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新版)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5篇)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1.企业内部的各种型号的热口锅炉,蒸汽锅炉、均按本制度执行。
2.企业使用的锅炉必须进行登记,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锅炉,一律不准使用,违者追查领导责任。
3.企业不准擅自安装新锅炉和修炉(锅炉本体部分)。
如果需要安装新炉,和锅炉本体,必须具备齐全的技术资料,如锅炉使用说明书、锅炉安装图纸、质量说明书及新装和修炉理由书。
安全部门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安装和修理。
4.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凡是没有在有关部门备案的热水、蒸汽锅炉,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应立即拆除,如不拆除,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领导负责。
6.司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司炉操作证方可操作;无证司炉人员,一律不准操作。
7.建立健全锅炉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规章制度都必须张贴上墙。
8.做好炉外水质处理和炉内加药水质处理工作。
9.锅炉房重地,无关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和逗留。
10.严禁在锅炉房内喝酒、娱乐、洗晾衣物。
11.当班司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锅炉房。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2)1. 目的和范围:锅炉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备,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主管部门: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3. 设备管理:(1)锅炉压力容器的选型、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运行安全性和稳定性。
(3)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运行和违规操作。
4. 员工培训:(1)所有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操作要求和安全知识。
(2)培训内容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的基本知识、操作规程、异常情况处理等。
5. 安全操作:(1)在使用锅炉压力容器之前,必须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监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设计、制造和安装第五条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应当经质监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第七条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当对其设计、制造和安装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负责,不得转让、出租、出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证明文件。
第三章使用和检验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第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单位应当对其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负责,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证书。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质监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监察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5篇)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一)遵守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各项规定。
(二)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是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设备、动力部具体全面负责、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
(三)本企业严禁制造压力容器。
(四)新装压力容器前,必须经设备、动力工程部,安全技术部检查容器制造厂家资质、相关证书及技术资料。
按规定试压确认记录正常,方可安装。
(五)使用容器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会同设备动力工程部制定容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技术部及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生产部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并按规定按时统计上报给安全技术部。
(七)使用部门,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
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八)容器操作人员,由使用部门组织,设备、动力工程部组织培训教育,安全技术部监督、考核与考试合格,领有“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特种作业须经上级安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得上岗操作。
(九)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发生异常现象,操作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车间及主管部门。
(十)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照工艺操作,控制允许最高温度和压力;开车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运行中注意重点检查主要项目和部位,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操作人员要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逻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十二)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设备、动力工程部具体执行,安全技术部监督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和事宜。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2)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储存和运输物质的装置,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能源领域、石油化工等行业。
由于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为了保证人员安全和正常生产,压力容器的管理和使用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围绕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展开,详细介绍压力容器的分类、管理要求、使用规定以及常见问题和处理措施等内容,以期提高对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的认识,确保安全生产。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最新版)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防止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保护职工生命和集团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
1.3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范围和分级及技术检验标准,分别按以下规程、条例执行:1.3.1《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1.3.2《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3.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3.4《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1.3.5《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1.3.6《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1.3.7《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问答》;1.3.8《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1.3.9《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1.3.10《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1.3.11《国家和各部委颁发的其他有关规定》。
1.4职责1.4.1化工生产技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化工中心)1.4.1.1协调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证;1.4.1.2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并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专项管理;1.4.1.3审核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检验、检修计划,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台帐;1.4.1.4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工作;1.4.1.5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使用、维护情况;1.4.1.6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对外联络;1.4.1.7组织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4.1.8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锅炉、压力容器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1.4.1.9负责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施焊、热处理及试压等施工方案及技术方案的审核。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锅炉正常、安全、高效地运行,规范锅炉使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锅炉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锅炉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锅炉设备档案,做好相关记录和登记,确保锅炉设备信息真实可靠。
第五条锅炉使用管理应当由专人负责,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二章锅炉设备管理第六条锅炉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锅炉设备的安装应当按照相关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稳定安全。
第八条锅炉安装完成后,应当进行调试和试运行,确认设备正常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九条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锅炉设备的停用和启用应当经过相关确认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三章锅炉操作管理第十一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擅自操作设备,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锅炉设备操作人员应当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故障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锅炉设备停用时,应当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洗,保养设备。
第四章锅炉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锅炉设备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锅炉设备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锅炉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锅炉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火源和燃气的安全,禁止在锅炉附近吸烟和火种。
第二十条锅炉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设备周围的通风情况,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锅炉设备发生故障、爆炸等危险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安全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024年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1锅炉的安全管理1.1订购锅炉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锅炉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
1.2订购的锅炉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锅炉总签上应有审查批准字样。
锅炉制造厂在交货时必须提交锅炉图纸、强度计算书、质量证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1.3锅炉安装前,施工单位应逐台将锅炉及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锅炉质量证明书、安装工艺、安全措施、技术质量措施、主要工装设备等书面材料,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不准施工。
1.4锅炉安装的施工单位,必须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锅炉安装工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并作好各项安装记录。
1.5锅炉安装许可证由安装单位自行办理,未办理许可证一律不准安装锅炉,否则按上级文件处理。
1.6锅炉安装完毕后,使用部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安装单位应整理安装质量技术证明资料,协助使用部门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经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填写《锅炉登记卡片》(锅炉使用登记薄),向政府锅炉安全监察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使用证,实行凭证使用。
1.7使用锅炉部门应加强锅炉安全管理的领导,重视锅炉安全技术工作,明确职责,指定专业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锅炉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1.8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G59.12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安排司炉工参加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的司炉工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1.9锅炉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的锅炉水质标准,锅炉用水必须进行水质处理,锅炉蒸发量大于10吨/时必须进行除氧。
1.10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锅炉使用部门按规定对锅炉每年至少进行停炉内外部检查与检修以及水质监测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常用煤种的热效试验,并将结果及时填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1.11锅炉的改造、大修必须征得政府锅炉安全监察主管部门同意,并由经过考试合格的持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的焊工进行焊接工作,未经考试合格的焊工一律不准承担受压部件的焊接工作。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3篇)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1、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应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专管人员应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移交及事故的调查工作。
3、专管人员应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界定、登记、和档案的建立工作。
4、专管人员应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的编制、上报及计划的落实。
5、专管人员应经常巡视锅炉、压力容器,了解操作及使用情况。
6、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监督局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7、锅炉、压力容器应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
资料包括设备出厂资料、安装资料、验收、移交资料。
8、锅炉、压力容器应取得技术监督局登记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
9、锅炉的洗炉、大修应请有关专业公司进行检修。
10、压力容器施焊,应有持证焊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11、锅炉、压力容器上所安装的压力表、液位计等,应用红线标示出最高工作压力、最高使用液位,并按照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2)通常是指在国家、地方或行业层面制定的针对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一般而言,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和制造要求:规定了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要求,包括材料选择、结构设计、焊接工艺、检验和测试等。
2. 安装要求:规定了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要求,包括安装位置、支撑方式、管道连接、防护措施等。
3. 运行和维护要求:规定了锅炉压力容器的运行和维护要求,包括操作规程、设备保养、泄压装置检查、定期检验等。
4. 安全管理要求:规定了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与锅炉压力容器相关的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和处理、风险评估等。
5. 监督检查要求:规定了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要求,包括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的检查机制、检查频率和检查内容等。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保障工人和环境的安全。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维护生产、工程和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并规范压力容器的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企事业单位。
二、责任与义务1. 企事业单位作为压力容器的所有者,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压力容器,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维修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3. 监督部门应对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4. 用户单位应按照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查。
三、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和维修1. 压力容器需定期进行压力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测试结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2. 维修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存在的问题。
3. 若发现压力容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4. 维修后,应对压力容器进行再次测试,确保其安全可靠。
四、压力容器的日常使用1. 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不得进行任何超负荷或违规操作。
2. 使用前应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使用时需注意压力的控制,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4. 若发现压力容器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五、压力容器的存放和保养1. 压力容器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远离易燃物品和有害化学物质。
2. 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清洁和防腐处理,确保其正常使用寿命。
3. 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润滑和维护,保持其运行状态良好。
六、压力容器的报废与处置1. 压力容器达到使用寿命时,应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应的废弃处理。
2. 废弃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环境安全。
3. 报废的压力容器应进行清理和销毁,不得再次使用。
七、应急处理1. 若发生压力容器使用中的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
2. 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对压力容器进行彻底检查和维修,确保安全使用。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范使用登记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使用下列锅炉压力容器应当办理使用登记:(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锅炉.(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和氧舱.第三条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见附件1)。
未办理使用登记并领取使用登记证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擅自使用.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期间内有效。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负责全国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质监部门和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是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
移动式压力容器、国家大型发电公司所属电站锅炉的使用登记由省级质监部门办理,其他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由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负责办理.地级州、盟以及未设区的地级市等同于设区的市,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工作。
直辖市质监部门可以委托下一级质监部门,以直辖市质监部门的名义办理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第六条每台锅炉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使用单位使用租赁的锅炉压力容器,除移动式压力容器外,均由产权单位向使用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第七条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一)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三)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附件4);(四)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五)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和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六)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适用于所有国内生产、进口及核准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
第四条相关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保证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登记范围第五条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新购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和追踪管理;(二)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的能力评估、许可和监管;(三)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运行前的核准管理;(四)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和试验管理;(五)锅炉压力容器的报废管理。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合理、先进可靠;(三)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第三章登记程序第七条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程序如下:(一)新购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用户在购买锅炉压力容器后,向所在地的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制造单位资质、技术参数、安装方案等。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二)压力容器使用前的核准:安全监管部门根据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准和验收,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三)定期检验和试验: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
(四)报废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达到报废条件时,用户应当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废,并进行相应的处置。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管理应当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的数据库,记录和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维修记录、定期检验和试验结果等。
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报废等环节,应当有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指导和约束。
第十条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报废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
是指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下面是一般的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锅炉压力容器的注册管理:要求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验收。
2.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管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的日常巡检、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等方面。
3.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的要求,包括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等。
4. 锅炉压力容器的备案管理:要求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和维修情况进行备案,以备查阅。
5. 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处理: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处理和事故报告要求进行详细规定,包括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等方面。
6. 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要求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定期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7. 锅炉压力容器的报废处理:对于超过使用寿命或者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的锅炉压力容器要进行及时的报废处理,防止继续使用造成事故。
8.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培训:要求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总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概率,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在实际使用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第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启用1、经过确认和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启用前,应向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取得使用证书方可投入运行,并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
2、锅炉、压力容器在数字化平台每台必须建立档案。
在调出和迁移时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应同时记录、变更。
3、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岗位操作法,不得擅自修改原设计工艺条件,如需变动须经公司领导、技术部门以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1、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做好定期检验及相关等效工作。
2、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承担,其合同由设备管理部门直接签订,相关定检报告由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专人组织更新相关信息。
3、无损检验由设备管理部门委托已取得检验许可证的单位承担。
检验证明(单)必须有检验人员签章,技术负责人审核,加盖业务专用章方能生效。
4、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计划,申请单位将计划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向检验机构提出申请。
5、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水压检验。
①外部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②内部检验按照定检报告要求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③两次内部检验间隔期内要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1、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许可证。
2、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和维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门审查,设备副总经理批准,报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管理部门后执行。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提出,设备管理部门审查,设备副总经理批准,报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管理部门后执行。
3、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前,施工单位应当向锅炉、压力容器登记机关书面告知,并接受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未经监督检查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
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后,施工单位应提供安装、改造、维修图样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3篇)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锅炉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备之一,具有很高的压力和温度。
为了确保工作安全,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完整性,国家对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对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并对其重要性进行分析。
一、锅炉压力容器的定义和分类根据国家标准,锅炉压力容器是指用于生产和供应蒸汽、加热水及其他热工流体的设备,具有很高的压力和温度,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压力容器等。
按照设计压力、容积和材料等因素的不同,锅炉压力容器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例如容积大于等于30m³的大型锅炉压力容器、容积小于30m³的中小型锅炉压力容器等。
二、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机构和责任根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条例》,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制定、修改和发布相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锅炉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 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是锅炉压力容器的所有者和使用单位,其主要责任是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使用单位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等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2.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是生产、安装和调试锅炉压力容器的企业,其主要责任是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和调试单位:安装和调试单位是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锅炉压力容器的企业,其主要责任是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达到设计要求。
4.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是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检测和评定的独立机构,其主要责任是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评定。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范文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1.压力容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
2.每个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对该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日常管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3.使用单位负责定期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向管理部门报告检查结果。
三、安全管理1.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每个人员都了解并遵守该制度。
2.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的检查,包括制定检查计划、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在维修后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使用单位应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压力容器的标志和记录1.每个锅炉压力容器应有独立的标志和编号,用以管理和跟踪。
2.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锅炉压力容器档案,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的基本信息、检查记录和维修记录等,确保完整可靠。
五、应急措施1.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和处置流程。
2.在发生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置和抢救,同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六、监督检查1.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2.对于未经许可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管理部门有权停用,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奖惩措施1.对于安全管理良好的使用单位,可以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2.对于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使用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等。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3篇)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管理范围:明确适用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验等全过程管理。
2. 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包括设立安全管理部门,确定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3. 基本原则:确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法定责任等。
4. 安全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包括制定安全目标、制定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
5. 设计与制造:明确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要求,包括材料选择、焊接工艺、制造工艺检验等。
6. 安装与调试:明确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和调试要求,包括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试运行等。
7. 运行与维护:明确锅炉压力容器的运行和维护要求,包括操作规程、检修计划、应急预案等。
8. 检验与评定:明确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和评定要求,包括检验周期、检验内容、检验方法等。
9. 事故处理:明确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教训与反馈等。
10. 监督检查:明确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职责和方法,包括定期检查、抽查检查、不定期提醒检查等。
11. 记录和档案:明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要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等各个环节的记录和档案。
以上内容只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具体的制度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2)锅炉压力容器作为一种特殊的设备,在工矿企业中广泛应用。
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对其进行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述。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在用压力容器。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是指(以下简称锅炉)按照国家标准或规范,带有压力或者温度的介质从设备内容器内进行分布、传递的设备。
第四条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系统是指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建立的,用于登记、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的在线、停用及封存、共享的信息系统。
第五条锅炉压力容器所有单位应当依法使用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系统,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流程,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章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制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所有单位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和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向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开通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账号。
第七条锅炉压力容器所有单位应当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将相关的设备信息及其变更信息及时录入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系统中。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所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定期更新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系统中的信息。
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所有单位应当定期对登记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报告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所有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锅炉压力容器的基本信息,包括型号、规格、制造单位等;(二)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地点、使用年限、使用状态等;(三)锅炉压力容器的维修和检验情况,包括维修记录、检验报告等;(四)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及处理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处理措施等。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格式提交给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三条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对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报告进行审核,核实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都必须执行本办法,并按照劳动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的《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二章订货、工程施工及验收第三条订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时,必须是行政部门批准的制造单位的产品。
不允许向未经批准的制造单位订货,凡订到不合乎上述要求的设备,使用单位有权不允许安装,除设备主管部门外,任何单位无权订购锅炉和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凡自行订购未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四条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成套设备的压力容器)在交货验收时,必须按照“安全监察技术规程”要求,附带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否则不予验收。
第五条工程施工及验收1、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并经省、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方可承接施工任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受压元件修理、应符合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将安装、修理技术方案及有关技术资料报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并办理相应开工告知书。
2、锅炉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安装质量分段验收和水压试验,由设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安全环保健康部、使用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共同进行。
3、锅炉、压力容器竣工验收,必须请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参加,竣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4、各类锅炉应安装相应的软水设施,同时要求安装消烟除尘设施,排放口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安全附件第六条锅炉及压力容器应设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安全附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维护与定期检验,经常保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化工生产正常进行,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的管理范围、分级及技术检验标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二、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职责范围1.公司(总厂)设备动力处(1)负责监督和协调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并应配备专管人员。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劳动部门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规程、规定及文件。
(3)负责企业压力容器使用证、自制自用设计制造许可证的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及修理工作。
(5)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及改造方案。
(6)负责审定三类压力容器的修理及改造方案。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锅炉、压力容器专业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统计年报和事故报表。
(9)参加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事故的调查。
2.设备动力科(1)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计划和统计年报。
(3)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和档案资料。
(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执行情况。
(5)审核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方案,参加检验和竣工验收。
(6)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调查及上报,并对预防事故的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检查车间对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和安全装置的校验工作。
(8)监督检查容器的运行。
参照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缺陷评定中的若干意见》进行维修。
(9)协同有关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压力容器专业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11)设备动力科负责对企业的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及技术鉴定工作。
3.使用单位(1)车间设备主任应负责全车间压力容器的管理,组织编制本车间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使用、维修、检验、监察、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应依法经过登记,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改装和维修,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严禁超压和过度使用。
第五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了解锅炉压力容器的基本知识,认真学习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运行。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改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和施工,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锅炉压力容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明显破损;(二)锅炉压力容器的内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三)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是否完好;(四)锅炉压力容器的压力是否正常;(五)锅炉压力容器的水质是否合格;(六)锅炉压力容器的交通通道是否畅通;(七)锅炉压力容器的周边环境是否安全。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定期维护制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控和维护。
第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的水质检测,确保水质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的除尘处理,确保燃烧过程中没有大量粉尘排放。
第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无菌状态。
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严禁乱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锅炉压力容器周围堆放杂物。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安全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管理工作。
二、责任和权限1.企业领导层负有对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需要对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运行和维护进行监督和指导。
2.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和整改。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发现设备的故障应及时上报并组织修复。
4.运行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异常状况和故障进行及时报告,并参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安全管理1.设备选型:根据生产工艺和工作环境的要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设备采购: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数量和质量无误。
3.设备安装:安装前应制定详细的安装方案,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安装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备厂家的安装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装质量。
4.设备运行:运行人员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设备发生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机检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设备维护: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的维护计划,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工作,发现设备的损坏或故障要及时修复。
四、安全检查与监督1.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和整改,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并进行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监督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5.安全培训与教育1.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新版)
1.企业内部的各种型号的热口锅炉,蒸汽锅炉、均按本制度执行。
2.企业使用的锅炉必须进行登记,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锅炉,一律不准使用,违者追查领导责任。
3.企业不准擅自安装新锅炉和修炉(锅炉本体部分)。
如果需要安装新炉,和锅炉本体,必须具备齐全的技术资料,如锅炉使用说明书、锅炉安装图纸、质量说明书及新装和修炉理由书。
安全部门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安装和修理。
4.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凡是没有在有关部门备案的热水、蒸汽锅炉,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应立即拆除,如不拆除,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领导负责。
6.司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
司炉操作证方可操作;无证司炉人员,一律不准操作。
7.建立健全锅炉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规章制度都必须张贴上墙。
8.做好炉外水质处理和炉内加药水质处理工作。
9.锅炉房重地,无关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和逗留。
10.严禁在锅炉房内喝酒、娱乐、洗晾衣物。
11.当班司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锅炉房。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