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免修申请流程
免修申请流程一、申请资格1、申请人需为在校学生,已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学习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等。
4、申请人需符合学校规定的免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达到一定的成绩要求、已学习过相关的课程内容等。
二、申请流程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下载学校规定的免修申请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和免修课程的相关信息,确保填写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2、准备必要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学习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学校指定的部门,确保材料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4、等待审批结果学校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的真实性。
审批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
5、领取免修证书经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到学校指定的部门领取免修证书,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注意事项1、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材料需保持真实性和完整性,一经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免修资格。
3、审批结果一经通知,申请人需尽快领取免修证书,否则视为放弃免修资格。
4、对于免修课程的相关安排和规定,申请人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免修资格的有效性。
四、申请材料准备1、申请表2、学习成绩单3、相关证明材料4、其他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五、申请流程时间节点1、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始前确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申请。
2、审批时间:申请后规定时间内通知审批结果。
3、领取时间:审批通过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免修证书。
总结:免修申请流程是学校规定的重要环节,申请人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操作,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只有通过严格的申请流程和审批程序,申请人才能获得免修资格,并且在学习过程中避免重复学习和浪费时间。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教育课程免修条件
课程免修是指学生通过课程学习以外其他学习方式取得的成绩,符合我院现就读专业课程免修的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开课相应机构认定并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学生可不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即可获得我院网络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学分。
学生免修的课程不再收取学分费用。
(一) 课程免修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1.凡具有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历的学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必须有当地自考办公章)毕业证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相同学历层次已修过的公共必修课程及同层次相同、相近专业已修过的专业必修课程,通过学分认定的方式,取得免修课程的学分。
2.持有函授、夜大(业大)、电大等成人高校学历的毕业生,可申请免修相同学历层次的公共必修课程及相同、相近专业已修过的相同专业必修课程,但须通过东北师范大学组织的免修测试,免修测试合格者,准予免修;不合格者,须正常修习该门课程。
3.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在读的非英语专业的专科或本科层次的公共《大学英语》课程。
4.凡获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三级)以上考试合格证或达到合格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本科层次的公共《大学英语》课程。
持有全国大学英语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专科层次的公共《大学英语》课程。
5.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和二级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免修公共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6.凡是东北师大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我院)专科(网络教育)毕业的,又继续报读我院网络教育专升本科的学生,可申请免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纵论、计算机应用基础以及远程教育概论三门课程。
(二)课程免修的申请办法凡申请课程免修者,须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第 6 周之前一次性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免修,具体程序如下:1.学生申请免修课程时,须由本人填写《东北师大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审批表》,同时向学习中心提供本人的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学习中心对学生的申请初审合格后,应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免修申请,且必须将书面材料加盖学习中心公章、汇总后邮寄到我院教学部。
学生申请免修课程、置换课程、替代学分管理办法
学生申请免修课程、置换课程、替代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进行自主学习,积极参加相关的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和提升职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
经学校研究,根据学生在校(籍)期间取得的各类成果,准予其申请免修课程、置换不及格课程、或替代选修课学分。
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项目认定(范围)1.学生考取所在专业指定的、非毕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国际证书),可以申请免修相关的专业课或置换考核没有及格的相关的专业课,或申请替代任意选修课的学分。
学分替代标准:学生考取初级专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国际证书)计2学分,中、高级专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国际证书)分别计4、6学分;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简称“三级”)计2学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四级计4学分,通过六级计6学分;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一、二、三级者分别计1、2、4学分;学生参加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一级乙等及以上成绩,计2学分。
获二级甲等成绩,计1学分。
2.学生获得国家专利或在正式出版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作品等,根据学校主管单位制定的认定项目,可以申请免修相关的专业课,或置换考核没有及格的相关专业课程,或申请替代任意选修课学分。
学分替代标准: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作品,学术论文一篇计4学分,非学术类文章视具体情况计1-2分。
合作者比照第一作者依次以0.5为单位递减记学分。
3.学生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市级以上相关专业方面的技能竞赛(包括专业文化综合素质竞赛和体育竞赛),根据学校技能竞赛主管单位制定的认定项目,可以用所获得的竞赛成绩申请免修相关的专业课,或者置换考核没有及格的相关专业课程,或申请替代任意选修课学分。
学分替代标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6、4学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4、2学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2、1学分。
课程免修规定
课程免修规定
一、免修条件:
(一)取得同类普通高等学校专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考核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者。
同学历同科次科目可办理免考。
(二)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该课程单科合格证。
(三)复学、转学学生应修课程原考核成绩75分以上者。
(四)学生在与学校签有互认协议的学校修读相应课程,其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的。
(五)最近五年内,通过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及格成绩的学生,可办理免修外语手续
免修课程成绩以该课程原考试成绩记载,在成绩单上注明“免修”字样。
二、课程免修办理手续
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和毕业学校的正式成绩单,或本人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学院网站上下载),在新生报道后两周内,交学院院长审批,学籍办留存,逾期不予办理。
三、本规定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以往有和此发生冲突的,以此条例为准。
2013年7月1日修订。
电大学生考试和免修免考的规定(最新)
电大学生考试和免修免考的规定(最新)第一篇:电大学生考试和免修免考的规定(最新)电大学生考试和免修免考的规定一、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3、电大开放生每一年有两次考试,即每年1月、7月。
考试由班主任统一向教务处报名。
4、开放生考试不及格,需参加重修重考。
重修重考需学生个人向班主任报名,并向班主任交纳考务费每一考次30元,班主任汇总后再向教务处报名。
5、重修重考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7月,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月20日,9月1日至9月30日。
6、补考、重修重考的次数不限。
二、关于申请课程免考的有关规定1、电大学生在进入电大学习前,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或者取得过电大单课合格成绩的,可以申请课程免考。
取得过其他高校单课成绩的,不能申请课程免考。
2、申请免考的课程必须层次相同,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内容、要求相同或高于现在的课程。
3、电大单课结业的课程8年有效,顶替数量没有限制;自学考试通过的课程6年有效,顶替数量不能超过总量的40%。
(6门),《邓小平理论》课程必须包含“三个代表”内容,2001年4月后。
4、申请课程免考必须在9月30日前把材料报班主任,超过时间不能再申报。
三、关于《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参加全国网考的规定1、考试对象。
2004年3月1日(含)以后入学的开放教育本科学生全部必须参加《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课程的全国网上统一考试。
2004年3月1日以前入学的开放教育本科学生要进行抽考。
2、考试时间每年二-四次,今年是4月、9月、12月。
3、申请全国网考免考的条件;(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统本科以上学历(含),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A)或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除计算机专业外,(3)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 (一)1 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考试证书的学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11年8月修订)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东北财经大学远程教育项目介绍
• 对于小语种(日语或俄语)和申请英语代修的 学生入学测试可以免考英语;对于报考法学专 业的学生入学测试可以免考数学;测试成绩按 同比放大其余科目分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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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专业
• 培养方向:精通英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 英文资料,从事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实际 工作以及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 开设课程: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 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贸易法、中国对外贸易、多边货物贸易协 议、国际市场营销、外刊经贸文章选、经贸知 识英语等
• 形成性考核在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为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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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位申请
• 主要条件: 所有所修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 毕业论文成绩“中”以上; 通过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等等
• 详细规定按照东财学生手册中“关于本 科毕业生申请普通系列学位的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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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你的责任和细心,谱写安全的永恒 旋律。 。20.9.1 320.9.1 3Sunday , September 13, 2020
交费:首次课程费按照30学分预交,其 它学期均按照实际选课数量交费;
教材费:按照450元/900元预交,多退少 补。
各项费用上缴流程参见学习中心与奥鹏 签订的“项目协议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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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工作
• 采取学习中心初审,奥鹏中心终审原则, 最后由东财进行抽验,如抽验不合格率 >5%,对该学习中心进行重验!
•
品质改善,我们需要全员参与。14:15:4 614:15:4614:15 9/13/20 20 2:15:46 PM
高职院校学生申请免修、置换课程及替代课程学分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学生申请免修、置换课程及替代课程学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申请免修课程、置换课程、替代课程学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免修课程指免修计算机类公共必修课和技能类专业课。
置换课程指置换考核不通过的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
替代课程学分指替代任意选修课学分(以下分别简称为“免修”、“置换”、“替代”)。
第二条学生申请免修、置换、替代的各类成果必须是在校(籍)期间取得的。
免修或置换课程累计不得超过12学分,替代任选课累计不得超过6学分。
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不得免修。
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课、就业指导课、军训等公共必修课及毕业设计不得免修和置换(参军退伍的学生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条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诚信承诺、证明材料。
若发现伪造材料,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申请的每项成果,在规定学分内,只能选择免修或置换或替代一门课程。
同一作品取得不同级别的成果,原则上认定最高级别的成果,并以第一时间申请的成果为准,只认定一次。
取得的成果如果已用于免修或置换或替代,则不能再用于其他方面的学业认定。
第五条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的成果,只认定由政府部门主办、学校组织参与并在教务处备案后取得的。
对于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只认定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颁发及由学校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引进并组织考试而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学院可在相关官网上查询审核;除此之外的证书,包括专业影响力大的,能涵盖相关课程内容或相关能力的,原则上由相关二级学院参照文件标准,出示认定依据,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的予以认定。
第六条申请免修或置换的课程由课程负责部门审核,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学生申请的免修课程成绩按中等(对应75分)计,若学生申请参加课程考试,则按考试成绩计;置换不及格课程的成绩按65分或及格计,替代任意选修课程的成绩按通过(对应85分)计。
二、申请范围第八条学生考取本专业指定的、非毕业资格所用的高级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或者本专业没指定但与所修课程相关的、非毕业资格所用的其它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可申请免修或置换相关专业课,或替代任意选修课学分。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湘南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学检验技术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医学检验操作技能系统训练,具有医学检验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与能力:(一)掌握基础医学和一定的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二)系统掌握医学检验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常见的临床检验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突发问题处理能力;(三)了解医学检验前沿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的发展动态;(四)熟悉国家卫生工作及临床实验室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五)掌握文献检索、数理统计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六)计算机、外语、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三、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四、主要课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临床医学概要、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与检验、临床输血与检验、临床生物化学与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寄生虫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等。
五、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位:理学学士六、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统计1、课内教学学时与学分类别学时数小计学分数小计学时数比例(%)学分数比例(%)公共课必修58865227.0374127.1选修644学科基础课必修68097640.342.56140.3选修29618.5专业课必修63280032.739.55032.6选修16810.5合计24282428100 1521521002、实践教学学时(学周)与学分类别学时(学周)数学分数实验/实践课程独立设课实验(学时)课程内实验(学时)实践课程(学时)698学时43.5实践环节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周)52周45合88.5计3、课外科技活动与自主创新实践:6学分七、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一)公共基础课(必修)备注:1.大学英语实行A、B、C三级分类教学;非英语学生通过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后可免修大学英语,亦可从高级英语、考研英语、专业英语中选择一门继续修读;2.大学体育实行选项教学,分四学期完成,需完成课内课时72学时,(含课内讲授、技能训练)课外自主锻炼72学时。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及各学习中心负责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习的学历教育学生及非学历教育学生的课程考试(入学测试、国家统考和学位考试请参见《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办法》中相关内容)。
第二章考试内容及方式第四条考试内容以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为准,在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的同时,重视检验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考核方式及答题类型1.集中考试科目,考生须前往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1)答题类型为答题纸的科目,考生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参加考试。
(2)答题卡又分为客观题答题卡和主、客观题答题卡两种。
答题卡科目需要考生携带2B铅笔及橡皮(答题卡填涂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答题卡填涂规范》)。
(3)参加闭卷考试科目的学生不允许携带教材以及其他任何相关参考资料,必须独立完成答题。
(4)开卷考试科目的题量大、答案不易在书上直接查找,所以最主要的还在于平时的学习与积累,考生需注意开卷考试时的考场纪律。
(5)复习专用纸考核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复习专用纸使用规范》。
2.非集中笔试科目,学院不统一组织集中考试,由学生自行完成。
(1)论文(案例)考试科目,学院会在课程考试前一个月将论文题目(或案例材料)发布到网上,学生完成后于集中考试两天内交到学习中心。
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具体要求详见《论文(案例)考核课程管理办法》及《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写作模板》。
(2)作业考核的课程学生须完成网上作业,作业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机考、读后感两种考核方式仅适用于新东方课程,学生需要登录新东方平台完成,具体要求详见《新东方课程考试通知》。
3.学院有权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在考试计划中公布。
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办法
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办法根据《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左,为规范我院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特制左本办法。
一、课程免听第一条学生因转学、转专业、降级、复学等原因需要补修相应课程造成课程冲突的,可申请免听部分课程或者免听课程内的部分内容。
第二条申请课程免听的学生应在开课后1周内向所在分院提交《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经所在分院会同开课分院审批后,报教务部备案,由开课分院通知任课教师。
第三条在课程免听期间,学生必须根据主讲教师的要求按时提交自学该课程的有关材料(含作业、笔记等),参加并完成该课程的所有实践教学环巧及各项考核。
第四条学生免听课程期间,如果多次未能按时提交作业或其他相关材料的,主讲教师可以随时向开课分院提岀终止学生课程免听的建议,经学生所在分院复核后报教务部备案。
二、课程免修第五条成绩优秀或学有所长的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某门课程,且该生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同时未受到过学业警诫的,可申请免修。
转专业或转学学生,已学过相同课程或已学课程学分和要求髙于转入后应学课程,且成绩在合格以上的,可以申请免修,经开课分院审核报教务部备案,课程成绩可以根据已修成绩宜接认泄。
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参军入伍的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608号令)相关规泄,可以免修公共体冇、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成绩记为70分或合格。
第六条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应在开课后1周内向所在分院提交《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经所在分院会同开课分院审批后,直接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课程成绩80分及以上者,获得该课程相应学分:课程成绩低于80分者,须参加补考并达到80分,否则须重修。
三、课程补修第七条学生复学、转专业、转学、降级等学籍异动后,执行新的人才培养方案。
分院应指导学生在认真比对新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填写《免、补修课程处理表》,经所在分院审核后进行课程免补修处理。
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操作流程及说明doc
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操作流程图班主任(教学点) 分校 省级电大 中央电大申请免修免考的操作程序 1、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并填写申请审核表,同时应提交单科结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四、六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全国计算机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用自考课程办理课程免考的学员,若未获得自考课程合格证书,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要提供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及盖有初审分校公章的网上成绩查询单(考试成绩合格),省校审核时将在成绩查询网页上进行核对。
) 2、分校(教学点)经办人对收集的课程免考资料进行初审,验证有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做好材料的存档工作,免考数据由分校经办人录入教务系统。
3、准时将经初审通过的课程免考资料交由省电大经办人员进行审查,逐条核对已录入教务系统中的课程免考数据。
对选修科目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转入成绩库;对统设、限选科目进行复审,并将复审通过的课程免考数据及时上报中央电大。
申报材料存档,以备中央电大抽查。
5、中央电大将课程免考终审的结果转入成绩库,并将终审结果反馈给省电大。
6、省电大接收中央电大终审数据后,及时反馈给分校终审结果。
7、分校接到省校反馈信息后,及时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终审结果,并告知各教学点及学生。
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有关说明一、基本原则1、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课程学分; 2、各专业规定的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等综合实践环节不得免修免考。
3、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合格"记载。
4、办理免修免考手续前,必须完成课程注册并上报数据(旧版教务管理系统),或必须完成选课并选课确认(新版教务管理系统)。
5、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课 程 类 型替代必修总学分比例替代办法电大课程(含注册生)100%免修免考国家自学考试课程40%免修免考合作高等学校课程100%免修免考其他高等学校课程50%免修不免考二、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 1、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专业规则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免修免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免修免考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免修免考是指学生因已掌握某门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已取得相关证书,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可以免修该课程或免考该课程的考核。
第三条免修免考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免修免考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生。
第五条免修免考课程范围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四)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第七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的证明材料包括:(一)课程成绩证明:包括课程成绩单、课程考核合格证明等;(二)证书证明:包括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级证书等;(三)其他证明材料:如课程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等。
第四章申请程序第八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免考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教务处;(三)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免修免考名单,并予以公示;(五)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办理免修免考手续。
第五章审核与评审第九条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免修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一)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免修免考条件;(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第十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一)学生是否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二)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学生免修申请的审批要点
学生免修申请的审批要点一、申请免修的条件学生在申请免修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学生已经完成相同或类似内容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2. 学生所申请免修的课程与已修课程具有明显的相似性,并且教学内容高度重叠;3. 学生在已修课程中取得的学分已经计入总学分,且该门课程为必修课或核心课程;4. 学生所申请免修的课程在课程安排上不会对学生的学习进度产生任何影响;5. 学生的免修申请必须得到原课程任课教师以及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的支持与认可。
二、免修申请的流程学生进行免修申请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学生在申请之前,先与原课程任课教师面谈,了解具体的免修条件以及所需材料;2. 学生准备免修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免修申请表、成绩单、学习计划、课程大纲等;3. 学生根据学院或教务处的要求,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指定的办公室;4. 学院或教务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学生是否符合免修条件的审查;5. 审核通过的申请,学院或教务处将通知学生,并将免修结果修改为“免修”或“已完成”;6. 审核未通过的申请,学生可以重新提交申请,或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整再次申请;7. 学生需遵守学院或教务处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申请流程。
三、免修申请的注意事项在学生进行免修申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2. 学生在填写免修申请表时,应清晰明了地列出已修课程的课程名称、学分、成绩等信息;3. 如果学生所申请免修的课程在其他高校或机构完成,需提供相应的学习证明;4. 学生应尊重任课教师以及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的意见,在申请材料上予以充分体现;5. 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虑,应及时咨询相关负责人或教务处。
四、免修申请的效果和影响学生的免修申请通过后,将产生以下效果和影响:1. 学生所申请免修的课程将不再计入总学分之中;2. 学生在已修课程中取得的学分将不会减少或改变;3. 学生申请免修的课程将直接被标注为“免修”或“已完成”,不再需要学生参与课程学习和考核;4. 学生的学习进度不会受到免修课程的影响,可以更加专注于其他课程的学习;5. 学生应保留好免修申请的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以备将来可能的查询和核对之用。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咨询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咨询问题集(FAQ) (内部资料)2008年6月第九版前言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的教学路线是基于互联网的学分制,为使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等各个环节问题咨询解答更加准确、规范,根据教育部文件及我校网络教育各项政策,结合实际业务情况,特编制了<<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咨询问题集>>(第九版),主要对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等各个重要环节的政策或相关业务进行解释说明,咨询人员可参照本手册进行政策及各项业务的咨询。
本咨询集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服务中心起草,经发展部、学生部、教务部等业务部门进行初步确认,并经学院领导作最后确认。
本咨询集适用于各地直属学习中心2008年秋季[0809批次]学生,解释权在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8年6月目录本版FAQ中,阴影突出部分是新增或修订过的内容,请着重阅读。
一、政策变化点1.高升专、专升本课程学分调整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各专业应修最低学分由75学分调整到80学分;专升本法学跨专业应修最低学分同样调整到80学分,执行单独教学计划;高中起点本科各专业应修最低学分为150,保持不变。
2.学习期限调整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的学习期限由2-4年调整为-4年高中起点本科的学习期限由4-7年调整为5-7年。
3.开班人数及入学测试分数线学习中心开班人数限制在20人以上,学习中心应做好未达到开班条件不开班对学生的事前和善后解释工作;入学测试及格分数线依据每个测试批次全国测试成绩情况划定,择优录取。
4.教学计划调整1)对法学专业进行教学计划和课程资源改革,增加专业选修和应用型\实践类课程。
2)调整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内容,取消非商务英语专业的新东方选修课程。
5.免代修免考政策调整免考增加部分资格证书课程的免考,包括: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见具体免考课程列表)。
6.自0806考试批次开始,启动新的课程考试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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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11年8月修订)
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
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
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
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
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
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
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成绩证明必须包括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等内容。
3) 经学习中心初审符合办理免修的条件后,在平台进行课程免修申请,等待学院审核。
4) 学院审核后,将符合办理免修的课程办理免修,不符合办理免修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5) 获准免修的课程,学生不需进行学习即可得到相应学分,不符合办理免修的课程,仍需进行正常的学习、考试。
第二条免考
学生在学习某门课程前或学习过程中,对于该科目已提前达到了学院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不参加这门课程的考试而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即为免考。
对于免考的课程,课程的状态栏内记“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
免考课程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总评成绩。
1.免考申请条件
1)对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办理《中级财务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免考。
对于已取得建筑师等资格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相关课程的免考(具体详见“各类资格证书免考课程一览表);
2)参加国家统考英语考试并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教学计划中大学英语必修课的免考;
3)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专升本层次时,专科段已修课程属于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且考试成绩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课程,可以申请办理免考。
2.免考相关规定
1) 办理免考前,必须要先交纳相应欲免考课程的学费,可不订购教材资料,对于已经领取的教材资料,其费用不予退还;
2) 申请免考课程的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3.免考申请程序
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申请。
2) 携带申请免考的相关成绩证明,包括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
成绩证明须为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关部门的有效公章,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经学习中心初审符合办理免考的条件后,在平台进行课程免考申请,等待学院审核。
4) 学院审核后,并将符合办理免考的课程给与办理。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6) 获准免考的课程,不需再预约考试,不符合办理免考的课程,学生仍需在考试预约期限内预约该门课程的考试。
第三条代修
学生由于学习条件等的限制,不能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的学习的情况下,可以向学院申请通过学习其他课程来获取相应的学分。
用来替代这门课程的其它课程称为“替代课程”。
代修课程成绩栏内记“代修”字样,没有课程考试成绩。
替代课程不在学员平台里做任何特殊标记。
1.代修申请条件
1) 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高中起点专科学习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在29周岁以上(含29岁),可申请英语代修;
2) 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本科层次(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岁),可申请英语代修;
3) 参加学历教育,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界定标准见教高[2004]5号文件附件),可申请英语代修;
4)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其专科段学过并考试通过的课程是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的,成绩合格但在85分以下的,可以申请代修。
2.代修相关规定
1) “替代课程”必须为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
除第一学期由学院统一指定外,以后学期学生可自己选择,直到所修课程学分达到英语所需学分。
2) 代修课程不用交纳学费和购买教材,也无需学习及考试,但需按照改选的“替代课程”学分交纳学费并进行学习,其学分计入总学分中。
3) 学生申请课程代修,须在第一学期开学办理。
3. 代修申请程序
1) 学生在报名时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代修申请;
2) 由学习中心在学生报名表中“是否代修”一栏提交“是”;
3)提交申请后,学习中心需留存申请代修学生的名单,并注明代修申请条件;
4) 学院根据报名表中提交的代修申请,进行代修审核和办理,不符合办理代修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5) 获准代修的课程,其课程状态标志“代修”第一学期学院统一选定一门“替代课程”;
6) 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自己选择公共选修课作为“替代课程”,直到修满代修课程的学分。
第四条非学历教育学生不享受任何免修、代修、免考政策
1. 非学历教育学生须转为学历教育(即取得我院高等学历教育的入学资格并取得学籍)学生后,方具备申请办理免修、代修、免考的资格。
2. 具体办理规定和办理时间参照转正后所在新学籍批次学生的办理规定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