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国家机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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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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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架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主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 国
地方机构
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主词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组成
组成
(1)世界上的任何国家都要设置国家元首这一国家机关以代表国家主持内外国家事务。国家元首的功能是 充当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最高政治领导者,依据国际法处于国家最高领导地位,根据国际惯例享有最 高规格的国际礼遇,充当一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际政治行为主体。
(2)立法机关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即有权审议、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进行执法监督的国家机 关。国家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执法监督。
历史发展
历史发展
新中国建立至1954年
这一时期是新中国中央国家机关体系的初创时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的职权。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 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机构,又是建国初期的集体国家元首。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政务院,作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人民革命军事委 员会作为国家军事的最高统辖机关;组织中央和省之间还设有大行政区一级的国家机构即人民政府委员会或军政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1954年宪法建立起来的中央国家机构体系十年动乱期间受到践踏和破坏, 使之陷于半瘫痪状态。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厘清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机关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厘清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机关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厘清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机关随着2018年《宪法》的修改和《监察法》的出台,以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大机关的职能和关系发生了不少变化,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也需要我们重新去认识了。

我们在这里跟大家简单厘清一下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一、纪委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

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委主要是依据党内的党规党章办理各种党内腐败工作,通过巡视、约谈、立案、结案、党纪处分等进行了不断地“打虎拍蝇”、狠抓“四风”工作,进行体制改革,与宪法与法律相衔接。

二、监察委2018年3月20日,随着宪法的修改,《监察法》出台,由此产生了一类新的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我国的国家机构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我国的国家机构

广西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16858900文章来源: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 南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我国的国家机构(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真题一、在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查,以下哪项内容最可能出现在试题中?A. 古代文学名著的作者及背景B. 最新的国家政策法规解读C. 复杂数学公式的推导过程D. 外国艺术流派的历史沿革(答案:B)二、关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下列哪项能力不是其主要考察点?A. 逻辑推理能力B. 语言表达与理解能力C. 专业技术操作能力D. 资料分析能力(答案:C)三、在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试环节,考官最可能通过哪种方式评估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A. 询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B. 让考生现场解决一个技术难题C. 给出情境题,要求考生提出解决方案D. 测试考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答案:C)四、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最新动向,以下哪项陈述是正确的?A. 所有事业单位都将转为营利性机构B. 事业单位人员将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C. 事业单位将不再提供任何公共服务D. 事业单位改革已完成,不再有变动(答案:B)五、在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于应聘者的政治素质考察,以下哪项不是重点考察内容?A. 政治立场和思想观念B.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C. 社交媒体上的个人言论D. 专业技能水平(答案:D)六、关于职业道德的考查,在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中,以下哪项最符合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A. 个人利益最大化B. 忠诚守信,服务群众C. 追求个人名利D. 不顾一切追求效率(答案:B)七、在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笔试中,关于时事政治的考查,以下哪项内容最可能被涉及?A. 国际体育赛事的详细规则B. 近期国内外重大新闻事件C. 明星娱乐八卦新闻D. 历史上的重要战争细节(答案:B)八、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发展,以下哪项是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通常采取的做法?A. 一次性培训后不再进行后续提升B. 只针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基础培训C. 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D. 完全依赖员工自学提升能力(答案:C)。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常识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常识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公共基础知识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的重要科目之一,它涵盖了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本文将重点介绍公共基础知识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政治常识政治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包括国家的基本制度、政党制度、政治体制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国家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的性质、政体、国体等方面的知识。

2. 政党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组织结构等方面的知识。

3. 政治体制:包括国家机构设置、职权分配等方面的知识。

二、法律常识法律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宪法:包括宪法的地位、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的知识。

2. 民法:包括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

3. 刑法:包括犯罪构成、刑罚种类等方面的知识。

三、经济常识经济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国际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宏观经济:包括国民收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方面的知识。

2. 微观经济:包括市场结构、企业组织等方面的知识。

3. 国际经济:包括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方面的知识。

四、管理常识管理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管理的基本原理、管理方法、管理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管理的概念、管理的职能等方面的知识。

2. 管理方法: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国家机构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国家机构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大纲要求1 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2 理解国家主席的性质、地位;了解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和主要职权。

3 重点掌握国务院的性质、地位;掌握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明确国务院的主要职权和领导体制。

4 了解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

5 掌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了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任期和主要职权。

掌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了解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任期和主要职权。

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权和领导体制。

掌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6 明确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含义;掌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范围;了解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民族构成和自治权。

7 明确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地位;掌握人民法院的组织;了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明确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掌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了解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了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

□要点速记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了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如遇非常情况不能进行下届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任期,但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将这一款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公务员考试知识点14: 国家机构

公务员考试知识点14: 国家机构

知识点: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管理社会、维护社会秩序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构包括立法机关(立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机关(司法)、军事机关(保卫国家)、国家元首(代表国家)等。

一、我国的国家机构1、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也是最高权力机关)(1)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2)职权:①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②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③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⑤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⑥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⑦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⑨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知识拓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全国人大会议每年只召集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时间为15天左右,∴人大闭会期间,其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主要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实现。

(1)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2)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5年,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职权:①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②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③解释法律;④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⑤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⑥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2、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1)组成和任期: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公务员考试知识点总结语文

公务员考试知识点总结语文

公务员考试知识点总结语文一、国家机构1. 国家机关概述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国家机构和人民团体。

国家机关一般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大、国务院、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等。

2. 国家权力机构(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

(2)国务院:国务院是国家中央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3. 国家行政机构(1)国务院办公厅(2)国务院各部委(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4)地方各级政府直属机构(5)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6)地方党委办公厅4. 国家司法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2)最高人民检察院(3)地方人民法院(4)地方人民检察院5. 国家民族团结机构(1)民族宗教事务部(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6. 国家安全机构(1)国家安全部(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7. 中组部机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二、国家制度1. 国家制度概述国家制度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总称。

国家制度是一国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法的总和。

2. 国家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 国家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4. 国家的文化制度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尊重人民群众文化创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全面发展。

5. 国家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党的理论1.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1)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2)历史唯物主义(3)价值规律2. 马克思主义的发展(1)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历史地位(2)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历史地位(3)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历史地位(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历史地位3. 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1)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2)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3)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点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性质和作用(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内涵(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道路和理论基础(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四、宪法法律知识1. 宪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的根本制度(2)国家的性质(3)国家组织的基本原则(4)全国人大的权力(5)宪法的修改程序2. 国家机构的基本法律(1)国家机构制度的基本法律(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法律(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3. 国家法律制度(1)行政法律制度(2)刑事法律制度(3)民事法律制度(4)财政法律制度(5)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制度(6)国家司法机关的法律制度4. 法律的适用(1)法律的适用范围(2)法律条文的适用(3)法律的适用原则5. 行政法律制度(1)公务员法律制度(2)国家公务员法律制度(3)国家机关办公厅法律制度六、职务知识1. 公务员的基本工作职责(1)公务员的基本工作性质(2)公务员的基本工作标准(3)公务员的基本工作态度2. 公务员法律法规(1)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基本范围(2)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3)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3. 公务员工作规范(1)公务员工作作风(2)公务员工作效率(3)公务员工作素质4. 公务员的工作能力(1)公务员的基本工作能力(2)公务员的编制工作能力(3)公务员的工作环境能力5. 公务员的职务分类(1)国家机构和事业单位公务员(2)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公务员(3)其它公务员7、综合素质1. 综合素质概述综合素质是指公务员在工作中所具备的能力、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表现。

国家机构1

国家机构1

职务。国务院于2005年12月2日 免去解振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 长的职务。
谈谈你对材料中实施的高官“引 咎辞职”制度的认识。
实施高官“引咎辞职”制度, 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使 政府严格依法办事,崇尚宪法和 法律的权威;
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人民负责的 原则,有助于塑造政府公信力, 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第二:从组织上说,其它中央国家 机关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 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三:我国中央国家之间是分工负 责,相互配合的关系,各国家机关 按职权范围行使职责,不得逾越权 限,否则就是越权或是滥用权力。
第四:我国中央国家机关之间的相 互关系,根本不同于西方的三权分 立。全国人大是统一行使最高国家 权力的机关,国家权力是统一的。
一、国家机构及其组织体系 1、国家机构
(1)含义:(注意国家机构与 国家机关的区别)
(2)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国 家职能的关系
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政体和国家 的结构形式、国家机构的关系?
2、国家机 构组织体系
国家元首 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暴力机关
它们各自的职能是什么?
二、我国的国家机构 1、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 (1)我国国家机关组成:
1、2005年11月13日,中石化吉林 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 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松花江重大 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 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 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 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 为此,解振华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 辞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2)我国的国家机构按其类别 可分为:
(3)按层级可分为:
2、中央国家机关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 国家主席

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组成、选举和任期▲组成:(1)以一定的人口比例为基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2)实行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相结合,而以地域代表制为主的代表制。

▲选举:省级人大选举产生本省(区、市)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一级大区的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解放军人大代表;上述两个团体中的台胞选举产生台湾省人大代表;特别行政区的特殊选举。

▲任期:每届5年。

按时换届;可以依法延长,但不能提前。

2、职权(六个方面)★宪法修改权和监督权;★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任免权: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决定权: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最高监督权: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3、会议制度▲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是举行会议。

(1)会议的形式:①例行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主持会议。

②临时性会议③预备会议、主席团、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2)会议的原则。

▲会议公开是原则;秘密会议是例外。

▲会议公开的主要内容:议程公开;审议过程公开;审议结果公开。

▲公开的形式:允许旁听;允许新闻采访、报道;可以查询允许公开的有关会议资料。

4、工作程序①提出议案;②审议议案;③表决通过议案;④公布法律和决议。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1、组成和任期●由全国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

●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职务。

●每届任期五年。

行使职权到下届人大选出新的常委会为止。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职权(为五大类)●国家立法权与宪法监督权;●决定、任免权;●监督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3、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通过会议行使职权。

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由委员长召集和主持。

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区别国家机关:是指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是专司国家权力和国家管理职能的组织。

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

从国家学说上讲,国家机关,即国家政权机关,它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中的各级机关。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宪法明文确定了共产党在国家事务中居于领导一切的地位。

因此,从广义上讲,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应纳入国家机关的范围。

包括:1. 立法机关哦2. 警察机关4. 检察机关5. 权力机关6. 司法机关7.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国家机关、党派团体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在政治体制运行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重要作用;企业是在经济领域进行竞争性经营活动,通过创造物质财富,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并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事业单位主要是在科、教、文卫等领域中,从事社会服务,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对政治体制的运行、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支持保障作用。

包括:1、教育事业单位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其他教育事业单位2、科技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科技事业单位3、文化事业单位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图书文献事业单位文物事业单位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报刊杂志事业单位编辑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其他文化事业单位4、卫生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血液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卫生检验事业单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6、体育事业单位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其他体育事业单位7、交通事业单位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航务事业单位其他交通事业单位8、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事业单位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9、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技术推广事业单位良种培育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事业单位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水文事业单位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10、信息咨询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站)计算机应用中心价格信息事务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中介服务事业单位技术咨询事业单位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事业单位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11、勘察设计事业单位勘察事业单位设计事业单位勘探事业单位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12、地震测防事业单位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地震预报事业单位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13、海洋事业单位海洋管理事业单位海洋保护事业单位其他海洋事业单位14、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环境标准事业单位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15、检验检测事业单位标准计量事业单位技术监督事业单位质量检测事业单位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单位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16、知识产权事业单位专利事业单位商标事业单位版权事业单位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17、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其它类,如环保事业单位,莫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等!。

国家机构和国家机关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机构和国家机关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机构和国家机关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构的区别是: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之国家机构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之国家机构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之国家机构中央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真题链接】(单选)以下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说法错误的是()。

A.其有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批权B.其有权批准选举产生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其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D.其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中政解析】D。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故本题选D。

【练习】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根据宪法这一规定,下列各项对于“依法治国”理解不恰当的是()。

A.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国家,而不是简单地理解成行政机关依法行政B.依法治国所依之法具有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意识的体现C.依法治国是法治,以德治国是人治向法治的过渡,依法治国是在以德治国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以德治国的扬弃D.依法治国追求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中政解析】C。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的,并不是对以德治国的扬弃,C项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国务院【性质与地位】是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组成和任期】包括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

每届任期5年。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国家机关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国家机关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国家机关【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高频考点之国家机关》,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宪法中国家机关的性质和职权一直是一个高频考点。

此次中公教育给大家带来关于中央国家机关的高频考点解读,希望给大家的备考带来便利。

中央国家机关部分在考试时高频考点有如下几个部分: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大的重要职权有:1. 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

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有:1.立法权,即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3.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4.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5.重大事务决定权:决定特赦;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三、国家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对内对外代表国家。

国家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12.07.12国家机构、政府机构、党的机构、国家机关区别_015

12.07.12国家机构、政府机构、党的机构、国家机关区别_015

国家机构、政府机构、党的机构、国家机关区别总书记、国家主席、委员长、纪检委书记、总理、秘书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国务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人大常务委员会、政治协商会议、政协主席在了解这些词汇时,应注意它们是分属哪个机构的,党的机构,国家机构,还是政府机构?总书记,是指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这里为什么称其为“总”?因为他是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三者的书记。

中央委员会是一个党的机构,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人大常务委员会,属于国家机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最高领导称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而非书记。

国家主席呢?要注意的是:国家主席是一个机构,而非一个职位,属于国家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国务院是干什么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属于政府机构,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这里要注意了,与之相区别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国务院是权力执行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秘书长又是干什么的呢?事实上,有两个机关有秘书长:一个是人大常务委员会,另一个就是国务院。

前者的秘书长主要协助委员长工作,与委员长、副委员长共同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后者的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家机构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家机构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家机构篇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
国家机构是指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关一般包括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行政机关、国家元首等,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如果我们要给这一系列的国家机关安一个大的概念,那就是国家机构。

二、国家机构的种类
国家机构体系构成非常庞杂,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地方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

三、用合并分类的方法快速判断国家机构
通过观察我们发现,比如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属于政府。

所以可以合并为一类。

以此类推,把所有的出现过人大都合并为一类,把所有出现过的法院都合并为一类,把所有出现过的检察院都合并为一类。

而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只出现过一次,所以分别单列。

有考生可能会问,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该合并到哪一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和人大,那么接下来问题就变得非常容易,把它们合并到各自相应的大类中去即可。

最后我们合并后的国家机构无非这么六类: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国家主席与中央军事委员会。

如下图:
做题的时候,选项中凡是属于这六类中的,都是国家机构,反之则不属于。

【例题】目前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有( )等。

A.国家统计局
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C.新闻出版署
D.海关总署
【解析】 A、B、C、D。

宪法国家机构

宪法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1、国家机构与社会组织的区别是什么国家机构是国家存在的物质形式,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组织体系,是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构不同于社会组织,特点如下:(1)国家机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3)国家机构是由统治阶级中最优秀的那部分成员组成的。

(4)国家机关是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5)国家机构是一个历史范畴2、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指导我国政治生活的主要原则,也是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国家机构建立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国家机关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国家重大事务的管理,必须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另一方面,国家机构又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形成正确的决定,集中处理国家事务,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

宪法的规定: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3、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P208(1)民主集中制原则;(2)社会主义法制原则;(3)联系群众原则;(4)民族平等原则;(5)精简、效率原则;(6)党的领导原则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全国人民赋予的最高国家权力,向全国人民负责,受全国人民监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具有全权性,覆盖了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具有至上性,高于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并接受它的监督。

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上,也不能和它并列。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通过的决议和决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所有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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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国家机构的区

事业单位考试中,经常出现宪法中国家机构的知识点,今天为大家梳理一下。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2.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3.重要职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

(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

2.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重要职权
(1)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

(3)重大事务决定权。

决定特赦;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国务院
1.性质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对外而言,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内而言,它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2.组成和任期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重要职权
(1)立法权。

(2)重大事项决定权。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四、真题演练
(判断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答案】B。

解析:我国行政机关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

公安机关是我国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

故本题说法错误。

以上是吉林事业单位招聘网为考生做的知识点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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