,其值等于浪涌保护器插入前后的功率比,我们称之为()。

A)损耗B)回波损耗C)插入损耗D)反射答案:C解析:GB 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第2.0.33条5.[单选题]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时,当考核内容仅有一项B类要素不合格时,则判定为项目检测质量考核( )。

A)合格B)不合格C)一般不合格D)严重不合格答案:C解析:QX/T 317-2016《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第9.4条D)400KHz答案:C解析:7.[单选题]压敏电压的测试是测量MOV通过1mA的直流电流时其两端的电压值,当其U1mA值不低于交流电路中U0值()时,判定为合格。

A)1.4B)1.6C)1.86D)2.0答案:C解析:《防雷装置检测审核与验收》第四章4.6节(二)8.[单选题]在配电线路各种设备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电源处的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为( )。

A)6 kVB)4 kVC)2.5 kVD)1.5 kV答案:A解析:GB/T 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表59.[单选题]机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 )mm2。

《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政策解读(2018)

《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政策解读(2018)

《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政策解读(2018)一、《办法》出台的背景与目的1.制定并实施《办法》是我省开展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的迫切需要。

2016 年 6 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提出了规范防雷检测行为,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的新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对防雷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质量考核,是气象部门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防雷检测机构提高检测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

但由于检测质量考核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工作,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还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主要依据是中国气象局颁布实施的气象行业标准《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 /T317—2016)。

因此需要制定《办法》对考核组织、方式和要求,考核程序、依据和评定,考核结果应用和管理等行为进行必要的规范,以期实现对管理相对人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监管。

2.制定并实施《办法》是加强我省防雷检测服务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6年10月防雷检测服务市场全面开放以来,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企业获得防雷检测资质后,挂靠、设立跨省区分支机构的情况较多,技术人员流动性大,检测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给我省防雷安全带来了较大的隐患。

因此,制定并实施《办法》,规范开展防雷检测质量考核工作,是我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切实履行防雷检测服务市场监管职能,提高防雷检测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

3.制定并实施《办法》是全国各省加强防雷检测服务市场监管的普遍做法。

目前全国已有部分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当地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

因此,为了规范我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提升检测质量,保障防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西实际,制定《办法》势在必行。

2024年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题及答案

2024年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题及答案

2024年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题及答案1、【单选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划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主要依据是人员伤亡或Oo(八)A、直接经济损失B、间接经济损失C、社会影响范国D、环境破坏程度2、【单选题】下列不属于特种设备的是()。

(C)A、桥式起重机B、容量为301.的锅炉C、漏电保护器D、场内叉车3、【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有限空间类别Oo(C)A、化工储罐B、地窖C、地下商场D、自来水箱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四口”防护措施中的项目Oo(C)A、楼梯口B、预留洞口C、下水道口D、出入口5、【单选题】事件树与因果分析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D)A、分析顺序B、分析方法C、分析结果D、树图中使用的符号6、【单选题】事故和隐患是OO(B)A、完全相同的B、后者是前者的可能性C、后者是前者的必然条件D、前者是后者的必然条件7、【单选题】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续报、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

(C)A、10B、15C、30D、608、【单选题】事故树分析中结构重要度是指Oo(八)A、基本事件在事故树结构中位置的重要性B、基本事件发生概率对顶上事件发生概率的贡献率C、顶上事件的变化率与基本事件变化率之比D、顶上事件发生概率与基本事件发生概率之比9、【单选题】事故的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提高建筑物的抗震级别、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属于事故应急管理()阶段的工作内容。

(八)A、预防B、准备C、响应D、恢复10、【单选题】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下列O行为是正确的。

(八)A、停止作业,撤离危险现场B、继续作业C、向上级汇报,等待上级指令11、【单选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工伤保险待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Oo(B)A、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B、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需自己支付C、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D、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2、【单选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关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表述,不正确的是Oo(C)A、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性质不同B、工伤社会保险是以抚恤、安置和补偿受害者为目的的补偿性措施C、生产安全事故的受害者或其亲属,只有获得工伤社会保险补偿的权利D、民事赔偿是以民事损害为前提,以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民事责任为目的,对受害者给予经济赔偿的惩罚性措施13、【单选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2018修正)

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2018修正)

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2018修正)【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公布日期】2018.11.26【实施日期】2018.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2005年3月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8年11月2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修正)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必须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由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及监督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由住房城乡和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工作,由各专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加强雷电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

第五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雷电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提高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水平。

第六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的监测,提高雷电灾害预报的准确性和服务水平。

技能认证防雷知识竞赛(习题卷8)

技能认证防雷知识竞赛(习题卷8)

技能认证防雷知识竞赛(习题卷8)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43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某加气站的接地电阻值测得为22.4Ω,则技术评定结果为( )。

A)符合B)不符合C)合格D)不合格答案:B解析:GB/T 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5.4.1条2.[单选题]第二类防雷索道工程的滚球半径为( )米。

A)30B)45C)60D)100答案:B解析:QX/T 225-2013 5.2.1.13.[单选题]户外防爆场所内露天布置的各种转动设备(或其转动部件)和非金属外壳的储罐,当其在可作为接闪器的高大生产设备、框架和大型管架防雷保护范围之外时,应处在专设外部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此时滚球半径取( )m。

A)30B)35C)40D)45答案:D解析:QX/T 265-2015 5.34.[单选题]某石化企业计算机控制机房所在建筑物对直击雷的防护应符合__。

( )A)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B)石油库设计规范C)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D)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答案:D解析:5.[单选题]当SPD承受的功率损耗超过外壳和连接件的散热能力,引起内部元件温度逐渐升高,最终导致其损坏的过程称为( )。

A)劣化B)热损坏C)热崩溃D)热稳定答案:C解析:GB/T 18802.12-2014 3.1.14B)减少C)加大D)少变答案:B解析:《雷电物理学》第2章2.1.1节7.[单选题]明敷接闪导体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宜小于__mm。

( )A)100B)120C)150D)180答案:C解析:8.[单选题]我国工业用电指的是__。

( )A)30HZ的交流电B)50HZ的交流电C)60HZ的交流电D)80HZ的交流电答案:B解析:9.[单选题]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专项防雷检查通知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专项防雷检查通知

关于开展煤矿防雷装置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各煤矿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云南省气象条例》、《红河州气象条例》,切实做好煤矿防雷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煤矿防雷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气象局防雷中心,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二、检查的主要场所及设施设备(一)炸药仓库。

(二)配电房。

(三)监控室。

(四)办公楼。

(五)瓦期监测监控系统及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1—(六)在用矿用设备接地装置。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安装防雷设施情况。

(二)防雷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三)在建防雷装置跟踪检测、新建成防雷装置的竣工检测和已投入使用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四)新(改、扩)建项目防雷装置是否依法报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五)安装使用的防雷产品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技术规定、是否按规定备案。

(六)从事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企业和个人是否具备合法有效资质(资格),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四、时间安排年4月1日—年4月30日。

(一)煤矿自检自查阶段(4月1日——4月10日)。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1日——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配合做好这次煤矿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雷雨期间煤矿安全。

(二)依法监管,违法必究。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全县煤矿的防雷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细致检查。

—2—各煤矿企业对检查出的防雷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法规、规程及建设规范要求及时整改;对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或者防雷设施未经防雷主管部门检测验收合格投入生产和运行的,将按相关法规严格处罚。

合肥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气象局•【公布日期】2018.04.02•【字号】合气发〔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稽查执法正文关于开展2018年度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合气发〔2018〕9号各有关单位:为防止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施放气球和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办秘〔2018〕39号)、《关于深入开展合肥市第十五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合安办〔2018〕17号)以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气象、安监部门计划在全市范围开展2018年度防雷安全执法检查。

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9号)规定,属于气象主管部门防雷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均纳入此次执法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全市石化、化学品仓库和油气库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检查内容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其他防雷减灾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情况;2.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3.相关建设工程和场所的防雷许可情况;4.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情况;5.防雷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6.其他依法应当检查的内容。

检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附件)。

三、检查方式气象、安监部门将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以及市县联动等方式,开展全市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时间安排(一)2018年4月上旬,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作为防雷安全责任主体,按照本通知要求,主动开展防雷安全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2018年4月中旬至6月,在有关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基础上,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反馈检查结果,对防雷安全存在隐患的单位出具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航空油料输油管道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航空油料输油管道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航空油料输油管道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意义通过本标准的编制,将提供适合河南省内机场航空油料输油管道系统防雷装置检测的技术规范依据地方标准。

在航空油料输送、储运场所防雷检测方面具有可行性,弥补目前河南省航空油料输送、储运行业面临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做法不规范、不统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根据航空油料输油管道系统的分布特征,结合接地系统、建筑、结构、电气、弱电防雷的检测的特点进行分析,提供一整套科学有效的检测方法。

依据该规范,使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检测所得出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对雷电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危害范围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可为航空场站输油系统在雷电防护的科学设计、危害风险控制、经济投资、应急管理等方面提供重要依据。

该技术规范在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完善了防雷装置检测技术,填补了省内航空油料输油系统防雷装置专业性检测标准领域的空白,为航空油料管道日常防雷检测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导作用,在促进我省防灾减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提出本标准的编制工作。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1.任务来源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2018年度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8】2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进行了《航空油料输油管道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的立项申请工作,并完成标准初稿编制。

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对2018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开展立项评估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8】152号)的要求通过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2018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评估。

依照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8】236号)要求,由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开展该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立项编号为20181210082。

2.编制原则和依据本地方标准的编制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体现了标准的规范性原则。

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201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201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2018年)正文:---------------------------------------------------------------------------------------------------------------------------------------------------- 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2002年1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发布根据2004年10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省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防雷减灾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电力企业在省气象主管机构委托范围内负责高压电力设施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各级防雷减灾机构的技术指导。

建设、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雷电灾害预警、预防服务能力。

第六条下列场所或设施应当安装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连接导体等防雷装置:(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贮存场所;(三)电力设施、电气装置;(四)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五)其他易遭受雷击的设施和场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1•【字号】巴南府办发〔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8〕3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防雷减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减少雷电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巴南安办〔2017〕1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8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及重点(一)一类、二类、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内部设施设备;(二)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如油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炸药雷管库等;(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如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体育场馆等;(四)工业厂房、物资仓库、矿区、旅游景点、大型露天演艺场所、露天堆场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如塔吊、升降机)等;(五)各类通信设施、网络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电视设施等;(六)市政公共设施,如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户外广告、照明灯饰设施等;(七)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必须进行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其他设施和场所。

二、检查内容(一)依照国家有关防雷规范要求应当安装防雷设施的各类建(构)筑物、计算机设备、通信网络系统、电力设施、易燃易爆仓储场所是否安装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防雷设施。

(二)防雷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是否委托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定期检测,是否有合格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报告。

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

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

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2018年)正文:----------------------------------------------------------------------------------------------------------------------------------------------------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2002年7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02号令公布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修改)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气象局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的防雷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市和区气象局做好防雷工作。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雷工作,提高对雷电灾害的防御能力。

第五条市和区气象局应当加强防雷科普宣传,做好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雷击事故的统计、鉴定,指导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的检测等服务工作。

第六条下列场所和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设施、广播电视设施、自动控制和监控设施;(三)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储运、输送、销售等场所和设施;(四)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设施;(五)国家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七条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防雷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防雷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第八条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安装的防雷装置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按照国家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期限接受检测。

2018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

2018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

2018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扬州市邗江区气象局2018年5月一、权责清单二、监管清单三、负面清单四、主要监管依据(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二)规章规范性文件《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2014]1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5〕15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09号)《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6〕11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扬府发〔2016〕220号)《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取消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气办发〔2016〕3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7〕65号)《市、县(市、区)气象局三定方案》(三)技术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5)《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建设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2007)《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12)《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 50650-2011)《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GB 50161-2009)《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32937-2016)。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服务报价通知书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服务报价通知书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服务报价通知书
被检测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效防范雷击事件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市气象局防雷中心受市气象局委托,将对贵单位公司所属防雷防静电装置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全省气象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557号文件精神,拟对贵单位公司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服务进行收费报价,具体如下:
一、收费依据
二、检测范围
甲方单位所属已投入使用的防雷防静电等装置,建筑物和设施防
注:计算机、监控机房主要包括总控机房、视频监控机房等; 三、检测费用
根据建筑物和设施的重要性、实用性、发生雷击灾害的可能性和后果,贵单位公司所属建筑物和设施按照单体独立计算,被确定为第类防雷建筑物,检测项目包括:
本次检测费用为:RMB 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年;被检测单位公司应在在检测完毕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检测费用;
四:检测时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市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贵单位防雷建筑物和设施安全,请贵单位接到该报价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安排开展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服务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气象局防雷中心
2015年月日。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实验室间比对在确保结果有效性中的应用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实验室间比对在确保结果有效性中的应用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实验室间比对在确保结果有效性中的应用摘要:本文研究了实验室间比对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中对确保结果有效性的应用。

首先评定比对参数的测量不确定度,然后采用CNAS-GL002:2018中值算法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来验证参比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有效性,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领域中的检测项目开展实验室间比对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实验室间比对;不确定度评定引言雷电防护装置又称防雷装置,根据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解释是指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内部防雷装置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1]。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高层建筑物越来越多,雷电灾害也时有发生。

为把雷电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我们必须增强防雷减灾意识,定期开展建筑物防雷检测工作,及时发现防雷装置中存在的雷击安全隐患,提出合理维护和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整改,保证防雷装置能正常运行并使其性能发挥出安全可靠的防雷作用,避免或减少受到雷击灾害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尤其值得我们重视。

但是,当前防雷工作却存在不少隐患因素,如防雷检测人员技术水平不同,防雷检测设备精度不同,不同实验室间的测试数据就会存在差异,容易造成损失生命财产的后果。

因此就需要开展实验室间比对测试,以确保不同实验室测试数据的准确可靠。

实验室间比对是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是检测实验室持续维持能力的一种外部监控手段。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在2018年发布的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要求,实验室应参加除能力验证之外的实验室间比对,通过与其他获得CNAS认可或多边承认协议成员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比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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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本市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评审技术负责人考核的通知根据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31号令)和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2018年上半年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技术负责人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2018年5月提交、由我局受理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具体名单如下。

2.考核形式及安排
(1)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2)考试时间:2018年7月11日下午2:00。

(3)考试地点:上海市气象局业务科技楼六楼学术报告厅。

3. 考核范围
详见附件。

4. 注意事项
(1)技术负责人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总分100分。

(2)考试过程中可以使用无编程、存储和通讯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3)当天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且须与第一项中技术负责人名单相一致,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4)参加考试人员请自带黑色水笔或钢笔,考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将取消考试资格。

上海市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技术负责人考核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601-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 21714.1-2015《雷电防护第1部分:总则》
GB/T 21714.3-2015《雷电防护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
GB/T 21714.4-2015《雷电防护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
GB/T 32937-2016《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32938-2016 《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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