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日浙江驾考将实行新规
杭州驾考新规有哪些变化
杭州驾考新规有哪些变化2016年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正式实施,包括小汽车自学直考、放宽残疾人学车考证和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等一系列关乎司机切身利益的措施备受大家期待。
一个多月过去了,新规对下沙学车有没有影响?需要注意些什么?记者采访了交警部门和驾校专业人士,请他们来解读下新规带来的变化。
放宽报考条件、全面取消异地限制交通违法扣分标准并无差异驾考新规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个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也就是学车考驾驶证的内容,另一个就是驾驶证的使用规定,也就是交通违法的扣分标准。
“总的来说,新规定放宽了驾驶证报考条件,取消了异地的限制。
”下沙交警大队朱警官说,新规中新增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有个前提条件,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的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需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才行。
”另外,新规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不过朱警官提醒,虽然放宽条件,但残疾人士在驾驶中违章仍然按照正常情况处理。
同时,新规还全面取消了异地的限制,不仅可以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补换驾驶证和审验。
“以前,驾驶证补换和审验业务,应当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现在驾驶证的申领、换领、审验业务可以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往返奔波。
”至于交通违法扣分标准,新规中并没有太大变化,与目前实施的扣分标准并无差异。
朱警官说,目前情况来看,新规对下沙的影响并不大。
“可能比较方便的是,每年需要体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上调到了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驾驶人将不用每年年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驾照新规4月1日起实施考生最快可2天时间考完3个科目
驾照新规4⽉1⽇起实施考⽣最快可2天考完3个科⽬“⾃学直考”未来有望全省推⼴明年上半年可上预约驾考 公安部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将于今年4⽉1⽇起实施,新规与以往相⽐,有哪些变化?哪些更便民的举措?3⽉23⽇,省公安厅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处相关负责⼈作了权威解读。
可⾃选考试科⽬顺序 据了解,⽬前全省驾驶⼈保有量已达1137万⼈。
其中,获得⼤型客车和牵引车驾驶资格的总⼈数已达84.91万⼈。
新规规定,驾驶员考试申请⼈科⽬⼀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或者科⽬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也就是说,4⽉1⽇起,科⽬⼆、三的考试顺序可以由申请⼈⾃主安排。
⽐如说,驾考学员可以在第⼀天选择考试科⽬⼀后,在第⼆天选择考科⽬⼆和科⽬三,⽤两天的时间就可以完成3个考试科⽬。
了解到,⽬前全国已有28个城市试点了全国统⼀的考试预约系统,采⽤互联、电话、服务窗⼝等⽅式供申请⼈预约考试。
不过,江西⽬前尚未被纳⼊预约试点城市。
据省公安交管局车管处相关负责⼈介绍,根据公安部统⼀安排部署,预计明年上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启⽤考试预约系统。
届时,我省驾考学员就可以上预约考场及考试时间了。
⾃主约考有望全省推⼴ ⾃主约考是此次驾考改⾰的亮点之⼀。
⽬前,吉安市被公安部列为全国16个机动车驾驶证“⾃学直考”试点城市之⼀。
从今年4⽉1⽇起,吉安市报考⼩型汽车、⼩型⾃动挡汽车驾驶证的学车⼈,可以选择不通过驾校,直接参加驾照考试。
根据公安部统⼀安排,试点⼯作结束后,很可能会在全省范围内实现驾驶⼈考试“⾃学直考”。
届时,交警部门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布“⾃学直考”流程和相关要求。
异地*将更⽅便 此前,外地户⼝的车主在异地审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必须提供本⼈⾝份证和居住证,⽆形中为审验证照增加了难度。
新规实施后,外地车主在审验驾驶证时,只需提供⾝份证就可以了。
另外,原来在异地申请业务中,新规放开了⼤中型客货车的限制,但是需要提供当地的居住证才可以办理;如果驾驶证不是居住地车管所核发的,需要将驾驶证转⼊到居住地后再办理增驾。
4月1日前通过桩的学其路按旧规
福州4月1日前通过桩考的,其路考按旧规4月1日后如何驾考,如今终于有了明确的说法。
昨日上午,XX市交巡警支队驾管所召集全市96家驾校,正式通告了4月1日后驾考新规的具体实施细则。
驾管所所长张勉明确表态,4月1日前已经通过桩考的,其路考将按旧规定考试。
桩考的车库将从原来的8个增加到14个.同时,场内考试的为每辆车25元/小时,与原来的每人250元相比降了10倍。
科目1机械常识题减少,考试比原来更容易据悉,科目一的新题库已经以光盘的形式分发到各个驾校了。
据驾管所副所长沈煌光介绍,新题库中题量更多,增加的部分主要为实际路面驾驶的相关知识,通常考生比较难以理解的机械常识题的题量有所缩减,因此考试难度反而比原来的更容易.同时,科目一的考试场地也将进行扩张。
驾管所所长张勉透露说,驾管所大楼五楼将改造成新的,考试电脑从原来的100台增加到300多台,考试可容纳人数比以前多了3倍。
科目2取消桩考中途停车不超两次的标准沈煌光昨日表示,可考完桩考后再换一个场地进行“21"场内项目考试,同时桩考的考核标准也有所降低.沈煌光表示,新科目二中桩考和“21”场内项目考试分开。
如果桩考第一次不及格,可当场补考一次.但在随后的“21"场内考试时则没有补考机会。
相反,如果桩考一次性考过,在随后的“21”场内考试中,也有一次当场补考的机会。
如果桩考考过了,最终却没通过“21”场内考试的,则要20天以后才能申请考试,但在补考中桩考可以免考。
此外,新规中,桩考的考试标准从原来的6条减少为5条,取消了桩考中途停车不得超过两次的标准,此外允许在考试过程中车辆熄火一次,但熄火一次要10分,而原先车辆一旦熄火即视为考试不合格。
同时,“21”场内考试将实行无人上车制,由电脑监控,而科目三将由工作人员陪同考试.科目3考试车辆由驾校自带,20%将在晚上考试新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是驾考新规中新增加的考试内容.据沈煌光介绍,已经初定利嘉路、黄山驾管所门前的道路、盘屿路等7条道路作为新科目三的考试场地,并将在4月1日之前通过XX市交支队对外公布。
2023年4月1号驾考新规(2023年4月1号驾考新规定)
内容导航:•1、•2、•3、•4、•5、•6、驾考四月一日新规定2023年4月1号驾考新规:1、身份证一证全国随意考过去考驾照的,异地学生必须办理暂住证才能报名考试,从4月1日开始驾照报名考试实行全国一证通考。
考生只需要凭身份证即可在全国任意地方报名考试,并且中途可以跨省无障碍转学籍。
2、简化恢复驾驶证程序驾照超过有效期且未换证的,注销驾驶证不满两年的,可以全国异地通考,且只需要考核科目一合格即可恢复驾驶证。
3、网上学习即可减6分驾驶证在同一个积分周期内,可以通过网上学习,最高减6分。
扣分规则又变化了,扣36分以上的要重考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一、对C类驾驶证考试的三个变化:1、驾驶证c2增驾c1,只需要考科目二和科三,取消了考科目一和科目四;2、将驾驶证c2的科目二考试简单化了,取消了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的项目;3、对于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也就是说代替他人考试或找人代替考试的,如果发现,将会做出严厉的处罚,比如注销驾照等,想要考试作弊的人就不要再怀着侥幸心理了,踏踏实实考驾照才是硬道理。
二、提出申请的方法: 1、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部队驻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6、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3年)》第七条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什么时候实施驾考新规定啊?2023年4月1日。
从2023年4月1日开始科目一考试就按新规了,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了,同时科目一的考试也要进行,科目一考试还是45分钟,100条题,每题1分,90分合格,2023年4月1开始新规考试了。
驾照新规4月1日实施 驾照新规(全文)
驾照新规xx年4月1日实施驾照新规(全文)驾照新规xx年4月1日实施驾照新规(全文)这次公安部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内容调整多达45处,在这里给大家挑10个重点出来,大家各取所需,驾照新规4月1日起实施,这十条规定必看!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让群众办理业务更加方便。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准驾车型(A2)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取消户口所在地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全部准驾车型,也可以换证,考试也可以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和时间。
增加了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
(详见139号令第十五条)同时,也增加了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增加了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
(详见139号令第十五条)同时,也增加了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但千万不能随便练车!要携带学习驾驶证明、要安装规定装置、要有专业人员跟车指导、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学习、不得搭载其他无关人员。
上图为学车专用标识。
只要不是因为发生了违法行为被撤消和撤销的驾驶证,是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有时机直接恢复原准驾车型。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9、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
网上有消息称4月1日也同时执行新的交通违法扣分标准,这是,这是,这是 !在这里声明了,驾驶证记分标准依然根据xx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123号令!大家记住了。
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正式实施。
恩施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
恩施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恩施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公安部颁布《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就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优化考领程序,出台一系列新的服务措施,除自学直考试点外,其余“驾考新规”自4月1日起将在全国统一实施。
一起来看看恩施洲对本次4月1日实施的驾照新规有什么解读吧!我州目前有机动车驾驶人76万余人,去年考驾照人数11万余人,10万余人取得了驾照。
今年,“驾考大军”声势不减。
新规实施后,市民办理车驾管业务有哪些新变化,学习驾照有什么新规定?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州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答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异地考试领证换证更便捷持外地身份证的考生能在恩施直接报名学习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吗?异地驾驶证审验必须回原籍办理吗?这是在我州的异地驾考学员关注的话题。
4月1日起,将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139号令明确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并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老龄驾驶员每年一检由60岁放宽至70岁公安部的139号令中,调整了定期体检制度,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我州一大批“老”司机不必每年体检了。
在新规施行前,60岁以上持有驾照的,必须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向车管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逾期未超出1年时间的,仍可补交办理;逾期1年以上、未超3年的,需参加并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即科目一);逾期超过3年的,需重新考取驾照。
驾考新规4月1日起执行
驾考新规4月1日起执行驾考新规4月1日起执行自从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按照《意见》要求,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等或修改原有相关规定,或发布新的公告和通知。
这些新部令和公告将于2016年4月1日同时施行。
下面跟店铺一起来看看详细的驾考新规吧!一、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约考平台2016年3月1日前,天津、河北廊坊,山西朔州,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江苏南京、苏州,浙江宁波、嘉兴,福建福州、南平,山东济南、东营,河南安阳,广东惠州、珠海、佛山,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安顺,云南大理,陕西西安、宝鸡,甘肃兰州,新疆巴州19个省(区、市)28个承担试点任务的城市,完成约考平台部署,先行试点应用!承担试点的城市需要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
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二、全面取消异地限制2016年4月1日之后,除了报考小型汽车类驾驶证的外籍学员可以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在本市学习驾照,大型货车、客车也可以凭借身份证和居住证在本市学习驾照了!同时也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
还有已经领取驾驶证的小伙伴“按照新规定将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您可以持身份证有效证件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可一次办成。
只针对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准驾车型的,年龄调整为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并且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科目三取消抽考夜考
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科目三取消抽考夜考
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科目三取消抽考夜考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4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今后,驾驶人考试可以网上自主预约,驾驶证在全国可以异地年审,每年提交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60周岁改为70周岁……那么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驾照新规有什么最新变化呢?下面店铺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变化1
全面实行自主约考
解读:郑州市车管所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和测试工作,目前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3个科目的考试已完全实现互联网自主预约。
学员可以通过“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根据自己的需求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的考试选择权。
变化2
驾驶证能异地补办
解读:在全国或全省其他地方办理的驾驶证,需要办理驾驶证补证、换证和审验的.,既可以在郑州市车管所办理,也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的车管所办理。
变化3
70岁交身体条件证明
解读:以前,超过60周岁,需要每年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新规实施后,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是70周岁。
变化4
科目三取消抽考夜考
4月1日后,小型汽车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取消抽考夜考。
在白天考试时,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
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新规实施后,可以不经学习驾驶直接参加考试。
此外,郑州交警支队方面还透露,全国其他16个城市正在进行自学直考工作,目前郑州市也正在积极准备此项工作。
【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科目三取消抽考夜考】。
2020年4月1日浙江驾考将实行新规文档2篇
2020年4月1日浙江驾考将实行新规文档2篇On April 1, 2020, the new regulations will be implement ed in Zhejiang driving test编订:JinTai College2020年4月1日浙江驾考将实行新规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20年4月1日浙江驾考将实行新规文档2、篇章2:驾考新规下月实施文档篇章1:2020年4月1日浙江驾考将实行新规文档●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十项创新举措近日,为积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进一步改革创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特在全省推出以下十项创新举措。
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自己到网上预约新举措:XX年7月1日起,各市开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
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预约考试。
现状:目前,科目二和三的考试预约工作,是按统一规定将考试名额分配至驾校,再由驾校统一到交警部门进行人工预约。
这种模式涉及车管部门、驾校、教练、学员之间多个环节,容易造成权利寻租,甚至滋生腐败。
二、本地考场约不上?外地考场约起!新举措:进一步下放考试权限至县(市、区),提供各考试科目就近考试服务。
XX年7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本市内(指设区市,下同)任一考场进行考试。
XX年9月1日起,对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申请人可选择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驾考新规4月起施行 驾驶员每年体检年龄提至70岁
驾考新规4月起施行驾驶员每年体检年龄提至70岁从明天开始,《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正式实施。
今后考驾照、补换驾照也更方便了。
昨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就此作了详细解读。
科目二、三想先考哪个就先考哪个,还能够连着考驾考新规的变化是增加了“自学直考”,商报3月11日和28日已详细报道。
据市车管所考试科副科长林大港介绍,对所有考驾照的人来说,的利好消息是科目二、科目三能够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也就是说,想先考哪个就考哪个,只要预约成功,还能够连着考,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
“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剩下不足6个月的,车管所会对每个科目优先安排一次考试。
”林大港说,这对学员来说,多了一次考试机会,但这个机会不能通过网上预约,只能到车管所的业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林大港提醒,从考试系统来说,科目二、科目三的预约考试,如果是预约60日内的,就只能在预约到本地的考场考试;60日以上的,选择就多了,能够预约到省内其他考场考试。
两类人也能够考驾照据林大港介绍,驾考新规中增加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
单眼视力障碍人士要符合这些条件: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将能够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驾驶证。
新规还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就能够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而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能够申请C5驾驶证。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能够申请C5驾驶证。
不过,林大港提醒说,上肢和下肢同时缺失(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是不能考驾照的。
两条与大中型客车相关的新规据林大港介绍,新规实施后,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能够申请的准驾车型放宽了,今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也能够异地申领。
2018年驾考制度改革新规定
2018年驾考制度改革新规定【导语】:《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今日上午正式公布,《意见》由公安部、交通部共同制定,意在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将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据人民网消息,《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今日上午正式公布,《意见》由公安部、交通部共同制定,意在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将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
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据了解,XX 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XX 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 2018 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XX 年就有望享受到这些福利政策。
对于全国大多数民众而言,2018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见》中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了。
以下是媒体总结的新规十大看点,后附人民网整理的九张图看懂驾照新规:新政出台后,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你还可以自学直考。
《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可以用私家车自学吗?答案是肯定的。
同时,为了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见》也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向公安机关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驾驶证明后,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驾照新规4月1日起施行【必知】_规章制度
驾照新规4月1日起施行【必知】_规章制度驾照新规4月1日起施行【必知】发布时间:2020-05-12《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简称第139号令)将于明天起施行。
按照新规定,昨天,北京交管部门结合驾驶人培训、考试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公布了一系列调整,放宽了驾驶证申领条件,推行驾照考试过程公开、老龄驾驶人体检年龄延后,细化了实习驾驶人上路要求等方面的办理细则及程序,这将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为驾驶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方便。
变化1外地驾照可在京直接补换领和审验旧规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
新规持外地驾驶证人员可在本市直接申请补领换领本市驾驶证,也可在本市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审验业务,再也不用回到驾驶证核发地往返奔波。
同时,持本市驾驶证的外省市人员办理补领、换领、审验业务时也不需要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但是办理校车驾驶资格申请和初次申领、增驾申领、持军队驾驶证换领、持外籍驾驶证换领等除外。
变化2非京籍人员可在京申领大客大货驾照旧规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并不包括大客和大货车。
新规全面放开所有车型在户籍地以外驾驶证申领和考试。
这意味着外省市在京居住人员可在本市申领大客、大货等准驾车型驾驶证。
变化370岁以上老司机才需每年体检旧规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新规将原来每年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老年人的年龄,由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
也就是说,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变化4驾照被注销可直接申请驾考新规有驾驶经历的人可以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因超过有效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驾驶证的,年龄和身体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不经驾校培训直接通过初次申领的方式,向车管所申请考取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撤销的除外。
2018年4月1日浙江驾考将实行新规
2018年4月1日浙江驾考将实行新规●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十项创新举措近日,为积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进一步改革创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特在全省推出以下十项创新举措。
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自己到网上预约新举措、XX年7月1日起,各市开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
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预约考试。
现状、目前,科目二和三的考试预约工作,是按统一规定将考试名额分配至驾校,再由驾校统一到交警部门进行人工预约。
这种模式涉及车管部门、驾校、教练、学员之间多个环节,容易造成权利寻租,甚至滋生腐败。
二、本地考场约不上?外地考场约起!新举措、进一步下放考试权限至县(市、区),提供各考试科目就近考试服务。
XX年7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本市内(指设区市,下同)任一考场进行考试。
XX年9月1日起,对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申请人可选择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现状、目前,我省的驾考学员不得自主选择市内的其他考场,也不能跨城市考试。
这种模式,并未充分发挥考试场地的利用率。
三、驾照注销后一定要重考?不一定!新举措、凡在我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允许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原准驾车型或原准驾车型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但増驾类准驾车型除外。
现状、驾驶人因为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报名驾校“回炉”学习。
四、记满12分必须参加培训班?现在可以网上学习了新举措、XX年7月1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参加七日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其中三日(12小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远程学习教育,其余四日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新交通规则什么时候实行(2023年4月1号交通法规新政策)
4月1日起新交规正式执行!驾照记分大调整!已经发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共7章37条,包括记分分值、记分执行、满分处理、记分减免、法律责任等内容,快来一起学习吧~一键收听交规新政策,拒绝踩坑!音频:00:0009:36点击收听语音,别忘记文末有奖互动哟~交通违章/违法记分调整01超速20%以内不记分新规中明确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低规定时速记3分。
同时超速规定放宽,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记分,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
另外:针对9座及9座以上的载客车辆以及大型运输车辆,超速50%以上由原来的12分转变成记9分。
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高限速值来计算,新规实施之后高速路段高可行驶143km/h,并且无需记分。
02降低记分处罚其次,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的违章行为,比如不避让校车、违反禁止标线、未正确悬挂号牌、副驾驶或后排未系安全带等情形,降低了处罚力度。
但对于机动车驾驶人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仍然是扣12分。
记分管理制度有调整此次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一、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计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高可扣减6分。
二、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三、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
新交规中的规定调整01移除违法记分项1、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一次性记6分。
驾照自学直考4月1日起实施
驾照自学直考4月1日起实施驾照自学直考4月1日起实施4月1日起,驾考改革主要配套制度将正式施行,驾驶人自学直考将正式启动试点实施。
那么驾驶自学直考前,我们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以下是店铺整理的驾照自学直考4月1日起实施,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作为全国16个率先开始试点的城市之一,成都全市公安交警车管窗口可以受理学车人员的报名和办理自学直考的相关手续。
此前参加了自学直考预报名并通过了科目一考试的学员,可以申领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可以上路练车。
3月28日,华西都市报联合成都市交管部门,首次详细解读成都驾照自学直考相关细则和规定。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车辆如何加装设备?华西都市报为您一一解答。
现场首批自学车亮相“安全标识牌”成都首创副刹车、双后视镜、前后挡风玻璃上的`“学”字提示牌、出租车顶灯一样的安全标识牌……3月28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在成都市交管局车管所看到了成都首批已经加装好辅助装置的自学直考车辆。
根据公安部相关要求,要申请“自学直考”的车辆,都必须先装好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
在此基础上,成都交警加设了写着“学·注意安全”字样的车顶安全标志牌。
“这些车子上的提示牌,只是样品。
”据成都市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4月1日起,办理了自学直考预登记的市民,将可以正式申领相关标识标牌,开始自己的驾照自学之旅。
而在3月28日下午,已经有市民开始进行自学直考的预登记办理。
尝鲜成都预报名第一人:51岁退休阿姨“时间灵活,家里人教容易沟通”根据相关规定:自学直考人员需向车管所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等凭证,及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须川A牌照),此外,还需检验改装后的自学用车。
“我已经把车子改装好了,检验也通过了,现在申请材料交上去,我就只等科目一考试一完就可以自学开车了。
”3月28日下午,成都市民姜女士向成都市车管所提交了自学直考的申请材料,成为成都市申请自学直考的第一人。
4月1日驾考新规15大变化详解
4月1日驾考新规15大变化详解4月1日驾考新规15大变化详解“驾考新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这部关系千万驾驶人切身利益的新法规,交管部门日前进行了权威解读,以下15大变化需要大家特别留意。
但是网传的记分新政实为谣传,也就是说记分规则本次没有变化。
快跟店铺一起来看看最新驾考变化吧!变化1:交管业务网上办理更便捷139号令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
申请人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网在哪儿?今年年底前,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目前,石家庄市已经开通这个平台,可以办理机动车预选号牌、补领机动车号牌、换领机动车号牌、遗失补领驾驶证、损坏换领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等十几项交管业务。
市民可到市区各交警大队、车管一、二、三分所及各县(市)交警大队办理注册手续,之后足不出户就可在互联网上办理相关交管业务啦。
变化2: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条件是什么呢?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原先123号令对视力的要求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2018驾考新规最全解读
2018驾考新规最全解读驾照考试变化越来越大,想知道最新的驾考新规吗?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2018驾考新规最全解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驾照考试改革时间表新规于2016年上半年开始实施,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将新规推行到更多地区;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问题。
驾考新规主要内容①自学拿驾照:可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在合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指定路线、时间学习,直接申请考试;②学车或更便宜:培训费用市场调节价;③报考更自由: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场地,不再由驾校包办。
利用社会资源,方便群众就近考试随着驾驶人考试需求的迅猛增长,驾考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也越发引来关注。
根据官方数据显示,在参加调研的36个大城市中,17个城市不同程度存在考试积压、群众约考难的问题。
①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社会考场,解决考场不足的问题。
②增加考试员数量。
除了原有的考试员之外,还可以在公安民警、文职人员中选拔配置专职和兼职考试员,试行从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社会人士中聘用社会考试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③优化驾考资源配置。
驾考业务向县级延伸下放,群众考试不必再像以前一样,在驾考路上多次往返奔波。
申请人在两个月内预约不上考试的,可以选择省内任意其他地市参加科目二场地驾驶和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
④自主报考。
以前,驾驶人考试一般由驾校集体报名,驾校包办了考试预约,学员没有知情权、选择权,约考难。
改革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场地。
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将考试名额分配给驾校。
⑤优化考试程序的内容。
小型汽车由抽取20%考生参加"夜考"改为全部在白天采用模拟灯光考试。
绍兴学车政策
绍兴学车政策
绍兴市的学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 学习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理论学习主要通过电脑模拟考试进行,实际操作则需要在教练的指导下,驾驶教练车进行。
3. 学习时间:理论学习一般需要4-6小时,实际操作需要20-30小时。
4. 考试方式: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都需要进行。
理论考试通过电脑模拟考试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则需要在实际道路上进行。
5. 驾照领取:考试合格后,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领取驾驶证。
6. 费用:包括报名费、学费、考试费等。
具体费用根据驾校和课程的不同而不同。
7. 其他:绍兴市对残疾人学车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免费或者减免部分费用。
以上是绍兴市的基本学车政策,具体的政策可能会因为地方性的法规和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学车前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驾校咨询,了解最新的学车政策。
同时,学车不仅仅是为了拿到驾驶证,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安全驾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浙江省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1.26•【字号】浙运〔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运〔2018〕24号各市运管局、杭州市车管局,义乌市运管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充分保护学驾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文件要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二条和《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6号)第五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用存管与支付方式规定如下,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应当与学员签订书面合同(含电子合同),明确学驾车型、培训内容与学时、培训服务地址(地点)、费用与支付方式、培训流程与预约考试学时要求、学员的权利和义务、培训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违约责任等。
合同内容参照交通运输部和工商总局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合同)》。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和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后,实际操作培训费用应当存入银行监管账户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学员、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三方资金结算时限和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学员的当次培训学时确认指令,按照当次培训学时和培训合同约定的价格将当次培训费用支付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教练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变相以其他方式预收费用。
三、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教练员或其工作人员有辱骂、体罚学员等严重违反教育规范行为或者经营者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导致学员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或者继续培训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学员有权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退还相应费用,并要求依法赔偿损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应当自学员要求退费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4月1日浙江驾考将实行新规
●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十项创新举措
近日,为积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进一步改革创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特在全省推出以下十项创新举措。
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自己到网上预约
新举措:XX年7月1日起,各市开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
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预约考试。
现状:目前,科目二和三的考试预约工作,是按统一规定将考试名额分配至驾校,再由驾校统一到交警部门进行人工预约。
这种模式涉及车管部门、驾校、教练、学员之间多个环节,容易造成权利寻租,甚至滋生腐败。
二、本地考场约不上?外地考场约起!
新举措:进一步下放考试权限至县(市、区),提供各考试科目就近考试服务。
XX年7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本市内(指设区市,下同)任一考场进行考试。
XX年9月1日起,对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申请人可选择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现状:目前,我省的驾考学员不得自主选择市内的其他考场,
也不能跨城市考试。
这种模式,并未充分发挥考试场地的利用率。
三、驾照注销后一定要重考?不一定!
新举措:凡在我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允许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原准驾车型或原准驾车型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但増驾类准驾车型除外。
现状:驾驶人因为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报名驾校“回炉”学习。
四、记满12分必须参加培训班?现在可以网上学习了
新举措:XX年7月1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参加七日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其中三日(12小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远程学习教育,其余四日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a、b类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人(未满12分),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不少于三小时的远程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完成驾驶证审验。
现状:目前,我省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采取的是集中学习的方式,驾驶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场所学习。
五、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机动车可以全省年检
新举措:XX年7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需要省内异地检验的,可直接到
省内任一符合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现状:目前,我省车主需要跨地市检验的,要到车管所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六、本省车辆全省各地都能领取年检标识
新举措:XX年7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省内各公安交通管理车辆业务窗中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现状:目前,审领年检年审标识,必须在机动车注册地的相关窗口领取。
七、车子被堵还报警?将设专门移车求助热线
新举措:XX年7月1日起,各市开通全天侯移车求助社会化服务热线。
群众遇他人停放的机动车阻碍通行时,可拨打移车服务热线进行求助。
现状:目前,我省110和122平台日均接到挪车类报警1万2千起,占总报警数的30%,报警资源被大大占用。
八、只要有银联卡就能通过网络缴罚款
新举措:XX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使用道路交通违法处罚网上统一支付系统。
全国驾驶人在我省范国内的道路交通违法、可以通过该系统使用银联卡缴纳罚款。
现状:目前仅工行牡丹卡可以网上缴纳罚款。
九、小事故不用等交警来了!用手机搞定
新举措:XX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国内(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当事人发生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后,可利用手机等互联网移动终端,上传事故现场照片等信息到交通事故网络处理平台,实现快速处理。
现状:目前轻微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90%以上。
人们更习惯原地等候交警处理,造成小事故占道影响大交通的问题。
十、企业交通安全信息将在信用信息平台发布
新举措:XX年7月1日起,在“信用浙江”平台上发布全省企业所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并提供在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