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证据与证明
第七章 刑事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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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秦某带着 8 岁的儿子买肉时,与摊主发生争 执,继而互殴。秦某被摊主用刀背打击造成面部 骨折,脑体受损。如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秦 某的儿子属于哪类诉讼参与人?(2008年四川延 考试题,单选) A. 被害人 B.证人 C. 见证人 D.既是被害人,又是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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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2005年,多选) A.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 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 B.某贪污案,为查明账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 笔迹 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 淫秽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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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补强证据规则,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者发生其 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 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 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依据。【例】只有被告人口 供不能单独定案。 7.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 符号、图像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 原件才是最佳的证据。【例】最高院解释53 条, 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原件取得困 难时,才是副本或者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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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 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 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 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单选)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以作 为证据出示 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出示 D. 高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因此其证言不可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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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法考2019年民诉法基础讲义-第12节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1)-杨秀清
第七章民事诉讼证据第一节民事证据概述一、证据与证据材料(一)民事证据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资料。
而证据材料是指当事人收集并提供给法院以及法院调查收集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二)证明标准1.一般证明标准:高度可能性(解释第108条)2.提高的证明标准: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赠与事实的证明,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
(解释第109条)二、证据特征1.客观性2.关联性3.合法性第一、形式合法;第二、收集手段合法;《民诉解释》第106条的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三、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合法——质证,但是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的证据除外。
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一)四种证据的鉴别1.书证的本质在于以物质载体中记载的文字、符号、图案所反映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物证是以物品本身的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的特殊规定:(1)当事人提交书证应当以提交原件为原则。
《民诉解释》第11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书证提出命令及后果《民诉解释》第112条: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第七章 证据规则
• 法院裁判: •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能排除香蜡、钱纸不完全燃烧产生的“CO” 从堂屋经由罗忠琼等三人卧房穿过有缝隙的木板隔窗进入刘祥智、 郑辉清卧室的可能。判定被告方焚烧香蜡钱纸的行为与二受害人 的中毒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对二受害人中毒死亡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但侵权行为具有相到性的一面,刘祥智、郑辉清作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被告方治丧期间焚烧香蜡钱纸 有释放大量“CO”的可能,进而应当采取开启窗户等防范中毒的 措施。而被告方治丧期间焚烧香蜡钱纸符合当地丧葬习俗,其行 为本身无可责难性,可归责的仅仅是其未采取相应的防范他人中 毒的措施。依据相关司法解释,酌定减轻被告方30%的赔偿责任。 为此,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二款、《最高法院关于审 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三款、 《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二款之规定,判决被告方连带赔偿原告方死亡赔偿金、丧 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95147元。原、被告均服判。
案例:关联性证据规则
• 2013年8月8日,吴某因贩卖6.43克毒品被抓获,后被取保审。 2013年11月15日22时,吴某与吸毒人员赵某电话联系后,驾驶 摩托车在重庆市巴南区大江厂水上世界附近一支路处,以200 元的价格将净重0.22克的疑似冰毒1包和净重0.09克的疑似麻 古1颗贩卖给赵某。交易完成后被侦查机关当场抓获,侦查机 关从吴某身上搜出净重1.99克的疑似冰毒4包、净重共计2.99 克的疑似麻古34颗,从赵某身上查获疑似冰毒1包、疑似麻古1 颗,合计5.29克。侦查机关从赵某处搜查、提取、封存的疑似 毒品编号为1、2,从吴某处搜查、提取、封存的疑似毒品编号 为1-11,上述两个封存记录均有当事人的签名、捺印。庭审中, 检查机关出示的鉴定委托书和《重庆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物 证检验报告》中送检及鉴定的编号重新编排为1-13,均无当事 人的签名、捺印,亦无见证人的签名。
第七章 电子证据
(四)、网络环境中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 1. 打印输出 2. 拷贝 3. 拍照、摄像 4. 数据解密 5. 数据恢复
五、我国电子证据的法律渊源 (一)基本法律层面 (二)行政法规层面 (三)诉讼法应用层面 (四)部门性规章、地方性规章层面 (五)香港地区的相关规定
六、我国现行电子证据法律制度的特点
狭义上的电子证据:具体是计算机证据 (在九三级或者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储 存的数据或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 方式)、数据证据(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 计算机存储器或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
广义概念与狭义概念在本质属性和对象 范围的描述有差异
共性:
首先:电子证据的产生、存储、运输、传递等需要 电子技术的支持
其次:经过现代计算工具和信息处理设备的加工 再次:电子证据能够证明一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诉
讼证据的必要条件)
二、电子证据的特点 (一)高科技性 (二)复合性 (三)易损性 (四)准确性 (五)隐蔽性 (六)分散律定性包括两个维度的考察,即是 否应赋予电子数据证据地位和赋予其何种证据地 位的问题。 (一)视听资料说 (二)书证说 (三)物证说 (四)鉴定结论说 (五)独立证据说 (六)混合证据说
电子证据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
广义上的电子证据:以电子形式存在的, 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 或者说,借助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而形成 的一切证据;这里的电子必须具有电子的, 数字的,磁性的,无线电的,光学的,电 磁的以及类似的特征,其必须借助于计算 机或其他电子设备生成、记录、储存、传 递等。
其次,在我国电子证据引发的挑战既有取证 方面的,也有认证方面的,即我国制定出 来的电子证据法律规范应偏于指导取证活 动的证明规则
第七章 证据概述
• 1)我国法律规定严格禁止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 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 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确规定:“”但我 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用违法的方法收集的材料, 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2)相关司法解释: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 “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 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 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 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 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 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 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 据。”
• 我国:“事实说”一直在证据法学界占 主导地位,而且反映在我国的有关立法 中。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 证明案 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 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 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 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注意:犯罪嫌疑人的前科、道德品质以 及一贯的表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品 格证据、类似行为证据)顶多只能起到 一个参考的作用。
• 3、证据的合法性,
• 又称证据的许可性,是指证据必须依法 加以收集和运用。 • 合法性是不是证据的内在属性,理论界 有争议,但对于合法性作为某一证据能 否被采纳的一项资格标准来讲,没有异 议。
• (3)物证的特点: • 1)物证的表现形式是物品和痕迹;2)物证是以其 外部特征、存在状况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的;3)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 4)同言词证据相比,其客观性、真实性更大。不易 被伪造,被伪造后易被发现。5)不能自明其义,是 “哑巴”证据;6)只能间接证明案件事实。 • (4)物证的作用: • 1)物证是检验言词证据是否真实的依据。2)物证 是制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力武器,也是促使 当事人如实陈述的有力手段。3)有助于公民充分认 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关键所在,以充分发挥诉讼的 宣传教育作用,增强公众的法制观念。 • 要确立物证是“证据之王”的理念。
证据学 目录(整理)
第一章绪论第1节证据学的研究对象证据学 2证据学的研究对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2证据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3证据规则分为诉讼证据规则、非诉讼证据规则 3证据 4证据力 4证明力 4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 5证据(法律)制度的概念 6证据制度与经济制度的关系 7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 7控诉式诉讼制度与神示证据制度的关系 7纠问式诉讼制度与法定证据制度的关系 8混合式诉讼与自由心证的关系 9各国的诉讼制度分为: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审问主义) 9 新中国社会主义类型的诉讼制度与证据制度的关系 10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的经验及其规律 11第二节证据学的体系证据学的体系 12各国证据学中具有代表性的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学体系 12②英法系国家证据法学体系示例 13③新中国证据法学体系示例 14本书的体系安排第三节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证据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唯物辩证法 16证据法学的具体研究方法 17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制度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23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 23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 23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①对神宣誓 24 ②水审 25③火审 26 ④决斗 26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 27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 28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29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30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30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产生(法国杜波尔) 31自由心证制度的立法 32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 33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5第四节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我国奴隶主王朝时代的证据制度 36我国封建王朝时期的证据制度的七个基本特点 37我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证据法律制度 40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四个阶段) 41第三章证据法的原则证据法的原则的含义 45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45第一节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的历史 45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主义)的含义 47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 47证据裁判原则的例外 49第二节直接言词原则直接言词原则 51直接原则(直接审查原则)的含义 51言词原则(言词审判原则)的含义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的关系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的适用 53直接言词原则的意义 54第四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第一节证据的概念证据 58诉讼证据 58证据材料 59证据方法 59证据力(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 59证明力(证据的证明能力) 59证据原因 59第二节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证据的客观性 59证据客观性的根据 59承认和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办案实践中的作用和意义 60 证据的关联性的含义 61证据的关联性的根据 61正确认识和理解证据的关联性时,应注意的问题 62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许可性)的含义 63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者之间的关系 65第三节证据的意义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 66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 67第五章证据的种类第一节物证物证 71物证证明力的特点 72物证的意义 72物证的收集的含义 73收集、调查物证的方法 73物证的保管 76物证的审查判断 77第二节书证书证 79书证在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80书证证明力的特点 81书证的分类 81书证的提供与收集 83书证的审查、判断87第三节证人证言证人证言 88证人证言的特点、意义 88证人的资格条件 89证人的义务 91证人的权利 93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 97证人证言证明力的确定(特点) 98第四节被害人的陈述被害人的陈述的含义、特征 101被害人陈述证明力的特点 103被害人陈述的收集 103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106第五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 108口供包含的内容 10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意义 10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 1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和证明力的规定 111 第六节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陈述 118当事人陈述的内容 119当事人陈述的分类 119当事人陈述的意义 120自认的含义 121自认的构成要件(法定要件) 121自认的效力 123自认的撤回 124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125当事人陈述的证明力 125询问当事人的程序、应当注意的问题 126审查、判断当事人陈述 127第七节鉴定结论鉴定结论 128鉴定结论的种类、意义 129鉴定结论与证人证言的区别 128鉴定人的条件 130鉴定人的诉讼权利 131鉴定人的诉讼义务 132鉴定结论证明力的特点 133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 134第八节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勘验、检查笔录 135勘验、检查笔录的意义 137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证明力的特点 137勘验、检查和现场笔录的内容 137勘验、检查笔录的制作程序 139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的审查判断 140第九节视听资料视听资料 141视听资料的分类 142视听资料的意义 143视听资料证明力的特点 144视听资料的调查收集 145视听资料证明力的确定 146第六章证据的分类第一节证据分类的概念和意义证据分类 150证据分类的意义 150世界各国证据分类简介 151第二节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 152传来证据 152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的区别 152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意义 153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154第三节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言词证据 154实物证据 155言辞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 155言词证据的特点 156实物证据的特点 156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运用,最佳途径和方法158第四节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有罪证据 158无罪证据 158区分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意义 159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运用规则 159第五节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 160间接证据 160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 160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161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162直接证据运用的规则 163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163第六节本证与反证本证 165反证 165本证与反证划分的依据 165区分本证和反证的意义166第七章证据的收集和保全第一节收集证据收集证据 169收集证据的意义 172收集证据的范围 173收集证据的渠道 173收集证据的原则 173收集证据的要求176收集证据的方法 181第二节证据开示和举证期限刑事证据开示(刑事证据展示) 183证据开示制度设置的目的 184证据开示制度设置的意义 184英美法系的证据开示制度 184大陆法系的证据开示制度 185构建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原则 186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187民事证据开示制度(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188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意义 189英美法系的证据开示制度 189大陆法系的证据开示制度 191我国的民事证据开示制度 191举证时限制度 192设立举证时限制度的意义 193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举证时限制度 193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历史沿革 194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基本内容 195第三节证据的保全证据保全 197证据保全的特征 198证据保全的意义 200证据保全的种类 200证据保全的程序 201证据保全的措施 202证据保全的要求 203第八章证明概述第一节证明的概念及其历史沿革证明(诉讼证明、司法证明) 207诉讼证明的特征 207人类历史上不同的诉讼证明制度①神示证明制度 210②法定证明制度 210③自由心证证明制度 210证明的构成环节 211①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
(五)刑事诉讼程序事实
刑事诉讼程序事实是指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是否
合法进行的事实,具体包括: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事 实。2、有关回避的事实。3、关于诉讼程序的 进行是否超越法定期限的事实。4、公安司法 机关是否存在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 利的事实。5、其他与程序的合法性有关的事 实。管辖的事实。6、与执行是合法性有关的 事实。是否怀孕的事实。
程序法律事实,回避的事实、管辖的事实、审判
组织组成的事实、期限是否可以延长的事实、采 取强制措施的事实等等。
(二)免证事实。对于法律适用具有法律意义。
因特殊的原因而无需经过一般的证明程序予以 证明的事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334条 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 据进行证明: (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 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 (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 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 (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 (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
总结:免证事实有以下几种: 1、自然规律定律。
2、众所周知的事实。
3、职务上熟知的事实。 4、国家机关公报的事实。 6、当事人承认的事实。 7、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 8、推定的事实。
5、生效裁判、公证文书和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
三、证明对象的构成要素
“七何”:何事、何时、何地、何情、何故、何物、 何人。 1994年5月5日,何教授驾驶一辆小轿车,在北京顺义 县城南一个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小轿车的 前部与一辆卡车的尾部相撞,造成小轿车的挡风玻璃 破碎及其他损坏。诉诸法院,原告何教授诉称的事实 经过:他驾驶的小轿车来到该路口是依次停在被告的 卡车后面,而被告的卡车突然向后倒来,他急忙按喇 叭,但是那卡车直到其车厢的后角顶碎了小轿车的挡 风玻璃之后才停了下来。下车后,他非常气愤,卡车 司机也下车了,惊慌地说自己是新司机,本想挂前进 档,却错挂了倒退档,并问是“公了”还是“私了”。 当时何教授的妻子坐在车内,可以证明上述事实。
第七章 刑事证据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刑事诉讼法(第七章)
第1页 第七章 刑事证据
主要内容:证据的概念、基本特征;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要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规则;刑事证据规则;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核心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规则;刑事证据规则;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二、证据的基本特征(表-44)
★★三、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表-45)
★★★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表-46)(刑诉法第54条、《高法解释》第70、71、73、75、76、77、78、81、82、85、90、94、95条)★★★。
(最新整理)第07章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法学》马工程
在民事诉讼中,收集言词证据应当主要运用询问或录音、录 像的方法;收集实物证据则主要采用勘验、搜查、扣押、查 封、冻结等方法。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都应当通过当庭质证才能作为认定事实 的根据。
在对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时,必须辨明两种证
据的不同特征。对于言词证据应主要审查证据的提供者是否
存在使证据失实的主客观因素。对于实物证据,应着重审查
(4)运用间接证据组成的证据体系进行推理时,所得 出的结论应当是肯定的、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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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证与反证
根据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可把证据分为本证 与反证。本证,是指一方当事人为证明其事实主张, 提出能证明该事实主张存在的证据。反证,是指一 方当事人为证明其抗辩事实主张而提出的旨在推翻 对方当事人主张的待证事实的证据。 本证与反证一般不能并存。 本证的证明标准要求更高,必须使法官达到确信 的程度;反证的证明标准则低一些,只要足以动摇 法官的心证、使待证事实真伪不明即可。
1.书证的概念与特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
图形等表达的思想内容对案 件事实起证明作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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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的特征:
(1)书证是以材料记载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 事实,此为书证的最主要特征。
(2)书证记载的思想内容明确,容易被常人所 理解,且形式上也相对固定,稳定性较强,易于 长期保存,即使被伪造、篡改,也容易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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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出示书证的复制件: (1)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2)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 不提交的; (3)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4)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5)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第7章 科学证据
二、科学证据的范围 (一)法医学类科学证据 (二)生物学类科学证据 (三)物理学类科学证据 (四)化学类科学证据 (五)心理学类科学证据 (六)社会科学类科学证据
(一)法医学类科学证据 1.法医病理学 2.法医临床学 3.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学) 4.法医精神病学 5.法医物证学 6.法医人类学 7.法医法学 8.刑事科学技术 (二)生物学类科学证据 1.人体物质的同一认定证据 2.植物类科学证据 3.动物类科学证据
(二)测谎证据(犯罪心理测试证据) 1.1895年,意大利,西萨里·隆布素,“脉搏描记法”。 1895年,意大利,西萨里·隆布素,“脉搏描记法” 2.1921年,美国,约翰·拉森,心理记录仪,同时记录血压、 1921年,美国,约翰· 脉搏和呼吸变化。 3.1945年,美国,伦纳德·基勒,里德式多项记录仪,同时描 1945年,美国,伦纳德· 记血压、脉搏、呼吸、皮肤电流和肌肉活动。 4.1972年,美国,艾伦·贝尔等人,心理压力鉴定仪,根据说 1972年,美国,艾伦· 话人微弱的语音颤抖来判断说话人是否说谎。 5.1991年,美国,法维尔,“大脑指纹系统”, 确定大脑记 1991年,美国,法维尔,“大脑指纹系统” 忆。 6.1981年,公安部引进了美国制造的MARK-Ⅱ型声音分析仪 1981年,公安部引进了美国制造的MARK一台,在北京市公安局试用。 7.1991年,公安部组织研制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台计算机化的 1991年,公安部组织研制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台计算机化的 多道心理测试仪。 8.测谎证据的可采性 日本:(1 日本:(1)根据检验者的技术、经验、检验器具的性能,所检 验的结果值得信赖;(2 验的结果值得信赖;(2)准确、忠实地记载检查的经过和结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使用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帮助审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使用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帮助审查、 判断证据,但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证据法学第七章
一.证据分类
1.证据分类是指对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各法定证据种 类的诉讼证据,根据其自身的特点,按照不同的 标准,在理论上将其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类别。
2. 证据的学理分类
法学理论界对证据进行的分类主要有: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 证据与间接证据,本证与反证;主证据与补强证 据。
3.确定一个证据是本证还是反证,应当首先 确定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是谁。
4.行诉案件中,首先明确举证责任在谁,然 后再确定本证反证的归属。
民事诉讼案件中,怎么区分本证反证?
如:甲主张乙欠自己10万元,以欠条为证, 欠条是什么证据?
(1)乙主张已经返还甲的欠款,以还款收据 为证,该还款收据是什么证据?
诉讼意义上的证明的特点: (1)目的:为了查明案件真实 情况 (2)在诉讼过程中进行 (3)证明主体是特定的机关和 诉讼参与人 (4)证明手段是具有客观性、 相关性和合法性的证据 (5)证明方法是逻辑推断、事 实推断和客观验证的结合
2.与证明相关的几个概念
(1)证明与说明
在我国,凡需要用证据来查明或阐明案件事实的为 证明;凡不需要用证据来查明或阐明的而只需要 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说明有关诉讼事实的,为说明。
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它 包括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被 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 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虽然言词证据通常以 笔录(即记录材料)为载 体,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讯问笔录,对证人的询问笔录,但不论记载方式如 何,记载的内容仍是陈述人陈述出来的案件事实。
A “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B “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 “借据”是直接证据, “收据”是间接证据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行课日历
9/5
4
第十二章侦查
第十三章审查起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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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16/5
4
第十三章审查起诉
第十四章第一审程序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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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23/5
4
第十四章第一审程序
14
14
29/5
30/5
4
第十四章第一审程序
第十五章第二审程序
15
15
5/6
6/6
4
第十六章死刑复核程序
第十七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八章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十九章执行的变更和监督
课程:刑事诉讼法学总学时:64学时周学时:4学时
序号
周日/月学时教源自内容作业与实践/实验1
1
27/2
28/2
4
绪论
第一章马克思、恩格斯的刑事诉讼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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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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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主体
第三章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3
3
13/3
14/3
4
第三章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第四章管辖
4
4
20/3
21/3
4
第四章管辖
第五章回避
5
5
27/3
28/3
4
第六章辩护与代理
6
6
3/4
4/4
4
第七章证据与证明
平时测试
7
7
10/4
11/4
4
第七章证据与证明
8
8
17/4
18/4
4
第八章强制措施
9
9
24/4
25/4
4
第八章强制措施
自考证据法学章节讲义
自考证据法学章节讲义第一章:绪论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证据及其证明力、证明力;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以及他们的规律。
第二章:证据制度概述一、三种证据制度的优缺点。
即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和自有心证证据制度。
二、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第三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一、证据的概念二、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第四章:证据的种类一、本章为重点章二、重点把握本章所列各种法定证据的概念、范围及对案件事实证明价值和作用、价值证明力的特点。
第五章:证据的种类一、本章为重点章二、1.证据分类的意义以及对办案实践的作用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第六章: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收集和保全证据的规则和要求第七章:证明概述诉讼证据的构成和特征,以及对刑、民、行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
第八章:证明对象三大诉讼证明对象的确定第九章: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概念之不同理解,以及三大诉讼证明责任之异同第十章:证明标准如何把握我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第十一章:证据的审查判断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武器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合法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核心。
第十二章:推定和司法认知法律上的推定和司法认知的范围第十三章:证据规则设置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促进证据立法。
第一章绪论一、了解:1、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2、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二、领会:1、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在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现方式和正当的获取手段。
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
它们的对立体现在各自表现的内容不同;它们的统一表现于具有共同的目标-------查明案件的真实。
二者的一致,这当然是最理想的现实要求,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难以统一,主要是因为理论与实际结合上存在两个难以解决的问题:(1)证据材料内容真实,取证方式违法。
第七章证据与证明
第七章证据与证明第一节证据的概念什么是证据?证据是用来证明的根据。
问题是未知的事实,根据是已知的事实。
未知事实是证明对象,已知事实就是证据。
诉讼证据是事实内容与法律形式相统一,即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及其相关内容,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筛选、符合法定形式而应被法院采用的事实。
证据有以下含义:从证据内容看,它含有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从证据的形式看,表现为法律确认的八种形式;从证明关系上看,具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作用第二节证据种类证据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
证据种类是由刑诉法加以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中作为起诉依据和定案根据的证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即要符合证据的种类要求。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规定了七种证据种类:(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物证一、物证的概念和特点(一)物证的概念——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和存在场所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者痕迹。
物证乃诉讼常见之证据。
《周礼》记载,周朝设“司厉”官职,专门执掌"盗贼之任器货贿" (二)物证的特点1、以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即物证以实体物的存在证明案件事实。
(迹证重于人证)2、物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哑巴证据)3、从证据理论对证据的分类来看,物证在诉讼中一般表现为间接证据。
二、物证的分类和表现形式(一)物证的分类——物品和痕迹1、实体证据(包括有形物、无形物)手之所触,目之所见,皆有形物。
声音、光线、气味、磁场、电等为无形物。
2、痕迹证据3、微量证据(肉眼看不到、需要借助仪器才能发现的体积微小的物证)4、嗅觉证据(二)物证的表现形式1、实施犯罪行为产生的痕迹。
证据法学第七章
二.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
思考:二者的联系与区别?
1.性质不同。证据种类是诉讼法对证据所作的法定 分类,明确限定了诉讼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不 具备这些法定形式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证据种 类是证据立法的分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证据 分类属于学理解释,只具有理论指导作用,而不 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2.划分依据不同。法定的证据种类由诉讼法明确规 定,以证据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为划分依据,而 证据的分类可因研究主体,研究目的等划分依据 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类型。
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1.划分依据:根据诉讼证据的来源(第一来 源与否) 2.二者的本质区别:证据来源是否有传抄、 复制、转述等信息传播的中间环节。 3.判断正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都是原 始证据,非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都 是传来证据。
4.原始证据,如合同的原件、遗嘱的手稿、文件的
原本,侦查人员在犯罪现场发现并提取的与案件 有关联的各种痕迹和物品,在搜查中找到并扣押 的作案工具和赃物等。
特点:只有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并组成一个 完整的证据锁链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 运用规则:查证属实;必须与案件有客观联 系;间接证据间以及它们与案件事实之间 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形成一个完整的 证据体系;所形成的证据体系足以排除其 他可能性。
五.本证与反证 1.划分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方向,与由谁 提出无关。 2.存在于民诉和行诉案件中,凡能证明负举 证责任一方所主张的事实成立的证据为本 证,凡证明负举证责任一放所主张事实不 能成立的证据为反证。 3.确定一个证据是本证还是反证,应当首先 确定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是谁。
第七章 证据的分类
一.证据分类
1.证据分类是指对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各法定证据 种类的诉讼证据,根据其自身的特点,按照不同 的标准,在理论上将其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类别。 2. 证据的学理分类 法学理论界对证据进行的分类主要有: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 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本证与反证;主证据与补强 证据。
2018法考《民事诉讼证据》知识点及真题练习
2018 法考《民事诉讼证据》知识点及真题练习【知识点详解】第七章民事诉讼证据第一节民事诉讼证据概述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及特征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
民事诉讼证据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真实性。
这是指作为定案根据,民事诉讼证据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主观臆造的或想象的、虚构的。
在民事案件中,民事诉讼证据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发展、变化的客观记录,真实地表现民事法律关系以及纠纷发生和变化的过程。
2.关联性。
这是指证据必须与待证事实有内在的、客观的联系,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的全部或部分。
在理解关联性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关联性具有多样性。
即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可以表现为直接的联系,也可以表现为间接的联系;可以表现为肯定的联系,也可以表现为否定的联系。
在国外,关联性被学者们区分为逻辑上的关联和法律上的关联。
逻辑上的关联,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逻辑上的前因后果关系,也就是有事实上的关联。
法律上的关联,是指法律对证据的立证价值的判断。
在很多情况下,证据在事实上有关联,但却不具有法律上的关联。
例如,《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403 条规定,证据虽然具有关联性,但可能导致不公正、偏见、混淆争议或误导陪审团的危险大于该证据可能具有的价值时,或者考虑到过分拖延、浪费时间或者无需出示重复证据时,也可以不采纳。
第402 条规定,所有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均可采纳,没有相关性的证据不能采纳。
[ 王福华:《民事诉讼法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 年版,第197 页。
](2)关联性具有客观性。
即证据与待证事实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是一种真实的联系,不是主观想象的、虚假的联系。
(3)关联性的有无及大小,决定了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及大小。
判断有无关联性的标准是:由于证据的存在,使得待证事实的真实或虚假变得更为清晰,从而有助于证明待证事实的真伪。
3.合法性。
这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
第七章 证据与证明 (《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PPT课件)
致谢
二、证据的分类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三)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三节 证据规则
证据规则是用来规范证据资格,指导和约束证据 的收集、审查判断及证明活动的基本准则。
我国的证据规则体系
一、相关性规则
相关性规则,也称为关联性规则,是指只有与诉讼中的待 证事实具有相关性的证据才允许在审判中提交。
(二)证明责任的承担
1.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2.自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3.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证明标准 (一)证明标准的内涵
证明标准是指证明主体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要 达到的法定的程度或者要求。
(二)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认
1.审前程序中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及适用 2.检察机关对非法取证的法律监督 3.审判程序中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及适用
(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证明规则
1.证明对象 2.证明责任 3.证明标准
三、最佳证据规则
最佳证据规则,也称为原始文书规则,它是指在以 书证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时,除非有法定例外情形,必 须提供书证材料的原始件。
定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不足以对指 控犯罪进行确凿的证明,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从而推 定被告人无罪,对被告人作出无罪的处理决定。
四、证明程序
(一)举证 (二)质证 (三)认证 (四)定案
本章思考题
1.证据转化为定案的根据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2.试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证据制度的指导意义。 3.鉴定意见是“科学的判决”吗?为什么? 4.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是什么关系? 5.试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基点及适用范围。
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
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的内容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是整理的关于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 101条适用范围本规则根据第1101条规定的范围和例外,适用于在联邦法院、联邦破产法院和联邦治安法院进行的诉讼。
(根据 1987年 3月 2日的修改,同年 10月 1日生效; 1988年 4月 25日的修改,同年 11月 1日生效) 第 102条目的和结构本规则将用以保证公正施行,消除不合理的耗费和延误,促进证据法的发展壮大,以实现确定事实真相,公正处理诉讼。
第 103条关于证据的裁定 (a)错误裁定的后果除非影响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具有下列情况,否则错误可以不作为采纳或排除证据的依据: (1)异议对于一项采纳证据的裁定,适时提出要求撤消的异议,或申请记录在案并阐明异议的具体理由,如果该理由未能从上下文中显露出来;或者 (2)提供证明对于一项排除证据的裁定,可以提供该证据的要旨使法庭了解或者使其从所提问题的内容中显露出来。
(b)关于提供证据和裁定的记录法庭可以增加任何与表明证据特征、证据被提供的方式、提出的异议和相关的裁定有关的其他的或进一步的证词,可以指示用提问和回答的方式来提供。
(c)陪审团审理在陪审团审理的情况下,法官将指导诉讼,以防止不能采纳的证据通过各种手段,如作出陈述、提供证明或进行提问等,对陪审团产生影响。
(d)显见错误本规则不妨碍对涉及实体权利的显见错误提请注意,虽然这些显见错误未引起法庭注意。
第 104条初步询问 (a)关于可采性的一般询问关于证人资格、存在 (拒绝作证的)特权或证据可采性的初步询问将由法庭决定,适用下述 (b)款的规定。
除涉及特权的问题外,法庭作出决定时不受证据规则的限制。
(b)以事实为条件的相关性当证据的相关性依赖于满足一定的事实条件时,在介绍足以确定具备该事实条件的证据后,法庭应采纳该证据。
(c )陪审团审理在所有案件中,有关 (被告人)自白的可采性的审理将避开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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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证据与证明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证据的概念及基本要求;了解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掌握证据制度的种类及学理上的分类;了解证据规则,掌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熟悉证明理论.
【教学重点】证据概念、要求、种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教学难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教学内容】
第一节证据制度概述
一、证据的概念和要求
(一)证据的概念
(二)证据的要求
二、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三、证据裁判原则
第二节证据的种类与分类
一、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笔录的概念及其特点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证据的分类
(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二)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