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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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工作及其有关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工作及其有关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工作及其有关问题
徐江嬿;王宏恩
【期刊名称】《资源环境与工程》
【年(卷),期】2010(24)1
【摘要】介绍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工作的程序及要求、报告送审的特点、已往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报告送审的基本要求,对今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报告的撰写及送审具有指导意义.
【总页数】4页(P98-101)
【作者】徐江嬿;王宏恩
【作者单位】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湖北,武汉,430070;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湖北,武汉,43007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D8
【相关文献】
1.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J], 王朝义
2.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有关问题的讨论 [J], 李志伟;段信;刘和林;白平;魏坤
3.对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的思考 [J], 李伯男
4.对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的思考 [J], 李伯男
5.我省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 [J], 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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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内容及评审意见书编制要点探讨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内容及评审意见书编制要点探讨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内容及评审意见书编制的要点探讨本人刘贵忠教授级高工第一批矿产储量评估师应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邀请,根据自已多年对各矿种、特别是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初浅经验和教训与对新标准规范、现行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理解和运用,对地质报告评审内容及评审意见书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与大家共同交流。

其交流的内容如下: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与评审意义及其重要性二、地质勘查工作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依据三、如何提高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四、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主要内容五、评审中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六、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编制的主要内容及要点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意义及重要性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由具有相应勘查资格资质的地勘单位受矿业权人或矿业权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经相应的地质勘查和综合整理编制而成的地质勘查成果,是矿业权人进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及矿山开采设计的地质依据,也是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管理的依据。

因此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客观真实、准确可靠对矿山未来开采的经济性有直接的影响,同时也影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合法、合规和合理管理。

因此,根据矿床的分布地域、矿床的成因类型,矿体、矿层的赋存特点,因地制宜地、按照不同矿种的相应规范规程及规定等技术要求从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全方位进行评审是保证报告质量的重要一环。

二、地质勘查工作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主要依据1、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有关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2、GB/T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及DZ/T0033-2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分矿种(或相近矿种)的矿产资源储量相关技术标准、新标准规范及现行有关规程及规定要求;3、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授予或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为进行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的其他有效的与矿业权有关的文件、资料。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一、风险分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是对矿产资源进行评估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其目的在于科学、客观地评估和确认矿产资源储量,从而保障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数据真实性风险:部分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开发权和利益,可能存在夸大储量、虚报数据等行为,导致评审制度的失真;2. 评审标准不合理风险:目前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无法准确反映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3. 管理机制不完善风险:评审制度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监督不力,导致一些不合规的行为屡禁不止。

以上风险的存在,可能会导致矿产资源的过度开发、浪费、污染等问题,影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改革建议针对上述风险和问题,有必要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进行改革,提出以下建议:1. 完善数据真实性审核机制:建立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真实性审核机制,推行数据联网共享,加强数据监测和核查,对涉嫌夸大储量、虚报数据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建立失信名单制度,加大违规者的惩罚力度。

2. 完善评审标准和方法:及时修订和完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确保评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推动评审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提高。

3. 加强监管和约束机制:完善评审制度的监管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监督力度,加大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工作格局。

4. 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符合评审规定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合规意识,鼓励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资源开发和管理。

这些改革建议的提出,旨在规范和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我国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和建议,积极推动改革进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为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是矿政管理的基础,本文主要介绍是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过程中一些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资源储量;报告评审;问题及建议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作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指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及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的各类勘查报告、闭坑地质报告以及矿产勘查和矿山生产、水源地建设阶段用于筹资、融资、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过程中说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关资料。

是由具有相应勘查资格资质的地勘单位受矿业权人或矿业权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经相应的地质勘查和综合整理编制而成的地质勘查成果。

众所周知,采矿权人采矿需要交纳采矿权价款,开采的资源储量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及资源税挂钩,矿山开采年限与资源储量挂钩。

近年来,由于矿业市场投资的多元化,加之国家的有关法制不健全,一些地方对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盲目市场化,受利益驱使,出现了种种弄虚作假的情况。

比如一些企业在改制时,投资者为了少交采矿权价款,往往将储量做小,造成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的流失;而有些企业在融资、筹资或包装上市时,为了吸引股民投资,造成绩优股的假象,往往又要求将资源储量做大,以蒙骗股民。

各矿产地的矿产资源储量状况不能是地质勘查机构自己说了算,而必须由相对权威的评审机构审查评价、鉴定验收。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是评审机构对矿产地质勘查机构取得的矿产地质成果的审查评价、鉴定验收。

其内容包括:对矿体地质特征,开发利用内外部条件,矿产种类、数量、质量、空间分布等技术数据等阶段性认识的认可。

它是资源储量管理的技术支撑。

是为国家掌控资源家底、维护国家资源权益、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服务的,是政府资源储量管理以及矿产资源管理的关键性基础工作。

它依据和参照国家发布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各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与矿产资源勘查及矿山生产和水源地建设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国家发布的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以及环境方面的规定而进行的。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评审机构: 按规定组织评审,并客观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 审意见书,必要时组织现场调查。
备案机关: 监督管理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意见书及相关材 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流程
部备案审查环节的审查要点(也是报告编制、送审、评审应关注的问题):
1.附件规整:齐全、清晰、合法、有效 2.权属清晰:
一、评审备案依据
2.考虑到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区进行评价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防止 “跑马圈地”、“圈而不探”,而针对这一问题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国 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 发〔2010〕29号),要求“申请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扩大勘查范 围、变更勘查矿种),需提交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评 审意见书”,“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 单位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要求》进行评审,出具《矿产资 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因此,在对探矿权范围全区进行是否 达到普查或详查程度评价时,其工作部署的合理性和最低工作量,可结 合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勘查实 施方案和出具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进行衡量。对于 按勘查实施方案确定的勘查方法和勘查手段开展了勘查工作,完成了勘 查实施方案安排的勘查工作量,普查阶段对探矿权范围内矿化潜力较大 地区的工作程度达到了普查程度,详查阶段对探矿权范围内详查区工作 程度达到了详查程度,其余地段根据目前投入的有效工作量尚未发现矿 体的,可对全区做出达到普查或详查程度的评价。但必须说明和标示截 至目前未发现矿体的区域,以便探矿权的后续管理。
一、评审备案依据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与评审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与评审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与评审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与评审 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探讨 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探讨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汪汉雨
•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与评审是关系到提 高勘查质量、降低矿山企业投资风险、为 国有资产把关的重要环节。地质工作本身 就是在不断继承、总结经验的探索过程中 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经验、 探讨问题,提高地质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5、矿业权范围与储量计算范围的平 、 面叠合图
• 矿业权人必须提交矿业权范围与资源储量估算 范围的叠合图.叠合图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 是反映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矿业权范围的关系: 估算必须在矿业权范围之内,如果超出范围, 则应当将矿业权范围以外的资源储量重新切除 计算;二是反映矿业权范围内的整体勘查程度: 同一个矿业权按照地质规律可以分期分段勘查, 分期分段提交报告,但最终整个矿业权内的所 有矿体、全部资源储量必须正确地估算、反映 出来。
三、评审意见书内容和要求 • 结语
一、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
• 程序合法与技术符合规范,是报告评审过 程中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一样重要。
Hale Waihona Puke (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必须 符合法定的权限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 [1999]205号)规定下列 种情况由国土资源部评审 号 规定下列6种情况由国土资源部评审 认定: 认定 • 1.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矿产;√ • 2.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2. 融资的矿产资源储量√ • 3.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的矿产资源储量; • 4.领海集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储量;√ • 5.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矿产资源储量;√ • 6前五项以外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 • 上述 种情况以外的矿产资源储量由省级评审认定。 上述6种情况以外的矿产资源储量由省级评审认定 种情况以外的矿产资源储量由省级评审认定。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内容及评审意见书编制要点探讨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内容及评审意见书编制要点探讨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内容及评审意见书编制的要点探讨本人刘贵忠教授级高工第一批矿产储量评估师应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邀请,根据自已多年对各矿种、特别是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初浅经验和教训与对新标准规范、现行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理解和运用,对地质报告评审内容及评审意见书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与大家共同交流。

其交流的内容如下: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与评审意义及其重要性二、地质勘查工作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依据三、如何提高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四、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主要内容五、评审中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六、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编制的主要内容及要点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意义及重要性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由具有相应勘查资格资质的地勘单位受矿业权人或矿业权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经相应的地质勘查和综合整理编制而成的地质勘查成果,是矿业权人进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及矿山开采设计的地质依据,也是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管理的依据。

因此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客观真实、准确可靠对矿山未来开采的经济性有直接的影响,同时也影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合法、合规和合理管理。

因此,根据矿床的分布地域、矿床的成因类型,矿体、矿层的赋存特点,因地制宜地、按照不同矿种的相应规范规程及规定等技术要求从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全方位进行评审是保证报告质量的重要一环。

二、地质勘查工作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主要依据1、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有关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2、GB/T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及DZ/T0033-2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分矿种(或相近矿种)的矿产资源储量相关技术标准、新标准规范及现行有关规程及规定要求;3、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授予或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为进行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的其他有效的与矿业权有关的文件、资料。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5.19•【文号】自然资办发〔2020〕26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现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要求、履行矿产资源所有者职责,依申请对申请人申报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审查确认,纳入国家矿产资源实物账户,作为国家管理矿产资源重要依据的行政行为。

二、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变更矿种或范围,油气矿产在探采期间探明地质储量、其他矿产在采矿期间累计查明矿产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变化量超过30%或达到中型规模以上的),以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应当编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申请评审备案。

申请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指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及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的各类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等。

三、凡申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矿业权人,应在勘查或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请(附件1)、矿产资源储量信息表(附件2)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凡申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建设单位,应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请、矿产资源储量信息表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四、自然资源部负责本级已颁发勘查或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其他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地温变化等与开采技术条件有关的条款,都
是强制性的。
②规范
规定的工作量是最低工作量。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二、规范对开采技术条 件的要求
•③资源储量分类不仅与地质工程控制程度有 关,特别是与涉及安全生产的开采技术条件 有重大关系。因此,资源储量类型不能简单 依据勘查工程间距确定,且不应超越勘查阶 段和勘查程度。某一种勘查研究程度降级的, 资源储量类型也相应降级。
•2、资料汇交:勘探转入开采办理采矿证前, 探(采)矿证到期前30(60)日前,等等8种 情况。须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的 时间汇交地质资料:不按期汇交的,罚款1-5 万元,并不得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伪造地 质资料或弄虚作假的,罚款10万,2年内不得 申请新的探矿权或采矿权,及有关处罚。
汇交的标准规范→《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一、送审材料及评审/送 审材料
•材料齐全后,送省厅资源处,由资源处对申 报材料进行复核登记,符合要求的转评审办。 •矿权人与评审办签订评审合同。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一、送审材料及评审/评 审过程
•聘请专家,形成专家组,指定专家组长 • 据报告复杂情况及质量情况,对现场检查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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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see you again
2023/5/15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二、规范对开采技术条 件的要求
•执行规范:
•勘查:各矿种勘查规范及〈矿区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探规范〉
•核实:各矿种勘查规范、《矿区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探规范》及《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 主要问题及建议
• 五、资源储量估算中存在的问题 • 6、资源储量估算的表格、图件很不规范 、资源储量估算的表格、 • 图与图、图与表、图与文彼此不对应,错误随处 图与图、图与表、图与文彼此不对应, 都有。资源储量估算的表格、图件随意性很大, 都有。资源储量估算的表格、图件随意性很大, 内容不全,大部分都不完整;顺序颠倒, 内容不全,大部分都不完整;顺序颠倒,数据运 算过程混乱,检查其计算过程和结果都十分困难。 算过程混乱,检查其计算过程和结果都十分困难。 频频出现运算错误,结果不对; 频频出现运算错误,结果不对;修改多次都难以 消除干净。 消除干净。 • 建议严格按照规范做,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及时 建议严格按照规范做, 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和技术指导。 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和技术指导。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 主要问题及建议 • 五、资源储量估算中存在的问题 • 5、资源储量归类 、 • 资源储量归类不能跨勘查阶段归类,但是, 资源储量归类不能跨勘查阶段归类,但是, 有很大一部分报告, 有很大一部分报告,将局部控制程度较高 的区段的资源储量类型, 的区段的资源储量类型,归到高于本次勘 查阶段类型, 查阶段类型,其研究认识程度仍然达不到 高级类型,向上归类资源储量类型是不合 高级类型, 适的。 适的。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 主要问题及建议
• 七、评审报件中注意的问题
• 地勘单位不珍惜自己的声誉和诚信,勘查资质随意出租、 地勘单位不珍惜自己的声誉和诚信,勘查资质随意出租、 借用给他人, 借用给他人,使不具资质条件和勘查能力的人承揽地质勘 查工作,编制不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储量报告, 查工作,编制不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储量报告,影响本单位 的声誉。 的声誉。 • 很不严肃地对地质勘查工作及其质量承诺;不严格审查, 很不严肃地对地质勘查工作及其质量承诺;不严格审查, 随意签字、盖章, 随意签字、盖章,这些都给单位和个人的诚信和声誉带来 不良影响。 不良影响。 • 报告初审不认真、不负责,初审意见只流于形式。储量 报告初审不认真、不负责,初审意见只流于形式。 核实)报告评审要求有主管单位、 (核实)报告评审要求有主管单位、业主组织审查的初审 意见,对此,普遍轻视。 修改后的报告没有人复核、 意见,对此,普遍轻视。 修改后的报告没有人复核、审 让有问题的报告归档、提交给业主使用。 查,让有问题的报告归档、提交给业主使用。 • 请地勘单位和矿权人爱护自己的声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 请地勘单位和矿权人爱护自己的声誉, 义务。 义务。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一、评审备案依据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1)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凭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
的文件,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后,凭相关文件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2)按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要求设立或变更采矿权的,申请人可凭依照规定批准的矿产 资源整合方案,申请办理矿区范围的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凭评审备案文件申请 划定矿区范围。《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采矿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07〕65号):参与整合的矿山,原采矿许可证均是在省厅办理的,整合后矿山的采 矿登记手续仍由省厅办理;原采矿许可证凡有在部办理的,整合后矿山的采矿登记手续 由部办理)。(3)采矿权人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大中型资源储量规模的,凭近三年 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报告(无报告的应编审报告)确定剩余查明资源储量;。(4) 申请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应提交相关的储量评审备案文件;申请扩大生产规模的应提 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未明确是否提交评审备案文件,但国土资发[2007] 68 号文 规定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要用评审意见书的结论,推定应评审备案,实践中也在评审备 案)(5)已设采矿权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扩区范围的地质工作程度应满足设立采矿权的要求; 不能满足的,应申请探矿权。满足设立采矿权要求的,申请人应在完成资源储量评审后, 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依据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申请资源储量备案。
一、评审备案依据
3. 《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 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土资 发〔2006〕166号); 【上市报告由部管评审备案,其他哪一 级发证由其相应负责评审备案。】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的常见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的常见问题

一、煤炭资源储量报告中的常见问题1.可采煤层包括全区可采、大部分可采、局部可采煤层三种,报告中却出现了零星可采煤层。

2.探明的和控制的资源储量以推定边界(包括向外无控制控制或未见煤的外扩地段)为界不妥,推至风氧化带边界、火烧区边界也不妥。

3.煤层对比基本可靠和不可靠的,只能圈定333资源量。

不可采煤层也可能对比可靠。

4.煤层的平均厚度不能用各煤层中所有钻孔的厚度直接相加平厚。

应该先用一层中的钻孔平均出这一层的平均厚度,然后再用各煤层的平均厚度求总煤层的平均厚度。

5.报告中夹矸剔除与煤层厚度的计算方法与小柱状图煤层厚度不一致。

6.极不稳定煤层不参与算量。

7.根据地层的总厚度(各段之和)算含煤系数。

8.老硐有无积水?是否已查明?9.以往报告估算面积上次报告是用坐标法,本次是用GPS重新量的,误差是多少?引起多少量的变化?10.平面图上采空区标高是顶板标高?底板标高?还是中线标高?11.采出量是来源于企业的报表还是根据图上算出来的?报告中的采出量一律采用测量计算出的方法。

二、金属矿资源储量报告中的常见问题1.按规范规定,仅有铜、铅、锌、银、镍、钼矿以米.克吨值圈定的薄脉型矿体可以外推。

2.特高品位的处理:先对副样做二次(内检)分析,当二次分析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确定为特高品位时,用第一次的结果。

处理时其影响范围不宜过大,以用特高品位所影响块段的平均品位或工程(当单工程矿体厚度大时)平均品位代替。

特高品位下限值一般取矿体平均品位的6-8倍。

品位变化系数大时采用上限值,变化系数小时采用下限。

3.小体重样在混合矿、氧化矿中的分布、平面分布、垂直分布情况,是否有代表性?4.钼矿氧化矿尚难以利用,回收率一般在10-20%之间。

5.金的成色一般为900‰以上,低了说明不纯,里面可能含有Ag(主要)、Cu等。

要结合组合分析结果看Ag、Cu的含量。

6.包体金被包于黄铁矿、黄铜矿中可以通过浮选的方法选出,但在石英(密度2.6)等晶体之中就难以选出,应结合选矿回收率看(金跟着硫化物走,浮选是选硫化物)。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对于矿产资源的储量评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储量评审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不仅关系到资源储量的真实情况,还直接影响到资源开发利用和资源管理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从风险分析和改革建议的角度,对我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进行探讨。

1.信息不透明性风险矿产资源储量评审需要依赖于矿产公司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很多矿产公司为了谋取私利,可能会提供虚假数据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储量评审的结果受到影响,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得不到保障。

2.评审标准不统一风险不同的评审标准可能导致不同的评审结果,一些地方可能会因为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倾向于过高地评估资源储量,导致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开发利用出现问题。

3.人为干扰风险由于评审制度的不完善,可能会导致评审结果受到人为干扰,一些矿产资源公司可能会通过行贿等手段来影响评审结果,导致资源储量的真实情况得不到客观反映。

4.法律法规风险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评审标准和程序不够明确,很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以钻空子的机会,从而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1.建立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针对信息不透明性的风险,应当建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要求矿产公司必须向公众和监管部门公开其数据和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和专业机构的监督和评估,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质量。

对于评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当建立统一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颁布和实施,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3.建立独立评审机构为了避免人为干扰的风险,应当建立独立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该机构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公正公平的评审专家组成,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客观、科学的评审,避免受到外部压力和干扰。

为了解决法律法规风险,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评审的程序和标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评审制度的合法合规。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一、评审备案依据
2.考虑到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区进行评价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防止 “跑马圈地”、“圈而不探”,而针对这一问题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国 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 发〔2010〕29号),要求“申请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扩大勘查范 围、变更勘查矿种),需提交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评 审意见书”,“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 单位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要求》进行评审,出具《矿产资 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因此,在对探矿权范围全区进行是否 达到普查或详查程度评价时,其工作部署的合理性和最低工作量,可结 合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勘查实 施方案和出具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进行衡量。对于 按勘查实施方案确定的勘查方法和勘查手段开展了勘查工作,完成了勘 查实施方案安排的勘查工作量,普查阶段对探矿权范围内矿化潜力较大 地区的工作程度达到了普查程度,详查阶段对探矿权范围内详查区工作 程度达到了详查程度,其余地段根据目前投入的有效工作量尚未发现矿 体的,可对全区做出达到普查或详查程度的评价。但必须说明和标示截 至目前未发现矿体的区域,以便探矿权的后续管理。
1.普查重在找矿,圈出详查区,其工作部署应做到点面结合,体现面上展 开、点上突破、以点带面的原则;详查重在评价详查区的工业价值,圈出或划 分勘探区(井田)范围,其工作部署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体现系统控制、矿体 分布范围清楚的原则。勘查方法、勘查手段的选择要合理,工作量、研究程度 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最低要求。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流程
备案审查环节的审查要点(也是报告编制、送审、评审应关注的问题) :
(以下是实际备案时的有关要求) 6.符合一证一报告原则 资源储量报告原则上以矿业权范围为单元、 以矿业权人为申报单位,按照一证一报告的原 则编写、送审、评审和备案。 确需分区(或分段)、合并编制提交报告进 行评审备案的,应有充分的依据,并经部储量司 同意。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若干问题(张运良).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若干问题(张运良).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若干问题辽宁富源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有限公司张运良2007年6月目录序: (1)一、矿体外推圈定 (4)二、米.克/吨值的应用 (12)三、关于资源储量比例 (14)四、资源储量分类 (16)五、矿床工业指标 (25)六、水泥用石灰质原料矿(石灰岩、大理岩)勘查中一些问题 (28)七、矿床勘查类型确定 (32)八、倾斜矿体露头为斜坡时水平厚度计算 (35)九、最低一层控矿坑道向下外推控制的、推断的资源储量问题 (37)十、特高品位的确定与处理 (39)十一、矿体圈定中的“穿靴戴帽”问题 (40)十二、岩金矿地质勘查中探矿手段的使用 (41)十三、勘查阶段与地质可靠程度的关系 (42)十四、工程控制程度与地质可靠程度的关系 (44)十五、矿床勘查控制程度 (46)十六、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方法 (50)十七、关于可行性评价 (55)十八、有关术语及概念 (58)附件:关于印发《<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40号序: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矿产资源储量是地矿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

矿产资源储量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地质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所获得的矿产资源储量的总和。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指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及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相应的图表资料。

它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的各类勘查报告、各类资源评价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动态检测报告,闭坑(停采)地质报告、矿山生产勘探报告以及矿产勘查和矿山生产、水源地建设阶段用于筹资、融资、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过程中说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关材料。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是依据和参照国家发布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各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与矿产资源勘查及矿山生产和水源地建设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国家发布的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以及环境方面的规定而进行的。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若干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若干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若干问题一、矿体外推圈定矿体圈定,可按某矿种在勘查过程中所确定勘查类型的基础上,以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间距(结合地质研究程度、开采技术条件、查明程度及矿石选冶试验程度等因素)进行控矿工程间圈连矿体。

矿体外推圈定要在可靠地质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矿体赋存形态、空间产出的地质规律条件下进行。

当矿体赋存有规律条件下,即矿体长度与厚度呈正相关关系时,在有一定数量控矿工程和数据统计的充分依据情况下,可科学地确定外推长度。

当矿体赋存无规律可循时,无限外推一般按相应网度的二分之一尖(楔)推或四分之一值平(板)推为宜。

当有限外推时,对有色和贵金属矿产,由于矿体特征复杂,当边缘控矿工程存在大于边界品位的二分之一矿化时,可做三分之二尖推或三分之一平推;当边缘工程未见矿时,同无限外推处理,即二分之一尖(楔)推或四分之一平(板)推;上述有限外推和无限外推中的二分之一尖推和四分之一平推、三分之二尖推和三分之一平推的结果都是等值的,可兹证明。

在沿矿体走向或倾向方向上,常按一定间隔进行取样。

当相邻样品工程有一工程样品达不到工业要求,相邻样品之间各种边界点的确定和界限的圈定方法常用插入法进行;当矿体厚度变化比较规律,有用组分分布比较均匀情况下,可采边界线基点计算用内插法、印格法、图解插入法圈定。

对厚度较薄(达不到可采厚度)、品位较高的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体采用米.克/吨值之品位、厚度之综合工业指标圈定矿体。

此时,当矿脉厚度有一定变幅,品位变化不均匀时,矿体(脉)不能进行外推圈定。

而对厚度较稳定、品位相对均匀的较稳定的薄脉型矿体采用米.克/吨值圈定矿体边界时,可参照前述矿体外推原则进行。

1、矿体外推圈定的起点问题矿体外推不论是沿矿体走向抑或矿体倾向外推,均应以控制矿体的样品工程为起点进行外推。

在已评审的报告中,已发现几例将矿体外推起点置于没有工程控制的矿体(块段)边界上;这种外推相当于对矿体的连续外推,是不允许的。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对于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对于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至关重要。

在实际操作中,现行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存在着一些风险和问题。

本文将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改革建议,以期能够完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推动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的风险进行分析。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包括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等方面。

政策风险主要表现在相关政策法规的不稳定性,政策变化可能导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标准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评审技术方法的不够科学和严谨,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市场需求和价格的波动性,如果评审标准与市场需求和价格脱节,可能导致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实际需求不匹配。

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评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一些干扰和影响,评审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失实和失误。

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的改革建议进行提出。

政策风险方面,应当建立稳定的、科学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标准,明确政策法规的路径和节奏,避免频繁变动,确保评审标准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技术风险方面,应当加强矿产资源评审技术的研究和创新,确保评审方法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提高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市场风险方面,应当将市场需求和价格因素纳入评审标准的考量范围,确保评审标准与市场需求和价格相适应。

管理风险方面,应当加强评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管理,建立健全的评审机构监管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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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若干问题一、矿体外推圈定矿体圈定,可按某矿种在勘查过程中所确定勘查类型的基础上,以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间距(结合地质研究程度、开采技术条件、查明程度及矿石选冶试验程度等因素)进行控矿工程间圈连矿体。

矿体外推圈定要在可靠地质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矿体赋存形态、空间产出的地质规律条件下进行。

当矿体赋存有规律条件下,即矿体长度与厚度呈正相关关系时,在有一定数量控矿工程和数据统计的充分依据情况下,可科学地确定外推长度。

当矿体赋存无规律可循时,无限外推一般按相应网度的二分之一尖(楔)推或四分之一值平(板)推为宜。

当有限外推时,对有色和贵金属矿产,由于矿体特征复杂,当边缘控矿工程存在大于边界品位的二分之一矿化时,可做三分之二尖推或三分之一平推;当边缘工程未见矿时,同无限外推处理,即二分之一尖(楔)推或四分之一平(板)推;上述有限外推和无限外推中的二分之一尖推和四分之一平推、三分之二尖推和三分之一平推的结果都是等值的,可兹证明。

在沿矿体走向或倾向方向上,常按一定间隔进行取样。

当相邻样品工程有一工程样品达不到工业要求,相邻样品之间各种边界点的确定和界限的圈定方法常用插入法进行;当矿体厚度变化比较规律,有用组分分布比较均匀情况下,可采边界线基点计算用内插法、印格法、图解插入法圈定。

对厚度较薄(达不到可采厚度)、品位较高的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体采用米.克/吨值之品位、厚度之综合工业指标圈定矿体。

此时,当矿脉厚度有一定变幅,品位变化不均匀时,矿体(脉)不能进行外推圈定。

而对厚度较稳定、品位相对均匀的较稳定的薄脉型矿体采用米.克/吨值圈定矿体边界时,可参照前述矿体外推原则进行。

1、矿体外推圈定的起点问题矿体外推不论是沿矿体走向抑或矿体倾向外推,均应以控制矿体的样品工程为起点进行外推。

在已评审的报告中,已发现几例将矿体外推起点置于没有工程控制的矿体(块段)边界上;这种外推相当于对矿体的连续外推,是不允许的。

2、关于外推距离问题⑴、当实际控矿工程间距小与规范网度时,矿体外推可以实际工程间距为依据,按前述规定比例确定矿体外推距离,不论是矿体倾向抑或矿体走向。

⑵、当实际工程间距大于规范网度时,一律按规范网度要求进行矿体外推(不能以实际工程间距作依据),进行矿体圈连和估算资源。

在评审报告中,个别报告对实际工程间距大于规范网度情况下,仍按大于规范网度的实际工程间距对矿体进行外推,这是错误的。

如此作法就失去执行规范的意义和规范(技术标准)的约束力(执行规范是有其严肃性和强制性)。

3、矿体倾斜方向的外推问题矿体外推是对矿体走向和倾向的外推。

不乏其例的是少部分报告在应用地质块段法进行资源量估算时,矿体倾向外推不是在剖面上进行矿体倾斜外推,而是在投影面(纵投影、水平投影面)上进行矿体外推,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它夸大了外推距离,造成资源量估算误差,使其估算结果失真。

正确的做法是:应用地质块段法进行资源储量估算时,首先在地质剖面上进行矿体倾斜方向上的外推。

然后以其外推点投影到平面上(纵投影面或水平投影面),并计算投影面面积,续乘矿体平均厚度{按需要求平均水平厚度(纵投影法)或铅垂厚度(水平投影法)},计算矿体(块段)体积。

4、单工程(钻孔)控矿的矿体外推对单工程(钻探)控矿的矿体外推一直存在两种做图方法(地质块段法的纵投影图、水平投影作图法)估算资源量。

第一种方法(如图a)图a:单工程控制的矿体外推方法示意图(纵投影)此种方法是在单工程剖面上,首先在剖面上将矿体外推(平推)点投影到纵投影面上。

在投影面上依矿体倾向上的上、下外推点(a、b)和走向上外推(走向外推可在投影面上进行)点(c、d),依次连线圈连矿块边界成菱形,按规定办法续求块段体积和资源储量。

地质块段法水平投影作图法类同,不重述。

第二种方法(如图b)在矿体投影面上,将矿体倾向上、下外推点(E、F)和矿体走向外推点(G、H)表示在投影面上;在此基础上,续将矿体走向外推点(G、H)分别沿矿体倾向上推和下推(a、b、c、d点)同理,在矿体倾向上的上、下外推点(E、F)沿走向上续左右外推(a、b、c、d点),如此在投影面上,矿体块段外推成一矩形,按规定方法估算块段体积和资源量值。

水平投影法作图法乃同,不赘述。

上述两种做法的结果是:第二种做法(b)所获资源量恰是第一种做法(a)的两倍,可见影响之大。

图b:单工程控制的矿体外推方法示意图(纵投影)两种作法比较,第一种外推法(图a)保守,第二种做法是贴近实际和正确的。

由此,编者建议,以后若遇到此类似问题,可使用第二种矿体外推方法圈连矿体(块段)并估算资源储量。

5、多工程控矿的矿体外推多工程控制的矿体外推方法有如单工程控制的矿体外推方法一样(如前述),亦存在二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将控制矿体的各边缘工程对矿进行走向和倾向各外推点(a、c、e、l、d、b)直接顺序圈连矿体边界(如图a)并估算资源储量。

图a:多工程控制的矿体外推方法示意图(纵投影)第二种情况则如图b所示,将控制矿体的边缘工程分别进行矿体的走向和倾向外推,嗣后将各外推点以a、c、g、e、l、h、d、b顺序圈连矿体(块段)边界(如图b 所示)并估算资源储量。

图a(第一种情况)与图b(第二种情况)两种矿体外推圈定方法比较,显然后者(图b)较前者(图a)多出 cge和 dlh等两个三角形面积;两种方法资源储量估算结果是不同的。

编者意见同单工程控制的矿体外推圈定(第二种方法)一样,多工程控制的矿体外推圈定方法采用第二种方法(图b)进行。

图b:多工程控制的矿体外推方法示意图(纵投影)上述矿体外推圈定方法(图a图b)为地质块段纵投影作图法;水平投影作图法类同,不赘述。

6、开发矿山储量核实中外推矿量类别确定问题正在开采的储量,其套改前应为D级储量,不论原勘查程度为勘探、详查、普查阶段,均应套改为(113b),归类为(122b),而归为控制的基础储量类。

另一种意见将外推的矿量纳入“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类。

其主要依据是执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标准;认为此外推矿量虽属开发矿山,但总归为“推断的”矿量,达不到“探明的”、“控制的”的要求,自然应纳入(333)资源量范畴。

对上述两种意见,编者采取折衷意见认为,在目前对开发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国家尚未出台相应规范情况下,两种意见均可,且不影响矿业权换证手续进行。

7、矿体不允许连续外推圈定不论计划经济时期和现时的市场经济期间,不论执行原规范和新规范,都不允许对矿体进行连续外推圈连矿体(块段)边界。

多年前,在评审一个水泥灰岩矿床勘探报告时,就存在如图所示的矿体连续外推问题(由B级外推C级,后又续推D级),这是不允许的。

合理的作法是仍以本图作例,若B级外推,只能一次性外推到C级即可。

按新规范要求,除探明的(331)不能外推外,“控制的”可一次性外推“推断的”,再不能连续外推预测的资源量。

8、“探明的”和“控制的”资源量外推问题“探明的”不能外推,因为“探明的”外推则成为“推断的”,则产生地质可靠程度顺序为探明的→推断的,违反了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顺序。

控制的可外推,它符合控制的→推断的正常顺序。

二、米.克/吨值应用米·克/吨值,又称米·百分比或米·百分率。

应用米·克/吨值综合工业指标时,对于矿(脉)体厚度不稳定(有一定变幅)、品位不均匀情况下,矿(脉)体圈定不能进行外推。

对于厚度较稳定、品位较均匀的薄脉型矿脉则可采用一般外推方法对矿体(块段)进行外推圈定并估算资源储量。

1、金属量估算对矿(脉)体金属量估算时,有人误将平均米·克/吨值当作平均品位乘以矿体或块段矿石量估算金属量,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采用米·克/吨值指标时,米·克/吨值属厚度×品位的双因素的综合指标,非单一的质量指标。

即平均m·g/t×矿石量(t)=m·g,m·g非重量单位,故上述作法是不成立的。

正确做法是将平均米·克/吨值除以平均厚度,换算成平均品位,再乘以矿石量,才是所估算的金属量值。

2、个别报告对厚度不稳定、品位均匀程度较差的矿(脉)体也进行了外推,这是不合适的,也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对于岩金矿(脉)体中出现个别低品位(0.8-2.4米·克/吨间)时(如图示),有的报告将其剔除,使矿(脉)体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中断,其间被低品位矿所间隔。

样号:H1 H2 H3 H4 H5米·克/吨值: 3.8 2.0 4.6 6.2 5.6图中的H2样品米·克/吨值仅为2.0,属低品位矿。

实际上应该将该样(H2)参加5个样品的平均计算,若其平均后结果满足该矿(脉)体的最低工业要求,可将H2结果圈入工业矿体中,不单独圈连低品位矿(H2)。

三、关于资源储量比例矿产勘查和开发市场化,总原则是“保证首期、储备后期、动态管理、以矿养矿”。

矿产勘查,要为矿山开发建设提供“探明的”资源储量作为首采地段,以满足矿山建设投资返本付息需要的矿量。

“储备后期”是保证总量控制,以满足矿山生产的连续性和规划服务年限所需的矿量。

新形势下的“动态管理、以矿养矿”原则及计划经济时期的“准备中期”原则,强调了矿山生产过程中,以生产需要,由矿山负责资源储量类别提升的动态管理,通过矿山经济效益来完成。

这是“动态管理、以矿养矿”原则提出的缘由。

“探明的”资源储量应满足矿山开发首采区设置及矿山建设返本付息的矿量;“控制的”资源量应满足矿山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矿量;“推断的”资源量应满足矿山远景规划要求的矿量。

四、资源储量分类新分类标准以4个勘查阶段(勘探、详查、普查、预查)中获得的4种不同地质可靠程度(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预测的)和经相应可行性评价(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概略研究)所获得不同经济意义(经济的、边际经济的、次边际经济的、内蕴经济的、经济意义未定的)为主要条件,划分出基础储量和资源量;凡经济的和边际经济的划分为基础储量;次边际经济的、内蕴经济的、经济意义未定的划分为资源量。

其中在经济的部分,以可采出为一个附加条件,从经济基础储量中划分出储量(扣除了设计、采矿损失的可实际开采数量),又以不同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评价阶段的不同,将储量划分为可采储量和预可采储量。

(一)基本概念理解1、勘查阶段(预查、普查、详查、勘探)指针对勘查区或矿床而言,具有一定面积性,在某一勘查阶段内,不同地段存在不同勘查程度,探求不同地质可靠程度的资源储量类型。

如勘探阶段一般有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资源储量类型;详查阶段的控制的、推断的类型、普查阶段为推断的、预测的类型;2、地质可靠程度(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预测的)针对勘查区具体矿体(块段)而言,具有局部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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