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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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银企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3]72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银企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3]72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银企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银企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3〕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为进一步深化银企对接工作,扩大信贷投放,最大限度满足重大项目及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3年银企对接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体(扩大)会及全市两会精神,积极搭建多种形式的银政企对接平台,努力降低融资门槛,着力破解重大项目建设及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制约瓶颈,为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总体要求今年计划举办重大项目对接会1次,市工信委、科技局、中小企业促进局、高新区等部门和单位各举办1次银企对接会专场,清华科技园每月举办1次不同形式银企对接会;各县市区政府今年最少举办1次银企对接会。

每季度末,由市金融办、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科技局等单位协助,市级银行业各金融机构承办1次银行新产品推介会。

全年计划举办银企对接会30场次。

三、活动组织(一)成立咸阳市银企对接活动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咸阳市银企对接活动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金融办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银企对接活动组织、协调事宜。

人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咸阳银监分局协同做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银企对接活动的领导工作。

(二)参加银企对接活动的金融机构1、我市金融机构:市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农信社、长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7•【字号】咸政办发〔2018〕148号•【施行日期】2018.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1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7日咸阳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化涉企证照改革,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2号)文件精神,现就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按照中、省统一部署,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二、改革内容(一)分类改革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1、直接取消审批(2项)。

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8•【字号】咸政办发〔2021〕64号•【施行日期】2021.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七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落地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8日咸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了全力稳增长促投资,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1号)要求,结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咸阳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咸办字〔2021〕46号)精神,现就咸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目标导向,奋力追赶超越1、“十四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9%左右,到2025年力争达到4000亿元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到2025年力争达到1255亿元左右;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8%左右,到2025年力争达到910亿元以上。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鼓励支持秦都区、兴平市、三原县、彬州市和渭城区等工业占比超过或接近全市10%的县市区加快发展,确保工业增加值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促进其他县市区挖存量、扩增量,对标省市增速,全力以赴稳定工业增长,奋力追赶超越。

(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延链补链强链3、实行工业经济增量提质工作专班推进制度。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30•【字号】咸政办发〔2017〕77号•【施行日期】2017.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30日咸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陕发〔2016〕33号)以及《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咸办发〔2017〕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要求,通过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跟踪记录和监督管理,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总体目标2017年,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记录。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基本原则依法记录。

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予以记录。

客观记录。

行政执法记录应当真实、准确、规范。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20•【字号】咸政办发〔2016〕86号•【施行日期】2016.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0日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个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两年两步走”的思路,在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的目标。

我市作为全国信息惠民试点城市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和要求,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要求为指导,结合咸阳实际,坚持统筹设计,注重资源整合,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号”申请。

充分发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作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发放的咸阳惠民卡作为唯一标识,建成电子证照库,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等。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今年以来中省出台的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今年以来中省出台的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今年以来中省出台的系列预调微调政策措施及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建议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5]33号【发布部门】咸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4.27【实施日期】2015.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今年以来中省出台的系列预调微调政策措施及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建议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就今年以来中省出台的系列预调微调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汇总,并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

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跟踪问效,严肃问责,促进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7日今年以来中省出台的系列预调微调政策措施及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建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4月23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困难局面,今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预调微调政策措施,现作以简要梳理,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围绕“十抓十促”举措,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稳增长方面1.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家政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

(2)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

(3)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转型为养老机构.(4)支持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8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8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追赶超越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陕发〔2016〕3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陕政发〔2016〕21号)和《陕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陕办字〔2017〕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

三、基本原则合法裁量。

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行政裁量的,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实施行政管理。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裁量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的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内行使行政裁量权。

合理裁量。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釆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17〕6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17〕6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现将《咸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29日咸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去杠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发〔2017〕1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坚持以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通道为主攻方向,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重点,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融资结构明显优化,证券化率实现新突破。

到2020年末,力争直接融资规模突破100亿元。

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其中有3—5家企业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IPO)。

全市证券化率(上市公司总资产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值)、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已挂牌上市企业资产与全部国有企业资产的比值)有新突破。

政府一般债务率(年度平均一般债务余额/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和专项债务率(年度平均专项债务余额/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同时,金融机构杠杆率保持合理水平,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满足监管要求。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9•【字号】咸政办发〔2021〕72号•【施行日期】2021.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9日咸阳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工作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增量提质保预期专题会议和全市促发展与降雾霾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全力做好今年12月份和明年一季度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保预期各项工作,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按期完成2021年投资增长目标,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全力扩大工业投资(一)加快重点工业项目投资。

加快神华国能彬长低热值煤660MW超超临界CFB示范、礼泉海螺装配式建筑(一期)等在建项目进度,对符合条件的新增产能项目,予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

对188个市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中投资进度快、额度大的项目进行奖励,力争完成投资400亿元。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市区县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加快工业企业技改转型,全年实施技术改造工业企业不少于80家,技术改造投资不少于60亿元。

建立市县两级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库,按月监测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对市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对产业龙头、带动性强的转型升级项目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80万元资金支持。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市区县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三)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2•【字号】咸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2日咸阳市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纾困惠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提振信心、勇渡难关,保持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和《陕西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1〕43号)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1、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对接争取省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扶持,持续发挥市级“四个亿”纾困帮扶措施作用,扩大支持企业范围。

用好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轻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负担,给予社保补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咸阳高新区管委会、咸阳经开区管委会)2、突出7条优势产业链和18条特色产业链链主企业帮扶,建立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清单,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帮助链主企业引进和培育配套企业。

对年度配套率增幅较大的链主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链主企业每净增1户当年实际配套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或招引的非关联配套企业,给予链主企业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纳入清单且当年实际配套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非关联配套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域内生产的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2•【字号】咸政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22日咸阳市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37号),将咸阳市确定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单位。

市政府结合实际,决定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市区共十四个单位试点实行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原则(一)便捷高效。

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方便企业的要求,简化注销登记手续,优化注销登记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

(二)公开透明。

公开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申请条件、登记程序、审查期限和要求,规范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和登记材料,增强企业可预期性。

(三)控制风险。

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设计,强化企业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交易对象等第三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信用约束。

依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不诚实守信黑名单库,促进市场主体及股东、合伙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实施信用约束,强化信用监管。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上下 功夫 , 坚持 解放 思想 、 实事求 是 、 时俱进 , 于 与 善 把党 的路 线方 针政 策 与实 际 情 况 相 结 合 , 造 性 地 创 开展 工作 。( 省政 府各 组成 部 门、 直 属机 构 负责 ) 各 ( 十五 ) 续 创 新 载 体 、 富 内容 , 实 开 展 六 继 丰 扎
三 、 强组 织 领 导 , 保 “ 业 一 套 裹 ” 革 顺 加 确 企 改
利 实 施
各级 政 府要 把 “ 业 一 套 表 ” 革 工 作 列 入 重 企 改
要 议 事 日程 , 对本 行 政 区域 内 的改革 工作 负 总责 , 确 定 一 名政 府 领导 专 门负 责 “ 业 一 套 表 ” 企 改革 工 作 , 组织协调有 关部 门共 同抓好 “ 业 一套表 ” 革。 企 改 组 织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相 关 企 业 积 极 参 加 “ 业 一 套 企
有 效 发挥 政 府统 计 在宏 观 调控 和社 会 管理 中的基 础 性作 用 , 好 服 务 科 学 发 展 、 民 强 省 具 有 重 要 意 更 富 义 。各 级政 府 、 部 门 和 各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 业 各 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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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的 多头 布置 和 调 查 单 位 的 重 复 填 报 , 轻 调 查 减
单 位统 计 负担 ; 利 于统 一 规 范 数 据 采 集 、 理 、 有 处 汇 总工 作 流程 , 升 政 府 统 计 科 学 化 和 信 息 化 水 平 。 提 开展 “ 业一 套 表 ” 革 对 于 推 动 统 案 件 , 严厉 惩 治 腐 败 分 子 。( 监 察 厅 、 审 计 省 省
厅 负责 )
( 十七) 六 各级 党员 干部 要 大 兴 密 切联 系群 众 、 求 真务 实 、 苦 奋 斗 、 评 和 自我 批 评 之 风 , 力 弘 艰 批 大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预调微调政策措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预调微调政策措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预调微调政策措施工作建议的通知【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4]80号【发布部门】咸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6.29【实施日期】2014.06.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预调微调政策措施工作建议的通知(咸政办发〔2014〕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

这一系列政策既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有效措施,更是我们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转型升级的难得政策机遇。

近期,市发改委就系列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汇总,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全市各级各部门既要看到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更要看到危机中蕴含的各种机遇,用辩证的、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理性把握我市发展的大趋势,主动应对、主动出击、主动作为,珍惜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强化自身优势,弥补薄弱环节,努力放大本次预调微调政策的引导带动效应,快速形成新的增长动力,确保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良好势头。

一要深入学习研判。

全面深入学习领会系列政策措施的精神实质,加强对经济运行态势的分析研判,增强发展信心和工作主动权。

二要策划包装项目。

准确把握政策导向,找准系列政策与工作实际的结合点,积极策划包装一批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方面的大项目、好项目。

三要积极向上争取。

针对中省投资重点,积极跑部进省,争取各类项目和资金支持。

四要推进政策落实。

对已经明确的政策措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力破“中梗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名企进咸发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109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名企进咸发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109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名企进咸发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名企进咸发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咸阳市名企进咸发展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20日咸阳市名企进咸发展活动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确保年内在引进500强企业上有实质性突破,根据陕西省“名企进陕发展”活动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以我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为对象,以各县市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为主体,精心谋划一批针对性强的重大招商项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名企进咸发展”活动,在招大引强方面实现突破,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二、活动安排全市“名企进咸发展”活动共安排5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动员阶段(8月1日-8月20日)1、市发改委、招商局制定活动方案,安排部署召开咸阳市“名企进咸发展”活动动员大会。

2、收集整理“三个500强”企业名单,根据我市相关产业规划提出初步对接洽谈对象。

市工信委收集整理知名央企投资动态,并根据我市产业规划提出各县市区、园区衔接知名国企方案。

市工商联搜集整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联系在陕各商会和外地商会,了解掌握商会中名企投资动态,并为各县市区、园区拜访做好引荐等。

市发改委、市招商局提出重点对接洽谈名企意见,并印发各县市区、园区。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139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139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和省政府《关于成立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15〕13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咸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俊锋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卫西亭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薛泰峰、王蔚、赵效恩、史耀东、何小鹏、韩彦霄、张乔,市编办主任金毅、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琳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编办,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咸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1]77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01
【实施日期】2011.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7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统计工作方法,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及数据质量,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1〕48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及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
实施“企业一套表”是统计调查流程的系统再造,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保证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有利于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和调
查单位的重复填报,减轻调查单位统计负担;有利于统一规范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工作流程,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对于推动统计建设和发展,有效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服务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切实加强和推进改革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我省“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改革重点,切实抓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
“企业一套表”改革分三个阶段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06•【字号】咸政办发〔2013〕148号•【施行日期】201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3〕5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08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全市各级政府、政府组成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重点清理设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违法设定行政收费项目等问题。

具体把握以下方面:1、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修改,重新发布:(1)主要内容合法且需要继续执行,但个别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2)经实施机关评估需要修改的。

2、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废止:(1)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2)设定行政许可的;(3)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4)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的;(5)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用及违法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6)经实施机关评估需要废止的。

三、组织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具体执行该规范性文件的部门清理,提出清理意见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清理,市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部门自行清理,清理完成后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各县市区同时报送统计表excel格式电子文本,邮箱:*************.cn),于11月22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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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股份制改造
【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1]95号
【发布部门】咸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13
【实施日期】2011.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77号)精神,进一步改进统计工作方法,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及数据质量,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
“企业一套表”是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通过整合现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和业务流程,在同一软件系统下采集、审核、上报、汇总和处理统计数据的一种新型
统计调查制度。

实施“企业一套表”,既是改革现行统计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统一设计统计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将有效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和调查单位重复填报,大大减轻基层调查单位的负担;统一规范统计标准和管理调查单位,将有效避免政府统计专业各自为政、统计调查管理混乱等问题,大大提升政府统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统一数据采集流程和数据处理平台,将有效减少统计生产中的不必要环节,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

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对于推动统计建设和发展,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有效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扎实顺利实施。

二、明确重点,切实抓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总体规划和试点工作安排,我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1-2012年):以“三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推行“企业一套表”。

具体为:①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②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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