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法规类别】人大议事【发布部门】101【发布日期】2003.03.18【实施日期】2003.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工作文件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03年3月1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
会议要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会议强调,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积极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保持经济发展良好势头。
把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做好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的工作,不断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城乡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扎扎实实搞好西部大开发。
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国有企业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调整和优化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结构,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抓紧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长。
公共管理论文我国基本国策的内容及渊源
[摘要]基本国策是国家规范全国范围内较长时期行为的总政策和在某一基本领域所实行的主要政策,在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但对我国目前到底有多少基本国策,其出处及以何种形式体现等问题,说法众多,并无一致的认识,造成了理论研究和实际使用中的混乱。
经查证相关资料,我国基本国策的渊源和体现形式主要有以法律形式确定、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形式确定、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确定、以计划纲要形式确定、以政府白皮书形式确定、以政府规章形式确定和以领导人讲话形式确定等多种形式。
其内容主要有计划生育、对外开放、保护耕地、长治久安、环境保护、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男女平等、保护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九项内容。
[关键词]政策;国策;基本国策Abstract:Basic national policy is a general policy which comparatively lasts a long periodand it is also a major policy that takes effects in a certain fundamental area. It runs as the highest level in the politic system and plays a key role in national economy and social development. But no agreement has been reached as to its contents, forms and origins, which results in chaos in theoretical study and practical use. Relevant information verifies that the origins and the forms of China’s basic national policy are mainly determined by law, the work reports of Party’s congress and the government, the government’s plans and White Paper and regulations, and leaders’ speeches, etc.. Its main contents cover family planning,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protection of arable land, long-term stabili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ne country, two systems”(peaceful reunification), genders equality, natural resources protectio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s,etc..Key words: policy。
党员培训考题
2011年重点发展对象培训题目单选题党史部分1、1919年五四运动标志着中国(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
2、五四运动的直接导火线是中国在(巴黎和会)上的外交失败。
3、最先在中国提出“中国共产党”这个名称的是(蔡和森)。
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在上海举行。
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
5、中共一大选举产生了中央领导机构----中央局,书记是( 陈独秀),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
6、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的党的(二大)上诞生了我们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党章。
7、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
之后,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建立,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轰轰烈烈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群众运动,胜利地举行了北伐战争,促进了中国革命的高涨。
8、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
9、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
党的五大虽然批评了陈独秀的错误,但对无产阶级如何争取领导权,如何领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特别是如何建立党的革命武装等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都未能作出切实可行的回答,因此,难以承担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挽救大革命的重任。
10、以下哪部党章是我们党历史上唯一一次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
( C )A、《中国共产党纲领》B、《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C、《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11、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近郊秘密召开。
这是我党历史上唯一一次在国外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
12、在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夜,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
13、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河北平山西柏坡村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12.28•【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2007年12月2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代表常委会办公厅向本次会议报告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处理情况。
一、代表建议提出和交办情况五次大会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6091件。
经过逐件分类分析,按照提出建议的数量多少,依次分为:一是关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方面的有1205件,占建议总数的198%;二是关于资源环境、农林水利方面的有1101件,占181%;三是关于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及法制建设方面的有1015件,占166%;四是关于社会及公共事务方面的有948件,占156%;五是关于发展规划和综合经济方面的有756件,占124%;六是关于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有604件,占99%;其他方面的有462件,占76%。
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等,涉及这些问题的建议数量比四次会议有较大幅度增加。
今年代表提出的建议质量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一是近70%的建议是代表通过专题调研和视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在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建议内容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是随着代表履职水平的不断提高,代表们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提出的建议涉及面更广、更具有宏观性,如关于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间及内容
审查和批准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 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中央预算;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 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 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3年3月15-31日
乔石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8年3月5-19日
李鹏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3年3月4日
吴邦国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8年3月5日—18日
吴邦国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3年3月5-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及会议内容
序号
名称
第一次会议的时间 委员长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9月15日-28日
刘少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59年4月18日-2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06年3月5日~2006年3月16日)第四次会议(2006年3月5日~2006年3月14日)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5日~2005年3月14日)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5日~2004年3月14日)第一次会议(2003年3月5日~2003年3月1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第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6日)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第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第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4月4日)第三次会议(1990年3月20日~4月4日)第四次会议(1991年3月25日~4月9日)第五次会议(1992年3月20日~4月3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31日)第三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4月10日)第四次会议(1986年3月25日~4月12日)第五次会议(1987年3月25日~4月1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3月5日)第二次会议(1979年6月18日~7月1日)第三次会议(1980年8月30日~9月10日)第四次会议(1981年11月30日~12月13日)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12月10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5年1月13日~17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第二次会议(1960年3月30日~4月10日)第三次会议(1962年3月27日~4月16日)第四次会议(1963年11月17日~12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28日)第二次会议(1955年7月5日~30日)第三次会议(1956年6月15日~30日)第四次会议(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第五次会议(1958年2月1日~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北京)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北京)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92年10月12~18日北京)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87年10月25日~11月1日北京)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82年9月1~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77年8月12~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973年8月24~28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969年4月1~24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956年9月15日~27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延安杨家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苏联莫斯科)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武汉)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上海)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广州)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上海)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上海→南湖)18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以下无正文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以下无正文。
历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时间
党代会的专用名词:“几届几中全会”
1.“届”:用于定期的会议,1956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会议通过了新的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
但由于政治运动等原因,九大直到1969年才召开,而十大、十一大均比党章规定提前一年召开,到了1982年的十二大及以后各次党代会,才真正按“八大”确定的党章的规定,5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我们某次党代会的中央委员会议为“几届几中全会”。
2.“中”:是指中共中央委员会议,如“七届二中全会”就是指七大的党代表选出来的中央委员召开的第二次中央委员会议。
中共几届几中全会指的是中国共产党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该届中央委员会召开的第几次全体会议。
(中是中央委员会)
中共几大几次会议就是中国共产党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的第几次会议。
(大是全国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3.03.05•【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2003年3月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各位代表:本届政府1998年3月就职,任期即将结束。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过去五年的工作,对今年的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政府工作的回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很不平凡的五年。
本届政府初期,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世界经济增长放慢;国内产业结构矛盾十分突出,国有企业职工大量下岗;1998、1999年连续遭受特大洪涝灾害。
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奋进,顽强拼搏,战胜种种困难,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
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开始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
五年来,国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迈出重要步伐。
——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国内生产总值从1997年的7.4万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0.2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7.7%。
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
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
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崛起。
传统工业改造步伐加快。
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国家税收连年大幅度增长。
全国财政收入从1997年的8651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8914亿元,平均每年增加2053亿元;国家外汇储备从1399亿美元增加到2864亿美元。
五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7.2万亿元,特别是发行66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带动银行贷款和其他社会资金形成3.28万亿元的投资规模,办成不少多年想办而没有力量办的大事。
中国所有法律法规大全
中国所有法律法规大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二百三十二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州区等五十九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试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试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社会主义B、社会主义公有制C、多党合作制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A、少数服从多数B、集体行使职权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D、民主集中制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都是由()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A、民主选举B、推选C、社团推荐D、群众组织4、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体制,确立于()。
A、1954年宪法B、1979年的宪法修改决议C、1982年宪法D、1975年宪法5、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的组成人员。
A、国家权力机关B、国家行政机关C、国家司法机关D、国家审判机关6、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均为()年。
A、3年B、4年C、5年D、2年7、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规定,我国实行城乡按()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A、8:1B、4:1C、3:1D、相同8、(),出席青岛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802名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了青岛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1980年5月23日B、1980年6月23日C、1980年7月23日D、1980年8月23日9、1987年1月17日,青岛市历史上的第一件地方性法规()获得顺利通过,拉开了地方立法的序幕。
A、《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规定》B、《青岛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C、《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D、《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10、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当选条件是()。
A、获得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选票B、获得参加选举代表的过半数选票C、获得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选票D、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通过,自()起施行。
继往开来 与时俱进——热烈祝贺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开幕闭幕词
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热烈祝贺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开幕闭幕词导读:举国关注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
这是继党的十六大之后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
我们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全国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大会,是一次换届的大会,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来自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条战线的代表,带着人民重托,齐集首都北京,共商改革发展大计。
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03年中央预算;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和决定国家机构新一届领导成员。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奋斗,顽强拼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国防和军队建设迈出新的步伐,澳门顺利回归,祖国统一大业取得新的进展。
我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国际影响与日俱增。
事业辉煌壮丽,成绩来之不易,这些为新世纪新阶段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过去的五年,各级人大根据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监督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外交往开拓了新的局面,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人心,常委会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恪尽职守,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的新鲜经验。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三编: 第三编:用益物权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 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 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 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办理。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 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编: 第二编:所有权 第六章: 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 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பைடு நூலகம்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 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 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二编: 第二编:所有权 第七章: 第七章:相邻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 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因建造、 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 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 供必要的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 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 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 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 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沪:冬至日满窗有效日照连续1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3.03.11•【分类】工作报告正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03年3月1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大力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院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报告对最高人民法院五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后工作提出的意见是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判机关职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要从司法改革的全局出发,深入推进法院改革,完善各项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3年3月11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关于审判和执行工作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展,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1998年至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0293件,比前五年上升4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960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2%。
历届全国党代表大会会议主要内容
历届全国党代表大会会议主要内容两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政协会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03年3月5日~2003年3月18日)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5日~2004年3月14日)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5日~2005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第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6日)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第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第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4月4日)第三次会议(1990年3月20日~4月4日)第四次会议(1991年3月25日~4月9日)第五次会议(1992年3月20日~4月3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31日)第三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4月10日)第四次会议(1986年3月25日~4月12日)第五次会议(1987年3月25日~4月1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3月5日)第二次会议(1979年6月18日~7月1日)第三次会议(1980年8月30日~9月10日)第四次会议(1981年11月30日~12月13日)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12月10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5年1月13日~17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第二次会议(1960年3月30日~4月10日)第三次会议(1962年3月27日~4月16日)第四次会议(1963年11月17日~12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28日)第二次会议(1955年7月5日~30日)第三次会议(1956年6月15日~30日)第四次会议(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第五次会议(1958年2月1日~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民主参政例子
民主参政例子例子一以中国近代的历史为例,蒋介石离开大陆去台湾,带去一批很能干的文官,在大陆时代,他们施展不开,因为受到当时许多利益集团的牵制,比如地方的势力集团、蒋介石亲信,都使技术官员施展不开手脚。
到台湾以后,这些绊脚石都丢掉了,这些文官帮助蒋介石做了许多事情。
尤其到了蒋经国时代,他起用了一批年轻的专业文官,让台湾富起来了。
但蒋经国一死,情况又有了变化。
李登辉、陈水扁上台以后,大力提拔本省人,排挤外省人,在文官系统里提高本省人比例,本来应该以才用人,按成绩高低来做。
李陈不管能干不能干,提拔本省人,把蒋经国时代建立起来的专业队伍全部给破坏了。
于是,今天台湾的政治就不行了,甚至马英九上来,也不能恢复原来的样子。
例子二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17.7万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
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7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50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1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462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57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委员2084人。
他们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参与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参与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参与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反映人民意愿,提出议案和质询案,参与视察和执法检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子三民主党派成员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截至2006年底,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3.1万人,他们对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副职18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24人;全国397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56人担任副市(州、盟、区)长;有35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有141人担任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正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02年12月28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批准2002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中央预算;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等。
——结束——。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2003.03.06
•【文号】
•【施行日期】2003.03.06
•【效力等级】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选举
正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
法
(2003年3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其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采用按表决器方式,分别对每个专门委员会整个名单合并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如表决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卷),期】2003(000)001
【摘要】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总页数】1页(P70-7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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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法规类别】人大议事
【发布部门】201
【发布日期】2002.12.28
【实施日期】2002.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02年12月28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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