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工作 制度思想政治工作联系会议
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讲话
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讲话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人们健康意识和需求逐渐增强,药品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生产规模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药品安全也就自然成为政府、社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
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讲话(一):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分析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这次会议,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召开的第一次全省局长会,参会的绝大多数都是各市(州)、县(市、区)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第一任局长,肩负着开基立业的重任。
省委、省政府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
省委王东明书记、省政府魏宏省长专门为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对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之前,省政府钟勉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第3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了明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为这次会议指明了方向。
等会,陈文华副省长还将作重要讲话。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极大鼓舞和鞭策。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凝聚精气神,展示新形象,努力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把好关,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党的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从中央到地方组建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这项改革顺应民心、彰显善政,是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一年来,我们抓住改革这个重大历史机遇,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以保障安全为首要任务,以体制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强化监管为主攻方向,以转变作风为重要保障,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巩固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局面,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各项工作有了好的开头、好的起步、好的势头。
联席会议制度方案
联席会议制度方案篇一:联席会议制度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与政府、检察院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便于沟通情况,协调工作,推动法院与政府、检察院的良性互动,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一)商讨全市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互通情况,交流意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与沟通;(二)市法院与政府、检察院互通主要工作安排;对法院、检察院准备提交市政府论、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商议;(三)对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前进行通报;(四)对市法院代表所提出的重要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进行安排和部署;(五)其他需要协调、沟通的事项。
第三条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市政府领导会议决定。
会议议题由市政府会议、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由市政府会议确定。
第四条会议由市政府市长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市长委托法院、检察院领导任主持。
第五条会议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举行一次,遇有全市性的紧急工作或任务时可临时召开。
第六条法院办公室与政府、检察院办公室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进一步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法院与政府、检察院联席会议召开做好准备工作。
第七条出席会议人员为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党组成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条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九条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第十条联席会议举行会议,一般应在会议举行前五天,由市政府办公室将会议日期、建议议程的通知及有关材料,送交与会人员。
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举行会议时,与会人员应依时出席。
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书面向常委会主任请假。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监督医院内药事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协调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药事管理的顺利进行。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1. 药品采购: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2. 药品配送:负责药品的配送工作,确保医院内各个科室的药品需求得到满足。
3. 药品储存和保管:负责药品的储存和保管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4. 药物治疗监测:负责药物治疗监测工作,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用药问题。
5. 药品信息管理:负责药品信息的管理工作,包括药品的分类、编码、价格管理等。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包括:
1.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问题。
2. 工作规范制度:制定和完善药事管理的工作规范,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药事管理工作流程。
3.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对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等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4. 药物治疗监测制度:建立患者药物治疗监测档案,定期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问题。
5. 考核评估制度:建立药事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委员会成员和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药事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能够提高药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20〕1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20〕128号市场监管总局:你局关于建立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2月18日附件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协调统一的计量工作体系,更好发挥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量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计量工作,推进计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并推进实施计量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建立协调统一的量值溯源体系、计量规范体系和计量监督体系;推动完善计量法律法规,统筹推进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计量科技协同创新,促进计量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协调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广电总局、体育总局、中科院、工程院、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25个部门组成,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2014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2014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1.07•【字号】皖食药监办秘[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2014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皖食药监办秘﹝2014﹞8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省局定于2014年1月16日,在合肥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讲话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安排2014年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一)会议时间:1月16日上午报到,下午14:30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省政务大厦A区四楼408会议室。
(三)报到、住宿地点:合肥市同心苑花园酒店,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15号(安徽社会主义学院内)。
联系人:宣信长、肖牧原;联系电话:186****6126、183****0319。
三、参会人员(一)各市及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
(二)省局领导,省局机关处级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
四、有关事项(一)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严守纪律,厉行节约。
(二)请参会人员统一着制式执法服装,提前10分钟入场,自带笔记本、笔等文具。
(三)请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局集中统一报到。
市局及广德、宿松县局各限带1辆车。
(四)请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局将本地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1月9日17:00前报省局办公室。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参会人员名单于9日中午前报省局办公室。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制度,推动合理用药和药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包括医院领导、药剂科负责人、临床科室代表等,由医院领导任命。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制定药物使用政策和指导方针: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医疗机构的药物使用政策和指导方针,明确合理用药的原则和方法,推动临床科室合理开展用药工作。
2. 监督用药工作的开展: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的用药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药品配送、药品质量控制、药品储存和管理等方面,确保医疗机构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3. 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医疗机构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情况,并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不良反应的发生。
4. 药物经济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的药物采购、进销存管理、药品价格评审等工作,确保药物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管理。
5. 建立合理用药评价体系: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评价体系,对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进行用药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会议制度、工作规定和报告制度等。
会议制度包括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定有关药物使用政策和指导方针的事项;工作规定包括明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等;报告制度包括要求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向医院领导提交药事工作的报告,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工作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药物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促进合理用药和药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XXX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全县药品安全水平,加强全县药品安全责任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药品安全责任的部署;研究拟定全县药品安全工作重大政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部门联合督查、联合执法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县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召集人,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
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委托本单位相应级别的领导代为出席。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随同列席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印发。
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落实药品安全工作部署。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议题涉及的范围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以便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反馈意见,研究对策。
四、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药品安全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药品安全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工作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指医疗机构为规范药物管理工作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职责为制定和实施药物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药物安全监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主要由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药剂师、临床医师、护士、药物信息员等人员组成,以保证药物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药事管理委员会作为医院的一个重要部门,其工作制度也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们将分别从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成员和工作制度这三个方面来进行讨论。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根据本地市场状况和医院实际需求,制定与其相适应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之内药品安全及患者的合理用药。
2. 负责药物采购和管理。
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针对药品采购和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确保所有新进入药品符合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合理。
3. 进行药品库存管理。
为便于医院内部药品调配,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对药品库存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调配,以便于医务人员随时需要发放并掌握当前药品库存情况。
4. 负责药物清理处理。
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内过期及报废药品进行妥善的清理处理工作,确保这类药品不能被误用或流入市场。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成员1. 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作为医疗机构内的管理层,对于药品的管理具有重要的决策能力。
2. 药剂师:作为专业从事处方发药和药品管理的医药人员,具有独立的职业素质和资质,非常适合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3. 临床医师:临床医师是药品治疗的实际实施者,对医院内部的药品使用质量具有关键影响。
4. 护士:对于一些基础的医疗行为,例如药品的配药过程、药品的用量控制等基础作业环节也需要护士进行严格管理,因此护士也成为了药事管理委员会内的重要成员。
5. 药物信息员:负责全面掌握每一种药品的性质、使用方法、禁忌症等信息,对药品的管理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1. 建立日常工作计划: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日常工作计划,协调内部成员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每个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协调。
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篇
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精选2篇(一)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参加这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共同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明确新一年的任务目标,并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
在此,我感到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向大家发表讲话。
首先,我想对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大家肯定和感谢。
在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药品监督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我们加强了药品监管的力度,加大了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提高了药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同时,我们也积极推动了药品审批制度的改革,促进了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健康意识的提升,人们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敬畏之心,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为了更好地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组织领导。
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各级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为我们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其次,加强技术支撑。
药品监督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
我们要加强技术研究,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不断提高对新药品的审评和监管能力。
再次,加强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
我们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动信息化在药品监管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
最后,加强协作和交流。
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我们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
我们要加强多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各位同事,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光荣而重大的工作。
《在药品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5篇》
《在药品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5篇》第一篇:在药品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科学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志们:今天,我市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药品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工作会议非常重要。
在近年来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摸索和建立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为老百姓吃上放心药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的非常特殊时期。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处于社会转型阶段,一些药品安全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药品安全进入了事故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接连发生的药品安全重大事件,危害巨大,影响恶劣。
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使医药经济发展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少数不法企业受利益驱动,有可能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而无视药品安全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甚至掺杂使假,药品安全形势更加严峻。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近年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这是一项促进我市1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
在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表现在:一是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
二是部门协同,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携手开展整治工作。
三是重心突出,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重拳出击,破获一批制售假药、违法经营的案件。
五是重视宣传,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药品市场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质量可控和持续好转的良好势头。
这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的结果,希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这种良好的工作状态继续保持下去。
二、认清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提高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药品安全监管总体形势是好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9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93号在)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
切实做好药品安全工作,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是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要求,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安全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以及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考评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责任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一)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药品安全纳入“平安浙江”建设、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等,健全绩效考核与行政问责机制。
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二)建立药品安全评价机制。
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分析评估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提高公众对药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
(三)健全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药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体系,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总结前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三)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
(四)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五)各村、各有关部门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六)学习传达区委、区政府和区食安办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八)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会议的方式方法:工作部署、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
第四条会议的分类: (一)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
会议议题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提出,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确定。
(二)专题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三)协管员会议。
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召集并主持。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镇协管员参加。
第五条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六条实行请假制度。
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第七条本制度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
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一、概述药品安全委员会是指由国务院组织的跨部门、跨领域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药品安全工作。
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是我国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
其工作机制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决策程序等方面,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组织架构1. 主席团主席团由国务院领导任命,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主席是国务院领导,副主席由各部门派出高级别官员担任。
主席团负责召开会议,审议和决定重大问题。
2.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内部,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文件管理等工作。
3. 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是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智囊团体,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其职责包括提供政策建议、技术支持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4. 工作组工作组是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执行机构,由各部门派出专业人员组成。
其职责包括调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三、职责分工1. 统筹协调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在药品安全领域的工作,包括立法、监管、执法等方面。
其目的是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 风险评估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药品风险进行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其职责包括收集信息、分析数据、制定标准和制定应对措施等方面的工作。
3. 监督检查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其职责包括抽样检验、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工作。
4. 应急处置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应对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其职责包括组织调度、协调应对和发布信息等方面的工作。
四、决策程序1. 会议召开药品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 决策程序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重大决策需要经过讨论、审议和表决等程序,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六篇)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核准并监督本院的药物使用计划,新药采购计划须由主任委员签署后方可实施,由药剂科负责执行。
2、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对院内新制剂进行审查。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确保在会前一周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安排一次委员会成员的随机抽查,评估临床医师的处方合格率,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针对院内的重大医疗用药问题进行研究,进行临床用药分析,以促进合理用药的实践。
6、监督本院对《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政法规的执行情况,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7、规划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编制工作总结报告。
8、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会议及协调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9、在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决策须获得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一、监督实施并管理医院药品事务1. 确立并执行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与《处方手册》的规范。
2. 审核医院新药采购申请,包括新制剂配制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3. 构建新药引进评审体系,明确医院新药引进标准,设立评审专家库,负责新药引进的专业评审工作。
4. 定期开展全院药物使用情况分析,组织专家团队评估药物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药品淘汰建议。
5. 严密监督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与管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6. 强化药学教育与培训,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特别是加强对抗生素使用的管理。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1. 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 会议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必要时可由秘书受主任委托召集。
3. 会议前,秘书需准备充分资料并通知所有成员。
4. 参会人员需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议事与决策。
决策如需投票,则需实到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并形成会议纪要,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执行。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全面负责。
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
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1.引言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是我国医药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它旨在强化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提高社会对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这一制度的推行对于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打击药品领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概述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公安部共同主持召开的联席会议,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实现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
该制度的目的是协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间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违法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3.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推行,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联席会议的召开,促进了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了打击犯罪行为的效率和准确性。
该制度的推行,有利于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药品流通的现象。
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推行,也起到了警示作用,对于减少药品犯罪行为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4.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操作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操作主要包括信息共享、案件协查、案件移送等环节。
在信息共享方面,不同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了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在案件协查方面,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协作机制,共同开展案件协查工作,加强了对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在案件移送方面,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到司法机关进行审判。
5.我对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个人观点和理解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推行,对于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打击药品犯罪非常必要。
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范文(4篇)
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____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1、联席会议领导机制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群部,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能有。
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____、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研究各部门请示联席会议的问题,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一科间、临床一护理、临床一医技间等。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也可以授权副组长主持。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填写《提请联席会议讨论议题议案表》,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召开。
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
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及时请示院长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
(三)反馈督办机制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要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城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城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5•【字号】东政办发[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7.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城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政办发〔2012〕21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根据北京市药品安全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东城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责等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东城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药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东城区药品安全工作。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颜华副区长副组长:王厚廷东城药监分局局长张明区卫生局局长袁秀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王萍区法院副院长温长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宝军区综治办、区流管办副主任王连民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藻区教委副主任卿川区城管委副书记靳周区商务委副主任李杰区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李军区社会办副主任郑庆霞区法制办副主任李进区监察局副局长刘忆慧区财政局副调研员刘清华区卫生局副局长王克斌东城公安分局副局长韩非东城工商分局副局长梁昱区质监局副局长冯典东城药监分局副局长鲁文斌区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莫巍和平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猛安定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智凤交道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白旭洪景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之梅东华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石崇远东直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博军北新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中煜东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伊淑虹朝阳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丁迪红建国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书明前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崔旭崇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玉琳东花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薛洪峰龙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博宇体育馆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崔淑云天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肇毅凯永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谢新华区应急办主任何家龙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城药监分局,办公室主任:东城药监分局副局长冯典(兼)。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07•【字号】粤办函〔2021〕168号•【施行日期】202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21〕16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的思路、方案、计划、建议,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推动粤港澳三地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机制对接,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医药产业共同发展。
二、组成人员召集人:陈良贤副省长副召集人:任小铁省政府副秘书长麦教猛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江效东省药监局局长成员:蔡木灵省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杨朝峰省财政厅副厅长陈越华省商务厅副厅长陈砺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郑建民省港澳办副主任柯忠省中医药局副局长苏盛锋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刘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三、工作机制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药监局提出,按程序报召集人批准,并抄送省委编办。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7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的通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5.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省药监局对《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晋药监办〔2021〕5号)进行了修订,已经省药监局2023年4月28日第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5月4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
第二条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以下简称风险研判会商)是指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影响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研判和评估,确定风险性质、风险程度和预防控制措施,最终防范和化解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过程。
第三条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主要来源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监督检查、质量抽查检验、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媒体舆情等途径获取的,以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以下统称药品相关单位)提供的具有共性特征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主要包括:1.监督检查发现涉及多家企业的共性缺陷或执法办案中的典型案例;2.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或药品检验机构探索性研究提示的药品安全风险;3.涉及相同品种或多家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和聚集性信号;4.各类媒体、社会舆情反映的药品安全风险信息;5.涉及药品生产、经营品种价格波动和供应异常信息;6.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的风险研判报告信息;7.药品相关单位主动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在药品的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置等过程中难以有效控制的质量安全风险;8.其他对药品安全可能存在重大影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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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思想政治
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经常分析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形成党、政、青、妇齐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制定本制度。
一、局支部对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食药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药监局共青团、妇委会负责人,局党支部职能科室负责人,协助局支部做好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定期组织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必要时可扩大到各部门负责人。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总结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开前,局党委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掌握第一手资料,必要时可与每半年一次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抽查一并进行。
四、联席会议召开后,对会议确定的主要内容及时进行传达,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思想政治工作,要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这个中心开展,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上来,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职工的头脑,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引导职工积极投身食品药品改革与发展,保障食品药品事业健康发展。
六、局党支部办公室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的筹备,文秘工作,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和会议确定内容的督查落实。
七、加强经费保障机制,思想政治工作经费,要保证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
八、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局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每年年初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制定责任目标,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逐条贯彻落实。
九、党支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办法、总结推广新经验,常抓不懈,一抓到位,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