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产品认定条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津中小企〔2014〕8号

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批

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中小企业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文件精神和我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整体部署,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加大服务力度,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市中小企业局现决定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暂行办法》(津中小企〔2014〕7号)开展2014年第一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具体涵义

(一)“专”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专门工艺研制生产的,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的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二)“精”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采用信息化等方式实现精细化生产和精细化服务,为市场提供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其主要特征是企业具备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技术工艺精细、产品精良。

(三)“特”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特点。其主要特征是商标、品牌等特色优势明显,

- 1 -

具备拥有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

(四)“新”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其主要特征是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具备较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设立、经营一年以上独立法人单位,符合现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近两年无亏损,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4.企业近两年无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申报产品(技术)的基本条件

1.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

2.产品(技术)符合国家标准,特殊行业的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产品(技术)要拥有与之相应的专利技术(有效期内的授权、转让或独占许可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或独特、独有的工艺、技术、配方的专有技术,或者近三年来以来经过专门机构认定且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技术水平的产品(技术)。

4.产品(技术)已投入批量生产一年以上,质量优良,无重大质量问题及用户投诉。

- 2 -

5.产品(技术)符合《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暂行办法》“专精特新”定义的相应内容。

6.产品(技术)在市场、质量、效益或发展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申报材料要求

凡申报单位须按照申报类别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如实填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一)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申请表(附件1)。

(二)产品(技术)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产品实物照片。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六)申报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介绍。(请参照附件3《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评价体系》的相关类别内容撰写并提供相关附件)

(七)产品(技术)采用与之相应的有效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的证明材料(专利授权证书或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或已通过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需提供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 3 -

专利转让的,还应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专利实施独占许可的,还应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

(八)产品采用国际国内标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九)由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十)其它材料。公司章程、高新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质量或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等认证、获奖文件复印件。

(十一)材料真实性声明。

四、申报方式

1.企业自愿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应向注册地区县中小企业局提出项目申请,区县中小企业局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表、申报材料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于2014年3月10日前正式行文向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报送申请文件和项目资料(一式两份)。

2.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企业填写《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申请表》(附件1)和《产品(技术)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附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向本区域中小企业局提出申请。电子版登陆“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申报系统”()注册并提交。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一对应,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附件:1.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申请表

- 4 -

2.产品(技术)基本情况表

3.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评价

体系

201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5 -

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申请表

单位:万元、人

电;6.电工电子;7.其他;

附件2

产品(技术)基本情况表

- 6 -

- 7 -

- 8 -

附件3

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评价指标

- 9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