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用版2020.7.17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1064字)为规范车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保护全体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2、每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况应视情况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
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4、墙上合适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落实卫生间“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2、保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保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1、保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2、保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429字)1、学校公共厕所务必切实加强管理,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促进环境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制定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便捷、高效。
第四条环境卫生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维护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第五条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个人也有责任保持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第六条环境卫生管理的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监督、环境卫生整治、环境卫生宣传、环境卫生评价等。
第二章环境卫生监督第七条环境卫生监督是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并依法采取措施加以处理的行为。
第八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卫生环境整治、污染治理、卫生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等进行监督。
第九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措施:(一)开展定期检查,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评估和检验;(二)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依法责令整改;(三)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停产停业等处理措施;(四)对涉及环境卫生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五)建立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环境卫生问题的举报。
第十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公众对环境卫生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并将处理结果向公众公开。
第十一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对环境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环境卫生整治第十二条环境卫生整治是指对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和改善的行为。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整治的目标是清洁、整洁、卫生、美观。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整治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二)对街道、道路、小巷等进行清扫、清洗和消毒;(三)对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进行管理;(四)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五)对污染源进行治理和整改。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2、中心所有炊事人员须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3、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五不(即: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对仪器打喷嚏咳嗽,不直接用勺尝味);4、洗碗池、洗菜池及时擦洗疏通,餐厅每日三擦三扫,做到清洁、舒适;5、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生熟分开制,杜绝交叉感染;6、餐具、茶具、炊具、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7、采购各种肉类,必须坚持索要检疫证件及屠宰证明等制度;8、环境卫生要做到无脏、无异味,泔水桶、垃圾车、废品堆、下水道要及时处理清运,保持整洁,厕所应经常冲洗,防堵防漏;9、各餐厅及环境卫生要执行分片包干、定人定物、责任到人制度。
1、成立消毒检查小组。
对各餐厅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检查。
(主要检查有无消毒、有无消毒记录)消过毒的餐具的无污染、不否与杂物、药物混放);2、各餐厅必须设置消毒专用间,并配备齐专用消毒工具,消毒间必须专人负责。
标上消毒人员姓名,消毒时间、记录消毒餐具;3、各餐厅必须作到餐餐消毒,对周转快的餐具(如粥碗、筷子)用消毒液随用随消毒;4、各餐厅必须按照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步骤进行消毒。
去污、洗涮、入消毒柜。
用药物浸泡10-30分种消毒。
用药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药物浸泡10-20分钟)、净水冲洗。
5、各餐厅消过毒的餐具必须干净卫生,无污垢,无油垢。
6、未经消毒的餐具(如碗、盘、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7、各餐厅无论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备案、注明消毒方法。
8、各餐厅所有人员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须消毒1至2次。
9、各餐厅的大厅、操作间、主副食为、毛菜间、消毒间、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须餐餐消毒。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管理目标:创造舒心环境,提高精神文明。
二、环境卫生管理内容:
1、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制管理。
2、办公室人员负责打扫清洁卫生。
3、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美观,地面、窗台干净、无污垢、电器设备整洁。
4、办公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5、办公桌内要整理保证干净、无异物、无异味。
6、下班后要将办公用品放到规定位置。
7、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奔跑、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8、办公时间不允许闲谈、睡觉、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做与
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9、下班后最后一个走的人要检查电脑、电灯、电器设备等是
否工作,走前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三、处罚条例:主要提高精神文明
1、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如发现办公区域内有烟头、痰渍、纸屑,发现确认后,,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依次递增。
巡线班
二0一二年十月。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公众参与,共同维护;(三)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四)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章环境卫生责任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将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明确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履行环境卫生责任。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在环境卫生方面应当履行以下责任:(一)保持公共场所、办公场所、住宅小区等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污物;(二)合理使用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乱涂乱画;(三)爱护公共绿地,不得随意践踏、损坏;(四)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物品;(五)其他环境卫生责任。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措施第八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和标准;(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三)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四)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五)其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共场所、办公场所、住宅小区等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环境卫生责任;(二)设立环境卫生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三)定期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清洗;(四)组织员工或业主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五)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十条生活垃圾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二)优先采用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方式;(三)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四)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环境卫生水平。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卫生责任第六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明确环境卫生责任主体。
第七条下列区域的责任主体为:(一)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等公共区域,由市、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二)居住区、居民楼道、农村居民点等居民生活区域,由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及其周边区域,由单位负责;(四)公园、绿地、景区、旅游景点等公共休闲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五)铁路、公路、水域、港口、机场等特定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六)其他需要明确责任主体的区域,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八条环境卫生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保持责任区域清洁,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污物、渣土等;(二)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三)按照规定处理废弃物、危险废物、有毒有害物质等;(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九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满足环境卫生管理需求。
第十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当合理,方便公民使用,满足环境卫生管理需要。
第十二条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定期进行维护、更新。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提高公共卫生水平,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内,涉及所有员工。
第三条单位应设立环境卫生保洁小组,负责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第四条环境卫生保洁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监督全单位员工按规定时间、区域、任务完成卫生保洁工作;
2.监督垃圾分类、垃圾投放规范;
3.定期清扫公共区域的废纸、烟蒂等杂物;
4.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卫生设施和清洁用品。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第五条单位应提供充足的垃圾桶、垃圾袋和清洁用品,供员工使用。
第六条卫生设施和清洁用品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手纸、卫生纸应保持充足并及时更换;
2.洗手间内的洗手液、挂面纸等日常用品应随时保持充足;
3.保持设施的清洁整齐。
第七条单位应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员工应根据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投放。
第八条公共区域的废纸、烟蒂等杂物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第四章违规处理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
2.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
3.第三次违规,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
4.第四次违规,进行纪律处分,例如停职、降级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环境卫生保洁小组。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需修改,须得到全员同意。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
第三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作用,促进环境卫生事业的全民参与。
第二章环境卫生责任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其生活和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依法履行环境卫生义务。
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明确各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第八条农村地区应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施第九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农村地区发展规划,满足环境卫生管理需要。
第十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经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卫生标准,保证设施的功能、容量和质量。
第十二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封闭、堵塞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损坏环境卫生设施。
第四章环境卫生服务第十四条环境卫生服务应当遵循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原则,逐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第十五条环境卫生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环境卫生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环境卫生服务企业应当根据服务区域的环境卫生要求,制定环境卫生服务计划,并报经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环境卫生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版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版一、总则1.为了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创造卫生、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及员工,对各部门及员工的环境卫生管理和要求提出规范性指导。
二、责任与义务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员工是环境卫生的主体,负责本岗位环境的卫生管理和整洁维护。
三、卫生设施1.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工作场所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卫生设施。
包括但不限于:洗手池、垃圾箱、垃圾桶等。
2.卫生设施的摆放位置应当符合人员的实际操作需要,方便员工使用。
四、卫生保洁1.每日卫生管理:各部门要组织当天出勤员工在上岗前进行卫生工作,检查、清理及消毒工作要做到位,确保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
2.周期卫生管理: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对工作区域进行全面的清理、擦拭和消毒,确保工作区域的整洁与干净。
3.定时清扫: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包括走廊、楼梯等,确保公共区域的干净整洁。
4.垃圾管理:各部门要合理放置垃圾桶和垃圾箱,定期进行垃圾清理,确保垃圾及时清除,不堆放在工作区域内。
五、消防安全1.部门负责人应当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灭火器等的正常使用。
2.员工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培训,了解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应急处理技能。
六、环境卫生考核1.每个月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环境卫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区域卫生、卫生设施配置、垃圾处理等。
2.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作为评优与否的重要依据。
七、违规处理1.对于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可包括:口头警告、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奖金等。
2.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降职、解雇等。
八、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事项,应当经过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更改。
环境卫生制度范本
环境卫生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城市、镇、乡和村庄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共建共享的原则,推动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环境卫生服务水平。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培养和引导公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应用,推进环境卫生产业化发展。
第二章环境卫生责任第七条环境卫生责任分为政府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和社区责任。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政府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单位责任,做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民应当履行个人责任,保持居住环境整洁,参与环境卫生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社区责任,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维护社区环境卫生。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施第十二条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环境卫生作业场所等。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满足环境卫生服务需求。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环保的原则,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和环境卫生质量。
第四章环境卫生服务第十六条环境卫生服务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公共厕所维护,环境卫生作业等。
第十七条环境卫生服务应当遵循公益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参考样本(三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参考样本为切实搞好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促进单位环境建设和市“双创”(创文明城市、创卫生城市)工作协调,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全员卫生素质,创造一个整洁、清新、优美、有序的办公场所,本着“讲卫生人人有责”的理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响应市、区政府号召,搞好本单位责任区环境卫生,树立文明形象。
(二)认真落实环境卫生制度,坚持每天上班开始工作前打扫办公场所卫生,公司领导巡视检查。
(三)环境卫生标准。
做到窗明地净,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无杂物。
厕所、走廊、楼道清洁,做到楼梯扶手、门、窗无灰尘,保持办公场所清洁、明亮、整洁、优美。
(四)单位环境卫生实行值班制度。
公司在职工作人员每天轮流值日,发现卫生不整洁现象及时清扫,全天常态保持公共办公场所卫生干净、清洁。
(五)各部门办公室卫生由各部门办公人员共同清理,做到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办公桌椅设施、窗台玻璃无灰尘,地面无脏迹等。
(六)检查督办。
公司领导组织人员对办公室和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的值日情况进行日检,周一抽出一定时间集中人员对单位的办公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检查记录。
(七)各办公室为无烟区,抽烟请到吸烟区域,做到人走烟灭,无乱扔烟头现象。
(八)讲究公共卫生,注意保洁,办公区、走道、楼梯、厕所无乱堆、乱倒、乱吐、乱扔、乱画、乱贴现象。
(九)爱护办公设施及单位办公楼内花草树木及开水用具、电器设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参考样本(二)一、____成立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做到卫生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使学校的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全校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分担区、处、室、卫的卫生包干,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有关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日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三、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打扫,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公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四、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进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创造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员工和居民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分工1、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
2、各部门职责(1)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后勤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管理。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持,教育员工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员工个人职责(1)员工应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的整洁。
(2)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环境卫生标准1、室内环境(1)办公室、会议室等室内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和积水。
(2)桌面、窗台、文件柜等表面无灰尘、污渍。
(3)门窗干净明亮,玻璃无污垢。
(4)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公共区域(1)走廊、楼梯、扶手等干净整洁,无垃圾和杂物。
(2)卫生间清洁卫生,无异味,设施完好。
(3)花坛、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花草树木养护良好。
3、室外环境(1)道路、停车场等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和积水。
(2)垃圾桶、垃圾站等垃圾收集设施周边整洁,垃圾及时清运。
四、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1、室内环境(1)各部门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对本部门办公区域进行清扫和整理。
(2)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查和评比。
2、公共区域(1)后勤部门安排专人每天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和保洁。
(2)定期对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
3、室外环境(1)保洁人员每天对室外环境进行清扫,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
(2)定期对道路、花坛等进行冲洗和维护。
五、垃圾处理1、垃圾分类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并分别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桶内。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4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公共卫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项工作中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环境卫生包括:空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方面的管理和控制。
第四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人员要自觉遵守本制度,按照相关的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第六条本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卫生素质。
第二章空气环境卫生管理第七条单位要保障室内空气的清洁、新鲜,要定期进行通风换气。
第八条禁止在室内吸烟,要设置吸烟区,并加强吸烟区的清洁和通风工作。
第九条单位要定期检查和清理空调、暖气等设备,确保其正常运作和清洁无污染。
第十条单位要落实垃圾分类和收集制度,严禁乱扔垃圾、倒污水等行为。
第三章水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单位要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二条单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饮水设备,确保其卫生无污染。
第十三条单位要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禁止乱倒、乱排废水。
第十四条单位要落实垃圾分类和收集制度,严禁乱倒垃圾、倒污水等行为。
第四章土壤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五条单位要加强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落实土壤环境监测制度。
第十六条单位要严禁乱倒、乱排污染物,确保土壤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单位要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材料,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第五章噪声环境卫生管理第十八条单位要设置噪声控制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噪音污染。
第十九条单位要定期检测和评估噪声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第二十条单位要加强对噪声源的管理,防止噪声对人体和周边环境的危害。
第六章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一条单位要加强对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二十二条单位要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消防演练。
第二十三条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通用篇)
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通用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和个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指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的制度,适用于各类城市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城市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干净,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第六条城市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处理垃圾、污水、废气等各类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第七条城市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八条城市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检查工作,配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完成巡查、监测和处罚等工作。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九条城市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包括垃圾分类、清扫卫生、草坪修剪等。
第十条城市单位应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进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城市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自身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并保持环境的卫生整洁。
第十二条城市单位和个人应当严禁在道路、水源、公园等公共场所随意倾倒垃圾、排放废水、废气等,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第十三条城市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分类投放,并配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城市单位应当建立环境卫生事件上报制度,及时将发现的环境问题、卫生灾害等情况报告给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卫生问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六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环境卫生管理的专业水平。
环境卫生相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卫生责任(一)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杂物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内容(一)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个人应当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乱倒垃圾、乱堆放杂物。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公共区域应当定期进行清扫、保洁,保持干净、整洁。
(四)水体保护: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杂物等污染物。
(五)噪音污染控制: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活动。
四、环境卫生管理措施(一)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
(二)监督检查: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
(三)奖惩制度:对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四)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定期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五、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追究(一)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履行职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单位和个人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居住、工作和生活中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洁与美好。
第三条各级政府负责统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卫生设施,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与整洁。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制定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与协调。
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乱扔垃圾、污染环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第六条市民应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扔烟蒂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卫生问题,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措施第八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检查,对违反环境卫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
第十条商业场所、餐饮企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境卫生意识。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环境教育,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工作。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评估第十二条卫生部门应当定期对各单位和个人的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台账,公布整改结果。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激励有功之人,惩戒落后。
第五章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宣传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推动全民参与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保意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模板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城市、镇、乡和村庄。
第三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行科学化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服务水平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水平。
第四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实行责任制度。
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环境卫生义务,维护环境卫生。
第二章环境卫生责任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经费。
第六条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其经营、管理或者使用的设施、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八条住宅小区、单位宿舍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定环境卫生责任人,负责小区、宿舍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九条城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责任,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第十条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等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民委员会协助。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十一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满足环境卫生要求。
第十二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禁止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
确需拆除、迁移、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当报经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当合理,方便公民使用。
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更新、改造,应当及时进行。
第四章环境卫生服务第十六条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服务能力,依法取得环境卫生服务资质。
第十七条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制定环境卫生服务计划,并按照计划提供服务。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常用版(5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常用版一、目的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办公区域以及工厂车间、仓库等,公司所有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三、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3、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4、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5、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持续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持续整体美观。
6、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掉显视屏,节约用电。
7、员工长时间离开办公桌或下班后需将座椅推至办公桌下。
四、部门办公区域的维护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按要求每人每一天清洁自己的桌面和场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卫生职责的负责人。
2、如多个部门公用同一间办公室,则须指定办公区域安全、卫生职责的负责人。
3、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4、每一天下班时,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电源、门窗关掉;当天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务必关掉所有空调、门窗、电源(尤其是计算机电源)、饮水机、茶水机、锁好门方可离开。
五、公司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1、公司公共办公区域包括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含护栏、扶手)、门窗、玻璃,每一天早上在9:00之前,清洁工将所有公共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扫一遍;2、会议室的办公桌椅擦试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桌椅、门窗、文件柜等物件进行一次清洁。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通用
一、目的
为了保障单位环境卫生,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区域,包括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等。
三、环境卫生责任
1.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环境卫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部门
环境卫生工作。
2. 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单位环境卫生。
四、环境卫生管理内容
1.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
(1)保持办公桌、文件柜等办公区域整洁,无垃圾、杂物。
(2)定期清理办公室地面,保持地面清洁。
(3)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消毒。
(4)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乱扔垃圾。
2. 生产区环境卫生管理
(1)保持生产区域整洁,无废弃物料、垃圾。
(2)定期清理生产设备,保持设备整洁。
(3)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按规定进行处理。
(4)禁止在生产区域内乱扔垃圾、杂物。
3. 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
(1)保持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整洁,无垃圾、杂物。
(2)定期清理生活区域,保持地面、墙面清洁。
(3)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消毒。
(4)禁止在生活区域内吸烟、乱扔垃圾。
五、环境卫生检查与考核
1. 单位定期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3. 将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单位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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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创造一个舒适,整洁,清爽的办公环境,特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办公区域。
3. 权责
3.1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总体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2 各部门负责维护本责任区域之环境卫生工作。
3.3 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公司范围内环境卫生的全面检查和督导。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各区域的卫生负责人【直播间的环境卫生由xxxx总体负责,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由xxxx总体负责】。
4. 环境卫生管理监督职责
4.1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门除了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还有权对不遵守本制度、不注意卫生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或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2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门除本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维护外,还可组织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大扫除,公司各部门应服从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派遣,积极参加,不得推诿,并对划分大扫除区域结果进行检查。
4.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卫生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的执行,并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5. 管理要求
5.1 不得随地吐痰及乱丢纸屑、果皮、烟蒂等垃圾;
5.2 严禁乱贴、乱画;
5.3 随时保持办公和工作场所清洁干净, 垃圾应及时清理【公共区域及时通知保洁清扫】;
5.4 随时保持桌面、地面、墙面、台面的干净整洁,物品要规整整齐;
5.5不准随地乱倒乱放剩饭剩菜及脏水茶叶渣等;
5.6严禁乱扔乱放各种公共及个人物品,严禁地面上有杂物、头发、垃圾纸屑等;
5.7 直播间区域(含直播间外)严禁吸烟【每发现一起罚款100元】。
6. 职责
6.1 公司公共区域的卫生由保洁负责。
6.2员工个人应保持个人办公、工作环境(如工位、直播间)的卫生,主要内容包括:(一)座位周边无卫生死角,地面清洁,无污迹;
(二)桌面整洁,不乱摆乱放杂物、零食等;
(三)办公桌上用品(包括电脑、键盘等)不得有灰尘、污渍;
(四)不允许蹬、踩、踏办公桌、椅腿、墙壁及推拉柜,如有污渍要及时擦净;(五)随时清理垃圾;
(六)下班时,整理好个人物品并关闭个人电脑及使用之电器设备电源;
(七)注意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大方,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关于形象和素养的要求详见《员工行为规范要求》,此处略。
7.处罚规则
7.1 对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不遵从或不履行员工个人职责者:
(一)第一次给予批评并罚款50元;
(二)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
(三)多次违反者加倍处罚。
7.2 对于未在本制度中详细规定但确属影响公司卫生管理和卫生工作的其它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罚。
7.3各区域卫生负责人有权按本制度规定对违反人员予以处罚。
如果公司检查发现违规而卫生责任人未管理到位的,直接处罚卫生负责人。
8.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