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制造许可评审指南
锅炉安装鉴定评审指南
锅炉安装改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北京特种设备行业协会2008年12月4日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1 总则1.1本细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锅炉安装改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制定,是实施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2本细则适用于省级受理的1-3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
鉴定评审机构和鉴定评审人员在鉴定评审中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
2 引用文件2.1 特种设备安全法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3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2.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2.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2.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2.7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2.8锅炉安装改单位监督管理规则2.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10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3许可鉴定评审基本过程3.1许可过程首次许可:申请——受理——试安装产品——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增项或升级许可(已被许可的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增加许可项目):申请——受理——试安装产品——鉴定评审——审批换发新证。
换证许可: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4 申请4.1申请首次许可的制造单位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申请书》,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提出许可申请时,应当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资料并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a)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本;b)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c)已获得的认证或认证证书的复印件d)单位概况说明(应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人员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方面)e) 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f) 工厂质量手册g) 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4.2申请增项许可的单位除提交上述申请资料外还需提交现许可证的复印件。
锅炉制造鉴定评审指引
1总则1. 1为规范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2003)194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申请单位可参照本指南做好现场鉴定评审的准备工作。
1.2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简称水协,下同)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A、B、C级锅炉及A级锅炉部件、有机热载体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机构。
2锅炉制造许可取证鉴定评审工作程序锅炉制造许可取证鉴定评审工作程序一般可分为:(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2)现场鉴定评审;(3)出具评审报告。
2.1. 评审前的准备工作2.1.1. 首先申请单位的申请需要经许可实施机关的受理,然后水协接受许可实施机关的委托,与申请单位联系并确认评审日期。
2.1.2申请单位试制的产品数量参见《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附件A中A1。
2.1.3水协与申请单位协商确定现场鉴定评审时间后,在实施现场鉴定评审日期至少7个工作日前,将《锅炉鉴定评审通知函》传真给申请单位和所在地的省级质量监督部门。
《锅炉鉴定评审通知函》上包括评审的具体时间和人员、联系电话。
评审组一般由3~4人组成,其中组长1人。
鉴定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B级及以下为2 个工作日,A级及A级部件为3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在接到《锅炉鉴定评审通知函》后,如认为评审组的成员不利于鉴定评审的公正性或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实施前向水协提出书面请求,水协将予以重新安排评审人员。
2.2现场鉴定评审锅炉制造许可现场鉴定评审基本程序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巡视、现场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情况汇总、父换鉴定评审意见、鉴定评审总结会议等。
怎样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单位资质评审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的评审一、评审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的评审,应按照国质检锅[2003]194号文的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和附件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程序》进行。
二、审查程序:审查组可按照下述程序完成审查工作:三、审查程序说明:四、审查内容和要点:审查的内容和要点必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3]194号文的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进行。
审查内容和要点分为锅炉和压力容器两类。
D级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具体审查内容和要点可分为:资源条件、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三部分列出下表进行叙述。
董守江2007-3-30 初稿锅炉压力容器资格审查考核试题1、锅炉压力容器的审查依据是什么?2、现场审查的程序是什么?3、现场审查的巡查路线是什么?4、现场审查一般分成几个组别?5、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现场审查,在基本条件方面,主要审查哪几个方面?董守江2007-3-30 编写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指南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编制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十六字承诺依法评审恪尽职守廉洁公正热情服务投诉电话:锅炉安装改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引言本《指南》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监督与管理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规定而制定的。
本《指南》是对锅炉安装改造单位进行安装改造许可鉴定评审的具体指导性文件,旨在帮助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并理解锅炉安装改造许可鉴定评审的性质、内容、要求、程序及各项规定,并能顺利地完成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的评审工作。
本《指南》由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总则锅炉安装改造许可鉴定评审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监督与管理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的程序协会职责()、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负责编写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评审工作指南和评审细则。
()、负责约请单位的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评审工作。
()、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和授权的其他工作。
()、负责其聘用的评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评审机构的工作范围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评审工作。
对安装单位的要求2.5.1 安装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
应具有满足所申请级别的锅炉安装改造的资源与能力,包括必要的生产场地、安装设备、检验实验设备及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等。
2.5.2 质量管理的要求()、必须建立和保持与所安装锅炉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D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评审指南
D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评审指南第一章总则1.引言1.1 为了规范D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的工作程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D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评审指南(以下简称《评审指南》)。
1.2 本《评审指南》明确了D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制造许可初次取证、取证后增项评审和换证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1.3 本《评审指南》适用于由我院承担的D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鉴定评审工作。
2.评审依据2.1 D级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及本《评审指南》的编制以下列法规和标准作为评审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3) 制造单位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所依据的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4) 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查通过的企业标准或国外标准;(5) 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6)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7) 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2.2 本《评审指南》引用的法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评审指南》的各方都应探讨使用引用法规、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评审类型及评审程序3.1 D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评审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的取证评审、增项评审以及换证(及增项)的评审。
3.1.1 取证评审取证评审是制造单位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制造许可申请,经安全监察机构受理取得《受理通知书》后,由评审机构组织评审组对制造单位进行评审。
3.1.2 增项评审制造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后,若需要增加许可的产品种类、级别、项目的,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增项申请,由评审机构进行增项评审。
只有在新产品的增项评审合格后制造单位才能生产。
3.1.3 换证(及增项)评审《制造许可证》自签署之日起,四年内有效。
持证企业如需在有效期满后继续持有《制造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换证申请,在收到换证受理通知后,约请评审机构对换证工作进行的评审。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如何进行?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如何进行?锅炉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制造单位必须向当地劳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锅炉制造许可证申请书》。
各级劳作部门和主管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应按要求逐级签署看法。
℃的热水锅炉〕,制造许可证由省级劳作部门签发,报劳作部、机械部备案;不属于E2级范围的其他级别的锅炉,由省级劳作部门和主管部门于检查后IO日内在申请书上签署看法,报劳作部和机械部。
如不需要复查,由劳作部审批签发制造许可证。
如需要复查,则在两个月内派人复查。
制造许可证由劳作部统一印制。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制造单位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压力容器制造与质量保证手册》。
经审查后,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发给《压力容器制造申请与批准书》,填报审批。
〔2〕初审:制造第一、二类压力容器的单位,由地、市劳作部门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的单位应由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省级主管部门进行。
初审合格后,在《初审报告书》中填入拟同意制造的压力容器类别、品种的名称,并签字盖章,连同申请制造单位的《压力容器制造与质量保证手册》一起,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复审。
〔3〕复审:制造第一、二类压力容器的单位,由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的单位,由劳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会同国务院主管部门进行。
复审合格后,在《制造批准书》中填入批准制造的压力容器类别、品种名称,并签字盖章,发给制造单位和有关部门;同时,发给由劳作部签署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省级劳作部门批准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还应报劳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鉴定评审指南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鉴定评审指南(2008)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目录第一章总则 (1)1.引言 (1)2.评审依据 (1)3.评审类型及评审程序 (2)第二章鉴定评审程序、内容及要求 (2)4.评审签约 (3)5.现场评审 (3)6.现场评审不符合项整改情况确认 (6)7.鉴定评审结论意见及评审报告 (6)8.增项评审 (7)9.换证评审 (7)10.取证后的监督检查 (8)11.鉴定评审报告及上报 (8)12.相关记录 (8)附件一:特种设备制造、改造、维修资格许可鉴定评审程序框图 (9)附件二:约请书样式 (10)附件三:锅炉许可证级别划分表 (11)附件四:锅炉安装改造单位资质许可人员与设备基本要求 (12)附件五:锅炉维修单位资质许可人员与设备基本要求 (1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鉴定评审指南第一章总则1.引言1.1 本规则根据TSG 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规则》、《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明确了我院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鉴定评审时的程序、内容及要求。
1.2 本《评审细则》是安装单位和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共同遵守执行的文件。
2.评审依据2.1 国家管理部门法规:(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简称《鉴定评审规则》)(3)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下简称《基本要求》);(4) 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下简称《评审细则》)(5) TSG 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江苏省锅炉维修单位监督管理规则》(6) 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规则》、(7)《蒸汽锅炉安全监察技术规程》(8)《热水锅炉安全监察技术规程》(9)《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10)《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11)《气瓶安全监察规程》(12)《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2.2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安全技术标准,主要包括:1、主要施工验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中国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Inmetro
The Conditions for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Manufacturer Licensing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制订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条件由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要求三部分构成。
资源条件要求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前者是生产各级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通用要求,后者是生产相关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专项要求,企业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的专项条件。
第四条企业必须建立与生产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运转。
第五条企业的无损检测、热处理和理化性能检验工作,可由本企业承担,也可与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并纳入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控制范围,所委托的工作由被委托企业出具相应报告,所委托工作的质量控制应由委托方负责。
分包给外企业承担上述任一项工作的企业,应保证在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分包的工作由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企业承担。
专项条件要求具备的内容不得分包。
第六条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主体制造,不得将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所有部件都进行分包。
第二章锅炉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第一节基本条件第七条提出锅炉制造许可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其中申请A、B、C级锅炉制造许可的企业,一般应具备低一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证,或境外企业具有四年以上制造相应级别锅炉产品的历史。
申请A级锅炉部件制造许可的企业,可不具备低一级的锅炉制造许可证。
具有A级锅炉部件制造许可的企业,在条件具备时可申请A级锅炉制造资格。
第八条锅炉制造企业必须具备适应锅炉生产和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
一.应配备锅炉制造、机械加工、无损检测、焊接、材料、质量管理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
新规程》锅炉设备等级与制造许可证等级
《新规程》锅炉设备等级与制造许可证等级1. 简介在新规程下,作为锅炉设备制造企业,必须了解和遵守相关的设备等级及制造许可证等级要求,这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新规程对锅炉设备等级和制造许可证等级的影响,并探讨如何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要求。
2. 设备等级要求根据新规程,锅炉设备的等级划分主要包括A、B、C三个等级。
A级为最高等级,适用于制造高压锅炉和特种类型锅炉设备;B级适用于普通锅炉设备的制造;C级则适用于小型锅炉设备的制造。
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生产规模和产品特点,选择相应的等级进行制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 制造许可证等级要求除了设备等级外,新规程还明确了锅炉设备制造企业的制造许可证等级划分。
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甲级为最高等级,适用于A级设备的制造企业;乙级适用于B级设备的制造企业;丙级适用于C级设备的制造企业。
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证等级,并保证在其等级范围内进行生产制造。
4. 总结回顾通过对新规程下锅炉设备等级和制造许可证等级的要求进行全面评估,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其对企业的影响。
这不仅是一项法定要求,更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举措。
对于企业来说,要认真对待新规程,了解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竞争。
5.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锅炉设备制造企业,应当看到新规程对行业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企业在遵守相关规定的也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上就是对“新规程》锅炉设备等级与制造许可证等级”的深度和广度的探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锅炉设备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其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生产和人员的安全。
新规程对锅炉设备等级和制造许可证等级的要求,不仅是对企业的管理和制造能力的挑战,更是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
在新规程下,锅炉设备制造企业需要全面了解和遵守相关的设备等级和制造许可证等级要求,确保自身的生产制造符合规定标准,达到质量和安全的可持续发展。
锅炉制造许可鉴定鉴定评审指南
锅炉制造许可鉴定鉴定评审指南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1. 引言本《指南》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的规定而制定的。
本《指南》是对锅炉制造单位进行制造许可鉴定鉴定评审的具体指导性文件,旨在帮助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并理解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的性质、内容、要求、程序及各项规定,并能顺利地完成锅炉制造单位制造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
2.术语2.1锅炉制造系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适用范围内的D级锅炉产品制造。
2.2 制造单位系指锅炉的制造单位,又称申请人。
2.3 《条例》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简称。
2.4 《监督管理办法》是《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简称。
2.5 锅炉制造单位制造许可指符合《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制造单位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监察机构)申请,申请受理并经鉴定评审机构鉴定评审后,由发证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发证的全过程。
2.6 受理机构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3. 总则3.1锅炉制造单位安装制造许可的法律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3.《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3.2 锅炉制造单位制造许可的性质锅炉制造单位制造许可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规定对锅炉制造单位实行安全监察与监督的重要手段,具有法律强制性。
3.3 锅炉制造单位制造许可的鉴定评审锅炉制造单位制造许可的鉴定评审是锅炉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过程。
3.4 锅炉制造单位制造许可的程序↓3.5 鉴定评审机构本《指南》中的鉴定评审机构是指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
3.5.1 鉴定评审机构的性质1.“鉴定评审机构”是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进行锅炉制造单位鉴定评审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在认可范围内开展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3.5.2 鉴定评审机构的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制造资格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程
审查方式:现场查阅、询问、核对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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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对文件资料的审查结果进行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末次会议
目的:总结鉴定评审结果,提出 改进建议
内容:评审组汇报鉴定评审结果, 被评审单位代表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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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评审组全体成员,被 评审单位代表
鉴定评审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 鉴定评审内容: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人员资 质、设备设施等 鉴定评审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
鉴定评审程序:申请、受理、评审、决定、公示、发证等
制定鉴定评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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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评审目的和范 确定评审人员名单 准备评审资料和工 制定评审后整改措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 件、作业指导书等
安全环保资料: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等
首次会议
确定评审范围和评审标准
介绍评审组成员和评审目的
安排评审日程和评审计划
确定评审结果和评审报告的 提交时间
现场核查
核查目的: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符合行政许可要 求 核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防护措 施等
档案管理
建立档案管理制 度
收集、整理、归 档相关文件和资
料
定期检查档案的 完整性和准确性
确保档案的安全 和保密性
提供档案查询和 借阅服务
定期对档案进行 更新和维护
围
和职责
具
施和跟踪计划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制定评审标准和程 安排评审时间和地 制定评审结果报告
压力容器制造厂制造许可审查要点- 锅炉制造厂制造许可审查要点概要
压力容器制造厂制造许可审查要点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第四章第十三条的要求,压力容器制造厂制造许可审查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核实制造厂制造许可资源条件,包括制造场地、人员状态、加工制造设备和工装、以及检验试验设备:* 申请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 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
对人员的要求随许可级别而异,详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
* 对各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的制造场地和技术设施的要求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
* 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容器制造企业和同时具备几个级别许可的企业的资源要求分别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
2.审查申请企业的质量手册和相关文件。
申请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至第四十三条的要求。
3.审查申请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4.审查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采用的安全技术规范、出厂随机安全质量技术资料、产品铭牌、设计、压力容器用钢、制造、检验等。
5.对试制产品进行检查和试验。
试制产品应完全满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七条对相应级别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的要求”。
气瓶的安全质量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第十五条规定,评审组应根据评审情况做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结论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和不符合条件三种。
对评审报告结论为需要整改或不符合条件的,评审组应书面通知企业。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审查要点也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厂的换证审查。
但对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该《工作程序》第二十四条规定,换证审查时,若其产品未发生适用标准、材质、结构型式和使用条件的改变,可免做型式试验。
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
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一、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一、一般要求1.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凡申请领取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申请时应持有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应有五年以上B级锅炉生产历史。
3.提出许可证申请的企业经批准试制生产过A级锅炉产品。
4.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设计、制造质量的重大事故。
(二、厂房和技术设施1.企业厂区和工艺流程布局合理,锅炉生产厂房条件较好,且具有一定的规模,能满足A级锅炉产品和文明生产的需要。
2.管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3.焊材一级库应有保证温、湿度的措施,焊材二级库应具有完好的焊材烘干和保温设备。
4.应有机电产品、自控仪表库房。
5.应有独立的满足防护要求和产品需要的探伤室,其中曝光室面积应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
暗室应有保证底片质量的基本条件。
6.主车间最大起吊能力应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
7.应有及产品相适应的金相、理化试验室。
8.应有及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试验室。
9.企业应具有新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并尽量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
(三质量管理及技术文件1.必须建立及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转。
2.应有及锅炉制造有关的规程、规定和标准。
3.质保责任工程师应由高级工程师职称的领导担任,各责任工程师应由熟悉本岗位业务的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担任;对上述需独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有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的明确规定。
4.应有及产品相适应的锅炉产品工艺流程图、产品工序过程卡、工序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
5.焊接工艺指导书及其数量、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及其数量、热处理工艺以及无损探伤的通用和专用工艺及其数量应能满足现有生产产品的要求。
6.有完整、统一、正确的生产用图样和技术文件。
7.外协的锅炉受压元件应由取得劳动部认可的制造单位承担,企业应对外协的锅炉受压元件的质量进行有效地控制。
(四技术力量1.工程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00名,其中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人中应不少于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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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目录1 总则2 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程序3 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内容4 评审结论及鉴定评审报告5 锅炉制造许可换证附件1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附件2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附件3 《锅炉制造许可评审指南》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1 总则1.1 为规范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以下简称《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以下简称《许可工作程序》)《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以下简称《质量体系要求》)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D级锅炉制造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和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的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本指南明确了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1.3 协会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实施D级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1.4 协会所负责的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接受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
2 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程序2.1 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程序一般可分为:2.1.1申请单位受理后进行的产品试制及有关鉴定评审的准备工作;2.1.2向协会提交约请函和相关资料;2.1.3协会进行鉴定评审工作的准备;2.1.4协会与申请单位确定现场鉴定评审时间2.1.5进行现场鉴定评审、评审中应出具评审报告,对需要整改的申请单位,整改后应进行确认和出具整改确认报告;2.1.6协会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2.2 申请单位进行产品试制和接受鉴定评审的准备工作。
申请单位在接到已签署受理意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后,应当进行产品的试制工作。
申请单位应当试制的产品数量如下:申请单位应按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体系的文件。
并在试制产品制造过程中实施。
2.3 申请单位在完成试制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应当在产品型式试验完成后)和建立与实施锅炉制造质量体系以及符合所申请锅炉级别资源条件的要求后,应当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约请四川省特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进行现场鉴定评审。
2.4 申请单位在向四川省提交《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见附件1)的同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已签署受理意见)(二)质量保证手册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在收到申请单位约请后,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补正全部内容。
2.5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进行鉴定评审工作的准备2.5.1 鉴定评审准备工作一般包括:制订评审计划、组成评审组、审阅申请资料、准备评审工作文件等。
2.5.2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应当自申请单位约请确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因申请单位自身的原因或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鉴定评审工作的延迟不包括在内)。
2.5.3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与申请单位协商确定现场鉴定评审时间后,在实施现场鉴定评审日期5个工作日前,将《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见附件2)发送给申请单位并抄送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申请单位在接到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发送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后,认为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评审的公正性或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开展前书面向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提出,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确认后将予以重新安排评审人员。
2.5.4评审组一般由2~3人组成,其中组长1人(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并根据申请单位制造产品的情况配备质量管理、材料、焊接、无损检测、产品检验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2.5.5鉴定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个工作日。
2.5.6在鉴定评审工作开展之前,评审组长应当认真审阅申请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发现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实施部门。
2.5.7评审组应当对申请单位申请资料进行下列内容审阅。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二)有关资料是否齐全;(三)申请单位的锅炉制造许可的级别、典型产品、试制产品及相关参数和规格;(四)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如:质量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的数量及资格情况;制造产品的设备情况;检验设备情况;(五)锅炉制造质量手册;2.5.8评审组应当准备的评审文件和记录表格:有关锅炉设计制造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有关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记录表格。
2.6锅炉制造许可现场鉴定评审基本程序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现场鉴定评审基本程序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制造现场巡查、分组评审、鉴定评审情况汇总、鉴定评审总结会。
2.6.1预备会议评审组到达申请单位后,应当召开由评审组全体人员和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为:(一)确定鉴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二)确定首次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和会议程序;(三)向申请单位通报评审组人员的分工情况。
2.6.2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参加人员: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会议时间应当控制在30~45分钟。
首次会议内容:(一)评审组和申请单位双方介绍人员;(二)评审组组长说明鉴定评审工作依据、范围、程序、要求和日程安排以及鉴定评审纪律;(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对鉴定评审工作提出要求(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四)申请单位介绍企业基本概况(包括企业概况、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制造设备、制造场地、检验试验设备等资源条件的情况及质量体系建立、实施的情况、产品制造或试制情况);(五)申请单位介绍配合评审工作的联络人员及评审组工作地点的安排等。
2.6.3制造现场巡查制造现场巡查的重点为:原材料库、配件库、焊材库、成型设备、组焊现场、无损探伤室、压力试验场地和设备等。
通过制造现场巡查进行核查锅炉制造的资源条件、制造设备和检测手段、在制品(试制产品)和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检验试验场地和条件情况、制造现场质量管理情况等。
2.6.4分组评审评审组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产品情况,一般可以分为资源条件组、材料和产品组、质量管理组、焊接和无损检测组(或资源条件组、产品安全质量组、质量管理组)等专项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
各评审人员按各自分工和所规定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并如实记录评审情况,鉴定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
在评审中,评审人员应当与申请单位人员及时交换意见,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评审组组长汇报和沟通,发现疑问应当扩展评审范围以便澄清问题。
2.6.5鉴定评审情况汇总在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组长应当召集各评审人员开会,交流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
必要时,评审组应当进一步确认评审中发现的问题。
对所有问题和情况均予以确认后,评审组组长将所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汇总,并形成《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评审发现的问题的备忘录。
评审组与申请单位的领导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就评审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
评审组组长向申请单位负责人提交《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评审发现问题的备忘录》,并征询申请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签字确认。
2.6.6鉴定评审总结会鉴定评审总结会参加人员: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决定是否派员参加)、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质量管理体系各个责任人员。
鉴定评审总结会的主要内容:(1)评审组组长代表评审组介绍评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3)申请单位领导发言。
3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内容3.1 锅炉制造许可的资源条件应符合《许可条件》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3.2 锅炉制造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与评审要点(见附件3)。
3.3 锅炉产品安全质量基本要求锅炉产品安全质量必须满足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
3.4 申请单位资源条件的评审内容评审组通过在申请单位制造现场进行核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对申请单位的资源条件是否符合《许可条件》的规定要求进行评审。
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具有适应产品的质量体系责任人员和技术力量、作业人员、制造设备、检验试验设备、生产场地等;专项条件:具备所申请产品制造的技术力量、生产设备和工装、检测试验设备等。
在鉴定评审中,申请单位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程技术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证明以及有关人员的聘用合同(必要时,评审组还需查阅有关人员的其他聘用证明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无损检测人员、焊工)、制造设备台帐、检验试验设备台帐、制造场地和检验检测场地的证明资料;若申请单位的无损检测、理化试验工作为分包,还需提交分包协议、分包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分包方的无损检测机构许可证、分包方人员的资格证明等资料供评审人员查阅和取证。
3.5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评审内容鉴定评审人员通过与质量保证工程师和质量管理体系各责任人员座谈、问讯、交流和查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及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记录等方式对申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进行评审。
鉴定评审人员查阅申请单位的锅炉制造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个质量责任人员任命情况。
申请单位的锅炉制造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应当包括:锅炉制造质量手册和相配套的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表卡等。
申请单位的锅炉制造质量手册应当概述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的构成,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结构,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管理职责、文件和资料控制、合同评审、设计控制、采购与材料控制、工艺控制、焊接控制、无损检测控制、理化检验、压力试验控制、其他检验控制、计量与设备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质量改进、人员培训、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度的规定等。
申请单位应当针对所申请制造许可产品的特性和实际情况,调整质量保证体系要素的设置。
申请单位锅炉制造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实施的评审重点是通过对申请单位锅炉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进行审查。
评审人员可结合产品制造过程(重点为:材料质量控制、焊接质量控制、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热处理质量控制、最终检验试验质量控制等)中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记录和产品制造质量记录进行评审,对申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进行评审。
3.6产品安全质量抽查内容3.6.1抽查试制产品的安全质量和审查有关技术标准、技术文件资料(产品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安全泄放计算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竣工图、产品铭牌等)是否满足有关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和所采用产品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