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反规避措施国际立法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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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国际避税行为及应对浅析

校国际避税行为及应对浅析

国际避税行为及应对浅析一、引言在全球经济迟缓复苏的大背景下,随着各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本、商品和劳务在更大空间范围内加速活动打击由于各国法律上的一些漏洞而发生的避税行为再一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宣布,中国于2013年8月27日签署《税收事务行政互助多边公约》,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加入全球共同打击逃税避税的行列。

如何正确认识国际避税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反避税措施,是各国在国际贸易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二、国际避税行为的性质国际避税一般认为是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对于国际避税行为的性质,国内外学者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看法:一是认为行为合法,其理由是避税只利用法律没有覆盖到的调整范围,纳税人利用了法律漏洞,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二是认为行为违法,因为纳税人主观上故意减少纳税行为,即表面没有触犯法律规定,实际损害国家经济利益。

三是认为行为中性,其理由是纳税人采用合法的国际避税方式,其行为不具有欺诈性,但国际避税损害国家财产,破坏税负公平。

目前对于国际避税行为的性质仍然没有统一判定,但从其本质上来看,可以定义为是一种金融违法行为。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在国际避税行为的动机方面,纳税人想尽各种办法,以求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与偷税漏税行为的动机相同。

其次,在国际避税行为产生的客观效果方面,税行为损害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国际资本不正常流动,影响国家外汇收支平衡。

三、国际避税的表现形式(一)自然人利用居所的变迁避税这是自然人常用的一类避税形式,纳税人通常利用居所的真实迁出、虚假迁出、部分迁出、临时迁出等方式来进行避税。

一些纳税人为了逃避原居国的税收,把居所迁往低税国或避税港。

跨国纳税人通过成为低税国或避税港的临时居住者,享受居住国税收方面特别优惠。

一般来说,当位于高税国的纳税人发现低税国的税负较轻时,便通过跨境迁移,成者在一国境内避免成为该国居民,以改变相关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浅谈欧盟反规避措施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欧盟反规避措施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欧盟反规避措施以及对我国的启示一、前言在法理学理论中,规避行为是指:当事人故意制造或者伪造连接点,逃避他本来应该适用的法律,从而适用其他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律的行为。

在反倾销措施中的规避行为是指当进口国实施或者可能实施反倾销税来保护本国同类商品企业时,进口商采取的商业策略。

这种方式是隐藏倾销商品的来源来迷惑进口国的海关,包括改变受反倾销制裁的商品,从进口国转移或者部分转移到其他国家或者在其他国制造或者组装这种产品。

反规避是反倾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反倾销措施的延伸。

在经济危机下,反规避措施己逐渐发展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截至2011年8月,中国出口企业被欧共体进行反规避调查数量达到12起。

二、欧盟反规避措施的产生与发展欧共体的反规避法律制度最早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著名的改锥案。

当时日本与韩国的出口商在受到欧共体的反倾销措施制裁之后,为躲避欧共体的反倾销税,两国生产商将被征收反倾销税产品的零部件出口到欧共体有关国家,同时在欧共体设厂将零部件组装成为完整的产品再在欧共体的市场进行销售。

欧共体成员国认为,日本与韩国的行为是故意规避欧共体正在对其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使欧共体原来为保护本国相关产业而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遭到破坏,严重违背了贸易公平。

由于当时欧共体原有的原产地规则无法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于是欧共体对于其反倾销法进行了修改,制定了第1761 /87即著名的改锥条款,对日本和韩国进口商的规避行为进行了制裁。

改锥条款主要针对裁定征收反倾销税的出口商实施的零件倾销(PartDumping)或者螺丝刀经营(Screwdriver Operations)的行为。

欧盟最重要的反规避法律是Council Regulation(EC)第384 /96号第13条。

根据13条(1)款规定了欧盟实施反规避措施的一般条件,包括(1)在欧盟和第三国贸易方式的改变;(2)前述的贸易方式的改变,没有合理的事由以及经济上的正当性,仅仅是因为反倾销税的实施;(3)有证据表明由于同类产品的价格或者数量使反倾销税的补救效果受到影响;(4)有证据表明同类产品的正常价值与倾销有关。

论WTO反规避的合法性

论WTO反规避的合法性

倾销措施的规避问题虽然是 《 关于实施 19 年关税与贸易总 机制的运行注入了润滑剂 , 94 从而增强了反倾销措施 的适应性和
宏 观 经 济
■■■■■ ■●■■■●■■■ ●■■■■●●■ ■■■■■■●■ 一
CO I TEM P0 RARgECO N 、 l
需要 。因此 , 反规避条款完全符合 G T A T和 W T O宗 旨。
是强调反规避条款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不得与 G T A T的有关规 哈耶克认为 , 自由 , “ 之下的自由” 所谓 乃是 法律 。WT O协定所
问题, 而是在于制定一个能为谈判各方所接受的统一的反规避 公平竞争原则作 为其基本原则之一 , 目的就 是要为各国提供 其

便更有效地推动贸易 自由化的进程 。为此 , 反倾销措施应该能 够对进 口国所受到的倾销损害的产业提供持续 、有效 的保 护 。
1反 规 避 制度 符 合 G T W T 的 公 平 竞 争 原 则 、 AT / O
2 反 倾 销 制 度 与 反 规 避 制 度 均 属 “ 惠 国待 遇 原 则 ” 例 、 最 的
外 , 不属 于 “ 民待 遇 原 则 ” 例 外 而 国 的
公平竞争原则是 G T A T的基本原则之 一 , 它强调在市 场开 放 的同时 , 必须保 证公平 竞争 , 坚决 反对和谴责 以倾 销与 补贴 为代 表的不公平贸易 。因为在现代 自由贸易条件 下 , 销一般 倾

反 规 避 制 度 符合 WT 宗 旨 O
反规 避制度的存在有其合法性 , 并且符合 WT O宗 旨。尽 管乌拉圭 回合谈判所达成 的《 倾销协定 》 有将反规避 条款 反 没 吸 收进去 , 是反规避措施的合法性 已经得 到 WT 的认 可 , 但 O

国际避税与我国反避税法规完善

国际避税与我国反避税法规完善

国际避税与我国反避税法规完善一、国际避税的概念及影响二、我国反避税法规的现状及问题三、完善我国反避税法规的必要性四、我国反避税法规的完善方案五、我国反避税法规的实施效果随着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跨国企业和个人之间的财务往来日益频繁,国际避税现象愈发突出。

国际避税不仅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还会破坏国际税收公平和竞争规则,损害国家形象和利益。

因此,各国积极加强反避税力度,我国也不例外。

本文旨在探讨国际避税与我国反避税法规完善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一、国际避税的概念及影响国际避税是指利用跨国公司的全球化业务模式和不同国家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比如将公司营业利润转移至税负较低的国家,以获取更大的利润、降低税收负担等等。

这些行为虽然不违法,但却会导致税收漏洞,损害国家利益。

国际避税现象的出现,不仅仅影响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性,更是对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国际避税破坏了税收公平性,使得财富分配更加不平等。

其次,通过国际避税行为带来的资本流动,会导致资金流向不稳定,给经济发展带来风险。

此外,国际避税也会对国际税收竞争造成负面影响,引发税收大战,破坏国际税收秩序。

二、我国反避税法规的现状及问题我国反避税法规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印花税法》、《关税法》等。

通过这些法规规定,我国可以依法对跨国企业和个人进行税务征收。

然而,目前我国反避税法规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问题是法律条文的不明确。

我国反避税法规中,有些条款的表述不够明确,导致执行时的具体操作及解释较为困难。

比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境内财产对外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该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境内财产的定义及计算方法,需要依赖于具体的政策解释。

第二个问题是法律执行执法部门能力的提升。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执法部门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致使许多反避税行动最终难以得到顺利实现,部门间的合作耗时较长,情况比较复杂。

试谈国际避税与反避税(doc 20页)

试谈国际避税与反避税(doc 20页)

试谈国际避税与反避税(doc 20页)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摘要:随着用合法手段的避税就成为纳税人的首选方式。

文章旨在通过对国际避税的判定、避人们收益的日益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以及许多国家税率和其他税负的提高,逃税和避税现象日益普遍,严重损害了各国的税收利益。

而逃税会降低纳税人的信誉度,因此采税的方式的列举,针对问题提出防止避税的措施,希望能对遏制国际避税的蔓延起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国际避税跨国纳税人反避税一、国际避税的定义与法律特征(一)国际避税的概念所谓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差异或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采用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的手段,来减少或规避其应当承担的纳税义务。

(二)、国际避税概念的界定关于国际避税的概念,在对各种论述进行综合分析后,可概括出国际避税概念的一些共同之处,即它的法律特征是:1.国际避税的主体是跨国纳税人,更确切地说是跨国应纳税人。

因为在一个税收管辖权下的符合此管辖权标准范围内的每一个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是此税收管辖权的应纳税义务人,而不论其是否负有实际应纳税义务。

我们知道,每个纳税人都是一个税收管辖权下的应纳税义务人,但反过来则不一定都是。

2.国际避税的目的是:减少纳税义务,少交税,或逃避应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

避税主体所规避的,不仅指应纳的税额,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说,是纳税义务的大小,但其最终结果会造成应缴纳税款的减少。

3.国际避税凭借的是利用各国税法规定上的差别、漏洞或不足。

4.国际避税采用的是合法或正当的手段,通过人和财产在国际间的合法流动进行。

5.国际避税在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上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

国际避税往往是跨国纳税人有意识有目的地减轻自己的纳税义务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在客观上达到了预期效果。

在这个定义中要注意两个词的含义:一是“税境”,其含义是指税收管辖权的界限,它不像国境那样,在地理位置上能够找到一个明显的界线或标志。

由于各国执行的税收原则和政策不同,有时可能会出现税境小于、等于或大于国境的不同情况。

反国际避税法律的对策

反国际避税法律的对策

反国际避税法律的对策摘要随着经济世界一体化时代的到来,我国的国际贸易与国际交流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涉及到的国际税收问题也越来越多,在国际税收领域中国际避税与反国际避税的斗争也越发尖锐,如何持续地完善我国反国际避税法律体系,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国家税收制度的有效执行,打击国际避税的不法行为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所以对我国反国际避税法律的对策实行分析研究有助于保证我国的税收收入不受损失,维护国家利益。

关键词国际避税;反国际避税法律;对策一、国际避税与反避税上世纪中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很多的跨国公司和国际集团企业,如:美国零售巨头沃尔玛、荷兰的联合利华、英国星巴克、日本丰田、德国西门子等,都已经成为国际巨头,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也出现了国际性企业,如:联想、海尔、中国银行等等,这些跨国企业因为所处的国家和地区不同,所执行的税收政策、制度、税率都有所不同,一些国家税负轻,而一些国家税负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负有所不同;自由贸易区与国际自由港口、避税地等的税率也有不同,从而使跨国纳税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缴纳的税负存有差异。

因为利益的驱动,跨国纳税人必然想方设法寻求以较低的纳税来规避高的税负,从而降低整体纳税金额,这就出现了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是国际纳税人在两个以上的国家,根据其税法、税率及相关政策、管理规定中存有的空白、缺陷和差别,而采取规避纳税责任,或降低纳税额,从而减少总纳税义务的行为,能够说跨国纳税人要想方设法的规避税收,通过避免成为纳税主体与客体,以合法手段来跨越税境,使所在国的税法无从针对其要求尽纳税义务,从而规避了税收,减少了企业的税收支出。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国际避税,能够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对于企业所在国来说,则是税负的流失,所以世界各国出于维护本国税收,实行了一系列的国际反避税,而且还通过制定相对应的税法来规范一些跨国企业的纳税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国际避税行为。

国际反避税即针对自然人也针对企业法人,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对本国公民移居国外有着相关规定,如:美国法律规定有偷税、欠税、漏税行为的自然人限制离境;对有避税嫌疑的自然人按照《国内收入法典》相关规定,美国对移居他国的原美国公民保留10年的征税权,而对于跨国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的反避税则更加严格。

浅析反国际避税措施及其完善

浅析反国际避税措施及其完善

03
探索国际税收治理的新模式
在全球化背景下,需要探索国际税收治理的新模式,包括建立全球统一
的税收规则、推动国际税收合作、加强跨国公司税收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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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
深入研究反国际避税措施的完善路径
针对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不断变化,需要深入研究反国际避税措施的完 善路径,包括加强国内立法、提高税收监管水平、推动国际税收合作等 。
关注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监管
随着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日益复杂化,需要关注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监 管,包括加强信息披露、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处罚力度等。
国际避税方式
跨国公司内部转移定价
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 提供、资金借贷等活动,将利润从高 税负国家转移到低税负国家,以降低 税负。
滥用税收协定
资本弱化
跨国公司通过增加债权投资、减少股 权投资的方式,降低企业的资本额和 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税负。
跨国纳税人利用不同国家之间税收协 定的漏洞,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国公司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的现象日 益严重,反国际避税措施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反国际避税措施的种类
包括调整纳税义务、加强信息披露、强化税收监管、推动国际合作 等。
反国际避税措施的效果
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维护了国家税收权益, 促进了公平竞争。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和引进人才。
04
完善反国际避税措施建议
加强国内立法与执法力度
完善反避税法律法规
制定更加完善的反避税法律法规,明确避税行为的定义、类型和 处罚措施,为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避税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避税行为,维护税收公 平和秩序。

论我国反规避立法缺陷及其解决

论我国反规避立法缺陷及其解决

论我国反规避立法缺陷及其解决反规避措施已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它已成为征收反倾销稅之后制止再次违反公平贸易的最为有效的贸易救济手段。

有些学者认为反规避是反倾销立法强化的产物。

它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朝着公平、自由方向发展。

一、反规避立法的合理性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法制的基本理念。

历史和现实表明,公平互利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也应成为WTO的基本原则。

市场经济实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公平竞争的规则。

倾销和补贴往往被认为是违反公平竞争而加以制止的行为。

由于倾销补贴行为是一种不公正不合理的扭曲贸易的行为,它们对出口国、进口国和第三国均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国家不得不采取相应措施来反对倾销,这些措施的成文化,就是我们所说的反倾销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反倾销和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中崭新的贸易壁垒措施,各国纷纷强化贸易救济措施以保护本国工业。

但在实务当中,出口商为了实际利益最大化,总会想方设法避开国际条约和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种行为往往被称为规避行为。

这种规避行为,有悖于关贸总协定所倡导的公平、自由贸易原则,损害了国家之间的公平贸易关系,也使各国及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法律规定无法实现,损害了法律的尊严。

二、我国反规避立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根据WTO的有关规定,我国于2004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改和补充。

此次修改弥补了1994年对外贸法的缺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修改《对外贸易法》对我国的对外贸易救济制度进行了完善。

事实上,自从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引进外贸、设立三资企业,为规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外资的引进对我国反倾销税的征收,通过设立三资企业或采取其他联系方式,在我国境内的企业生产、加工或装配与倾销产品相同或类似产品,如对其不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则会对我国国内产业予以重创性的打击。

但是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针对反规避问题规定的相当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使我国有关行政部门在应对来自外国的规避反倾销税的行为无所事从。

浅谈国际反避税(五篇范文)

浅谈国际反避税(五篇范文)

浅谈国际反避税(五篇范文)第一篇:浅谈国际反避税浅谈加强国际反避税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收和国际税收快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我国入世后将按照世贸组织相互开放市场的原则,加强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的经济合作,中国从有限的局部开放转变为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

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有必要加大国际反避税力度,防止国际避税行为的发生,以在不断变幻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本国税收利益。

一、国际避税形势的主要特征国际避税实际上是国内避税和涉外企业避税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它与国内避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由于国际避税行为主体是跨国应纳税人,其避税行为不仅跨越了税境,而且一般都涉及到两个国家以上的税务机关,有关国家的任何一方往往都很难做到“应收尽收”。

因此,国际避税较之国内避税和涉外企业避税更为复杂。

国际避税的特征是:1、国际避税的主体是跨国纳税人。

2、国际避税采用的是合法或正当的手段,通过人和财产在国际间购合法流动进行。

3、国际避税的目的是:减少纳税义务,少缴税,或逃避应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

避税主体所规避的,不仅指应纳的税额,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说,是纳税义务的大小,但其最终结果会造成应缴税款的减少。

3、国际避税凭借的是利用各国税法规定上的差别、漏洞或不足。

4、国际避税在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上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

国际避税往往是跨国纳税人有意识有目的的减轻自己的纳税义务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在客观上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都是为了减轻税负的目的而实施的行为,但是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两者不同之处在于:1、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运用欺诈伪造、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等种种手段,蓄意瞒税,以期望减少或不纳有关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

其与国际避税的本质区别在于:国际逃税是否定应税经济行为的存在,而国际避税是否定应税经济行为的原有形态,因此国际逃税往往采用的是最直接的欺诈和隐瞒手段,国际避税则多公开利用税法条文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采用较为巧妙的办法,对经济活动的防护斯进行组织安排。

反避税立法讲解

反避税立法讲解

反避税立法讲解目录:1. 引言2. 反避税立法的背景3. 反避税立法的目的与原则4. 反避税立法的主要内容5. 反避税立法的意义与影响6. 总结1. 引言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加,避税行为日益突出,给国家税收收入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并维护税收秩序,各国纷纷采取了反避税立法的措施。

本文旨在对反避税立法进行详细讲解,包括其背景、目的与原则,主要内容以及意义与影响。

2. 反避税立法的背景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跨国公司和个人之间的财务活动变得更加频繁和复杂。

这给避税和逃税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大规模的避税行为不仅影响国家税收收入,还可能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各国纷纷采取行动,制定反避税立法来应对这一问题。

3. 反避税立法的目的与原则反避税立法的目的是规范财务行为,防止跨国公司和个人利用法律漏洞、财务结构、税务规则的差异等手段进行非法避税行为。

其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透明原则、合规原则以及效率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个人和企业在纳税方面应享有平等的待遇;透明原则要求各方的财务活动和税务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公开;合规原则要求纳税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合法的税务优化;效率原则要求税务管理部门在执行反避税立法时要高效、协调地处理税收事务。

4. 反避税立法的主要内容反避税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规范、税收信息交换、利润调整、反避税监管等方面。

税务规范主要涉及制订或修订税务法律法规,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减少避税空间。

税收信息交换通过合作与协调机制,在各国税务机关之间共享和交换纳税人的财务和税务信息,以便彼此相互了解,协助监管。

利润调整则是通过设定国际间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规则,调整利润的分配,以避免滥用跨国公司间内部定价的方式来避税。

反避税监管则是加强针对跨国公司和高净值个人的税务稽查与监督,打击非法避税行为。

5. 反避税立法的意义与影响反避税立法的实施对于国家税收收入的增加、税收秩序的维护和社会公平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

论反规避制度的正当性

论反规避制度的正当性

【国际经贸】论反规避制度的正当性臧潇茹(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2249)[摘 要]反规避制度作为反倾销制度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自“改锥案”起就饱受各国争议。

反对者认为它是一项限制竞争的制度,违背GATT和WTO的宗旨;赞成者认为它不仅符合GATT和WTO的宗旨,还有利于防止欺诈。

从该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分析反规避制度的正当性。

从反对和赞成该制度的两方面权衡来看,该制度符合一般公平理性的规则。

从法律经济学角度分析,有充分支撑该制度的理论基础,且该制度对公共利益也未产生消极影响。

[关键词]反倾销;反规避;WTO;改锥案[中图分类号]F7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8-0034-05 [作者简介]臧潇茹(1991-),女,山东济南人,本科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WTO制度、国际贸易法。

反规避问题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著名的“改锥案”,是国际贸易领域新出现的法律问题。

美国和欧盟是这方面立法与实践的先行者,并曾力图将有关规则(邓克尔文本)纳入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议,但最终由于缔约各方意见不一,未能达成一致的“反规避条文”。

采取规避措施的国家认为作为反倾销措施延伸的反规避措施有被滥用为贸易保护主义工具的可能,因此有必要对反规避制度的正当性作一番分析。

一、规避与反规避制度概述(一)规避与倾销倾销是国际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994年的《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给出了倾销的定义:如果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其本国国内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其正常的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渠道,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倾销被认为是价格歧视的一种表现,即某种产品在国内市场实行高价,而在国外市场实行低价。

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价格歧视扭曲了竞争机制下的价格水平,往往以垄断本国市场,占领外国市场为目标,违背了自由贸易与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对低价倾销行为应予以谴责、制止。

浅析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

浅析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

浅析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摘要」在国际私法领域,法律规避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冲突着各国法律的威严。

因此,研究法律规避问题,完善相关立法,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正常发展也显得更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文对法律规避及相关问题作出全面的诠释,同时也提出自己的主张。

「关键词」国际私法,法律规避,法律规避的性质,法律规避的效力法律规避(evasion of law),又称法律欺诈(fraud a la loi)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的行为。

自1878年法国法院审理的鲍富莱蒙案以来,法律规避便成为国际私法的一个基本问题,引起了国际私法学者的广泛注意和较为深入的研究。

随着现代国际民商事的交往日益增多,法律规避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存在于亲属法、婚姻法,契约法领域,而且几乎渗透到国际私法的各个领域,诸如公司法、运输法、保险法等。

导致法律规避现象如此普遍存在的原因,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行为人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趋利避害的价值取向,是法律规避行为得以产生的主观因素;其二是客观方面的法律制度方面的原因。

首先,各国民事法律时常对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作出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规定。

这是法律规避产生的先决条件。

其次,冲突规范在解决法律抵触时,通常机械地规定某类法律关系适用某类准据法。

这就为当事人有计划地利用某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制造连结点的事实状况,规避对其不利的法律提供了客观可能性。

再次,一些国家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常常对法律规避行为持宽容的态度,不加禁止或限制,不仅它们的立法根本没有作出规定,而且其司法实践多不对此进行审查。

这样相应地纵容了法律规避现象的产生和繁衍。

法律规避现象的增多,既影响了有关国家法律的威严,也不利于保护国际民商事交易安全和善意相对人的利益。

因此,在我国不断扩大开放的今天,面对日益增多的国际民商事关系,研究法律规避问题尤显必要。

关于反规避措施合法性的几点思考

关于反规避措施合法性的几点思考

关于反规避措施合法性的几点思考
李炼
【期刊名称】《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0(000)001
【摘要】国内学者普遍对反规避措施的合法性持否定观点。

但本文以为,面对规避反倾销措施的行为,反倾销法律需要也应该作出及时和恰当的反应,以捍卫贸易自由化所取得的成果。

因此,从本质上看,反规避措施不仅符合GATT和WTO所确立的公平竞争原则,而且也符合其宗旨。

【总页数】5页(P51-55)
【作者】李炼
【作者单位】广西工学院管理系,广西,柳州,5450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415;F740
【相关文献】
1.论WTO反规避的合法性 [J], 侯连琦
2.试析国际反规避措施的性质与合法性 [J], 侯鲜明
3.WTO框架下反规避措施的合法性问题 [J], 黄陈清
4.反规避措施合法性剖析及对中国的启示 [J], 郑玲丽
5.欧盟反规避新制度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质疑 [J], 姚新超;昝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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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反倾销规避的立法问题

试析反倾销规避的立法问题

Analysis on Legislation of Anti - circumvention 作者: 姚静
作者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广东广州511363
出版物刊名: 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28-32页
主题词: 反规避;反倾销;规避行为;立法
摘要:反倾销规避措施是反倾销措施的延伸和发展,已演化成一种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建立我国的反规避法律制度对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中的利益具有巨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的反倾销条例对反规避问题作了相关规定,但内容简单且操作性不强。

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对欧美国家的反倾销立法考察和借鉴,尽快完善反规避的法律制度,使其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在国际贸易中真正起到维护国家及企业合法利益的作用。

反避税立法讲解内容

反避税立法讲解内容

反避税立法讲解内容1. 引言避税是指通过合法手段来减少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费的行为。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跨国公司和富豪利用税法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进行避税,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或避税天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反避税立法,以防止跨国公司和个人通过合法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

本文将对反避税立法进行详细讲解,包括立法目的、内容和执行机构等,旨在加深对反避税立法的理解和认识。

2. 反避税立法的背景与目的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和个人可以更轻松地在国际间进行资金流动和利润转移。

这些行为让许多国家的税收收入大幅减少,给国家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开始制定反避税立法,旨在防止跨国公司和个人通过合法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并增加税收收入。

反避税立法的目的主要包括:•减少税收失衡:防止跨国公司和个人通过利用税法漏洞来减少或逃避纳税义务,减少税收失衡现象。

•增加税收收入:通过防止避税行为,增加税收收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水平。

•维护税收公平:确保所有纳税人都按照同样的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维护税收公平原则。

•促进国际合作:通过反避税立法,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打击跨国避税行为。

3. 反避税立法的内容反避税立法的内容主要包括:3.1. 关注国际税收透明度为了防止跨国公司和个人通过跨国税规划和利润转移来逃避纳税义务,许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提高国际税收透明度。

这些措施包括:•签署税收信息交换协定:各国之间签署税收信息交换协定,共享各自税务信息,防止利润转移和逃税行为。

•推行全球税务透明度标准:各国倡导实现全球税务透明度,要求跨国公司披露其在各个国家的纳税信息和利润分配情况。

•增加国际税收合作力度:各国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避税行为,提高国际税收合作力度。

3.2. 加强反逃税调查和惩罚为了保证反避税立法的有效执行,许多国家提高了对逃税行为的调查和惩罚力度。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专门的反避税调查机构:各国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调查和追踪涉嫌逃税的个人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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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中。 三、 国际反规避立法正当性
规避(circumvention)是指当 一出口 ( 某 商的出口 产品被进口 国
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下, 商采取某些措施或手段来躲避、 出口 逃 避被征收反倾销税的行为。 尽管国际贸易领域也有学者将规 避分为狭义与广义的概念。本文所探讨的规避也仅指反倾销 法上的规避, 即狭义上的规避。
式进行的。当时某些日 本或韩国的出口 商在他们的制成品被欧 盟征收反倾销税以后, 便转而在欧盟投资设厂或搞合营经营, 然 后把被征反倾销税产品的零配件出口 到欧盟, 并由 这些工厂或 合营企业组装或加工成制成品, 在欧盟内销售。1995 年 1月 1 日 起欧盟理事会第3283/94 号反倾销条例实施。条例就反规避 问题做了专门规定:“ 欧盟委员会可对在欧盟内和第三国组装或 制造的并被投人共同体商业制成品征收反倾销税。这是目 ” 前欧 盟防范规避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美国的反规避立法起源于司法实践。1984 年, 美国商务部 通过反倾销调查, 决定对来自 韩国的彩电征收反倾销税。次年, 韩国出口商改用向美国大量出口 彩电显像管和印刷线路板, 由 其在美国的子公司组装成彩电并在美继续大规模销售。 对此, 美 国商务部认为韩国公司有故意规避美国对其彩电征收反倾销税 的行为, 决定将对韩国彩电征收反倾销税的命令扩展至彩电的 组装件上。 1988 年, 美国国会通过《 综合贸易与竞争法) , 1930 对 年( 关税法》 7 篇增加第781 条防止“ 第 规避反倾销及反补贴税 令” 的规定, 开创了对这种规避行为直接按原反倾销税令征收反 倾销税的先例, 使反规避措施正式成为美国反倾销法的补充与 延伸。该节认定的规避形式主要有四种情况:在美国 组装规避, 在第三国组装规避,细微改变产品规避, 后期发展产品规避。 关于反规避调查程序性的规定, 主要体现在 1997 年美国商务部
施本身是否具有正当性。
当前国际上的反规避措施立法内容较完备且影响较大的是 欧盟和美国的立法。在欧盟和美国反规避措施已成为继反倾销 措施之后的又一个新的有力的法律保护措施在其各自的对外贸
(一)反规避措施的正当性分析 正如所有制度都有其两面性一样,反规避制度在其刚刚产
作者简介:杨林芹 (1983- ), 汉 江苏 京 苏 大学 院, 要 女, 族, 南 人, 州 法学 主 研究 向为国 经济法 张斧(1982- ), 汉 江苏 人, 州大学 学 际 ; 女, 族, 江阴 苏 商
反规避(anti- circum ( vention)是 指进口国 为限制国 外出口 倾销
商采用各种方法排除进口国反倾销税的适用而对该种行为采取 相应救济的法律行为, 即由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国家针对反倾销 中的规避行为所采取的反规避措施。 就目 前国际贸易的实践来看,出口商规避反倾销的行为方 式多种多样, 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 进口国境内 组装。出口商为了避免其制成品在进口国被 征收反倾销税, 而将该产品的零配件或组装件出口到进口国, 并 在进口国组装后进行销售的行为。 2、 第三国组装。是指出口 商因其产品被进口国征收反倾销 税, 为绕开反倾销税, 将产品的制成阶段转移到第三国进行, 然 后从第三国将产品以 第三国 产品的身份再向进口国出口。 3、产品的轻度改变。出口 商对征税产品进行非功能改造,
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尽管尚 有争议, 但反规避立法已 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 制定一部统一适用 的国际反规避措施规则显得十分必要, 也有其正当 性。
关键词:反 销;反 避;正当 倾 规 性
近些年来, 反倾销作为各国 实施其贸易政策的重要工具, 有 不断强化的趋势。 有不少国际贸易法专家认为, 今后国际间的贸 易摩擦将主要在反倾销领域展开。 一方面各国 政府不断地修改、 完善反倾销立法, 扩大反倾销的适用范围, 以强化反倾销措施的 效力, 保护本国产业的利益和发展;另一方面, 各国的出口 商不 断地变换倾销的手段和方式, 以规避各国 政府的反倾销措施, 而 这又进一步刺激各国政府采取反规避措施予以相应救济。可 以说反规避措施是为了防止和打击规避反倾销税征收而由进口 国 反倾销机构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反倾销措施。 一、 反规避概述 易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一席, 成为反倾销法的新补充和新发
浅析反规避措施国际立法的正 当性
杨林芹 张 著
( 苏州大学法学院, 江苏 苏州 215021)
摘 要:规避与 反规避是国 际贸易 竟争日 加剧, 益 反倾销 发展到一 段的必 定阶 然产物。 反规 关于 避措施的 规则目 没 前尚 有统 一的国际立法, 而只有国内 的单边立法, 欧盟和美国为 以 代表。而国际贸易实践中, 规避行为时 有发生, 针对此行为的 反规避
如:外观、 形状的 改变等, 这些改变不影响产品的最终用途、 物理
特性和消费者购买的选择。
4、 产品的 后期开发。即出口 商使用新的技术对已 被征税产 品进行功能性改造, 使其成为一种在原反倾销调查期间并不存
在的新产品。 二、 欧美反规避立法实践
尽管反规避制度在 20 世纪 80 年代就在美国和欧盟产生, 但有关其正当性的争论就像有关反倾销制度本身一样,成为国 际商事法律领域专家、 学者争论的焦点之一。 因而, 在探讨国 际反规避立法是否具有正当 性之前, 首先要研究的是反规避措
院, 主要研究 向为国际经济合作。
2008 年第2 期
31


协取

I
研宾
.. … 科技任 市场 济
统一适用的 边国际 则, 然会给 多 规 这显 欧美实 施反规避措施提
展。
最早的反规避立法出现在欧盟。1987 年 6 月, 欧盟( 当时的 欧共体)修改了它的2176/84 号反倾销条例, 并将这一规则纳入 1988 年的 第 2423/88 号反倾销条例。 该修订主要是针对出口 商的“ 零件倾销” (puts dumping)行为或“ 螺丝刀式经营” (screwdriver operation)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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