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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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利弊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利弊

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利弊分析:(一)概念比较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概念:分公司与总公司相对的概念。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子公司概念: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子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分公司是什么意思与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是什么意思与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是什么意思与子公司的区别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那么你对分公司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什么是分公司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分公司的概念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注册条件分公司的登记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知。

具体内容为: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登记时所需资料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完整版)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区别

(完整版)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区别

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差别一、总公司与分公司1、观点。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本调动、人事管理等方面履行指挥、管理、监察的权益,拥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观点,是指在业务、资本、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拥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隶属机构。

2、联系与差别。

(1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富,其实质据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富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财富欠债表。

(2)分公司不拥有法人资格,不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建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建立程序不一样,建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议机构。

(5 )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实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1、观点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或经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推行实质控制的公司,拥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观点,是指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拥有或经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质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拥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2、联系与差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质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要事项拥有实质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能够直接履行权益委任董事会董事。

(2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鉴于股份的据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拥有更大的决定权。

所以,一个公司假如拥有了另一个公司 50 %以上的股份,便可以对该公司推行实质控制。

在实践中,大部分公司的股份较为分别,所以,只需拥有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就能获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以外,经过订立某些特别契约或协议,也能够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公司的区别⼀个⼤型的企业为了⾃⾝发展的需求,往往需要⾃⾝⼀些分公司和⼦公司的⽀持。

表⾯上看起来它们都是⼀个公司,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在⼀些地⽅它们是存在较⼤的区别,只是许多⼈不太了解分公司和⼦公司的区别是什么?接来下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分公司和⼦公司的定义1、分公司是指⼀个公司管辖的分⽀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的以⾃⼰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真正意义上的公司,⽆⾃⼰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2、⼦公司是指⼀定数额的股份被另⼀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公司实际控制、⽀配的公司。

⼦公司拥有⾃⼰所有的财产,⾃⼰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承担公司⾏为所带来的⼀切后果和责任。

⼆、分公司和⼦公司的区别在哪⾥1.设⽴⽅式不同⼦公司⼀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注册应当符合《公司法》对设⽴条件及投资⽅式的规定,并到⼯商部门领取《企业法⼈营业执照》,⼦公司的名称最后⼀般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分⽀机构,⼀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商机关提出设⽴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分公司。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具有法⼈资格,拥有独⽴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独⽴开展各种业务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承担公司⾏为所带来的⼀切后果和责任。

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决策或重⼤⼈事安排,仍须由母公司决定。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商部门提请设⽴的,其属于总公司的分⽀机构,不具有法⼈资格,⽆独⽴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虽可以独⽴开展业务活动,但必须以总公司分⽀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且只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

3.受控制⽅式不同母公司对⼦公司⼀般不直接控制,多采⽤间接控制⽅式,即通过做出投资决策以及任免⼦公司董事会成员来影响⼦公司的⽣产经营活动。

公司的详细分类与区别

公司的详细分类与区别

公司分类子公司与分公司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独立承担,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分公司:设立时不要求注册资金,属于总公司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2、方式和名称不同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追究;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4、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子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有限责任;分公司则先以自有资产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这是两者的最大区别;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根据工商法规要求,有经营行为的分支机构必须采取分公司形式,无经营行为可以设立办事处;在工商登记方面,办事处和分公司都属于公司分支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从分支机构职能上看,办事处只能做销售协调,不能经营;分公司能与客户签合同,开发票,全面展开业务,这是两种分支机构最重要的区别;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从事业务活动的合法凭证是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依据该注册证,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从事业务活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点: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不同点:(1)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2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股份较自由;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且不能转让、流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可转让、流通;4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较少,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也比较高;5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所有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所有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上市公司;。

子公司改分公司的通知

子公司改分公司的通知

子公司改分公司的通知
此个话题需要慢慢写
1、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有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子公司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它是一定股数被其他公司持有的而被控制,控制它的公司就是母公司。

而分公司是经营但是无独立法人资格。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合并报表上的区别:会计上的区别就是所有的分公司要和总公司一起编制一张报表,就是说要汇总报表,而子公司要分别编制报表,母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进行合并报表。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

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

2、公司注册分子公司的原因
(1)分散经营风险、(2)创建独立品牌、以子公司等方法创建多品牌作用,如不同的产品线开不同的公司(3)国家政策上的福利。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下面是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欢送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设立方式不同。

1、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2、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三、受控制方式不同。

1、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2、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四、承当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1、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当责任。

2、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当责任。

五、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1、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2、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六、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1、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2、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一、不是共同诉讼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共同诉讼的规定,纯粹属于诉讼主体合并的共同诉讼是必要的共同诉讼,而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诉讼人是享有连带债权和承当连带债务责任的民事主体。

《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总公司承当的责任并非连带责任,而是自己责任。

所以,总公司与分公司不能作为共同诉讼主体。

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执法人员和登记人员经常遇到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4个概念。

笔者认为,这4个概念有联系,也有区别,只有准确区分才能做到监管服务到位。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直接或依协议支配、控制的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资金、业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由于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意义也大相径庭,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应当符合《公司法》对设立条件及投资方式的规定,并到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的名称最后一般是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某某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

因此,业务活动中我们只需注意一下对方的执照就能大致了解此公司的设立方式及性质。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可以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须由母公司决定。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提请设立的,其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虽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必须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且只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

3、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多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做出投资决策以及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则不然,其财产、业务、人事受总公司直接控制,并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以自身全部财产为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不仅无独立财产,且在财务上须与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总公司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法简答题

公司法简答题

公司法简答题1.简述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答:(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

(4)表现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分公司冠以总公司名称,无自己章程。

2.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哪些义务?答:(1)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购的出资额。

(2)出资填补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旦公司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无权收回其投资。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5)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3.什么是股东平等原则?答:是指股东在一切法律关系中,按照股份数额比例而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答:(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律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有哪些责任?答:(1)公司不能创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过失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公司发起人具有资本填充责任、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

6.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召开?答:(1)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人数的2/3。

知道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吗

知道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吗

知道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总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这个字词,你知道这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呢?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各有什么优势呢?下载论文网从法律角度而言,最明显的区别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形象点说,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树干和树枝的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有血缘联系,但是子公司可以独立于母公司干自己的事。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1.概念总公司管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c子公司的区别1.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区别

(1)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2)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比较

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比较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答复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局部,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肯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法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操纵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肯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法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操纵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操纵。

所谓实际操纵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总公司,分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分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的区别一、总公司与分公司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旗下的财产完全属于总公司。

无自己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分公司只有营业执照,只有负责人。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4)分公司名称一般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总公司A ,分公司,A 分公司二、母公司与子公司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所以复杂点说,有 A B C D 四家公司A 可以是B的子公司,B 可以是C 的子公司,C可以是D 的子公司。

这么说只要D占有A 50%以上的股份,同时A也可以是D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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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

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

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

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

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

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

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

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

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

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

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

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

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①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②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③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以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④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⑤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

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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