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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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每个人都知晓自己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应该采取的应急措施。

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预防、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消防演练等内容。

3.组织建立灭火救援队伍: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建立一支灭火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4.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得随意堆放杂物或封堵。

5.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或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测、维护和修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7.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8.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于火灾事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9.加强合作与交流:与相关消防管理部门、其他单位和社会组织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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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3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
6.1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6.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6.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15.2消防安全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15.3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十六、消防科技创新与应用
16.1鼓励和支持消防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和产品,提高消防设施设备的智能化、高效化水平。
16.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引导和规范消防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
七、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7.1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需要,合理布局消防站点、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消防安全基础设施。
7.2新建、改建、扩建城镇、开发区、住宅区等,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消防设施,并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7.3已建成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确需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3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2.1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消防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事故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效率。
十二、奖励与惩罚
1.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旨在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水平,强化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及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等措施,全面提升我国社会消防安全水平。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共同为维护社会消防安全作出努力。
十三、消防设计与审查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报送消防部门进行审查。
2.消防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应通知建设单位进行修改。
3.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十四、消防技术服务
3.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应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十一、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1.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2.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原则。
3.消防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十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定期组织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1.11.14•【文号】公安部令第61号•【施行日期】2002.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二00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财产和环境安全,依法防火、抗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各类生产、营业、文教、公寓、娱乐、运输、仓储、建筑等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场所(以下称场所)。

第三条:本市场所必须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条: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并取得相应消防安全知识考试的合格证,对于未经过消防培训的从业人员,场所负责人不得安排到消防重点部位工作。

第五条:在场所内设置必要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第六条:消防设施必须经过鉴定、检验、保养保险,消防设施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场所必须定期进行灭火器、喷淋、自动灭火和应急疏散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并做好消防设施文件的保存。

第八条:场所必须配备专职消防人员或消防主任,消防人员资格必须符合有关消防定职标准,并经有关部门的认定。

第九条:场所的员工在灾难中应按照灾难预案进行有效地应急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本市各类场所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场所的各类人员。

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职责人,是指场所负责人。

第十二条:对于不遵守本规定的场所,市消防局有权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具体措施由市消防局制定规定。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结论本规定明确了在本市各类生产、营业、文教、公寓、娱乐、运输、仓储、建筑等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场所(以下称场所)中必须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同时,规定了场所必须具备的应急管理、职责人员资格、消防设施等合法要求,为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了保障,保障公民、财产和环境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三篇)

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三篇)

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1. 建立火灾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2. 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提供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4.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任意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5. 定期进行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的检查和更换。

6.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电线、插头等设备的安全可靠。

7. 禁止在危险区域或易燃易爆物品周围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8. 加强对火灾自救逃生方式和设施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掌握相应的逃生技能。

9. 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组织应对火灾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10. 加强与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及时报告、处理火灾隐患和紧急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二)消防安全是一项重大的公共安全任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救援工作能够更加科学、有序地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有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与设备。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

三、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有效地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五、加强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火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明确各种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提前制定并组织演练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救援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园区、住宅小区等。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落实。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包括消防设备设施档案、职工消防安全培训档案、消防设施检测记录等。

第五条单位应当每年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第六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当数量和类型的消防设备设施。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单位应当设置消防设备设施的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九条单位应当制定消防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权限,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火灾隐患整改第十三条单位应当配备消防隐患整改人员,及时处理和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章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并确保救援力量和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单位存在火灾事故,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单位故意拖延整改火灾隐患或者瞒报火灾事故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关于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火源管理:禁止在易燃物附近或者没有消防设施的地方使用明火。

应将易燃物与火源保持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防火围挡、阻燃材料等。

2. 用电安全:设立合理的电气线路和插座,以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维护电器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防止电气设备过载、短路等事故的发生。

3. 消防设施管理:应设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报警系统等,并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同时,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易于操作和使用。

4. 严禁违规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电源的使用应符合规定要求。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劣质电线和插头,严禁乱用电、过度负荷或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5. 值班监控:应设立消防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隐患。

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监控,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6. 员工培训:提供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火源和电器设备,掌握灭火技巧和火灾逃生方法,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以上是一些关于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组织有所差异,建议参考当地的消防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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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及其管理机构、人员。

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建筑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单位应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单位应保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经费,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单位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七条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第八条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负责制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三条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消防设施设备,保障消防安全的需要。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不得私自改动或占用。

第十六条单位应配备专人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送工作。

第十七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掌握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

第十八条消防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应留存相应的记录,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四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十九条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消防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本文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详细介绍。

1.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消防安全是消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相关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建筑消防验收、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消防通道的设置和管理等。

同时,还规定了建筑占用和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以及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2.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消防队伍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

相关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消防队伍的组织架构,队员的选拔培训,装备和装备的管理,救援行动的指挥以及与其他救援力量的协调等。

3.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培训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

相关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不同场所的消防安全培训要求,教育教材和教学方法的规定,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演练的组织安排等。

4.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检查是一项重要的监督工作。

相关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建筑物、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等。

5.消防安全处罚管理规定。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相关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对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对严重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拘留等。

除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外,还有一系列的操作规程,主要是针对不同职责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规定了他们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例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火灾报警和应急疏散操作规程、火灾扑救操作规程等。

这些操作规程一方面规定了工作人员在具体的工作环节中应该做些什么,另一方面指导了他们如何正确使用相关的设备和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救援效果。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场所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建筑、工厂、学校、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消防设备的有效使用。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大消防安全设施与设备的投入力度。

第五条消防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维护、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建筑消防安全规定第六条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规定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建筑设计阶段,必须制定消防设计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建筑物应当符合消防设计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建筑物必须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应当标识清晰,操作简便,易于使用。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规定操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建筑物内消防安全标志应当醒目表明,应当与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套。

(四)高层建筑中,必须设有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

建筑物内的楼梯、通道和电器线路等容易成为火灾隐患部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安全。

(五)建筑物的燃料储存、使用和处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第七条建筑物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在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测和调试。

建筑物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与消防系统及建筑物的疏散系统配套。

第八条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必须配备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正常运行。

第九条建筑物内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依据其工作属性和人员数量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建筑物的使用单位及使用人员配合检查和处理存在的消防隐患。

第十条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据

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是我国消防安全管理的根本大法,明确了消防安全的基本原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定了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该法规定了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该法规定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等环节的要求。

二、部门规章依据1.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

2. 《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程序。

3.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和要求。

4. 《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的技术要求和程序。

5.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和程序。

三、地方性法规依据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消防安全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消防安全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等。

2. 各地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某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四、行业规范依据1. 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消防安全规范,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2. 各行业企业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某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五、其他依据1.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和规范,如国际消防协会(NFPA)的标准等。

2.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如《消防设施通用技术条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

综上所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标准。

消防安全规定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规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排查、火灾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第四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实施和监督;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4.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 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保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第九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条消防安全责任落实:1. 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3. 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第四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配置、安装、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 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操作技能;2. 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记录应完整、准确;4. 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改动。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消防安全管理是指在建筑物、场所、设施等各类场所中,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合理的措施,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大的工作。

为了规范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下面将介绍中国国内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中国消防工作的基础法律。

该法规定了国家消防工作的基本任务、消防组织体系、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内容。

该法强调了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必要性和安全使用的要求,规定了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规范和程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是对《消防法》的细化和补充,对于各类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

条例规定了各类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要求、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程序、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

该条例要求建筑物、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管理人必须具备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并承担起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是在消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建筑消防工程进行具体设计的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 50045-95《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是目前中国的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这些规范对于建筑物的消防分区、防火间距、防火门窗的设置、防火墙的布置等进行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

规范要求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抵抗火灾的蔓延。

4. 消防设施设备规范消防设施设备规范是对建筑物内部和周边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设计和安装的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GB 50160-2010《建筑物消防设施设备设计规范》和GB 50157-2014《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中国的消防设施设备规范。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篇)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篇)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消防安全是关乎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建立科学、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对于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消防设施与设备管理1、灭火设备应根据场所的性质、面积和潜在火灾风险,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具等。

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压力正常、部件完好、灭火剂未过期。

同时,要清晰标识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取用。

2、消防栓系统消防栓应保持完好无损,水带、水枪齐全,阀门开启灵活,水压充足。

定期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消防栓的供水能力。

消防栓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于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要定期检查喷头是否堵塞、管道是否漏水、控制阀门是否正常工作。

系统的水泵应能自动启动和手动启动,且运行平稳。

4、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设备包括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等,应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其灵敏度和可靠性。

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出警报,通知人员疏散。

5、防烟排烟系统防烟排烟设施要保证正常运行,风机能够正常启动,风道畅通无阻。

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排出烟雾,提供清晰的疏散通道。

6、疏散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要齐全、清晰、有效。

楼梯、走廊等疏散通道不得堆放物品,安全出口的门应向外开启,且不得上锁。

二、消防安全制度与职责1、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职责,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基层员工,每个人都应当清楚自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角色和任务。

2、防火巡查与检查制度制定详细的防火巡查和检查计划,规定巡查和检查的频次、内容以及问题处理流程。

巡查和检查工作要记录在案,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火用电行为,规范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消防管理工作基本规定

消防管理工作基本规定

消防管理工作基本规定
是指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规定和要求,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这些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明确消防工作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2. 建筑防火规定:包括建筑物的防火设计标准、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要求、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设置、建筑物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逃生通道等方面的规定。

3.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包括对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检测、维护和管理要求,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材、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4.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对各类场所和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5. 火灾安全演练规定:规定各类场所和单位应当组织定期的火灾安全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逃生能力和火灾应对能力。

6. 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明确对火灾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包括火灾事故的报告要求、火灾调查和鉴定程序等。

7. 法律责任规定:规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处罚和赔偿等。

这些基本规定是各级消防机构依法开展消防工作的依据和指导,对于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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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总则
1、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人员及财产的安全,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公司人员及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3、公司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公司专管部门人员与各部门人员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4、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公司全体人员的共同责任,公司专管部门人员应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5、公司消防组织由员工义务消防队组成。

实行各部门人员防火责任制,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一条定期学习,提高消防意识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责任部门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问题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对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四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由专职管理员负责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完好。

2、消防设施及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及时联络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责任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应关闭不需要的电源。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部门主管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警告,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管理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使用,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八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须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相关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

2、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的负荷应按照标准执行,接线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如必需使用的,须经设备人员检测后方可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保持畅通,划定黄色区域线,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

7、设备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公司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
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
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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